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6 04:11:04 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荐)

  在现在社会,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荐)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1、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未经批准,各部室、各部门不准使用电热器、大负荷设备。

  3、各种电源开关、插座必须完好无损,符合防火要求。

  4、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

  5、大楼走廊内严禁流动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

  6、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7、各部室、各部门下班后必须关闭所有电气设备开关,及办公设备电源。

  8、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9、各楼垃圾口严禁乱扔烟头。

  10、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11、大楼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意挪用,使用破坏灭火设施及器材。

  12、各楼层消防组织措施预案必须完善。

  13、消防设施及器材定期检查。

  14、任何部门、外施工单位未经和批准不准随意动火、施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1、安全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2、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装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3、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有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4、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电器线路。

  5、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6、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7、明火作业管理

  (一)禁止在营业期间动火施工。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证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三)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营业区与维修区之间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四)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五)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作业写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安全管理员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8、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闭营业用电。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第一节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六章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房间内的烟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要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灭火装置、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

  8、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9、灭火器由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第一节 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部门主管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部门主管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本部门辖区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各部门经理,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本部门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安全部经理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节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结合酒店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第五节 客房防火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2、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带内以防着火。

  3、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并报安全部。

  4、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安全部。

  5、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以便减少起火隐患。如果客人房间可燃物品较多,又不让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门制定的住宿防火规定的,要及时报告安全部。

  6、服务员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灭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并维护好辖区内一切消防设施,设备。

  7、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六节 前厅防火制度

  1、前厅工作人员要随时注意、发现并制止宾客将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剧毒,放射性物质带进饭店区域,如宾客不听劝阻,应立即报告值班经理和安全部。

  2、要随时注意宾客扔掉的烟头、火柴棒,发现后应急时处理。

  3、所有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熟记就近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做好保养和监护工作,发现有人挪动立即制止并报酒店安全部。

  4、不准堆放废纸、杂物,严禁在行李寄存处休息。

  5、发生火警后要对客人进行安抚,稳定客人的情绪防止出现混乱。

  6、发生火情时,要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档案馆消防管理工作,消除各种火险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确保档案安全,按照学校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1、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及相关消防法规;

  2、熟悉岗位操作规程及各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使用;

  3、熟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放置位置、周边环境和水源设施位置,做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管工作;

  4、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避免任何违反岗位操作规程和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发生;

  5、加强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掌握重点消防部位的基本情况,保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要建立消防巡查制度。馆领导定期到库房和办公场所巡查,办公室要建立巡查档案,各科室要做好每日巡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现象及时处理;对当前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及时向馆内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馆内消防负责人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消防控制室是重点要害部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提前十分钟接岗,认真按照交接班制度的要求与上个班的值班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班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室内的消防设备进行巡检,并将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巡检记录上,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设备维修部门签字维修。

  四、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要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要严格执行火警报警制度。

  五、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

  六、严禁在监控室内睡觉、打瞌睡,严禁在室内喝酒、吸烟、会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酒后上岗。

  七、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及时进行确认。做到“耳细听、眼勤看、头脑清、反映快”,处置得当。不漏报、不误报,报警准确率达100%。

  八、值班人员严禁擅自关闭消防设施、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对外来人员要认真登记,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室内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1.在标本采集、给药、输液、手术等各类诊疗活动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要同时查对患者姓名和住院号,不得仅以房间号、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2.全院各病房、重症监护室的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别病人的一种手段。

  3.急诊、病房、手术室、等病人的转运交接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

  4.在手术患者转运交接中除查对患者姓名和住院号,同时须有识别患者身份的纸质“腕带”标识。在手术患者进手术室前,由所在科室护士对患者使用纸质

  “腕带”标识,写明患者身份信息;进入手术室后,手术室护士接收时进行严格查对、记录、签名。

  5.急诊科对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在与病房与手术室之间转科时,须填写《患者转科交接本》,交接时严格进行查对和签名。6. ICU产房与病房、与转运产妇、新生儿时,应采取两种以上方法识别身份,新生儿佩戴医院统一印制的“腕带”,写明住院号、床号、性别;产房与接收科室人员进行床旁交接、核对并双签名。

  7.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8.患者入院后,护士按操作规程给予佩戴“腕带”,腕带填入信息准确无误,实行双人核对,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9. “腕带”上应标明患者的科室、姓名、床号、住院号、性别、诊断等,要求内容清晰,项目规范。

  10对佩戴“腕带”的患者,医护人员必须利用“腕带”标识进行识别。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为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幼儿园园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工负责消防安全的副园长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儿园全体教工为义务消防队员,并有权制止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行为,有权维护消防设施有义务参加扑救和协助调查有关情况。

  二、定期对幼儿教师、保育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幼儿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检第一关,认真检查、收缴幼儿带入园中的火源,并严格保管。

  四、因势利导、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知识教育,教育幼儿不做玩火游戏。同时,幼儿教师、保育员用的'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得设置影响幼儿疏散的障碍物。

  六、幼儿园教室、休息室及活动室禁止烟火,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办公室禁止使用各类违章电器。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禁止乱拉私接电源线路。需要使用电器时,由班主任老师严格看管。

  八、幼儿园室内装饰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装饰、装修。

  九、幼儿床位的摆放,横向间距应保证大于60公分的通道、纵向应保证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桌、椅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儿童休息期间,老师必须陪同。

  十、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十一、电源线穿过闷顶时应穿金属管做保护,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灯、台灯,寝室内禁止使用电加热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电源开关、插座等距地面不应小于1。5米,灯头距地面不应小于2米。

  十二、电气设施(如电视机、空调机等)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设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断电。电视机的室外天线要安装避雷器,窗帘不能搭在空调器上。

  十三、厨房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员需在下班后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十五、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章消费目的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防范火灾事故,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含高校、大中专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非学历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遵循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督导、检查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履行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配备、标示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专业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为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消防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学校法定代表人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及驻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领导责任。驻校单位对本部门所属范围及员工的消防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应当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等。

  第七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应与外来驻校单位签订消防安全工作协议,监督其防火工作。

  第八条 学校教职员工和驻校各单位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未成年人除外)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九条学校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内容,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十条 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除履行一般单位消防工作职责外,应开展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具体组织协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辖区消防救援机构报告消防安全状况;

  (二)按照《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河北省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和本规定要求,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三)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第十一条 学校应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第二章消防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建筑应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备案后方可使用。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四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第十五条 学校应确定一名校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二)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四)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六)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十六条 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确定消防重点部位,并设岗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消防安全职责。

  重点部位应包括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体育馆、会堂、图书馆、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储存及使用部门、实验室、计算机房、消防控制室、施工现场等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部位。

  第十七条 学校应根据本学校规模、建筑设施等实际情况,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十八条 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在全校范围内组建教职工义务消防队,以应对火灾和应急疏散。

  教职工义务消防队由安全管理部门、消防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人员组成。

  第十九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河北省《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3/T1197-20__)和本规定,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防火巡查制度。学校消防管理人员或重点岗位消防安全员应每日对重点部位进行防火巡查。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巡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的要立即排除,当场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组织扑救。

  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二十二条防火检查制度。校内各单位的防火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单位的防火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校消防检查。防火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存入防火检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当场改正,无法当场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加强防范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对全校依法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火灾隐患是否得到整改或落实防范措施;

  (二)消防设备系统是否正常、消防水源压力是否符合要求;

  (三)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完好;

  (四)灭火器材是否完好、配置是否到位;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是否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是否运转正常、值班记录是否完整;

  (八)档案记录是否齐全;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内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因教学、施工等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禁火区内动火的,应按规定审批,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防火措施、现场监护人、责任人,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动火。电工、焊工、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工地安全。严禁在校园建筑物内及校园内燃烧废纸、杂物、垃圾和树叶。

  第二十四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学、生活、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坚持人走拉闸断电。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学生在宿舍用电范围,严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二十五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因教学、生活、施工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应执行有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保管、领用、使用、登记。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应经过消防专项培训方可上岗。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使用危险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入档案,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纠正。

  第二十六条食堂用气用电管理制度。食堂安装、使用电器、煤气、液化气设备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经常检查安全隐患,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严禁带故障工作。使用燃气的要安装泄漏报警装置,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钢瓶应与操作间分离,输气管线材质应符合要求。食堂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电线缠绕暖气管、水管、金属支柱等,电线线路应符合荷载要求。

  第二十七条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学校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维修管理应由安全主管部门统一负责,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有关标准或行业标准。学校建筑应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要经常对学校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失效的应及时更换、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驻校建筑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八条 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校内各消防重点部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员的职责,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重点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应做到每日巡查,巡查内容参照第二十五条。巡查应作好记录,并将记录存入档案。

  第二十九条大型活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应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缓办、停办、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三十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学校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校会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对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应做到“计划、课时、师资、读本、考核”五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重点部位人员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新上岗员工要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一条 消防疏散通道及应急设施管理制度。学校任何时候都应当无条件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安装铁栅栏、将安全出口锁死。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照明灯。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的通道、疏散门、楼梯等应当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严禁在公用走道、高层建筑的通道上堆放杂物;严禁遮挡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严禁将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食堂、礼堂等公共场所的疏散门在使用期间上锁或部分上锁。

  第三十二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教育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明确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当地政府。鼓励师生查找举报身边的火灾  隐患进行,一经查实,要对举报人进行表扬或奖励。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三条 火灾应急预案。学校应根据建筑结构、场地环境、办学规模、学生年龄特点等实际情况,制定可实用的火灾应急预案,其内容应包括: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指挥人员、行动组、通讯联系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应急预案,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学校应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其他学校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第三十四条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消防安全责任部门、消防控制室应24小时专人值班,严禁值班人员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在消防控制室上岗。值班人员应掌握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防火、灭火技能。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第三十五条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部门负责。消防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档案。包括单位地理位置、面积、高度、建筑性质等情况;

  (二)消防重点部位档案。包括重点部位数量、分布位置、使用性质等情况;

  (三)消防法律文书档案。包括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产品、内装修材料、防火材料检查合格报告,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四)人员组织档案。包括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人员等及其工作职责。人员奖惩情况;

  (五)消防安全制度档案。各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六)检查记录档案。包括防火检查、巡查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火灾情况记录;

  (七)消防培训档案。包括宣传活动、集中培训及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

  第三十六条 奖惩制度。学校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表彰。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单位安全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学生(幼儿)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单幢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生集体宿舍之一的中、小学校,包含单幢建筑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的幼儿园为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河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备案,在消防救援机构的指导下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上一条:邯郸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落实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下一条:邯郸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1、仓库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逐级考核办法,仓库受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对仓库内部、柜组、仓库进行考核。

  2、消防安全工作的考核标准,按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管理郑重奖惩办法》执行。

  3、认真执行本《办法》,在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成绩或有立功表现的部门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仓库《员工奖惩条例》和《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管理奖惩办法》,以物质和精神相结合原则进行奖励。

  1)重视防火安全工作,模范地遵守要《办法》及有关防火责任制,认真搞好防火安全工作“安全第一,防消结合”,全年无火灾,无火灾隐患的公司和部门。

  2)严格管理,消除隐患,控制火灾事故苗头,杜绝重特大火灾有功人员。

  3)对已发生火灾事故,奋不顾身抢救,避免人身、货物、财产、设备造成损失或挽回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

  4)敢于同纵火的坏人作斗争,提供火灾事故重大线索的人员。

  5)组织制定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划分防火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防火安全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4、凡违反本《办法》且有下列情节之一的.,按《员工奖惩条例》和《安全生产经营目标管理奖惩办法》,区别不同性质给予相应处分和经济处罚。

  1)轻视防火安全工作,制度不落实,责任不到人,火情隐患大,员工违规严重的

  2)货物管理混乱,乱摆乱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货物不按规定储存的

  3)一年中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员工不懂得一般消防知识(“三懂三会")的。

  4)对配置的消防器材,不进行维护保养,致使消防器材锈蚀以至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

  5)不落实义消队组织,不定期进行培训.

  5、本《办法》发文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全公司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应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公司的延伸和具体化。为了使消防安全落到实处,结合我公司自身特点,制订出本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

  二、范围:

  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职责:

  消防安全检查小组

  四、内容:

  (一)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1、为了加强检查、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2、消防安全检查小组。

  3、全公司与消防安全相关问题

  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单位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和遵守安全规则的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有关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各区域责任人对区域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

  ②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③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④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⑤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⑥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4、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小组及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及防范责任人,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立即整改或停用。

  6、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各小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有效落实、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负责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组职责如下;

  (1)灭火行动组负责扑救火灾,平时要熟悉本院的消防设施和水源情况;

  (2)通讯联络组负责火灾报警、火场联络、接应消防车等任务;

  (3)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火场内人员的安全疏散,并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

  (4)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火场安全警卫工作,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物资丢失,并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3、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重点部位应不少于二次,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演练后应填写记录。

  4、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四)用电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1、用电设备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至少每年进行检查、测试一次,并填写检查、测试记录。

  2、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3、责任人应对所使用用电设备进行每日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电脑是否有异常现象;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4、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和私自乱接电源。

  2、用火、用电由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3、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4、认真做好各室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室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经常检查电源线路、开关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严禁超负荷用电,对乱接乱拉电线、不合理用电等及时进行清理,对严重的进行处罚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消防设施、器材由各小组的安全责任人指定岗位责任人负责保养、维护、看管。

  2、岗位责任人应每季度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一次,发现问题要立即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做好记录;

  3、严禁圈占、埋压、遮挡、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因火险、火灾使用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消防设施、器材丢失、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按价赔偿;

  5、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干燥、便于取用位置;

  6、紧急情况下,灭火人员可就近调用其他部门、部位的灭火器材。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1)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商场防盗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商场的防盗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商场防盗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1、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员工法制意识。

  2、制定具体安全防范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1)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

  (2)收银管理规定;

  (3)财务安全管理规定;

  (4)货仓管理规定;

  (5)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三)在商场易发生盗窃的案件的部位如:珠宝行、金店、翡翠店等贵重物品的店面,装置监控器、防盗报警器等安全防盗设备。

  (四)商场各部门领导做好员工思想品德考察工作,如发现有不适合的人员,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换或辞退。

  (五)保安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可疑人和事及时进行报告。

  (六)商场财物失窃办法:

  (1)本商场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房门(商品柜台)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痕迹。

  (2)检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异动的痕迹。

  (3)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

  (4)及时封锁现场,不允许任何人进入。

  (5)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盗物品价值、盗窃事件等。

  (6)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音副本,以做好内部调查。

  (7)对所涉及的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事对重点部门或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保证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预防火灾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生产作业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1.1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三级防火机构,并明确各责任人的职责。

  1.2项目经理为项目第一级消防责任人,负责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消防安全组具体承担相关的日常事务工作,并负责有关消防法的贯彻,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1.3项目副经理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项目部消防管理工作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并对日常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4各施工班组负责人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畅通;

  1.5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1.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着他用的;

  1.7消防设施管理不到位值班人员脱岗的;

  1.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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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机房控制室内不得会客、吸烟、不得动用明火,应在明显位置张贴禁烟标识。

  二、机房或控制室内不得堆放有大量物品、不得存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三、机房或控制室工作人员交接班前后必须认真检查电机线路、机器运行、设备运转情况是否正常。

  四、用于机器设备保养维修使用的`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包括包装物、擦试剂、涂料等物料用 完后放置到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丢弃。

  五、机房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认真学习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持有特殊工种资格证书。

  六、机房或控制室内严禁私自拉电源或安装电气设备。

  七、机房或控制室内应当配有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值班人员应了解位置和使用方法,并且实行责任制,坚持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遇有火灾、火险及时扑救与报警。

  八、机房控制室内的所有设备、电气线路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查和保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为提高中心防火防盗安全工作水平,确保中心经营和管理等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中心人员、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全体正式员工。

  行政部负责此方案的制定、解释、培训,各部门协助行政部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

  一、组织与结构

  1、中心各部门均实行防火防盗安全责任制,设防火防盗责任人。中心的防火防盗责任人由校长,及各部门防火防盗责任人按照相关要求承担责任。

  2、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中心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3、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二、管理细则

  1、防火防盗工作要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由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

  2、各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防火防盗的重要性,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制度,如有违反,造成火灾或被盗者,追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3、各室设置的消防器材和消火栓,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乱动,室内电源不准随意改动。

  4、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专人统一负责,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5、对进入中心的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制。

  6、中心员工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7、中心行政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中心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8、要经常检查门、窗的'防盗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9、物资、设备,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采取严密措施做好安全工作。

  10、各室人员下班后,要做到关灯,断电,关窗,锁门。

  11、办公区域内的门锁钥匙应设专人负责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时将办公室的门打开、锁好。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备份一套,由行政部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一般职员不得随意配置门锁钥匙,员工丢失钥匙应及时通知行政部,门禁卡需要通过专人设置备案。

  12、在集中学习或开会、休息时要锁门,防止发生被盗。

  13、晚班人员要做好夜间的防火防盗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害程度,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14、通过经常性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活动,抓好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职工和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

  三、奖惩说明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7、安全防盗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盗窃案件的;

  8、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10、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

  11、为保护中心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3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7、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8、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9、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10、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11、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12、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13、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14、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15、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16、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

  17、员工盗窃中心财物,依据中心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图书馆是学院的公共聚集场所之一,也是消防重点部位,人流量大,可燃、易燃物多。为此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如下:

  1、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2、所有人员必须经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后方可上岗。

  3、图书馆要定期对馆内消防安全进行自查,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4、图书馆内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器设备和线路,确保馆内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5、各种书架、展板等摆放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照明灯具下严禁摆放可燃物品.进入图书馆内不得吸烟,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馆内。

  6、进出各阅览室的楼梯、通道必须畅通,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7、严格执行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值班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进行值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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