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制度

时间:2023-03-24 18:01:42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品安全制度

食品安全制度1

  1、每季度向所在区主管部门如实申报产生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数量、流向;

  2、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开,分别单独收集;

  4、保证当天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当天得到清运。

  5、禁止将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排入下水道或以其它方式随意倾倒;

  6、禁止将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提供给主管部门确定的清运、处理单位以外的单位、个人清运、处理;

  7、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作为畜禽饲料;

  8、禁止将废弃食用油脂或其加工产品用于食品加工。

食品安全制度2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办理《健康证》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办证,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食品安全制度3

  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制度4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打、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的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果,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食品安全制度5

  1、食堂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加工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食堂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食堂负责人应当立即向项目部报告,由项目部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项目部报告。

  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6、当有信息显示食堂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负责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7、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按照项目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8、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认真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记录》,并归档保存。

食品安全制度6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一、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检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二、要求

  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2、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3、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5、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6、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7、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8、质检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9、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10、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1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1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1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1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确凿。

  1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1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食品安全制度7

  1、建立并落实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及加工用具、容器清洁消毒和维护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照要求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使场所及其内部设施随时保持清洁。

  2、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废弃物及时清理,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3、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4、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除虫灭害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避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

  5、设施、设备及工具容器可采用化学消毒方式,其有效氯浓度为250,一般工具、容器消毒作用时间为5分钟以上。应使消毒物品完全浸没于消毒液中。消毒后以洁净水冲洗干净。

  6、使用的'洗涤剂和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要求。

  7、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8、应建立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食品安全制度8

  第一条 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平安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当。

  第三条 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应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 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以下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根本领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 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 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食品安全制度9

  1、食堂负责人负责顾客直接或间接投诉信息的收集、登记、汇总、分析、传递、处理。

  2、受理投诉要严肃认真,接待消费者要诚恳热情,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努力遵守受理投诉的时间要求,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3、对无效投诉,要耐心向消费者做出解释,争取得到理解。

  4、对有效投诉,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贯彻执行,尽量做到化解矛盾,当场解决,对涉及到赔偿的要按权限上报解决。

  6、食堂负责任人每周应把各类投诉进行汇总、分析,并采取各种有效的防范、纠正措施,使项目食堂的餐饮服务更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和支持。

食品安全制度10

  一、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二、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三、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用餐场所。

  四、餐具使用前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五、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六、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八、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九、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十、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食品安全制度11

  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制度12

  为落实便利店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超市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应当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第三条、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经营粮食、食用油、熟食等重要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进货查验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第五条、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工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第八条、食品安全经营承诺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消费安全,本便利店郑重承诺: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本超市(商场)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措施,及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发现问题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五、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食品安全制度13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6、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7、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8、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9、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11、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食品安全制度14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制度15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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