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厂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厂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文明建设,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之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
第三条凡需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应向综合部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入住,未经批准不得入住。
第四条经批准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管理部门安排,不得擅自变动床位,不得留外人过夜。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部门领导批准的不受此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吵闹、酗酒、打架、赌博以及进行其他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六条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冬季晚上10:30分,夏季晚上11:30分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得放高音响音量,不得有其他干扰他人休息的行为。夜间最迟应于12:00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大门)。
第七条晚上11:00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第八条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安全防火。严禁将危险违禁物品带入宿舍。
第九条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350瓦以上大功率电器。
第十条: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凡故意损坏床铺、用具、门窗等公物的处以十倍罚款。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卫生,严禁在宿舍区、楼梯、走廊等处乱扔果皮、纸屑或倒泼脏水等。不得从楼上向下倒水、扔抛杂物;每幢宿舍楼按楼层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卫生清扫轮值制度。当值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第十二条凡离职员工必须当天搬出宿舍,不许继续留宿。离厂人员办妥离厂手续后,在本宿舍大部分人员在场时收拾自己的行李,无人在宿舍时不得收拾行李离开。
第十三条严禁将报纸、书刊或其他杂物丢进卫生间便盘,违者除承担疏通维修费外,并处以50—100元罚款。
第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或罚款20—100元(有明确罚款数额的条款按条款规定处罚),属累犯的可按罚款最高额加倍处罚。
第十五条本条例管理部门归口综合部。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工厂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做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前期职业病危害项目控制工作,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预评价及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控制效果评价相关工作提出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工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管理。
3、工作职责
3.1设备部是本单位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具体负责建设项目从可研报告、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等环节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审验组织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3.2xx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建设项目前期设计专篇与评价过程的监督管理;
4、工作内容
4.1设备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4.2对于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严格按照“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设计任务书)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建设项目设计中,均必须有职业健康安全专篇和具体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和说明。
4.3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健康安全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4.4要求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监、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意见设计,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4.5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5.1编制依据;
4.5.2项目概况;
4.5.3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4.5.4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控制性能及预期效果;主要包括建设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设施、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措施;
4.5.5根据生产车间职业卫生特征分级,确定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数量;
4.5.6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
4.5.7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投资概算;
4.5.8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4.5.9结论。
4.6建设项目在委托设计时,应同时向委托的设计单位提出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和职业健康安全专篇编制要求,并负责落实。
4.7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到安监、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及时组织整改。
4.8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备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在向设备管理部、集团公司提交建设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时,必须包括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
5、工作记录
5.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5.1.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
5.1.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5.1.3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资料;
5.1.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1.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5.1.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5.1.7安监、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5.1.8安监、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6-20xx);
6.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20xx]49号令);
6.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xx]63号);
6.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xx);
6.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xx);
6.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xx);
6.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
6.8《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6.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6.10《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aq/t4208-20xx);
6.1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xx);
6.1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1997);
6.13《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gb/t 5817-20xx);
6.14《高温作业分级》(gb_t4200-20xx);
6.15《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
工厂管理制度3
一、凡车间工作人员(包括新上岗或临时参加食品生产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合格,并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进入车间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三、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操作前洗手消毒,经浸脚池,风淋室。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位。
五、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吃东西、吸烟、随地吐痰等,私人物品(包括手机)等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带入工作区内。
六、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保持每天穿戴整洁干净,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七、工作时间不准溜岗,窜岗;不准嬉戏,打闹;不准佩带首饰,不准化妆。
八、车间各种机械要安排专人操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非指定人员严禁随意操作。
九、每班次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工具、器具、容器、机械设备、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十、符合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工厂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营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工厂的良好形象,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5S管理目标,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各公共区域走廊、厕所、会议室、绿化带、生产作业车间、生产部办公室、仓库、门窗、垃圾桶(池)等办公场所、宿舍及其设施的.卫生。
3、卫生标准:
四周墙壁、天花板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
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
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摆放规则、排列整齐无堆乱放现象;
工作台面、办公桌椅上无浮尘、生产垃圾等,物品、工具摆放整齐,座椅摆放端正,水具无茶锈、水垢;
电脑、打印机、电话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绿地内无杂草、杂物,修剪整齐,马路及厂区周围空旷区域打扫干净;
仓库物品、货架摆放整齐规则、原料摆放一目了然、区域划分清晰条理;
工作区域划分清楚、条理性强;
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样品橱内各类物品排列整齐,无灰尘,无乱堆乱放现象;
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无水垢便垢、废纸筒一天一清;
开水间水杯统一摆放在指定区域,并持续地面、水杯放置区域无积水、无异物;
4、职责区卫生清理每日一次,每周进行集中大扫除一次,由生产部牵头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并作好记录,每月作一次评比,年底作总评,凡连续获得第一名最多的群众,可进行群众嘉奖一次,并作为部门考核和年底先进群众评选重要参考。
5、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职责制,部门负责人为职责人,并按部门和区域落实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6、吸烟人员务必在指定吸烟区域抽烟,烟头放入桶内,违者发现一次处以200元罚款。
7、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用心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本部门及工厂的整体形象。
8、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资料。
9、此《工厂卫生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厂管理制度5
一、考勤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办理需负责人同意。
2、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做为交接班时间。
3、严格请、销假制度:上班迟到xxx分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xxx分钟以上扣除半天考勤;xxx天扣除xxx天考勤。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xxx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xxx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xxx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工厂管理制度6
工厂培训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提升员工技能、确保生产安全、提高效率和质量的重要管理措施。它涵盖了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安全教育、持续发展培训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新员工入职培训:针对新入职员工,提供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基本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训,帮助他们快速融入团队和工作环境。
2、岗位技能培训:针对各岗位需求,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操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3、安全教育: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4、持续发展培训: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如领导力、沟通技巧、新技术应用等提升个人能力的培训机会。
工厂管理制度7
一、使用餐具必须按照一洗、二(清)冲、三消毒、四保洁的顺序进行操作,禁止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
二、使用红外线消毒柜时,温度应控制在140℃以上,消毒时间40分钟以上。
三、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浓度应严格按照消毒液的说明配置,消毒时间不少于10分钟,器具应全部浸泡在液体中,然后用清水清洗干净,存放在专用的保洁柜中整齐存放,不得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重复污染。
四、保洁柜要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不得有污渍、油渍和灰尘。
五、使用的器具消毒剂,必须注明可用于食品消毒字样,并注意有效期,不得使用失效的.消毒液。
六、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感观要保持光洁干净,不得粘有肉眼可见物,要符合餐具、器具消毒的卫生标准。
工厂管理制度8
一、施工和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1。维修前处理任务书,指定维修项目负责人,并遵守审批程序。
2、维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维修人员进行交底,并按照维修任务书的要求落实维修安全措施。
3、维修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调度,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
4、根据维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应为维修单位创造安全的维修条件。未办理交接手续的维修单位不得擅自拆除设备、管道。
5、对用于维修的工具和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6、检修传动设备和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在两次启动审查证明正确后,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启动标志或安全锁卡。
7、维修人员应检查维修所需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消防材料的准备情况。
8、维修人员应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操作手册的批准资料和执行情况,以及设备内的.安全操作是否可行。
二、《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在设备(罐、釜、罐车、排气管等)内作业,必须取得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见以下釜安全作业单)。设备必须与其他设备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清洁并更换。
2、在进入设备运行前30分钟内,应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和含氧量。检查合格并取得设备安全操作证后,方可进行操作。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疏散人员。
3、在含有腐蚀性、窒息性、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的设备中工作时,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毒面具。
4、设备内操作必须设置有经验的操作监督员,监督员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与操作人员保持有效联系。
5、在设备内作业时,应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设置安全梯和平台,并配备救援绳,以保证紧急疏散的需要。设备应有符合防潮防爆安全要求的安全电压照明。
6、禁止在设备内外抛掷工具和设备,禁止用氧气吹气。
7、操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必须在维修人员、主管和使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操作证书后才能关闭操作孔。
8、检修结束后,检查设备内是否有异物,并进行清理,测试水压和气密性,做好记录,清理现场。
9、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投入试运行。试验合格后,生产、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三、通用安全管理体系
1。维修人员应熟悉工作中遇到的酸、碱、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避免发生烧伤、燃烧、爆炸和中毒事故。
2、维修人员应了解沙箱、防毒面具、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确使用。
3、维护前,压力容器、设备和管道的压力必须降至大气压力。
4、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丢弃。如果因维护而拆除,则必须在维护后立即恢复。
5、维护期间,不要接触电机的带电部件、电缆和照明电线。
6、使用手电钻时,工人必须戴橡胶手套,电钻外壳应接地。
7、吊装等危险作业区域应悬挂警示标志,严禁外来人员进入
工厂管理制度9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工厂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作为交接班时间。
2、考勤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a、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b、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车间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工厂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车间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6、严禁在生产车间饮用食物。
7、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8、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9、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进入生产车间。
10、严禁在生产车间内吸烟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
11、生产车间员工禁止酒后上岗。
12、未经允许不得带非厂内人员进入生产车间。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5、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6、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50元。
7、按工厂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8、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9、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10、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四、卫生安全规定
1、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每天下班后各生产车间电源全部关闭,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2、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3、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应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上报,予以排除,保障生产安全。
4、车间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5、工厂全体员工应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
6、车间员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时进行生产车间的消毒清洁,保障环境整洁卫生。
7、生产废物必须每天清除出厂,保障卫生安全。
8、生产车间及其周围必须不定期进行除虫灭害,防止细菌滋生,危害生产人员。
9、员工不得在生产车间内私拉电线,以保障用电安全。
10、工厂内所有电路电线应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修。
五、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
小型加工厂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反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反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反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反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反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反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反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反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反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反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反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反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改革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反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记过: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大过:受到记过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反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大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大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反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工厂管理制度10
店行政管理制度是对店铺日常运营进行有效管理和规范的.重要框架,它涵盖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客户服务、商品管理、卫生与安全、营销策略等多个方面,旨在提升店铺的运营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内容概述:
1.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确保团队稳定且高效。
2. 财务管理:涉及预算制定、成本控制、收入核算,保证店铺财务状况健康。
3. 客户服务:设定服务标准,处理客户投诉,提升客户体验。
4. 商品管理:商品陈列、库存控制、采购流程,确保商品的质量和供应。
5. 卫生与安全:制定清洁规程,确保工作环境安全,遵守相关法规。
6. 营销策略:促销活动策划、市场调研,以吸引和保留顾客。
工厂管理制度11
工厂门卫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日常运营安全、维护生产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作用在于:
1、保障人员和物资安全:通过严格的进出管理,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同时监控物资的流动,降低盗窃和损失的风险。
2、维护生产秩序:门卫制度能有效控制非工作时间的闲杂人等进入,减少干扰,保证生产线的.正常运行。
3、防止安全事故:通过门卫对携带物品的检查,防止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进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提升企业形象:一个有序的门卫管理制度,体现出企业的规范管理和专业形象。
内容概述:
工厂门卫管理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人员出入管理:设定明确的人员进出规定,包括员工、访客、承包商等各类人员的身份验证和登记流程。
2、车辆管理:规定车辆进出的权限,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货物的安全。
3、物资管理:监控物资的进出,防止非法挪用或丢失。
4、应急处理:制定应急情况下的门卫应对措施,如火灾、治安事件等。
5、培训与监督:定期对门卫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并执行规定。
6、记录与报告:建立详细的出入记录,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工厂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了确保生产用原料的卫生质量得合理的控制,确保原辅料的卫生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
2、适用范围
采购、运输、验收及贮存的原辅料。
3、职责
3.1采购人员负责对原辅料的采购,不定期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送样至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要相关检测报告。
3.2质检人员负责对每批进货的原辅料进行外观及理化检验。
3.3生产车间负责对原辅料的堆放、贮存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原辅料的采购
4.1.1采购人员在对原辅料采购前,应要求供应商出具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后,方可对每批原辅料进行采购活动,对于小贩供应商应先送样至厂质量监督部进行相关卫生质量指标的检测,合格后方可采购。
a)对大豆要求供应商至少有1次地方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 b)对于包装辅料,要求供应商每年至少有1次生产厂卫生检验报告。
4.1.2采购人员应具有简易鉴别原辅料卫生质量的知识技能,即对将要采购的原辅料应不予以采购。
4.1.3采购人员应对供应商作出要求:用来盛装原辅料的包装和容器其材质应无毒,不受污染,干净、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对特殊原辅料要求其包装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4.1.4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或容器,其结构应易于清洗及消毒。对污染有如机油等有毒物质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禁止退回供应商作重复使用,用厂内作报废料予以报废。
4.2原辅料的运输
4.2.1运输工具应具有防雨、防尘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4.2.2运输过程要防止交叉污染,不能与有毒物品一同运载。
4.2.3搬运操作应轻拿轻放,尽量避免原辅料的损伤及其包装物的损伤
a)对未加工的土产品原料的搬运操作要尽量减少损伤,以免原料在贮存期间因此而发生霉变、腐烂的异常。
b)对密封要求严格的原辅料,不能损伤包装物。对已穿孔的原辅料包装物,应即采取有效密封措施或给予优先使用。
4.3原辅料的进货检查
4.3.1每批原料采购回来后,进仓前,仓管员应第一时间通知质人员到现场;
4.3.2检验员应按照《原材料验收标准》有关规定对原辅料进行感官司鉴定及抽样操作。
4.3.3检验员应及时将样品送到化验室进行理化指标的检测;
4.3.4化验员收到样品后应及时对样品按《原材料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如一个小后方进行检验的样品,应做一定的保护措施。
4.4原材料的贮存
4.4.1仓管员要按照环境管理制度对仓库定期清扫,消毒及通风换气,班组领完原辅料后要及时清洁,使仓库地面保持清洁、卫生。
4.4.2仓库要按相关制度进行防鼠、防虫工作,同时配合厂部进行定期鼠灭火早工作。但禁止在仓库及其周围用剧毒药品进行灭鼠及灭虫。
4..4.3原辅料的堆放要按照产品码放规定进行安置堆放,应离地墙与层顶保持一定距离,堆与堆之间要有适当距离,要做一先进出的原则,发防贮存期间过久而使原辅料变异而影响其使用性能。对已过保质期的原辅料,仓和员应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抽样查,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4.45仓管员按照主要原材料贮存期间管理规定对原辅料进行管理,要定期通知原料进货检验员对库存主要原辅料进行感官检查及抽样检查。
4.5加工用水的控制依照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控制程序进行。
4.5不合格品
5、相关文件及记录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食品生产有接触的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生产、质量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做临时健康检查;凡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必须调离食品生产岗位;
(三)生产、质量管理人员保持个人清洁,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工作时不得戴首饰、手表,不得化妆;进入车间时洗手、消毒并穿着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帽、鞋应当定期消毒;
(四)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配备足够数量的、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从事卫生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建在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
(二)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无裸露地面;
(三)厂区卫生间应当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墙裙以浅色、平滑、不透水、无毒、耐腐蚀的材料修建,并保持清洁;
(四)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的排放或者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厂区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辅料、化学物品、包装物料储存等辅助设施和废物、垃圾暂存设施;
(六)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
第三条食品生产车间及设施的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间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布局合理,排水畅通;车间地面用防滑、坚固、不透水、耐腐蚀的无毒材料修建,平坦、无积水并保持清洁;车间出口及与外界相连的排水、通风处应当安装防鼠、防蝇、防虫等设施;
(二)车间内墙壁、屋顶或者天花板使用无毒、浅色、防水、防霉、不脱落、易于清洗的材料修建,墙角、地角、顶角具有弧度;
(三)车间窗户有内窗台的,内窗台下斜约45°;车间门窗用浅色、平滑、易清洗、不透水、耐腐蚀的坚固材料制作,结构严密;
(四)车间内位于食品生产线上方的照明设施装有防护罩,工作场所以及台的照度符合生产、检验的要求,光线以不改变被加工物的本色为宜;
(五)有温度要求的工序和场所安装温度显示装置,车间温度按照产品工艺要求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并保持良好通风;
(六)车间供电、供气、供水满足生产需要;
(七)在适当的地点设足够数量的'洗手、清洁消毒、烘干手的设备或者用品,洗手水龙头为非手动开关;
(八)根据产品加工需要,车间入口处设有鞋、靴和车轮消毒设施;
(九)设有与车间相连接的更衣室,不同清洁程度要求的区域设有单独的更衣室,视需要设立与更衣室相连接的卫生间和淋浴室,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其设施和布局不得对车间造成潜在的污染风险;
(十)车间内的设备、设施和工器具用无毒、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坚固的材料制作,其构造易于清洗消毒。
第四条生产用原料、辅料的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得到有效控制:
(一)生产用原料、辅料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规定要求,避免来自空气、土壤、水、饲料、肥料中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污染;
(二)作为生产原料的动物,应当来自于非疫区,并经检疫合格;
(三)生产用原料、辅料有检验、检疫合格证,经进厂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四)超过保质期的原料、辅料不得用于食品生产;
(五)加工用水(冰)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必要的标准,对水质的公共卫生防疫卫生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两次,自备水源应当具备有效的卫生保障设施。
第五条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产设备布局合理,并保持清洁和完好;
(二)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场地等严格执行清洗消毒制度,盛放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三)班前班后进行卫生清洁工作,专人负责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四)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熟品分别存放在不会受到污染的区域;
(五)按照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将原料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工器具的清洗消毒、成品内包装、成品外包装、成品检验和成品贮存等不同清洁卫生要求的区域分开设置,防止交叉污染;
(六)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跌落地面的产品和废弃物,在固定地点用有明显标志的专用容器分别收集盛装,并在检验人员监督下及时处理,其容器和运输工具及时消毒;
(七)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第六条食品的包装、储存、运输过程应当受到良好的卫生控制。
(一)用于包装食品的物料符合卫生标准并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不易褪色;
(二)包装物料间干燥通风,内、外包装物料分别存放,不得有污染;
(三)运输工具符合卫生要求,并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四)冷包间和预冷库、速冻库、冷藏库等仓库的温度、湿度符合产品工艺要求,并配备温度显示装置,必要时配备湿度计;预冷库、速冻库、冷藏库要配备自动温度记录装置并定期校准,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库内物品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距离,库内不得存放有碍卫生的物品;同一库内不得存放可能造成相互污染的食品。
第七条严格执行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厂区、车间和化验室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燃油、润滑油和化学试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得到有效控制,避免对食品、食品接触表面和食品包装物料造成污染。
第八条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得到有效控制:
(一)企业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内设检验机构和具备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
(二)企业内设检验机构具备检验工作所需要的标准资料、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检验仪器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检验要有检测记录;(三)使用社会实验室承担企业卫生质量检验工作的,该实验室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并签订合同。
工厂管理制度13
工作服发放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服领取、使用、维护和更换流程,确保员工的着装符合职业形象和安全标准。
内容概述:
1.工作服的种类与适用岗位:明确各类工作服的适用范围,如生产一线员工、办公室职员、特殊工种等。
2. 发放标准与周期:规定新入职员工的工作服发放时间,以及定期更换的'时间间隔。
3.领取与登记:设定领取工作服的流程,包括签字确认、登记在册等环节。
4.穿着规定:明确工作服的穿着要求,如整洁度、完整性等。
5.维护与保养:指导员工如何正确清洗和保养工作服,延长使用寿命。
6.报损与补发:设立报损标准,说明因磨损或损坏申请补发的程序。
7.丢失与赔偿:规定工作服丢失后的处理方式及可能的赔偿责任。
8.监督与检查:设定定期的检查机制,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工厂管理制度14
卫生工厂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预防污染,保证产品质量,保护员工健康,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清洁与消毒规定:明确各区域的清洁频率、方法和标准,以及消毒剂的选择和使用规范。
2、员工个人卫生管理:规定员工的`卫生行为,如洗手、穿戴防护装备等。
3、设备与设施维护:设定设备清洁保养计划,确保设施的清洁与完好。
4、原料与物料控制:对原料接收、存储、处理等环节进行卫生管理。
5、生产过程控制:规定生产操作流程中的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6、废弃物管理:设定废弃物的分类、储存、处理和处置规则。
7、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升员工卫生意识。
8、监督与检查: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定期评估卫生状况。
内容概述:
卫生工厂管理制度涵盖的方面广泛,具体包括:
1、工厂布局与设施:确保工厂设计符合卫生要求,如合理分区、通风良好等。
2、生产操作规程:详细规定每个生产步骤的卫生操作规程。
3、食品接触表面:对可能接触食品的设备和工具的清洁和消毒进行规定。
4、空气质量控制:监控生产区域的空气质量,防止尘埃和其他污染物。
5、个人防护设备: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的防护设备类型和使用规则。
6、卫生记录:保持详尽的卫生记录,以便追踪和改进。
7、不合格品处理:设定不合格产品的处理程序,防止其进入市场。
8、应急响应计划:针对突发卫生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工厂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设施条件满足生产过程能力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设备的选型、验收、报废以及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保养、卫生清理和检查维修等一系列要求。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的控制。
3、职责。
由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和车间负责按规定要求操作执行,并负责本车间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卫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及验收
4.1.1大型或重要设备的选购由生产设备科根据产品生产策划的安排,组织调查研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定出最佳配置、采购方案,经质量管理科会签、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填写《生产设施配置购销单》。
4.1.2新购设备进厂由设备科组织进行检查。
4.1.3设备安装完毕,由总经理、生产车间、质检部、车间设备负责人及设备生产厂家共同进行验收,运行效果达到出厂技术要求,并填写《设备验收单》,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形成的文件及出厂技术资料交档案室保存,在《生产设施一览表》上登记。
4.2设备使用的日常维护
4.2.1各车间实行严格的`设备使用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机管理,多人操作的设备须指定一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2.2各车间必须贯彻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2.3各车间应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法、润滑、调整。
4.3设备、设施的检查
4.3.1各车间设备、设施负责人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本车间设备状况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4.3.2对连续出现质量问题的设备、设施,认真检查维修,分析原因,做好记录。
4.3.3设备、设施发生事故,车间应填写《检修单》报生产车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4.4设备、设施的维修
4.4.1设备、设施的检修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行以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全员预防维修技术,提高检修水平,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4.5设备的报废
4.5.1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报废:
4.4.2车间根据设备出厂要求和运行状态,对设备进行润滑、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4.4.3大修计划由各车间编制初步计划,报生产车间,生产车间据此并根据设备、设施运行及历年检修情况,编制全公司大修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大修完毕,由生产车间组织车间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试车、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检修单》。
a、己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设备效能己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不能修复者。
b、型号过于老旧,设备效能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无法提高效能的。
c、严重影响生产,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且不能修复的。
d、因意外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使用,修复的。
4.5.2凡固定资产报废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设备)报废单》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消帐手续。
4.6设备、设施的卫生管理
4.6.1厂房与设施要有必要的防鼠、防蝇措施,污水排放管道保持畅通,废水不得外溢;
4.6.2原料清理过程需要有清理设备,
4.6.3成品必须有专用库房,不得与其它物品同库存放、同车运输;
4.6.4车间班前班后应进行卫生清理,防止设备、设施中滞留物料,发生霉变;
4.6.5按卫生实施细则的要求定期打扫车间环境卫生、并定期检查。
4.7设备、设施停产、复产管理
车间人员对停产复产时应认真填写《停产、复产设备安全控制台帐》,如实记录停产复产时间、设备设施状况,在备注中注明停产复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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