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24 07:00:17 制度 我要投稿

评审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评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评审管理制度

评审管理制度1

  一、 目的:

  为准确理解客户要求,对每份合同和订单进行评审,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满足客户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营销中心所属各销售部和销售管理部所有产品的合同和订单的评审。 三、职责

  1、营销管理部:负责组织合同和订单的评审。 2、各销售部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填写。

  3、营销中心总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审核和一般合同评审的审批。 4、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评审记录和合同保存,并跟进合同评审后的执行。 5、总经理:负责重大合同和特殊合同评审的审批。

  6、各相关部门:负责参与合同评审,并对合同中涉及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四、定义

  合同评审是指:接到客户订单以后,为了确认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订单,对生产能力和物料进行确认,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避免因生产过程中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而影响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的一项活动。 五、合同评审的相关规定及流程 1、合同评审的分类:

  A、口头订单或电话通知订单。B、一般合同:有书面合同、传真。

  C、特殊合同: 指根据客户的要求,产品需进行更改或需设计、开发的新产品。 D、重大合同:指承包线合同或单次外卖金额在50万以上的销售合同。

  2、合同评审的时机:在客户意向达成后或草案签订之后,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 3、合同评审的内容:

  3.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及质量要求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是否已明确。

  3.2、数量、交货日期、价格、交付方式、结算方式、争端处理应有明确的文字说明并已理解 3.3、对合同附件,如客户的特殊要求、有关标准、生产条件、技术能力能否满足合同要求进行评审。 3.4、对客户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应进行评审,并满足其要求。 3.5、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6、必须满足客的户所有要求,同时对任何与客户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要求得到解决。 4、合同评审的方法:

  4.1、口头订单或电话订单的评审:

  口头合同或电话订单由销售部业务员直接填写《客户订货电话记录》,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质量及交货期要求,交各销售部经理签字,作为合同评审的依据。 4.2、一般合同的评审:

  对于一般国内客户,由各销售部经理与生产部经理(或生产厂长)直接进行合同评审,主要评审产

  品的生产能力、检验标准、交货日期等是否能够满足客户要求。在确保能够满足顾客要求的前提下,将评审结果记录在《销售合同评审表》里,评审通过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确认签署意见后即可生效。

  4.3、特殊合同及重大合同的评审:

  4.3.1、国外及国内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评审须由各销售部经理组织计划、采购、工程中心、财务等

  相关部门负责人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评审,对顾客的特殊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进行讨论,商定措施,合同评审同意后,由参加会议人员在评审表上签字,并由销售部组织人员填写《销售合同评审记录》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顾客的期望。

  4.3.2、如销售部业务员遇到属新产品或老产品需改变结构、性能等时,先由工程中心参与和客户商谈

  技术协议等,然后按4.3.1条款进行合同评审。

  4.4、 合同评审通过后,由各销售部经理直接将合同的所有要求和参数,以《业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

  到销售管理部合同管理员,由合同管理员通过K3系统,以《销售订单》的形式一份下达给生产计划、采购部、财务部、质检部等相关部门。 5、合同变更、修改:

  5.1、当顾客在合同签订后又提出变更或修改的要求,可与顾客签订《合同补充的协议》;如变更量大,

  可重新签订合同。

  5.2、合同不管是补充还是重签,均应重新进行合同评审,评审审批后由营销管理部及时将变更后的要

  求传递到有关职能部门。

  5.3、如因特殊情况延误交货期,由各销售部经理负责将情况与顾客沟通、协商,请求谅解,并告之变

  更后的发货时间。 6、合同评审流程图:

  六、相关记录表格

  1、《客户订货电话记录》——————详见后附表格 2、《销售合同评审表》——————详见后附表格

  3、《业务通知单》——————源自《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4、《合同补充的协议》——————详见后附表格

  5、《销售订单》——————源自《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广东新劲刚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审 批/日期: 企管部

  客户订货电话记录

  销售合同评审表

  业务通知单

  NO.:

  接单日期: 年月日 客户:联系人及电话:

评审管理制度2

  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评审制度

  1目的

  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评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能持续满足顾客的需求和组织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充分满足公司质量管理的需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

  2范围

  适用于最高管理者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综合评审活动。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主持管理评审。

  3.2管理者代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以及管理评审后的跟踪检查和报告。

  3.3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落实管理评审会务。

  3.4相关部门负责准备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资料,负责有效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要求。

  4程序

  4.1管理评审流程

  4.2管理评审的时机

  4.2.1常规管理评审每年一次,间隔时间为12个月,一般安排在年末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同步进行。

  4.2.2出现如下情况,应适时追加管理评审。

  a)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时;

  b)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顾客有重大的抱怨和投诉时;

  c)市场需求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d)组织机构设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e)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时。

  4.3管理评审计划

  4.3.1在管理评审计划实施日三周前,总经理发布管理评审指令,提出管理评审内容和要求。

  4.3.2管理者代表根据总经理的管理评审指令,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

  a)'管理评审计划'应明确:评审时间、评审内容和评审所需资料准备的要求。

  b)'管理评审计划'应于管理评审计划实施日的二周前编制完毕。

  4.3.3'管理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4.4管理评审的输入资料

  a)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实施及其与质量管理持续适宜性的评价;

  b)质量管理体系现状及其持续改进的建议;

  c)顾客满意度测评结果;

  d)顾客的抱怨及其影响的综合评价;

  e)房地产开发的过程控制的适宜性、有效性和符合性的评价;

  f)工程产品质量、销售服务的现状与顾客期望的符合性评价;

  g)质量管理体系内、外部审核及其整改有效性的评价;

  h)资源配置与质量管理体系需求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评价;

  i)重大的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的实施和验证情况;

  j)体系文件评审意见及其修订的需求;

  k)上次管理评审持续改进有效性评价。

  4.5管理评审的实施

  4.5.1在计划评审日二周前,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向各部门发放'管理评审计划',同时下达资料准备的要求。总经理办公室应于正式评审日前三天做好管理评审的组织准备工作。

  4.5.2管理评审以会议形式进行。

  4.5.3管理评审会议的参加对象:总经理和最高领导层、管理者代表以及各部门负责人。

  4.5.4管理评审会议由总经理主持,与会者应根据标准的要求,结合公司质量管理的要求,针对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作出客观的、科学的评价,并形成管理评审决议。管理评审决议应包含以下方面的要求:

  a)工程产品、销售服务的质量改进要求;

  b)房地产开发的过程控制改进要求;

  c)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要求;

  d)持续改进对资源配置的要求。

  4.5.5总经理办公室秘书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4.6管理评审的后续管理

  4.6.1管理者代表应在管理评审会议后三天内根据管理评审决议,编写'管理评审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后下发。

  4.6.2对于管理评审中确定需改进的要求,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填制'对策表',附录于'管理评审报告'发放到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应按会议决议的要求实施整改。

  4.6.3管理者代表负责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作好验证记录,并向总经理提交整改情况的综合报告。

  4.6.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整理管理评审的所有资料并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适时归档。并作为下一次管理评审的输入资料。

  4.6.5因管理评审活动涉及到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更改,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dh/qp-4.2.3

  6相关记录

  6.1管理评审计划qr/zb-21

  6.2管理评审报告qr/zb-22

  6.3对策表qr/zb-40

评审管理制度3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

  3、 职责

  安全环保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起草后交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环保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部门。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安全环保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环保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环保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 培训

  6.1、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6.2、 安全环保部应定期组织各个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6.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 考核

  7.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安全环保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7.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的结果报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8、 周期

  8.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每年应进行一次。

评审管理制度4

  1.0目的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0引用文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0职责

  4.1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每一年一次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定期评审和修订。

  4.2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定期评审和修订结果进行审批。

  4.3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每一年一次对安全操作规程的定期评审和修订及发布工作。

  4.4总经理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定期评审和修订结果进行审批。

  4.5各部门、班组负责制定本部门、班组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

  5.0制度内容

  5.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评审与修订

  5.1.1安全主任每一年组织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5.1.2将修订稿发放到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形成最终意见稿,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5.1.3新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颁发实施后,及时换版并受控,各相关部门、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

  5.1.4对已由新版本代替,或不需使用的文件、资料做好相应登记后进行销毁。

  5.2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与修订

  5.2.1安全主任每一年一次组织人员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5.2.2将修订稿发放到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形成最终意见稿,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5.2.3新版安全操作规程颁发实施后,及时换版并受控,各相关部门、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

  5.2.4对已由新版本代替,或不需使用的文件、资料做好相应登记后进行销毁。

  5.3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应及时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5.3.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相关安全标准规范或其他要求;

  5.3.2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5.3.3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发生改变;

  5.3.4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5.3.5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1)安保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2)安保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审批稿经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5.5规章制度的评审与修订

  5.5.1评审

  (1)评审的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②公司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③公司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④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

  ⑤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⑥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⑦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⑧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⑨其他相关事项。

  (2)评审组织

  规章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3)评审内容:

  ①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②与公司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③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④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评审输出

  ①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②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5.6修订

  5.6.1修订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发生重大变化;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生制度性因素时;

  8)其它相关事项;

  5.6.2修订组织

  规章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5.6.3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5.6.4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规章制度评审结果。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6.5修订后的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任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6.6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6.0记录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记录

评审管理制度5

  1、由厂长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

  2、管理评审每年至少一次,一般在内部审核评价结束后进行。

  3、安全科负责对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制定管理评审计划、编写相应的会议记录及管理评审报告。

  4、安全科负责协调各采区及有关部门为管理评审提供所需的资料及管理评审纠正措施的跟踪和验证工作。

  5、各采区和相关部门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的资料,负责落实对评审后提出的问题实施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

  6、通过评审找出需要改进的`方面,以确保标准化系统的持续适宜性。

  7、管理评审具体工作执行《管理评审程序》,安全科做好管理评审工作有关记录。

评审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1安全劳资监察处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安全劳资监察处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4.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5.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评审输出

  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5.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修订依据:

  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评审管理制度7

  1 目的

  为了不断完善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绩效水平,保持安全标准化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的绩效考核、管理评审。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绩效考核和管理评审计划,并负责组织进行绩效考核,汇总管理评审意见及对改进措施进行跟踪验收。

  相关部门:管理部,负责配合安全环保部完成管理评审工作,并及时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各部门、车间;准备与本部门有关的绩效考核资料,并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的要求制订实施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4 内容与要求

  4.1 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

  4.1.1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为副组长、各有关安全管理人员为组员的绩效考核小组,对公司各部门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4.1.2 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遇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决定可追加进行绩效考核。特殊情况是指:

  企业组织机构、资源配置、产品范围发生较大变化时;

  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由于安全、环境问题引起顾客投诉时。

  4.1.3 安全环保部编制具体的绩效考核计划,于每年年底进行本年度的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负责编制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汇报安全标准化的运行情况。年度绩效考核计划由总经理审批,内容包括:绩效考核目的、范围、时间、参加人员和内容安排等。

  绩效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考核各单位安全标准化活动的符合性,包括是否符合: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目标、运行标准、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等。

  考核各单位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

  调查、分析和记录各部门安全管理的失败案例,包括:事故案例、未遂事件案例、职业危害案例、财产损失案例等。

  根据安全标准化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4.1.4 绩效考核的实施

  安全环保部提前一周将绩效考核计划下发至有关部门,各部门负责准备有关考核资料,管理部做好绩效考核记录。

  4.1.4.1 通过绩效考核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绩效考核报告,内容包括:

  1)本年度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总体评价结论;

  2)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适宜性评价结论;

  3)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措施。

  4.1.4.2 绩效考核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至有关部门,并作为安全环保部开展管理评审的.重要输入材料。

  4.1.4.3 安全环保部负责保存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的有关记录。

  4.1.5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改进措施的实施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责任部门制订改进措施计划,责任部门负责实施,管理部进行跟踪验证并总结措施的完成情况。

  4.2 管理评审的组织实施

  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并提前一周下发至各车间、部门。

  4.2.1 管理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的输入一般应包括

  (1)绩效考核结果,行业安全考核、绩效的结果;

  (2)方针目标实现情况;

  (3)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4)相关方的反馈、与其沟通、协商的结果等;

  (5)对符合法律法规情况的评价;

  (6)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包括方针和目标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7)过程运行控制及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及环境因素、职业卫生控制情况;

  (8)上次管理评审提出问题的改进措施实施及有效性;

  (9)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效果;

  (10)资源的配置、需求和管理情况;

  (11)体系策划变更情况;

  (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符合性或适宜性;

  (13)其它应进行评审的情况及改进建议。

  4.2.2 管理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输出形式是评审报告、纠正预防和/或改进措施,一般应包括

  (1)方针目标、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措施;

  (2)满足顾客、员工、相关方要求的改进;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

  (4)组织机构的调整及资源配置等。

  4.2.3管理评审的有关结果应传达、通报到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员工,以便能采取适当措施,落实评审报告要求。

  4.2.4 管理评审可与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评审一起组织进行。

  5 相关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绩效考核计划》

  《绩效考核检查表》

  《管理评审计划》

  《管理评审报告》

评审管理制度8

  1 目的

  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

  3 职责

  3.1 总经理批准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主持管理评审活动。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编制相应的管理评审计划和报告,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并加以协调、评价。

  3.3各相关部门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资料,并负责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相关的纠正、预防措施。

  4 工作程序

  4.1管理评审计划

  4.1.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可结合内审后的结果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安排。

  4.1.2管理者代表于每次管理评审前一个月编制《管理评审计划》,报总经理审批。评审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a)评审时间;

  b)评审目的;

  c)评审内容;

  d)参加评审部门(人员);

  4.1.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评审内容可增加管理评审频次。

  a)公司组织机构、服务范围、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b)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用户关于质量有严重投诉或投诉连续发生时;

  c)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有变化时;

  d)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e)即将进行第二、三方审核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时;

  f)质量审核中发现严重不合格时。

  4.2管理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当前的业绩和改进的机会:

  a)审核结果,包括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

  b)业主和住户的反馈,包括满意程度的测量结果及与业主和住户沟通的结果等;

  c)过程的业绩和服务的符合性,包括过程、服务测量和监控的结果;

  d)改进、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包括对内部审核和日常发现的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其有效性的监控结果;

  e)以往管理评审跟踪措施的实施及有效性;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各种变化,包括内外环境的变化,如法律法规的变化等。

  f)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4.3评审准备

  4.3.1预定评审前十天,管理者代表向总经理汇报现阶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并提交本次评审计划,由总经理审批。

  4.3.2管理者代表根据评审输入的要求,组织各部门收集管理评审的资料,编制《管理评审输入资料》,交由总经理确认。

  4.3.3管理者代表将评审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评审输入内容以《管理评审通知单》的形式发给参加评审的人员。

  4.4 管理评审会议

  a)总经理主持评审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对评审输入做出评价,对于存在或潜在的'不合格项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b)总经理对所涉及的评审内容作出结论(包括进一步调查、验证等)。

  4.5管理评审输出

  4.5.1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以下方面有关的措施:

  a)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改进,包括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结构、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评价;

  b)与业主和住户要求有关的服务的改进,对现有服务符合要求的评价,包括是否需要进行服务、过程审核等与评审内容相关的要求;

  c)资源需求等。

  4.5.2 会议结束后,由管理者代表根据管理评审输出的要求进行总结,编写《管理评审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并发至相关部门并监控执行。本次管理评审的输出可以作为下次管理评审的输入。

  4.6改进、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和验证

  管理者代表根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对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4.7 如果评审结果引起文件更改,应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8 管理评审产生的相关的质量记录应由总经理按《记录控制程序》保管,包括管理评审计划、评审前各部门准备的评审资料及管理评审报告等。

  5 相关文件

  5.1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5.2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 《文件控制程序》

  5.4 《记录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qr-003-01 <管理评审计划>

  qr-003-02 <管理评审通知>

  qr-003-03 <管理评审报告>

  qr-ty-o1 <会议记录>

评审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根据国家财政部、监察部印发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则库[20xx]119号)及辽宁省财政厅印发的《辽宁省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管理办法》(沈财采字[20xxl2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与政府采购有关讦审与咨询工作的人员。

  评审专家从事和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活动评审,以及相关咨询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分级考核;资源共享,随机抽取,管用分离”的管理使用办法。评审专家通过政府采购专家库进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专家库建设与专家集中考核,为各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及区、县采购部门提供专家资源平台。各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及区、县采购部门负责专家的具体使用与日常考核。

  第四条评审专家资格由财政部门实行“开放式”管理,采取公开征集、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财政部门应对本地区专家资源整合,采购机构可以按照本细则规定,对自身管理的专家进行初审,并作为评审专家候选人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讦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专家执业行为。

  第二章评审专家入库规程

  第六条申请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取得评审专家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六)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对达不到第六条第二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第八条凡符合本细则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均可向财政部门、采购人、严购机构自我推荐,也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本行业其他专家推荐。自我推荐或推荐时应填写《*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报财政部门:

  (一)个人文化及专业简历:

  (二)文化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四)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五)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评荐意见。

  第九条财政部门收到申请入库材料后,经办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入库材料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而后登记入库。

  第十条凡经财政部门审核登记入库的专家,即获得评审专家资格。财政部门应颁发《*市政府采购评申专家聘书》。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当对所聘评审专家的资格每两年检验复审一次,符合评审专家考核条件的可以继续聘用。评审专家考核见本细则第四章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

  第十二条对在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违规行为、不再胜任评审工作、检验复审不合格的,或者本人提出不再担任评审专家申请的,财政部门可以随时办理有关解除资格聘用手续。评审专家违规处罚见本细则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二)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讦申权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四)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条第四款内容);

  (三)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四)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规程

  第十五条*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含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所需评审专家,都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

  第十六条评审专家抽取采用网上远端抽取方式。需要抽取评审专家的单位,直接登陆*政府尹购网“评审专家库”专栏进行专家抽取工作。具体抽取流程如下:

  (一)登陆到*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库栏。

  (二)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评审专家抽取系统。

  (三)录入采购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形式、采购方式、采购单位、项目预算、项目品目、项目包数。

  (四)输入包号(包号不能重复编制)。

  (五)确认每一包的评审专家抽取条件,包括采购品目和评审专家人数。经济类专家、技术类专家以及法律类专家不能少于评审委员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可以全为技术类专冢。其中: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人+经济类+法律类+技术类≥5人(单数)。

  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人+经济类+法律类+技术类》3人(单数)。

  预算300万(含300万)以上采购项目:采购人+经济类+法律类+技术类≥7人(单数)。

  (六)按包抽取评审专家,系统随机生成所需专家数量三倍候选人。

  (七)自动语音通知系统按随机抽取专家顺序自动通知评审专家。

  (八)自动语音通知系统确定评审专家后,打印最终专家名单,抽取人员与监管人员分别签字存档。

  第十七条评审专家必须在开标或竞争性谈判、询价前两个小时内抽取。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在抽取软件中设定屏蔽程序,限制评审专家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原则上不超过三次。

  第十九条个别技术复杂、专业性极强采购项目,专家库不能抽取,经财政部门同意后,使用单位可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评审专家。采购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当将参加该项目评审活动的专家名单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将合格的专家录入专家库。

  第二十条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评审专家使用单位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第五章评审专家考核规程

  第二十一条评审专家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两种形式。日常考核由使用单位(采购机构、采购人、区县采购机构)负责,日常考核根据采购工作需要随机进行。集中考核由财政部门负责,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二条每次评审活动后,评审专家使用单位对评审专家公正性.专业水平、现场表现、迟到、早退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并将结果报财政部门,对在评审活动表观极差评审专家财政部门及时除名。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否认真参加评审活动,履行职责;

  (二)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是否能够继续满足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要求;

  (三)是否熟悉和掌握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参加必要的政府采购培训;

  (四)是否能够在评审过程中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五)是否能够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

  (六)有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七)使用单位认为应当考核的其他内容。

  附:《*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日常考核表》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应成立考核委员会在日常考核基础上每半年对评审专家进行一次集中考评,考核结果分为“胜任”、“基本胜任”和“不胜任”。具体标准如下:

  (一)胜任: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能够满足评审需要,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有关培训活动,独立、公正地提出个人的评审意见,主动地提出回避申请,自觉地遵纪守法。

  (二)基本胜任: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基本满足评审需要,基本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个人提出的评审意见能够负责,遵守相关规定。

  (三)不胜任: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不能满足评审需要,不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个人提出的评审意见不负责,有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现象。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根据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结果,经集体讨论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对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一)故意并且严重损害采购人、供应商等正当权益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私下接触或收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的财物或者好处的;

  (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审情况及其他信息,给采购结果带来实质影响的;

  (四)评审专家之间私下达成一致意见,违背公正、公开原则,影响和干预讦标结果的;

  (五)以政府采购名义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形象活动的;

  (六)弄虚作假骗取评审专家资格的;

  (七)评审意见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的;

  (八)集中考核不胜任的。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根据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结果,经集体讨论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对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或记录。

  (一)被选定为某项目并且已接受邀请的评审项目专家,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评审,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

  (二)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三)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

  (四)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五)在评标工作中,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现象的;

  (六)末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

  (七)违反职业道德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但对评审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

  (八)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标情况及其他信息的;

  (九)不能按规定回答或拒绝回答米购当事人询问的;

  (十)在不知情情况下,评审意见违反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不胜任评审工作需要或本人提出不再担任评审专家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办理有关解除评审专家资格聘用手续,收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

  第二十七条评审专家在一年内被两次通报批评或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一年以上评审资格;累计三次以上者将不得再从事评审工作。

  第二十八条通报批评、不良记录和取消资格等对评审专家的处理结果,可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

  第二十九条各级监察机关要对属于行政监察对象的评审专家的个人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涉及有关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由于评审专家个人的违规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评审专家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在抽取评审专家工作中,违反操作要求予以指定或进行暗箱操作的,或故意对外泄露被抽取评审专家有关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其上级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评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评审会议的工作效率,规范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和议事程序及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评审会议,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对重要计划、规划、方案、合同、制度等专题材料,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或审定的会议。评审会议为不定期会议,通常以一案一会为原则。

  第三条评审会议承办部门负责会议方案的制订和报批、会议通知的拟定、会议资料的整理及分发、会议记录的整理、会议纪要的撰写和报批以及会议审定事项的落实。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通知和资料的发放,会议纪要的核稿、发放和归档。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会议类别与范围

  第六条 评审会议分为项目工程前期类、工程管理类、营销策划类、行政管理类及其他类。

  第七条 项目工程前期类评审会议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策划书、规划方案、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环境设计方案、综合管线(道路)设计方案、智能化设计方案等。

  第八条 工程管理类评审会议内容包括:标书拟定方案、施工方案、桩基施工方案、施工图、重大设备造型、外装饰方案(试样)、“四新”技术应用及推广方案等。

  第九条 营销策划类评审会议内容包括:户型设计方案、广告策划方案、销售方案、项目标识系统方案、定位协议、预售协议、销售合同、定价(调价)方案、前期物管协议等。

  第十条 行政管理类评审会议内容包括:企业发展规划方案、各类重要合同(协议)、各类规章制度(规程)、重要会议(活动)方案等。

  第十一条 上述各类未涉及,但需要进行评审的其他各类方案。

  第三章 会议准备与召开

  第十二条 召开评审会议前,应由承办部门制定评审会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二)会议主持人;

  (三)会议评审内容及议程;

  (四)会议参加部门(人员)及拟邀请的专家和来宾;

  (五)评审资料目录;

  (六)会务安排。

  第十三条 承办部门应将会议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原则上应于会议前3天将方案和会议评审资料送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须提前 2 天将会议通知及评审资料印发给与会人员。

  第十四条 承办部门要提前做好会议场所的安排与布置,准备好演示板、书写笔、投影设备、签到册等相关会议用品。

  第十五条 与会人员必须进行签到。承办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 会议发言和评审程序应按会议通知的'议程进行,特殊情况可由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明确。会议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持人明确会议要求和目的;

  (二)承办部门负责人详细汇报评审材料的基本内容,提出需要研讨解决的中 心议题等;

  (三)与会人员对评审材料提出建议、意见及理由;

  (四)承办部门应详细解答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

  (五)主持人应对将要形成会议纪要的内容进行复述,对未能形成一致意见的议事内容提出复议要求,达成基本统一后作会议总结,并形成决议。

  第十七条 会议对评审材料应充分讨论,力求取得一致,当有较大意见分歧,且暂时不能统一时,则由承办部门会后对材料作进一步深化和修改,提交下一次评审会议重新讨论。

  第十八条凡是需要保密的评审资料,会议结束后由承办部门负责收回。

  第四章 会议纪要及实施

  第十九条 承办部门负责安排人员整理会议记录和撰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力求全面、客观、准确。由综合管理部核稿,并送与会人员会签后,报公司领导审定和签发。

  第二十条 会议签到册、会议记录(或录音带)及会议纪要按《文书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归档。

  第二十一条 承办部门及相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要求,切实做好各项落实工作。

  第二十二条因评审疏漏而使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导致不良后果的,会议主持人及评审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或传播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评审管理制度11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3.1安环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环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至少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评审年3月为评审期限);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b)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c)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d)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e)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f)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g)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h)其他相关事项;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至少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评审管理制度12

  一、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规定。

  1、建立标准化系统评审制度。

  2、标准化系统评审,每年进行一次。

  3、企业安环部标准化评审的小组具体操作。

  二、标准化系统评审

  1、评审过程文件化。

  2、评审应建立健全在其实反映企业安全管理状态的'有效信息之上,要全面收集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过程中的工艺、过程、人机功效、环境和管理信息即应输入监测与检测记录,前期评审跟踪结果、变化、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及有效性、事故统计分析、员工和相关方抱怨,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覆盖范围充分性,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资源保障情况,现场人员职责的便是性等,在此基础上进行标准化系统评审。

  3、编制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明确提出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事项。

  三、根据评审结果制定行动计划。

  四、评审结果应及时与责任人,员工及相关方进行沟通,布置行动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评审小组应对行动执行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督、检查,对行动结果进行复评,以确保行动结果的有效性。

  五、企业安环部应保存管。

评审管理制度13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本公司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

  3 职责

  安全环保部及其相关人员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的相关事项。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起草后交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环保部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部门。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安全环保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环保部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环保部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 培训

  6.1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5.2 安全环保部应定期组织各个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5.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7 评审

  7.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7.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7.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8 考核

  8.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安全环保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绩效测量的结果报安全第一责任人认可。

  9 周期

  9.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每年应进行一次。

评审管理制度14

  为规范产品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签约及履行的质量,根据公司总经理层要求,现就合同的签订及评审程序规定如下:

  一、合同的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1.所有的产品销售、采购物资均需订立合同,并通过合同评审,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用户需要追加特求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评审。如没有进行评审而造成的损失,对销售、生产部门的直接当事者按损失比例的20 %进行扣罚,以此类推。

  3.销售合同洽谈过程中,应明确技术、质量要求(可另签订协议);如没有标注清楚技术、质量要求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4.用户如提出指定外购件,必须在合同中标注名称及技术要求,并明确其产品质量标准。

  5.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特求项目,所有资料均以书面形式下发涉及部门和车间。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口头形式通知部门、车间。

  二、合同评审要求

  1.所有合同必须按公司颁发的合同评审管理程序执行。

  2.合同评审前,应准备下列文件资料:产品技术协议、用户特殊要求档案、用户选装清单、用户指定件的质量承诺等,以供合同评审讨论。

  三、合同评审的组织

  1.合同评审由职能部门牵头组织进行会议评审,分管领导主持会议,生产(供应)、技术、质量、财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评审,财务部门作好评审记录。2.参加合同评审会议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对需评审的合同进行认真审定。经过评定,各方无异议通过评审的,由参加人员当场在合同评审表上签字认可, 分管领导签注同意的意见后,交由总经理签字方可加盖公司的公章生效。3.在评审过程中,参评人员对条款有异议时,必须由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负责答疑;当评审过程中,评审意见出现重大分歧时,由财务部门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或最终裁决。

  四、评审部门、人员及责任参加评审的部门:

  公司分管副总、销售、生产(供应)、技术质管部、财务价格部的负责人及业务人员。

  销售部(生产部供应口):应及时送审需签约的合同,原则上所有合同应在实际履行前评审完毕。特殊情况的合同在事后立即组织补评审。

  采购部:应审定合同内容需要及时采购的原材料是否满足生产部门的生产需求进行审定。

  生产部:按照产品技术工艺要求、对产品的.产出(供应)日期交货能力予以审核、确定;

  技术质管部:对合同技术要求、技术标准予以审核、确定;对合同的质量条款、供货单位的资质、验收标准、售后服务以及质量保证期限予以审核、确定; 财务价格部:负责对合同结算方式、付款期限、各类零部件价格及相关费用测定予以审核、确定。

  五、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资料的保存

  1.对已签约的每一份合同原件,即双方均已加盖公章的生效合同(包括技术协议、质量协议、价格协议、用户书面承诺资料、赊欠协议、划帐协议以及用户对合同数量、交货期、价格、特求等方面要求变更的通知等所有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必须由财务部保管,其他部门均以复印件保存。 ⑴销售、采购合同:合同盖章生效前,由业务员个人妥善保管;合同盖章生效后、出具开票单据前,业务人员应将合同原件分别交销售部、生产部(供应)及财务部专人保管,销售部、生产部(供 应)、以及 财 务 部 必 须 建 立合同文 本的 台帐,做 好 相 应的记录。财务部必须依法对照合同严格审核,并有专职人员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⑵价格协议、划帐协议、赊欠协议等应将原件交财务价格部保管,并督促执行。 ⑶因所需资料不能按规定归档的,相关业务员按扣罚50元/次处理。如因资料遗失致使公司受到经济损失的,将按损失金额的50%进行扣罚当事人。

  3.各部门应根据各自需管理的资料,落实好具体保管人员,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其保管资料的完整,以使提供查阅。

  合 同 审 批 会 签 表 编号:

评审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审批评审计划,负责主持评审活动,审批评审结果,签发评审意见。

  3.2 副总经理负责每年组织1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

  3.3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全部,负责组织编制评审报告,提供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c资料;负责执行过程不符合项的检查、纠正措施和验证;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 内容

  4.1评审策划

  4.1.1例行评审计划

  例行评审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每年公司大修期间进行。由安全部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评审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4.1.1.1 评审时间,4.1.1.2 参加评审的部门及人员;

  4.1.1.3 评审内容。

  4.1.2临时评审计划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安全部在总经理指示下,编制临时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内容如(1)规定。

  4.1.2.1 组织机构、产品结构、资源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

  4.1.2.2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变化;

  4.1.2.3 发生重大质量或环境或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4.2评审过程

  由安全部组织相关人员(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安全员、技术员、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3修订

  总经理审批评审报告,作出评审批示,要求各单位做好修订工作。安全部根据评审报告制订文件修改通知单下发,各单位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并报安环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修订程序如下:

  4.3.1修订的时机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4.3.1.1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4.3.1.2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4.3.1.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3.1.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4.3.1.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4.3.1.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4.3.1.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4.3.1.8 其他相关事项。

  4.3.2文件修订的形式

  4.3.2.1 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内容),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直接在文件上修改),并进行修改记录;

  4.3.2.2 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进行修改记录;

  4.3.2.3 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3.3修订文件的受控或有效

  4.3.3.1 修订文件可以受控或不受控,但文件必须有效;

  4.3.3.2 修订文件的有效要求:

  a.对于手改修订,对修改条款进行修改前后说明,发放修改通知单(文件);

  b.对于换页修订,发放换页(增页),发放修改通知单(文件);

  c.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

  d.无论文件修订的形式不同,修改文件必须具有以下标识: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发布日期、施行日期等标识;

  e.无论文件修订的形式不同,必须建立文件发放清单。

  4.4公司安全部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5公司总经办应及时将新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版本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同时废止旧版本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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