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18 07:15:43 制度 我要投稿

(热)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5篇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

  一、劳动考勤制

  1.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信息化考勤管理办法。

  2.各班组设立兼职考勤员。考勤表要于当日下午下班前20分钟内进行考勤,严禁虚假考勤。

  3.考勤员要坚持原则,考勤表要公开张贴,接受监督。凡病假、事假等需提前交出证明,经允许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按旷工考勤。

  4.有事离厂时须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以内班长在请假条上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班长同意签字后报请车间分管主任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者需班长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分管主任核准签字,主任审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由分管主任签字,主任同意;3天以上经车间主任同意签字后,报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5.病、事假等涉及工资调整按公司人力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2.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等候下班、等候买饭。

  3.遵守公司工作制,出全勤,干满点,不旷工。

  4.严格服从命令,积极参加各项工作,不消极怠工。

  5.坚守岗位,不脱岗,不睡岗,不串岗,离岗要登记,事先要请假。换班须经班长、分管主任同意。

  6.不准在岗位上看非专业书籍、看报、打牌下棋、编织、洗晾衣物,不准在岗位上收听音乐,玩游戏,不准在工作时间内理发、洗澡、赶集、上店以及其它不属于正常的生产、工作范围内的事情。

  7.严禁酒后上岗。服从调配,听从指挥,不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以及做其它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上班时间不准往岗位上带糖果、烟酒、扑克、针线等容易诱发违纪行为的物品。

  三、违纪处罚规定

  1.迟到2小时以内者,一人次处罚50元;2小时后仍不到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2.提前离岗1小时以内者,一人次处罚50元;提前离岗1小时以上者,按脱岗处理。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3.提前吃饭、等候就餐、等候下班的,发现一人次处罚20元。

  4.在岗位上串岗、看书、看报、编织、洗晾衣物,收听音乐、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人次处罚50元。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5.无论何种情况,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私自休班、换班的,发现一人次处以50元罚款。经督促仍不能回公司上班的,按旷工处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考勤表不公开,不按时考勤,发现一人次罚考勤员50元;不上班虚报考勤的,追回虚报冒领工资,一人次罚班长200元。

  7.当值人员值班期间精神不振,一人次罚款300元。睡岗、脱岗者,在公司处罚的基础上一人次罚款500元;扣罚值班长200元;扣罚所在班长100元;扣罚车间值班人员100元。对于两次及以上出现睡岗、脱岗者按公司规定执行。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班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威胁、漫骂、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罚款,并按下岗处理,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需离岗的给予离岗处理,需解除合同的,按公司规定执行。

  9.接到工艺人员电话,在15分钟内不能到达现场的且无正当理由的,每次罚当值人员各100元,年度内累计三次者按下岗处理。

  10.班组员工违纪,班长及管理人员在场不加制止同样视为违纪,并作相同处罚。

  11.一年内违反劳动纪律两次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一年内违纪超过5人次的班组,年终不能参评先进班组,所在班长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12.带薪休假、探亲假、事假、病假等除按公司有关规定考核外,还执行车间绩效考核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工作秩序,保持团队的团结、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员工。

  三、劳动纪律

  1、项目部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作息时间如下:

  (1)夏制工作时间:(5月1日至10月1日)

  早餐:7:00时—7:30时

  上午工作时间:7:30时—12:00时;

  中餐12:00时—12:30时;午休12:30时—14:00时

  下午工作时间14:00时—18:00时。

  晚餐时间:18:00时—18:30时

  18:30时—19:00时召开日生产例会(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2)冬季工作时间(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

  早餐:7:30时—8:00时

  上午工作时间:8:00时—12:00时;

  中餐12:00时—12:30时;午休12:30时—13:00时

  下午工作时间13:00时—17:30时。

  晚餐时间:18:00时—18:30时

  18:30时—19:00时召开日生产例会(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2、请假或休假、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按要求填写《员工请假单》(见附件),经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外出。员工请假或休假返回项目部后应及时向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月允许休息时间为3天。

  3、上班期间不得串岗、脱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聚众聊天、追逐打闹、干私活、吃东西、听音乐、电话或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会客、打牌等。

  4、不得酒后醉意上班。

  5、未经领导允许,不得私自调班、调岗。

  6、要严格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工作计划。在岗期间,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如有异议,应先执行后讨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7、员工及各部门除应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外,还应按项目部要求配合、支持其他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不得因一己之利,拒绝、拖延损害项目部的整体利益。

  8、对外要维护公司及项目部的荣誉和形象,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及项目部荣誉和形象的行为。

  9、项目部成员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权谋利贪污受贿等违纪行为以及严重违反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并取消绩效工资,扣罚奖金。

  10、由于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方面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部当事人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11、对进场材料、租赁机械计时、公司机械油料及维修费用等,有弄虚作假、隐私舞弊现象者,取消奖金、扣罚工资。

  四、请假及考勤制度

  1、请假应以书面形式事先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事先不能请假,须及时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向本部门负责人或主管经理说明情况,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3、请假程序

  所有员工请假需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由项目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需经项目经理批准。副经理请假需经项目经理批准。

  4、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考勤表要清楚、完整、公开。

  五、违反劳动纪律及请假制度处罚措施

  1、迟到、早退、脱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半天扣除1天工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旷工2天扣除7天工资。

  4、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含5天),予以辞退。

  5、无故不准时参加各类会议无故缺席的,第1次给予口头警告,第2次给予通报批评,累积3次以上的,每次罚款200元。

  6、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第2~8条的,每出现1次,扣发1天工资。出现5次以上者,予以辞退。

  六、管理规定

  1、新员工上岗后,首先学习公司各项制度,进行劳动纪律教育。

  2、项目部领导每月不定期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对各检查情况记录。

  3、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等违纪现象,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均可按本文件规定相应条款直接开具违纪处理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在责任人当月工资中处理。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3

  员工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的管理,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保障,是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员工应当自觉了解和遵守。

  第三条 公司禁止员工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具体违纪违规行为界定和处罚标准按照《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条 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考核,分级管理”的原则,共同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的执行、制定和解释。

  2、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部室、车间正确执行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

  3、负责各类违反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行为处理结果的落实。

  4、依据本办法规定职责,负责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备案、调查、处理职责。

  5、负责公司员工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台帐的建立、登记,原始资料保管工作。

  6、依据部门管理职责,组织或参与处理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的重大事宜。

  7、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劳动纪律、休假、考勤归口管理工作。

  8、负责按本办法规定,每月10日前完成公司员工遵守劳动纪律、休假、考勤情况汇总表,并对填报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9、负责工伤事故处理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保卫室

  1、负责员工进出厂门(厂区)归口管理。

  2、负责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协助调查。

  (三)财务部

  1、负责收取员工各类违纪违规处罚款项。

  2、负责建立和管理各类违纪违规处罚款项收支台帐。

  (四)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依据部门管理职责,组织或参与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依据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按照下列权限履行相应的审批、处罚职责:

  (一)班组长

  1、有权审批员工半天以内的休假;

  2、有权作出口头警告、绩效扣分的决定;

  3、有权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的建议。

  (二)各部门车间主任

  1、有权审批员工1天以内的休假;

  2、有权作出口头警告、绩效扣分的决定;

  3、有权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的建议。

  (三)分管副总

  1、负责审批1天以上的休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权作出通报批评、绩效扣分、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建议)。

  (四)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依据部门管理职责,有权作出(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追回非法所得、解除劳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决定(建议)。

  第六条 公司禁止各级管理部门和责任人有下列行为:

  (一)越权审批各类休假的;

  (二)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不按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三)弄虚作假,知情不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逃避责任的;

  (四)管理混乱、整改不到位的;

  (五)损坏、擅改考勤记录的;

  (五)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七条 公司建立员工申诉、举报机制,员工可按规定向公司申诉、举报。

  (一)员工本人对公司相关处罚不服的,可向公司分管副总提出申诉。

  (二)员工对他人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公司给予相应奖励。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附:

  一、《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

  二、《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三、《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附一: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

  一、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一)不遵守工作时间、休假、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旷工

  1、不按规定延迟到岗的,属于迟到,时间确认以考勤机记录或分管考勤员记录的时间为准(下同)。

  2、不按规定提前离岗的,属于早退。

  3、无故不到岗的,属于旷工。

  4、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5、月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旷工1天论处。

  6、无正当理由,到岗但不生产工作的,按旷工论处。

  7、消极怠工(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当班生产工作任务70%)的,按旷工论处。

  8、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9、请假未获批准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10、休假期满无故不到岗的,按旷工论处。

  11、弄虚作假,骗请各类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12、代打考勤的人及被考勤人,按旷工半天/人次论处。

  (二)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聊天、打牌、玩游戏。

  14、长时间打接与工作无关电话。

  15、串岗、脱岗、私自请人顶岗。

  16、外出办私事(含外出吃饭)。

  17、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不遵守公司生产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18、吵架、打架、斗殴。

  19、围观、起哄。20、酗酒闹事。

  21、组织、参与罢工、聚众闹事。

  22、无理取闹、纠缠、威胁、打击报复公司领导、相关工作人员。

  23、其他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行为。

  (四)不遵守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扰乱正常出入秩序

  24、无工作证、车辆出入证,强行进出厂门(厂区)。

  25、无公物出厂证明,强行携带公物出厂门(厂区)。

  26、翻越公司院墙、厂门进出厂区。

  27、执勤人员私自放行无关人员进出厂门(厂区)。

  28、携带未成年人、宠物进出厂门(厂区)。

  29、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故意刁难、谩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30、其他违反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行为。

  (五)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违反公司质量、安全、卫生、工艺、保密、财经等规章制度

  31、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32、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33、泄露工作机密、公司机密。

  34、违反财务制度、财经纪律行为。

  35、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行为。

  (六)从事兼职、第二职业

  36、在工作时间内,从事第二职业。

  37、利用非工作时间,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七)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

  38、无正当理由,拒绝公司管理人员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39、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对其进行的薪资、岗位、职务调整。40、其他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行为。

  (八)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41、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为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2、贪污、行贿、受贿。

  43、其他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行为。

  (九)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

  44、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逃避责任。

  45、滥用职权,不作为,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4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十)不遵守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7、拘留。

  48、劳动教养。

  49、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50、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51、被依法判刑。

  52、被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

  53、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54、侵占、盗窃公司财物。

  55、利用网络、公众媒体,恶意损害公司形象、声誉。

  56、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

  二、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种类

  对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的,按照“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反行为的情节轻重、影响程度、损失大小、改正态度等因素,选用或并处下列处罚:

  (一)口头警告,由相关管理人员当面提出警告,责令改正。

  (二)通报批评,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绩效扣分,在员工绩效考核中体现。

  (四)经济处罚,由相关工作人员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经济赔偿,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追回非法所得,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工资降级,由公司相关领导提出工资降级意见,财务部办理工资降级手续。

  (八)岗位(职务)调整,由公司相关领导提出岗位(职务)调整意见,综合办办理岗位(职务)调整手续。

  (九)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相关领导将处罚决定、证据材料提交综合部,由综合办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标准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影响较小、损失较小(20xx元以内)、改正态度较好的,属于一般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视具体情况处以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经济处罚,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2次以内的:处以口头警告,并处绩效扣分10分/次、经济处罚20元/次。

  2、旷工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20分/天、经济处罚100元/天,不计发当天工资。

  3、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处以口头警告,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20-200元/次。

  4、不遵守公司生产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5、不遵守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扰乱正常出入秩序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6、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违反公司质量、安全、卫生、工艺、保密、财经等规章制度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7、从事兼职、第二职业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9、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10、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11、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20-500元/次。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重、影响较大、损失较大(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拒不改正(含第2次违反)的,属于不胜任现岗位工作行为,处以工资降级或岗位(职务)调整,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内的。

  2、连续旷工3天以内,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内的。

  3、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较重、影响较大、损失较大、拒不改正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影响很大、损失重大(5000元以上)、态度恶劣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绩效扣分(当月绩效清零),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5次以上的。

  2、连续旷工3天以上,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

  3、被拘留。

  4、被劳动教养。

  5、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

  6、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7、被依法判刑。

  8、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影响很大、损失重大、态度恶劣的。

  四、本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附二:

  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一、法定节假日

  公司员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但根据生产工作任务需要的,应服从公司生产工作安排。

  二、病假

  (一)请病假基本条件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确需停工治疗。

  (二)病假待遇

  1、员工停工治疗期间,保留工作岗位1个月,享受公司福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在医疗期内。

  (四)请病假手续

  1、门诊病假

  (1)请门诊病休假,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出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医药费发票、医生建议等资料,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属实后,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2)员工提供的病历诊断、医药费发票、医生建议,应完整、真实,并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生姓名、联系电话备查(下同)。

  (3)公司综合办应严格审核员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对员工弄虚作假的,按旷工论处。

  (4)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重庆市医保中心指定的、具有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不含药店及内设门诊。

  (5)门诊病假每次不得超过1天,超过1天的,应重新请假。

  2、住院病假

  (1)住院治疗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持住院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医药费、出院证、医保报销发票等资料,经公司综合办审核后备案。

  (2)公司综合办应严格审核连续休病假10天以上的员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果病情不属实的,按旷工论处。

  (3)住院休假,每次不超过1个月;超过1个月的,应重新请假。

  三、生育假

  (一)请生育假基本条件

  1、女员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可依法享受产假。

  (二)产假休假天数

  1、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60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产假期内。

  (三)生育假待遇

  1、休产假的,停发工资,保留工作岗位,享受公司福利。

  (四)请生育假手续

  1、请生育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出具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明、手术证明、病历等资料,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2、在产假期内,员工本人应持身份证(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资料,到所在地的`医保中心结算生育生活津贴。

  四、婚假

  (一)享受婚假的基本条件

  员工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可享受婚假。

  (二)婚假天数

  1、员工婚假3天;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4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婚假期内。

  (三)请婚假手续

  请婚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出具结婚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五、丧假

  (一)享受丧假基本条件

  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等亲属丧亡的,可享受丧假。

  (二)丧假天数

  1、丧假3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丧假期内。

  (三)请丧假手续

  员工请丧假的,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六、事假

  (一)请事假基本条件

  1、员工确因个人事务,需利用工作时间及时处理的,经批准同意的,可休事假。

  (二)事假审批权限 1、1天以内的事假,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2、1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分管副总审批。

  3、原则上事假每次不超过2天,月内累计不超过5天,年内累计不超过10天。

  (三)请事假手续

  请事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分别按审批权限报批,经审批同意的,交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四)事假其他规定

  员工休事假,月内累计5天以上,年内累计10天以上的,属于不胜任现岗位工作情形,公司可依法调整岗位(职务)。

  七、工伤假

  (一)享受工伤假基本条件

  员工因工负伤,确需停工治疗或离岗休养的,可依法享受工伤假。

  (二)工伤假有关规定

  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八、休假有关规定

  (一)公司禁止下列违反休假制度行为,违反的,按旷工论处。

  1、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休假的;

  2、请假未获批准,休假的;

  3、休假期满,无正当理由不归的;

  4、休假期满,不按规定履行销假手续的;

  5、弄虚作假,骗请各类休假的;

  6、其他违反休假制度的。

  (二)公司分管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审核、审批、备案、调查、处理职责,禁止失职、渎职行为,违反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员工休假,本人应按规定办理请假、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亲属或同事代办,但应提交书面委托书,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所在单位。

  附三:

  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一、员工考勤方式

  根据公司生产工作实际,员工考勤实行打卡考勤和人工考勤相结合的方式。

  (一)纳入公司打卡考勤的人员,应实行打卡考勤。

  (二)暂无法实行考勤机打卡考勤的人员,应向综合部备案后,实行人工考勤。

  二、打卡考勤规则

  (一)员工本人应按公司规定作息时间、班次,在指定考勤机处打卡考勤,每天打卡两次(上班下班各一次)。

  (二)其他非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按公司临时安排的作息时间打卡考勤。

  (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以考勤机记录的时间为准。

  三、特殊情况处理规定

  (一)根据生产、工作特点,需合理确定和调整作息时间的员工,应先由综合办备案。

  (二)因工作需要,外出办差无法正常打卡考勤的,应向直接上级报告,并报公司综合办书面备案。

  (三)员工休假的,应按公司规定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并报综合办书面备案。

  (四)因考勤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打卡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由综合办负责报修。

  四、特殊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员工,考勤卡由公司综合办负责办理;考勤结果由综合办负责处理。

  (二)实习生,不办理考勤卡,实习期间考勤由分管领导人工考勤;考勤结果由综合办负责处理。

  (三)借调人员,借调期限超过10天的,考勤由所在工作公司负责处理。

  五、考勤管理职责分工规定

  (一)综合办

  1、负责公司考勤制度的制定和解释;

  2、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部室、车间的考勤工作;

  3、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结果的处理;

  4、负责组织、参与处理考勤工作的重大事宜;

  5、负责本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台帐建立和管理;

  6、负责每月10日前汇总公司员工上月考勤报表并公布;

  7、负责公司考勤系统的日常维护。

  六、违反考勤制度行为处理规定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打卡考勤的,根据《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分别按迟到、早退、旷工论处。

  (二)代打卡处罚规定:

  1、代打卡人,应打卡人按旷工半天/人次论处。

  2、公司领导授权或批准代打卡的,对责任领导处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100-20xx元/人次。

  3、忘记打卡的,应提交书面说明,提供证人、证物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综合办备案;同时对当事人提出警告,责令改正。

  (三)擅自更改、损坏考勤记录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失职、渎职条款处理。

  (五)其他违反考勤制度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4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6、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及全部奖金,并处留厂查看处分,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8、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0、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警告一次、罚款3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外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不允许迟到/早退;员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作时间饱和;未到休息时间提前离开岗位或关闭生产电源的视同早退;

  5、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6、不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7、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8、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食堂后厨、仓库、财务部门等。

  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

  15、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7、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记过一次、罚款50元内处理:

  1、警告达到二次的;

  2、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3、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

  4、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5、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7、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8、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9、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10、上班时间私自回宿舍这单人次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并处罚款100元:

  1、记过达到三次的;

  2、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矿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3、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4、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7、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

  8、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9、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10、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11、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劳动纪律行政处分内容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1、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4、不酒后上岗;

  5、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7、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8、不聚众赌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0、不起哄滋事;

  11、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12、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出现。

  二、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职)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以及经济处罚(处罚同上):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四、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五、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职)级,辞退,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奖惩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

  六、处分条件

  1、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2、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3、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时间较短、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时间较长、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4、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5、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6、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7、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或组织职工停工和抗议,在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的,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8、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9、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1、盗窃、诈骗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2、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予警告至除名处分。

  七、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级别参加的会议讨论通过或报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审批。

  八、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九、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通过或宣布。

  十、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对受处分者应当说服教育,热情帮助,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视、侮辱。

  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一、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二、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休假种类和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公伤假、年休假共7种,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30天以上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病假期间没有工资。

  2、事假:因私事需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期间没有工资。

  (1)部门(车间、科室为部门)最多有三天之内请假批准权限。

  (2)超过三天(不含三天),10天以内者,需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十天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

  3、婚假:本人结婚按规定享有婚假10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其配偶丧亡者,可请假5天,外祖父母或者其配偶之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假3天丧假丧。

  5、产假:

  (1)女职工生育假期为3个月。

  (2)女职工为生育难产的,延长产假15天,多胎生育者,延长产假15天,最多延长15天。

  (3)妊娠流产者给予产假15天。

  6、工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医院诊断情况决定。

  7、年休假:公司外聘特殊工种人员可申请年休假,年休假最多不超过15天。

  二、请假

  1、请假逾期不办理相应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院证明属实者,可视病况补办手续,最多一次15天,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者经领导批准可以补办手续,最多一次7天。

  2、员工请假原则上均应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在3日以上者,应附正规医院证明,工伤假应附指定医院证明,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3、员工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者其他方法迅速报告

  1、元旦(1月1日)1天

  2、春节(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初二)3天

  3、劳动节(5月1日)1天

  4、国庆节(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3天

  5、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1天

  员工聘用、岗位管理与离职

  一、新员工招聘管理

  1、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2、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3、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招聘;公司办公室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办公室将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复试,部门负责人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4、复试合格者公司办公室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公司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员工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请假。

  6、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

  7、部门负责人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岗位管理

  1、公司办公室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首签期限及所含试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除特别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表现优异之员工可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在试用期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计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转正

  2、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各单位负责人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学识和能力,可向公司办公室进行推荐。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公司办公室填写《岗位调动单》并下达至员工本人。调岗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个工作日内快办理交接手续就任新职。

  三、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司通过以下途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辞职。

  (1 )、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无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视情况要求赔偿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A、疏忽职守或违章操作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财产蒙受损害者;

  B、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C、涂改重要文件或损坏重要公物者;

  D、贻误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E、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或殴打同事、打架斗殴者;

  F、连续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触犯规定者;

  G、偷窃、侵犯他人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H、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规、财经纪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I、故意煽动员工罢工或罢工者;

  J、伪造或滥用公司印鉴,在外行骗者;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或经济蒙受损失者;

  K、参加不法组织者;

  L、因盗窃、赌博、打架、流氓等行为而违反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诉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违反政府的有关法令者;

  M、违反公司纪律被记过三次以上者;

  (2 )、员工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照《劳动法》和《聘用合同》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A、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

  B、蓄意或轻率导致公司设备或物品材料较大损失者;

  C、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屡劝不听者;

  D、对公司/部门组织的培训,无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或正当理由,累计三次不参加培训的;

  E、未履行公司规定请假手续不到岗或超过请假期7天不到岗也未有任何书面说明的;

  F、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3 )、员工辞职

  A、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在本公司有辞职记录的原则上不在聘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B、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公司办公室备案。

  C、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楚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D、未按以上相关要求办理辞职,公司有权追罚其因强硬辞职造成生产秩序混乱所产生的损失。

  四、解聘程序。

  1、解聘试用人员

  A)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对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时解聘;

  B)部门负责人直接向试用人员发出解聘通知,部门安排工作交接后,填写《交接工作清单》,报办公室备案;

  C)离职当月工资于下月发放工资之日统一发放。

  2、解聘正式员工

  A)根据《聘用合同》或公司规定对不符合继续在岗工作条件的员工,由直接负责人填写《解聘员工申请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公司办公室,必要时应提供该员工以往的《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意见表》。公司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规定以及双方的《聘用合同》对部门的解聘申请确认后,由行政人事部在2个工作日内向该员工发出正式的《解聘通知书》,通知书中将写明解聘理由和处理方法及依据;

  B)被解聘员工持《解聘通知书》,依照公司离职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始工作交接以及离职。

  3、员工辞职

  A)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公司办公室备案并安排其工作移交,并发辞职工作移交表至所在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工作移交监交人进行遗留工作交接,工具设备交接等,工作移交完毕后由办公室牵头至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在本公司有辞职史人员原则上不在聘用。

  B)员工在递交辞职申请之日起至正式离职前不准许有任何请假。

  C)员工才办理辞职手续期间,移交工作的同时,一切工作照常,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制制度,如出现违规现象处罚及处分照常。

  注:xxxx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保留此制度最终解释权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5

  (1)凡拒绝执行公司决策及部门主管指挥、调度者,公司可以作出包括解聘在内的处罚决定。

  (2)公司外派执行任务,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达指定地点,否则按违纪处理并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在公司工作期间,拉帮结伙,搞小团活动者,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解聘。

  (4)工作时消极怠工,擅离职守,私自外出者,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停职检查,无悔改表现者,将予以解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要承担经济责任。

  (5)在工作场所吵架,无论何由,一律停职检查并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的50%,态度恶劣,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将予以解聘,损坏公物,造成经济损失者,需照价赔偿。

  (6)迟到、早退者,一次予以警告,两次扣除月工资30%,三次则视为不可原谅过失予以辞退。

  (7)凡没有履行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者,一律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200%,并在本部门做公开的书面检查,旷工两天以上者,视为不可原谅之过失,予以自退,一切责任自负。

  (8)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假公济私,做私下生意,贪污受贿,偷盗或诈骗公司财务者,均视为不可原谅之过失予以辞退,凡触犯法律,构成犯罪者,由公司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9)对于缺乏职业道德,工作不负责任者,发现后立即解聘。

  (10)除公司会议场合要求讨论分析问题之外,无论是在公司内部还是外部,凡不按公司要求宣传企业,信口开河,贬低企业形象者,一经发现,无论何人,降一级工资,罚款500元,如情节严重或经教育不思悔改者,将予以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1)无论任何场合,不得超越公司公开刊登的内容议论公司领导,凡造谣散布小道消息者,立即解聘。

  (12)妄自尊大,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影响团结的行为,一经查实,对部门负责人予以严重警告以上的和行政处分,罚款100-1000元,情节严重,给予辞退。

  (13)对公司文件精神,要求,传达不实者,一经查实,对部门负责人予以严重警告以上的行政处分,罚款100-1000元,如重要文件精神因传达不及时或未传达,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将依据经济损失情况,按30%----50%的比例,予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并就地免职或解聘。

  (14)对意志不坚定者,发现其行为后立即解聘。

  以上处罚决定,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报公司人事部门批准执行,被处罚员工,如有理由认为处罚不当,可以向主管部门,人事部直至总经理提出申诉,最后裁定。对敢于举报违反纪律和自由主义错误行为的干部经核查情况属实者,将予以奖励并加以保护。

  办公秩序

  (1)工作场合必须保持肃静、整洁、文明办公。

  (2)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穿正装,要衣着大方,不准穿背心、拖鞋、不准留长胡须、怪发型。

  (3)每日提前至少十分钟上岗。

  (4)处理事物要准确、及时、合理、果断、不推诿、不妥协、不拖沓、当天的工作当天完成。

  (5)工作时间内不吃零食,不大声喧哗,不准窜岗聊天,不准喝酒。

  (6)妥善保管办公用品,下班前必须将所有文件放置妥当,防止遗失。

  (7)每天打扫整理一次办公桌面,地面,每周大扫除一次。

  会议制度

  (1)会场秩序

  a:会前要有准备,尽量节省时间,讲究实效。

  b:应提前进入会场,禁止吸烟,不得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c:会议时间不接电话,不接待客人,有要事可与会议组织者联系。

  (2)例会

  a:晨会:每天召开,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上班后进行,一般不超过

  15分钟,主要是贯彻上级部署,安排当天工作。

  b:周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小结一周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周工作。

  c:部门经理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公司经理负责通报全月销售情况,部署下月营销企划方案和销售任务等。

  d:民主会:各部门负责人主持,全体员工参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鼓励大家发表意见,共同改进工作作风。

  业务人员远控制度:

  1、公司各级员工每天必须记工作日志。

  2、工作日志内容包括当天的工作内容,工作总结,当日工作心得,存在的问题和教训,第二天工作计划,合理化建议。

  3、级对下级工作日志要定期检查、点评。

  4、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工作日志。

  a)业务经理将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市场调查,如发现有欺骗公司的'

  b)情况,将视为不可原谅之过失,停发工资,就地解聘。

  5、工资管理制度

  采用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原则。

  6、区域主管考核制度。主要进行素质考核及业务考核。

  a)定期检查其工作进展情况。

  b)每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7、财务管理制度

  a)因私人问题需预支工资的,必须书面申请,由综合部部长签字,报总经理签字后生效,否则无效,不予批准。

  b)因公事需资金进行口头或书面申请,事情紧急,可直接找总经理审批。

  c)业务员所签业务订单,自送货之日起,三日内回全款,按正常业务提成提取,超过七日到十五日扣除全部提成20%作为处罚,十五日到三十日内回全款,扣除提成50%作为处罚,三十日之后回款扣除提成50%,业务员此订单剩余提成到年终结算时一并结清。

  d)因款未及时收回而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由公司酌情给予业务员一定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及经济处罚)

  e)由业务员签定的订单收款由本业务员负责,出现经济纠纷,如因公司服务及产品不到位而产生由公司负责,否则由业务员个人承担,从业务员月工资的(包括奖金、提成、保底)50%扣除相抵,直到全部还清欠款。

  注:因不按公司制度行事造成一定的比较坏的影响的,公司有权处以50元以下不等罚款,而不需向业务员解释。(本制度是劳动合同的配套制度)

  (注:以上制度是根据本公司性质以及管理现况而制定,仅供参考!)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遵纪守法,积极参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依法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实习生等。

  第二章奖励种类及标准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考核,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培训机会等。

  第四条员工的业绩考核主要根据工作完成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指标进行评定。

第三章奖励程序

  第五条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评选,确定获奖者,并将结果公示。

  第六条对于具体的奖励事项,公司将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决策,并向获奖者颁发奖品或者奖金。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奖励记录档案,对于获得奖励的员工,将进行记录和保留,以便于今后的参考和选拨。

  第四章责任与监督

  第八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劳动纪律奖励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实行分工负责原则。

  第九条所有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态度,争取获得奖励。

  第十条公司将定期检查和评估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了加强本车间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以明确各小组、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做到有章可循,使车间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制度。希望车间全体同仁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工作,积极配合,为公司发展,个人利益尽职尽责。

  二、对象:

  车间全体人员

  全体人员要学习、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认同公司的发展理念,牢记和理解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早上上班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车间全体集合。由组长列队、清点人员,然后开早会(周六、周日除外),宣导劳动纪律和生产事项。对于早会迟到、早退者给予申戒一次处分,未参加早会者给予警告一次处分。

  2、上班时间有厂服者必须穿厂服上班,配带好厂牌;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裤、裙子等;车间内严禁散发、赤膊上阵;严禁在车间禁烟区吸烟。以上以经发现给予口头警告和申戒一次,若再犯者给予警告一次,超三次(含三次)给予小过一次处分。

  3、上下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等。亲自刷卡,不得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违犯者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

  4、上班期间严禁带食物到生产现场或吃零食;不准消极怠工、睡觉、打闹、妨碍生产、无故离岗、串岗等违章事宜。以经发现按厂规厂纪处罚,根据事态的严重性,相关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5、本车间员工要服从车间管理人员的合理按排,认真及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员工和管理人员互相帮助、互相理解、互相监督,以公司、生产利益为重。车间要建立和形成公正、透明的体制,全体人员都有提出合理意见的权力和义务,做到谁优奖谁,谁犯惩谁。

  6、各小组师傅、技术员、代班协助科长做好车间生产按排、产品品质控制与劳动纪律,做好制度的宣导和执行,做好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生产现场要规范的排放整齐,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摆放,并加以标识;认真督导员工填写流程卡,并却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所有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发扬服务生产、服务员工的精神。

  7、下班前依据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货的难易度,提前相应时间停机(不能超过10分钟),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区域清理干净,废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严禁混放,并且关闭好相关电源、门窗,有秩序的排队下班。每逢星期六下午下班提早15分钟做好车间大扫除。

  8、车间人员要认真学习公司制定的设备管理制度,执行设备保养全员参与。每天早上上机之前认真维护和擦理自己保养的设备和其他事项,并填写当日的保养卡记录,不得少写或超日填写。若发现保养未做到位或未做,先口头警告,次犯给予申戒一次处分。

  9、全体人员要爱护公司财物、消防器材、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乱涂、乱贴等不良现象。

  10、所有人员对车间物料控制负责,确保材料充分利用,减少浪费,严重者给予处罚或照价赔偿;严禁工作台下随处可见物料,每位人员对交期负责,对师傅交待的任务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栈板必须摆放整齐。

  11、所有人员必须对产品的品质负责。生产前签核相应样板,生产中按样板随时自检,确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质合格率在99%以上。具体见《车间生产品质管理制度》。

  12、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原则。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堵塞。所有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

  13、所有员工必须对自己负责,心中时刻拥有我要安全之理念。尽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绝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加强自卫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4、全体人员严禁在车间或厂区内打架骂人,行事严重或态度恶烈者一律开除,不再骋用。先动手者还给予纪律处分后开除。事态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5、全体人员在车间内都对自身的行为负责。车间将严格执行《车间员工奖惩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8

  劳动纪律

  (1)严禁本院职工在院内私自销售药品、器械

  (2)严禁本院职工私收治疗费、检查费。

  (3)严禁将病人约到家中诊疗收费。

  (4)严禁私自到药房换药

  (5)严禁在职职工私开诊所。

  (6)严禁科室和个人私自减免病人的检查费、治疗费和住院等费用。

  凡违犯上述条款之一者,罚款100—200元,并取消当月奖金。

  (7)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办私事、带孩子、打麻将、打扑克等。违者罚款50—100元

  (8)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乱窜科室、私自外出、空岗、脱岗或带酒意上岗。违者一次罚款50元。空岗、脱岗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9)不服从院领导安排,或布置的任务不能很好地完成,处以10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10)全院职工应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

  (11)全院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违者每次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财、物管理办法

  1、财务科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为医院当好家理好财。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凡因个人责任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2、财务科主持药房、收款室的日对账和药库的每季度盘点工作。一日不对账者罚责任人50元,出现亏损部分由个人负责。

  3、药库、药房库存的药品和物资,要日清月结,每季度底清查盘点一次。要做到盘点认真细致,报表真实准确,出现亏损由药房、药库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提倡勤俭节约,凡发现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扣罚当事人20元。

  5、收费室不得出现漏收少收费现象,违者除扣除责任人漏收的金额外,给予50—100元的罚款。

  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各科室要充分重视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无痰渍、无烟蒂。物品摆放有序,表面无污迹杂物,办公用品、医疗器械常擦洗。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扣罚科室50元。

  (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1、规范医疗行为,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踌事,合理检查、科学用药,严禁出具假处方、虚假病历及诊断证明,做到处方医嘱、病房存根一致。执行阶梯用药原则,合理应用抗菌素,严禁开处方。

  2、对因医务人员失职或技术过失所发生的一般医疗差错、纠纷。但未给病人造成痛苦的,扣罚当事人100—200元。

  3、对因医务人员失职或技术过失所发生的严重差错、纠纷,给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扣罚当事人200—300元。

  4、凡发生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金原则上按医院、当事人7:3比例分担。对触犯法律的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5、严格执行医嘱制度,发现差错医嘱一次扣罚50元。

  6、凡本院能开展的诊疗项目,禁止介绍到外院治疗,违者一次罚款300元。

  7、药房、药库药品必须在失效前六个月报告院长,以便及时调整,凡由责任心不强,造成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等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另扣当事人200—500元。

  8、发错药(品种、剂型、剂量)划错价,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50元,如已服用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加重处罚。

  9、放射、特检、化验等承包科室,出现差错,给医院造成不良后果及影响医院形象者,根据情节轻重扣罚当事人100—300元。

  护理质量管理办法

  1、认真执行查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凡发生差错者扣当事人50元,严重差错者扣100元。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或未执行者,每发现一次扣20元;进行无菌技术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违者每次每项扣罚10元。

  3、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让病人及其陪床人员换吊瓶、拔针头等。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加重处罚。

  4、工作期间要举止方,仪表端庄,不穿高跟鞋、拖鞋,不浓妆艳抹,不披长发,不带耳环、戒指。不再病区内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5、治疗室要保持清洁、整齐,各种消毒液及无菌物品要定时更换、消毒,并有记录。各种物品放置有序,严禁摆放私人用品及与治疗无关的物品。违者罚款10元。

  2、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

  (1)严禁本院职工在院内私自销售药品、器械

  (2)严禁本院职工私收治疗费、检查费。

  (3)严禁将病人约到家中诊疗收费。

  (4)严禁私自到药房换药

  (5)严禁在职职工私开诊所。

  (6)严禁科室和个人私自减免病人的检查费、治疗费和住院等费用。

  凡违犯上述条款之一者,罚款100—200元,并取消当月奖金。

  (7)工作时间严禁干私活、办私事、带孩子、打麻将、打扑克等。违者罚款50—100元

  (8)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乱窜科室、私自外出、空岗、脱岗或带酒意上岗。违者一次罚款50元。空岗、脱岗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9)不服从院领导安排,或布置的任务不能很好地完成,处以10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10)全院职工应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无故不参加者罚款50元。

  (11)全院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违者每次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财、物管理办法

  1、财务科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为医院当好家理好财。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凡因个人责任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2、财务科主持药房、收款室的日对账和药库的每季度盘点工作。一日不对账者罚责任人50元,出现亏损部分由个人负责。

  3、药库、药房库存的药品和物资,要日清月结,每季度底清查盘点一次。要做到盘点认真细致,报表真实准确,出现亏损由药房、药库负责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提倡勤俭节约,凡发现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扣罚当事人20元。

  5、收费室不得出现漏收少收费现象,违者除扣除责任人漏收的金额外,给予50—100元的罚款。

  卫生管理考核办法

  各科室要充分重视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无痰渍、无烟蒂。物品摆放有序,表面无污迹杂物,办公用品、医疗器械常擦洗。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扣罚科室50元。

  (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1、规范医疗行为,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踌事,合理检查、科学用药,严禁出具假处方、虚假病历及诊断证明,做到处方医嘱、病房存根一致。执行阶梯用药原则,合理应用抗菌素,严禁开处方。

  2、对因医务人员失职或技术过失所发生的'一般医疗差错、纠纷。但未给病人造成痛苦的,扣罚当事人100—200元。

  3、对因医务人员失职或技术过失所发生的严重差错、纠纷,给病人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扣罚当事人200—300元。

  4、凡发生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金原则上按医院、当事人7:3比例分担。对触犯法律的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5、严格执行医嘱制度,发现差错医嘱一次扣罚50元。

  6、凡本院能开展的诊疗项目,禁止介绍到外院治疗,违者一次罚款300元。

  7、药房、药库药品必须在失效前六个月报告院长,以便及时调整,凡由责任心不强,造成药品过期、失效、发霉、变质等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另扣当事人200—500元。

  8、发错药(品种、剂型、剂量)划错价,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50元,如已服用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加重处罚。

  9、放射、特检、化验等承包科室,出现差错,给医院造成不良后果及影响医院形象者,根据情节轻重扣罚当事人100—300元。

  护理质量管理办法

  1、认真执行查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凡发生差错者扣当事人50元,严重差错者扣100元。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或未执行者,每发现一次扣20元;进行无菌技术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违者每次每项扣罚10元。

  3、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让病人及其陪床人员换吊瓶、拔针头等。违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加重处罚。

  4、工作期间要举止方,仪表端庄,不穿高跟鞋、拖鞋,不浓妆艳抹,不披长发,不带耳环、戒指。不再病区内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5、治疗室要保持清洁、整齐,各种消毒液及无菌物品要定时更换、消毒,并有记录。各种物品放置有序,严禁摆放私人用品及与治疗无关的物品。违者罚款10元。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9

  为整顿和加强企业劳动管理,促进职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利于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自觉遵守八小时工作制,不迟到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坚守岗位,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二)职工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计算,超过半小时算旷工。职工无故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三)职工因故请假,必须按照各类假的规定办理手续,请假期满应按期报到上班,如需延长期限申请续假,未经同意任意超假,按旷工处理。凡请事假在三天内的(含三天),由部门领导批准;三天以上至五天的(含五天)事假,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五天以上的事假,必须由经理批准。

  (四)职工上班吵架,打架,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生产工作正常秩序,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理。

  (五)违反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企业损失,工伤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理和追究经济责任。

  (六)凡是连续性工作的职工,要做到交接班人员都到场,不允许交接班时上一班或一下班无人。下一当班人未到,交班人不能走,否则按擅离工作岗位论处。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一年内无各类安全隐患的事故发生,工作成绩突出,公司按有关规定给予车站表彰奖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车站给员工给予以下奖励;

  1、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2、在事故救援中,使顾客和员工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

  3、提出合理化建议堵塞安全管理中的'漏洞。

  4、年底评出的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二、站场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20—100元。

  1、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撤离职守;

  2、未按要求认真填写安全管理各类登记表;

  3、涂改或伪造安全工作记录;

  4、安全管理各种资料混乱不全,未建档;

  5、利用工作之便替经营者报班或违章违规说情。

  三、虽未造成后果,但存在安全隐患,给予责任人下岗处理。

  1、车辆未安全例检而给予报班营运;

  2、为履行安全检查职责,使“三品”上车;

  3、售超员票;

  4、车辆出站未认真检查,清点实际载客人数,使超员车辆出站。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适应集团公司全国性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建筑设计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五条 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 因公需要轮班工作的岗位,其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报备本部门下月排班表。

  第七条 写字楼上班的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打卡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

  第八条 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地点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九条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十条 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写字楼上班员工须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

  第十一条 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全部当月全部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三个工作日的薪资额,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连续旷工十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十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队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时打卡,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备案,同时予以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否则将视同旷工。

  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如班车晚点,需在专线车司机处做好登记,统一由客运公司出具证明。但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打卡,因班车晚点造成员工迟到的,不列入迟到处罚范围。

  第十三条 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各工作点进行考勤的特殊岗位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个月到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后方可多点考勤。

  第三章 请假、出差规定

  第十四条 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请假或出差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副职、助理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正职及以上须经集团总裁审批;

  2、请假或出差超过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中层干部及总裁助理须经集团总裁审批;副总裁及以上须经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十五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旅游假等。

  1、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请假时原则上需交验三个月内《结婚证》。

  4、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5、丧假: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期。

  6、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7、旅游假:公司正式员工原则上每年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四天(含周六、日)。

  8、年休假: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年假(含法定节假日),员工的探亲假及年休假统一安排在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

  第十六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出差手续的办理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备案。

  第四章 假期、加班、调休规定

  第十八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如下: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国际劳动节一天

  4、国庆节三天

  5、清明节一天

  6、端午节一天

  7、中秋节一天

  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公司发文为准。

  第十九条 加班规定

  1、公司因组织大型活动需安排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的,以集团公司下发文件为准,并按政府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2、财务部门等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日加班的,须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报备。

  3、在法定节日加班后申请调休的,原则上准予当月完成,调休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五章 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因公学习培训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一天以内的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两天(含两天)以上的须再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2、培训期间全勤、考试合格且上岗满一个月的新入职员工,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第六章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1、集团系统之间的人事变动,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岗者,由新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岗者,由原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

  2、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人力资源中心不予以统计考勤。

  3、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岗手续的员工,需在规定到岗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最长延期至五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

  4、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而待岗培训者,待岗培训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考勤员职责如下: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考勤员并及时报备。

  2、部门考勤员具体负责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

  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考勤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过三日的须书面上报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该部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4、考勤员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一天中午12:00前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将本部门本周的出勤异常情况、经审核批准的外出登记表、请假单、出差单及签到表等考勤资料。

  第二十四条 各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须将隶属集团直线管理人员的当月考勤统计表经当地公司领导审批后,于每月最后一日中午12:00前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相关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职责

  1、考勤专员负责于每月2日上午9:00前将经审批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交财务总部。

  2、考勤专员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考勤资料,原始考勤资料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中心是员工劳动纪律的职能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集团公司各中心、部、室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级、降职处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连带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文件各条款中所提备案一词指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报备。

  第二十八条 在OA办公系统未正式上线前,所有考勤资料的`报送以纸质为主,同时可以按集团公司要求在OA办公系统上按规定办理流程。OA办公系统考勤管理的正式使用以公司发文为准。

  第二十九条 如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月度奖金的评定。

  第三十条 员工每次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须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确认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应公司领导审批;在员工假期结束后,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公司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中心办理手续,由财务中心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

  第三十一条 指纹考勤机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的人员编制及需求进行统一规划。

  第三十二条 材料设备公司、各地区地产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考勤管理须遵照本文件精神自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现就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管理

  各科室负责人必须根据医院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本科室的考勤工作,做到公开考勤,严格管理。必须根据医院各项规定,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做好考勤记录和管理,不得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相应处罚。

  各科室考勤负责人必须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表及下月科室人员排班表,送至办公室。并在每月五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表及有关缺勤、迟到、早退等情况报送医院办公室汇总存查,并作为工资、津贴、绩效等发放的依据。若逾期不报,将影响到所在科室工资、津贴及绩效的发放。

  二、劳动纪律

  凡本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必须正点上下班,着装整齐,挂牌上岗,不得迟到(正常工作时间无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不早退(正常工作时间无故离岗者视为早退)、不旷工(工作人员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不脱岗、串岗,对待病人应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耐心周到、

  热情服务、尊重病人,做到爱岗敬业、优质服务。工作期间,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利用网络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和玩网络游戏;严禁占用科室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严禁上班时间干私活;严禁班前或上班时间饮酒;严禁出现“生、冷、硬、顶、推”等现象;严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严禁不按规定程序请(休)假。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经医院研究决定后,严格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影响工作或引发纠纷、差错、事故的,除医院处罚和承担所有责任外,并酌情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降聘、待聘或解聘等处理。

  三、督查

  医院实行院、科两级劳动纪律责任制,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的劳动纪律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者,医院将从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本着重在教育的原则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较轻者,由医院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严重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为有效落实该项工作,医院成立由院领导担任组长的劳动纪律督查小组,实行行政值班考勤制度,负责全院劳动纪律的检查工作,每日由行政值班人员进行全院考勤,检查分为上下班准时性、上班期间在岗在位情况及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人员情况核查等形式,其中在岗在位抽查还查看工作人员衣帽端正、胸牌佩戴及是否从事非岗位工作等情况。并做好督查情况记录,其结果做为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处罚

  1、全院职工要自觉遵守医院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离岗者每次扣罚50元,6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凡因事、因病不能上下班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报院办备案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上班者,视旷工处理。每月旷工半天,扣罚300块;旷工一天扣600块;每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3天以上的,停发当月全部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一年内出现3次无故旷工者,给予待聘处理。

  3、未经科室负责人批准,私自离岗或脱岗一次扣50元,私自调班、顶班者,一次给予双方各罚20元。

  4、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不得离岗、脱岗、不准大声喧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有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

  5、工作期间因事外出者,必须向科主任请假,并应告知去向及联系方式,擅自离开者每次罚款50元。

  6、凡在医院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因故缺席医院各种会议者,需向院办提出书面请假,并由院领导签字同意。无故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和各类学习者一次罚款100元。

  8、凡院务、党员违反规定予以加倍处罚。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群众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公司安全、有序进行生产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车间(工段)、班组四级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人事部、安全环保监督部协助办公室做好公司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对本部门的科室(车间、工段)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车间(工段)对班组、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十条班组长要做到每天班前讲纪律、班中查纪律、班后总结纪律,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每月不少于4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十一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七、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八、不聚众赌博;

  九、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十、不起哄滋事;

  十一、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二、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出现。

  第十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资财,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受贿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三条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四条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五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降(职)级,辞退,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3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肃劳动纪律,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证教学计划、教学目标的.贯彻实施,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早晨上班每位教师必须签到,坚决杜绝代签现象,如发现有代签现象,二人都视为迟到。考勤负责管理人员为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校领导班子每周都要不定期进行监督巡查出缺勤情况。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扣5元,以此类推。(特殊情况除外)

  2、教师有病、有事要在早7点之前请好假,如遇特殊情况第二天还要请假,仍然要告知教导处,以方便教导处安排工作。教师请假2天以内、包括短假和教导处冯主任请,中层以上和尹校长请。教师请病假3天以上需持区级医院诊断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事假。病假、事假上班后要向批假人打招呼销假。事假每天扣15元及当天课时费,病假每天扣12元及当日课时费。病事假半天及以上扣除当月满勤奖。其他婚假、丧假、产假等都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准离校,如有离校按旷职处理。临时有事必须请假(短假每次5元),必须按时归校并销假。扣费按累计时间计算。

  4、严格执行课表安排,不经教导处同意,不准随意串课,更不准停课,做到专课专用(不许并课)。对无故旷课缺席一节扣10元。

  5、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室吃饭、吃零食、大声喧哗、不许干私活、不许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等,不做其它影响同事备课、批改作业、学习的事情。做好办公室卫生,自觉维护办公室整洁。无事情况下教师不得随意乱串办公室。驾车上班的教师不准随意将车开进校园,如出现刮碰学生事件,责任自负,不许在上班时间冲洗车辆。

  6、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备课、学习、会议或其它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或笔记。

  7、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对教师工作的各项基本要求。工作中不准马虎随意,不准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值周的领导、教师要遵守到校时间(早7:00),佩戴标志,认真完成值周任务。开会不迟到、不早退、不讲话、不干私事。学校如有开展活动个人必须服从集体要求。

  8、每逢周一,全体教职员工准时参加升旗仪式。升旗时,脱帽立正,行注目礼,做到严肃认真。其他活动不得占用升旗仪式时间,间操时间班主任老师必须及时到各自的班级中去,督促班级学生做好操。同时科任教师按指定位置站好,师生都做到快、静、齐。

  9、不准私自代收代办任何业务(如订复习材料、课外书籍、联系补课、保险业务等),不索要、不收受学生家长馈赠的礼品。主动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

  10、课前准备好教学用品,上课铃声响后,马上进入教室,稳定课堂教学秩序。上课时间不允许接打手机,或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不许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4

  公司人事劳资处关于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公司驾驶员“五大禁令”和“禁酒令”,切实提高每个单位、每名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促进公司整体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现就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劳动纪律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严肃措施,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确保各单位员工遵章守纪率达到100%。

  二、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各单位要以班组(科室、经营点)为单位建立员工考勤表,对每位员工每天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记录并及时上报各单位。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出勤工作的员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将书面假条妥善保管。

  三、严格执行岗位劳动纪律。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交接班制度,严禁上班迟到、早退,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睡岗、脱岗、窜岗、上网玩游戏,严禁带小孩上班、找人代班、值班会客或未经批准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

  四、认真开展遵章守纪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员工手册》和本单位有关劳动纪律的规定,定期开展执行劳动纪律自查活动。要将员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纳入单位管理范围,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管理规定,加强遵章守纪管理工作。

  五、抽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公司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单位执行劳动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地检查或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除进行严肃的通报批评外,还将按规定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5

  1.0目的

  为规范对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0管理部门及职责

  3.1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3.2各部门负责人须协助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4.0管理内容及规定

  4.1出勤管理规定

  4.1.1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4.1.2出勤纪律

  (1)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卡。未按规定佩戴工卡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若工卡残旧、破损、污染,凭旧工卡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换领,工卡遗失补办每次扣款30元。

  (2)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亲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连班的岗位,其他员工必须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钟打卡。未按规定次数打卡,按未出勤处理。

  (3)员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打卡时,须及时将考勤卡交权限责任人签字说明。一般员工交部门负责人签卡,经理助理级以上交分管领导签卡,未打卡也未及时补签者,按未出勤处理。

  (4)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违反者第一次给予双方扣发当月工资50元,第二次下浮工资一级的处分,第三次辞退处理。

  (5)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到人事培训部补办,补办必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失卡期间在岗的.证明。

  (6)严禁在考勤卡上乱涂乱划,对打卡不规范,描写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7)员工必须按规定顺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齐。未按规定插放者或自带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9)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10)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1)员工请假期间考勤参照4.2条款有关规定处理。

  4.1.3相关规定

  (1)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2)员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训部每月26日统一发放,并根据考勤卡、请假单、人员变动等情况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次月三日前报财务一分部核发工资。

  (3)公司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保安员满勤天数界定为当月实际天数减去当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数,保洁员、绿化员、后勤人员满勤天数。

  (4)公司所有需轮班的部门,如工程维修部、经营部、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将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于当月二十五日前报人事培训部备案,作为考勤检查的依据。排班情况若有变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人事培训部。

  (5)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4.2请休假管理规定

  4.2.1请假程序

  (1)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附表1),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于员工考勤卡。

  (3)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凡未按规定到人事培训部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假期间因事不能按时上班,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并由部门负责人及时知会人事培训部。续假结束后须于24小时内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2.2请假审批权限

  (1)公司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员及后勤人员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2)除上述人员的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主管(包括工程师)以上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部门经理助理以上干部请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5)任何人员请带薪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2.3事假

  (1)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3)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X请假天数。

  (4)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4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天内免附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除外。

  (3)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可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请假证明及手续不齐全者,按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与事假相同。

  4.2.5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请,婚假结束后,必须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结婚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二十天。

  4.2.6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带薪丧假三天。

  (2)员工请三天以上的丧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十天。

  4.2.7探亲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探亲假十天。

  (2)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计发全额工资。

  (3)员工休探亲假,遇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再顺延假期。探亲假不得与其他假期连休。

  4.2.8法定假

  (1)员工依法可享受的国家有薪法定假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劳动节三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三天(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2)员工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三倍计发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天数的补休,补休后公司不再计发加班工资;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月休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规定执行。

  4.2.9产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0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1公假

  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如,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或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活动,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发给全额工资。

  4.2.12员工请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报往返路费,遇节假日不再顺延另计。

  5.0考核办法

  5.1综合劳动纪律依据员工出勤率、请假天数累计、违纪处罚次数实施考核。

  5.2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不定期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员工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附表2),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5.3各部门发现本部门员工违纪行为,由部门负责人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呈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

  5.4员工违纪行为经查属实,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处罚或视情节轻重辞退处理。

  5.5对每月累计违纪超过三次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违纪性质降级甚至除名。

  5.6经审批后的《员工违纪处罚单》由人事培训部留存。人事培训部每月末统计汇总当月受处罚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3日前报财务一分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罚。

  5.7员工劳动纪律考核记录作为员工加薪、调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6.0附则

  6.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6.2本办法由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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