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25 07:51:21 制度 我要投稿

保密管理制度[必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密管理制度[必备]

保密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确保客户及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维护本公司的公正形象,防止泄密,本公司所有人员均有义务保守客户及本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及质量活动。

  3.职责

  3.1 实验室主任

  3.1.1 落实保护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各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和责任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或授权相关人员处理。

  3.2 质量负责人

  3.2.1 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违反本规定行为的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违规处理意见;

  3.2.2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

  3.2.3 批准借阅保密资料。

  3.3 资料员

  3.3.1 按照本程序做好文件和记录的保密管理。

  3.4 样品管理员

  3.4.1 做好客户样品的交接工作,记录客户对样品及资料的保密要求。

  3.5 测试工程师

  3.5.1 对检测的过程、记录、报告内容做好保密工作。

  3.6 监督员

  3.6.1 负责保密工作的监督,如发现有泄密现象,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

  3.6.2 负责对相应责任部门进行随时考核检查并作记录。

  4.保护措施

  4.1 样品与资料的保密控制

  4.1.1 业务员在接受客户委托时,要询问客户对样品以及技术资料的`保密是否有特殊的要求,将特殊要求信息填写在委托单上,以便样品及资料在流转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相关人员知晓并按照其要求执行。

  4.1.2 对于样品与资料的流转,只允许指定流转人员接触,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接触样品及浏览相关资料,因个人行为而导致的泄密情况将按照本程序内容进行处置。

  4.1.3 样品管理员针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样品在仓库存放时应给予充分的保密措施;资料员对客户所提供资料的存放不可较长时间的脱离其监控范围,以免为无关人员获得导致泄密,客户的任何资料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外借或无关人员查阅、复印。

  4.2 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保密的控制

  4.2.1 在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应对检测的内容及结果保密,拒绝回答无关人员及外部来访人员有关样品信息及可能涉及到客户资料的问题。

  4.2.2 样品和资料在检测过程中应该由负责的检测人员实时控制,不得较长时间脱离负责人员的监控范围,以免为无关人员获得导致泄密。

  4.2.3 当客户需要参与及进行与其工作有关的检测活动或验证所需要检测物品的准备、包装和发送时,需要由质量负责人同意,由检测组主任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在确保其它客户样品及资料信息安全的情况下进行,需谨慎对待客户提出的问题及要求,以免涉及到其它客户样品及资料信息安全问题。

  4.2.4 与检测有关的文件资料由资料员归档保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

  4.3 记录的保密

  4.3.1 检测过程中的原始数据应记在原始记录单上,在检测项目的流转过程中,相关人员不得将原始记录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4.3.2 所有检测资料由管理组统一汇总并由资料员统一保管存档,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查阅,如需查阅需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4 电子资料信息的保密控制

  4.4.1 检测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电子细聊信息在流转过程中,根据《计算机文件及数据控制程序》的要求,需由相关人员严格控制,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发、打印及提供给无关人员浏览,在电脑中浏览的资料信息应实时受到相关人员的控制,相关人员在离开电脑前需要对其电脑显示的信息进行关闭或者屏蔽处理,以免无关人员擅自浏览导致泄密。

  4.4.2 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手段传递的资料信息(包括检测记录、报告等)应明确收取人的信息,在确认收取对象确实为实际需要提供资料信息的收取人时,方可传输。

  5.泄密的处置

  5.1 监督员负责对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公司任何人员发现他人有泄密行为,均有义务且有权报告给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组织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由实验室主任或其授权人员处理。

  5.2 对泄密情况的调查及处理,质量负责人需根据《记录控制程序》做好相关的记录,交由资料员整理归档,必要时应报上级有关部门。

保密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规范研究所发表资料、对外提供以及进行宣传报道的审查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与保密要害部门、涉密课题相关的以下几方面工作的管理:

  (1)新闻宣传方面:学校网页所有版块信息、报刊新闻、网络新闻、展览、会议资料、电视节目、广播、声像制品等。

  (2)发表资料方面:文章、专利、著作、学术报告等信息。

  (3)对外提供材料方面:出于宣传、报道的目的,向各级部门上报或提供材料。

  3.宣传报道管理实行“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自审与送审相结合”, “先审后用,先审后发”的原则。各部门、个人在进行宣传报道的同时,应履行保密审批手续。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界定不清的信息,应交送保密委员会或上级机关、单位审定。

  4.审查依据:《xx理工大学国家秘密事项及具体范围》

  二、组织管理

  5.接受新闻采访

  (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公开的宣传媒体或宣传活动发表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2)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教职工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须履行审批手续,经新闻中心及保密工作办公室同意方可进行。接受采访的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技术、商业秘密;

  (3)涉密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受国内外媒体、记者采访; (4)新闻媒体采写、采录、拍摄的有关涉密课题的新闻稿件、录像片、录音带、图片等,必须经新闻中心及保密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报道。

  6.新闻宣传方面

  (1)填写《新闻出版保密审查表》(DUT-BM-54),依次交部门负责人、新闻中心审批同意,最后交保密工作办公室和部门保密员分别备案,方可发布;

  (2)机密级以上课题和部分特殊任务课题的宣传文稿须经教育部和相关主管单位审批;

  (3)《xx理工大学校报》中涉及保密要害部门、涉密课题的信息,定稿出版前,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查。

  7.发表资料方面

  (1)涉密课题相关的科技论文投稿履行审批手续,填写《科技材料对外交流保密审查表》(DUT-BM-53),依次交导师、部门负责人、国防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批同意,最后交保密工作办公室和部门保密员分别备案,方可投稿,对于不确定事项要与上级主管部门或课题下达单位沟通确定;

  (2)机密级以上课题的`科技论文投稿,需报教育部和相关主管单位审批。

  8.对外提供材料方面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对外提供各种材料,应填写《新闻出版保密审查表》(DUT-BM-54),依次经部门负责人、新闻中心审批同意,最后交保密工作办公室和部门保密员分别备案,方可上报。

  9.涉及国家秘密活动的宣传报道

  (1)活动主办单位对不能公开报道的主要事项或者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即保密要点应做出明确规定;

  (2)凡是公开报道、播放的稿件、图片、录像片、录音带都要经过活动主办单位或负责活动保密工作的部门审查批准,方可公开报道;

  (3)统一对外宣传口径。防止活动内容因宣传报道泄密,大型会议可以统一组织新闻发布会。

  三、附则

  10.本规定由校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1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运营与发展的基础,是保障客户利益的基础,为给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导方向,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各类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支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章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

  第三条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条为杜绝火灾隐患,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吸烟。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火炉、电暖器等发热电器。机房值班人员应了解机房灭火装置的性能、特点,熟练使用机房配备的灭火器材。机房消防系统白天置手动,下班后置自动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为防止水患,应对上下水道、暖气设施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六条机房无人值班时,必须做到人走门锁;机房值班人员应对进入机房的人员进行登记,未经各级领导同意批准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第七条为杜绝啮齿动物等对机房的破坏,机房内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吃东西,不得将食品带入机房。

  第八条系统管理员必须与业务系统的操作员分离,系统管理员不得操作业务系统。应用系统运行人员必须与应用系统开发人员分离,运行人员不得修改应用系统源代码。

  第三章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条采用入侵检测、访问控制、密钥管理、安全控制等手段,保证网络的安全。

  第十条对涉及到安全性的网络操作事件进行记录,以进行安全追查等事后分析,并建立和维护“安全日志”,其内容包括:

  1、记录所有访问控制定义的变更情况。

  2、记录网络设备或设施的启动、关闭和重新启动情况。

  3、记录所有对资源的物理毁坏和威胁事件。

  4、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严禁公司业务网与互联网联接。

  第十一条不得随意改变例如ip地址、主机名等一切系统信息。

  第四章 应用软件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运行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科学的、严格的软件运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建立软件复制及领用登记簿,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防止软件的非法复制、流失及越权使用,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十四条定期更换系统和用户密码,前台(各应用部门)用户要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更换密码。

  第十五条定期对业务及办公用pc的操作系统及时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堵塞安全漏洞。

  第十六条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替换任何计算机软、硬件,严禁安装任何非法或盗版软件。

  第十七条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子文件,严禁浏览黄色、*或高风险等非法网站。

  第十八条注意防范计算机病毒,业务或办公用pc要每天更新病毒库。

  第五章 数据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九条所有数据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和规定的渠道采集、加工、处理和传播,数据应只用于明确规定的目的,未经批准不得它用,采用的数据范围应与规定用途相符,不得超越。

  第二十条根据数据使用者的权限合理分配数据存取授权,保障数据使用者的合法存取。

  第二十一条设置数据库用户口令,并监督用户定期更改;数据库用户在操作数据过程中,不得使用他人口令或者把自己的口令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二条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将存储介质(含磁带、光盘、软盘、技术资料等)带出机房,不得随意通报数据内容,不得泄露数据给内部或外部无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 严禁直接对数据库进行操作修改数据。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此操作时,必须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数据变更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属部门领导确认后提交至信息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相关领导确认后,方可由数据库管理人员进行修改,并对操作内容作好记录,长期保存。修改前应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第二十四条 应按照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原则制定各类系统操作人员的数据读写权限,读写权限不允许交叉覆盖。

  第二十五条 一线生产系统和二线监督系统进行系统维护、复原、强行更改数据时,至少应有两名操作人员在场,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及签名。

  第二十六条 对业务系统操作员权限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操作员岗位调整后及时修改相应权限,保证业务数据安全。

保密管理制度4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测绘工作管理制度。

  一、测绘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二、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职责制,部门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职责,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职责。

  三、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复制、保存等状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进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带给。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要求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四、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通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五、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处理、外输、储存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务必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网络装置。

  七、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

  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务必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备案。

  八、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主管领导和档案部门负责派人销毁。对销毁的花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总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示一并存档。

  九、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职责,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

  十、本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新要求和新状况作必要补充和修订。

保密管理制度5

  一、保密室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装各项保密设施。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室或者经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收发,有关调查案件材料、人事档案材料等,可由经办单位负责。领导同志亲启的.文件,由亲启者拆封,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拆封后应当交保密室登记保管。

  三、对发出、收进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逐件进行登记、编号、办好收发手续。

  四、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进行登记及办理签收手续。

  五、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

  六、组织传阅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七、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进行清查、清退一次。

保密管理制度6

  1、配备2至4名计算机安全员(由技术负责人和技术操作人员组成),履行下列职责:严格审核系统所发布消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监视本系统的信息,对本系统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防止有人通过本系统发布有害信息。如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同时应配合公安机关追查有害信息的来源,协助做好取证工作。其中,网站发布的信息不得包含以下内容: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3、定期对网站上的信息进行备份,对数据库进行定期的备份和保存。实行每天进行增量备份,每周实行一次全备份。并且每月把备份的内容刻录成光盘进行存储

  3、经申报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资料。

  4、对发布的信息,我们会对信息日志的记录至少保存3个月的记录,并建立有害信息过滤等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关键字过滤,对敏感的字和词组进行过滤

  5、对相关管理人员设定网站管理权限,不得越权管理网站信息,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6、采用多种硬件、软件技术对网站信息数据进行加密。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使用网络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4)遵守所有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保密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和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集团公司利益,保障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企业秘密是关系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和信息。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都有维护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责任,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

  第五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

  第六条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在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工作,并指导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七条根据集团公司的企业性质和日常工作的特点,集团公司企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和投资决策、经营中的秘密事项;

  (二)集团公司年度计划、未下达的考核及评价指标,未公开的财务数据;

  (三)集团公司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为决策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其他秘密事项;

  (四)有关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关闭中涉及的秘密事项;

  (五)集团公司重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及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秘密事项;

  (六)历年投资、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重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关键技术、工艺、参数,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规划等秘密事项;

  (七)集团公司重要会议记录、会议专题报告和重要会议召开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项;

  (八)人事档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资分配、人员奖罚方案等事项;

  (九)查处重大违纪、审计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

  (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按其性质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十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规定标明密级。秘密文件、资料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由经办部门或承办人提出,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在办文结束后,交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保密室存档。

  第十一条已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的密级,由保密员根据其内容和保密期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定期进行调整:

  (一)凡已批准对外公开或已超过保密期限,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解密;

  (二)凡秘密程度已经降低,但仍要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降密;

  (三)凡随时间推移,内容需加以保密或限制使用范围、领域的文件、资料,予以重定密级。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严格按国家保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处理:

  (一)未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确认或者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指定的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按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处理:

  (一)未经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领导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应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报请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所属企业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举行涉及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会议和进行其它具有保密要求的活动,应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其正式会议记录由集团公司保密室保存。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根据需要设专职保密员(机要秘书),负责保密的具体工作。所属企业也必须按规定配置专职或兼职保密员。

  第十六条专、兼职保密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责任感、思想水平和专业素质,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进取心。

  第四章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设保密委员会,在省保密局和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指导、部署和检查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拟定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贯彻落实;

  (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确保保密工作有人管、管到位,责任落实;

  (四)结合典型事例,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保密观念;

  (五)定期召开集团公司保密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六)严肃处理失、泄密事件,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七)定期组织保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八)规划、指导、实施集团公司现代办公设备的保密技术和保密措施,监督、检查和落实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计算机、办公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保密措施;

  (九)加强对可能接触或掌握重大秘密的工作人员的防泄密、保密教育,完善电话通讯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的保密制度,努力提高保密技术防范能力;

  (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十一)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保密事项。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利益,作出较大贡献的;

  (二)在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三)在紧急情况下,保护、抢救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的;

  (四)同抢劫、盗窃、毁坏、出卖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及其物品的行为进行斗争,以及对检举、揭发,破案有功的。

  第十九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保密纪律、玩忽职守、泄露或遗失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的;

  (二)对窃密或重大泄密行为不制止、不斗争、不报告的;

  (三)对揭发检举窃密、失密、泄密的人进行报复的;

  (四)利用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由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保密管理制度8

  一、根据《保密法》和国家保密局等六个单位关于《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非营业性复印机的管理。

  三、复印机必须指定思想好、忠诚老实、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专门管理及操作。

  四、不得利用内部复印机擅自复印国家秘密载体(包括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图表等),确因工作需要复制时,须经制文机关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后方可复印。

  五、代外单位复印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先验明《国家秘密载体准印证》,并对委托单位名称、批准人、经办人、复制载体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复印日期、份数等项目进行详细登记,以备后查。凡未持有《国家秘密载体准印证》者,应拒绝复印。

  六、不准复印货币、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反动淫秽作品。

  七、对复印机要重视保密管理,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发现违反保密规定使用复印机造成泄密事件,除对当事人追究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9

  为加强计算机(包括笔记本电脑,以下同)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处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国家保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涉密计算机登记备案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实际用途和所处理信息的密级,将计算机分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对涉密计算机实行统一编号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专机专用,并在计算机显示器的左上方贴上相应的密级标识。

  二、涉密计算机必须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物理隔离。

  三、涉密计算机要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长度不少于十个字符。

  四、加强涉密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建立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登记制度。凡储存了涉密信息的软盘、U盘、光盘、可移动硬盘等,应按所存储信息的密级,实行统一编号,明确专人负责,每年底交由校办公室集中保存于铁质文件柜中。

  五、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修时,需告知校保密办,并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存等安全保密措施。安全保密人员和涉密计算机系统维修人员必须同在维修现场,并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六、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等设备,必须经校保密办和本处室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七、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校保密办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八、处理涉密信息的数字复印机和多功能一体机的'维修、外送修理和报废参照本规定之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执行。

  九、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工作人员的保密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保密知识的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定期组织检查。

  十、任何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必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严禁通过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软件传递涉密信息。

  十一、安徽省委党校网站的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党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

  十二、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保密管理制度10

  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办公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11

  一、根据《保密法》和(国保发[1998]1号)文件等有关保密法规精神,为保护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涉密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掌握保密基本知识,熟悉保密法规。

  三、计算机处理的秘密信息及载体(磁盘磁带和打印出的文件等),应视为“三密”件,由专人管理体制。

  四、加秘密信息不得在加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中存销、处理、传递。

  五、处理涉密的'计算机,必须配置视频幅射干扰机。

  六、使用进口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时,应当进行保密技术安全检查。

保密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密室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密室是指:公司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及重要密品研制、实验的专门场所。保密室应当是存放、保管、研制、生产、试验国家秘密载体、密品的最小专用、独立、固定场所。

  第三条 保密室的管理应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及保密室的工程项目建设,须同步考虑保密技术防护措施,与基本建设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第四条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保密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按照本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做到管理制度健全,防范设备到位,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五条 公司保密办公室是保密室保密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行使检查、监督、指导职能。

  第二章 保密室的审定

  第六条 确定保密室应遵循最少化和最小化原则,即能定部位的不要定部门,尽可能缩小接触人员范围,从而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八条 确定保密室的标准:公司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及重要密品研制、试验的专门场所,应确定为保密室,要求面积不少于100平米。

  第九条 保密室的审定程序

  (一)相关人员根据本规定,结合部位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保密室审批表》(见附表BM—BW—001)报公司保密办公室;

  (二)保密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完成审核后报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然后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以正式文件发布。

  第十条 公司已确定的保密室,因内部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撤消时,由所属部门提出书面变更或撤销理由,填写公司《保密室变更、撤销审批表》(见附表BM—BW—002),经所属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由公司保密办审核,报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变更或撤销。

  第十一条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公司经审批确定xxx市xxx区xxxx号xxxxx座xxxx室为保密室。

  第三章 保密室的制度建设

  第十二条 保密室应根据公司保密制度和实际情况制定和健全下列保密制度如:岗位保密职责、出入登记制度、保密部位管理制度、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技防设施维护使用管理制度、保密检查制度等二级制度,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一)保密室要明确进入人员范围,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外部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保密室,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工作,全程陪同;

  (三)严禁携带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等功能的设备进入保密室;

  (四)非工作时间和保密室无内部人员在场时,各类涉密载体必须锁入密码文件柜或密码保险柜内;

  (五)建立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内部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六)建立保密检查制度,对保密室内保密工作和各项保密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七)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结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相应的保密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保密责任;

  (八)公司保密室需设立安全值班人员,下班后需要将防盗报警器设置为布防状态,上班后解除布防;

  (九)保密办每季度对存放的保密材料进行检查,要求做到台账与实物完全相符。如发现不相符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纠正,确保涉密载体安全有效;

  (十)对保密资料的查阅和使用要严格控制,任何人借阅、查看和使用都要经过公司保密办批准,并作好相关记录;

  (十一)保密资料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带密码锁的文件柜中,相关文件及材料要分类立卷存放,各种记录和清单清晰可查;

  (十二)公司保密室将各部门上交来的材料进行归类、整理。接收材料时,要按照移交的目录进行认真清点、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当面解决。

  第四章 保密室的保密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 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室防护措施、设备的规划、配置、安装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保密室的保密防护措施主要包括:

  (一)物理防护措施:公司保密室应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公司保密室与国(境)外驻华机构、外商独资、合资企业,以及其他国(境)外人员长期居住的寓所保持一定安全的距离。安装防盗门并配备门禁系统、密码文件柜,在指定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机房应配备安全值班人员,建立视頻监控的管理检查机制,资质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应当定期对视頻监控信息进行回看检查见附件(视频监控检查记录表BM—BW—006),保密管理办公室应当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视頻监控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技术防护措施:安装入侵防盗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保密室使用的安全防护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保密技术标准和保密管理要求;

  (三)人工防护:进入保密室的工作人员要经过审查培训,进入要害部位的本公司非涉密人员和外来人员要审批、登记并由专人陪同,填写《进入保密室审批表》(见附表BM—BW—003)和《保密室出入登记》(见附表BM—BW—004),方能进入。

  (四)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盗报警装置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定系统处于有效工作状态,并有维护记录。

  (五)未经批准,不得将具有录音、录像、拍照、存储、通信功能的设备带入保密室。

  第十五条 公司保密室内部使用的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各类办公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技术标准,并严格按照公司计算机和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保密室内部禁止安装、使用无绳电话、手机和其它无安全保障的通信设备。

  第十七条 公司保密室须配备专门存放、保管、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各类移动存储介质等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码文件柜、碎纸机等安全可靠的设备。

  第五章 保密室的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保密室的管理,依照“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健全制度,严密防范,严格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十九条 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管理保密室职责:

  (一)对公司保密室的保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负责公司保密室安全保密方案的制定和审定,并组织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保密室相对集中的建筑物,应当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外周界应当安防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安全值班人员;

  (三)负责监督指导公司保密室安全保密防护设施的规划、安装和日常维护。涉及保密室的新建、改建工程项目要符合安全保密要求,并编写要害部门部位新建计划、方案,所采取的保密防护措施应当经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组织的审核,与工程建设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四)对公司保密室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其涉密人员涉密等级,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培训;

  (五)负责公司保密室的确定、变更和撤销的审批。

  第二十条 公司保密办保密室的职责:

  (一)负责公司保密室确定、变更和撤销的审定工作;

  (二)审议、审定公司保密室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研究、解决和向公司报告保密室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四)对保密室工作人员做出表彰或处罚决定;

  (五)保密办对保密室的设备、设施情况和涉密工作岗位人员情况需进行全面调查并做好记录,建立档案备查。如遇有保密室管理人员需要更换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清点档案,进行登记,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保密室主要负责人职责:

  (一)保证公司各项相关的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位的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和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二)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室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并与其签订《公司保密室目标管理责任书》(见附表BM—BW—005);

  (三)确定进入保密室人员的范围,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进入。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保密室的外部人员,做好审查、审批、登记工作;

  (四)负责对本部位所属工作人员进行涉密人员资格审查,确定涉密等级的初审,并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

  (五)对本部位所属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保密教育,使其增强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六)对本部位所属工作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不适宜在保密室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七)对本部位所属工作人员辞职、调离、因私出国、出境申请提出初审意见;

  (八)定期对保密环境、防范设备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

  (九)本部位发生泄密事件和发现所属工作人员违反保密管理规定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查处。

  第二十二条 公司保密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管理制度和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忠于祖国、政治可靠,历史清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社会关系清楚,配偶不得为非中国公民及拥有国外长期居住身份。

  第二十四条 对公司保密室内的清洁、安全值班、维修服务、外来人员等工勤人员,必须划定活动区域,明确专人管理,进行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

  上述工勤人员进入岗位前,由其管理单位对其进行政审,确认合格并在其签订《临时工作人员进入涉密场所保密承诺书》(见附表BM—BW—005)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并要有本部位涉密人员全程旁站陪同。

  第六章 保密室的安全保密检查

  第二十五条 保密检查的内容:

  (一)岗位保密职责是否落实;

  (二)是否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和落实了具体的保密制度细则和防范措施;

  (三)是否坚持保密自查和保密教育培训制度;

  (四)检查物理防护措施是否可靠,检查技术防护措施是否有效;

  (五)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各个管理环节上是否有严格的登记、审批、签字手续。

  第二十六条 保密检查的方法

  (一)全面检查:根据本制度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全方位的检查;

  (二)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对某一项,如涉密载体管理等进行专项专业保密检查或技术检测(节假日前必须开展);

  第二十七条 保密检查的时间要求,保密要害负责人坚持季度检查,并有记录;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九条 对公司保密室涉密人员要定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责任和接受保密教育培训的情况。考核结果要与发放涉密人员保密补贴挂钩。

  第三十条 在公司保密室的保密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保密责任考核与奖惩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 达到《公司保密室目标管理责任书》(见附表BM—BW—005)的要求,年终公司保密办公室兑现奖金200~500元,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存在失泄密隐患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13

  保密工作必须贯穿公司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组织成员,既针对各个部门负责人,又针对每一个员工。

  1、公司各类资料要严格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并在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公司的所有资料(含文件、协议、证件、合同、报表、信息等)分机密、密级、非密级三级。机密级严禁张贴;密级原则不准张贴、传阅;非密级可张贴、传阅。

  2、密级标准由资料的.建立部门确定,经理核定。机密级必须明确阅读者姓名;密级明确阅读级别;非密级资料明确传递、张贴方式。

  3、机密资料由经理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人保管;密级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使用部门保管;非密级资料由建立部门保管。机密资料和密级资料借阅、传阅需办理登记手续。

  4、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图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查阅。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5、公司各级领导及机要保管人员调离公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或保管的机要资料、笔记本等移交给公司。否则,有关部门可拒绝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各部门建立资料而不确定密级标准、保密期限、范围,也不交经理核定,责任由建立部门负责。凡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与保密制度同时执行的附件有《资料密级划分标准》、《资料密级登记表》、《资料借阅登记表》。

保密管理制度14

  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保护敏感信息和数据安全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网络使用、数据存储、权限管理、应急响应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企业或组织内部的机密信息不被非法获取或泄露。

  内容概述:

  1. 网络准入控制:规定了员工访问涉密网络的权限和流程,限制未经授权的设备接入。

  2. 数据分类与加密:对不同类型的数据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加密措施,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3. 用户行为监控:实施监控系统,记录并分析用户在网络上的活动,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4.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5. 应急响应计划:制定应对网络攻击或数据泄露的'应急预案,快速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6. 物理安全防护:对存放涉密信息的设备和设施进行物理防护,防止被盗或破坏。

  7. 审计与评估:定期进行网络安全审计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安全隐患。

保密管理制度15

  为认真贯彻《保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确保开发区计算机网络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处理涉密资料,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三、凡涉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移动存储设备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四、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移动存储设备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保管。

  五、使用电子文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文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密信息。

  六、各部门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杀毒。并指定专人定期对其部门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以加强防护措施。

  七、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机关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机关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八、专用于存储财务、人事、纪检、监察、办案等资料和内部文件的计算机由专人使用,并设置密码,禁止访问互联网及及其他外部网络系统。

  九、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介质可用光盘、硬盘等方式,要妥善保存。

  十、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要将有关资料、档案、软件移交有关人员,调离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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