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报告制度

时间:2025-03-15 06:57:03 制度 我要投稿

(实用)零报告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零报告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零报告制度15篇

零报告制度1

  1、晨检:每天来园晨检时请家长如实告知保健老师或本班教师幼儿健康情况,各班教师要在室外认真进行自身和对幼儿体温检测筛查记录工作。各班教师上午8:30以前电话联系因病缺课未来园幼儿的身体情况并认真填写记录。

  2、午检:各班老师要在幼儿午睡前认真对幼儿进行体温检测筛查并做好记录。

  3、各班教师在上午8:30对因病缺课幼儿进行电话回访访,并于中午12:30前将回访情况、幼儿体温检测情况、各班全日观察情况及时上报保健医,然后幼儿园汇总当天情况如实上报教育局。

  4、由防控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幼儿园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具体落实情况,并按规定程序上报信息。

  5、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随时抽查各班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记录并纠正违规操作行为。

  6、甲型H1N1流感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各班如发现疑似病人,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由园长上报疾控中心和教育局。

  7、各班教师每天中午12:30,将有关因病(发热、咳嗽、咽痛、头痛)未来园幼儿的名单上报保健医,并做好全日观察工作。

  8、由保健医每天下午13:30点上报教育局。

零报告制度2

  为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严防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校安全工作零报告制度:

  1. 学校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关系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一小时之内电话报告中心校和教育局。

  2. 学校发生重大事故要采取有利措施,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并随

  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事故处理结束后,2日内书面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 凡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4. 凡是正常教学时间,每天报告学校学生安全情况,没有事故保平安。

  5. 不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加大隐患检查和整改力度,积极预防了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零报告制度3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我校留守儿童突发重大事故的危害,保证广大留守儿童的生命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我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速,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严格实行学校留守儿童安全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学校校长周俊,相关责任人为学校工作分管或负责人员、当事人。相关责任人确认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在核实情况后立即报教管中心、教育局、乡人民政府、,并同时报相关的卫生、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或单位。

  发生重大事件时,要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畅通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缓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留守儿童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留守儿童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教育局。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留守儿童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得迟延。

  4、留守儿童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留守儿童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留守儿童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7、结对帮扶教师在平时的家访、关爱帮扶活动中,时时注意观察、排查留守儿童学生的生活、居住、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若自己现场能都解决的,当场解决;若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学校应及时作出处理。

零报告制度4

  当发生传染病流行和暴发时,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教研组长为各教研组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每天上午7:30—8:00,中午12:4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教研组长负责对本组教师进行晨检、午检。

  三、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校医张春红,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晨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要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及各教研组组长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报医务室张春红。

  六、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张春红要将晨、午检情况汇总,如发现一个班级一周内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或同一学校发生1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需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4643331)和区教育局(84368420)。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实行零报告制度:晨检、午检报告结束后,校医张春红及时将全校情况汇总,筛查,每天1:30之前向区教育局和区疾控报告学生发热信息,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零报告制度5

  1、晨检:每天来园晨检时请家长如实告知保健老师或本班教师幼儿健康情况,各班教师、保健医认真进行自身和对幼儿体温检测筛查记录工作。各班教师上午8:30以前电话联系因病缺课未来园幼儿的身体情况并认真填写记录。

  2、午检:保健医在幼儿午睡前认真对幼儿进行体温检测筛查并做好记录。

  3、晚检:保健医在幼儿午睡后认真对幼儿进行体温检测筛查并做好记录。

  4、各班教师在上午8:30对因病缺课幼儿进行电话回访访,并于中午12:30前将回访情况、幼儿体温检测情况、各班全日观察情况及时上报保健医,然后幼儿园汇总当天情况如实上报园长。

  5、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随时抽查各班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记录并纠正违规操作行为。

  6、各班教师每天中午12:30,将有关因病(发热、咳嗽、咽痛、头痛)未来园幼儿的名单上报保健医,并做好全日观察工作。

  7、由保健医每天下午13:30点上报园长。

零报告制度6

  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及信息工作,保证上下联络畅通,反应迅速,及时处置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防止发生事故后瞒报或不报现象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实行学校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

  一、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和紧急重大情况及安全事故零报告责任制。安全事故零报告工作落实到具体人。

  二、,每月月底将本单位安全事故情况报学区办公室,由于迟报、漏报、瞒报、而影响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情况、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要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每月上报安全事故零报告统计表,要将发生各类事故情况做简要说明(包括事故种类、发生时间、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

  兰家堡小学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1、学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专人专项检查,每学期至少检查四次。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及时维修。

  2、每月对学校水、电安全进行检查,对老化的电线马上重装更换,检查好电教器材,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定期检查班级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安全须知》、《中小学安全工作管理细则》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让每位学生都知道。

  4、根据不同季节对学生安全进行检查,一切游览活动经审批,有安全措施,就近徒步,不骑车、不乘坐车的情况才可外出活动。学校严禁学生外出游泳,以家长信形式通知家长看好夏季学生午休、游泳注意事项。

  5、检查内容包括:教学场所是否存安全隐患;各种教学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问题;电教设备、试验仪器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各班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学校周边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6、安全检查情况要有详细记录,每月及时汇总结果。

  7、对安全教育周(月)针对主题制定活动计划进行专门检查。

零报告制度7

  1、接听电话、电台;查看传真。

  2、及时了解、查询相关资料。

  如当天的降雨、流域水情、水库蓄水、各地灾情、卫星云图、天气预报等情况。

  3、接收、整理信息。

  对上级或下级报来的所有信息,都要做好登记、整理、分类,以方便查找。(国家防办要求要撰写简报)

  4、及时向领导报告情况。

  当天的零报告都要在规定时间按时向领导报告,发生紧急情况(险情、灾情)都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或带班领导报告。

  5、做好事件记录(写值班日志)。

  凡接到下面或上面电话(电台)报告事情(要求、通知),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并把时间(时、分)、内容、事情发生地、原因、危险程度、来电人员姓名、单位、职业、职务等记录清楚。

  但不得对记录事件进行修改,可以作补充记录。

  6、联系有关单位。

  为了及时了解、通报、沟通情况,要按照要求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熟悉有关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7、做好值班保密。

  值班人员接到的信息,都是最新的,是第一时间报上来的,有很大的不准确性。因此,值班人员不得把接到的信息,未经领导许可,随意向与值班无关人员透露。同时,还要保管好记录本,不得给与值班无关人员翻阅。

  8、做好值班室环境卫生。

  要确保值班场地干净、文件整齐、设备清洁。

  9、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学习。

  值班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值班工作,因此,要求值班人员都要加强有关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值班、应对紧急事件和协调的能力。

  10、懂操作值班所有设备。

  对值班室所配置的设备,都要了解,并熟练操作。

  11、管好值班室所有设备、用品。

  保证值班室所配备的设备、用品不减少、不损坏。

  12、不在值班室接待外来人员。

  值班室是一个比较重要、敏感性比较强地方,为了确保信息安全和不影响值班工作,禁止在值班室会客。

  13、不接受媒介采访。

  按照管理权限,值班人员的'职责,就是保证值班室的正常运转,没有权力对外发布任何信息,因此,禁止值班人员向媒体介绍任何情况。

  14、熟悉相关业务情况。

  值班人员都要熟悉防汛、防台风、抗旱的各项工作情况,特别是要懂具体的业务内容、规程、要求和值班紧急事件的处置程序。

  15、执行每天零报告制度。

  16、做好交接班。

  要把当班时间发生的事件、没有办完的事件明确交代下一班的人员继续办理。

  17、阻止与值班无关人员进值班室。

  18、办理领导交代的事项。

零报告制度8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学校突发重大事故的危害,保证广大师生生命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速,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严格实行学校重大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学校校长,相关责任人为学校工作分管或负责人员。相关责任人确认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在核实情况后立即报教育局安全科,并同时报相关的卫生、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或单位。村小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中心小学。

  发生重大事件时,要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畅通制度。

  对不报、瞒报、漏报、缓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了解有与安全有关信息的,第一现场的责任人或知情人要及时将情况报告给该学生的班主任、学校值班领导,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学校在了解情况后,按照安全信息报送程序将安全信息报教育局安全科。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疫情,还要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生安全事故的,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主动协助解决,不迟延。

  4、发生安全事故,为了保证学校稳定,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可以将情况向全体学生通报。

  5、班主任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班主任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零报告制度9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主任要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设立安全信息员,负责上报校园安全稳定信息工作,实行24小时随时保持通讯的畅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信息反应能力,坚持早发现、早报告,加强对第一线信息的核实、收集和上报,提高情况信息的`报送效率和质量。

  二、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不报现象。凡是累计2次以上不报告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实施零报告制度,即无意外事件发生,也必须每日报告。同时,要主动与属地公安部门联系,加强配合,严防校园事件发生。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要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及各教研组组长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

  四、安全稳定信息零报告主要采取电话报告方式,敏感问题和重大问题实行电话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各班主任除了每天按要求实行常规报告外,如遇有群体性事件、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等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立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处理工作。

  幼儿园“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5、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零报告制度10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6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六、其他书面报告制度。只要是安全因素造成的:

  ①、住院治疗要上报。

  ②、一次3人就诊要上报。

  ③、学校被盗1000元以上要上报。

  ④、火灾500元以上要上报。

  ⑤、学生非正常死亡要上报。

  ⑥、小学六年级毕业后,未到初中报名前发生的溺水死亡要上报。

零报告制度11

  当发生传染病流行和暴发时,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教研组长为各教研组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2、每天上午7:30—8:00,中午12:4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教研组长负责对本组教师进行晨检、午检。

  3、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校医,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上报,等待救护车。

  4、晨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5、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要做到每天追踪。 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及各教研组组长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报医务室。

  6、实行疫情快报制度。要将晨、午检情况汇总,如发现一个班级一周内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或同一学校发生1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需立即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实行零报告制度:晨检、午检报告结束后,校医及时将全校情况汇总,筛查,每天1:30之前向区教育局和区疾控报告学生发热信息,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按照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零报告制度12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实行突发事件信息“零报告”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xx]3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处置工作,省局决定实行突发事件信息“零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和标准

  (一)信息报告种类

  1、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事故灾难。

  2、火灾、水灾、汛情、地质灾害等灾害。

  3、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传染病疫情、危险化学品丢失等事件。

  4、粮食市场和价格异常波动、经济安全和信息安全事件等社会经济类事件。

  5、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群体性赴省进京上访问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和事件等。

  (二)信息报告标准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 Ⅲ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分级标准参见《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

  (三)信息报告内容

  信息内容必须做到客观真实、要素齐备、简明扼要、表述准确、文字精炼、格式规范。报告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24小时内发生的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突发事件和预警等信息的`汇总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损失情况、对事件原因的初步判断、危害程度和范围、发展变化趋势、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报送格式见附件1。

  如当日未发生符合报告标准的突发事件和其他重大事项时,进行“零报告”。报送格式见附件2。

零报告制度13

  为进一步搞好安全信息工作,保证上下联络畅通,反应迅速,及时处置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防止发生事故后瞒报或不报现象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实行学校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

  一、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和紧急重大情况及安全事故零报告责任制。安全事故零报告工作由王勇负责。

  二、每周(特殊时期每天)将本单位安全事故情况报学校办公室,由于迟报、漏报、瞒报、而影响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情况、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要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每月上报安全事故零报告统计表给中心学校,要将发生各类事故情况做简要说明(包括事故种类、发生时间、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

零报告制度14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事件,保证医院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制度。

  一、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是指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对医疗安全有明显危害的事件,包括:

  (一)可能引起患者人身损害或者死亡的事件。

  (二)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四)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五)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无形损失的事件。

  二、在日常医疗工作中,需报告的医疗安全警讯事件,具体如下:

  (一)出现医疗意外。

  (二)家属对医疗过程提出异议或有纠纷倾向。

  (三)本院因术后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四)手术或有创操作中异物留置体内。

  (五)手术、放疗、石膏固定等有区域高度局限治疗时部位错误。

  (六)正常分娩母婴意外伤害事件。

  (七)越级、超权限开展有创诊断和治疗。

  (八)主要疾病误诊、漏诊三天以上。

  (九)对主要疾病诊断、治疗有明显影响的延误事件。

  (十)主诊医师擅自改变集体或科主任查房制订的诊疗计划或手术方式。

  (十一)血型不合的输血、溶血反应、输入污染或过期血液。

  (十二)出现中、重度药物不良反应、输液或输血反应。

  (十三)留置输液导管致局部严重感染或败血症。

  (十四)各项治疗检查时可能引起患者脏器功能中重度损害或死亡的并发症。

  (十五)各种操作失误或意外致病人器官、组织计划外损伤事件。

  (十六)违反各种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致院内感染、中毒等危害身体健康事件。

  (十七)超常规药物剂量应用致不良反应事件。

  (十八)药物错发、误服、误注。

  (十九)重要检查标本丢失。

  (二十)血型检验错误。

  (二十一)检查、检验报告单姓名、性别、部位、结论错误。

  (二十二)病人身份识别错误。

  (二十三)住院患者医院内摔伤、坠床或非正常死亡。

  (二十四)收治“三无”病人。

  (二十五)外院转入的疑难、危重病人。

  (二十六)医务人员明显推诿病人的检查、治疗事件。

  三、当事科室在发现医疗安全警讯事件后,均应及时向主管职能部门报告事件发生情况。重要、紧急事件或已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报告分管院长。各科室科主任为责任人。报告科室、接报告部门均应在《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报告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四、对可能或已造成不良后果的`重大、紧急事件,主管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当事科室积极处理,同时报告分管院长。

  五、对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的一般事件,主管职能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在48小时内(节假日顺延)组织调查并协助当事科室积极处理,同时报告分管院长。

  六、奖罚

  (一)发生医疗安全警讯事件未报告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科室或个人,根据《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二)及时报告医疗安全警讯事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事态发生,或减轻不良后果者,根据《综合目标管理办法》予以奖励。

  (三)对于已经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及时报告者按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予相应就轻处罚。

  (四)发现医疗安全警讯事件后,及时查证根本原因,整改措施积极、有效,且在全院范围内有推广价值的,予适当奖励。

  此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零报告制度15

  为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严防各类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校安全工作零报告制度:

  1、 学校发生重事故以及关系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一小时之内电话报告中心校和教育局。

  2、 学校发生重事故要采取有利措施,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并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事故处理结束后,2日内书面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 凡事故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4、 凡是正常教学时间,每天报告学校学生安全情况,没有事故保平安。

  5、 不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加隐患检查和整改力度,积极预防了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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