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管理制度

时间:2025-10-25 11:02:09 制度

【通用】托管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托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通用】托管管理制度

托管管理制度1

  委托运输管理制度是企业物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货物从起点到终点的`安全、高效运输,同时控制运输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该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运输商选择与评估

  2.合同签订与管理

  3.货物跟踪与监控

  4.事故处理与风险防范

  5.成本控制与绩效评估

  内容概述:

  1.运输商资质审查:确保运输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拥有必要的运输设备和技术能力。

  2.服务标准设定:明确运输时间、安全、破损率等关键指标。

  3.合同条款:详细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包括价格、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

  4.运输过程监控:通过gps等技术手段,实时追踪货物动态,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5.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对运输商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6.绩效考核与反馈:定期评估运输商表现,提供改进意见,必要时调整合作策略。

托管管理制度2

  1. 提升专业形象: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展示托管中心的专业性和责任感,增强家长的信任感。

  2. 降低运营风险:通过规范操作,减少因人为疏忽导致的问题,降低法律风险。

  3. 优化资源配置:有效的'管理制度有助于合理分配资源,提高运营效率。

  4. 促进团队发展:明确的职责划分和激励机制能激发员工积极性,推动团队成长。

托管管理制度3

  一、学生的接送

  接送时段:16:10——16:30;16:30——17:00;17:00——17:30。

  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由老师带队分批到学校。

  接学生地点:学校正大门处。

  在回学校的途中,如有学生要买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师说明,经老师允许才能去买,购买食物必须是面包,牛奶等能充当晚餐的,其他食物一律禁止购买。

  接孩子时必须携带托管班学生联系表及托管班接送牌,如故意不带或忘记携带,按考核制度处理。

  接送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安全,如出现问题由接送老师负主要责任。如果学生因其他原因不能来学校上课的,老师需提前和家长联系,确保事件的真实性。在孩子放学后必须确保家长来接孩子,(家长提出孩子可以自己回家的除外)。

  二、上课安排

  到学校后学生休息10分钟,在此期间学生用简单的晚餐如面包、牛奶等能充饥的食物,辛辣等“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带进学校。上课后不准吃东西。

  休息10分钟后进入第一堂课,学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完成当天作业。

  第一堂课上课时间17:00——17:40;17∶40—17∶50为课间休息。

  第二堂课上课时间17∶50—19:00;

  第三堂课上课时间19:00——20:30

  三、课堂纪律

  开始上课时把当天记录作业的本子放在课桌的右上脚,供老师记录并确定该学生的家庭作业情况。

  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手示意。

  上课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读书或背书,如有读书或背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行安排。

  写完一门作业后,把作业本放在课桌的左上脚,供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如在写作业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旁边做上记号,不会写的题目暂时空在那里。

  爱护公共环境,不得随地乱扔垃圾,不得在课桌,墙上,黑板上乱涂乱画,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课间休息时,不得在教室和走廊里大声喧哗,不得玩玩具,更不能相互追逐打闹,其他同学在学习不得去打扰。

  四、责任

  教师带班均采用责任制,自己所带学生的学习情况跟教师的绩效挂钩。

  所带学生的家庭作业不得有错误出现,每天必须保证学生的家庭作业及时有效的完成。不得有直接告诉答案给学生的情况出现。

  五、沟通

  与学校各科老师的沟通:需和学生各科老师进行电话沟通,了解该生在学校的作业完成状况,上课的表现,发言,老师提问时回答状况,并记录到学生学习状况登记表上备查。(一月一次)

  与家长的沟通:每个学生在学校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状况,对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和薄弱学科都要有比较详细的了解。每天必须记录到学生学习报告表上供家长了解学生在学校的学习情况。最好每天家长接学生的时候及时沟通,如没有家长接送的,每周必须给家长汇报当周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取得家长最大的配合。

  与老师的沟通:每天上完课后,带课的老师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在带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每个老师都能尽可能全面的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对在上课中遇到的不会解答的问题,可向值班老师咨询,不要把问题带到第二天。

  与孩子的沟通:对学生应采用赏识教育法,多鼓励与激励,摸索学生的性格,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比如:某某今天的字写的比以前有进步了,背书背的也比以前快了,以后要是把字写的更好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当然出现问题的时候还需严厉的批评,以免小朋友以后范同样的错误。对于同年级的学生作业量相仿的情况下可以让他们之间进行默写、背诵的竞赛,看谁默写的的又快又好背的又快越好。

托管管理制度4

  托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通过明确的职责分配,减少工作冲突,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质量:严格的监督和报告机制能确保项目按照预定标准执行,保证服务质量。

  3. 控制风险:提前预见并规避风险,保护企业的'资产安全。

  4. 激励员工:公正的绩效评估能激发托管人的积极性,提升整体团队效能。

托管管理制度5

  委托管理制度是一种企业内部管理方式,旨在明确职责、提高效率,通过合理分配任务和权利,确保每个部门和个人都能在其职责范围内高效运作。这种制度能够促进团队协作,减少决策层级,提升响应速度,同时也有利于责任追溯,保证企业运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内容概述:

  委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权限划分:明确各个层级、部门和个人的决策权限,避免权力重叠或空白。

  2.责任界定:清晰定义各职位的工作职责,确保每个人都明白自己的.任务和期望结果。

  3.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保证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及时反馈。

  4.监督与评估:设定绩效指标,定期进行工作评估,以监督执行情况并提供改进意见。

  5.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以提高其完成任务的能力。

托管管理制度6

  委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通过权限下放,减少决策层级,加快决策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2. 促进创新:鼓励员工参与决策,激发创新思维,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3. 确保责任:明确职责,防止责任推诿,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 增强团队协作:通过有效的沟通和监督,增强团队协作,提高执行力。

  5. 人才培养:通过绩效评估和培训,培养员工的'领导力和专业能力。

托管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三条代理机构的名录登记、从业管理、信用评价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对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培训,增强代理机构业务能力。

  第二章名录登记

  第六条代理机构实行名录登记管理。省级财政部门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以下简称省级分网)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名录信息全国共享并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工商登记注册地(以下简称注册地)省级分网填报以下信息申请进入名录,并承诺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一)代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场所地址、联系电话等机构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

  (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提供评审场所地址、监控设备设施情况;

  (五)省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代理机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

  第八条代理机构登记信息不完整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其完善登记资料;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完整清晰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为其开通相关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操作权限。

  第九条代理机构在其注册地省级行政区划以外从业的,应当向从业地财政部门申请开通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相关操作权限,从业地财政部门不得要求其重复提交登记材料,不得强制要求其在从业地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条代理机构注销时,应当向相关采购人移交档案,并及时向注册地所在省级财政部门办理名录注销手续。

  第三章从业管理

  第十一条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第十二条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从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

  第十三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关开标及评审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第十五条代理费用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也可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用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原则上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本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

  第十六条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委托代理协议中约定由代理机构负责保存采购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

  采购文件可以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采购文件的,相关电子档案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章信用评价及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工作。采购人、供应商和评审专家根据代理机构的从业情况对代理机构的代理活动进行综合信用评价。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应当全国共享。

  第十八条采购人、评审专家应当在采购活动或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

  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

  代理机构可以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查询本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并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随机抽查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定向检查;对日常监管事项,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等方式开展不定向检查。

  财政部门可以根据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合理优化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频次。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代理机构名录信息的真实性;

  (二)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

  (三)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售、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及评价情况;

  (四)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情况,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通知情况;

  (五)受托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组织验收情况;

  (六)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

  (七)档案管理情况;

  (八)其他政府采购从业情况。

  第二十一条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受到财政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的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停止代理业务,已经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项目,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尚未开始执行的项目,应当及时终止委托代理协议;

  (二)已经开始执行的项目,可以终止的应当及时终止,确因客观原因无法终止的应当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代理机构管理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行业协会按照依法制定的章程开展活动,加强代理机构行业自律。

  第二十六条省级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施行。

托管管理制度8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是确保托管业务高效、有序运行的重要框架,它涵盖了人员管理、服务流程、安全规定、财务控制等多个方面,旨在维护中心的正常运营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

  内容概述:

  1. 人员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及晋升机制,以确保团队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

  2. 服务流程:定义从客户接待、需求分析到服务执行、反馈处理的完整流程,保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

  3. 安全规定:设立严格的安全标准和应急预案,保护托管资产的安全,预防和应对各类风险。

  4. 财务控制:制定财务管理政策,包括成本核算、预算编制、费用报销等,确保财务透明和资源合理利用。

  5. 客户关系管理: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处理客户投诉,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6. 设施设备管理:对中心的硬件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7. 合规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托管业务的合法性。

托管管理制度9

  托管班是近年来学校逐渐普及的一项教育服务,它主要为家长提供在校内持续监管学生的机会,以帮助家长缓解工作压力。托管班管理制度对于保证学生安全,维护正常秩序,促进学习成长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制度严密、操作熟练的管理规范。

  一、托管班管理人员的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托管班工作,定期召开管理会议,安排值班轮换计划,并对值班人员进行具体的工作指导和培训。

  2、制定和修订托管班管理制度,保障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各种发生的纠纷和事故事件。

  3、建立学生档案,全面掌握每位学生的情况,做好日常监管和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留校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4、负责托管班设施的维护和保洁工作,定期检查安全设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5、积极开展各种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内生活,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托管班学生的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需要确保准时到指定的托管班室内签到,以确保学生安全。

  2、学生在托管班的学习和生活需要遵循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得进行与校风校纪不符的行为。

  3、学生在托管班期间,不得携带任何危及自己和他人安全的物品及非法物品。

  4、学生在托管班内,需要自觉遵守班规班纪,不得进行叫喊、打闹等对他人造成骚扰的行为。

  5、学生在饮食、卫生等方面,应自觉遵守规定,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污染环境等行为,保持环境卫生。

  6、托管班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观学生的卧室、教室等场所,随时了解学生在校的情况。如果发现学生在校的情况有异常,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和跟踪。

  三、托管班的安全管理

  1、针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问题,托管班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对管理人员和学生进行相应的培训。

  2、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完善防火、防盗、防疾病、防意外伤员奖励的'办法等安全制度,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加强托管班的设施管理,确保宿舍的保温、通风、照明等设施完好,防止经常性事故的发生。

  4、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水电管道设施维护等基本安全事项,开展安全宣传和知识普及,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托管班日常管理

  1、托管班应当保持干净、整洁、卫生的状态,保证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下生存和学习。

  2、对于学生的饮食和卫生需要定时检查,建立食物卫生、疫病防控等制度,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

  3、有效监管学生使用的电脑、网络、微信等通讯工具,防止过度使用,保护学生的视力和身体健康。

  4、定期开展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能力。

  五、托管班家长的职责

  1、家长应当积极配合托管班管理人员,配合学生入住和离开等制度要求。

  2、家长应当妥善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协调学生在家庭和学校的合理安排,不得影响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3、家长应当积极了解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等情况,配合管理人员处理学生的相关问题。

  4、父母应当积极配合学校的教学工作,配合学校进行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做好家校沟通与联系,了解孩子的表现并给予激励和支持,帮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更好的发展和成长。

  综上所述,托管班管理制度是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正当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安全的重要举措,制定并落实一个严密、规范、操作熟练的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学生的第一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希望各相关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托管管理制度10

  托管中心管理制度是规范托管业务运作的重要文件,旨在确保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以及运营效率。其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2. 服务流程管理

  3. 员工行为准则

  4. 客户关系管理

  5. 质量控制与评估

  6. 应急处理与安全管理

  7. 培训与发展

  8. 法规遵从性

  内容概述: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确保各司其职,协同工作。

  2. 服务流程管理:制定详细的`服务流程,包括接待、登记、照管、接送等环节,保证服务标准化。

  3. 员工行为准则:规定员工的行为规范,如礼貌待人、尊重儿童、保守秘密等。

  4. 客户关系管理:设立客户反馈机制,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5. 质量控制与评估:设定服务标准,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评估,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6. 应急处理与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响应,保障儿童安全。

  7. 培训与发展:提供员工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鼓励个人成长。

  8. 法规遵从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托管中心的合法合规运营。

托管管理制度11

  老师的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尊重托管学生,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做私事。

  3、遵纪守法,团结同事,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4、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

  5、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

  6、爱护公物,保护设施。

  7、做好计划,认真备课,讲解仔细,抓好学生品德教育和良好习惯的养成。

  8、做好与家长、同事、学生的沟通工作。

  厨房管理制度

  1、人员:所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要有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指甲。

  2、场所:开窗通风,工作完打扫卫生,不留死角及卫生小尾巴。

  3、采购:“四不买”不新鲜的不买,不卫生的不买,不放心的不买,不应季的不买。

  4、加工:未清洗的不加工,营养搭配不合理的不加工,超保质期的材料不加工,厨房卫生不合要求不加工。

  5、储藏:生鲜肉类及时冷冻,易变质蔬菜及时冷藏。储存科学分类,摆放整齐,通风避光;冰箱及其他存储场所每天清洁,每周清理,内外无垢。

  6、用餐后及时清理,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7、营养:加强伙食管理,丰富食谱,营养搭配。每周开出菜单,花样翻新,每周保证餐餐不重样,每天配备适时水果。

  接送管理制度

  1、准时:接送人员必须在放学前30分钟内携带托管学生联系表在校门口指定地点等候学生。

  2、准确:接送人员必须认真清点人数并做好记录,发现缺席应及时与家长或学校确认情况。

  3、安全:每次两名接送人员,确保途中安全。专车接送人员必须严格要求学生乘车方式往返,不得让学生擅自出走。接时监督学生悉数进入托管中心,送时督促学生全部进校门。

  4、可靠:不得随意更换接送人员,如有需要提前通知学生,以防不法人员冒充本中心人员接走学生。

  午餐管理制度

  1、秩序:引导学生就餐前洗手、排队、保持安静,领取自己的中餐就位吃。就餐保持安静,不交头接耳,不随意下位走动,又需要举手示意老师,轻放餐具。

  2、节约:不浪费粮食,必须要求学生不得随意倒掉饭菜、汤、水果。没吃饱的可以再打饭,保证学生吃饱吃好。

  3、卫生:引导学生讲究卫生,保持饭桌、地面清洁,不随意乱丢剩菜、剩饭、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不得在室内食用对身体有害的三无食品,饭后漱口,保持口腔健康。

  午休管理制度

  1、游戏:听从老师指挥,不大声喧哗、嬉戏,不追逐打闹。

  2、准备:睡前上厕所,进入休息室到起床时间内,不允许以各种借口随意走动或离开休息室影响其他同学。

  3、进入:把鞋子摆放整齐,按顺序进入宿舍,每人固定一个铺位,不得随意更换铺位。

  4、午休:午休中必须有老师看护督促,进入宿舍闭上双眼躺卧,除休息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无关的事,如:做作业、画画、聊天、看书、打电话、发短信、玩游戏等。

  5、起床:到规定时间。老师要准时唤醒学生,并教学生整理好自己的床单叠好被子,然后有秩序的安静的.离开宿舍。

  卫生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开窗通风30分钟,下午午休后开窗30分钟,确保室内空气清新。

  2、安排值日人员每天打扫地面,擦拭桌面。

  3、餐具、水杯等必要物品用后消毒,毛巾保持干净。

  4、感冒流行期间采用通风、日照、醋蒸等各种有效预防措施预防感冒。

  5、工作人员要保证自身身体健康,如发生感冒及时报告,休假回避,防止传染。

  6、大、小便后及时冲洗厕所。

  安全管理制度

  1、每天下班前检查各项电源、天然气是否关闭。

  2、每天离开前及时关闭门窗。

  3、检查室内物品摆放不会对儿童造成危险。

  4、室外活动安排有序,老师时刻保持警觉,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纪律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本中心后,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2、不得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乱砸物品、抛制物品、自行攀高、爬窗坐栏;禁止学生在室内踢毽子、踢球、跳绳、捉迷藏、做危险游戏等。

  3、禁止学生携带火柴、打火机、玩具、鞭炮、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本中心。

  4、禁止学生私自动用托管中心内的电器开关。

  5、爱护公物,不得乱涂乱画,损坏桌椅。

  奖惩管理制度

  1、礼貌待人,主动向老师、同学问好,按次数最高+10分

  2、保持座位整洁卫生,离开前清理干净座位,座椅归位+5

  3、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上、下课,不随意下位、进出教室+5

  4、保持安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事先举手得到允许再去做+5

  5、及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准确率高,背诵熟练,最高+10

  6、表现好进步大或成绩提高的,最高+10

  7、介绍其他小朋友来的,+10

托管管理制度12

  接受委托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一项关键机制,旨在确保公司对外部业务的.处理能够高效、合规地进行。这一制度涵盖了委托的申请、审批、执行、监督以及后期的评估和反馈等多个环节,旨在维护企业的利益,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内容概述:

  1.委托申请:明确委托需求,详细描述委托内容、预期目标、预算和时间表。

  2.审批流程:设立明确的审批层级,确保每一项委托都经过适当的审查和授权。

  3.合同管理:制定标准合同模板,规定合同条款,保障双方权益。

  4.执行监控:设定项目进度和质量监控机制,确保委托任务按计划进行。

  5.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制定预防和应对措施。

  6.财务控制:规范费用支付流程,防止资金滥用。

  7.绩效评估:对委托结果进行评估,为后续委托提供参考。

  8.反馈与改进:收集各方反馈,持续优化委托管理流程。

托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营造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xx〕2号)、《湖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鄂财采规〔20xx〕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称代理机构),是指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包括湖北省内注册的代理机构和省外注册省内执业的代理机构),并在荆门市财政局登记备案,在本行政区域内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以下称专职人员),是指与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代理机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专职人员,不包括财务、行政等非业务人员,不包括退休、外聘、兼职人员。

  代理机构应当规范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管理,提高采购需求咨询论证和调查、编制采购文件、拟订合同文本和优化采购程序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专职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其职业素养与专业技能。

  第四条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代理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的记分管理。代理机构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第二章代理机构管理

  第五条代理机构在我市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第六条符合从业条件的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完成在线登记,再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中按流程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启用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及抽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账号及密码。代理机构登记、注册时需填报以下信息:

  (一)代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场所地址、联系电话等机构信息;

  (二)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人员有效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所在代理机构近1个月内为专职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证明;

  (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工作岗位责任制度、工作人员执业守则、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控制制度、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采购文件编制审核制度、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廉洁制度等;

  (四)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提供评审场所地址、评审室照片、实时监控设备设施等情况;

  (五)省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代理机构对登记、注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代理机构发生登记信息变更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更新登记和注册信息。

  第八条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和记分考核结果等,从“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中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完善内控制度和代理机构进退机制,定期进行动态调整,接受各方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摇号、抽签、遴选等方式干预采购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

  第九条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采购代理范围、权限、期限、档案保存、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协议解除及终止、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相关开标及评审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工商注册地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代理机构注销时,应当向相关采购人移交档案,不得擅自销毁,并及时向省财政厅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名录注销手续。同时报市财政局备案并说明注销理由,对因逃避检查、隐瞒违法行为等恶意注销的,市财政局将依法从严处理。

  第三章记分考核

  第十二条记分考核是对代理机构内部管理、业务操作等情况进行量化比较的管理措施。市财政局对代理机构记分管理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考试(竞赛)等,代理机构应当积极参加,相关情况纳入记分考核范围。

  市财政局记分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开具记分通知书(详见附件1),并将记分情况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第十三条记分考核的记分周期为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的每个自然年,每周期记分满分为12分。

  第十四条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分分值,依据其违法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分别记3分、6分和12分。对重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次数累计记分。

  第十五条代理机构有本办法规定以外违法违规行为的,如被检举、举报查实的,市财政局可参照本办法同类性质情形记分。

  第十六条一个记分周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不足12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十七条市财政局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代理机构进行约谈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2),整改时间为90天;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均记满12分的,第二次整改时间为180天;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均记满12分的,第三次整改时间为360天。

  市财政局定期将整改代理机构名单及记分排名在市财政局官网对外进行公示,同时将整改期内的代理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购人委托整改期内的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需事先向市财政局作出书面说明。

  第十八条代理机构在省内存在分公司的,视为同一家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被多个财政部门记分的,由每个记分周期内最终记至12分的财政部门开具整改通知书。

  第十九条代理机构对记分情况或者整改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记分通知书之日或整改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开具该通知书的财政部门提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制订整改计划,并报作出决定的财政部门备案。代理机构应严格按整改计划组织整改。整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专职人员培训、完善内部规章、规范操作流程等,提升专职人员业务素质和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第二十一条整改期满并完成整改的代理机构应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作出决定的财政部门备案存档,实行代理机构“一户一案一档”管理。

  第四章记分情形及分值

  第二十二条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在采购前期准备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或委托代理协议内容不合规的;

  2.代理采购进口产品未按规定执行的;

  3.代理未按要求进行意向公开的采购项目的;

  4.未及时实施采购,造成采购延误的。

  (二)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违规收取采购文件费用的;

  2.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采购文件的;

  3.在提供采购文件时设定获取条件或提前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4.发出的采购文件内容不全或错误,前后条款自相矛盾、存在歧义的;

  5.采购文件中未体现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如未按要求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未落实中小企业评审优惠政策、未明确“政采贷”相关政策等;

  6.供应商已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仍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的;

  7.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

  8.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三)在发布采购信息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限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或者发布的信息内容不完整、错误,或者就同一采购项目发布两次及以上内容相同的采购信息的;

  2.未按规定时间发布中标(成交)结果或发布中标(成交)结果时未同时公告采购文件的;

  3.未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的;

  4.擅自变更地点,未及时公告更正信息或未书面告知的;

  5.依法需要终止采购活动,未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的;

  6.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未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未及时告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7.采购文件提供、澄清、修改、延长投标(响应)截止日期或者调整开标(响应)日期等未按规定时间执行的。

  (四)在组织采购活动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组织开展采购活动的;

  2.采购活动开始前有关准备工作不充分,影响正常评审的;

  3.在评审工作开始前,没有将评审委员会成员手机等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统一保管,或者出现评审委员会成员拒不上交,但未拒绝其参加评审工作的;

  4.未核实评审委员会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或未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的;

  5.未按规定对采购文件中涉及废标、无效投标、无效报价等有关重要内容予以宣读,未提请评审委员会成员认真核对采购文件资格、评分标准有关条款的;

  6.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未确保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开标、唱标现场分离的;

  7.在评审过程中,给评审专家阅读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时间不够充足,或者无正当理由催促评审专家尽快结束评审的;

  8.未对采购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评分标准、采购需求提出改正的建议,导致多数专家不能理解不能继续评审的;

  9.在组织开标、评审过程中,存在倾向性的解释或说明;

  10.组织样品评审和样品保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出现非最低价成交情况时,未提醒评委对低价未成交理由作出说明,并予以详细记录的;

  12.未对评审结果进行核对,未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出现客观分评分不一致、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分值汇总计算错误或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的;

  13.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记录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

  14.未按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

  (五)在履约验收及评价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根据采购人委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未及时协助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的;

  2.对评审专家履职评价不实或恶意评价,经评审专家申诉有效的。

  (六)在档案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制订、执行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或者政府采购归档资料不完整、不及时的;

  2.同一采购项目的归档文件与发出的采购文件、网上公告信息内容不一致的;

  3.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或不按管理制度执行的;

  4.代理机构未组织专职人员定期学习和培训的;

  5.代理机构在市财政局组织的业务考试中合格人数不足5人的;

  6.代理机构无故不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考试(竞赛)等的。

  第二十三条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在采购前期准备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擅自代理未经备案采购实施计划的政府采购项目的;

  2.擅自代理应由集中采购机构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的;

  3.明知采购人违规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仍然代理此类政府采购项目的;

  4.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

  5.未依照规定执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

  (二)在组织采购活动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指派非专职从业人员单独开展政府采购业务的;

  3.未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的;

  2.未按规定对开标、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不清晰可辨的;

  4.采购活动现场组织混乱,与评审无关的人员进入评审现场、评审过程中出现评审专家成员及现场工作人员查看或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随意进出现场的;

  5.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或者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的;

  6.引导或协助采购人违规操作的;

  7.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工作结束后,发现或应当发现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其他无关人员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未加以制止的;

  8.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

  9.代理机构组织重新评审、质疑答复导致结果改变未按规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市财政局备案的。

  (三)在处理询问、质疑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拒收法定期限内适格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质疑的;

  2.未按规定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作出答复的;

  3.询问、质疑答复未针对询问、质疑的事项,导致投诉成立或一年内收到三次及以上投诉的;

  4.询问、质疑答复违背客观事实,或者在处理过程中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

  5.未按规定向市财政局报告质疑处理情况资料的;

  6.在处理询问、质疑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在配合财政部门工作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收到市财政局送达的投诉书副本后,未按照规定向市财政局报送情况说明,未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

  2.瞒报、虚报、乱报或未及时提供市财政局要求的有关信息的;

  3.在市财政局组织的各类检查中,不配合相关工作的;

  4.经检查发现代理机构不具备本办法第五条相关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涉嫌伪造资料的:

  1.代理机构登记注册信息时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

  2.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3.违反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

  (二)涉嫌围标串标的:

  1.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恶意诋毁、排挤其他代理机构,或唆使供应商恶意投诉的;

  2.与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恶意串通的;

  3.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泄露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标底及评审专家等信息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三)涉嫌违规代理的:

  1.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的;

  2.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

  3.一年内受到三次及以上投诉并成立的。

  (四)有其他违规行为的:

  1.原代理机构因逃避检查、隐瞒违法行为等恶意注销,另行成立新代理机构,经相关部门查实的;

  2.对于需整改的内容,在整改期内不予整改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试行。

托管管理制度14

  为保证托管中心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托管中心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托管中心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托管中心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托管中心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托管中心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托管中心。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托管中心还要教育学生遵守托管中心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托管中心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托管管理制度15

  一、管理老师岗位职责

  1、热爱托管工作,对学生要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尊重所有托管学生。

  2、主动与托管学生家长配合,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情况,虚心接受批评、建议,不断提升优化工作方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否则按规章制度处理。

  3、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同事间友好交往,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不在背后议论。

  4、努力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促进托管学生动手、动脑,使每个托管学生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健康发、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5、举止端正,语言文雅,说话和气,待人热情有礼貌,能主动问候别人。在学生面前行为规范,话不俗,语不高。

  6、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各种设施、玩具、器械。不乱扔果皮、纸屑、勤俭节约,节水、节电、节气、节粮。

  二、管理老师岗位工作要求

  1、安排好托管学生课业自我完成督习计划,抓好托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与家长建立良好沟通关系。

  2、负责搞好活动室、寝室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通风、清洁整齐。定期开展学生寝室的消毒工作。

  3、关注托管学生的身体康健,天气变化要及时为学生增减衣服。

  4、管理学生午休纪律,注意托管学生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托管学生穿好衣服。

  5、注意托管学生安全,家长来接送托管学生时,要简单介绍托管学生的当天生活、学习情况。

  6、每半月把学生的被子、枕头整理出来,让让家长带回去换洗。

  三、与家长的日常沟通工作要求

  1、每日放学,负责接送的管理老师在安全接学生到托管班后,要以发短信方式告之学生家长或在家长群中发。

  2、每日家长到托管班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须向家长介绍学生当天在托管班的生活及学习情况,注意收集家长对托管班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对托管期间生病的学生,管理老师还要当面向家长交代所采取措施,建议家长做好相关护理事宜。

  3、对于因患病不能来托管的学生,管理老师要与学生家长经常联系,问讯学生病情,关怀患病学生。

  4、每周五下午,管理老师要填写《托管学生家庭报告书》,并由学生转交家长签名,在下周一上学时回收家长签名的反馈卡,并存档。

  四、学生的接送管理

  1、学生放学,管理老师必须提前至少10分钟到校门等待;接到学生时,必须核对学生名单,防止漏接学生。

  2、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全体学生要分列队行走,不允许学生乱跑乱奔;必须有2名老师以上带队。

  五、日常安全管理

  1、托管班必须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陌生人员来访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问清来意并做好记录,严禁陌生人员在没有老师陪同的情况下参观托管班或接触学生。

  2、如学生家长委托他人来接学生时,当班管理老师必须当场与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核实接学生人员的身份,必要时对通话过程要录音,并复印委托人身份证件。

  3、学生在托管班发生突发事情时(如发病、受伤),当班管理老师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当事态超出老师处置能力并有恶化趋势时,要立即送医院并通知家长。

  4、加强对托管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允许学生在走廊、电梯口、楼梯、阳台追逐打闹。

  5、教育托管学生不要带危险品上学或入班,每天抽检学生所带物品,注意观察托管学生手里是不是有打火机、爆竹、托管班刀子等危险物品,发现后及时收起来,防止发生安全意外。

  6、严禁采用药物灭鼠、灭蚊蝇,如必须使用时,要专人保管不得乱丢。

  7、严禁托管学生进入厨房,热汤菜、开水必须放在学生拿不到的安全地方。

  8、就餐时,生活老师分菜时不要越过托管学生头顶,热汤菜必须预先降温后(低于50度)才可端出分给学生。

  9、对托管班的学生的各种疾病做好记录,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10、收好托管学生的中药、中成药、西药,值班人员按时按量给托管学生服药,内服外服药要有名称、标记,防止错服漏服。做好服药记录。

  11、托管班负责人每天对房舍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有损坏设施、物品要及时修理。

  六、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

  1、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

  2、经常组织老师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3、不定期向托管学生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4、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

  5、注意水、电、火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卫生管理

  1、室内外卫生每天一次小扫,每周一大扫并进行消毒。

  2、托管学生使用过的餐具必须天天消毒,玩教具每周清洗消毒一次;学生寝室每月消毒一次,每周翻晒被褥两次,每月洗床单枕巾一次。

  3、要求托管学生饭前便后要洗手,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午睡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托管学生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打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孩子。

  八、饮食管理饮食管理

  1、托管班食品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采购回来后专人检查验收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2、(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每日做好厨房、餐具的清洁卫生及"三防".

  3、食品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再加工和使用;

  4、加工成品在两个小时内分发完毕;

  5、盛装入口食品的餐用具使用前要进行洗净消毒;

  6、托管班所有工作人员全部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患者。饭菜做到"四搭配"即(干稀、甜咸、荤素、粗细),烹调过程中要掌握火候,保持食品营养。

  7、饭前工作人员及托管学生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擦干净。

  8、管理老师要照顾好托管学生的进餐,掌握每名托管学生的进餐量,教育托管学生不偏食,不浪费、自觉光盘形动,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托管班管理流程

  一、学生放学后,托管班老师到学校指定位置接到托管学生,并护卫学生回到托管班教室。

  二、电话通知学生家长汇报主管,学生已安全接到托管教室,请家长放心。

  三、托管班老师监督学生完成作业,并核对学生记事本,检查作业完成情况。

  四、指导学生修改作业中的错误内容,加强对易错知识点的认识。

  五、带领学生复习当天所学内容,根据学校老师安排,有计划的预习新课。

  六、托管过程中,托管班教师严格纠正学生的错误坐姿、书写、用眼方式等。

  七、住宿生完成作业后,学生加餐(牛奶、果珍、点心、水果等).

  八、学生在大教室或院子里游戏、读书,需有人看护。

  九、必须家长亲自到场接走孩子。

  写给小朋友

  一、按时完成作业

  二、温习学过的知识,及时预习新知识

  三、正确的坐姿和用眼对我们有很多益处

  四、保持安静,不要打扰其他小朋友做作业

  五、保持教室内卫生,请把垃圾扔到垃圾桶里

  六、多读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七、常运动,运动才能保持强健的体魄

  八、注意安全,不在教室内打闹,不要乱跑,乱跳

  九、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十、相互帮助,与人为善

  托管班注意事项

  一、托管班负责学生在托管期间的安全。

  二、托管班负责指导学生完成当天作业,以及复习、预习。

  三、托管班应与家长保持联系,反应学生情况

  四、托管班重视每位家长提出的宝贵意见

  五、择日托管的学生,请家长与托管老师沟通,并告知托管时间。

  六、若学生临时不需要托管,请家长及时通知托管班。

  七、家长接走学生时,请确认。

  八、托管班托管时间到晚上20:00,此前不能来接孩子的家长,请告知托管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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