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
电脑教室安全制度
一、不得随意移动,拆卸电教设备。
二、严禁触摸带电插座。
三、严禁非法删除或随意移动系统文件,确保系统安全。
四、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计算机。
五、未经允许,严禁非法使用未经查毒的软盘和光盘,防止系统受病毒侵害。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安全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时时有安全意识,确保安全。
二、实验完毕,及时洗涤器皿,把器材,药品归放原处,按规定处理好废液、废物,做好清洁卫生,并切断电源和电路。
三、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
四、学生应准时进实验室,按编组就位。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任何器材、药品。
五、熟知教学仪器等性能,及时处理好一些突发事件。
仪器室安全制度
一、增强安全意识,加强防范措施。
二、针对各类药品的性质、特点,并根据不同的`性质、危险特性分类隔离存放和保管。
三、设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
四、针对仪器的不同结构、性能、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震、防爆、防蛀、防腐等安全工作。
图书室安全制度
一、安全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时时有安全意识。
二、不玩火、不吸烟、不允许携带易燃易爆物入图书室
三、认真做好图书室安全防护工作。
四、按手续办好图书出借、归还,防止破损、遗失。
五、在潮湿的天气,适时放干燥剂,防止图书受潮、腐烂、蛀虫。
体育室安全制度
一、体育器材要上架摆放,合理分类。
二、搬出室外使用时,应注意安全,搬入室内时应摆放在原来的位置。
三、体育室门窗要牢固,并注意上锁。
四、学期初应进行财产清点,期末进行清查,有破损的要及时替换。
食堂安全制度
一、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二、注意防火安全。
三、注意防腐、防潮。
四、注意食堂财产安全,防止财产丢失。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2
(一)职工活动场所是指厂会议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乒乓球室、台球室等其它具有开展活动功能的.场所。
(二)职工活动场所必须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三)职工活动场所使用时,必须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堵塞和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
(四)职工活动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室内清洁干净。
(五)职工活动场所所有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或电源。
(六)职工活动场所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每天下班或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七)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健康及生命安全,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生产作业场所是指公司的cng门站、加气站以及各工程施工现场等生产作业场所的总称。
第三条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场站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柘城丽华燃气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
第一节人员管理要求
第五条生产作业场所具有易燃、易爆等高风险作业特性,各场站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第六条定期组织生产作业场所的岗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丰富员工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楚生产作业场所及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具有有效资质的机构进行特种培训、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节设备、场所管理要求
第八条生产作业场所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安全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环保设施的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九条生产作业场所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 289
4、《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16179及《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15630的有关要求。
第十条生产作业场所各种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等的管理应符合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要求,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建立设备管理动态台账。
第十一条岗位操作员工应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生产作业场所的'生产设施、设备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如实向班组长和上级领导报告。
在隐患未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明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重点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生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可靠的避雷设施,生产装置应采用导除静电接地、静电消除器等有效的静电消除措施。
第十三条生产作业场所消防器材应按《消防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配备,放置的地点应取用方便,且不影响正常作业。
不准配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器材。
岗位员工能正确使用和保养,并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生产作业场所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护、检测器具。
防护、检测器具部件应齐全、完整、安全有效,放置地点不影响正常施工作业且取用方便。
第十五条生产装置区的安全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生产区与生活区应有明显的标志,严禁任何车辆驶入生产区。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岗位员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开展识别和评价工作,做好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监控,并制定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生产安全部定期组织开展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不符合项,确定整改方案和相关责任人,并督促落实整改。
第三节作业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生产作业场所实行准入制度,进入生产场所的一切人员应出示相关证件,将手机和随身携带的火种等交由值班室保管,参加安全知识学习,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工艺设备。
第十九条凡在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带气作业、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作业时,由施工单位编写作业方案,经安全质检部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由安全质检部出具相关作业许可证明。
施工单位在作业许可证明的有效期内,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二十条生产作业场所的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整改等重点施工作业项目应编制施工作业计划书,报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施工前公司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教育,并派出安全监督人员对施工作业过程进行现场安全监督。
施工作业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严禁与施工作业无关人员或设备等进入施工区域。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与工程施工承包商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在施工作业中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第三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安全质检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
一、预防火灾注意事项
1.办公场所的电器设备比较多,如电脑、打印机、扫描仪、饮水机、空调器、冰箱、微波炉及各式充电器等等,其插座要使用优质插座,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因办公场所电器多用插座供电,使用时切忌插用电器过多,以免造成插座、插头啮合不良发热失火。
3.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顺手的某些墙体插座,闲置其他墙体插座,造成该插座电线加速老化,甚至因电流过载导致不测;插座、插头损坏要及时更换。
4.不私接乱接电气线路,使用质量可靠的接线板;不在普通线路上使用超过负荷的大功率用电设备。
5.便携式电器一般体积较小,散热性差,容易产生自燃事故,使用时应远离桌面、台布等可燃物体,并随时查看其工作温度。
6.将智能电器的电源管理设成省电模式,不用时自动“休眠”降低功耗避免产生火灾隐患。
7.不要让电器长时间待机,否则容易造成电器损坏或诱发火灾。
8.电暖器、饮水机、空调机等大功率电器,不能长时间不间断使用,间断使用或调到较小功耗使用。
9.电脑显示器和机箱散发热量比较高,应该保持良好的散热通风环境,电脑周围应保持10-20厘米的空间。
10雷雨天要及时关闭电脑等办公用品的'电源。
11.下班勿忘关闭电器开关,要确保办公场所内电气设施电源全部断开。
12.切忌在办公场所燃烧废纸、文件、资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13.切忌乱扔烟头,烟头应放入盛有水的烟灰缸内,不能随手扔在垃圾桶里或地上,以免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14.切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15.切忌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16.切忌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火灾事故应急办法
1.报警程序:
发生火灾时,现场马上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110),报告内容为:“**地方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办事处安委会及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在向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人员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1.组织实施:
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消防车到来之后,要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消防水带等。
无关人员要远离火灾地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2.扑救方法:
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如系电力系统引发的火灾,应当先切断电源,而后组织扑救。切断电源前,不得使用水等导电性物质灭火。
把着火点附近的可燃物搬开,防止火势蔓延。
三.注意事项
火灾事故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在生命和财产之间,首先保全生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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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安全管理制度5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办公人员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场所的安全健康管理。
(三)管理职责
各部室和车间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的安全健康管理。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办公场所工作环境要求:
1.1室内通风良好,照明充足;
1.2在合适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逃生路线标志、禁止吸烟标志、注意防滑和防碰标志等;
1.3保持地板清洁,无杂物、无流液、无突起物或其他不规则处;
1.4室内高处堆放或吊挂的物品应稳固可靠;
1.5办公室装修应使用阻燃、无毒材料;
1.6禁止大声喧哗、打闹,严禁随地吐痰和扔垃圾。
2.人员防护要求:
2.1熟悉自己工作区域中的所有常规及紧急出口,清楚安全消防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2未经相应的学习或培训,不得随便操作任何办公机器和设备;
2.3在电脑显示器前工作,应尽量降低显示器的光亮度,并调整屏幕角度,使其稍低于视平线,视距保持在45cm-60cm,并调整座椅使身体舒适;
2.4在搬运重物时,应注意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必要时请人协助或使用搬运工具;
2.5办公人员在使用某些设备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3.文件柜及办公桌使用要求:
3.1文件柜、办公桌摆放位置合适,做到整齐、美观;
3.2文件柜内物品放置合理,保证重心不偏离,防止因重心偏离导致物品落地或使人员受到伤害;
3.3办公桌面整齐,正确使用抽屉,防止挤手。
4.物品的保管和存放:
4.1办公室的设备和器具摆放位置应合适、整齐,不能妨碍人员走动和堵塞逃生通道;
4.2走道内、楼梯上、楼梯口灭火设备周围应无障碍物、堆放物;
4.3饮料罐、垃圾及其他废物应及时放入垃圾箱内,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
4.4禁止将垃圾、有毒、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放入办公室内。
5.消防设备的管理:
5.1办公室或走道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配备数量、规格由生产运行部根据有关规定配置;
5.2所有移动式消防器材应保存在原规定的位置,由安全管理员指定专人分管,分管人要做到定期检查保养,保证标牌清晰、药剂有效;
6.用电管理要求:
6.1办公室内应安装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
6.2办公室用电总量必须少于室内接线盒(板)的额定容量,接在每一个接线板上的用电设备容量总数要少于线板的额定容量;
6.3办公室内配置的电器,如空调、复印机、微机、碎纸机、饮水机、冰箱等应有专人负责,做到操作准确,人离开后切断电源;
6.4办公室用电设备的.电线、插头、插座应保持完好,无缺口、破损和连接不当的现象;
6.5复印机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
6.6所有用电设备不要放置在潮湿的场所;
6.7安装或修理电气设备时,务必关掉电器电源并拔下插头;
6.8每天离开办公室之前,应断开无关的电气设备电源;
6.9严禁在办公室内用电炉取暖、做饭。
7.吸烟管理要求:
7.1公司办公室、生产车间等场所内不准吸烟。
7.2吸烟者在允许的场所内吸烟时,要将用过的火柴杆、熄灭的烟头放入烟缸内或专门设置的简易盒、桶内,不准随地乱扔或塞放到其它地方,做到人走烟灭。
7.3烟缸和简易盒、桶内禁止放入纸屑和其它易燃物品。
7.4清理烟缸和简易盒、桶时,必须检查是否存有火种,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杆倒入垃圾箱内。
8.其它相关要求:
8.1对与业务无关而进入办公场所的人员,如推销产品、收购废品等,门卫应谢绝入内;
8.2财会室等重要部位,必须安装报警设备,并保持良好状态;
8.3档案室应配备灭火器材、温度计和湿度计,并经常检查和通风。
8.4登楼顶平台天梯口,平时盖板要锁定,作业需要打开时下部爬梯处应悬挂标识;
8.5雨雪天气,在大厅或楼梯口等处,应设立“防滑提示”,提醒相关人员注意;
8.6办公场所范围内的道路地井盖因丢失或损坏等原因,应及时配备或修复,在配备或修复之前,应设立警示标志。
9.检查与监督:
9.1办公场所主管部门,每月应对分管场所进行安全健康检查,并做好记录;
9.2生产运行部每季度应对办公场所的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9.3对员工反映强烈的办公环境问题,如噪声、照明、高低温等问题,需要改善的应及时进行整改。
10.应急演练:
10.1人员集中的办公场所(如机关办公楼),在适当时机应安排应急逃生演习;
10.2应急逃生演习的具体操作按《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和公司《安全危机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执行。
11.私人机动车辆禁止进入厂区,开车上下班时,一律停在大门外面。
(五) 附则
1.本制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6
1、本院公共场所范围包括院内地下室、食堂、门诊部、住院部等。
2、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3、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4、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5、院内禁止玩火、打鸟、攀折花草树木,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员工子女由家长承担)。随时驱逐或扣杀非本院豢养的一切动物。
6、严禁在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打唿哨,扰乱公共秩序。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7
为了预防本会所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会所有效的运行,特制定以下条款:
1、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对本会所遂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规定的`一切措施。
2、消防设计齐全、应急灯齐全,灭火器安全,安全通道畅通。
3、严格检查洗浴人员,对有可疑的人要进行检查盘问,一旦有事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4、洗浴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本会所。
5、定期对工作人员加强消防培训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消防工作,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场所,系指供广大教职工、学生、家属集中学习、生活、娱乐的下列场所:
1、室内体育馆、会议室等;
2、教学大楼、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以及30人以上的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
3、校内教职工、学生食堂、公共餐厅等;
4、其它可供教工、学生、进行集中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所管辖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要设立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的工作直接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第四条:公共场所主管部门与其他单位、部门发生借用关系时,必须明确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职责,由使用者负主要责任,主管部门负连带责任。
第五条:负责对公共场所进行建设及装修的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报学校及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学校及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六条:公共场所内部装修不得改变原有消防设施的位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的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消防安全通道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向外开,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2、公共场所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确保消防安全通道出口畅通无阻,严禁上锁、堵塞;
3、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灯;
4、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证的人员负责安装和定期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负荷、不得擅自改装。
第九条:在公共场所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其它危险物品;
2、使用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内部设备检修、施工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3、公共场所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4、严禁个人将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带入公共场所。
第十条:各公共场所主管部门,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等),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总务处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职责,具体工作由分管责任人负责。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条款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9
实验室、实训场所是学生技能训练的场所,进行现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课堂,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实训场所、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任务
1.依据学校的规划和上级的有关要求,负责实训室、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根据实训大纲和实施教学计划的规定,编写相应的实训、实验指导书和考核大纲;编制教学计划并承担相应的实训、实验教学任务。
3.积极创造条件,承担校内、外的培训任务。
二、管理与建设
1.全校的所有实训场所、实验室均在学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管理。
2.实训场所、实验室的建设和改造必须以学校的建设规划为依据,在各部的协同配合下,由学校指定部门组织实施。
3.实训场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应按《职业技术学校设备、仪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4.要在保卫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做好实训场所、实验室的安全、防火、保密工作。
实训室、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实验室。
对外单位人员进入实训室、实验室,须事先报告学校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5.安全防范和劳动保护设施要齐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
实训后,要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
对易发生危害的物品,要有明显标记,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7.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
对易发生危害的物品,要有明显标记,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8.加强文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改善育人环境,做到净化、美化、规范化。
即:净化,要做到墙面、门窗、桌椅面光洁;
室内无拉圾、无蜘蛛网;
每日小扫,每周大扫;
美化,要做到布置合理,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方便教学;
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气氛,并注意适当美化环境;
规范化,要做到仪器、设备、工具的账物卡三统一;
仪器柜内物品摆放整齐,其名称、规格、数量等标识清楚;
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要上墙公布,常用的专业实验、实训术语也可精要上墙以利于学生实验实训。
三、实训教学
1.实训教学是集中对学生进行专项技能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实训教学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大纲的要求,对学生的某一专项技能进行规范而严格的训练,达到规定的标准。
3.实训教学必须有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并在实训开始将相关实训资料前发到学生手中。
4.实训前,指导教师应制定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实训计划和详细的进程安排。
认真备课,教学要有教案,并在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等方面,作好充分而细致的准备。
5.实训过程中,参加指导的教师应做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
凡迟到、提前下课、无教师指导等,按学校的有关教学违纪或教学事故处理。
6.要根据学生实训成绩评定办法制定相应的成绩评分标准,对实训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的考核。
四、实验课教学
1.实验课教学是配合理论课教学而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实验教学基本任务:对学生切实加强基本实验方法和技能的训练;
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能力和现代实验方法。
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的能力。
3.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教师要经常结合实验,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节约实验用品,逐步培养他们勤俭节约的作风,树立尊重教师的劳动,讲究文明礼貌的高尚品德。
4.实验课的教学组织与具体要求为。
实验任课教师根据各部报送的实验开设要求,在期末制定下学期实验计划,经各教务处批准。
实验课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任课老师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
每项实验均应编有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
编制实验指导书时应注意培养学生设计实验方法和的能力。
无实验指导书不得进行实验;
各实验室根据实验计划、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做好仪器设备、器材、消耗品、工具等一切准备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学生动手操作的机会。
在每个实验开出前,应该进行预做;
按计划开出实验课。
上课时,要认真清查到课人数,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勤。
实验课授课过程包括:实验讲解、示范操作、巡回指导、布置作业等。
教师的指导应简明扼要,讲清重点和实验中的关键问题,让学生多独立思考,独立操作,对学生进行基本实验技能的训练,培养动手能力,尽量让每个学生都能动手;
教师应检查学生的实验记录,指导学生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独立写出实验报告。
教师对学生应严格要求,对实验操作马虎、结果错误或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可责令其重做实验或重写报告;
实验完毕后,及时检查数据并督促学生整理好仪器、设备、工具,教师还应亲自检查是否有丢失、损坏。
注意并做好关好门,切断电源、水源等安全工作;
.实训实验教师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登记实验成绩;
每次实验后,实验教师应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教学日志》,并定期报教务处核查。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为加强对重点危险场所安全管理,杜绝群体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作业区对所辖范围内重点危险场所(区域)的控制和管理。
第三条术语、定义
重点危险场所:指在长期的安全管理实践中,公认属于高风险的场所(区域或设施)。作业时人员众多,发生事故的潜在的危险性较大并较难控制。这些设施或场所一旦管理不善易导致伤亡或多人伤害的事故。主要包括:
1、可能存在爆炸危险的场所。
2、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多人伤害的场所;
3、可能发生大量有毒有害介质产生及泄漏的生产单元、设施或场所。
4、其它可能造成多人伤害的生产单元、设备设施或场所。
第二章重点危险场所的确定
第三条重点危险场所由公司安全环保处提出,会同相关作业区和管理科室评审确定,安全环保处备案,列入该办法《重点危险场所明细表》。
第四条由于重大隐患得到整改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后消除的重点危险场所,分公司要及时申报删减,安全环保处修改制度。
第五条由于工艺改变、新增设备及岗位出现新的重点危险场所,分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安全环保处备案,纳入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章重点危险场所的通用管理要求与标准
第十一条安全环保处应定期组织对重点危险场所受控情况进行安全评价,监督、检查重点危险场所所在作业区对重点危险场所的.管理情况;组织审定公司重点控制的危险场所并更新《重点危险场所明细表》;监督重点危险场所重大隐患按要求整改。各作业区确定本单位其它需重点控制的危险场所单独建立台账,制定作业区对危险场所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生产设备处及时论证危险场所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并组织实施,持续改善危险场所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三条人事企管处组织危险场所作业人员相关资质的培训取证。
第十三条相关专业科室按照“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组织生产、设备、能源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组织设备消缺,按规定组织特种设备、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
第十三条重点危险场所所在作业区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办法的贯彻落实及相关方的安全告知;按照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编制安全责任网络图、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作业标准、设备检修、维护、点检标准、现场处置预案等文件,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对重点危险场所各类准入的外协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条相关方要熟悉重点危险场所的危险源,按照所在作业区的要求,认真落实相关管理制度,服从所在作业区相关人员的协调、管理。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液态金属喷溅危险、有毒有害介质泄漏以及其它可能造成群体伤害危险的区域内,除工艺要求必须多人员作业的外,原则上不得设置其它人员聚集场所,必须设置的,要有可靠的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并按照相关制度补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在有液态金属喷溅的区域加强人员防护设施和保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泄漏危险的区域保证配置相关检测仪器。
第十三条对于危险因素长期存在的场所,要划定正常、异常、紧急状态下的控制范围和现场作业人数限额;危险场所内职务最高者负责现场作业人数的控制。
第十三条重点危险场所工艺技术改变、操作参数的调整、新技术的试验与应用、新材料的使用必须由分公司经理组织安全性评价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重点危险场所必须确保2个以上的安全通道,保持畅通。
第十三条当重点危险场所潜在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应及时报告分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组织人员制定措施和监护运行方案,待危险消除后方可停止运行监护方案。
第十三条每季度由重点危险场所所在作业区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评价形成书面小结,于每季度末月25日报安全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安全管理现状、检修时的安全措施、隐患处理、安全投入、人员变动和教育情况、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存在的缺陷与不足、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等;安全环保处每半年组织人员对重点危险场所进行一次排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备案。
第十三条现场实行定置管理,物品、材料、备件摆放整齐,定置点设置合理并有标示牌,存在燃烧、爆炸危险的场所,应保持防火通道,做到严禁抽烟、无火种、通讯畅通。
第十三条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安全警示标志醒目,安全通道畅通,对相关方的《安全告知》清晰明确,报警装置完好有效;设备设施标识清楚,电气线路布置符合规范、整齐有序,设备卫生符合标准;员工按标准着装,岗位防护设施符合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四章隐患处理
第十三条重点危险场所追求“零隐患”理念,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检查处理隐患。各部门按照优先安排保证重点危险场所安全隐患处理资金。
各级单位安排的安全检查应优先安排重点危险场所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与整改结果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附《重点危险场所明细表》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平顶山规划局新城区分局为贯彻单位《办公场所应急预案》,针对办公场所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单位负责人,负责办公场?所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办公场所的电器设备较多,如电脑、打印机等,其插座要使用优质插座,从源头上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四、使用便携式插座供电时,需注意其最大载荷,切忌插用电器过多,以免造成插座、插头齿合不良、插座过载引发的发热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顺手的某些墙体插座,闲置其他墙体插座,造成该插座电线加速老化,甚至因电流过载导致;插座、插头损坏要及时更换。
六、不私接、乱接电气线路,使用质量可靠的接线板;不在普通线路上使用超过负荷的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便携式电器一般体积较小,散热性差,容易产生自燃事故,使用时应远离桌面、台布等可燃物体,并随时注意其工作温度。
八、将智能电器的电源管理设成省电模式,不用时自动“休眠”降低功耗避免产生火灾隐患。
九、不要让电器长时间待机,否则容易造成电器损坏或诱发火灾。
十、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不能长时间不间断使用,应间断使用或调到较小功耗使用。
十一、电脑显示器和机箱散发热量比较高,应保持良好的`散热通风环境,电脑周围应保持10—20厘米的空间。
十二、雷雨天气要及时关闭电脑等办公用品的电源。
十三、下班必须关闭电器开关,确保办公室内电器设施电源全部断开。
十四、不得在办公室燃烧废纸、文件、资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办公室禁止吸烟,吸烟区不得乱扔烟头,烟头应扔进防火烟灰桶,以免引起火灾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十八、禁止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了施工现场的风险控制,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工程现场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便于运输、施工作业及紧急情况下应急逃生;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性能可靠,按要求保管和摆放;现场设备、工具、材料摆放符合设计和安全要求。
第四条、施工作业坑按要求进行开挖,作业坑周边清理出宽于一米的人行通道,安全通道设置不少于两个,作好通道台阶,方便上下,通道上不得有任何设备,设施和其他物品。作业坑旁平整出设备摆放区和操作区。必要时作业坑采取排水、防滑和防塌方措施,配备必要的通风设施。
第五条、施工场地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流动施工现场设指示牌。
第六条、开工前按照场地布置图在作业带以外规划界定安全停车区,人员进入作业带必须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非作业人员、车辆严禁在作业带内滞留,待命施工车辆停在预定地点。
第七条、施工现场按设计要求设置、配备消防器材,实行“三定”管理,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第八条、各类气瓶现场存放要距离明火10m以上,挪动时不能碰撞。氧气瓶不能和其他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九条、对于于易燃易爆和有毒施工介质,要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计划,预先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第十条、在施工中要根据施工外界条件采取遮阳防晒、防雨措施,随时进行气体浓度的监测。
第十一条、有毒介质作业场所应设置黄色警示线,在明显位置帖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说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措施等内容。
第十二条、密闭空间作业和有毒介质作业应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
第十三条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防护劳保用品,并要求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现场设置专职安全监督和安全员,进行巡回检查。
第十五条、夜间施工场地要设置足够的照明,作业带以内使用的照明灯具要符合防爆要求
第十六条、在靠近道路作业时,要在路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过往安全,天黑要设置信号灯、配备值班人员,防止人员或车俩误入作业坑。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3
1、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不宜控制。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且数量多,功率大,如果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局部过载,短路等而引起火灾。有的灯具表面温度很高,如碘钨灯具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若与幕布、背景等可燃物靠近极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由于用电设备多,连接的电器设备、线路也多,大多数影剧院、礼堂等观众厅的闷顶和舞台线路纵横交错,尚若安装不当,使用不当,很容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往往还需要各类明火或热源,如果管理不当会引起火灾。
2、发生火灾蔓延快,扑救困难。公共娱乐场所的歌舞厅、影剧院、礼堂等发生火灾,由于建筑跨度大,有的处于垂直或悬挂状态,空间巨大,空气流通,加之采用大量的可燃物料和可燃设备,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发展速度快,燃烧猛烈,极易造成房屋的倒塌,往往会给扑救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3、人员集中,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人员聚集的公共娱乐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在火灾的发展阶段人员是很难疏散完毕的,即使是小的.火灾事故,也会导致人们惊慌失措、争先逃生、相互拥挤,不能及时疏散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舞厅、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不同于影剧院顾客随意性比较大,有时人员相对集中,密度较大,加上灯光暗淡,一旦起火,人员拥挤,秩序混乱,如果通道不畅,极易造成人员重大伤亡。
4、室内装修、装饰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公共娱乐场所内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如一些影剧院、社堂的屋顶建筑物件是木质物件或钢质结构,舞台结构和木地板是可燃的,加上道具,布景等可燃物最集中;观众厅、天花板和墙面为了满足声学设计音响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增大了发生火灾的机率和危险。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当溺水者所在区域内救生员、游泳池管理员发现情况后,立即发出紧急信号(长哨音)。
二、另一侧救生员立即向120报警,并通知临场指挥后,协助实救或补位。
三、当事救生员立即将溺水者施救上岸,并作肩背至救护室急救,待救护车到时送往医院。
四、临场指挥接警后,立即手持无线话筒,疏导泳客、指挥抢救并同时通知门卫或其它岗位人员接救护车及医务人员到接护室。
五、门卫人员或其他岗位人员,立即同在馆人员赶赴现场,并向领导报告。
六、泳池管理人员作好临场记录。
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第一条主要行政许可
(一)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二)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证明;
(三)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四)特种设备及仪器仪表定期检测合格证;
第二条从业人员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合)格证书。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上岗作业。其它从业人员按规定须经相关培训、持证上岗作业的,必须持证上岗。
(三)新职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前,应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
第三条现场设施设备
(一)企业的总平面布局、厂区内设施设备布局等,应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xx)、《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等标准要求(由于标准修订引起的安全距离不足,能够整改的,整改到位;不能整改的,应制定防范措施,加强管理)。
(二)电气设备、照明等均为粉尘防爆型。
(三)关键设备安装防爆泄压装置。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
(一)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并运行。
(二)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共担制度,对直接责任人、监护人、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安全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四)建立并落实安全工资制度,粉尘岗位安全生产工资不得低于工资总额的30%。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第五条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警戒带、危险信息告知、安全须知、严禁烟火标志牌、消除静电装置、物品保管柜等。
第六条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装红外高清视频探头。
第七条设粉尘浓度声光报警仪,并处于视频监控范围内。
第八条设置机械通风和自动消尘系统。
第九条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现场作业人员。
第十条设置电子巡检系统,同一时段多组巡检时应错时巡检;巡检原则1人,配备便携式粉尘报警仪。
第十一条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关键作业环节应先停产(确因工艺不能停产的,须报镇安监站批准),并确认粉尘浓度在爆炸极限下限以下后,按照以下办法进行。
(一)企业自行编制、组织专家论证作业方案,论证合格后,经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该项工作在视频和录音状态下完成),并报镇街道批准。
(二)关键环节作业前,镇街道和企业指派专人对现场作业条件和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确认签字。对不具备技术条件的企业,必须雇佣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
(三)作业执行人、监护人、作业票签批人的信息进行视频或识别系统采集。
(四)动火作业原则在能产生粉尘爆炸危险装置的车间外进行。确需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动火作业的,按照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教室安装高清晰视频,培训和考核应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培训教材、内容、试卷报镇街道备案。
镇街道在视频监控下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抽查考试。考试70分以下达到10%以上的,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区有关部门在视频监控下对镇街道抽查情况进行抽查考试。考试70分以下达到10%以上的,企业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扣罚镇办保证金。
第十三条视频监控信息必须传输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镇街道、区相关部门信息平台,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天对监控信息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监控,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并存档。
镇街道每天对本辖区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所在企业的监控信息检查不低于5%,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区相关部门每周对镇街道检查过的监控信息抽查14家。
第三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四条企业应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报镇街道、安监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的要点和响应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十六条配备消防器材、便携式粉尘报警仪、急救药品等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演练情况应通过视频监控系统上传至镇街道、区信息平台。
第四章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企业未按规定建立或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共担制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安全工资制度等,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
第十九条企业对关键作业环节未按规定落实的,发现一起,罚款20000元;发现两起以上(含两起),罚款29000元,停产整顿一周。其中,发现一起违反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违章动火作业的,罚款29000元,停产整顿两周;发现两起以上(含两起),罚款29000元,停产整顿一个月。
第二十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9000元。
(一)未按规定对监控信息进行检查;
(二)安全标准化未达标或未运行;
(三)未按规定巡检;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五)未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
(六)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并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一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停产整顿:
(一)相关安全手续不全;
(二)企业的总平面布局、厂区内设施设备布局不符合标准;
(三)从业人员不具备上岗条件;
(四)未按规定配备有关设施设备或未处于适用状态。
第二十二条对企业已处理的违法行为,首次发现的,给予警告;对违法行为未处理或已处理的违法行为发现2次及以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9000元。
第二十三条镇街道未按规定对监控信息进行检查的,每漏查1家(次),扣罚镇街道安全生产保证金1万元;漏查3家(次)以上,责令镇街道向区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第二十四条区相关部门抽查发现镇街道漏查事故隐患或未按规定抽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发现一起,扣罚镇街道安全生产保证金4000元;发现五起及以上,区委、区政府给予书面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第二十五条对镇街道的其他处理,参照《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补充意见》(临政办发〔20xx〕130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比较容易发生爆炸事故的粉尘主要有铝粉、锌粉、硅铁粉、镁粉、铁粉、铝材加工研磨粉、各种塑料粉末、有机合成药品的中间体、小麦粉、糖、木屑、染料、胶木灰、奶粉、茶叶粉末、烟草粉末、煤尘、植物纤维尘等。
粉尘爆炸事故多发生在破碎机、粉磨机、筛分机、干燥机、加料机和贮料仓等部位
第二十七条本长效机制由xx区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长效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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