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25 09:12:29 制度

(必备)景区管理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景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景区管理制度15篇

景区管理制度1

  为了确保厕所卫生,方便群众和游客,保持厕所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旅游厕所卫生使用管理制度。

  1、卫生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管理。夏季高温期每隔两周要打药消灭蚊蝇和消毒,做到基本无臭。雨天要清理厕所内积水,不要造成堵塞。厕所出现粪便外溢或水电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汇报。

  2、严禁将废塑料、垃圾等杂物投入池内。如果检查发现将塑料、垃圾等杂物投入池内的情况,要进行处罚。

  3、大小便入池,严禁在厕所随意随地大小便。

  4、在墙上明显部位要张贴有关保持卫生方面的注意事项。

  5、卫生厕所粪池严禁使用农药及有害化学药品。

  6、保持地面、墙体、屋顶干净卫生,严禁在墙面乱写乱画,爱护厕内设施。

  7、按时打扫厕所卫生。厕所保洁员每天清扫两次,不能将污水排入便池内,保证厕所地面整洁。小便槽、蹲位、隔板保持清洁无粪垢和脏迹,粪坑无积粪,保持排污通畅。

景区管理制度2

  一、景区厕所管理人员要有责任感、事业心,随时打开窗户,通风换气。

  二、每小时喷洒空气清新剂一次,每半小时点燃一次檀香,确保厕所空气清新。

  三、大、小便器全天保持清洁,及时冲刷无污垢。

  四、厕所内所有墙壁及地面地板,全天保持无浮尘、污物、污水、污迹无蜘蛛网。

  五、认真清洁洗手台、洗手池、镜子等,全天保持台面及镜面无水珠、污点。

  六、检查厕所内所有设施,如发现设施出现故障,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确保当天整修完毕,保证游客使用。要把清扫厕所用具整齐摆放到指定位置,严禁乱堆乱放。

  七、全天不间断地清扫厕所,保证随脏随扫,全日保洁,禁止在厕所内堆放其它物品和脏物。

  八、纸篓卫生袋每天一换,不堆留陈旧垃圾,要日产日清,并保证厕所周围卫生环境良好。

  xxx

  20xx年xx月xx日

景区管理制度3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给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结合员工宿舍目前的管理情况,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员工家属在宿舍住宿的管理规定

  1、员工家属、亲友来访,如需在员工宿舍探亲房住宿,员工必须提前向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安全部登记,并到财务部缴纳100元物品押金后,凭财务部的押金收条到安全部宿舍管理员处,由安全部宿舍管理员给予安排住宿并发给探亲房钥匙及床上用品;

  2、员工直系亲属可免费入住探亲房10天。超过10天者必须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并适当收取成本费用,1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费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员工非直系亲属入住探亲房,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费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对续住两天以上不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者,安全部有权收回员工家属、亲友探亲房钥匙,请员工家属离开,并给予该员工警告处分;

  3、员工家属来访,不入住员工宿舍家属探亲房,必须按本规定第二条"来访亲友管理规定"进行登记;

  二、关于来访亲友管理规定

  1、来访亲友会客时间为8:00—22:00,非会客时间安全部宿舍管理员有权拒绝员工亲友来访;

  2、对员工来访亲友,均需凭有效证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地点会客;

  3、安全部、大堂经理、总值班经理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员工在非会客时间在宿舍会见亲友或私自留宿亲友者,处罚员工50元,情节严重者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处罚;

  三、关于男女员工互访及深夜回宿舍管理规定

  1、男女员工在23:00以后不允许再互窜宿舍,如有违反将对窜宿舍的员工处以50元罚款;

  2、坚决杜绝男女员工混居、非法同居现象,如有发现,对双方员工各罚款200元;

  3、非工作需要,酒店员工必须在24:00以前回到自己宿舍休息,在24:00以后进出宿舍的.员工,必须说明原因,主动进行登记,并配合宿舍管理员进行查询,如有违犯,处罚违纪员工50元罚款,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关于在外住宿人员管理规定

  酒店为员工提供了免费住宿,原则上员工不得在外租房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安全部批准,并签定保证书后,方可在外住宿;如有私自在外住宿者,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在外租房住宿者,酒店不安排宿舍;

  在外住宿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维护酒店形象和声誉,同时遵守酒店有关规章制度。

  五、关于对员工宿舍管理员管理的规定

  宿舍管理员必须严格按《员工宿舍区域管理制度》及本规定对员工、宿舍进行管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故意刁难员工。如有违者,安全部将按《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景区管理制度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旅游景区景点环境管理工作,提高旅游景区景点环境质量,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环保局、国家旅游局、建设部、林业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法[1995]462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文物古迹所在地、生态功能保护区等开展旅游活动的区域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对景区环境质量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第四条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环境管理工作人员,较大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将旅游景区景点的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拨出资金用于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保护。旅游景区景点也应积极争取社会团体、个人以及国外有关机构的捐助,并将旅游收入的一部分用于环境保护,用于环境保护资金不得低于景区门票收入10%,环保投入比例随着旅游区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第六条 实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度。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制订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必须有专项环境保护内容,或制订专项环境保护规划,进行环境功能区划分,明确环境保护目标。不允许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以及其他需要绝对保护的区域开发旅游活动。规划应报县以上政府批准实施。

  第七条 县以上环保、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规划的论证审查。

  第八条 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设施和防止流失、植被破坏、景观破坏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旅游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和审批。

  第九条 旅游景区景点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设施和对生态环境有害的项目。建设其他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现有的上述项目或设施,其污染物排入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必须限期治理或依法关闭、搬迁。

  第十条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因地制宜建设消烟除尘、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景区内生活服务单位的燃煤锅炉必须采取消烟、除尘措施,其他炉灶应采用型煤、液化气、电等清洁燃料,宾馆、饭店的营业炉灶必须安装油烟处理设施,禁止原煤散烧;排放污水超过标准的,应进行净化处理,污水回用;生活垃圾应分类袋装,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旅游景区使用高音嗽叭或其他方式造成噪音污染。

  第十二条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及其经营单位应当做好植树造林、护林防火和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一切自然资源和自然、人文景观。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和破坏其生存环境,禁止采集和销售国家和省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禁止毁林毁草、开山取石、挖土采沙、开矿冶炼、建炉煅炼、改变水系等破坏生态的行为。生态严重破坏的地段,要封闭进行自然恢复。

  第十三条 游览步道及交通道路的建设要合理规划、设计,避免破坏生态和景观,提倡采用天然石板路等。较大景区内的交通应当采用环保节能的方式,如电瓶车。机动车停车场应建在景区外隐蔽处并加强绿化和环境管理。

  第十四条 景区中心区或主要游览区不得安装高压电缆和架空电线,各种线路、管网宜采用隐蔽工程。

  第十五条 景区内禁止焚烧秸秆,控制使用化肥、农药和畜禽养殖规模,防止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观赏动物应做好卫生防疫和粪便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 旅游景区景点环保机构或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景区景点日常环境监测制定制度,定期监测景区景点内的理化环境和生态环境,并及时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 旅游景区景点应做好环境卫生和文物保护工作,推行随票进门发放清洁袋并有效回收,建设水冲厕所或生态厕所,杜绝乱扔食品包装袋,废纸等废物和在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上乱刻乱涂、乱写乱画现象。加强对饭店、宾馆的管理,卫生洁具、餐具必须进行消毒处理,杜绝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卫生洁具、餐具。

  第十八条 旅游景区景点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建设必要的宣教设施,通过宣传教育片、宣传手册、广告标语、导游解说等方式宣传环境保护。

  第十九条 对环境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旅游景区景点,环境保护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旅游景区景点,环境保护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景区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保护景区资源及环境,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景区内吸烟区的管理,特制定吸烟区管理制度。

  第二条所有人群严格遵守《吸烟区管理规定》。

  第三条严格管理在吸烟区吸烟人群行为,违反者,按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第四条保护吸烟区的各项设施设备。

  第五条定时清理灭烟池及吸烟区的'环境卫生。

  第六条积极开展对景区非吸烟区禁烟及环保宣传。

  第七条规范游客吸烟行为应热情耐心、有理有度,做到文明礼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管理过程中,如有过激事件发生,立即上报主管领导,请示处理意见。

  第九条因吸烟造成火灾的,根据造成损失情况,管理者将负管理不善的连带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景区管理制度6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古城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古城及住户宿舍的消防工作。

  第三条相关部门消防工作职责

  1、安保组:负责古城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其他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负责消防培训、消防档案的管理和消防设施的购置、维护、保养。

  2、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各区域的消防安全。

  3、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住户宿舍、后勤保障物质储备仓库的消防安全。作好档案资料、财务账簿、贵重物品、通讯设备及票房的防火安全和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消防安全的'管理

  1、消防工作标准

  (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三级防火责任制,逐级签定《消防安全管理合约书》,明确消防责任。

  (2)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合约书》中规定的责任,做好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古城居民的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确定一名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督促古城的消防安全工作;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指定专人保养和管理。

  (3)严格遵守消防法规,维护消防设施,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占用防火间距和堵塞消防通道。如有违反,按《消防安全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4)古城管理办公室要作好办公场所及古城所辖范围内的用电、用火安全和相应的检查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的漏电保护装置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安保组维修或更换。公共场所的用电保护装置由安保组检查。办公室下班后一律切断电源,杜绝事故发生。

  (5)安保组负责监督检查古城消防安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按《消防安全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6)发现火灾隐患时,安保组有权责令有古城住户和人员立即整改,紧急情况下,安保组有权责令其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7)出现火灾时,古城管理办公室及干部按《古城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办法》执行。

  2、安保组消防工作管理

  (1)安保组的消防中心是古城管理办公室消防管理、监督的专门机构。

  (2)安保组应作好配电室等重点设施的用电防火安全工作。

  (3)电工、电焊等特种行业人员应持有上岗资格证书上岗操作。

  (4)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合理摆放,保持适当防火间距,库房内禁止明火。

  (5)木材应合理储存,随时清理。

  3、办公室的消防工作管理

  (1)办公室负责干部宿舍的用火、用电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纠正干部在宿舍内的违章用电行为。

  (2)古城居民住户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高瓦数电热器具,严禁使用煤气、煤油炉,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灯泡不准用纸或其他可燃物遮光,严禁明火。

  (3)古城居民住户禁止长明灯现象,人离开房间时应切断一切电源。

  (4)古城区域的易燃气体管道、法兰、接头、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严防漏气。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阀门,切断气源、火源、电源后方可离开。

  (5)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仓库管理规定,仓库内禁止明火和吸烟;

  勿乱拉电线,电气装置应为合格品,仓库管理人员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景区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风景区营销工作高效、有序地运作,塑造良好的景区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规定适用于营销系统的全部部门、人员,是本景区营销业务工作政策及实施标准。营销人员包括营销系统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分为销售人员、营业人员、公关人员、市场调研人员。

  第二章营销方案管理规定

  第三条依据市场需要和风景区力量,编制营销工作的年度、季度、月度方案,使营销系统的各项工作在统一的方案下协调进行。

  第四条营销系统各级部门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各项业务方案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确保营销方案的实现。

  第五条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各类业务会议,综合考虑景区内外环境的各方面因素,包括业界进展趋势、同业、市场、客户信息及景区内部状况等,检查并修正营销方案,调整营销策略组合,提高景区的市场竞争力。

  第三章营销事务管理

  第一节营销组织

  第六条营销系统各部门的部门职能确定了营销机构的设置,营销人员的岗位描述确定了营销人员工作责任与权力,是营销组织的基础。

  第七条营销人员严格根据营销系统的工作程序开展营销业务工作,保证高效、有序地运作,充分发扬团队精神,拓展营销业务。

  第八条营销组织随市场及景区环境的变化要不断修正,使之具有更强的适应性,确保营销效率的最大化。

  第二节销售事务的管理

  第九条市场营销科依据风景区营销方案和营销策略制订并实施年度、季度、月度销售方案,巩固已有市场,全力开拓新市场。

  第十条销售方案包括以销售额为主体的预算数值及方案的实施步骤、销售组织、销售政策等。

  第十一条定期和不定期访问旅行社,亲密联系,努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二条定期做好各项销售统计和利用工作,对比方案与实绩分析缘由,制订预防和订正措施。

  第十三条旅游产品销售价格原则上一经制定,不得随便变动。但依据详细状况规定价格浮动百分比和相应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严格遵守风景区的财务制度和营销方面的财务规定。

  第十五条根据有关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必要时由风景区负责人召集工作会议协商处理简单或重要的工作。

  第三节促销、市场调研事务管理

  第十六条为塑造x风景区良好形象,增进风景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定期开展公关、广告、促销活动。

  第十七条公关活动可采纳多种形式,如新闻发布会、展览会、联谊活动、专题活动等。公关活动、广告的主题应与景区的经营战略相全都。

  第十八条景区市场营销处负责促销活动、市场调研活动方案、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促销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广告、销售激励、宣扬与公共关系、直接营销、个人推销。

  第十九条有效的检查是保证营销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的必要手段。

  其次十条营销人员应遵循行为活动公开,相互监督检查的原则。

  第四节营销事务的`检查

  其次十一条管理人员按外出活动登记表对下属的―切业务活动进行检查。

  其次十二条生产科定期检查广告促销方案、销售方案等的完成状况,并适时调整营销方案和营销策略。

  第五节营销人员的培训

  其次十三条为了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扩大营销业绩,必需对营销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其次十四条培训工作应有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时间不能与营业高峰冲突,业务人员的培训原则上在岗培训。

  其次十五条新进业务人员的教育训练:熟识旅游产品生产、包装状况,对旅游产品有所了解,然后由有关部门培训下列课程:

  (一)关于风景区的学问。包括风景区的经营方针、整体营销策略和风景区组织所处市场定位,风景区人事规章制度等。

  (二)关于产品的学问。包括产品种类及其特性等。

  (三)市场有关学问。包括市场环境、销售范围、市场状况、本风景区产品的行销概况。

  (四)关于市场营销各项经济法规和风景区营销管理制度。

  其次十六条老业务人员的培训应长期开展,不断提高业务素养。

  其次十七条市场营销处依据风景区营销人员的实际状况结合现代营销要求提出培训需求,经风景区负责人批准后,由市场营销科和办公室共同协商支配营销人员的培训。

  (一)内部培训:

  选择业绩优秀的人员作为培训师,利用每月营销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营销专业学问和实践阅历。

  (二)外部培训。

  选派营销骨干到先进的各类风景区集中学习现代营销学问,提高风景区整体营销实力。可依据产品开发的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

  其次十八条培训结果办公室负责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其次十九条管理人员外出培训结束后,须向办公室交接学习资料,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编写教案,培训有关人员。

  第四章营销人员行为准则

  第三十条仔细学习并充分理解风景区的营销战略和策略,乐观贯彻执行并准时反馈真实信息。

  第三十一条严格遵守风景区利益第一的原则,坚决维扩风景区整体利益。

  第三十二条自觉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包括社交礼仪、道德修养、人生观等,树立良好的营销形象。

  第三十三条具体了解风景区产品学问,找准产品、服务的市场定位,采纳适当的营销方式,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十四条准时上交完整业务记录、客户档案、合同等资料。

  第三十五条保守商业隐秘。

  第五章xx风景区票务管理方法

  第三十六条票务管理原则

  (一)票券是有价证券,是x风景区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票务工作是风x景区管理的重要方面,因此必需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制度化、规范化。

  (二)x风景区票券从设计、印制、保管、发放、使用到财务管理,各环节要建立各负其责、相互监督、便利使用、平安有序的工作机制。

  (三)实行票、款分开,管用分别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票务管理体制

  (一)一名主要领导分工负责票务工作。

  (二)生产科主管本风景区的票务管理工作,并受主管风景区领导的直接领导。

  (三)指定专职票务管理人员。票务管理人员的职责是:票券的设计与印制,票券的保管与发放,票券使用中的检查与监督。

  (四)依据详细状况,配备相应的售票员与验票员。售票员与验票员应分开设立。

  第三十八条票券设计与印制

  (一)票券的式样

  票券的式样由主票、副券、存根组成存根联的内容应遵照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主票的设计图案应与风景区景观和活动内容相协调,票面须标明票名、编号、金额、人数、使用期限、副券、存根等。字型用色要讲究艺术效果,以利游人留存纪念。

  (二)票券印制

  1、风景区门票应交付指定承印企业印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铜陵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

  2、对已经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各项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变动。如需调整或新添售票项目时,必需按程序报批。

  3、印制各种票券必需与印刷厂家签订合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批准。

  4、票券上加印广告的,广告图案要设计美观,不能喧宾夺主,影响票券的正常使用。广告内容应与风景区氛围相协调,不得有宣扬封建迷信、烟、酒、黄色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第三十九条票券的保管与发放

  (一)设立票券专库,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反腐、防潮等条件。各种票券在库内应分类上架,码放清晰、整齐。

  (二)各种票券要按明细类别建立总帐、分类帐,并按领票人员分别建立明细帐。票券入、出库及交款结帐要单据齐全,帐实相符。

  (三)各种票券的启用、停用必需登记造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签字批准。

  (四)对废旧票进行销毁、重新启用或改做赠票以及他用的,必需登记造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签字批准。销毁票证应由两个部门监销签名。

  (五)票券发放应削减环节或层次,由票券专管人员直接受理每个售票员领票单,售票员依据需要填写领票单直接向票库领票。领票单一式三联:票管员、财务、售票员各一联。财务处应依据领票单定期核查。

  (六)售票员按售票日填写售票交款单(三联)到财务处交款,财务处收款后在售票交款单上加盖名章及收款公章,并留一联入帐,售票员留存根一联备查,另一联交票管员作为销票依据。

  (七)每售票日各售票处(点)的票款除按规定留存找零现金外,其余均应送交财务处。留存找零现金以及尚未出售的各种票券,均应存放于保险柜内,并设专职人员值班。

  第四十条票券使用中的管理

  (一)严格根据芜湖市物价局《风景区景点明码标价试行规定》,在各售票窗口明码标价。

  (二)售票员唱收唱付,票款当面点清。

  (三)售票按不同岗位分别限定出错率要求。长短款要据实登记,长款上交,短款自补。大额错款,须马上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严禁出售回笼票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验票员须当节人面即验即撕,一律不准保留全票。

  (六)风景区办公室、财务科、生产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票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四十一条签单的管理

  (一)有旅行社组织的大型旅游团体入风景区,x风景区可接受旅行社的签单,在接受签单前必需与旅行社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旅行社必需持有旅游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信誉不好的旅行社,应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的旅行社组织团体入景区,须在景点检票窗口签单换取入门凭据(即团体入门券)。该项凭据由售票员直接向票管员领取,领票单一式三联,票务管理员、财务、售票员各一联。

  (三)旅行社的签单必需与合同票样相符,售票员验明接收后,将入门券交与旅行社,由验票员点清人数、撕券后放行入景区;存根联与旅行社的签单一同交票管员。票管员按券号查收,每月清算。清算结果经财务处核准后,在存根联上加盖名章及公章,存根联于领票单一起留存备查。财务处每月(或按合同规定期限)持签单与旅行社结款。

  (四)其他

  1、风景区各景点一律凭有效票证入内,杜绝偷漏票。禁止机动车辆、电瓶车入景区。

  2、旅游团队到风景区内饭店就餐,凭风景区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入景区单入园,单上注明人数,出景区时加盖餐厅业务章,每月风景区与餐厅核对、结算。

  3、非购票人入景区,一律凭介绍信、工作证或风景区制发的入门证入景区。经允许入景区的车辆须在风景区门口填写联系卡,由所联系的业务单位在联系卡上盖章(或签字),出景区时验卡。

  4、特别人群(如儿童、老人、军人、残疾人等)入景区,门票一律根据相关文件的减免优待政策办理。

  5、禁止使用涂改、伪造、过期或他人票证入景区。使用涂改、伪造票证者,没收票证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冒用他人票证者,暂扣票证,并予以批判教育,若票证本人索取,问明缘由:属丢失被他人捡取冒用的,票证发还本人属借票证予以没收;属租与他人冒用的,没收票证。

  名词解释:

  ①风景区票券:本风景区赏园和动物园的门票,以及风景区附属的游乐、文化消遣场点使用的各种票据。

  ②售票日:一日收款截止时至次日收款截止前为一售票日。

景区管理制度8

  作为一个有着深厚历史文化、商业文化的街区,是旅游资源的一个独特元素,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旅游景区。所以,将GB/T17775-199《旅游区(点)质量登记的划分与评定》,以及《市商业特色街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标准进行融合,并结合5A创建的目标,制定新一年景区考核办法:

  (一)游览(25分)

  1.入口处、停车场:提升景区入口处的环境,专用停车场建设及完善:布局合理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符合生态理念,并有专人值管和管理制度,无脏、乱、差现象;

  2.在主要景观处增设游客休息设施,如观景的亭、台、廊,有游客休息的椅凳;

  3.对景区的交通工具及时维修、保养,杜绝破损、无法使用等现象;

  4.导游全景图:正确标识出所有旅游服务设施的位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全景图;

  5.景物介绍牌、标识牌、公共信息符号设置合理,在重要集散地、叉路口、主要景物等处设置,并做好街区和中山中路的景物介绍牌、标识牌统一工作;

  6.各类介绍牌、标识牌、公共信息符号设计美观、实用,材质良好,外形统一,形成特色,制作精美,无脱落、无毛刺、无腐蚀等,且图文规范,有四国语对照;

  7.宣传资料种类齐全,包括公开正式出版的导游图、明信片、画册、音像品,科普读物等,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加、调整宣传资料;

  8.导游(讲解):提升导游服务水平,与5A级景区标准接轨,要求导游员或讲解员均应具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以上不少于30%。要求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有文采。导游服务具有针对性,强调个性化。

  9.景区宣传促销、活动:(1)每天定时、定点组织街区特色活动,并在街区主要出入口、游客接待中心设置演出公告栏,定期、定时公布街区活动节目单,方便游客知晓。(2)街区各民间艺人(特别是带表演性质的工艺亭)为常设民间工艺表演点,可随时提供表演。(3)遇一些大型的节、假日,景区应组织一些大型的活动(09年计划后附),完成全年宣传促销、活动计划,并另行组织新的大型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影响、创造经济效益的',年终考核另行加分;

  10.景区内合理设置各类公用电话,使用良好、无破损;

  11.游客接待中心:维护好游客中心的设施、设备,无破损、无法使用现象,有专人接待提供咨询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旅游信息;做好游客接待工作,接受游客投诉、咨询,提供导游服务,配置婴儿、老人、残疾人专用工具。

  (二)旅游安全(20分)

  1.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与景区各单位签订责任书,签约率应达100%。

  2.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做到形式多样,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制订适合景区管理的相关制度(如:游客保障、服务质量、公共卫生、交通管理等);制订防火、防重大突发性事件(火灾、爆炸、中毒)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做好安全防范,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全年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火灾、社会治安案件发生。确保景区平安、稳定;

  4.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完善信息反馈、履职报告、检查督促机制;景区举行重大活动应及时将安全保障方案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发生各类案件及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景区内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游乐设施和特种作业人员(电工、司炉工、电焊工等)应建立安全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做好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工作。

  (三)环境卫生(10分)

  1.景区秩序良好,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地面无污水、无剥落、无明显污迹;建筑物墙面整洁,无剥落、无明显污迹;

  2.市政设施、绿化、亮灯工程、户外广告管理良好。街区市政设施、绿化有专人管理,市政设施能有效使用,无破损、失效现象;绿化无枯死、折损现象发生,定期修剪,保持美观;亮灯设施得到妥善维护,并有专人控制,防止损坏、偷盗现象发生;街区户外广告与景区风格吻合,位置合理、外表美观,无污渍、无破损;

  3.垃圾、废弃物管理得当,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垃圾清扫器具美观整洁,垃圾箱外观整洁、美观,与环境相协调,数量充足、布局合理;

  4.吸烟区和非吸烟区管理措施明确,管理行为到位;

  5.餐饮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具、饮具等分类存放、消毒处理,不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

  6.厕所管理得当,及时维修,卫生、整洁、无异味、无破损。在中山中路有机更新工程中,做好旅游厕所的选址、设计工作:内部设计与外观坚持“以人为本”“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两大原则,不片面追求豪华,注重厕所的方便实用。厕所内装置符合旅游厕所要求,设置背景音乐,摆放绿色的盆栽,增加无障碍的设施。同时,旅游公厕注重生态环保,建设节水型健康厕所。

  (四)旅游购物(5分)

  1.工艺亭管理

  (1)制定完整有效的工艺亭管理制度,并配置专人专职管理;

  (2)艺人着装规范、持证上岗,要求统一营业时间,并定时、定期按景区要求表演技艺;

  (3)做好工艺亭的维护和保养,无污渍,无破损,清洁美观;

  (4)艺人介绍牌美观、大方,内容真实、准确;

  (5)在经营上,每个工艺亭有显著特色,突出民俗性、艺术性、可看性、可购性,不出现经营品种雷同。

  2.店容店貌管理:

  (1)规范和整治老街风格特色不协调的街面装修、广告、空调、招牌和旗幌等;

  (2)保持店容店貌整洁、美观以及商店外立面的清洁,做到广告内容文明健康,张贴规范;店内装饰突出老街特色,商品陈列井然有序;

  (3)商户经营用词做到规范、文明,配置多国语言简介(菜单);营业员着装统一整洁、美观,佩带服务证上岗。营造“可进入式”经营环境,对商家开展多国语、服务质量等各项培训。

  (4)景区所有商户营业员必须佩带经营服务证,接受游客监督。

  3.街区业态管理:

  清理不符合景区要求的经营业态,重点扶植名店、老店、品牌店,每年按六大特色引进一批老店、知名特色店,数量不少于6家。

  (五)综合管理(5分)

  1.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建立质量、营销、导游、卫生、环保、统计等规章制度,各项规章贯彻有力,执行记录、台帐完整;

  2.景区形象良好,统一管理人员服饰,健全景区管理考核制度。

  3.有明确的培训制度、机构、人员,落实培训经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质量、营销、导游、卫生、环保、统计等业务培训全面,并有相应培训记录。同时,采用各种形式检查员工,考察其业务;

  4.切实发挥ISO9000和ISO14000两个质量管理体系的作用。通过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员的监督,以及认证机构每年监督审核一次,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复审,使ISO9000和ISO14000质量管理不流于形式。

  5.做好区委、区政府及市、区旅游职能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规划建设(25分)

  1.做好旅游西进建设项目的规划:按要求申报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年初申报项目,并及时将情况汇总上报,做好台帐工作。

  2.做好国际科技示范区项目的规划:制定好全年工作计划,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的进度,并及时将情况汇总上报,做好台帐工作。

  3.景区建设必须依法行使,严禁在景区内违章搭建。

  4.启动街区“5A”景区创建工作:完成“5A”景区创建方案,制定筹备工作计划,建立、健全“5A”景区筹备工作机制,运作好“5A”景区筹备工作小组。按“5A”景区的标准,对街区的硬件、软件进行提升,年底前完成创建方案工作目标的20%。

  (七)效益管理(10分)

  1.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景区投诉制度健全,有专人及专门电话或信箱接受投诉,有完善的档案记录,处理效果良好,全年不发生省、市报纸、电视(台)质量投诉、曝光事件。

  2.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确保街区营业总收入、税收、人气等各项指标同比有较大增长,实现税收目标2200万元人民币,力争2500万元人民币。

  3.建立街区企业经营效益统计制度:按不同行业统计、分析、上报街区企业营业、税收情况,原则按季、半年、全年统计,并做好各黄金周的数据统计工作。

  (八)考核奖惩办法

  1.考核主要采取“平时抽查,累计积分,半年初考,全年考核评定”的方法。结合责任人书面、口头报告,不定期实地、抽样考核等办法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小组由商贸旅游局领导班子及有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徐鸿华任组长。

  2.完成景区管理目标,考核总分达到85分奖励1万元,85分后每增加1分奖励1000元,其中对主要责任人奖励70%,其余30%奖励管委会有关人员。在西博会的立项活动,在省、市相关评比中,获奖励(奖牌),管委会举办其他具有较大影响力,得到省、市各部门嘉奖的活动,可给予不同的加分奖励,最多不超过10分。全年如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如火灾事故、人身伤亡的,或街区服务质量被曝光,视情扣除年终奖励200至20000元。

  3.本责任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1年。

  4.本责任书一式五份,顾文友副区长一份,商贸旅游局、历史文化特色街区管委会各执二份。

景区管理制度9

  第一条旅游景区应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使用、经营旅游景区的单位或个人是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

  旅游景区的主要负责人为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旅游景区责任单位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旅游景区应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设置和确立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旅游景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防火间距。不得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和通道。

  第四条旅游景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天应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消防重点的旅游景区应坚持昼夜防火巡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四)消防设施完好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水源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六)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七)烧香、点蜡等使用明火场所落实专人看管情况;

  (八)厨房、人员宿舍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九)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十)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十一)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对前款规定的内容开展定时的防火巡查;游览、参观或开放期间,每2小时应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夜间巡查不少于2次。

  第五条旅游景区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住所、宗教活动场所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要有专人看管。

  第六条旅游景区内属消防或文物等保护范围的`,应严禁使用高温灯具、电热器具和大功率用电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室内外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等保护措施。

  第七条旅游景区内属消防或文物等保护范围的,严禁使用燃气和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铺设燃气管线,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堆放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并应设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等标志。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严禁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第八条在旅游景区内举办演艺、游园、展览、庙会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进行防火检查,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同时依法将相关资料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九条旅游景区应当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所有员工应当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旅游景区应结合实际对公众开展消防宣传,在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安全提示。

  第十条旅游景区应依法建立专职和志愿消防队伍,并结合本单位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具备处置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第十一条旅游景区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在游客集中的重点时段,应当结合实际制定专门预案,明确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人员及其职责,并组织演练。

景区管理制度10

  a为保障游客的安全,使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并能形成统一协作,高效运转,做好预防措施,杜绝重大意外事件的发生,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景区安保管理体系,健全景区各项安保制度,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和实施各项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预案的演练、演习工作。

  三、做好各重点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水上安全、山林防火制度、措施的有效落实和实施。

  四、负责服务区的值勤巡查和停车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五、落实各保安岗位、各安全员的管理制度。

  六、安全员岗位管理规定

  (一)熟悉景区治安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掌握小区内的保安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如财务、水上安全、护林防火等)的安全防范。

  (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汇报。

  (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四)熟悉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五)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六)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问题向值班室或主管领导报告。

  (七)廉洁奉公,坚守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八)不得在景区内介绍或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接受游客的赠与。

  (九)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要选择适当的位置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

  (十)驱赶景区范围内践踏草地、乱散发广告、捡垃圾等违章人员。

  (十一)要按点、按时、按线路认真仔细的`巡逻,加强治安管理工作,保安人员要做好来访记录。景区内实行24小时警戒,保安员要着装整齐统一,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七、保安岗位交接班管理规定

  (一)按时交接班,接班保安员应提前到达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二)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三)向下班移交值班记录本,交接人员应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字。

  (四)接班人员应将上一班交下的值班装备查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本上注明交接情况。

  八、巡逻员岗位管理规定

  (一)治安巡逻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责任区域分工,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

  (二)治安巡逻员因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撤离工作岗位或不按规定巡逻而造成的被盗案件、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等各种隐患,按损失价值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治安巡逻员发现盗窃、破坏及各种事故隐患不抓获,不上报,不排除而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解除劳动合同。

  (四)治安巡逻员如有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者按其盗窃价值的双倍罚款,解除劳动合同,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安巡逻员在巡逻执勤时发现犯罪分子并将其抓获或排除大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者,给景区或游客避免造成较大损失的,景区给予一定的奖励。

  安保部经理职责

  一、负责景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景区财产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健全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防范应急措施,保障游客的财产及生命安全。

  三、疏理景区外道路环境、保证道路通畅。

  四、有积极的应急求援措施,对突发事件有应变能力。

  五、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六、负责停车场车辆停放的安全管理。

  七、负责提交安全管理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景区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八、协助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九、负责协调完善各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工作。

景区管理制度11

  景区资源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景区风景名胜资源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xx景区风景名胜资源的管理工作。

  2内容

  2.1景区资源的管理严格按照《xx景区条例》进行,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2.2景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

  2.3景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xx景区总体规划》,景区内的所有建设活动必须服从规划管理。

  2.4景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

  2.5景区内的居民和游览者应当保护景区内的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和各项设施。

  2.6风景名胜内的重要景观要进行调查、鉴定,严加保护。

  2.7景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2.7.1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2.7.2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2.7.3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2.7.4乱扔垃圾。

  2.8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均按《xx景区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景区管理制度12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踩踏等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的事故屡见不鲜,由于人员密集场所发生事故存在伤亡大、损失大、影响大的特点,所以防止和控制人员密集场所的事故,是节假日景区服务接待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并做好相应的防护、准备工作。■■景区现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订以下游客密集场所火灾的防控对策措施。

  一、严把安全隐患排查关,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

  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景区从业人员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性的认识。加强对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定期安全检查和节前安全检查,从源头上把好关,尽可能杜绝景区硬件和人员管理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确保畅通

  安全出口缺少、疏散通道堵塞是公共场所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要保障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始终保持畅通,满足安全疏散要求,绝不麻痹大意。另外,根据景区实际,设置比较安全开阔的.室外疏散缓冲区,用于紧急情况下引导、疏散游客临时避险,避免密集的疏散人流阻塞园路交通之用。■■公园主要设置a、b以及c等3处。

  三、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完整好用

  消防设施是保证景区、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的重要设施,景区节前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以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确保发生火灾险情后,消防设施能够进行有效的扑救,疏散指示标志能够正确引导游客疏散避险。

  四、景区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

  要在制度和措施上扼制安全隐患的形成。节前,景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自防自救能力。我景区于20■■年■月组织了面向全体职工和景区服务从业单位、租赁经营单位的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以及一次消防演练。学习和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定期开展自查,消除安全隐患,从业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三懂”即懂得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自查整改一些的火灾隐患;“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场所情况,建立健全值班、巡查以及人员流量监控制度,重点关注售检票口、主要景点、文保建筑、租赁饭店、桥梁、狭窄路段、码头和游船等。出现人员过多或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临时关闭景区、疏散游人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普及公众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应急能力

  尽力承担社会义务,加强公民自我防护意识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和逃生技能。利用景区内外悬挂安全横幅、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唤起广大公民的消防意识,切实提高公众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六、加强对景区服务从业单位和租赁经营单位的监管

  景区对景区服务从业单位和租赁经营单位的监管毫不松懈,定期开展以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检查,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用火用电、油气仓库、员工培训等方面,协助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景区管理制度13

  (一)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装,必须保持衣着干净、整洁、大方。

  (二)工作人员的服装不得私拿乱借,严禁丢失和损坏,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着工装时要整体统一,不得工装和普通服装混穿、乱穿。

  (四)在单位组织的一切活动中需要穿工装的'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

  (五)其他场合穿着时,要按规定进行着装,树立xx景区良好形象。

  (六)在脱离xx旅游景区工作岗位时,工装要按要求及时上交。

景区管理制度14

  1、适用于景区所有卫生间的日常管理,按照专人负责的.原则对卫生间实施管理。

  2、卫生间必须公示责任保洁员和卫生间保洁标准,接受游客的监督。

  3、卫生间的保洁频次根据景区游客接待量进行调整,旅游旺季按照即清、即理的原则,保证卫生间干净整洁,旅游淡季时,每天保洁频率不少2次。

  4、卫生间实时保持地面、便槽、洗水盆无垃圾杂物和斑迹,镜面无水渍,明亮干净,室内干净卫生无异味。

  5、随时检查卫生间冲水、烘手器等设备,保证设备能正常使用。

  6、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手纸、抽纸等物品,保证全天供应到位,无缺漏现象。

  7、确保卫生间能正常供水,在频繁使用时段,水冲式厕所要保持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确保水箱无漏水,下水不堵塞。

  8、定期对卫生间进行消毒、除臭处理,防止苍蝇、蚊虫等再生,每周不少于1次。

  9、定期检查卫生间的供水和冲水等设施,发现损坏及时报告维修组,及时进行检修,保证正常使用。

  10、保洁负责人对卫生间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的随检巡查,检查完毕后认真填写《卫生间清洁检查表》,每周不少于2次。

景区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景区演艺表演活动的日常管理,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满意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景区进行的演艺表演活动,包括室内和室外表演。

  第三条 景区演艺日常管理的原则是安全、优质、规范、有序。

  第四条 景区演艺日常管理的目标是提供高水平的演艺表演,为游客带来良好的观赏体验。

  第五条 景区演艺日常管理的内容包括演艺场所管理、演艺人员管理、演艺节目管理、演艺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 演艺场所管理

  第六条 每个演艺场所都应有明确的功能定位和适宜的.设计,保证演艺表演的质量和观赏效果。

  第七条 演艺场所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紧急疏散通道,确保游客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疏散。

  第八条 演艺场所应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场所的整洁和良好的装修状态。

  第九条 演艺场所应配备专业的音响设备和照明设备,保障演艺表演的音效和视效。

  第十条 演艺场所的使用管理应有明确的制度,包括场地预定、使用时间安排等。

  第三章 演艺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 演艺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具备足够的演艺技能和职业素养。

  第十二条 演艺人员应遵守演艺纪律,严禁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对游客和工作人员要保持礼貌和友好。

  第十三条 演艺人员应按时参加排练,并确保演艺表演的质量和规范。

  第十四条 演艺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形像和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合适。

  第十五条 演艺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章 演艺节目管理

  第十六条 演艺节目的选择应符合景区定位、游客需求和市场需求,充分展现当地文化和民俗风情。

  第十七条 演艺节目的内容应积极向上,不得包含违法、猥亵、暴力等不良元素。

  第十八条 演艺节目的编排应合理、和谐,注重节目之间的衔接和过渡。

  第十九条 演艺节目的演出时间和演出地点应提前通知游客,方便游客安排观赏。

  第二十条 演艺节目的演出质量应得到专业评估和审查,确保节目的艺术水准和观赏效果。

  第五章 演艺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演艺活动的安全责任由景区演艺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二条 演艺活动前应对客流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演艺场所的承载能力和安全。

  第二十三条 演艺活动期间应加强现场管理,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四条 演艺活动中的特殊效果和设备应严格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五条 演艺活动的应急预案应提前制定并向演艺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应对。

  第六章 外包管理

  第二十六条 演艺日常管理可以通过外包的方式进行,外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二十七条 对外包单位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其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第二十八条 外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和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第七章 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九条 景区演艺部门应建立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对景区演艺日常管理的各环节进行检查。

  第三十条 监督和检查的内容包括演艺场所的设施设备、演艺人员的表演技能、演艺节目的质量、演艺活动的安全等方面。

  第三十一条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演艺场所和演艺活动,应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违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 监督和检查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改进和整改。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景区演艺部门所有。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以修订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景区演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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