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公司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观光旅游和会务度假为主的旅游景区和服务企业,为切实加强园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游客、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总经理主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园单位和驻园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公司总经理受委托行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安全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 根据公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园内各有关物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 公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例行对园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客房、餐厅、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企业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 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
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安全保卫以及服务人员进行提高消防专业素质教育。
4、个别教育:对调入生态园和内部调岗的职工,安全保卫部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条 明火作业管理
1、凡在园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精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安全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安全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安全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 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安全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在生态园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公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炉火使用管理
1、使用炉火取暖的部门必须向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安全保卫部审查合格后开据炉火使用证,方可安装炉具。严禁私自安装使用炉火。
2、炉具安装后,必须经安全保卫部检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炉火部门,必须有专人对炉火进行管理,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
4、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向安全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5、严格执行炉火管理办法:
⑴ 应做到“两定、把三关、四有、五不准”。两定是:定炉型、定地点。把三关是:把宣传教育关、把炉火安装关、把检查验收关。四有是:有制度、有专人管理、有指定炉火安放地点、有消防器材。五不准是:不准用易燃液体点火、不准在炉旁放可燃物、不准在炉旁烤衣物和
其它易燃物、不准无人封火过夜和看火人睡觉、不准任意挪动炉火。
⑵ 热炉灰须用水浇灭无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点。
7、对违反制度者,安全保卫部必须勒令停火进行整改,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吸烟管理
1、在公司仓库、办公区走廊、客房走廊、景区展馆、医疗救护点内严禁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公室)内吸咽。
2、在指定的吸烟区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3、吸烟区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 生态园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八条 园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
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电源连接线必须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二十条 生产加工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第二十一条 因施工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安全保卫部以及电工班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二条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二十四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1、 安全保卫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各部门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3、全体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安全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二十五条 消防器材的管理
1、 根据公司实际,将对消防器材实行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并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2、各重点部位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保卫部,及时补充。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七章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根据生态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公司确定配电房、库房和会议中心、别墅区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其消防安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门及本公司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重点部位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二十九条 重点部位员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三十条 重点部位员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八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三十一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门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第三十二条 公司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三十三条 安全保卫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三十四条 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6、其它有关情况。
第三十五条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三十六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九章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保护现场:
1、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
2、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在现场勘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保卫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第三十八条 调查:由安全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开展火场勘察和火灾事故调查。
第三十九条 处理: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章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第四十条 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灭火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门与岗位,予以批评以至必要的处分。
公司管理制度2
1、为了更加有效的对公司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管理,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2、特种设备是指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3、公司的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和机动叉车。
4、国家对企业特种设备管理的法规要求和管理措施;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使用必须执行国务院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则》等法规;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负责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特种设备;
◆安装、维修保养、发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资格认可,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以承担认可项目的业务;
◆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使用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执行当次验收检验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合格的,发给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行政部门不得要求再进行强制性的验收检验。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
5、公司对工厂特种设备的管理措施和办法;
◆根据事业部的要求建立锅炉、压力容器设备和安全 的检验档案;
◆压力容器检验档案名称是《压力容器登记卡》,建立的安全阀档案是《安全阀技术管理卡》;
◆工厂建立特种设备原始技术资料明细档案;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检查细则表》对特种设备进行月度安全检查。
6、公司特种设备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压力容器的资料管理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
压力容器制造安全监检证书、压力容器竣工图纸(必须加盖竣工章)安全 的合格证(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
◆压力容器的注册登记管理在属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和注册登记金属铭牌;
◆压力容器的运行管理建立『压力容器登记卡』、建立『安全阀技术管理卡』和建立『压力表校验管理台帐』;
◆压力容器的日常性检查管理安全员根据检查表规定内容进行的定期检查、事业部组织的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状况的定期检查和;
◆压力容器的检验管理根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编制压力容器检验计划、根据属地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管理措施,应分批实施和『安全阀年度调校计划报表』;
7、特种设备的使用科室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公司、车队行政人员劳动纪律考核管理
第一条自觉遵守上班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凡迟到(早退)考核50元/次。
第二条上班时间内不得上网(工作因素除外)或打游戏,公事外出必须填写外出公示栏,说明外出因何事到何单位(部门)办何事,外出办事下班前无特殊情况必须回公司或车队办公室,违者考核50元/次(下午到成都办事经领导批准除外)。
第三条上班时间内不得走串其它办公室(工作因素除外),凡在其它部门办公室闲谈久座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考核50元。
第四条凡病、事、产、婚、丧假,须由本人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事由,写清起止日期,经公司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病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急诊除外):
1、旷工1天以上取消效益奖,当月年终奖,考核扣款100元/天,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作辞退处理。
2、病假3天以上(含3天),只享受当月效益奖50%,4天以上(含4天)14天以下(含14天〉不享受当月效益奖,15天以上(含15天)取消当月年终奖。
3、病假按病假当月对应天数考核扣款:部门正副科级50元/天,一般管理人员30元/天,15天以上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并取消当月年终奖。
4、事假期间无工资,1—3天只享受效益奖50%,4—7天不享受效益奖,8天以上扣当月年终奖。
5、产假4个月,休假期间无效益奖、无上岗工资,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并按休假月扣除年终奖;
6、婚假一个月,休假期间无效益奖、无上岗工资,只享受郫县当地月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
7、丧假5天,婚丧假超假实际天数按事假规定考核。病事假考核扣款不含轮休日,若年休假充抵可不扣充抵天数考核款。
第五条公司不定期对公司车队行政管理人员的劳动纪律进行抽查,如发现管理人员未请假无故不在岗,一律视作旷工处理,扣款100元/次,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作除名处理。
第六条凡重大节假日期间未保持通讯畅通,发现一次考核扣款50元,造成后果公司将作进一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章生产岗位人员工作标准及劳动纪律考核
第七条凡请假需具备请假审批手续,病假须提供市、县级医院病情证明及药发票(急诊除外)。未具备请假报告审批手续或无病情证明药发票及挂班未到视为旷工,旷工1天取消当月全勤奖,并考核扣款100元,一年内连续旷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八条凡请假,4天以上(含4天)由车队报公司审批,请假后必须销假,销假应填写销假报告表报公司劳资部备案,如急诊和住院,必须补办手续。其考核扣款如下:
1、病假3天以内(含3天)取消当月全勤奖,计发基本生活费20元/天,取消当月任务奖50%;4—7天(含7天)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计发基本生活费20元/天,考核当月任务奖50%;8—15天(含15天)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任务奖,计发基本生活费20元/天,考核当月安全奖、年终奖50%;15天以上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任务奖、安全奖、年终奖。若考核扣款后工资低于郫县当地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按郫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标准计发。
2、事假期间无工资,事假3天以内(含3天)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反扣事假工资30元/天,4—7天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扣当月任务奖、安全奖、年终奖50%;8天以上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任务奖、安全奖、年终奖;
3、零星病事假塌趟以本线路计划日趟次为准(1天),月累计1天或2次,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月累计2天以上(含2天)或3—6次,取消当月全勤奖、服务奖,考核当月安全奖、任务奖、年终奖50%,5天以上取消当月全勤奖、安全奖、服务奖、任务奖、年终奖。一年内零星病事假塌趟累计15天(住院期间除外)作辞退处理。
4、凡经公司批准请病假考核扣款后工资低于郫县当地最低保障生活工资,按郫县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计发(社保个人部份由本人承担)。
第九条迟到30分钟内,每分钟考核扣款1元,迟到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塌班不允许冲班,冲班视为塌班,若调度私自同意,考核调度50元,迟到塌班1—3个代号50元起,每分钟考核扣款1元,3个代号后每分钟考核扣款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十条新上岗员工安全奖、任务奖、服务奖按实际完成相应线路计划趟次比例计发。
第十一条零星病事假塌趟扣除趟次工资,病假踏趟(手续具备)无趟次工资,无手续则反扣趟次工资。病假20元/趟,事假30元/趟。
第十二条凡事故、票务停检取消当月全勤奖、安全奖、服务奖、任务奖、年终奖及年度安全奖。
第十三条婚、丧、产假超假按事假规定考核,婚、产假期间计发郫县当地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婚假当月计发,产假休完正式安排上岗后当月补发产假期间四个月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婚假1月,再婚假3天,超假按事假考核,婚丧假不考核节日慰问费,孕休假视为事假,产假、孕休假不享受年终奖。凡辞职或辞退人员当年工作期限未满12个月不计发年终奖。
第十四条凡请产假者,需具备县级以上单位孕情证明,产假为120天,从生小孩之日起算,其余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社保统筹个人部份由本人承担。
第十五条凡最后一趟无故塌趟者,一律考核100元,并取消该趟趟次工资(车辆技术性抛锚由技术材料部出具证明)。
第十六条凡调班者,经批准服务员每次考核30元,调度员调班扣40元/次。未经批准按旷工规定考核100元/天。换班人员必须在调度处换班,并由当班调度做好记录,违反者每次扣款50元。
第十七条凡人员跨车队调整,应经双方车队同意,报劳动工资部经公司领导审批,并由劳动工资部出具调动手续,未按规定考核车队领导200元/次,并退回原单位。
第十八条凡票务长短款(长款上交)按1:10比例规定进行考核,长短款6元(含6元)以上作待岗处理,经查实定性为贪污性质的票务违规者,由公司作辞退处理,并按票务规定罚款。凡贪污性质作辞退处理,车队于3天内报公司,未按规定车队干部考核扣款100元。
第十九条因生产需要加班,驾驶员不计趟次工资,按100元/天标准计发加班工资,服务员不计趟资工资,按50元/天标准计发加班工资,若不满本线路日计划趟次,按本线路实际加班趟次工资计发加班费,行管人员按相应类别标准计发加班工资。
第一节调度员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二十条出车前:
1、提前15分钟到岗;
2、换上工作制服,并佩带好工作卡;
3、打扫调度室卫生;
4、与对方调度室校对时间;
5、认真考核车辆到达起点的准、误点情况和当班人员是否到岗;
6、发车前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证件、司机卡是否有效齐备;
7、准点发头班车,若遇临时缺勤或迟到要及时抵补,并如实记录。
违反此条
2、
3、
4、5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50元处罚;违反此条
1、7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1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改换工种或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发车过程:
1、督促司、乘人员作好准备,提前进站上客;
2、无人售票车要填写车辆登记表,并投入投币箱;
违反上条
1、2款的给予教育批评并考核扣款30元。
3、发发车指令,观察车辆出站情况并在行车时刻表上作好记录,调度员应上车刷出车卡:
(1)返回站的车辆要及时填写行车路单和行车时刻表,应及时督促驾驶员刷到站卡;
(2)早上发车1小时后立即向车队汇报当天出车情况,应到车辆,实到车辆,准点发车情况;
(3)线路两端调度室要经常互通情况,对运行中出现的临时问题采取协调一致的调度措施;
(4)对调度室内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进行保护,对影响司、乘人员安全和健康的因素,及时排除或向车队汇报;
(5)合理安排司、乘人员的吃饭时间。
违反此条(1)、(2)、(5)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50元处罚;违反此条(3)、(4)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1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改换工种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二条高峰时段:
1、提前清点高峰车当班人员到岗情况;
2、调整好高峰时段发车频率,缩短车辆调停时间。
违反此条
1、2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考核扣款50元处罚。
第二十三条特殊情况的处理标准:
1、负责解决在当班时间本线路的突发事件意外情况,服务纠纷及投诉,并在调度日志上作好记录,及时向车队和公司安营部汇报;
2、若遇车辆抛锚,如实填写到行车时刻表、行车路单、故障表和调度日志上。并与修理厂联系进行抢修,督促故障车保修;
3、若车辆不能及时修复,应督促司机对故障车辆进行更换;
4、若遇车辆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应如实填写到行车作业时刻表、行车路单和调度工作日志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违反此条4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50元处罚;违反此条
1、
2、
3、5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1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改换工种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交接班:
1、下班前对行车时刻表、行车路单、故障登记表和调度日志进行检查,保证原始资料的准确性;
2、将本班运行情况、班次完成情况向下班调度作具体交代,做到“下不接、上不交”。
违反此条
1、2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1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改换工种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收班:
1、提前检查收班车有无问题;
2、检查行车时刻表,行车路单、故障登记表、调度日志有无短缺,汇总全天的班次完成情况;
3、准点发末班车;
4、调度员随末班车回场,将各种原始报表交车队方能下班。
违反此条
1、
2、
3、4款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经济扣款5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停职检查、改换工种或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调度员工作标准,认真履行线路工作职责,维护企业和线路生产的合法利益,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效率与质量。
第二十七条按《公交司乘调人员上岗操作规程》认真工作,熟悉线路生产,根据线路客流和生产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调度措施,以保证线路车辆的均衡运行。
第二十八条团结同志、秉公办事,妥善处理好服务纠纷和职工内部矛盾。不得制造矛盾,若调度员对服务纠纷和职工内部矛盾听之任之或有意制造矛盾,每次扣款200元,若再次发生,降星直至取消调度资质。
第二十九条自觉遵守纪律,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打麻将、扑克、下棋、干私活以及做其他有损企业声誉和形象的事。也不能允许其他人员在调度室内或线路运营车上从事与线路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如下棋、打牌等。否则,给予当事人扣款200元。
第三十条发车前认真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证是否齐全有效,按安全警示要求提示驾驶员注意安全、匀速行驶并请驾驶员签字。对于驾驶员存在开快车等不安全现象,除当面指出外还要及时上报车队。驾驶员的驾驶证若不齐全有效或未签字,一次扣当班调度员50元,如无证驾驶员发生安全事故,当班调度员应承担管理责任,将给予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严重者将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线路每日第一班车和收班车的准点出发,若出现延误或提前发车引起的投诉,对当班调度员予以100元扣款。
第三十二条调度员每天必须准确填写收款单表格并投入投币箱内,不得有误,若因填写失误或漏填一次对当班调度员予以50元扣款,失误三次以上予以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对回场车和加气车,调度员必须与监换胆人员一起做好清胆和封胆工作,失误一次扣当班调度员100元,失误三次取消调度资质。
第三十三条调度员发车时应上车刷“发车卡”,车辆到站时应及时督促驾驶员刷“到站卡”,若一次不刷,扣当班调度员50元,一月中三次不刷者,予以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
第三十四条如实填写线路行车时刻表,营运状况统计表,做到记载真实、准确、清楚。凡出现记载不清楚、漏记、误记一处扣款20元。严禁弄虚作假、虚填原始资料,一经发现将给予当事人200元罚款、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直至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线路如出现严重阻塞或突发事件,30分钟以上未发车时,应向车队和安营部、热线中心汇报,服从车队、公司的统一安排,同时采取灵活机动有效的调度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线路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否则将给予当事人200元的扣款、降星或取消调度资质直至处分。
第三十六条调度员不得私自调班和找人临时带班,一经发现,将给予当事人100元扣款处理。
第三十七条清洁和维护好调度室内、外卫生,卫生不合格一次扣款30元。
第三十八条调度员对本线路的客流情况要随时与驾驶员沟通,掌握好早高峰、晚高峰和平峰时段的客流变化。调度员每月要进行一次随车客流调查。不得弄虚作假,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给予扣款100元、降星直至取消调度资质,每月28日前,应将调查资料行车计划交回车队,车队应于次月5日前交回安营部,逾期不交扣款30元,三次不交降星直至取消调度资质。
第三十九条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遇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要服从公司统一调度,违者取消调度资格。否则,考核100元/次。
第二节稽查岗位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四十条稽查人员分组上线检查,并在检查中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向组长汇报当天的工作完成情况及次日工作计划。雨后6小时内稽查队必须组织上线检查,未按规定考核管理责任人50元/人,具体责任人20元/人。
第四十一条检查中发现问题和接到投诉后,及时向组长汇报情况及事件原由,由组长上报安营部,未按规定考核扣款30元/次。
第四十二条上线检查票务人员,每天每组检查不得少于18台次,并于当天核对票务单据,未按规定考核扣款30元/次。
第四十三条每周二上午9:00时回公司汇报上周工作,由安营部召开工作总结会,组长汇报稽查队工作计划及情况,汇总上一周原始资料,并认真核实票务稽查表,每月底写出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未按规定考核扣款50元/次。
第四十四条下列情形者,视为工作不作为,一律考核50元:
1、未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语音报站器,对线路语音报站器完好情况检查制度不落实,发现问题未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科室;
2。未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投币机、刷卡机,未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和执行《票务管理制度》、《司机上岗操作规程》,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并上报相关科室;
3、对公司所属线路安全营运秩序现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及时上报;
4、在开展服务、票务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未按规定完成当日、当次检查任务;
6、对营运线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追、抢、跺、截头进站、甩站、超速行驶的问题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7、对营运线路车辆,开快车、进站和路口车速过快,相互追逐、争抢客源的检查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8、对营运线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随意借道、变道、开串车,未按规定限速运行的检查监控工作监督不力,未加以纠正、告之、记录、教育、反映。
第四十五条每日营运服务质量、清洁卫生、车容、车貌、车内设施、营运秩序的检查监控工作不落实,每月公司所属公交线路检查面未达到车辆总数100%,每周检查面未达车辆总数的80%;经公司核查检查不真实,检查资料有误,一律考核100元:
第四十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事件行为和人员,处理不公、调查不深、不讲原则、不秉公办事,一律考核100元;
第四十七条对不服从管理、多次纠正错误不改的人员以及工作中弄虚作假、循私情,检查时通风报信,一经查实,视情作待岗或除名处理。
第四十八条当月有效投拆超过每10万人次/件次考核组长40元,队员各20元;
第四十九条发生恶性服务事件一次,考核组长100元;
第五十条凡被市级新闻单位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组长100元,省级新闻单位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组长200元。
第五十一条车辆卫生凡被有关部门或单位检查不合格一次扣组长50元。
第五十二条普通话检查合格率未达95%,一次扣组长20元,以此类推。
第三节配票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五十三条每天工作结束后,清理在库票据,与二级台帐逐一核对,如发生差错,考核30元/次,考核组长50元。
第五十四条每天配出的票据,必须逐一登记三级台帐,未做到或发生票据差错,考核具体责任人50元/次,考核组长100元/次。
第五十五条每日配票工作结束后,配合收款员点数当天营收款,保证营收款当日送存银行,如不配合清点款者,每发生一次扣款20元。
第五十六条算帐员:
1、认真完成每日的算帐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完成当日工作计划和任务,扣具体责任人50元,考核组长50元;
2、每天算帐工作结束,必须与收款员核实营收款并做到帐款相符,如未核实,扣具体责任人30元,考核组长50元/次;
3、每旬公布驾、服人员营收情况表,如未公布,每次扣具体责任人50元,组长100元;
4、当天收入、配票报表必须当日报送,如未报送,扣具体责任人每次30元,组长50元;
5、每天算帐工作结束后,配合收款员点清当天营收款,保证营收款当日送存银行,不配合清点款者,每发生一次扣款20元。
第五十七条收款员:
1、每天收完营收款后,与算帐员核实营收款并做到帐款相符,若未与算帐员进行核实,扣具体责任人30元,组长50元;
2、当天的营收款如发生短缺,由收款员自行赔付,并扣款20元/次,长款必须当日充公。未充公,按长款加倍金额扣款;当日营收款必须送存银行,如未当日送存银行,扣具体责任人50元/次。
第五十八条配票室人员对未日结日清的乘务员必须告知车队相关负责人,凡违反此项规定者,每人扣款50元。
第五十九条无人售票车司机在领取无人售票车车票时,配票员必须如实进行登记,凡违反此项规定者,扣款50元。
第六十条配票室人员必须认真核对乘务员的客票,违反此项规定者,扣款100元处理。
第六十一条严禁乘务员在配票地点算票结帐,违者扣配票室人员50元。
第四节收银中心岗位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六十二条复核员:
1、在工作时间内,严格自觉接受监察系统的监察,着工作服,私人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私人钱币禁止进入点钞室。工作台面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个人兑换任何钱币,不得谈论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任意一项扣款30元;
2、每日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对点钞员所点小钞认真复查并记录错账,如有擅自不记录或不认真记录者,一次扣款20元;中途离岗视为旷工,考核100元/次。
3、认真填写各点钞员的点钞金额,包括姓名、线路、日期和缴存金额,如有差错,一次扣款5元;
4、当日送存上一天的营收款到银行,未送存一次扣款30元。
第六十三条点钞员:
1、不得早退、迟到,在工作时间内,严格自觉接受监察系统的监察,着工作服,私人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私人钱币禁止进入点钞室。工作台面不得堆放杂物,不得个人兑换任何钱币,不得谈论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任意一项扣款30元;中途离岗视为旷工,考核100元/次。
2、每日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认真填写每条线路的单车营收,营收包括姓名、大小写金额,如有错填,一次扣款5元,以此类推;
3、认真清点每日各条线路车辆营收,错账不得超过千分之三,如超过此数的50%,扣点钞员5元,以此类推;
4、复核员和点钞员每日入库有错账,50元以下每次扣5元,50元至100元扣款10元,100元以上扣款20元;
5、如发现点钞员有自己留存钱币的行为,按公司有关票务管理规定处理后,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四条收银车驾驶员:
1、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2、不得早退、迟到,违者考核30元/次;严禁中途离岗或当班时饮酒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一次扣款100元/次;
3、按公司规定线路行驶,不得擅自改动线路(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款100元;
4、私自动用收银车一次扣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全额赔偿损失外,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5、爱护收银车,定期进行保养,未做到者一次扣款50元,若由此造成严重后果者,全额赔偿损失。
第六十五条收(监)胆员:
1、不得迟到、早退,违者考核30元/次;严禁中途离岗或当班时饮酒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一次扣款100元;
2、严禁私自换班(特殊情况需报主管领导同意),违者一次扣款50元;
3、凡迟到、早退考核30元/次,中途离岗者视为旷工考核100元/次;
4、认真、准确、如实填写收、换胆登记表,若因工作失误造成工作混乱者一次扣款20元;
5、爱护内胆及插板,凡因工作失误导致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另扣款50元。完成当天的收、换胆工作后,仔细检查各点有无遗漏,下班前必须整理好相关物品,严禁乱堆乱放,违者一次扣款50元。
第六十六条公司应依据生产经营实际,按规定选择优秀员工,足额配置监、换胆人员。
第六十七条换胆时必须监胆员、换胆员、司机三人同时在场并各自签字,凡违反此项规定者,每人一次扣款100元,二次扣款200元,以此类推。
第六十八条遇车辆抛锚时,监、换胆人员应及时通知车队值班人员,由车队值班人员安排监、换胆人员立即到抛锚处换胆。凡违反此项规定者,每人一次扣款50元,二次扣款100元,以此类推。
第六十九条换胆时监换胆人员发现投币机有故障,必须立即做好记录并报修,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50元。
第七十条监换胆人员必须同时与收银中心监察员完成交接签字手续后才能离开,凡违反此项规定者,调离工作岗位;造成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节场站办工作岗位标准及考核
第七十一条严格按《车辆清洗合同》规定监督场站清洗公司对车辆车身、地板、玻璃、内壁、座椅进行清洗保洁。
第七十二条组织维护场站内行停秩序,确保场站内乘车安全和车辆清洗点洗车安全。
第七十三条加强场站门卫(含自行车看管员)教育、引导管理,督促门卫(自行车看管员)做好站内卫生及治安、防火、防盗防范管理工作。
第七十四条协助公司抓好场站工程建设,负责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十五条违反以上规定,工作失误,考核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调岗或辞退。
第六节材料库管员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七十六条材料入库必须验收,如发现材料数量不对、手续不全、无生产厂名厂址、无合格证券的“三无”产品严禁入库,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进行处理。
第七十七条库存材料必须进行分类存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定位、五摆放”确保帐、物相符。
第七十八条随时检查材料库存量,及时补充,尽量做到不待料。
第七十九条发放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做到“以旧换新”,随领随发,库内材料不得私借出库,应保存所有原始凭证与相关记录,以便查验。
第八十条坚持季度盘点,做到进、消、存的数量、金额相符,保持合理库存,减少积压。
第八十一条严格材料配件质量进库管理,对进入使用后要及时收集使用情况信息反馈工作,对不合格的配件材料要及时退货,严把质量关,未达到的考核责任人50元。
第八十二条车辆修理中发生待料情况时在半小时内及时报供货方进料,材料到达后20分钟内通知修理部领用,未达到要求的考核责任人30元。
第八十三条加强库房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配件材料不丢失、不腐烂、不质变。凡是造成帐、卡、物不符和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的考核责任人30元。
第八十四条每月材料消耗、购买以及库存的数据报表必须在次月5号前完成上报。每季度进行一次库房盘存并做好记录,未达标的考核责任人50元。
第八十五条维修、保养车辆需要更换材料配件的,必须由驻厂技术人员鉴定认可,签字同意后,用拆解下来的旧件到库房换领新材料件,未做到考核50元/次。
第八十六条更换废旧材料配件(如各类电机转子、座椅、显示器等)凡是不涉及到安全方面的部件材料,修复后能再次使用的必须进行修旧利废,不得随意报废处理,未按规定考核扣款30元/次。
第八十七条更换材料配件,不能再修或不能再利用的,进行集中并作报废处理。但必须销售给有回收资质的回收企业,以免造成不良后果。报废处理后变卖的现金必须及时上缴公司财务部并作好登记,未按规定考核扣款100元/次,并视情况作辞退处理。
第七节驾驶员营运纪律及考核
第八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款50元,并批评教育或停职检查办学习班处理:
1、未经调度同意私自冲代号,按次扣款;
2、行驶途中任意停车上下乘客或在非本公司站点线路乱停、乱放的;
3、驾驶员操作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引擎盖坐人(本单位人员并处);
4、穿高跟鞋、拖鞋上岗;打赤脚、赤膊开车;
5、不关车门,倒车无人配合开门辗车;
6、进站车速快,不靠边(无行道树、固定障碍距街一米)进站,超站停车,不正确使用转弯灯;
7、工作时间带小孩玩耍和上车玩耍;戴耳机、耳套、打手机的。
第八十九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考核扣款100元或停职检查办学习班处理:
1、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不服从者按次扣款;
2、私自甩站、放空;
3、在运行中,车未停稳开门,门未关好发起步信号、开门辗车;
4、车辆抛锚不及时报修,未将车移到路边,影响交通或车组人员擅离职守,导致交警拖车,造成社会影响。
第九十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扣款200元,违章发生事故造成社会影响者,按其责任比例赔偿经济损失外,可报公安机关给予吊扣或注销驾驶证件,停职、检查、学习,直至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强行超车,故意不让道,会车占道行驶,开斗气车冒险行驶;
2、开车时双手脱离方向盘、肘臂靠在驾驶窗外;
3、不遵守交通指挥、信号、闯红灯(另被有关部门处罚自行承担)
4、故意用车逼人和非机动车、造成人员伤害和社会影响;
5、将车交给非本单位驾驶员或本单位非驾驶员驾驶车辆;
6、实习驾驶员无监护司机单独开车,监护司机监护时擅离职守;
7、酒后开车;无证照驾驶或造成事故和社会影响的;
8、发生交通事故,24小时内不报案隐瞒事故造成后果的;
9、违章不服纠正,拒不出示驾驶证或围攻谩骂、殴打安全管理人员、公安交通管理人员,被扣车、扣证者;
10、不主动避让礼宾车队、救火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造成社会影响的;
11、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串线)、私自用营运车办私事,肇事的;
12、早、晚、夜间或雾天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13、在运行过程中私自改变运行线路和未到终点站提前调头;
14、聚众或煽动职工闹事者。
15、行驶中或进站开门运行、揽客、久等候客、营运途中停车办私事;
第九十一条车辆在运行途中前车抛锚,后车必须转载乘客,返回后通知当班调度员做好记录,对拒不转载乘客的司机人员按次扣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停职检查、学习,直至除名处理。
第九十二条进站上下客时,司机必须认真督促乘客按规定票价投币,待乘客投完币后,必须将钱币全部清入底层钱箱车辆才能起步运行,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100元,停职检查1个月;若到终点站仍未清币者,一经查实,一次扣款300元,并停职检查3个月。
第九十三条严禁无人售票车乘客在车门处收钱找零,凡违反此项规定的司机,一次扣款200元,并停职检查2个月。
第九十四条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一律严禁公司员工在无人售票车上收钱找零,一经发现,视其为严重违反票务管理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按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五条任何情况下,司机不得从乘客手中接钱替乘客投币或找零,凡违反此项规定者,视为严重违反票务管理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按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六条放空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运行,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200元,并停职检查1个月。
第九十七条严禁在引擎盖上、档枫玻璃后摆放报纸、书籍、衣物或其它杂物,凡违反此项规定的司机,一次扣款50元,二次扣款100元,以此类推。
第九十八条车辆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司机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监换胆人员换胆,严禁在未换胆情况下擅自离开车辆,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50元,二次扣款100元,以此类推。
第九十九条在运行中司机应对投币机的工作情况进行仔细检查,若发现投币机发生故障不能投币、清币或出现钱箱爆满无法继续投币等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营运,在妥善转运乘客后及时按规定路线回场报修,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100元。
第一百条对违反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其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凡重犯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零一条凡钱胆内发现金属钩、磁铁等作案工具,将严肃追究当班司机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当月未完成营运生产任务,由当事人向车队做出书面解释,一年内累计三个月未完成营运生产任务又无特殊原因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节服务员(售票员)工作标准及考核
第一百零三条: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扣款50元:
1、未经调度同意或私自换班按次扣款。
2、乘务员操作时吸烟、饮食、闲谈或驾驶陪坐。
3、穿高跟鞋、拖鞋上岗;打赤脚、赤膊的。
4、工作时间带小孩玩耍和上车玩耍;带耳机、耳套、耳塞售票的。
5、行驶中打手机的。
第一百零四条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扣款100元或停职检查学习处理:
1、乘务员必须服从调度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不服从者按次扣款。
2、下车不关车门,倒车时不主动配合,开门辗车的。
3、工作时间打毛线、看书报、干私活、打瞌睡、未到终点站提前离岗的。
第一百零五条聚众或煽动职工闹事者一次罚款200元,造成影响的可根据情节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零六条无人售票车:
1、未放置服务证、电子设施、灭火器、投币箱、车内清洁卫生不合格考核30元。
2、驾驶室卫生脏乱差考核30元。
第一百零七条有人售票车:
1、未按规定着装、佩证上岗、未放置服务证考核50元/次;
2、电子设施、灭火器、轮胎、玻璃、地板、坐垫、门盒、扶手、内墙、顶棚、驾驶室清洁卫生不合格考核30元/次;
3、未用文明用语、预报站、到达站、报转乘点、安全用语、五照顾疏导、走动服务、监督刷卡考核20元/次;
4、未报普通话考核50元,并取消当月服务奖(本线路)。
5、有效投诉取消当月服务奖(本线路)。
第一百零八条乘务员必须将路单逐次交调度员填写,发生未填写,未交者不予计算趟数,凡发生私自涂改、增填,按次扣款100元,并视情作待岗处理。
第一百零九条必须努力完成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及考核指标,对无正当理由2个月或累计3个月未完成生产任务,视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一十条乘务员在工作中应主动售票,认真查验票,严格按规定票价执行,做到一人一票,钱票相符,补发票不超标,严禁多收乱要或无理拒载乘客,对不按规定多收乱要的,除退回多收款项外,另按多收金额的十倍赔付给乘客,按优质服务考核条款处。
第一百一十一条售出客票必须切角,违者按漏票处理;市区线路三站,远郊县区线路五站以上检查发现未购票乘客为漏票,除乘客按章补票外,乘务员按补票金额的二倍予以处理,并纳入生产指标奖惩考核;不得出售抽心票;不准互借客票及票款;严禁挪用票款、严禁以票换物或以物换票及利用其它手段盗窃侵占票款;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找人(包括本单位职工)代售各种客票。
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上述规定之任意一款,除追回票款外,将视情节给予50—100元扣款或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客票必须按规定装在票盒上,严禁将客票夹在夹子上或拿在手里出售,违者一次扣款50元。
第一百一十四条备用金规定为100元,在工作岗位期间,备用金不得擅自动用,凡发生备用金短款,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客票管理制度和企业管理规定,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一十五条乘务员不得漏售客票。凡检查中发现一张漏票,则按票面金额以一罚十;两张漏票,则按票面金额以一罚二十,以此类推。
第一百一十六条凡检查中发现有多余票款,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客票管理制度和企业管理规定,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一十七条一月内累计发生3次(含3次)票务长短款,作待岗处理;
第一百一十八条凡检查中发现票款长短款5元以下(含5元),按1:10元倍考核扣款,5元以上(不含5元)的人员,一律作待岗处理,考核扣款50—300元,待岗学习1—3个月。凡发生侵占票款行为,不论面额大小,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一十九条乘务员私自借票,除将所借票款予以没收外,对借票人、被借票人均按所借票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第一百二十条严禁乘务员记录底票的票号私自算帐,凡违反此项规定者,一次扣款50元,二次扣款10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二十一条对持大钞(五元及五元以上的面额)的乘客,乘务员故意不及时找补,等到乘客下车时才找补的,发现一次扣款100元,二次扣款20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二十二条凡司机教唆或伙同乘务员侵占票款,视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按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二十三条侵占票款,无论金额多少,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二十四条当月未完成营运生产任务,由当事人向车队做出书面解释,一年内累计三个月未完成营运生产任务又无特殊原因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二十五条谎报票款、客票被劫持、遗失等情况,经查实,除追回客票、票款外,并视情节、态度给予50—100元扣款直至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使用客票或票款赌博,经查实没收客票和票款,并补足用于赌博的客票和票款,同时给予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百二十七条严禁司乘人员及其它人员卖废票、假票、非本公司客票;严禁卖半截票,回笼票,远郊连存根售出的客票;严禁卖非本线路的客票;严禁窃取无人售票车钱箱票款。
第一百二十八条未经车队、公司管理人员同意,司乘人员或其它人员以车谋私,收钱载货或从事其它违纪行为,属盗窃、侵占票款,除追回票款或按台班赔偿营收外,还将根据情节轻重,认识态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行车事故处理及考核
第一百二十九条根据国家1992年12月2日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一、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0000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0000元以上不足60000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0000元以上的事故。
我司根据国家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结合公司安全实际情况,以产生事故费用4000元(含4000元)确定为立案事故。对发生一切有责交通事故、技术责任事故的肇事者,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情节、责任,分别给予当事人考核,赔偿经济损失,直致追究法律责任。经公安机关认定的一切无责事故,不纳入本文考核范围。
第一百三十条一般行车事故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规定。
1、凡发生行车事故,公安机关的罚款一律由肇事责任人自行承担。
2、凡发生行车事故,由公司对车队、驾驶员进行经济考核。发生一般行车安全事故(包括小擦挂),给公司营运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扣发驾驶员当月安全奖并考核扣款100元,造成事故情节恶劣的,另行按规定处理。
3、凡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给公司营运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扣款200元,取消当月安全奖。
4、凡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给公司营运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考核300元,并取消当月安全奖。
5、凡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给公司营运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事故,除按本条第4项处理外,按经济损失总额的相关责任比例进行考核:全责10%、主责7%、同等责5%、次责3%。客门伤事故按全责定性进行考核,1000元以内自理,超出部份按事故费用50%承担,并取消驾驶员年度安全驾驶员评比资格。
6、凡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给公司营运生产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以下的,除按第4项、第5项处理外,并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记过处理。
7、凡发生100000元以上事故的肇事者,除按本条第4项、第5项、第6项处理外,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可根据情节报公司给予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
8、凡发生无责重大交通事故,取消驾驶员当月安全奖。
9、凡发生无责特大交通事故,取消驾驶员当月安全奖,并取消年度安全驾驶员评比资格。
10、追尾事故考核
凡发生公交车追尾事故,按全责处理,事故考核金额按高限从重处理,造成3人以下(不含3人)的责任事故,按照第4项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11、门伤事故考核
凡发生门伤事故(机械问题除外,但要有公司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的证明材料〉,产生费用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费用自行负责,1000元以上,除扣款1000元以外,超出部份按10%承担。
12、客伤事故考核
凡发生车内客伤事故,公安机关没有认定责任的,按全责处理。
第一百三十一条行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规定
1、凡发生有责轻微事故(小事故)者,由所在车队批评教育,酌情处理。
2、凡发生一般事故责任者,由所在车队组织停岗学习。
3、凡发生重、特大死人事故的责任者,一律停职检查,待公安司法机关对事故结案后,除公安机关处罚外,按其责任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给予其他处理。
4、各车队每发生一件重、特大事故,事故相关管理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一百三十二条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
(一)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认定。
(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参照行车事故责任人的经济赔偿和行政处罚标准执行。对于故意违章行驶、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对事故责任人应加重处理。
(三)因机械原因引起的行车、门客伤事故以及其它事故,必须由技术材料部、安全营运部集体认定处理,车队无权私自处理,但必须配合调查,提供原始资料。
(四)凡发生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事故结案处理,必须有公司安营部科长、干事参与现场处理。
(五)发生交通责任事故,被司法机关追究了刑事责任,不再要求进行经济赔偿。
第一百三十三条公司对各车队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均应纳入年终目标进行考核。此办法所涉及各种事故的经济赔偿和扣款一律上缴公司财务,用于冲减安全事故费用,车队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四章表扬、批评及其它奖励考核
第一百三十四条好人好事一次奖励50元,热线表扬一次奖励50元,表扬信一封奖励60元,电视、电台、报刊表扬一次奖励200元。
第一百三十五条公司设立委屈奖一次奖励200元。
第一百三十六条电视、报刊、来访曝光批评的经查情况属实扣款200元/次,情节严重的,公司视情给予停职、待岗处理。
第一百三十七条来访批评信件,经查情况属实,扣款100元/次。
第一百三十八条发生服务事故,除考核扣款200元外,承担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并视情作停职检查或待岗处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无故不参加学习或培训一次考核50元,迟到10分钟扣款20元,早退扣款50元,请假扣款20元。
第一百四十条发生热线投诉考核50元/次,甩站投诉考核扣款100元/次。
第五章科室(部门)工作岗位标准及考核
第一节公司办公室、劳资部
第一百四十一条未完成月工作计划及领导交办的工作l件,扣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各3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四十二条未按时完成工资核算,工资审核中发生差错,考核部门责任人30元/次,具体责任人50元/次。
第一百四十三条未按时填报人员动态、职工人数分类台帐,一次考核部门责任人20元,具体责任人50元。
第一百四十四条职工人事、工资、社保档案分类不齐全,存档不规范,扣部门责任人20元,具体责任人50元。
第一百四十五条收集、上报、下发各类文件资料,未按规定执行,扣部门负责人30元、具体责任人50元/件。
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时保障生产生活用具、后勤物资、办公用品,保障不及时影响一线生产,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并扣部门负责人30元/次、具体责任人各50元/次。
第一百四十七条各类资料及档案、印章管理,未按规定执行,扣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各50元/件。
第一百四十八条未按规定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计划,以及未执行公司规定,导致失误,除扣具体责任人3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外,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车队办公室干事、资料员参照上述考核规定执行。
第二节计划财务部
第一百五十条未完成月工作计划l件,扣部门负责人30元,具体责任人各5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五十一条营收款,当日未按规定送银行,扣部门负责人30元、具体责任人各50元/次。
第一百五十二条客票及票据管理,日结日清,每月盘存一次,如有差错,扣部门负责人30元,具体责任人50元。
第一百五十三条现金、银行存款、票据,如有差错,扣部门责任人30元、具体责任人50元。
第一百五十四条报表及基础资料管理,未按规定执行,扣部门责任人30元、具体责任人50元。
第一百五十五条定期公布司、乘人员指标完成情况和考核情况,未按规定执行,扣部门负责人30元、具体责任人50元/次。
第一百五十六条年终按规定公布职工工资收入台帐,未按规定考核部门责任人50元,具体责任人100元。
第一百五十七条财务、统计工作出现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除扣具体责任人3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外,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
第三节安全营运部
第一百五十八条当月未完成计划任务,扣安全营运部负责人、营运科长目标考核奖各200元,完成当月营收计划奖励安全营运部负责人、营运科长各200元。
第一百五十九条每周到车队或线路安全监督检查不得少于1次,未达标准扣部门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50元。
第一百六十条发生有责重大事故,扣部门责任人300—500元/次,公司将视情给予严肃处理。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每发生一件主全责(立案)事故费用在4000元以上(含4000元)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或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轻伤3人,扣安全营运部责任人50元;发生两件以上时,每增加一件扣款30元。主全责立案事故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考核安全营运部责任人100元,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考核安全营运部责任人300元,30万元以上考核安全营运部责任人500元。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每月发生两件主全责门客伤、车内刹车摔伤的立案事故费用在4000元以上(含4000元),扣安全营运部责任人50元;
第一百六十三条凡公司一月中发生8件以内(含8件)小事故(1000元以下事故),考核安全营运部责任人50元,每超一件考核部门责任人5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一月中未发生一件4000元以下(含4000元)立案事故奖励安全营运部责任人200元;一个季度未发生行车事故,奖励安全营运科负责人500元。
第一百六十五条全年公司无一件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死人事故,奖励安全营运部负责人1000元,科室1000元。
第一百六十六条安全营运资料应按分类及时归档,未按规定考核相关责任人各100元。
第一百六十七条当月有效投拆超过1件/10万人次考核安全营运部负责人、主管服务科长各2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六十八条发生责任恶性服务事件一次,考核安全营运部负责人、主管服务科长各100元。
第一百六十九条被市级新闻单位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主管科长50元,省级以上考核(奖励)部门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100元/次。
第一百七十条车辆卫生凡被上级有关部门或检查通报不合格扣安全营运部负责人、主管服务科长各30元。
第一百七十一条按程序包车,并及时下发包车通知到车队,若出现包车误时的情况,扣主管科长50元。
第一百七十二条全月投拆未超过1件/10万人次,卫生、票务车辆合格率均达标(95%),奖励安全营运部主管负责人、营运科长各200元。凡发现一起票务贪污性质,经查实处理后,奖励直接人员50元/次。
第四节技术材料部
第一百七十三条车辆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每差1%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50元。
第一百七十四条合理安排车辆的维护修理保养计划,一般维护漏排1台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各30元,二级以上维护漏排1台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各50元,依此类推。
第一百七十五条按计划安排车辆年审及气瓶审验工作,造成车辆未能及时年检的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100元。全年车辆年审及钢瓶年审工作顺利完成不影响营运奖励技术材料部1000元。
第一百七十六条全面组织车队作好车辆周检安检工作,及时收集相关汇总资料分类存档,坚持重大节日现场督促车队周检外,每月坚持上线督促车队周检一次,未按规定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100元。
第一百七十七条合理安排车辆计划大修作业,未按计划安排大修车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100元。
第一百七十八条加强车辆节能降耗管理,依据生产营运实际合理制定相应车辆类型及线路气耗油耗定额指标,严格落实奖惩考核制度,加强节能降耗数据分析,每季度应有技术分析材料。每月车辆节能面应达到90%,每差10%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各50元。公司车辆节能面达到90%后,每提高1%按公司节能奖奖金总额5‰奖励技术材料部负责人。
第一百七十九条因机械维护质量原因造成行车事故的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公司将视情严肃处理。
第一百八十条因机械事故造成大件总成换件费用千元以上的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各100元,全年无机械事故发生,奖励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200元。
第一百八十一条严把车辆维护修理保养技术审核关,不合格车辆严禁出厂,返保率应低于当日保养车的15%,每超1台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各20元,以此类推。
第一百八十二条定期抽查车队“三检”落实工作,每月不低于一次,未达到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各50元。
第一百八十三条对车辆及各种技术资料分类存档、车辆使用、维护状况等相关资料要及时进入计算机管理工作,未按规定或检查不合格的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各50元。
第一百八十四条各类资料报表收集齐全,及时准确,每月对上的报表在下月4号前上报相关部门,未能及时上报的考核技术材料部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50元。
第一百八十五条技术材料部库存资金占用全年不超过公司规定标准,若超规定考核技术材料部负责人各100元。
第一百八十六条修旧利废工作成效明显,贡献突出奖励驻厂技术人员、库管各100元。
第六章车队干部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试行)
第一节安全考核部分
第一百八十七条发生责任大事故,公司将作出严肃处理直至撤职,并追究相应责任,并处罚队长(副队长)1000元罚款;
第一百八十八条发生一件主全责的(立案)事故费用在4000元以上(含4000元)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或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轻伤3人,处罚队长(副队长)100元,发生两件以上,每增加一件扣60元;立案事故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考核队长(副队长)200元,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考核队长(副队长)600元,30万元以上考核队长(副队长)1000元。
第一百八十九条发生一件主全责门客伤立案事故费用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考核队长(副队长)100元;
第一百九十条车内刹车摔伤立案事故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处罚队长(副队长)100元;
第一百九十一条凡车队在一月中发生5件以上小事故(1000元以下),超一件处罚队长(副队长)100元;
第一百九十二条有严重违章被新闻媒体曝光,处罚队长(副队长)各100元;
第一百九十三条全月车队无行车立案事故(主全责4000元以下),奖励车队20xx元,当月奖励金40%部份用于奖励车队干部、安全、技安管理人员,剩余部份用于车队班组活动。
第一百九十四条全年车队无行车事故费用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奖励队长(副队长)20xx元。
第一百九十五条季度无行车立案事故(主全责4000元以下),奖励车长(副队长)各1000元。
第二节营收考核部分
第一百九十六条当月营收任务超计划1万元(含1万元)以上,可按超产部份2%计提超产奖,超产奖分配按正队长50%,副队长30%,20%奖励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第一百九十七条月营收超计划超产奖计提以20万元作为封顶限额,超限额部份不计提超产奖。
第三节服务质量考核部份
第一百九十八条当月有效投拆超过1件/10万人次考核队长(副队长)40元,质管员各20元;
第一百九十九条发生恶性服务事件一次,考核队长(副队长)200元,考核质管员各100元;
第二百条凡被市级新闻单位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正副队长100元,质管员各50元;省级新闻单位批评或表扬一次,考核(奖励)正副队长200元,考核质管员各100元。
第二百零一条车辆卫生凡被有关部门或单位检查不合格一次扣正副队长各50元,质管员各30元。
第二百零二条普通话检查合格率未达95%,一次扣正副队长各20元,质管员各30元,以此类推。
第二百零三条检查票务经查实处理后一起奖励直接人员50元。
第二百零四条全月无投拆未超1件/10万人次,卫生、车辆合格率均达标(95%),奖励正副队长各200元;
第四节技术考核部份
第二百零五条车辆完好率应达到95%以上,每差1%考核正副队长各50元。
第二百零六条严格按照公司技术材料部车辆维护修理保养计划安排车辆保养,未按规定漏排或错排1台考核正副队长各30元,二级以上维护漏排或错排1台考核正副队长、机务各100元,依此类推。
第二百零七条严格按照公司技术材料部车辆年审及气瓶审验工作计划安排车辆年审及气瓶审验,因车队原因造成车辆未能及时年检或气瓶未及时审验考核正副队长各200元,全年车辆年审及钢瓶年审工作顺利完成不影响营运奖励车队1000元。
第二百零八条按规定组织好车辆周检安检工作,做好检查登记记录并分类存档,坚持现场督促机务员周检,未按规定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零九条严格按照公司技术材料部大修作业计划安排车辆,未按计划安排大修车考核正副队长各200元。
第二百一十条车辆节能面应达到90%,每差10%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公司车辆节能面超出90%,奖励车队机务150元。
第二百一十一条因机械维护质量原因造成行车事故,对正副队长处以各1000元罚款,并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作严肃处理。
第二百一十二条因机械事故造成大件总成换件费用千元以上的考核正副队长各200元。全年无机械事故发生,奖励正副队长各400元。
第二百一十三条加强“三检”车辆制日常督促管理,每日“三检”车辆应达到90%以上,检查未到达90%以上,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每月抽查驾驶员“三检”不低于一次,未达到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一十四条检查资料及档案管理完好达到公司要求,检查未合格考核正副队长100元,检查合格奖励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一十五条各类检查资料及报表收集齐全,及时准确,每月对上的检查资料及报表在下月3号前上报相关部门,未能及时上报的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一十六条因车辆缺机油或缺水等司机自身原因而造成发动机损坏,每发生一次扣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一十七条因缺电水和不爱护使用电瓶致使电瓶损坏报废,每发生一次扣正副队长各100元;
第二百一十八条事故擦挂、花脸车须及时修复,在日常抽查中发现一台不合格,扣正副队长各20元,以此类推。
第二百一十九条作好车辆周检安排工作,车辆检查率达到100%,检查资料齐全及时报送技术部,未到达上述要求考核正副队长各50元。
第二百二十条车队未按计划安排进行车辆进保,一保每台考核正副队长各30元。二保每台考核正副队长各100元,以此类推。
第四节其它考核
第二百二十一条不服从公司部门的统一管理指挥,扣责任人200元/次;
第二百二十二条车队违反公司用人管理制度,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第二百二十三条车队违反有关规定发生火灾,公司将根据情节严肃处理责任人,给予正副队长500—20xx元的罚款;
第二百二十四条车队职工发生聚众闹事打架造成影响的,视其情节考核正副队长200——300元;
第二百二十五条生产用车(保管人)用油超标一次,按实际超标金额扣款。
第二百二十六条凡涉及司、乘、调职工违章违纪考核扣款,由车队填报违章违纪旬报报安全营运部,每旬填报一次,违章违纪单应注明被考核人姓名、线路、违章违纪条款(依据《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考核扣款金额,每月5号前由安全营运部进行汇总并加盖部门章报公司办公室劳资部,并统一进行考核扣款。凡车队自行考核扣款或不按期填报违章违纪旬报、月报(周
六、周日或节假日顺延)及隐瞒不报擅自处理考核正副队长各200元/次。
第七章驾驶员年度安全奖发放标准及考核办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驾驶员在全年行车中无任何责任事故,于第二年满一年后(以正式上岗之月起算)按每月20元发放年度安全奖。
第二百二十八条连续多年的安全驾驶员按实际安全年数发放年度安全奖,即:20元/月×N年),最高封顶年限为10年。
第二百二十九条发生行车擦挂主、全责事故(未伤人),产生事故费用在20xx元(含20xx元)以下的,取消一年的年度安全奖,按减去一年后的实际年度发放,即(每月20元×(N—1)年)。
第二百三十条一年内发生2起(含2起)20xx元以下的主、全责行车擦挂事故,取消所有年度的安全奖金;发生20xx元以上的主、全责擦挂事故(含无责大事故),取消所有年度的安全奖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凡发生门、客伤事故、追尾事故、行车伤人的主、全责事故,产生费用的取消所有年度的安全奖金。
第二百三十二条凡病、事假满30天(含30天)取消所有年度的安全奖金。
第二百三十三条凡取消所有年度安全奖的驾驶员,待重新上岗满一年且无任何责任事故,按每月20元发放年度安全奖。
第八章职工年休假休假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满一年,均享受年休假。
第二百三十五条年休假安排本着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司机、服务员、线路调度员按规定休5天;公司(车队)各科室、场站办、稽查队、收银中心、配票室、材料室由所在部门(车队)安排,凡休假人员安排应提前一周报公司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二百三十六条年休假均为5天(工龄界定按国家年休假相关规定执行),国家法定假日及正常轮休日不计入年休假。
第二百三十七条职工因事故、票务停检、请病、事、产、婚假及大修车、学生放假撤车按实际天数充抵年休假,以年休假充抵的病事假天数不考核扣款。
第二百三十八条因生产需要不能安排或未安排职工休完年休假的,年底作好统计,由车队报公司,按实际天数支付加班费。
第十一章员工岗前培训及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聘(应聘)程序
第二百三十九条凡应聘者须经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办公室)逐一登记,填写应聘登记表,应聘者应具备个人身份证、失业证、户口证、驾驶员证正副证、普通话等级证、务工证、个人简历、体检表、个人照片等手续及资料。
第二百四十条凡应聘者具有3人以上,由劳动人事部门(办公室)牵头,由招聘(辞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应聘人员应五官端正,仪态大方,无残疾,驾驶员年龄在22—45周岁以下,持A照,服务员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第二百四十一条由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办公室〉把关,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肺部透视、肝功能体验、尿检等科目,体检费用自理。
第二百四十二条新招员工上岗前应与公司签订《应聘须知》、《劳动合同补充协议》《驾驶员附加协议》。
第二百四十三条新聘录用员工应建立专项花名册,花名册应注明介绍人单位、联络电话。
第二节培训、考核、实习、上岗管理制度
第二百四十四条培训由公司委托具有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交性质与职业道德、CNG、上车实际操作考核测试、驾驶员“三检”工作制度、消防安全技能、车辆技术规范与维修、保养、〈〈安全生产法〉〉、驾驶员安全操作技能、司乘调人员上岗操作规程、安全事故防范与处理、门客伤事故与防范、劳动用工制度、营运生产劳动纪律、事故案例等科目。
第二百四十五条面试、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劳资部、安营部依据车队生产实际分配到相应车队实习,由车队指定专人进行监护实习。
第二百四十六条正式上岗前由车队对实习司乘人员作出实习鉴定,其技能达到独立操作要求,填写实习鉴定表,并由监护人及车队安全队长签字后方可上岗(实习鉴定表交安全营运部)。上岗前车队应填写司乘人员上岗申请表,由车队队长、安全(服务)队长签字后交公司安营部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劳动工资部,待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劳动工资部向车队出具分配手续,通知上岗人员交其培训实习费及安全(票务)责任金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上岗。
第三节驾驶员、服务员培训实习及收费标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驾驶员经培训合格后,由车队对其进行监护实习,监护实习时间不低于1—2个月。
第二百四十八条驾驶员实习期间由公司发给基本生活费(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愿意继续在本公司工作的,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第二百四十九条凡培训实习司机交安全责任金6000元,工具押金50元。
第二百五十条服务员由公司委托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公司安排上车实习,实习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
第二百五十一条凡服务员通过培训、实习的人员,一经本公司录用,则收取票据责任金3000元,话筒押金50元。
第二百五十二条被录用的服务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愿意在本公司继续工作的,与本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第四节服装费用管理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工作服服装费用按公司个人7:3比例出资,即公司承担服装总费用的70%,个人承担服装总费用的30%。
第二百五十四条秋季工作服每四年换装,夏季工作服每二年换装,凡四年(秋服)或两年(夏服)满新换装一律仍按30%承担服装费用。
第二百五十五条服装管理按规定着装,未着装考核扣款50元/次,以此类推。
第五节辞职或辞退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一年内连续累计3个月未完成营收任务;
第二百五十七条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含7天);
第二百五十八条经常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正常营运者;
第二百五十九条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责任一般事故;
第二百六十条一月内连续迟到3次、发生服务有责投诉及纠纷者;造成恶劣影响者,由班子研究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百六十一条聚众或煽动职工闹事或不上报造成影响者;
第二百六十二条发生盗窃、非法侵占票款者;
第二百六十三条凡因票务违规、安全事故等其它因素被辞退,车队应在3天内(含3天)上报辞退审批表,办公室劳资部应于2日内报公司领导审批(遇节假日顺延)后及时办理辞退手续。
第二百六十四条凡辞职或辞退员工,在办理手续时应严格执行服装折旧扣款、安全责任金、票据责任金管理制度,依据实情需给予补偿金时,应经公司经理班子会研究或公司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后执行。
第二百六十五条凡请病事假未办理审批手续一律视为旷工,并按旷工规定予以辞退。
第二百六十六条凡辞职或辞退员工,未及时到公司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劳资部应及时上报、公示,按程序走访或送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10日内未到公司办理辞职或解聘手续,公司于当月停止购置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凡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本人自己负责。
第二百六十七条未按辞职(辞退)规定程序办理或处理上报不及时,扣具体责任人、部门(车队)负责人各50元。
第二百六十八条凡无事故扣款或票务违规,辞退或辞职安全责任金、客票责任金全额退还(司机6000元,服务员3000元)。
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立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管理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管理部提出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 管理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 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 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管理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管理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管理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
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 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 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管理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 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燃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 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 排水沟应经常去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 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 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 必须按管理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 管理部要安排人员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 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
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 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 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管理部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管理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管理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 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 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生产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 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生产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 管理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管理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 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丧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 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 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管理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 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防止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 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 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清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 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 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 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 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 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 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 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 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 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管理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 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枯燥,防止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 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 奖罚
第五十八条 管理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由管理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分: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公司管理制度5
一、总则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
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
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公司实行“绩效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
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与奖励。
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员工室内规范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拟稿,文件形成后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业务文件已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经理审核签发。
以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送结果。
经签发的文件原件送办公室存档。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并于接见当日,按领导批准
的要求送交有关部门,文件阅亦部门和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不能办理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保密制度
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项。
职员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职员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职员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写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
批后购置,各部门和人员所需领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册表出库办理签字,对部门用品需部门负责人填报购置表,报办公室统一购置,由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购置并使用。
办公用品购置后,由行政部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
表,购置发票,清单入库,出库手续齐全到财务室予以报销,手续不全不予报销。
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个人领取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或外借,工作调动离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五、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
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或报总经理。
工作时间按双休制,假日由公司统一安排。
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后向批准人销假,批准假条报办公室。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假超过一天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至三十分钟内到达,按迟到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下班提前三十分钟以内者按早退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者,扣发五天工资,累计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发十天工资,累计达十次以上者扣发当月15天的工资。
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工资,并给予一次性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两天者扣发十天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发所有工资和待遇,每月累计旷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辞退。
参加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体活动、商务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关条款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请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材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只发月工资的70%,工伤除外。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求秉公办事,公司实行统一考勤办公室每月统计报告一次,对有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如实上报,按公司制度执行扣款,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进行处罚。
对于有必要在外派公司挂职的岗位,以外派公司的考勤考核制度为准进行考核。
六、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应该与公司签订聘用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
由行政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公司各职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其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决定。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者经教不改,公司有权与其解聘辞退。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者。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聘用者在离开公
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七、餐旅费管理制度
本办法仅限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差旅费的员工。
出差费分膳食费、住宿费两项。
①膳食费每天40元。
②住宿费每天120元。
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报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
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后应立即办理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①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②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③出差人返回后,填写差旅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止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报销时冲销预之数。
差旅费按业务需要,以总经理批准同意后进行报销。
八、报销制度及流程
1、公司报销时间:每周一和周五
2、报销流程:填写报销单——统一交到行政部——由行政部汇总到财务部门——最终经由签字后下发报销款到个人。
3、报销制度: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
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九、办公财产管理
1、行政部要严格审查、核定各部门申报的办公用品购置计划,严格控制办公费用支出。
2、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统一购置、保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购置(特殊情况例外)。
3、行政部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领用手续,厉行节约,遵循领用定时、限额、限量原则。领用者应妥善保管并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4、各部门要由专人负责领取物品,并在领取单上签字,由行政部登记造册保管。5、各部门办公用品或财产要认真管理,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办公财产在保修期内如有损坏由保修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后如因部门原因或个人原因损坏、丢失,由部门或个人负责。
6、单位任何办公用品及财产不得流失或据为己有,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因工作需要配备给个人的用品,在工作调动或离岗之前,必须归还单位。
8、行政部要将公司所有财务分类记入台帐,定期盘点、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汇总上报总经理。
十、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6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热情服务
2)遵守公司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
3)了解和明确自己所分担的本点保洁范围、保洁计划、保洁标准,对垃圾实行袋装化,做到及时清运。
4)听从组长的安排,严格按照清洁程序,保质保量地搞好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5)“七净”(各楼层地面净、内围地面净、外围人行道净、雨(污)水井口净、设备净、地面沿路花草根净、墙根净)。
6)“六无”(各管井无垃圾污染物、无清扫工具、十字通道无碎纸皮核,前室和楼梯道无烟头、地面无污水脏物、电梯门和电梯门口无纸屑脏物)。
7)“适时”(楼层清洁垃圾清运要适时,必须要做到当日垃圾当日清除)。
8)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岗,注意仪态仪表,按照规定穿着统一工作服装,并佩带胸卡。
9)正确使用、保管各种清洁用具、器械,不得随意乱放,防止丢失,如有损坏将适情况按价赔偿。
10)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公司管理制度7
一、直播公司办公制度
要保证自己的房间干净并且没有什么异味儿,房屋内必须保持整洁,垃圾需要扔到垃圾桶里,离开时需要关闭电源和空调,吃饭时需要到餐厅或用餐地点,在房屋内不可以大声的喧哗,同时也不可以吵闹,办公用品造成损坏需要照价赔偿,在用餐完毕以后需要清理干净,如检查不合格罚款。
二、直播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员工不可无故迟到早退,无故的迟到和早退罚款,在直播公司上班的员工无论是迟到还是早退在两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如超过两小时视为旷工一天,同时会在公司,请假时需要供给正轨的病历和相关的资料,同时需要部门主管批示,否则视为旷工,矿工超过一定天数自动离职,当月工资不计划,请假需部门主管批准,如需要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奉告直播公司的主管部门,便于工作交接,如果擅自离岗后发工资。
三、员工制度
不可以说有损于公司的话,同时也不能做有损于直播公司的事,在工作的期间不可以打扑克,也不可以聊天和玩游戏,公司的员工需要遵守公司的保密规章,不可以泄露公司当中的任何保密事项,所有的.传真以及文件等应用材料需要及时的送达给有关员工,因为延迟而酿成的损失追究当事人的义务。
直播公司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园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电视监控室必须昼夜24小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条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三条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发现有异常现象或员工乱收费现象,及时保存录像片段,并作好标记,以备查用。
第四条值班职员必须严格依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件时,应征得守卫科长的赞成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分开。
第五条监控人员须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流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第六条无关职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外来职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形和及观访者参观,必须经守卫科长上报分管副总,赞成后方可进入监控室。
第七条不准在监控室聊天、会友、玩耍,不准随意摆弄呆板设备,严禁在监控值班期间打盹睡觉,一经发现,按公司规章制度严厉处分。
第八条公司领导定期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汇报监控情况。
第九条保持监控室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进行系统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第十条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接洽维修职员举行维修,并做好注销。
第十一条监控职员必须保守公司监控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第十二条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关闭电视监控系统、截止系统运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直播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条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和园区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第二条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第三条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公司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守卫科负责同一安排,各科室赐与密切共同;
第五条由专职保安负责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保卫科长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六条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业户,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直播公司管理制度4
办公室是公司对外联络的中心枢纽,是展现公司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全体员工均须遵守办公室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条办公室内须保持肃静,办公时要端正坐姿,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楼梯处停留会话,办公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条严禁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打牌、下棋、赌博,未经他人允许,不准随意翻阅他人办公资料,更换台、凳、电话等,违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第四条文明接听电话,不得借办公电话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做好请示汇报,如私自打国内国际长途或用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台等,一经查实,个人除需承担相关电话费用外,并加罚20元/次;
第五条严禁串岗或群聚聊天,影响他人工作;
第六条注意保持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室墙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器具等须摆放整齐,衣物、箱架、雨衣(伞)、头盔等私人物品必须放到更衣室,下班后应整理好桌面物品,严禁乱摆乱放;
第七条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将烟头扔进纸篓,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八条办公室内的各类设施(包括空调、排气扇、水龙头、灯管、电话、电脑等)未经赞成不准随意拆装,如出现故障须及时通知维修职员维修,凡擅自拆装或者人为损坏的,须照价补偿;
第九条热情接待来访客户等外来人员,言行大方,注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条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关闭空调、灯管、电脑等电源,最后分开办公室的职员,要检查电源关闭情形等;
第十一条严格依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调换,应提前一天向分管副总、总经理申请,赞成后,方可调换,不得无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直播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条会议室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公司会议室包括大会议室、小会议室。
第二条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并登记。
第三条会议室内的设备由办公室同一管理,如麦克风、音响、空调等,办公室负责设备调试。
第四条会议期间损坏设备,须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会议必须要有纪录,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六条做好会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七条公司重要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等,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管副总、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九条开会职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清洁,会后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空调,收拾整顿好会场后,方可分开。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直播公司管理制度6
为苟且总经理准确把握各部门、各工程部的工作运行状况,科学决策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不断提升中层或以上管理干部的实际程度和业务素养,养成良好的工作气,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报告工作的对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派驻人员。
第二条报告工作时间:每个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工作报告电传至总公司办公室,办公室经由过程注销收拾整顿后同一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审核时限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审核终了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报告工作的内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分公司报告当月管理状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派驻管理人员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派驻管理人员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
第四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该制度执行,并将报告情况进行登记考核上报总经理。
公司管理制度8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2、应按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内不许闲谈作乐、不许传岗位和离岗,不许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3、服从生产工作安排、调动、努力钻研生产技术,提高自身素质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4、请病假、事假要有正当理由,并写请假条办理批审手续,两天一下由生产主管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司经理审批,来不及自办手续的药托人代办或打电话请假,并于上班后补充手续,批准后方能生效,否则违者做旷工处理,旷工一天除当天工资没有另罚款20元;
5、工作时间内,因事或因为看病要离开工作岗位,要向生产主管请假经同意后方能离开,否则做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10元;
6、不得带任何食品杂物进车间,不得在车间吃食物,不准在车间乱丢杂物以及随地吐痰,违反本条例之一者罚款10元,严重者开除;
7、进入规定要穿工作服的工作间一定要穿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洁净,违者一次扣款10元,严禁携带手表、首饰等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
8、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私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违者则被视为偷窃,轻者按物品价值的十倍进行罚款或开除,重则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9、运送产品要小心轻放,不得乱丢重摔,造成损坏的由违纪者负全部责任(包括搬运工);
10、不管上下班时间,不准在厂区吸烟、喝酒,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1、工作服的'管理
①工作服包括淡色工作衣、裤、发帽、鞋靴等,某些工序(种)还应配备口罩、围裙、套袖等卫生防护用品。
②工作服应有保活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12、健康管理
①食品厂全体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没有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的体检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②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须进行粪便培养和病毒性肝炎带毒试验。
③凡体检确认患有:a肝炎(病毒性肝炎和带毒者),b活动性肺结核,c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d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e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f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疾患的人员均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9
(一)库房要经常打扫卫生,保证库房所有材料存放整齐有序。
(二)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分别设专库进行严格保管,并建立建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支领使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对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要坚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对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坚决拒收。
(四)对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发放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合格,对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修复或进行报废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提供产品使用情况。
(五)对批准的施工电气产品及安全防护用品,要纳入供应计划,保证及时供用。
(六)负责制定项目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并跟踪落实,保证项目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七)负责物资和设备的防潮、防雨、防锈、防晒、防火工作,危险物品和有毒物品的单独隔离存放并加锁及防盗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10
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供求关系失衡,法律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建筑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建筑市场业主的许多不规范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工程建设中诸多方面的问题,是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主要因素之一。建筑市场业主是建设项目的所有者、投资者和使用者,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能独立地对建设工程项目筹集资金,作出投资决策,并享有所有权和支配权,在建筑市场的主体中发挥主导作用。建立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要规范业主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建筑市场的有效运行。
一、业主不规范行为简析
1.招投标阶段的不规范行为。
在项目的招投标阶段,一些业主把本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变成了邀请招标或变相议标。尽管形式上是公开招标,表面上也很公平,但实际上在招标前施工单位已经内定,通过随意提高对企业资质等级的要求,抬高投标门槛,排斥潜在投标者,并给暗定的承包单位透露标底,创造条件让有关系的承包商中标。还有些业主随意压低标价,缩短工期,附加不平等条件,强迫中标的承包商签订“阴阳合同”,单方面地强调业主意志,严重损害到承包商的利益,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为合同的履行埋下了隐患。
2.施工阶段的不规范行为。
在项目的施工阶段,业主随意干扰承包商经营活动的行为常有发生:有的业主缺少专业知识,却以“优化设计”为由,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修改设计,提高建设标准,或者违反工程强制性规定,降低工程质量,给工程留下了隐患;有的业主要求承包商带资或垫资施工,并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有的业主要求承包商超标准缴纳履约担保金,随时强迫承包商接受一些合同之外的条件,否则就会以没收保证金为由进行威胁;有的'业主指定分包商和物质供应商,却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商分包管理费,材料采购价格也常常高于市场价,不仅剥夺了承包商合理的利润来源,而且影响了工程的投资效益与质量。
3.竣工阶段的不规范行为。
在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业主的不规范行为突出表现为:有的工程不具备验收条件,而业主急于使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分不清责任;有的工程已具备验收条件,业主却不按要求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有的工程已经竣工使用,但业主不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并以各种理由拖欠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工程款拖欠的三角债,破坏了建设领域正常的诚信理念与行为规范,制约了建筑行业的发展。
二、规范业主行为的对策
1.完善工程建设的法制体系。
我国已颁发《建筑法》、《招投标法》、《质量条例》等法律法规,这对于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很重要。但在有些情况下,这些法规政策往往局限于一些原则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因此迫切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一些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使建筑市场能在法律的规范和保障下有效运行。1)对业主应履行的义务、遵循的建设程序、惩罚处理制度等要做出详尽的规定。要从科学管理和廉政建设的角度建立具体的管理办法,对业主决策不当,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人的责任。2)加强建筑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对项目的设计、监理、勘察、施工单位和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对招投标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管理,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如“假招标”、“暗箱作业”)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3)加强资金管理。资金不到位,不准开工;归账未清,不准建新项目;工程拖欠款可以从业主账号中直接强制划拨;既要开户行审核概预算,控制超拨工程款,也要对拨款不及时和拒不拨工程款的行为进行监控。对在资金管理中的失职行为,要追究责任。
2.加强对业主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一支组织严密,反应灵活,监控有力,公正廉洁的监督队伍,加强对业主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监督。一方面要严把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四道关,另一方面要依法规范业主的招标行为,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包括规避公开招标、招投标弄虚作假和不执行法定招标程序等行为。有关监管部门应及时沟通信息,实行综合整治、联动执法。对于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执法不力、者,要对直接责任人认真查处,推动合法、公正、高效执法。要加大监督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使建筑市场成为真正“统一开放,依法管理,平等竞争,有序进行”的市场。
3.提升业主素质,强化业主的法律意识。
针对一些业主法制意识淡薄、专业知识缺乏的现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业主代表进行培训并进行相关知识的考试。业主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均应参加相关部门主办的短期行业培训,重点学习国家各项建设法规和条例、建设基本程序、项目管理知识,了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学习使“外行业主”变成“明白业主”,使业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白自己在工程建设中应该做些什么工作,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参建各方应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明白如何做好业主,提高建设项目的综合效益。要使业主树立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权威、合同意志强于业主意志的思想,从而减少不规范行为。
4.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目标。
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为接受项目的委托而开展的技术活动,具有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等特点。监理单位是技术服务单位,要协助业主进行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实现业主工程建设管理的预期目标。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是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其他工程建设合同。监理单位在提供监理服务的过程中,要以公正态度对待业主和承包商,它与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是平等的横向关系。我国有关法规明确要求,监理单位应按照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而不是依赖业主进行工程管理,建设单位亦无权不规范介入监理单位的正常工作。监理单位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准绳,既要谨慎、勤勉地为业主提供服务,履行自己的责任义务,又要注意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站在第三方的立场,公正的认证、决定或行使处理权,正确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力。
业主是建筑市场形成的基本主体,业主的行为规范对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建设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依法规范业主行为;业主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合同,严格遵守建设程序,以使建筑市场更加富有生机与活力,实现建筑业持续协调的发展。
公司管理制度11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每个员工都要树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集体主义观念,要有维护集体荣誉和利益的思想和举动,对于在集体荣誉和利益面前当“老好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私自利用职权之便用公司利益耍好卖乖的领导要免职,员工要调整岗位,直至开除。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外出学习、考察的条件和机会,员工要强化自身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农村公司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公司领导要以身作则,身先垂范;坚决反对摆官架、打官腔和“假、大、空”行为;坚决反对不懂装懂,不请示、不汇报,私自“创新”。
9、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公司管理制度12
一、工作场所内不得嬉戏打闹、闲聊、玩手机、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三、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怠慢工作;
四、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须面带微笑并主动问好;
五、上班要统一着工装,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六、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七、上下班前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八、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值班人员做好监督检查;
九、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十、同事间要团结互助、相互协作,相互支持。
公司管理制度13
1、项目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合格材料供应商(物资供应单位)的评审。对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历史、业绩、信誉、满足时间、质量要求以及对不合格品采取补救措施的能力等进行评价,对评审合格的建立“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2、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国家许可的检验、检测报告、核准证、备案证等。经评审合格的物资供应单位可以列入公司“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3、上级部门评审合格的`材料供应商可以直接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册;
4、对提供不合格物资的供应商、政府监督部门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或受到查处的供应单位、已撤消机构的供应商应当及时从“合格物资供方”名册中删除;
5、严禁从未列入“合格物资供方”名册的供应单位采购物资。
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级、客户登记
设计师对来客户做详细询问,填写规范客户登记表,确保与客户相关数据的采集完整、准确。
第二级、设计审核
每一套设计图纸,均须有审核及客户认可签字,确保设计合理,图纸准确。
第三级、设计师进行全程服务
设计师不仅在施工前向客户提供满意的咨询及设计服务,而且在开工后施行全程跟踪服务,即每个工地至少去三次。
第四级、工长与客户一道实施逐步质量认定制度
工程进展中的每一步,工长应与客户做逐步质量认定,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第五级、工程巡检逐家巡回检查
工程巡检对每一个工地的施工情况做巡回检查,对所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按期、按质进行。
第六级、工程部经理抽查
工程部经理对在施工程做一定比例抽检,防止遗留问题发生。
第七级、监察部电话回员对在施工程客户问,监察部经理、监察员定期对在施工地监察
公司投诉接待员对在施工程做逐家电话回,征询客户意见,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迅速报告工程部和监察部经理给予及时解决。监察员每周工地巡查不少于2次,监察部经理每周查工地不少于1次。
第八级、监察部电话回员电话回
在质量保修期中,公司电话回员将定期对客户做电话抽查回,对客户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公司管理制度15
1、动火作业要做到“四不准”,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准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不准动火、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不准动火。
2、动火单位在动火时应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能力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并配备安全检测仪器、仪表,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3、工业动火实行四级管理,由负责动火的施工单位编制动火安全措施,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逐级审批。
4、动火作业人员对手续不全和措施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对明火作业所使用的设备和测爆仪器,必须经国家指定部门鉴定认可。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该设备、仪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6、凡盛有残存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的仓库、容器、储罐等,未经彻底清理、除气、测爆,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7、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等需要动火时,应在电焊间或工作间进行,否则应移至安全地点进行。
8、凡需切割、焊接油气管线时,必须事先清除管内的油、气,同时对相连的管线、容器进行有效的隔离和封闭后,由监护人员确认达到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并随时进行测爆监视。
9、需在高处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事先彻底检查周围环境,清除易燃、易爆、可燃物品,并充分考虑当时的风速、风向,防止火花溅落。
10、明火作业前,必须彻底检查施工现场,清除动火部位及附近的一切可燃物质,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在确认无火种后,人员方可撤离。
11、禁止在六级及以上风力时进行明火作业。
1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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