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管理制度

时间:2025-10-09 09:26:25 制度 我要投稿

盘点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盘点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盘点管理制度

盘点管理制度1

  一、仓库平均每月组织一次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月底,由仓库管理员负责组织,采供科负责审核。

  二、仓库每年进行一次大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12月底,年终盘点由仓储管理员负责组织,财务部和采供科负责稽核。

  三、不定期盘点由仓储管理员自行根据需要进行安排,且可灵活调整。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盘点过程中注意保管好“盘点表”,避免遗失。

  四、盘点结果出现差异,须总结盘点差异的原因,制定以后的工作改善措施,写成盘点总结和报告,分别报采供科与院长审核。

盘点管理制度2

  一、目的:为制定合理的盘点作业管理流程,以确保公司物资盘点的正确性,有效管理公司物资和公司财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盘点范围:

  1、仓库盘点:仓库所有库存物料及闲置物资及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日常盘点作业。

  2、资产盘点:固定资产盘点作业。

  3、承包线盘点:公司所有承包线的物资盘点。

  4、资金盘点:

  三、职责:

  1、仓储部:负责组织、实施仓库每月定期盘点作业及最终盘点数据的查核、校正和盘点总结等工作,并将每月盘点报表交财务部,由财务部进行复查;负责配合和参与仓库及承包线的年中和年终抽盘作业。

  2、行政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的年中和年终盘点作业,并将盘点数据和报告提交财务部进行复查,同时抄送企管部一份。

  3、财务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仓库的年中和年终抽盘作业,并负责稽核所有盘点作业的数据,反馈其正确性。

  4、ERP部:负责参与固定资产的年中和年终抽盘作业,并负责月盘、年中盘、年终盘点差异数据在K3系统的批量调整工作。

盘点管理制度3

  1、为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库、各药房账存相符,制定每月定期盘点制度。

  2、药剂科药库、各药房统一按月盘点,原则上盘点时间为每月22—24日,为配合财务科药品财务核算,每月盘点时间应与财务科共同协商确定。

  3、药库、各药房对部分贵重药品重点管理,实行每月盘点;其余药品分柜盘点,以季度为盘点周期,每季度完成全部药品盘点。

  4、药库、各药房对库存的药品认真进行盘点清查,盘点时根据盘点表逐一核对,清点数量。

  5、盘点应于静止状态下进行。静止状态指盘点期间不得发生与盘点有关的药品账务和药品实物的入出操作。急诊药房不能做到完全静止时,应对账、物进行相应的处理,尽量减少普通业务操作对盘点的.影响。

  6、盘点结束后,由库房、各药房将盘点表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打印,盘点人和监盘人签字后一式两份,分别报科主任审核存档备查和财务核算。

  7、盘点结束后,及时对盈亏药品进行系统账存调整,并报财务审核,确保实物与账存一致。

  8、财务科每季度对药库、各药房监盘一次,监盘人员对盘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品种抽查复核率不低于3%。

  9、对盘点数量异常的药品,应及时重盘或查找原因,并积极整改,在下一盘点循环中重点监测。

盘点管理制度4

  库存盘点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库存准确无误,优化库存周转,防止资产损失,并为决策提供可靠数据。该制度涵盖了库存的记录、检查、核对、报告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盘点频率:确定定期盘点(如每月、每季度或每年)和不定期盘点(如在重大交易后或年末)的时间表。

  2. 盘点流程:详细描述从盘点准备、执行到结果处理的步骤,包括盘点前的库存冻结、盘点人员的'分配、盘点工具的使用等。

  3. 盘点方法:包括实物盘点、账面盘点和循环盘点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

  4. 错误处理:设定对盘盈、盘亏的处理规则,明确责任人和纠正措施。

  5. 盘点报告:规定盘点报告的格式、内容和提交时间,确保信息透明度。

  6. 培训与监督:定期培训盘点人员,确保其了解并遵守盘点流程,同时设置监督机制以保证盘点质量。

盘点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商品数量准确,做到账、货一致,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

  本制度所称盘点范围包含公司库存商品。

  3.方式:

  3.1每半年进行全面盘点;不定期进行动态盘点,动态盘点品种不低于门店库存数五分之一。

  3.2动态盘点重点在于贵重商品及特殊管理药品盘点。

  4.人员以及职责:

  4.1公司盘点工作由仓储物流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监督盘点及审核盈亏。

  4.2公司仓储物流部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4.3财务部有权对库存商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盘。

  5.盘点计划

  5.1固定盘点前由仓储部发出盘点通知,拟定盘点计划并召集盘点会议布置各项盘点事宜。

  5.2不定期盘点可随时进行,不需预先通知。

  6.盘点前准备工作

  6.1盘点前各参与盘点人员应对自己须盘商品存放地点、商品规格,批号效期等数据查询熟练掌握。

  6.2盘点期间停止开票及收发货物,系统预留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处理,保证商品账目清晰,实物保持静止状态。

  7.盘点工作

  7.1盘点时由两人一组,依据分发的.盘点表清点实物并登记。

  7.2盘点人员注意掌握盘点技巧,避免误盘、漏盘与重复盘。

  7.3实际盘点时应认真核对数量,清点数量后应将商品整齐摆放。盘点人员必须核对库存实物与盘点表记录,按实填写。

  8.盘点数据

  8.1盘点完毕,负责人将所有盘点表回收,对照库存表领取情况,保证库存表完整无缺后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8.2录入员发现差异应交由复盘人员进行复盘。

  8.3盘点差异应注明原因,区分责任人,无原因视同责任人完全过失。

  8.4复盘人员将复盘结果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9.盘点报告

  9.1盘点结束后,仓储物流部及时与财务部核对差异,核算差异金额。

  9.2盘点结果以盘点报告形式出具,全面叙述盘点过程以及发现问题、改进办法。

  9.3经总经理批准后盘点差异允许调整。

  10.盘点纪律

  10.1盘点数据以实际为主,严禁弄虚作假、隐藏、涂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0.2盘点人员无条件服从组织人指挥,任何扰乱盘点秩序者,严肃处理。

  10.3盘点时间为月底最后一个周六上午,视为工作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11.盘点处理

  11.1对所保管商品有盗卖、转换或营私舞弊者,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余则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决定处理办法。

  11.2对帐务保管不善,遗漏单据、错误处理账务者、帐面不清晰者,给予警告或调离原岗位处理。

  11.3对于未尽职责导致保管商品损失、被窃或者无原因盘亏者,由责任人承担原价赔偿责任。

盘点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保证仓库账卡物的一致性,发现仓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以提高仓库管理的水平。

  2、适用范围及盘点频次。

  本办法适用于物流储运部仓库的盘点业。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日盘点。定期盘点分为年度盘点、假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按客户要求和出现帐务异常情况下组织盘点、奇瑞公司停产或奇瑞公司下达盘点任务;日盘点是对贵重件的盘点。

  3、职责。

  3.1储运部记帐组负责盘点作业前的到货入库及供货清单出库的账务处理。

  3.2储运部各班组负责盘点的实施,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3财务部负责对盘点过程的监督及结果进行检查与审核。

  4、工作流程。

  4.1.1对仓库进行整理,清理出藏在死角的物料。

  4.1.2对不合格品、三包索赔件、不确认件要划出专门区域进行定置存放,并建立相应的电子帐;由相应的保管员进行后续处理工作。

  4.1.3对各种无包装物料进行包装,做好物料的标识。

  4.1.4确定盘点范围,核对物料,确保物料、卡与货位三者一致,同时确认区域内的物料状态是否相同。

  4.1.5对参与盘点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盘点作业流程和各种单据。

  4.2盘点实施。

  4.2.1盘点表的发放。

  4.2.1.1在固定位置设立盘点调度工作点,由调度主管负责盘点工具及盘点表的发放。

  4.2.1.2根据盘点人员的分工发放盘点工具及盘点表,由各小组盘点负责人统一领取。帐务员对需返还的盘点工具做好记录,盘点表按盘点人数发放,凭盘完的盘点表换新的盘点表。

  4.2.1.3调度主管在发盘点表时,记录发放时间,并对盘点进度进行跟催。

  4.2.1.4盘点人收到盘点表后,应在盘点表上注明接收时间。

  4.2.2实物盘点。

  4.2.2.1盘点人根据盘点表上的零件号找到相对应的货位,先核对该货位的料卡和物料与盘点表上是否相符,如相对应的`货位上有不同品种的物料应立即转移至物料相对应的区域。

  4.2.2.2盘完后用笔在物料卡上划一横线,在其下方摘要处用写下日期及“盘”字同时将实物盘点数字填写在结存处。

  4.2.2.3在盘点表中“盘点数”一栏中工整的靠左边写下盘点数字。如盘点表填写错误,应用笔在原数字上划一横线,然后在其右边写下正确数字并签名。

  4.2.2.4当一张盘点表盘完后盘点人应在盘点人处签名,并立即将盘点表交给本小组的盘点负责人,由盘点负责人对盘点表进行审核。

  4.2.3盘点表的返还。

  4.2.3.1各区域盘点负责人将审核后的盘点表交到盘点工作点,换取新的盘点表。

  4.2.3.帐务员对返回的盘点表审核后,在盘点表返回时间处签字确认,并交专人录入系统,同时将新的盘点表发给盘点负责人。

  4.2.3.3帐务员对盘点表返回时间进行跟催。

  4.2.4盘点抽查。

  4.2.4.1盘点表的由两人一组进行录入,一人负责报数,一人负责录入。当一张盘点表录入完成后,由录入人重新报数,报数人复核。

  4.2.4.2当一张盘点表录入完成后,如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立即由专人负责核查。核查结果由核查人和盘点人共同签字确认。

  4.2.4.3当盘点表开始返回,财务部立即安排人员对盘点结果进行抽盘,抽盘比例为盘点品种的10%,但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的物料必须安排抽盘。

  4.2.5盘点结果确认。

  4.2.5.1抽盘结束后,如盘点准确率为95%以上,盘点结果有效。

  4.2.5.2抽盘结束后,如盘点准确率为95%以下,则针对问题区域进行扩大抽盘,直至抽盘准确率达到95%以上,否则视为无效盘点。

  4.3盘点总结。

  4.3.1如盘点结果合格,则将此次盘点结果与帐面数字核对,出具盘点总结报告。

  4.4.1盘点差异的原因有错盘、漏盘、计算错误;异常退货,并且未入账;

  4.4.2整改措施:重新确认盘点区域,检查是否存在漏盘、错盘现象并重新计算;对未入账的重新入账;对无法查明的差异以调账为主。

盘点管理制度7

  第一条仓库系物资保管重地,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第二条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第三条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第四条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第五条仓库范围不准点火,也不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第七条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要,不准把仓库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第八条仓库应定期每月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柱查监督。

盘点管理制度8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第三条 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八)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 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第十条 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

  (一)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二)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三)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十三条 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 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

盘点管理制度9

  公司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公司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与有关定义

  2.1 适用范围

  2.1.1 本制度规范了存货盘点工作的方法、程序、要求及责任。

  2.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存货、车间存货、外协存货的清查盘点。

  2.2 有关定义

  2.2.1 仓库存货盘点:对所有存放公司物资的仓库(包括在外库房)中存货的盘点,如原材料、燃料、辅料、外购件、自制件、产成品等的盘点。

  2.2.2 在制品盘点:各部门已从库房办理领料手续或尚未办理完工入库手续的所有在制品(在建工程),包括滞留在车间、工地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2.2.3 外协件存货盘点:对已经发到外协单位尚未回司的产品的盘点。

  2.2.4 自盘:存货管理部门仓管人员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5 复盘:仓库主管或材料主管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6 抽盘:财务部对自盘的结果进行的复核和抽查盘点。

  3 职责分工

  3.1 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存货盘点工作。包括发布盘点通知、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发布盘点工作考核通报,根据公司领导的批复意见对盘点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3.2 存货管理部门负责盘点的`具体实施、确认、统计、上报工作。

  4 盘点时间

  4.1 自盘:每月23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2 复盘:每季度末月25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

  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3 抽盘:每季度末月的30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财务部拟定《盘点计划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于盘点日一周前发各有关部门。

  4.4 财务部每季度应至少安排一次不定期盘点,具体工作由财务部负责拟定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卡、物相符率或账、卡相符率或账、卡、物相符率。

  4.5 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方可。

  5 盘点方法

  5.1 实地盘点法是在财产的存放地点逐一对其进行清点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

  5.2 抽样盘点法是对某些价值小、数量大,不便逐一清点的财产,采用从总体或总量中抽取少量样品,确定其样品数量,然后再推算总体数量的方法。

  5.3 估算法是对某些数量大、堆放不规则、价值低廉、不适合实地盘点法对财产进行逐一计量,而估计其数量的一种方法。

  5.4 实际盘点过程中,对于价值较大的外购件、自制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必须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价值小、数量大、不便逐一清点的存货可采用抽样盘点法和估算法。

  6 盘点要求

  6.1 每月20日所在周的周五下班时间为盘点关账时点,关账前发生的单据必须入账,关账后发生的单据待盘点结束后入账至下个月。

  6.2 各物料使用部门将盘点日需领物料在仓库盘点日前2天到仓库领取,于盘点前3天将剩余物料办理好退仓手续入库,以便仓库盘点工作顺利进行。

  6.3 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并粘贴好《物料标识卡》。抽盘要求盘点之日仓库物料尽量停止流动。

  6.4 收货待处理尚未进帐的物品应置于收货待检区,备好待发物料应置于备料区,并做好标识,不列入盘点范围,但须保留相关进出单据,以便盘点时作为补充证据。

  6.5 参与盘点的有关人员在进行盘点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事先做好准备。盘点使用的单据、表格需要修改时,须经财务部部长签字后生效,否则追究盘点记录人员的责任。

  6.6 盘点工作要连续进行,不准中间中断,负责盘点各有关人员原则上不准请

  假,遇紧急事情时,应事先向盘点总指挥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

  得擅自离开岗位。

  6.7 盘点人员必须认真、准确对盘点物品进行清点、称量,如实填报盘点结果,真实反映资产结存状况,严禁弄虚作假,盘点报表填报要求数据准确、字迹清楚。

  6.8 盘点时应先清点或称量实物,后对《物料标识卡》,再填《盘点表》核对账面数,盘点时发现物、卡、账不符,实物保管人员负责核实、查明原因。

  6.9 盘点时仓管人员需认真回答复盘、抽盘人员提出的问题,并说明实物出现盈亏、残损的原因,并由复盘、抽盘人员记录在案,当场未查实的问题由仓库管理部门于盘点后三天内查清原因,并出具实物盘点异常报告交财务部。

  6.10 各类存货的账、物、卡种类相符率要求为100%。

  7 盘点程序

  7.1 自盘

  7.1.1 仓管部门负责人指定材料主管在盘点日打印《盘点表》分发给盘点人员,同时报财务部电子表格一份。

  7.1.2 自盘人员按照盘点进度计划及《盘点表》进行盘点。

  7.1.3 自盘人员核对盘点结果是否与《盘点表》结存数量一致,如不符,则在确认后查找不符原因,直至清楚无误为止。

  7.1.4 自盘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7.1.5 材料主管对盘点确认的差异物料填写《盘点盈亏报告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7.1.6 仓库管理部门将《盘点表》(打印装订并签名)、《盘点盈亏报告单》在盘点日后两天内交财务部。

  7.2 复盘

  7.2.1 复盘人员在初盘人员的陪同下进入盘点区域进行实物盘点。

  7.2.2 复盘可采用100%复盘,也可采用抽盘,由仓库管理部门在《盘点计划表》中确定,但复盘比例不得低于物料种类的50%。

  7.2.3 复盘人员按复盘安排分工进行盘点,点数员应边点数、边报数,记录员应将盘点结果记录在《盘点表》上,如须称量,由点数员进行称量作业。

  7.2.4 复盘与自盘如有差异,须与自盘人员进行盘点确认,确认有误的,由自盘人员在《盘点表》中“复盘数量”旁签字,以示负责。

  7.2.5 若复盘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5%(含15%)以上时,则报告部门负责人

  处理,必要时,部门负责人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

  7.2.6 复盘完成后,如与自盘无差异,复盘人将《盘点表》上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如与自盘有差异,则按7.1.6办理。

  7.3 抽盘

  7.3.1 抽盘人员在自盘、复盘人员的陪同下随机抽样物料,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所盘物料的20%、盘点金额达到80%以上,对单位价值较大的材料、产成品必须做到逐一盘点。

  7.3.2 抽盘人员将抽盘结果记录在《盘点表》上。

  7.3.3 对于抽盘与复盘有差异的物品,须与复盘人员进行再次盘点,确认有误的,复盘人员应在《盘点表》中“抽盘数量”旁签字,以示负责,并记录最终盘点的结果。

  7.3.4 在整个抽盘作业中,抽盘组织人员对抽盘情况进行巡查,对抽盘中遇到的问题,抽盘人员应向抽盘组织人员或部门负责人反馈、报告。

  7.3.5 若抽盘发现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0%(含10%)以上时,则报告财务部负责人处理,必要时,应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保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复盘人员也参加盘点)。

  7.3.6 盘点结束后,财务部盘点人员要在盘点表上做简要总结,注明抽盘项数、不合格项数、其他事项,抽盘双方当事人进行签字确认。

  8 不定期盘点

  8.1 财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指派人员抽查资产结存状况,抽查时各实物保管部门要派人在盘点现场协助,抽查物品数量不得低于所抽查实物保管部门物料的5%。

  8.2 抽查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管部门为原则,组织工作可适当简化。

  8.3 抽查可采取由账至物或由物至账的方式,抽查人员应将抽盘结果填写在《抽盘表》上,若有差异则须计算出差异数量,并要求存货保管人员在《抽盘表》上签字确认。

  9 财务处理

  9.1 盘点若产生盈亏,于盘点后2个工作日内,由仓库管理部门材料主管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财务部。

  9.2 财务部对《盘点盈亏报告》复核无误后,编制《盘点汇总表》,将《盘点

  盈亏报告》、《盘点汇总表》交总公司审批,要求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9.3 财务部、仓库管理部门在接到审批后的《盘点盈亏报告》1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卡调整工作。

  10 盘点报告编制

  10.1 每月自盘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仓库管理部门应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盈亏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报财务部。

  10.2 每季抽盘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财务部应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盈亏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并呈总会计师、总经理审阅。

  11 本制度未涉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确认。

  12 本制度自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盘点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商品数量精准,做到账、货一致,特订立此制度。

  2.范围:

  本制度所称盘点范围包含公司库存商品。

  3.方式:

  3.1每半年进行全面盘点;不定期进行动态盘点,动态盘点品种不低于门店库存数五分之一。

  3.2动态盘点重点在于宝贵商品及特别管理药品盘点。

  4.人员以及职责:

  4.1公司盘点工作由仓储物流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监督盘点及审核盈亏。

  4.2公司仓储物流部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4.3财务部有权对库存商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盘。

  5.盘点计划

  5.1固定盘点前由仓储部发出盘点通知,拟定盘点计划并召集盘点会议布置各项盘点事宜。

  5.2不定期盘点可随时进行,不需预先通知。

  6.盘点前准备工作

  6.1盘点前各参加盘点人员应对本身须盘商品存放地点、商品规格,批号效期等数据查询娴熟把握。

  6.2盘点期间停止开票及收发货物,系统预留相关信息必需适时处理,保证商品账目清楚,实物保持静止状态。

  7.盘点工作

  7.1盘点时由两人一组,依据分发的盘点表清点实物并登记。

  7.2盘点人员注意把握盘点技巧,避开误盘、漏盘与重复盘。

  7.3实际盘点时应认真核对数量,清点数量后应将商品整齐摆放。盘点人员必需核对库存实物与盘点表记录,按实填写。

  8.盘点数据

  8.1盘点完毕,负责人将全部盘点表回收,对比库存表领取情况,保证库存表完整无缺后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8.2录入员发觉差异应交由复盘人员进行复盘。

  8.3盘点差异应注明原因,区分责任人,无原因视同责任人完全过失。

  8.4复盘人员将复盘结果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9.盘点报告

  9.1盘点结束后,仓储物流部适时与财务部核对差异,核算差异金额。

  9.2盘点结果以盘点报告形式出具,全面叙述盘点过程以及发觉问题、改进方法。

  9.3经总经理批准后盘点差异允许调整。

  10.盘点纪律

  10.1盘点数据以实际为主,严禁弄虚作假、隐匿、涂改,一经发觉,严格处理。

  10.2盘点人员无条件服从组织人指挥,任何扰乱盘点秩序者,严格处理。

  10.3盘点时间为月末最后一个周六上午,视为工作时间,没有特别情况不得请假。

  11.盘点处理

  11.1对所保管商品有盗卖、转换或营私舞弊者,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余则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决议处理方法。

  11.2对帐务保管不善,遗漏单据、错误处理账务者、帐面不清楚者,予以警告或调离原岗位处理。

  11.3对于未尽职责导致保管商品损失、被窃或者无原因盘亏者,由责任人承当原价赔偿责任。

盘点管理制度11

  1目的

  规范仓储物资管理,有效降低库存,适时处理存货、盘活公司资产,确保账、卡、物相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坯布(原坯、割绒坯)和成品仓库盘点管理。

  3职责

  财务部储运科负责仓储物资盘点的`归口管理,各仓库负责实施,相关部门搭配实施。

  4工作程序

  4.1盘点对象

  本制度盘点对象系指贮存于股份公司所属仓库的原坯、割绒坯和各厂生产入库的成品布。

  4.2盘点方式

  4.2.1盘点分为月度、季度、年度盘点三种;

  4.2.2月度盘点由仓库每月末进行自盘,财务部不定期抽查;4.2.3季度、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人监盘,仓储管理负责人布置仓库人员进行全面盘点。

  4.3盘点实施

  4.3.1月盘由仓库组长(负责人)组织仓贮人员进行帐、卡、物现场清点,做好盘点汇总记录,备份在月初3号前报财务部,如发生盘亏、盘盈或异常情况,适时向主管和财务部报告处理;

  4.3.2季盘和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出监盘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盘点,财务部要负责编制盘点计划,做好盘前入账结存,并在25号前将盘点计划通知仓库,各仓库主管依据财务部计划布置好仓贮人员进行帐、卡、物现场清点,盘点时财务监盘人必需到现场实施监督,仓库负责做好盘点汇总记录。盘点汇总表一式三份,在下月3号前分别报财务、经营部各一份,仓库留存一份。

  4.4盘点处理

  4.4.1各仓库经过月度自盘,季、年度监盘,发生盘亏、盘盈或显现超过规定期限的存货,仓库主管和相关责任部门应适时做出针对性处理看法,能处理的按公司规定自行处理,不能处理的上报公司财务部,按公司领导审批看法处理;

  4.4.2在盘点过程发觉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情况严重者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酌情承当赔偿责任;

  4.4.3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有虚构数字者,将酌情处理和惩罚;

  4.4.4仓管人员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或误发致使公司财物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当相应赔偿责任。

  4.5盘点管理

  4.5.1仓库在盘点过程中相关人员应适时做好库存物资规范堆放和状态标识,确保消防畅通、堆放整齐,标识,记录清楚有效;

  4.5.2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各仓库可参照本制度适时建立盘点制度,对所属各类仓库按制度规定要求适时做好盘点和盘点记录,并将季盘、年盘汇总表报相应财务部门;

  4.5.3财务部负责做好仓库盘点监督管理,发觉仓库不按本制度适时盘点或不能适时供应盘点汇总表的,财务部有权实行经济手段予以惩罚,并责令限期完成盘点和补报盘点汇总表。

  5相关记录:J0606仓库盘点汇总表

盘点管理制度12

  1.0目的

  为了规范盘点作业管理流程,以确保公司库存货物的准确性,达到仓储货物的有效管理及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根据本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通过本制度,实现盘点流程的规范化管理,作为盘点作业方面的指导性文件。它通过对盘点的安排,计划,组织,初盘,复盘,核查,数据输入,盘点表审核,数据校正,盘点总结等方面进行说明,规定和指导,以给仓库盘点管理工作指明方向和给出措施方法。同时,贯彻盘点制度,查找库存管理漏洞,规范入库货物的收货清点,入库放位,库存数据更新及出库操作的出库提货,出库备货,出库清点,司机货物交接,出库单据开具等操作流程的精确性,规范性。保障营运操作规范化管理及客户货物的安全性。

  2.0范围

  盘点范围:货物盘点对象为仓库里所有库存的所有货物。

  3.0职责

  1、运营部:负责盘点组织工作、并跟进盘点情况,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负责盘点盈亏调整的审批工作;进行盘点奖罚;

  2、理货员:负责仓库物料盘点工作,最终盘点数据的核查,校正,盘点总结。

  3、财务部:负责对盘点抽查、对盘点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物料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存货进行核实、盘点。

  4.0盘点管理流程

  4.1盘点方式

  1)循环盘点:每次入库收货操作或出库备货操作完成之后1小时内,仓管员需要对该货物剩余库存进行即时盘点,由仓储主管进行复盘。

  2)交班盘点:对于待发货物,仓储交接班时各班主管需同时进行库存货物盘点,并作为交接必续之一。

  3)周末盘点:对于本周入库货物,截止每周五下午14:00为止的库存进行周末盘点,由运营部组织并安排实施。

  4) 月末盘点:对于所有库存货物,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进行整体盘点,由运营部组织,财务部复盘。

  5) 年末盘点:每年12月20日,对仓库所有货物库存及仓库设备,用品进行盘点,由运营部组织并安排实施,财务部稽查。

  6)不定期盘点:财务不定期的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抽盘的方式进行,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确定后通知运营部即时安排。

  4.2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1)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

  2)盘点时注意物料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物料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摆放顺序;

  3)所负责区域内物料需要全部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记录;

  4)参照初盘、复盘、查核、稽核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5)盘点过程中注意保管好“盘点表”,避免遗失,造成严重后果;

  6)粘贴在货物上的【货物盘点标示卡】,在盘点工作全部结束之后,必须将其取下来,避免交货到客户处形成“异物混入投诉”

  4.3盘点计划

  4.3.1盘底计划书

  1)周末、月底盘点由运营部组织进行,年终盘点需要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后,由运营部组织进行。

  2)月末盘点及年末盘点,相关人员需要制作【盘点计划书】或【盘点通知书】,明确盘点具体时间,仓库停止操作时间,初盘时间及人员,复盘时间及人员,并通知相关部门配合以及对注意事项做详细计划。

  4.3.2盘点时间安排

  1)初盘时间:确定初步的盘点结果数据;周末初盘完成时间:4小时之内;月末初盘完成时间:8小时之内;年末初盘完成时间:8小时之内;

  2)查核时间:验证初盘数据的正确性;查核时间安排在初盘过程中或初盘完成后由运营部部指定人员进行查核盘点;

  3)稽核时间:稽核初盘数据,发现问题,指正错误;稽核时间根据稽核人员的安排而定,可在初盘过程中或结束后进行,一般在查核盘点结束后进行;

  4)盘点开始时间和盘点计划共用时间根据工作任务情况来确定,总体原则是保证盘点质量和不严重影响仓储正常操作为前提;

  4.3.3人员安排

  1)初盘人:负责盘点过程中物料的确认和点数、正确记录盘点表,将盘点数据记录在“初盘数量”一栏;

  2)复查人:初盘完成后,由复盘人负责对初盘人负责区域内的物料进行复盘,将正确结果记录在“复盘数量”一栏;

  3)查核人:复盘完成后由查核人负责对异常数量进行查核,将查核数量记录在“查核数量”一栏中;

  4)稽核人:在月末或年末盘点过程中或盘点结束后,由总经理指派人员作为稽核人和运营经理负责对盘点过程予以监督、盘点货物数量或稽核已盘货物数量;

  5) 数据录入员:负责盘点查核后的盘点数据录入电子档的“货物盘点明细表”中;

  6) 根据以上人员分工设置、仓库需要对盘点区域进行分析进行人员责任安排;

  4.3.4 相关部门配合事项

  1)月末盘点提前一天,年末盘点需提前一周发“仓库盘点计划“通知财务部,运营部,各办事处主管并抄送总经理,说明相关盘点事宜;

  2)盘点一天前根据运营部出货要求,事先做好出库备货操作,避免因盘点操作影响正常发货;

  3)盘点一天前通知各部门,要求承运商车辆在盘点前2小时送货到仓库,以便仓库及时完成货物入库操作;

  4)特别注意:仓库盘点期间禁止货物出入库;

  4.3.5物资准备

  盘点前需要准备A4夹板、笔、透明胶、货物盘点标示卡,货物盘点明细;

  4.3.6盘点前工作准备

  1)盘点前需要将所有能入库归位的货物全部归位入库登帐,不能归位入库或未登帐的进行特殊标示注明不参加本次盘点;

  2)将仓库所有货物进行整理整顿标示,所有货物外箱上都要求有相应货物品名、储位标示。

  3)同一储位货物不能放超过2米远的距离,且同一库位的货物不能放在另一库位上。

  4)盘点前仓库库存管理账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5)仓管员处理完毕后需要制作“货物盘点明细表”;

  6)将完成后的电子档归档保存,同时发送该表给上级领导;对于年末盘点表还需要发送给总经理,财务部;

  7)在盘点计划时间只有一天的情况下,需要组织人员先对库存物料进行初盘;

  4.3.7 盘点会议及培训

  1)仓库盘点前需要组织参加盘点人员进行盘点作业培训,包括盘点作业流程培训、上次盘点错误经验、盘点中需要注意事项等;

  2)仓库盘点前需要组织相关参加人员召开会议,以便落实盘点各项事宜,包括盘点人员及分工安排、异常事项如何处理、时间安排等;

  3)盘点前根据需要进行“模拟盘点”,模拟盘点的主要目的是让所有参加盘点的人员了解和掌握盘点的操作流程和细节,避免出现错误;

  4.3.8盘点工作奖惩

  1)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2)严禁在盘点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错误,丢失盘点表,随意换岗;

  3)严禁复盘人不按要求对初盘异常数据进行复盘,“偷工减料”;不按盘点作业流程作业等(特殊情况需要领导批准);

  4)对在盘点过程中表现特别优异和特别差的人员参考“仓库管理及奖惩制度”做相应考核;

  5)仓库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5.0盘点作业流程

  5.1初盘

  5.1.1初盘前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1)因时间安排原因,盘点总共只有一天或时间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可安排合适人员先对库存货物进行初盘前盘点;

  2)初盘前盘点作业方法及注意事项;

  3)最大限度保证盘点数量准确;

  4)盘点完成后将外箱口用胶布封上,并要求将盘点卡贴在外箱上;

  5)已经过盘点封箱的货物在需要出货时一定要如实记录出库信息;

  6)盘点时顺便对物料进行归位操作,相同品名的货物,摆放距离不得超过两米;

  5.1.2初盘前盘点作业流程

  1)准备好相关作业文具及“盘点卡”;

  2)按库位顺序依次对库位卡板上的箱装(袋装/捆装货物,以下统称箱装)货物进行点数;

  3) 点数(箱数/PCS数)完成后在盘点 标示卡上记录品名、储位、盘点日期、盘点数量、并确认签名;

  4)最后将外箱予以封箱;

  5)将完成的“盘点标示卡”贴在或订在外箱上;

  5.1.3初盘作业流程

  1)初盘人准备相关文具及资料(A4夹板、笔、盘点表);

  2)根据“盘点计划”的安排对所负责区域内进行盘点;

  3)按货物摆放的卡板储位先后顺序对卡板货物进行盘点;

  4)继续盘点箱装货物,也按照箱子摆放的顺序进行盘点;

  5)在此之前如果安排有“初盘前盘点”,则此时只需要根据货物外箱“盘点标示卡”上的标示确定正确的品名、储位信息和盘点表上的品名、储位信息进行对照确认;

  6)其后在“货物盘点明细表”上对应的“盘点数量”一栏填上数量(箱数和PCS数即可,同时需要在“盘点标示卡”上进行盘点标记表示已经记录了盘点数量;

  7)如之前未安排“初盘前盘点”或发现异常情况(如外箱未封箱、外箱破裂或其他异常时)需要对箱内物料进行点数;

  8)点数完成确定无误后根据外箱“盘点卡”上信息在对应盘点表的“箱装盘点数量”一栏填上数量即可;

  9)按以上方法及流程完成负责区域内整个货架物料的盘点;

  10)初盘完成后根据记录的盘点异常差异数据对货物再盘点一次,以保证初盘数据的正确性;

  11)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不能正确判定或不能正确解决时可以找运营部经理处理;

  12)初盘时需要重点注意盘点数据错误原因:货物库位错误,货物标示品名错误,货物在不同卡板上混装等情况;

  13)初盘完成后,初盘人在“初盘盘点表”上签名确认,签字后将初盘盘点表复印一份交给运营经理存档,并将原件给到指定的复盘人进行复盘;

  14)初盘时如发现该库位货物不在所负责的盘点表中,但是属于该库位货物,同样需要进行盘点,并对应记录在“货物盘点明细表”的备栏中;

  15)特殊区域内(仓库外部露天摆放货物,无库位标示货物、未进行归位货物)的货物盘点由指定人员进行;

  16)初盘完成后需要检查是否所有货物都有进行盘点,和箱上的盘点标示卡是否有表示已记录盘点数据的盘点标记。

  5.2复盘

  5.2.1复盘注意事项

  1)复盘时需要重点查找以下错误原因:货物库位错误,物料标示品名错误,货物数量不符等情况;

  2)复盘有问题的需要找到初盘人进行数量确认;

  5.2.2复盘作业流程

  1)复盘人对“初盘盘点表“进行分析,快速作出盘点对策,按照先盘点差异大后盘点差异小、再抽查无差异物料的方法进行复盘工作;复盘可安排在初盘结束后进行,且可根据情况在复盘结束后再安排一次复盘;

  2)复盘时根据初盘的作业方法和流程对异常数据物料进行再一次点数盘点,如确定初盘盘点数量正确时,则“盘点表”的“复盘数量”不用填写数量;如确定初盘盘点数量错误时,则在“盘点表”的“复盘数量”填写正确数量;

  3)初盘所有差异数据都需要经过复盘盘点;

  4)复盘时需要重点查找以下错误原因:货物库位错误,物料标示品名错误,货物数量不符等;

  5)复盘完成后,与初盘数据有差异的.需要找初盘人予以当面核对,核对完成后,将正确的数量填写在“盘点表”的“复盘数量”栏,如以前已经填写,则予以修改;

  6)复盘人与初盘人核对数量后,需要将初盘人盘点错误的次数记录在“盘点表”的“初盘错误次数”中;

  7)复盘人不需要找出货物盘点数据差异的原因,如果很清楚确定没有错误可以将错误原因写在盘点表备注栏中;

  8)复盘时需要查核是否所有的箱装货物全部盘点完成及是否有做盘点标记。

  9)复盘人完成所有流程后,在“盘点表”上签字并将“盘点表”给到相应“查核人”;

  5.3查核

  5.3.1查核注意事项

  1)查核最主要的是最终确定物料差异,和差异原因;

  2)查核对于问题很大的,也不要光凭经验和主观判断,需要找初盘人或复盘人确定;

  5.3.2查核作业流程

  1)查核人对复盘后的盘点表数据进行分析,以确定查核重点、方向、范围等,按照先盘点数据差异大后盘点数据差异小的方法进行查核工作;查核可安排在初盘或复盘过程中或结束之后;

  2)查核人根据初盘、复盘的盘点方法对货物数量异常进行查核,将正确的查核数据填写在“盘点表”上的“查核数量”栏中;

  3)确定最终的货物盘点差异后需要进一步找出错误原因并写在“盘点表”的相应位置;

  4)按以上流程完成查核工作,将复盘的错误次数记录在“盘点表”中;

  5)查核人完成查核工作后在“盘点表”上签字并将“盘点表”交给运营经理,由运营经理安排“盘点数据录入员”进行数据录入工作;

  5.4稽核

  5.4.1稽核注意事项

  1)仓库指定人员需要积极配合稽核工作;

  2)“稽核人”盘点的最终数据需要“稽核人”和仓库“查核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5.4.2稽核作业流程

  1)稽核作业分仓库稽核和财务行政稽核,操作流程基本相同;

  2)稽核人员用仓库事先作好的电子档的盘点表根据随机抽查或重点抽查的原则筛选制作出一份“稽核盘点表”;

  3)稽核根据需要在仓库进行初盘、复盘、查核的过程中或结束之后进行稽核(具体时间参照“仓库盘点计划”);

  4)稽核人员可先自行抽查盘点,合理安排时间,在自行盘点完成后,要求仓库安排人员(一般为查核人)配合进行库存数据核对工作;每一项核对完成无误后在“稽核盘点表”的“稽核数量”栏填写正确数据;

  5)稽核人员和仓库人员核对完成库存数据的确认工作以后,在“稽核盘点表”的相应位置上签名,并复印一份给到仓库查核人员,由查核人负责查核;查核人确认完成后和稽核人一起在“稽核盘点表”上签名;如配合稽核人员抽查的是查核人,则查核人可以不再复查,将稽核数据作为最终盘点数据,但数据差异需要继续寻找原因;

  5.4.3盘点数据录入及盘点错误统计

  1)经运营经理审核的盘点表,由相关人员交由仓库盘点数据录入员录入电子挡盘点表中录入前将所有数据,包括初盘、复盘、查核、稽核的所有正确数据手工汇总在 “盘表的“最终正确数据”中;

  2)仓库盘点录入员录入数据以“盘点表“的“最终正确数据”为准录入电子档盘点表中并将盘点差异原因录入;

  3)录入工作应仔细认真保证无丝毫错误,录入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找相应人员解决。

  4) 录入完成以后需要反复检查三遍,确定无误后将电子档“盘点表”发邮件给总经理审核,同时抄送运营经理,财务部,行政部;

  6.0最终盘点表审核

  1)仓库确认及查明盘点差异原因

  2)最终盘点数据需结合【客户送货计划单】,【入库单】,【出库单】,【库存管理卡(库存台帐)】等账面数据进行分析排查;

  3)在盘点差异数据经过库存调整之后,仓库继续根据差异数据查核差异原因,需要保证将所有的差异原因全部找出;

  4)全部找出差异原因后查核人将电子档盘点表的差异原因更新,交运营经理审核,运营经理确认之后呈交总经理审核签字;

  5)运营部根据盘点差异情况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6)相关人员对“盘点差异表”进行存档;

  7.0最终确认

  1)在仓库盘点完成后,稽核人员在仓库“盘点表”的相应位置签名,并根据稽核情况注明:“稽核货物品番数”,“稽核货物抽查率”、“稽核抽样盘点错误率”等;

  2)总经理审核完成后“盘点差异表”由总经办(原件)和运营部(复印件)分别存档;

  8.0总经理审核

  1)盘点库存数据校正

  2)总经理书面或口头同意对“盘点表”差异数据进行调整后,由运营经理根据仓储盘点录入员发送的电子档“货物盘点明细表”负责对差异数据进行调整;

  3)运营部门调整差异数据完成后,形成“盘点差异修正表”并发邮件通知总经理,运营经理,行政部,财务部。

盘点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了更准确的做好仓库原材料及产成品的盘点工作,使仓库账实相符,为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通过仓库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库存管理水平,减少损失特制定此规定。

  2、范围

  盘点范围:各生产厂所有库存原材料及产成品。

  3、盘点方式

  3.1定期盘点

  1、日盘点

  保管员负责每天对仓库合格进库的原材料及生产的产成品进行实物盘点。

  2、月末盘点

  仓库每月组织一次盘点,盘点时间一般在每月29-30日;月末盘点由调度中心负责组织,技术部、财务部随同;

  3、年末盘点

  仓库每年进行一次大盘点,盘点时间每年的12月26日(除财务另行通知)年终盘点由调度中心负责组织,技质部、技术部、财务部随同;

  3.2不定期盘点

  不定期盘点由调度中心自行安排,对仓库原材料急产成品的库存情况实地盘点,检查各仓库账物相符情况。

  4、盘点方法

  仓库保管员盘点需采用实地盘点法,目测、估计数量;盘点完毕后需出具“仓库盘点表”,并由生产厂、调度中心同意后签字确认。

  驻厂核算员负责抽盘,保管员需配合好驻厂核算员的抽盘工作。驻厂核算员在抽盘时若发现盘点数据差异,立即对保管员的盘点数据查明原因,保管员需对驻厂额核算员收发盘点表的数据签字确认。

  5、盘点后的稽核工作

  盘点完毕后,各生产厂驻厂核算员对由生产厂提供的库存原材料的盘点数据进行分别整理盘点表,并由生产厂、调度中心、技术部、财务部签字确认后,最后交给公司财务人员。

  6、盘点工作奖惩

  1、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2、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对在盘点过程中造成的盘盈、盘亏现象需做如下处理:

  3、盘盈数量2.5%以内的,需提出按盘盈实物成本价的一定比例对生产厂进行考核,并由生产厂自行分解责任部门;盘盈数量在2.5%以上的,需由效能监察室对生产厂提出考核,并由生产厂找出责任部门,责任分解后交由公司效能监察室,由公司根据情况恶劣性决定考核金额。

  4、盘亏数量在2.5%以内的,需由效能监察室提出按盘亏实物成本价的一定比例对生产厂进行考核,并由生产厂自行分解责任部门;盘亏数量在一百吨以上的,需由效能监察室对生产厂提出考核,并由生产厂找出责任部门,责任分解后交由公司效能监察室,由公司根据情况恶劣性决定考核金额。

盘点管理制度14

  一、药剂科应建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药品质量及工作质量考评小组。负责对全院药品的质量管理及药剂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定。

  二、考评小组负责定期到药库及各调剂室检查药品质量。药品入库验收合格率(验收合格药品)应达到100%;中西药房药品包装完整,入库登记项目(品名、厂家、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齐备;有效期药品及管理药品应达到100%;库房、调剂室重要饮片应无虫蛀、霉烂、变质现象,炮制质量合格;发现问题应立即停用,办理退库、保损手续。药库、药房的`中西药品报损率应符合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三、考评小组负责定期到各调剂室检查麻醉用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要求使用合理规范,帐物相符率100%;并定期检查病房各科室抢救柜中储备药品质量、麻醉用品使用及管理隋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临床沟通解决。

  四、考评小组负责对各调剂室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西成药调剂室主要查看调配处方及发药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中药调剂室抽查调配处方质量,每剂称量误差不超过±5%;审方、调剂、复核、发药是否签字,是否向病人交待用法、注意事项;有无窜斗、错斗等现象等;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五、考评小组应将每次考查向药剂科汇报备案。

盘点管理制度15

  一、为保证药品的有效和安全性,效期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其特定的储藏条件,并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在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均应停止使用。

  二、编制效期药品计划,应依据临床需要而定,宜分次购人,防止积压,用量较少或效期特短者,储存量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效期药品入库验收时,其内外包装应有效期标记。验收后应逐批将失效日期注明在入库单上,并在有效期药品示意牌中记录。

  四、有效期药品尽量按“逐批购人、第延效期”(即每批入库药品的有效期原则应同或延后于上批人库药品有效期)和“勤进快销,防止积压”的原则。药品有效期为一年的,购进时药品生产日期不超过三个月;有效期为二年的,购进时药品生产日期不超过六个月;有效期为三年(含)以上的,购进时药品生产日期不超过一年。超过以上有效期规定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

  五、效期药品验收入库后,应按效期先后在账目上登记。库房内应设“效期药品一览表”。

  六、药房、库房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保管效期药品,定期检查。发放及使用应掌握“近效先出、近效先用”的原则。

  七、效期药品改变原外包装置于其他容器内时,应将其失效期醒目标记在新的`容器上。

  八、效期药品不得脱离原包装配发,即严禁将其倒入砂塞玻璃瓶或药斗中储存使用,以方多次补充药品时混淆,出现过期失效。

  九、调剂人员发生整瓶(盒)的近效期药,应保证患者在医嘱使用时间内不过期失效,并提示病人失效日期。效期药品到期前半个月,应通知领药护师及临床,以防临床储备药品失效。

  十、近效期药品应为药品有效期截止前三个月。对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品种,药库、药房应提前报药剂科,以便采取措施调剂处理。

  十一、各药房对过期药品,应妥善贮存并标明“不合格”标记,盘点后按有关规定报损处理。

  十二、药库,调、制剂室、病房均应指定专人管理效期药品,并定时检查。因责任心不强,未能按规定保管,造成药品过期失效、变质、积压及使用过期药品而使医院遭受损失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十三、医院制剂的有效期,应当符合有关制剂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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