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10 09:45:59 制度 我要投稿

应急管理制度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应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应急管理制度15篇

应急管理制度1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法人代表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其余领导及项目负责人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事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出现的事故、事件,除在现场应急处置外,视事故、事件的严重程度、损失大小决定是否尽快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便听取指示,做好后续救援工作。

  二、安全措施

  (一)、安全教育

  1、野外作业前,部门须对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岗。

  2、野外作业中,安全员每周须对项目的安全预防措施进行检查,提醒项目负责人安全预防的重要性,真正从思想上对安全生产引起高度重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3、经常性的开展防火、防洪、防意外、防雷电及自我保护等教育。

  4、加强杜绝“三违”教育: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加强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增强安全防护、救护常识,真正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6、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救援常识,真正做到出现安全事故不惊不慌,能够主动组织自救、寻求社会救援、保护现场、事故调查等。

  (二)、人身保护

  1、野外作业人员在出野外作业前必须进行周全的、有针对性的体检。

  2、按作业地区所处的野外作业作业环境分别给生产人员配发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3、从事野外作业的人员,必须熟知相应工作环境条件下的安全保护规定。

  4、从事野外作业的人员要注意处理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尊重居民的仰、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严禁扰民、欺民、害民。虚心接受居民的批评意见,有争议时要以理服人,耐心解释,忍让为先。

  (三)、仪器资料安全

  1、设备及精密的科技仪器要有专人保管使用,上下车要轻装轻放,在运输中要采取防震保护措施,如贵重仪器设备应制作小木箱并采取防震固定等措施。

  2、项目组要有专人保管资料,进出场资料按有关规定完善注销手续。

  3、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资料保密、丢失。

  (四)、住宿饮食安全

  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在野外需搭帐篷时要选择枯燥避风处,严禁在山顶、河床边、峡谷悬岩边、山洪地段搭帐篷。

  2、帐篷四周要挖排水沟,搭接牢固,保持清洁。

  3、禁止食用霉变食物及不认识的野菜瓜果。

  4、禁止饮用被污染的地表水。

  5、禁止酗酒和暴饮暴食。

  (五)、在交通要道上及进入特殊地区作业的安全

  1、在铁路边作业时,不准进入轨道内,火车通过时要保持距离站立等候。

  2、在隧道、桥梁及公路转弯处作业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必要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3、进入军事要地、边境或其它特殊地区作业时,除应持有效证件和公函与有关部门联系外,要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严守有关规定。

  4、当车辆不能行进需求雇佣马匹进行野外作业时,不得少于三人偕行。

  (六)、在高山、高原、原始森林作业安全

  1、要请熟悉当地的向导带路,严禁单独外出作业。

  2、要注意防雷电、冰雹,不准在山顶上久留,遇到冰川、积雪地段应绕行通过。

  3、在高山、陡坡、悬岩、滑坡地段不准强行通过。

  4、要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相互联络。

  5、在森林地段,必须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6、在高原、高山空气稀簿的地域应配备供氧设施。 三、应急救援预案

  (一)、救援组织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外作业应急救援工作采取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单位自救为主和社会救助为辅的原则;发生安全事故时现场每个职工都有义务和责任积极主动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成立事故救援小组,负责整个事故的救援、调查以及对外关系协调等。

  项目负责人为救援组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联系本地的救援机构(本地医疗机构、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本地救援机构是应急救援的首选对象)。

  (二)、日常应急准备及注意事项

  1、在野外人烟稀少的地方作业时,应配足所需给养和装备,以防因供给不足、无法辩明偏向等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2、在野外作业时,由于地形条件、气候等原因要防止发买卖外伤亡和仪器、车辆损坏事故。

  3、要防止野外作业人员与本地人员因语言交流障碍而引发的冲突甚至引起斗殴。

  4、要防止在森林区用火不慎导致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和国家财产损坏事故。

  5、在森林等人烟稀少的地方要防止可能有猛兽攻击、毒虫叮咬等危及人身安全。

  6、要采取各种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山洪、泥石流等导致人员伤亡事故。

  7、在高原作业要预防雷电袭击导致人员伤亡事故。

  8、在高山、高原地域的陡坡、悬岩、风化石、滑坡等风险地段作业,要防止坠落、滚石等导致人员伤亡事故。

  9、在高海拔地域,气候卑劣,道路情形复杂,司机应郑重驾驶,随时留意保养好车辆,加足油料;高原缺氧,司机容易出现短暂的反应迟钝状态,应留意进行自我身体状态的调治,保证足够的休息时间。

  10、从低海拔地区到高海拔地区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适应过程,作业人员应注意自身身体状况的调节,开始作业时的行进速度不宜过快;高原气候多变,易患感冒,而感冒又易引发肺气肿,若治疗不及时会危及生命,应配备常用药品,病情紧急时应及时将患者送医院救治。

  (四)突发安全事故抢险工作应急预案

  项目组人员在工作中要有适当的安全防范措施,当发买卖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步伐,采取自救措施,组织自救。在第一时间拨打119、120、110及时进行救济,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风险区域人员,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丧失,并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汇报,部门负责人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除立行将受伤者送医救治外,还应保护好现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明确事故责任,并作妥善处理。

  1、交通安全事故

  (1)根据事故现场情形,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拨打110和120。并请本地保险消防等部门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工作。

  (2)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后果的情形下,尽快拟出事故情形书面资料,按规定的时间和步伐向上级领导敷陈。

  2、火灾事故

  (1)现场人员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施救。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拨打119,如有伤情或其他情况,同时拨打120和110。

  (2)速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指导救援车辆。部门负责人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敷陈。

  (3)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送医。

  (4)灭火常识。一是消防车到来以后,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二是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成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材,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严禁用水扑救;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三是对于森林等特大火灾在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疏散人员逃离火场,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及时抢救各种资料。

  (5)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后果的情况下,尽快拟出事故情况书面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级领导报告。

  3、盗窃案件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2)主动协助公安人员勘探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当事人应协同现场项目负责人尽快拟出被盗的有关情况及财物、资料的损失情况的书面材料,向公司领导报告。

  4、食物中毒事件

  (1)发现食物中毒情况后,立即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救治,情况紧急时拨打120或110请求救助,同时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

  (2)当事人应协同现场项目负责人将中毒的有关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级领导报告。

  5、其它意外自然伤害

  (1)在渡河、攀越山崖、穿行无人区等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伤亡事故。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急救。

  (2)随行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形下采取措施急救,特别是在颠末河流、池沼地以及触电等情形下的火伴遇险,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形下采取正确的方法施救。

  (3)速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

  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向院安全领导小组汇报。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立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紧急时拨打120或110请求救助。

应急管理制度2

  一、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二、各单位应根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三、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提高职工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四、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各单位及项目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桌面演练或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并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五、发生事故,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六、应急救援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应急管理制度3

  (一)代班教师按照疏散方案,沿疏散通道迅速组织幼儿躲避、逃离到安全的地方。

  (二)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汛期灾难自然灾害措施

  随着汛期的'到来,我园依据凤凰镇中心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我园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幼儿汛期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成立以园长任组长,业务园长负责人及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安全防汛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防汛工作制度,分解安全目标任务,并与各班主任、班主任与教师、班主任与家长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幼儿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二、是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制定下发《本园防汛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师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师生的汛期安全。

  三、是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和安全信息零报告制度,领导带班,专人值班,确保24小时政令畅通,随时掌握幼儿园安全动态,及时准确传达和上报防汛信息。

  四、是充分利用课堂

应急管理制度4

  为充分发挥应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潜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编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资料: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

  3、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解除的程序和预警响应措施等;

  4、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6、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效能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7、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职责与奖惩;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起草应急预案过程中,应当征求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意见,有关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推荐。涉及限制公众自我的或与公众权利密切相关的,应以适当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关规定,确定应急预案密级。

  (二)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状况,每年对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本区公共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三)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状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本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发生一般、较大、重大、个性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践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有关单位对生效期间的应急预案,认为有必要根据实际状况进行修改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认真研究,及时反馈研究结果。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报备。

  (四)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本区部门应急预案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意见后,由预案制定单位按有关程序审议,审议透过的本区部门应急预案应报政府应急办备案。

  (五)应急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资料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公众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潜力。

  (六)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七)统计汇总报告。依托政府应急平台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详细登录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和分布状况。

  (八)补充、更新和轮替。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做好本级、本行业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短缺物资进行补充,对有保质期的物资实施更新和轮替。

  (九)基础设施推荐。加强应急通信、应急供电、应急避难场所、应急医疗救护以及效能运输、消防、防雷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

  (十)督导检查。每年年末对有关部门应急物资储备任务落实状况、救灾物资年度消耗状况进行督导检查,根据应急物资短缺状况指导有关部门提出补充计划。对因突发事件救灾而造成的物资亏空,有关部门尽快将应急物资补充到救灾前水平。

  三、应急队伍及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

  (十一)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建立相应类别应急工作的专业人才库,并可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织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参与相关预案的修正订和完善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和修订和完善工作。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家组会议。组织学术交流和课题研究,根据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组织应急管理专家,就本系统本行业公共安全形势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开展调查研究或带给专业咨询,为领导决策带给科学依据。

  (十二)应对工作评估分析。每年年底,组织专家队伍和有关部门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及应对工作状况进行预测分析研究,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次年初总结分析报告,分报区政府体育场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

  (十三)应急队伍统计分析。依托政府应急平台建立应急队伍数据库,每半年对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志愿者队伍进行一次普查,对各类应急队伍的区域分布、工作任务、人员、装备、培训演练状况进行统计,更新数据库信息。并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带给决策依据。

  (十四)应急队伍培训。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要对相应类别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潜力。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潜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资料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矿长为副组长,安监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贴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持续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状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资料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潜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潜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潜力。

  12、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要同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签订救护协议,一旦发生企业不能自救的事故,请求石家庄市矿山救援中心支援。

  13、应急管理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14、本制度解释权归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应急管理制度5

  第一条油库配备消防应急器材、设备是保障油库安全,贯彻“十项标准”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的体现。为做好库区安全消防环保工作,有利于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环境污染等,对所有的消防应急设备、器材应实行分区包干管理。

  第二条油库应绘制消防应急器材布置图。各作业现场、后勤供应区、行政管理区等应按图要求置放消防器材。设备应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保养、维护该区域的消防应急设备、器材。

  第三条各部位消防应急器材的数量、规格、种类不得低于国家规范配置要求。并设立卡片、注明负责人和换药日期。器材、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保管、维护、保养标准。消防器材的保养参照设备保养的要求进行实行“四定”。室内器材:外观整洁,摆放合理,附件齐全完好。标记清楚准确,表面无锈蚀、霉烂、灰尘。室外器材:摆放整齐合理,无严重锈蚀,标记清楚准确,附件齐全完好。灭火器夏季避免曝晒、火烤。

  第五条检查制度:每月检查一次喷枪(嘴)皮管,泡沫产生器的空气滤网封口玻璃及安全阀是否完好;手推车式消防器材的轮子转动是否灵活。每月检查一次消火栓、水带、沙箱、铁铲、水桶。每三个月检查一次二氧化碳灭火机重量;每月检查一次干粉灭火器的压力。每半年抽验一次空气泡沫液质量,每半年做一次空气泡沫混合器的检查校验,做好检查记录。油库安全委员会对包干区域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上报主管领导。

  第六条战备器材应与训练器材分开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和补充应有计划,使用或进出库应有台帐。

  第七条消防器材库房的消防应急器材必须分类摆放和整洁,设置管理保养标签,建立登统台帐,每月盘点一次。消防、应急器材的`出、入库应有凭证。

  第八条消防应急器材库房的日常管理和卫生工作由消防泵房值班警消员负责。

  第九条消防应急器材未经领导同意,或非紧急情况下他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十条奖惩: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奖惩办法,并将考核情况列入年终安全承包目标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随意挪用、有意破坏消防器材、设备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消防设备和器材的购置、保管和使用参照《石油库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应急管理制度6

  为扎实抓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突发事件发生的源头问题,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层风险隐患排查的重点是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等。

  二、乡政府和各部门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体,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职责人;乡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监察主体。对未履行风险隐患排查处置职责,导致风险隐患转变为突发事件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职责。

  三、乡政府要定期组织乡直各单位对本辖区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将风险隐患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按等级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档案,并将有关状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乡应急办要对本乡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乡直各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较大风险隐患的应当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报请乡政府依照有关法规作来源理。

应急管理制度7

  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可以减少因职业病导致的员工缺勤和生产力下降,从而节约人力资源成本;另一方面,它有助于维护员工权益,提升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此外,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违规行为带来的罚款和法律纠纷,也是企业必须重视的。

应急管理制度8

  1、消防应急指挥部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分析商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消防工作。

  2、商场各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商场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商场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商场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应急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6、商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7、商场应当对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8、商场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如实记录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9、商场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消防应急处置预案?

  1、发现火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并立即向商场消防应急指挥部报告。

  2、消防应急指挥部接报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3、现场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4、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应听从火场指挥员的指挥,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和疏散工作。

  5、火灾扑灭后,应封锁现场,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

  四、奖惩

  1、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导致火灾隐患未被及时发现和消除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由商场消防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应急管理制度9

  一、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情况记录。

  2、专职及兼职安全员名单。

  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名单。

  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

  5、危险源管理清单。

  6、监测资料(地压、边坡、岩石移动、涌水量、粉尘浓度、风速、风量、噪声及地表环境监测)。

  7、职工健康档案及职业病档案资料。

  8、安全生产整改情况记录。

  9、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10、职工代表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提案及整改落实情况。

  11、伤亡登记表存档情况。

  12、岗位作业操作规程。

  13、安全措施经费及使用情况。

  1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施记录。

  二、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形成标准化、规范。

  三、按期上报给各有关部门,定期向职工公布档案管理情。

  四、主要领导要检查检查档案管理情况,使之完善化、科学化。

应急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经营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青海省政府令第11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本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安全管理事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社区、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加强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一)应急管理部门

  1.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职责权限和分级颁证的原则,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

  2.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3.依法查处违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4.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调查处理、统计分析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并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

  (二)公安部门

  1.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颁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负责危险货物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的通行秩序管理,确定运输路线,检查道路危险货物烟花爆竹运输企业严格按照批复的运输路线、行驶时间规范运输;

  2.依法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并加强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监督检查;

  3.依法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检查道路危险货物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对所属运输专用车辆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安装、悬挂警示标志;

  5.负责组织销毁处置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以及经营单位废弃的烟花爆竹;

  6.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供销部门

  1.供销部门为烟花爆竹行业主管部门;

  2.按照省应急管理部门规划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布局的要求,确定批发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规划工作;

  3.负责本系统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的安全经营;

  4.对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面向社会开展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交通运输部门

  1.负责对从事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爆炸品)运输企业的车辆资质及其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爆炸品运输”类别资格的核发;

  2.依法监督管理道路危险货物(爆炸品)运输运输企业资质保持和运输专用车辆技术等级达标。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登记注册,办理营业执照;

  2.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经营中商标侵权、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

  4.负责烟花爆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

  5.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

  (六)商务部门

  配合相关部门整顿和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

  (七)广电部门

  负责利用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公益性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八)通信管理部门

  按照《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的公益性宣传教育,配合开展重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九)城管部门

  1.负责查处擅自占道经营、流动兜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2.负责查处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

  (十)消防部门

  负责指导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十一)邮政管理部门

  1.督促寄递物流企业依法落实收寄验视制度,依法查处寄递烟花爆竹行为;

  2.依法参加有关烟花爆竹寄递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

  严把项目准入和许可关,严禁烟花爆竹生产项目进入我省。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参与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等活动。

  第六条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移风易俗的公益宣传。

  学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教育。

  第七条烟花爆竹经营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批发、归口经营。由省供销联社规划批发企业布局并确定批发企业,属地市州级应急管理部门为批发企业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批发经营活动。

  第八条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并根据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下列品种的烟花爆竹:

  (一)摔炮、拉炮、擦炮等爆竹。

  (二)掺用氯酸钾的烟花。

  (三)本省规定的其他禁止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

  第十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销售烟花爆竹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产品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标明批发企业经销字样。没有标明批发企业经销字样的产品不得销售。

  第十一条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本地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

  第十二条批发企业布点应当符合省应急管理部门的布点规划要求。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

  第十三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设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其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本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二)应当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且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严禁许可证过期、整顿改造、恶劣天气等停产期间开展经营活动。

  (三)应当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仓库总建筑面积应当符合《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二类)》(建标125-20xx),且不得低于5400平方米。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围墙、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仓储区域及仓库安装有符合《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4101)规定的监控设施,并设立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志》(AQ4114)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不得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

  (四)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配送车辆持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配送车辆总数不少于10辆,应在重点市州、县设有转运配送点或机构,并有成熟的连锁经营网络体系。

  (五)储存仓库实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核定人数;严禁存放其它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或者经营违禁超标产品。

  (六)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实施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设施设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保障、职业卫生、劳动防护用品、应急值班值守、仓库管理、外来人员管理、仓库监控系统管理、事故报告与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

  (七)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十四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三年备查。

  第十五条实行烟花爆竹销售经营配送制度。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所销售的烟花爆竹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统一采购和配送。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不得向零售店或消费者销售应由取得燃放专业资质人员燃放的A级、B级产品和需加工安装的C级、D级产品。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向零售经营者统一配送烟花爆竹的职责,及时回购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未销售完的在保质期内的烟花爆竹产品。负责回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未销售但已超过保质期的烟花爆竹产品。

  第十七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规定的许可范围销售烟花爆竹。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第十八条烟花爆竹实行实名制销售,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不得向无监护人陪同的`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

  第十九条烟花爆竹零售(专店、专柜店)经营应按照“总量控制、保障安全、合理布局、适度竞争”的原则设立,并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规定的标准和规范。

  第二十条设立烟花爆竹零售店(专店、专柜店)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烟花爆竹零售专店的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专柜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店,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平方米。

  (二)烟花爆竹零售店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数量,应根据其周边环境和使用面积确定。烟花爆竹的总药量专店不得超过300公斤,专柜不得超过100公斤。专店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过300箱、专柜不得超过100箱,且应同时符合下表的规定:(略)

  (三)专柜店使用面积小于10平方米的,储存量不得超过20箱。

  (四)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不应设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以及桥下与涵洞内;不得与其他房间之间有楼梯或洞口相连;零售场所正上方房间不得作为营业场所,不得作为培训教室、会议室,不得有人员留宿;不得将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作为其他生产、经营和生活等场所的进出通道。

  (五)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烟花爆竹零售店采用临时建筑物时,应独立设置。

  (六)烟花爆竹零售店、零售点内不应设置床铺;不应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

  (七)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

  (八)与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商品交易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保持不少于100米的安全距离。

  (九)与跨河桥、立体交叉桥及垂直投影部分、过街人行天桥、地道、涵洞等各种桥涵设施保持不少于50米的安全距离。

  (十)与高压线等输变电设施保持不少于1.5倍杆高的安全距离。

  (十一)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不得设置在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不得设置在展览会、展销会、大型商店(场)、集贸市场。

  (十二)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二十一条烟花爆竹(专店、专柜店)零售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专店、专柜店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二)张贴“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等安全警示标志。

  (三)零售店使用面积不大于100平米时,至少配备2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使用面积大于100平米时,至少配备4具以上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并分为2个设置点。

  (四)储存的烟花爆竹不得违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载明的烟花爆竹种类和限制存放量。

  (五)不得销售超标、违禁或者非法烟花爆竹和由专业资质人员燃放的A级、B级产品、需加工安装的C级、D级产品。

  (六)零售店不得有明火,电气线路不得有明接头。采用普通电气设备时,应当与烟花爆竹保持不小于1.2米的水平投影距离,且不得使用白炽灯、射灯等容易产生高温的灯具。

  (七)不得在经营场所现场周围试放烟花爆竹。

  (八)不得走街串巷流动销售烟花爆竹。

  第二十二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不得超过规定的经营期限经营烟花爆竹,许可的经营期限届满后停止经营,其未销售的烟花爆竹应当由批发企业回购或回收,不得自行存放。

  第二十三条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车站、影剧院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第二十四条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应当配备、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等防范恐怖袭击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

  第二十五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应当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烟花爆竹经营者对大量购买且形迹可疑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及其周边具体范围,并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和警示标志。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到20xx年1月1日。

  原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青海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青安监〔20xx〕34号)同时废止。

应急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1、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2、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3、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各班组组长是本公司、本车间、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5、公司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6、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7、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9、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0、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1、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应急管理制度12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资支撑,为全面加强我院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和配送,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1.物流配送中心负责全院应急物资的库存管理和应急配送。

  2.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定额储备,及时调度,满足急需”的原则,对医院所有应急储备物资,实行专库、专人、分类、定位管理;以提高应急物资的配送效率。

  3.认真做好库储应急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防止被挪用、流失和失效,对于失效物资,应及时申请更换,维护保养和更新应有记录。

  4.应急物资的.使用:在接到应急物资配送的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送至规定地点,交给应急物资使用负责人签收;任何人不得借用、挪用库储应急物资。

  5.应急物资使用后,必须迅速按应急物资储备要求补足,以确保下次的使用。

  6.尽快建设应急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并使之与医院物资库管信息系统相连结,建立起应急物资的余缺调剂和调用机制,从而实现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

应急管理制度13

  调度运行值班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的日常运营平稳进行,通过科学的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其主要内容包括值班人员的选拔与培训、值班职责的明确、值班流程的制定、应急处理机制的建立以及值班绩效的评估。

  内容概述:

  1、值班人员管理:包括值班人员的选拔标准、培训内容和考核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2、调度运行规定: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交接班程序,以及在正常运行和异常情况下的工作流程。

  3、应急响应机制: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包括信息通报、问题定位、资源调配、决策执行等环节,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应对。

  4、监控与反馈:设立监控系统,对值班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为改进管理制度提供依据。

  5、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确保各部门间的协同工作。

应急管理制度14

  调度员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生产运营的高效、有序进行,通过规范调度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其专业素养,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减少延误、提升整体运营效率的目标。

  内容概述:

  1、调度员职责与权限:明确调度员在生产、物流、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可行使的权力。

  2、工作流程与标准:设定调度员执行任务的步骤、时间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工作流程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3、培训与发展:制定调度员的培训计划,包括技能提升、业务知识更新和团队协作能力培养。

  4、行为准则:规定调度员的职业道德、沟通方式、冲突解决等行为规范。

  5、绩效评估:建立公正、公平的绩效评价体系,激励调度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6、纠正与预防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设立反馈机制和预防策略,以及时解决问题,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应急管理制度15

  调度室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人员管理、任务分配、应急处理、信息传递等多个关键环节,旨在确保调度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内容概述:

  1、调度人员选拔与培训:选拔具备专业技能和良好沟通能力的员工,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

  2、工作流程与标准: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3、信息传递与记录: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传递机制,同时保证调度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突发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迅速响应。

  5、绩效评估与激励:设定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通过奖励机制激发调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6、沟通协调:强化内部与外部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调度工作与整体运营的协同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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