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时间:2025-10-06 12:47:02 制度 我要投稿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5篇【精】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5篇【精】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我厂经济的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佛山a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等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细则所称职业病是指本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危化品、高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本企业所设立的职业病危害场所监测点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内容对照本企业相关职业病因素而定。

  第四条: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岗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程序、操作规程,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五条:各分厂、车间有一名领导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参加针对本部门使用的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的临时工的工伤社会保险,以分散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

  第六条:本企业实行职业卫生专职管理监督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体制,企业职业卫生行政部门(职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防治的基础管理及各项制度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由厂级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职业病卫生管理的职能科室和各分厂、车间的职防管理部门组成。

  第八条:设立厂级职防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职防工作的厂长担任,副组长由生活后勤负责人担任。组员由负责环保安全的管理人员生产部负责人、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及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企业职防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依照法律和本企业职防管理细则对本企业内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及管理,实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全厂范围的职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九条: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的职能管理部门为安全监督部门,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名,负责本企业职防工作的基础管理,组织联系相关的体检、监测及评价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完善和保管,制定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本企业内各分厂、车间等用人单位必须设定其专职或兼职职防管理员,负责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在本单位的组织、落实,负责检查、监督各项职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本单位有效执行。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对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之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第十二条:本企业用人单位在录用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作的职工之前需对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职业。

  第十四条: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置,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在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病危害岗位调入无职业病危害岗位时也应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必须是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检查项目由医疗机构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确定,用人单位须将职工各时期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相关资料建档保管,并有将检查结果告之职工的义务。

  第十六条:以上十一至十五条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劳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应遵守的职业病防治条款,凡因违反以上条款所引起的劳动争议,职业病纠纷及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其法律责任。并对部门主要领导处以500元罚款。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对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派选专人进行曰常管理和维修并由职防管理员定期对上述设施和设备的性能和效果进行检测,确保正常、灵敏、有效。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在大中修设备或厂房及设施改造时要同时大中修或改造改进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并与主机装备同时投入运行并确保正常有效。

  第十九条: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装置各部门不得擅自拆除、挪用废置不用或随意改装,用人单位如需对上述设施、设备装置进行更新或改装,必须经职能部门同意主管厂长批准,方可进行。

  第二十条: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劳保用品,保护用品应到市卫生部门认证的劳保用品商店或厂家购买。

  第二十一条:劳保器具要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防护器具性能和防护范围进行正确选用,不准超出防护范围的使用或代用。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领取)、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保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二十三条:以上十六、二十二条是用人单位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个人应采用防护管理的措施,也是职业病防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违反以上所列条款的用人单位的主要领导将以100—300元处罚,部门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四章职业卫生监测与职工体检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定时、定点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测及评价,并向职工定期公布检测及评价结果,违反此项条款,不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评价的用人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职业病全部后果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职业卫生专职人员应配合用人部门管理员对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曰常观测,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不符合标准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并做出现场监测报告。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2

  1 、目的

  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完成生产任务,提高经济效益,各岗位按一定的操作规程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艺操作规程(含临时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鸿基焦化操作规程(含临时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的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技术部为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操作规程制(修)订、审批与发布、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3.2 调度中心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装置操作规程(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含工艺处理方案)相关专业内容,并检查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内容的执行情况。

  3.3 设备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装置操作规程(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含工艺处理方案)相关专业内容,并检查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内容的执行情况。

  3.4 安环消防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装置操作规程(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含工艺处理方案)相关专业内容,并检查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内容的执行情况。

  3.5 人企部负责操作规程的培训

  3.6 车间负责操作规程的上报及日常管理,负责操作规程的使用与执行。

  4 管理内容

  4.1 操作规程的编写原则

  4.1.1 操作规程必须以工程设计和生产实践为依据,确保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操作方法的科学合理,成为人人严格遵守的操作行为指南;

  4.1.2 操作规程必须保证操作步骤的完整、细致、准确、量化,有利于装置和设备的可靠运行;

  4.1.3 操作规程必须与优化操作、节能降耗、降低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环保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装置生产效率;

  4.1.4 操作规程必须明确岗位操作人员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配合密切; 4.2. 操作规程编制方式

  4.2.1 成立编制小组。在公司组织下,各装置成立操作规程编制小组,每一个小组必须包括管理、技术、操作三个层次的编制人员至少有三人组成。车间主任具体组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工程师、班长和岗位操作人员)参加。

  4.2.2 集体研究讨论。操作规程编制过程中,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在讨论过程中不断修改,最大限度地吸收不同层次的知识和工作经验,保证操作规程正确和可操作。

  4.3 操作规程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4.3.1 操作规程包括工艺技术规程、操作指南、开停工规程、基础操作规程、事故处理预案、安全生产及防护等。

  4.3.2 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包括:

  ⑴ 装置概况:生产规模、能力、建成的时间和历年改造情况;

  ⑵ 原理与流程:该装置的生产原理与工艺流程描述;

  ⑶ 工艺指标:包括原料指标,半成品、成品指标,公用工程指标,主要操作条件,原材料消耗、公用工程消耗及能耗指标;

  ⑷ 生产流程图:工艺原则流程图、工艺管线和仪表控制图、工艺流程图说明。流程图的画法及图样中的图形符号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可以以电子版或纸质版作为操作规程附件)

  ⑸ 装置的平面布置图:必须标出危险点、报警器、灭火器位置。必要时可单独画出危险点、报警器、灭火器位置图;(可以以电子版或纸质版作为操作规程附件)

  ⑹ 设备、仪表明细:将设备、仪表分类列表,注明名称、代号、规格型号、主要设计性能参数等。

  4.3.3 操作规程是正常生产期间操作参数调整方法和异常处理的操作要求,编写要点:

  ⑴ 编写思路:以生产期间操作波动的调整为对象,以控制稳定为目标,防止异常波动引起生产事故的发生。

  ⑵ 编写方法:首先确定针对的范围和目标;经影响因素分析后确定对象(必须用图),超过目标就认为操作波动,阐述正确的控制方法,最起码要定性描述,最好定量描述;针对可能产生的操作波动,提出应采取的对策措施。最后明确操作参数失控后所对应的事故处理预案。

  ⑶ 每个控制目标的操作规定应包括:控制范围、控制目标、相关参数、控制方式、正常调整、异常处理。控制范围不能超出工艺卡片规定的范围(厂控指标),保持与安全阀定压值、参数报警值的差距,不能触及安全限制,预留安全操作空间;控制目标要给定更为严格的指标(车间指标),确保操作平稳和优化;控制方式要以文字说明并画出控制回路图。

  4.3.4 基础操作规程是装置进行各类复杂操作的基本操作步骤,主要描述机、泵、换热器、罐和塔等通用设备的开停和切换规程。主要内容包括:各种机泵的开、停与切换,风机的开、停与切换,中、低压冷换设备的投用与切除,关键部位取样等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4.3.5 开工规程、停工规程、基础操作规程、专用设备操作规程、事故处理预案等规程的操作步骤需要严格按照统一的格式编制:

  (1) 结构格式:操作规程按照以下顺序分页:封面(第一页)、版本记录(第二页)。

  (2) 操作步骤的语句构成:操作规程编写用语应统一规定,使规程具有通读性,使得对同一个操作动作的描述语言在各个装置的使用者看来,表达的意思都是一样的,不会出现同样一句话在不同装置使用有不同的理解

  4.3.7 事故处理预案是装置发生一般生产事故或操作大幅度波动的状态下,避免扩大事故范围,使事故向可控制的方向发展,达到最终的安全受控状态的处理步骤。其作用是帮助操作人员判明事故真相,决策处理目标,明确操作处理方案。内容和要求是:

  ⑴ 事故名称:每个事故处理预案都要有具体、明确的标题。

  ⑵ 事故现象:事故发生时最直接表现出来的异常,如异常的声音、气味、报警灯闪烁等等。

  ⑶ 事故原因:分析导致事故的原因。

  ⑷ 事故确认:列出确认事故的必要充分条件,对这些条件进行“是”或“否”的判断,从而确定事故的属性。

  ⑸ 事故处理,用简洁的语言说明事故处理步骤。

  4.3.8 专用安全、环保规定:防火、防爆、防毒等特殊要求。一些共性的安全、环保处理措施,如有必要可单独在这部分列出。

  ⑴ 附录A(提示的附录):设备明细表(包括安全消防和环保设施明细表)

  ⑵ 附录B(提示的附录):主要生产技术参数控制范围

  ⑶ 附录C(提示的附录):危险、污染物质及特性

  4.4 操作规程的审批及修订

  4.4.1 操作规程的审批程序。编制小组向车间主任提交操作规程正式文稿,车间主任组织车间级审查并签字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设备部、安环消防部、调度中心进行审定,主管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4.4.2 新建装置试车投料前,由装置所在生产车间编写投料试车方案及《操作规程》(试行本),并按照操作规程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执行。

  4.4.3 新装置投运考核后半年内,生产车间编写正式的《操作规程》,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设备部、安环消防部、调度中心进行审定,主管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并在生产技术部备案。

  4.4.4 装置经过重大技术改造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装置,各有关生产车间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并按照操作规程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执行。

  4.4.5 操作规程的修改

  4.4.5.1 装置经过重大技术改造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装置,各有关生产车间对《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并按照操作规程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后执行。

  4.4.5.2 操作规程有重大变动时,执行4.2条款。

  4.4.5.3 操作规程执行过程中需要临时修改时,必须由车间主任签字确认。修改内容记录在操作规程对开的空白页上,并标上对应的操作序号。

  4.4.5.4 开停工、事故处理预案、单体设备等单项操作规程使用一次后,须将修改内容补充完善到操作规程正本中。操作规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

  4.4.5.5 操作规程例行的修改、重印及小型技改后的补充、修订,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车间技术人员编写,并组织各相关部室进行审核,经主管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4.5.6 在一般情况下,操作规程每3-5年修订一次,重新审批、出版和发放。

  各生产车间将3-5年来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的临时规定及方案纳入修订的新操作规程中。新规程应在旧规程到期半年前由车间修订完,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设备部、安环消防部、调度中心进行审定,主管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并在生产技术部备案。由供销部负责印刷。新规程执行后,生产车间对旧规程和新规程中已纳入的临时方案进行清理和收回,并上交生产技术部予以撤销,不再使用。

  4.4.5.7 在特殊情况下暂时不能按操作规程规定的操作方法操作时,或发现操作规程不完备需要修订时,生产车间应编制临时操作规定(方案),由生产技术部及相关部室审定临时操作规定(方案),报主管生产副总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生产车间仅对要修改内容和涉及的条款进行编制,凡操作规程中已有的条款只做说明,不在临时方案中出现。凡操作规程中已有规定和方案,没有新的内容不再编制临时操作(规定)方案。操作规程涉及到个别指标需要修改时,按照工艺指标(工艺卡片)管理标准程序执行。

  4.5 操作规程的使用

  4.5.1 操作规程的卡片化:

  正常生产中,装置操作室除在固定位置摆放操作规程合订本以外,必须以活页形式准备好履行完成审批手续的单行本操作规程,并且按岗位分工分别装订,便于操作变动时使用,包括装置开工规程、装置停工规程、单体设备投(停)用和切换、事故处理预案、装置紧急停工规程等。操作卡片的量化指标必须在操作指南、操作步骤、状态确认等方面与工艺卡片紧密结合。

  4.5.2 装置管理人员组成操作规程使用监督指导小组,车间主任为小组负责人。现场至少有一名监督指导小组成员担任监督指导责任人,随时处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4.5.3 操作规程最终由生产班组执行:

  4.5.3.1 操作人员执行具体操作前,由车间技术人员准备好完成审批手续的岗位操作卡片。

  4.5.3.2 班长下达操作指令,专业工程师及质量审核员监督操作规程的执行,遇有问题及时向监督指导责任人汇报。

  4.5.3.3 操作过程中,中控工指挥(用对讲机)巡检工严格按照操作步骤执行操作,巡检工执行完成的操作必须汇报给中控工(用对讲机),如按照操作卡执行的,由中控工在卡片上做出标记,标记符号为“√”或签字。做到操作有监控,步步有确认。

  4.5.3.4 使用后的`操作卡由车间收回,按记录或“失效”文件处理。

  4.5.4 对于操作规程未包括的特殊情况,按照操作规程的总体要求,装置可以下达临时操作卡,作为必要的补充。

  4.5.4.1 装置根据实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提出应对策略并编制针对性的操作规程,称为临时操作规程。临时操作规程由生产车间主任签字生效,班组执行。

  4.5.4.2 使用后的临时操作规程由车间收回,按记录或“失效”文件处理。

  4.5.4.3 生产车间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临时操作是否纳入正常操作规程的管理。

  4.5.5 操作规定管理

  对生产过程中难以用规则语言来描述的操作行为可以采用操作规定的方式来进行表达,与操作规程具有相同的效力。

  4.5.5.1 长期操作规定

  ⑴ 长期操作规定的每条内容只能规定一项操作,尽量达到简洁、明确、具体的要求。

  ⑵ 必要时可以将有关的图表编写在操作规定中。

  ⑶ 长期操作规定可以多次使用,长期有效。

  4.5.5.2 定期操作规定

  ⑴ 每个定期操作规定必须设定定期操作的日期和时间。

  ⑵ 定期操作规定可根据需要编制支持性文件。支持性文件为操作规程时,须以操作卡的形式使用和管理。

  4.5.5.3 临时操作规定

  ⑴ 临时操作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在有效时间栏内)有效;

  ⑵ 临时操作规定由车间主任批准生效,各相关班长必须签字确认;

  ⑶ 临时操作规定超过规定的有效时间必须及时从现场撤出。

  4.5.6 操作规程的分类存放

  正常生产中,操作室除在固定位置摆放操作规程合订本以外,必须以活页形式准备好履行完成审批手续的单行本操作规程,并按岗位分工分别装订,便于操作变动时使用,包括装置开工规程、装置停工规程、单体设备投(停)用和切换、事故处理预案、装置紧急停车规程等。操作卡按下列要求分别以活页形式放置在控制室的资料柜中,须注明名称,并以不同颜色的文件夹加以区分:

  4.5.7 在新装置投运前,生产技术部必须将《操作规程》试行本发放完毕,人企部组织工人学习掌握,否则不得开工。操作规程(含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批准下发后,操作现场必须配发操作规程(含临时工艺操作规定企及工艺处理方案)的受控版本,必须及时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新工人进岗、操作人员换岗必须学习并掌握岗位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顶岗。

  4.5.8 每半年,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单位对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评审一次,作废已过时的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并交生产技术部销毁。

  4.6 要求

  4.6.1 操作规程的内容原则上必须体现5W1H,既:做什么(What)、为什么做(Why)、谁来做(Who)、何时做(When)、何处做(Where)和如何做(How);

  4.6.2 操作规程中不能出现没有衡量标准或模糊的量词;

  4.6.3 需要判断的状态或行为,必须给出准确的判断标准;

  4.6.4 健康、安全、环境内容应与操作规程内容紧密衔接,体现形式可分散也可集中,但必须醒目表示,在操作规程中作出索引。

  4.6.5 车间应建立装置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考核规定。如发现规程有缺陷应向生产技术部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4.6.6 生产技术部随时处理有关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定期检查和收集规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为组织修订操作规程做好准备工作。

  5、检查与考核

  生产技术部定期监督检查操作规程(含临时工艺操作规定及工艺处理方案)的执行情况,不符合者按《生产技术部考核细则》执行。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3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安全科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安全科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审批稿经分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评审输出

  、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修订依据:

  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各基层单位(矿井)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所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所管范围内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业务科室负责制定本战线各工种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定期进行修订及时补充和完善规程内容安全检查处、安检科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域公司生产技术处、机电处、通风处、安全检查处对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进行审核。各工种操作规程编写,应由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本岗位从事工作5年以上的老工人组成。

  二、内容要求: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涵盖所有工种,及各工种操作的全部过程;操作规程要明确对各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操作标准,明确违反操作所带来的后果。

  3.操作规程内容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

  三.操作规程的学习

  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熟知本岗位作业操作程序、标准及要领,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在老工人带领、指导下进行作业。使用新工艺、新设备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的培训,离岗3个月的人员重新上岗前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各单位的技术人员要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操作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更好的为生产服务。

  4.各单位要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岗位工种的.技术比武活动,调动员工比本领,提素质的积极性。

  四.操作规程的修订

  1.操作规程要根据设备的改进与更新及时评审操作规程的符合性,并及时修订。

  2.岗位增加时,要及时完善该岗位操作规程。

  四.违反操作规程的处理

  1.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人员,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情节轻微,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停工学习,重新合格后方可上岗。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保证岗位所使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能适时得到修订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管理。

  3职责

  3.1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3.2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发放、作废、销毁工作。

  3.3各车间、部门负责制定本车间、部门的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应急救援预案,适时修订安全操作规程。

  4管理

  4.1安全规程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4.1.1安全保卫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4.1.2各车间、部门要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变更,适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控制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4.1.3安全保卫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各车间、部门根据危险源识别情况制定相应的.岗位应急预案。

  4.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发放。 安全保卫部门根据各车间、部门的实际制定发放范围,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3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评审。 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4.3.1安全规章制度的修订时机和频次。

  正常情况下,应五年修订一次,遇下列情况应及时修订:

  4.3.1.1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时;

  4.3.1.2机构和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3当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时;

  4.3.1.4危险源发生变化(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地理位置);

  4.3.1.5应急机构和应急人员发生变化时;

  4.3.1.6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时;

  4.3.1.7应急演练后发现存在不符合项时;

  4.3.2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评审。

  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一次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宜性,评审时间和评审方式依具体情况而定。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6

  1、单位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

  2、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3、单位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4、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应当确定专职人员维修保养,并保留记录,或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组织或单位,定期对消防设维进行维护保养,并与受委托组织成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确定维修保养内容,并保留维护保养报告;

  5、按照的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用;

  6、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7

  一、消防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

  二、消防器材室、值班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三、每日交接班,必须检查设备、器材是否完好,并在当日登记表中详细注明设备、器材运行(完好)情况。

  四、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随意出动设备。

  五、消防站内严禁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六、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电脑或其它工具进行娱乐活动,不得吃零食。

  七、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和室内清洁卫生。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为使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是按照生产操作过程客观规律的要求,对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的操作使用和维护等方面所作的安全规定,是全体职工在生产操作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安全规范和准则。

  第三条所有生产作业场所的操作岗位、工种及所使用的设备都应制订与其安全操作相适应的安规。

  第四条本制度对安规的制订、内容、呈报、审批、颁发、修订、废止、归档、执行以及检查考核等项工作做出了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有工种、岗位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

  二、安规的制(修)订和废止原则

  第六条安规由作业岗位、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须由相关职能科室审核,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再上报安全监督科。

  第七条制订安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规范、标准及生产工艺安全要求。对各种条件下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及检查都要有安全规定。安规条文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具体、逻辑严谨、通俗易懂,具有可判断性、可操作性。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及新设备在投产前必须制订有效使用的安规。

  第九条对烧结厂制订的通用工种的安规,各部门应予执行,或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补充后执行。

  第十条为使安规适应生产发展的动态要求,对安规必须定期进行修订、不断健全完善。

  第十一条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及时修改安规。

  (一)安规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有矛盾时。

  (二)在生产工艺改造、布局改变、设备革新以及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而原有安规已不相适应时。

  (三)安规条文经核实认定与实际情况确不相符时。

  第十二条所有的安规和制定过程中补充、修改及批件和审批表等原始记录,各级单位(部门)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三、安规的制订要求

  第十三条安规制订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有相应的知识和资历。

  第十四条制订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熟悉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性能,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性较强、安全操作要求较高岗位(设备)的安规,应由该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第十六条安规制订后要征求相关岗位、工种操作人员的意见并予完善。

  第十七条安规在行文颁布时每个安规都要分别署上编写人、审核人及批准人姓名。

  四、安规的申报、审批、颁布

  第十八条安规的审批分两级进行。

  (一)因新设备、新工艺投产而新制定的安规,应在投入生产前十五天上报公司安全监督处,由安全监督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审批,必要时也可由安全处报请总工程师审批。因使用新工艺或新设备报批安规时应附送相应的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说明书。

  (二)原有安规修订后应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九条报安全监督处组织审批的安规要一式两份,安全处接到报批安规后在十天内予以批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批复,及时与报批单位联系。

  第二十条各部门对安规的修改意见有异议时,不得擅自删除或改动,而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监督处提出,安全监督处复审后应及时答复。

  第二十一条安规经批准后各部门应以行政文件或正式通知形式颁发,颁发后的安规要在十天内报送安全监督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在新安规执行生效时,原安规即同时自行废止。

  五、安规的执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安规在实施前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岗位操作人员,并同时做好安规的`宣传和教育。安规一经制订颁发,该岗位工种的操作人员就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对安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予以纠正。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规的制订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质制度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生产作业岗位无安规进行作业的,对有关责任部门考核500-1000元,责任人考核200-500元。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未按时制(修)订安规或车间、班组及个人擅自修改安规,应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责任人考核200-500元。

  第二十八条制订安规后不告知职工,不对职工进行宣传培训,职工未掌握安规就上岗作业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

  六、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规定有矛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附件:安规编写规范要求

  1.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应在设备操作规程和工艺术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订。

  2.若岗位(设备)无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只有安规这样一种操作规程,那么安规就要包括: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安全技术知识、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设备维护和保养及安全检查的要求等内容。

  3.若岗位(设备)还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或设备操作规程,那么该安规可以省略部分已在工艺技术或设备操作规程中已明了的事项,但一些有可能影响到安全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及安全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检查等内容是不可缺少的。

  4.对于一个岗位专用的设备(如行车工使用的行车,焊工使用的电焊机等),设备安全操作的内容可以合并到岗位安规中去。

  5.对于多岗位共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落地式砂轮机、台钻、电动葫芦等),必须单独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通用工具类设备使用的安全操作要求一般不编入岗位安规,而单独编制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一般性的安全要求在本单位安全通则中已有规定的,岗位安规中可不再作重复规定。安规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其条文不得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程、制度相抵触。

  8.安规要结合实际,切实可行,不作一些不切实际或不必要的规定。

  9.安规的文字表达要求准确、简明、逻辑严谨,不允许使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用词。一般情况下在安规中肯定或否定的用词只能用“必须、应、严禁、禁止、不得”等五个,而不允许使用“可、宜、不可、不宜、最好”等模棱两可的用词。

  10.针对某一岗位的安规,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时间要求尽可能明确具体化,如采用每天、每班或接班后等,而不宜用定期、定时等不确定时间周期的用语。

  11.对操作过程中有定量要求的,必须明确给出数据,而不得以符合要求、完好等定性词语表述。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9

  一、每月必须保证不少于小时的`检修时间,全年检修时间不得少于12—15天。

  二、对三班运转的设备,除月检外,必须坚持班检制度,巡检制度,每1--1.5班保证小时的检修时间。

  三、重要设备的检修有检修标准、措施,检修后要验收总结,检修结果要填入设备检修记录本,报送机电科。

  四、每次检修时间超出计划检修时间要提前报机电科,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一坚持”。

  六、设备达到。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0

  安全操作规程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进行生产活动的技术规范,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与执行、落实、监督中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从事生产、生活的岗位工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本系统的单

  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岗位工种需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核通过,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本企业现场的条件,

  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指导性、安全性,使于标准规范化操作。

  第三条

  安全操作规程应涵属如下内容:

  1、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

  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4、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第四条

  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批准发布实

  施。

  第五条

  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

  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条

  工区(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第七条

  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的,都均断定为“三违”,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否则,因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贯彻执行不力的,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的处罚,因无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分为十个区域为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健全建立的岗位: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1

  (1)消防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栓、水枪、火灾自动报警器和灭火系统、消防设备、阻燃防火材料和其他消防产品。仅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作为他的用途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维护,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部门消防器材和设施应纳入生产设备管理,所配置的灭火器均实行责任打卡制度,定位配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三定管理。

  (4)本单位消防器材和设施应设置消防器材和设施配置帐簿和消防器材接收帐簿。各种消防器材的领发都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负责。

  (5)各部门应在冬季对水溶性灭火器和户外灭火栓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每年对户外灭火栓进行油漆和旋转润滑工作。

  (6)各单位新设防火部需配备消防器材,须提交书面报告,经厂领导同意后,消防管理部门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消防规定配备。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2

  1、严禁在车内吸烟、打手机和携带各种火种;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进入站区;

  3、加气时车上司机和其他人员要自觉下车;

  4、严禁汽车加气时不熄火、不关闭音响和车灯等电气装置;

  5、撬车出现故障时,应转移到站外请专业人员维修,严禁在站内维修;

  6、在站区内严禁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任何操作;

  7、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行车必备的`合法有效证件,对所驾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喇叭、雨刮器、轮胎、仪表等重要部件系统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驾车;

  8、要熟悉掌握所驾车辆的构造原理、机械性能、操纵系统、仪表的功能作用和维护保养常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设备齐全有效;

  9、驾驶车辆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遵守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标线,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和准确判断路面情况、谨慎驾驶,正确把握选择驾驶动作,文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安全。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3

  (一)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二)改变或修正工艺技术指标,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技术指标变更通知单(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三)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准随意切断。

  (四)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到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五)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六)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七)在工艺过程或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八)正常生产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检查并确认水、电、气符合生产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齐备、合格后,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投料。

  (九)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十)生产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进行。

  (十一)运行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运行,严禁强行运行。

  (十二)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规程执行,并严格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十二)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十三)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十四)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1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业制订厂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专业和人员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相关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审核,形成审批稿。

  4.3审批稿经厂级领导审批后,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进行评审的原则。

  5.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评审输出

  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修订依据:

  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厂级领导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

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5

  一、建立永久性消防器材检查档案。对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数量,协调位置状况都要详细登记。

  二、建立永久性检查,维护记录。

  三、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每月大检一次。

  四、及时对失效、损坏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换。少量维修不超过三天,较大数量维修更换由消防管理人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提交报告。

  五、未经消防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变更摆放位置。

  六、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或器材的行为要严肃处理,除赔偿罚款以外,要追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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