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制度(汇编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食品安全制度1
一、食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与工作和暂时参与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小学食堂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导和培训方案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导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离举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规矩、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只是、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食堂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只是培训档案将培训时光、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形成更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提升公司在职员工群体素质,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及效率,达成工作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为员工适时提供的大量培训和可持续发展的机会空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四条本办法同时以文本版和电子网络版形式与员工见面,两者具有同等效力,员工可通过电脑查阅公司网站公布的电子文本。
第二章培训内容
第五条公司培训体系包括新员工上岗培训、员工在岗培训和员工自我提高培训。
第六条上岗培训是指员工到岗后至试用期满前的业务培训。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一)部门职能与工作目标;
(二)部门岗位结构和岗位职责;
(三)岗位应知应会;
(四)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五)公司和本部门规章制度;
(六)培训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实施;
(七)上岗培训的考核结果与员工转正评定相结合。第七条在岗员工业务培训由各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凡公司出资培训的,培训前员工应根据公司要求签订培训协议。
(一)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部配合。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来公司培训或组织有关员工参加公司外培训。
(二)在岗培训可采取岗位交叉培训、业务提高培训、新规范新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
(三)公司每年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对现有主管以上人员进行培训。
(四)对管理人员的统一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组织实施。
(五)对管理人员的专项培训,由本人、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专项申请,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八条待岗培训是指员工离开原岗位,列入编外,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培训。
(一)待岗培训的内容可为员工手册、规章制度、业务技能等等。
(二)待岗培训期限一般不超三个月,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无效,可列入待岗培训。
1、多次违反员工手册及公司和部门的规章制度,尚不足以辞退;
2、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部门认为应待岗培训;
3、绩效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的;
4、尚未协商一致新岗位聘任书的。
(四)员工待岗培训按下列程序办理:
1、所在部门负责办理呈批手续;
2、由所在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主管集体讨论决定;
3、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三章培训管理
第九条培训规划
(一)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全公司培训教育规划。每年制定1次计划。
(二)各部门根据公司规划和部门业务内容,制度培训需求,于每年12月将下培训需求报至人力资源部统筹执行。
(三)人力资源部除规划实施培训以外,还应做好以下组织管理工作:
1、收集、编写适合公司的各项培训课程教材,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不断修改、完善。
2、建立资料档案,将各类有实用性的资料编写、翻译、复制、印刷给有关各部门参考使用。
3、录制、购买或转录培训教学录像带、录音带、幻灯片等,不定期组织员工观看学习。
4、如有外语培训需要,根据部门岗位的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听说训练,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5、根据需要计划、组织、安排外请培训讲师至公司授课,并负责提供相应参考资料及对员工进行训后考核。
6、将各部门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进规程进行备份,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核查培训效果、建立培训档案的依据。
7、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需要,将公司全体员工职称、技术等级、接受过何种培训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建立培训档案,为公司人员的考核、晋升、考察、奖罚提供依据。
第十条企业统一组织培训时,员工应遵守以下培训纪律:
(一)员工必须按培训通知上注明的时间准时到场参加培训。如确需请假,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最少提前半天,将有部门经理签字的请假单交至培训主管处,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参加培训期间,不得在现场接听电话或处理培训会课题以外的事情,须将手机或呼机设置为静音状态。违者将在全公司通告批评。
(三)如未经请假没有听完全场培训的,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四)在两场培训间隔之后,或在一场培训中场休息之后没有准时进场参加者,按迟到处理。
(五)两次以上未经请假不参加培训者除按培训纪律予以处罚外,将取消其参加培训的资格并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经济、纪律、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为确保培训质量的保持和延续,公司将要求参于人在参与培训后填写培训评价表,从计划、授课人、培训内容、结果四方面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对在培训后对员工进行跟踪调查。并在培训结束后一段时间内,培训部将会向相应部门主管发到《培训后员工表现情况调查表》,各部门需密切配合,将情况准确详细的填列,并于表上要求日期内交回人力资源部。
第十三条除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培训以外,各部门及员工需外出学习培训的,无论公费自费、时间长短,均应事先持培训简章(或培训通知书等)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培训登记表,办理审批或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教育;如影响工作,则需经主管和人事部批准方可报名。
第四章培训费用报销与服务期
第十五条属培训计划内或经其主管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核准的外派培训,其外出培训教育费用可予以报销,但应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员工申请外出培训时,填写学费培训申请表;
(二)经各级主管审核批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培训、教育结束,结业、毕业后,可凭学校证明、证书、学费收据,在30天内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到财务部报销。
(四)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学费自理。
(五)学习费用较大,个人难以承受,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预支使用。
(六)学习费用的报销标准与学习期间的薪资待遇另行约定。第十六条员工培训总费用超过5000元均需签订培训协议,按规定约定服务期;服务期的起始之日从培训结束之日起计算;
(一)培训总费用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10000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一年;
(二)培训总费用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15000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两年;
(三)培训总费用在15000元以上(含15000元),20000元以下的服务期为三年;
(四)培训总费用在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服务期另行约定,原则不上低于三年。
(五)培训协议作为乙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执行之日起,之前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的有抵触的,按本办法实施。第十八条
对于本办法所未规定的事项,由人力资源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需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员工对本办法产生疑义时,由人力资源部做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每年对本办法进行一次检讨和修正,确保本办法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于公布之日实施。
食品安全制度3
1、遇有顾客投诉时须言语礼貌、耐心细致地接待。切忌与顾客发生争吵,激化矛盾,应仔细聆听或向顾客了解投诉的原因,做好投诉处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内容、原因、时间、地点、涉及人员、顾客要求。
2、任何员工接到顾客投诉(电话、口头或书面)时都必须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员工无法处理时应及时报告部门当值上司,如果顾客未接受部门的处理意见,部门要将情况及时上报酒店负责人。
3、接到投诉时,可以当场处理时应及时作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时,要与顾客协商,并告知顾客作出处理的明确时间,经投诉处理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处理,并告知顾客处理情况。
4、投诉处理部门根据投诉内容对投诉情况进行核查,确定投诉是否属实。确定投诉为有效投诉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向投诉人赔礼道歉,协商解决;确定为无效投诉的,向投诉人作出解释说明。
5、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顾客,征求顾客对处理的`意见,不得强迫顾客接受。按协商后双方认可的办法解决顾客投诉问题。
6、对顾客的恶意投诉,做到坚持原则耐心解释。对合理合情的投诉,应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尽量满足顾客要求。告诉顾客可能实施的解决办法,如有可能提供几种方法让顾客选择。
7、如顾客投诉至当地消费者协会,可在消费者协会的协调下,双方达成较公平的解决方案。
8、处理投诉时,要尊重顾客选择解决途径的意愿,坚持合法、合情、合理、平等自愿的公平友好的原则;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食品安全制度4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甜食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蛋糕店自然也成为了人们特别青睐的甜点店之一。然而,随着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不断要求,各种不安全和劣质的食品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因此,打造一个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成为了蛋糕店经营的关键。下面,我们将就蛋糕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作出一些介绍。
一、落实岗位责任
蛋糕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首先要明确每个人的岗位职责,落实责任。要求所有员工在开店前有序、规范地从事自己的各项工作,并能逐步控制风险。例如,制作流程明确、标准化,设备卫生定期检查、维护和清洁,产品存储固定等等。在元器件、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测试中,每个员工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信息。
二、严格订货体系
如果蛋糕店采购渠道不明,质量不能保证,则会带来诸多安全隐患。为了防止此类问题出现,蛋糕店应建立严格的订货体系。同时,每批次进货前,蛋糕店需要对其原材料进行核对,确认符合标准要求后再进行进货。要求业务员对厂家的实地考察,以确认其生产管理相互配合。
三、电子质信息系统
为了更好地掌握食品安全生产的情况,蛋糕店还应建立电子质信息系统。该系统工作需要包括品质检测、检验、稽核和产品追溯,所有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各职能部门都应参与其中。通过建立实时追溯系统,一旦发现问题可以立即进行紧急销毁。
四、强化安全培训
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培训员工的意义不可小觑。在设立开业前就应该进行练习,使得他们能够制定严格的生产管理流程,加强岗位责任意识。同时,定期进行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的培训活动,如对场内场外的服务、消防、环境卫生等知识的了解、加强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法规等,及时将食品安全知识传达到每个员工,份额所有人都成为安全管理制度的守护者。
五、完善突发事件预案
在做好食品安全管理方面,除了平常日常的工作外,恶劣的天气和突发事件都是插手之一。因此,在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之初,就应该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预案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应该在企业中部门安排指定官员进行应急反应。如事先所安排好的员工,如何停止生产、如何销毁产品,如何处理未被销毁的产品,如何与顾客进行沟通等等都应有详细的细节规定。
总之,制定蛋糕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重中之重。只有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才能保障消费者健康,使商家长期稳定发展。同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更是一个企业的文化品牌。完善的制度和规程必然会慢慢的体现出凝聚力,塑造出一个企业贴近顾客,高效管理效率的形象。
食品安全制度5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关注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特别是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更是备受关注。幼儿园是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一、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的意义
1.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水平
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能够对幼儿园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评估,有效地提高了幼儿园食品经营管理的技能和水平,促进幼儿园食品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保证孩子的饮食安全。
2.规范企业管理行为
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能够规范企业管理行为,以便随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为企业提供事先预防和后期救助。
3.保障孩子的身体健康
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能够确保孩子在食用幼儿园提供的食品时充分保障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营养,从而有效地保障孩子的身体健康成长。
二、实施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的指导方案
1.确定检查内容
在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时,需明确具体的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储存、流通、加工、配送、销售等全过程,以及食品留样复检、生产卫生条件、包装标签等方面。
2.建立检查机制
建立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的'检查机制,不断完善检查的内容和流程,制定防控措施,为幼儿园提供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增强监管力度。
3.做好记录和反馈
在实施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的过程中,需做好记录工作。主要包括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相关的监管措施、整改计划等。同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做到信息公开和透明化。
4.加强监管责任
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的实施,需要有指定的管理者负责实际的排查工作,负责监督并协调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同时,要进行食品安全合规性检测,以便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制度的执行方法
1.定期检查上报
在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的同时,需要将具体的检测内容和实施要求上报到相关部门,以便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监管工作。定期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上报,以便监管部门及时掌握食品安全情况。
2.加强内部管理
在幼儿园中,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工作,明确监管的责任和职责,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并对食品原材料进行严格的筛选和选择,确保食品安全的源头。同时,需要确保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状况,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证规定,做到“从源头控制食品安全”。
3.加强人员培训
在实施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掌握食品安全和生产管理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可以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到幼儿园进行讲解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
四、总结
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管和排查,防止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生,有效地保障幼儿园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成长。因此,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已经成为了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之一。
食品安全制度6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食品安全制度4
一、认真学习并落实《食品安全法》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和各岗位加工和操作流程。
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
四、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质量关,把好原料索证关,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
五、库房内应按原料半成品分类存放,按时清扫消毒,保持库房干燥,发现过期和霉烂变质等食品应及时清理。
六、食品加工要充分熟透,刀、砧板,抹面盆用后要清洗消毒,保持容器灶台清洁卫生。
七、粗加工应将所有原料进行检查,发现腐烂变质,未经检疫食品不得进入加工间,按照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八、做好三防工作,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立即消失。
九、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指证。
十、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品种和在允许范围内使用,不得在食品中乱加添加剂。
十一、废弃油脂专人管理统一收集,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
十二、严禁向学生销售酒类商品。
食品安全制度7
1目的:强化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规范运行,提高公司食品安全自我防控能力,确保食品安全。
2范围:原辅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的'现场检查、制度落实及过程记录等。
3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经理(兼质量负责人)担任,下设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生产部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供销部长、车间主任和仓库主任组成。
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①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
②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具体执行与落实;③编制本公司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④组织对本公司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及隐患进行评估分析,必要时对评估结果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食品安全自查的内容
4.1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4.2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4.3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4.4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4.5不合格品管理情况;
4.6食品标示标注符合情况;
4.7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
4.8标准执行情况;
4.9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
4.10从业人员;
4.11接受委托加工情况;
4.12对消费者投诉登记及处置记录情况;
4.13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的记录;
4.14企业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
5食品安全自查频次
5.1各科(室)、班(组)每季进行一次自查;
5.2公司整体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自查。
6食品安全自查的方法步骤
查阅文件;检查记录;调查询问;口试笔试;现场核查。
7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要求
7.1坚持切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原则;
7.2必要时聘请相关专家参与本公司全面自查工作; 7.3自查记录要真实,情况评估客观;
7.4发现可能存在食品风险时,要立即停止食品生产,并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制度8
一、制定本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按《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领取或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做到亮证经营。
三、组织本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餐饮服务。
四、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六、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七、协助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制度9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
1、学校对营养餐公司的供餐,要做到检查资质和手续齐全,留样科学。
2、对供餐质量进行监测,如有问题,及时沟通反馈。
3、建立健全校长陪餐制。
4、学校和班级要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吃“三无食品”、变质食品,不暴饮暴食,不带和不吃膨化食品。
二、饮水安全管理
1、依照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要求,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教育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师生用水和来客招待用水采用清洁的`直饮水。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3、教导处、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碳酸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异常,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总务处报告。
4、总务处对二次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办对直饮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5、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食品卫生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6、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因供水源污染或直饮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食品安全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推动学院科学发展,按照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总体要求,根据《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高等学校- 2 -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学院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
第二章“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制度。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四条重大事项决策,是指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重大事项决策范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部门有关文件、会议、决策等重要工作的贯彻、部署和落实;
2.学院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3.学院章程的制定、修改以及全校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4.涉及学院全局的重要改革方案、改革措施的制定和调整;
5.学院年度总体工作计划(要点)的制定和调整;
6.学院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文化建设、和谐校园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处理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7.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处理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8.学院人才工作规划及重大人才政策,师资队伍建设等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9.学院内部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设置和调整;
10.学院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11.专业设置和建设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12.学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的审定,重要专项经费的确定和调整,“三公”经费支出等;
13.学院建设总体规划,基础设施等重要办学资源的配置和调整;
14.教职工招聘、职称评定、聘任及解聘等重要事项的方案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15.学生培养方案的改革和调整,学生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16.学院各类大额度科研经费预算、支出、审核和监管的政策制定和调整;
17.涉及违反学术规范行为等重大问题的处理决定;
18.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授予以及推荐办法的制定和调整;
19.全校性重大奖惩事项的政策制定和处理决定;
20.关系到收入分配、福利待遇、医疗、住房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处理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21.重大人员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决定;
22.安全生产和后勤保障等重要事项的政策制定和调整;
23.学院重要资产处置和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
24.学院民族事务方面的重大事项;
25.学院主办或承办的重大活动;
26.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重大决策;
27.其它需要学院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是指学院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主要包括:
1.学院党政机构和二级学院等内部组织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
2.学院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免;
3.全国、省、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重要人士候选人的审议推荐;
4.涉及学院整体工作的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确定;
5.向上级推荐后备干部及学院民主党派负责人。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对学院规模条件、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1.重大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重大维修项目;
2.大宗物资、仪器设备的采购项目;
3.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贵重设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和转让;
4.国内外合资(含对外投资)、合作(含对外合作办学)的重大项目以及对外投资、贷款项目;
5.重大租赁、转让、承包及社会服务项目;
6.学院大型庆典活动;
7.其它需要学院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项目。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是指超过学院所规定的党政领导人有权调动的资金限额的使用,主要包括:
1.预算编制、调整涉及的大额度资金安排;
2.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资产捐赠、授权使用、产权变更;
3.未列入预算且单项支出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支出项目(其中,10~50万元的支出,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50万元以上的单项支出,由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4.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贷款、投资、融资项目;
5.其它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集体决策机制和程序
第八条依照《高等教育法》及《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我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为学院“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机构。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关系学院全局的重大事项,统一领导学院工作,支持院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院长办公会行使决策权。
第九条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集体决策之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论证程序,充分听取、吸收各方面的意见。
1.必须进行事项的调查研究,有关职能部门应组织论证和提出拟解决的方案和建议;
2.涉及到师生的切身利益,影响学院改革发展,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重一大”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公开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将拟讨论确定的方案和理由向师生公布,充分听取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
3.依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应由学院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审议决定的事项,在集体决策之前要提交教代会审议或通过,并形成书面材料;
4.依照《高等教育法》和学院有关规定,应由学院各专项工作委员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在集体决策之前要经学院各专项工作委员会审议;
5.干部的任免,在集体决策前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
6.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前,应由相关部门组织论证并提交论证材料,论证材料应包括财务处和审计机构的意见;有设立专项工作小组的,应经专项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后才能提交材料;
7.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在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决策之前,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学院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专项报告。
第十条集体决策的程序
1.提交材料。凡提交集体决策的事项,应有详细的调研论证材料,提出具体的方案或建议等,除需保密外,一般应至少提前3天报送学院党政办公室。
2.确定议题。党委会议题由党委成员提出,经党委书记确定。院长办公会议议题主要由应会领导提出,由党政办公室汇总,然后提交院长审定。党委书记、副书记可以对院长办公会议提出建议议题。
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院长意见;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党政办公室应提前2天将议题和有关材料分别送给参会人员,需保密的事项除外。会议必须围绕原定议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
3.确定参会人员。为全面了解决策事项情况及其落实执行,由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确定有关议题的列席会议人员。
4.确定会议记录人员。应根据会议要求确定负责会议记录的人员,记录人应全面、真实地记录会议发言讨论的情况及形成的意见。
5.民主集中。会议应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共识。
6.明确责任。会议决议或决定一经形成,要按照“集体决策、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
第四章集体决策的形式和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三重一大”事项应以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会议决定。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按照学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定提出,议题应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审阅并充分沟通后,方可提交会议研究决策。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或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重大事项。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决定人应对决策负责,事后应及时报告并- 9 - 按程序予以追认。
1.确定为集体决策的议题,要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委会议到会人员是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召开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到会人员是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召开会议。
2.“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按照《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议议事规则》和《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执行。
3.与会领导班子成员应充分发表个人意见,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3.集体决策的事项,必须明确实施落实的单位和负责人。
4.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
5.经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作出的决策,如遇特殊情况,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1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应会人员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第十二条学院建立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程序。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重要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进行决策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或委托其他人可临机处理,事后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向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报告。
第十三条参加集体决策会议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遵-守会议的纪律。
1.参加集体决策会议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对会议讨论发言、表决等情况,一律不得对外泄露;
2.参加集体决策会议的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涉及到与会个人或直系亲属的,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要做到“五明确”。即:具体事项明确、决策范围明确、决策形式明确、决策程序明确和责任追究方法明确。会议要将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实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第五章集体决策事项的实施
第十四条分工组织实施。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如需改变必须经过决定事项的会议批准。
1.凡属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所有班子成员必须认真执行,个人无权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集体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必须严格执行;
2.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中如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复议,及时修正完善。经过再次决策后, 执行新的决策。
第十五条加强监督检查。
1.“三重一大”事项应按照院务公开原则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学院“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院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上级机关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3.“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4.院纪委、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提出纠正建议;
5.教职工代表大会依照规定对学院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监督;教代会和全体教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意见;
6.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和人员可提出质询,或向上一级党委、行政、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决策严重失误,给国家、学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相关条款,对以下情况进行责任- 12 - 追究: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二)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的;
(三)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五)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第十七条 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制度11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理解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职责。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一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善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制度12
为了畅通信息渠道,促进信息交流,形成良好的互动格局,以更好地推动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并将此列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议程之中。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综合信息,反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活动中的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
二、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员单位(特别是牵头部门)、各乡镇,要积极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办公室提供信息,信息报送的.内容是:主要活动、做法、成效等。信息撰写要按通讯报道的格式,事实清楚、长短不限、及时准确、署名完备。
三、信息报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把信息报送情况列入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考核内容。
四、信息通报内容
1、管理的焦点、难点问题;
2、发现较为突出的安全隐患;
3、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专项检查开展的情况;
4、巡查的主要情况,典型案例及查处情况;
5、其他需要通过信息通报的情况。
五、信息通报的组织
各相关单位的办公室负责具体信息收集,有情况的应及时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反馈。
食品安全制度13
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爱惜及救助方法的宣扬、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觉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同学立即停用,并立刻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关心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方法。
三、同学一旦发觉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刻报告医务室或食堂,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刻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应准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四、依据病人的状况需立刻送有关医院治疗的,关心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协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依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照实供应有关材料和样品。
食品安全制度14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证明。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具以及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要求留存票据。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5、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消毒,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6、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每次消毒后填写消毒记录。
食品安全制度15
一、超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平安、无害、保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别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二、超市对贮存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准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召回制度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超市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超市销售分装食品或散装食品,应当制作散装食品标志牌,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超市销售生鲜食品和熟制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别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六、超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需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养分成分及其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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