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9 08:00:09 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卫生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造文明、清洁、美丽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和维护,环境卫生的清洁和清洁,垃圾的收集和运输,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和外部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是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整个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基建、绿化、生产、物流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支出,由行政部规划,经总经理批准,在财务部门的监督下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操作。每个人都应该尊重环卫工人的工作。

  第八条用户负责室内清洁(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

  第二章公共场所的清洁和清洁

  第九条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对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副道路、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部环境等)进行清洁。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按照行政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域负责清洁和清洁,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第十一条行政部负责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布告栏、厕所的清洁和清洁工作。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和办公室应当保持清洁Q第十二条建设单位负责公司内部施工现场的清洁和垃圾清除。行政主管部门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或者协议时,应当在合同或者协议中写明建设现场卫生管理、建设单位处置建筑废物和工程废物的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洁和清洁工作。

  第十四条行政部负责公司会议室的清洁和清洁工作。但使用后由其他部门负责清理。

  第十五条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所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所,禁止在工厂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楼梯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粉尘飞扬。偏远地区每周清扫一次,确保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等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清洁,尽量无异味、无污垢。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和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和广告资料(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车辆必须停放在行政部指定的区域和地点Q工厂内严禁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公司(包括员工宿舍)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禽畜。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应当组织在公厕、垃圾场等场所定期喷洒药剂,除蝇、除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卉、植物,必须进行养护和改造,保持新鲜、良好状态。不得破坏、捡拾、向绿化带内扔垃圾。不允许用树来晒衣服。

  第三章室内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办公室应建立每日轮流清洁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保持清洁整洁,地板上无污垢、痰液、烟头、纸屑;桌面、橱柜、窗台应干净整洁,无灰尘、污渍。房间内不得有蜘蛛网或杂物。

  第二十六条未经允许不得在室内存放垃圾,垃圾应及时倒进垃圾篓。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的办公用品、报纸等应当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抽屉、柜内Q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室内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物的收集、运输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管理部门负责厂区内分布的垃圾箱、垃圾篮、垃圾筒的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物,应当按照行政部门规定的地点和方式倒入垃圾篮、垃圾筒。各部门分配给各部门的垃圾篮和垃圾袋由行政部管理。不要随意改变位置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门、实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无机废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筒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废物、大宗产品、生活废物、建筑废物、工程废物和废物时,不得外溢、抛掷。如果有,一定要清理干净Q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厕等)的设置和管理应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路边、门前放置各种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垃圾筒、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清洁和维护,由行政部负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变更。

  第三十七条各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清理各部门和办公室设置的垃圾桶,使其不致丢失或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饮食卫生制度。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由行政部负责监督,并由厨师负责。

  第四十条烹调人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接受卫生知识培训Q新厨师体检后必须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接受健康知识教育和简单考核后上岗Q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室和设施的布局应当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手术室及其环境必须整洁。清洁每一餐,保持清洁。每周彻底清洁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的'门窗、砂窗应当无灰尘、油污,玻璃应当光亮;墙壁和屋顶应定期清洁,防止有蜘蛛网、黑土和油渍。

  第四十四条食堂内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货架应当清洁、无油垢、污垢、异味。室内灯和电风扇可以看到它们的真实色彩。

  第四十五条各类饮水用具(大大小小的塑料菜篮、脸盆、窗帘等)应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原汁原色。

  第四十六条煎炸铲、铁勺等炊具不得放在地上或作其他用途。

  第四十七条加工各种蔬菜,必须严格执行“一采、二洗、三切”的程序。

  第四十八条所有洗净的蔬菜应无沉淀物和杂物。用干净的菜篮包装,放在架子上贮存。中途不允许降落。

  第四十九条销售的菜、米应当有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烹饪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服,作业前必须洗手、消毒。

  第五十一条厨师不允许戴戒指或手镯,也不允许在工作时涂指甲油。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销售直接食用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直接用手取食。

  第五十三条食堂内的锅、碗、盘、碟、杯、筷等餐具要严格消毒,使用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是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剩余的食品出售后,应当尽量放入冰箱,但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出售剩菜时,必须由行政部工作人员进行识别,确保没有变质和异味,然后加热彻底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料必须新鲜,储存在通风、干燥的环境中,防止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烹调用具必须与生、熟分开,生、熟菜板上应当标明文字。储存在冰箱里的食物必须与生的和熟的食物分开。如果可能的话,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应该分开购买。冰箱应清洁,无血无臭,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根据各级爱委会在灭鼠、除蝇、除嶂螂方面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放置鼠药,喷洒药液,放置夹鼠板,确保无蝇、鼠、嶂螂。

  第七章奖惩

  第五十八条行政部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做好卫生工作的部门和员工应该得到表扬和奖励。特别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厨师的工资挂钩,促进食堂食品卫生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采取纠正措施,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2

  防止“病从口入”,做好食堂卫生是关系全体职工身体健康的大事,必需引起厨房工作人员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必需花大力气做好食品、厨房、餐厅及周围环境卫生,为此,特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厨房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需穿戴白色的工作服、工作帽。

  二、采购人员采购各种食品时,注意把好食品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不变质,以防食物中毒。

  三、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需洗濯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需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四、厨房各种用品、用具,用后必需及时洗濯干净。冰箱(柜)内存放物品要分袋存放,定期清理

  五、食堂餐桌、地面,饭后必需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餐椅的干净整齐,每星期必需对餐厅及厨房大洗濯一次。

  六、厨房工作人员必需适当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职工自觉排队打饭、打菜的`习惯。

  七、望各位职工大力支持食堂的工作,以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未确保全厂职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职工进厂应到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对患有传染病或体质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不能让其进厂工作。

  2、粉尘作业的一线工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到医疗单位体检一次。

  3、对确系本厂的.工作环境而患上的职业病,本厂依照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4、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对职工宿舍、食堂和水源要重点保护和检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4

  随着经济的发展、文明度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也是顾客的期望、社会的责任,指导餐厅操作、保障、评价食品卫生安全。为切实做好各项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抓起,防止不合格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

  第一条 设置公司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组长:总经理;小组成员:各部门经理。

  第二条 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部门对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整改。

  第三条 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第四条 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员工、客户未受教育不放过。

  第二章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车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标志明显,设备摆放整齐,符合规范要求。

  3、原料及原辅材料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库房整洁通风,防鼠、防蝇、防虫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辅料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辅料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包装应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物料。

  5、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6、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台餐具符合卫生要求。用餐者自取味料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第三章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

  2、门窗干净、玻璃清洁、透明。

  3、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严禁在非规定时间、地点内吸烟。

  4、要求原材料按照品种,规格,型号进行分类堆放整齐,未使用前不可拆包装。

  5、要求半成品,成品要堆放整齐,不可随意捆绑,不能落地。

  6、不合格品要求隔离并加以标识,防止机器漏油造成污渍。

  7、坚持安全文明生产,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内容:(1)设备安全与卫生情况。(2)电器是否正常运转。(3)产品是否堆放整齐。 (4)环境是否清洁卫生。

  第四章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

  2、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桌椅随时保持清洁。

  4、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保养良好,表面无尘土,污垢。

  5、书橱,书柜内各类书籍、资料分类摆放整齐,便于检查。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6。最后下班的.员工应检查所有办公设备、空调、灯、饮水机、门窗等是否已关闭,锁好门后方可离开。

  第五章 卫生间管理制度

  1、不得在卫生间内乱泼乱倒、乱涂乱画, 乱丢杂物。

  2、不得在卫生间内放置杂物。

  3、使用卫生间后,及时冲水。

  4、垃圾处理:桶内应放置塑料袋以便包扎扔弃。

  5、洗手池内及洗手池台面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

  6、卫生间清洁人员必须保持卫生间干净整洁,做到无异味、无积水、无杂物。

  第六章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5、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佩带饰物。

  6、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应进行消毒。

  7、操作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①开始工作前。 ②处理食物前。 ③上厕所后。 ④处理生食物后。⑤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⑥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⑦处理动物或废物后。⑧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⑨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8、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9、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10、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11、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七章 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特制定《餐饮部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员对采购到的食品(原料)必须进行认真验收,防止腐败变质及过期的食品(原料)和三无产品(原料)进库。

  2、对食品及原料的存放应当分类、分架、隔墙、隔地。

  3、食品及其原料与日用品应当分区域、分架存放。

  4、仓库内应经常通风,无霉味,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库内物品要及时清点,防止过期变质。

  5、仓库内存放的待处理的食品及其原料应有明显标记。

  6、领用食品需遵循“先进先出”、“季度翻堆”的原则,应按照存仓物资的最高存放量、最低存量进行补仓。

  7、仓库门下半部须用铁皮或铝合金制作,以防老鼠啃咬。

  8、保证仓库重地安全,库房区域严禁吸烟。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5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履行向本部门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3、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4、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定期、不定期组织各部门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处理.

  6、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7、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6

  为创造一个清洁整齐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加职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经研究制订公司0

  值日制度

  1.每位同事应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室内外清洁美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 .各位同事自己的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桌、椅保持清洁,不要在室内堆放杂物,乱贴乱画

  3 .各位同事轮流值日,两人负责一天,按值日表的顺序循环,形成制度。

  4 .值日同事负责办公室当天的清洁工作。

  5.值日人员职责及范围如下:

  (1)到岗时间:要求每天早上、中午均需要打扫卫生。具体要求早上提101014:10前分钟上班,开始打扫卫生;中午提前分钟开始打扫,之前卫生清扫完毕。

  (2)负责本办公室当天的清扫、整理工作,保持办公室洁净、整齐。要求:

  1.注意地面清洁,死角的清扫,桌、椅清理干净,电脑及全部线路、东西等没有尘土

  2 .适时提示同事使其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桌椅随时保持清洁、没有尘土、没有破损。

  3 .书柜、书柜内各类书籍、资料分类摆放整齐,便于检查。

  4.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3)公共卫生环境:门窗干净、没有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公共卫生环境包含洗手间)

  (4)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器。

  6 .若当天值日人员应事不能完成值日工作,应提前向行政部进行申请,并主动找其他同事协商,通过同事同意后经行调换。如果自主调换失败,则由行政部安排。

  7 .各高层办公室由行政前台负责每日的卫生,各部门办公室自行负责其卫生情况。

  8 .20未按值班表进行值班或者值班不合格者乐捐元/次。

  以上规定即日起生效,请各位同事配合执行!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7

  一、总则

  我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同时直接关系到我公司的生死存亡,我公司以“让顾客满意,超出顾客愿望”作为自己的经营理念,因此在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卫生管理问题上不可掉以轻心。同时科学的管理和严格的卫生制度也正是我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个法宝。

  二、实施细则:

  ㈠、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人员

  1、组织:

  公司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以总经理为组长,各主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车间主任、班组长、各职能科室经理为兼职卫生管理员的卫生管组织。

  2、职责:

  对本单的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宣传和贯彻相关的卫生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相关的卫生法规和标准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技术挡案,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体检工作。

  (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制度

  1、新员工必须首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规范、食品卫生法、纯净水常识。

  2、新员工经过培训合格后,必须由质管部带领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才能上岗。

  3、在职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两次卫生知识考核或者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所有员工每年进行-次体检,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合格颁发健康证,才能工作。

  (三)、库房卫生制度

  1、地面整洁无尘,门窗洁净光亮。

  2、墙壁和天花板无灰尘和蜘蛛网。

  3、物料分类码放,整齐有序。

  4、消防设施齐备。

  5、防鼠板安装正确,粘鼠胶、鼠笼、鼠夹摆放科学合理,管理员每天要检查有无鼠害,及时清理鼠迹。

  6、库房重地,严禁使用药品灭蚊灭蝇。

  7、必须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不能用水洗地面,仓库不得有霉变发生。

  8、每周消毒-次,消毒方法可采用药液消毒,也可以紫外线消毒。

  (四)、公司虫害防治制度

  1、公司各个部门都应该有防鼠板和防蝇帘。

  2、生产车间要有双重门,风淋室和防蚊蝇帘子。

  3、车间和库房出入口要有鼠夹。

  4、车间卫生区负责人每天检查鼠夹,及时清理。

  5、严禁在车间内存放食物,也不准在车间和调度室吃食物,以免招引害虫。

  6、垃圾及时清理,垃圾点设立远离生产车间。

  7、每周六下午为本店统-大扫除的日子,要把虫害防治当作重点。

  8、对进入生产区域的害虫要以驱逐为目地,不能扑杀,投鼠忌器防止对纯净水产生污染。

  9、严禁使用药物灭害。

  10、夏季值班室或其他办公室需要有人晚上值班的部门,需要点燃灭蚊香的时候,要选购中草药制剂。

  11、库房在进原材料时要把虫害检查当作-项常规检查,车间在领用时也需要检查此项。

  12、车间内部的更衣室、更衣箱也是重点防治区域,参照上列规定不得例外。

  (五).污物、废弃物的存放处理

  工厂的污物、废弃物主要是废水、旧塑料包装,包装箱等。

  1、废水通过专用下水道排放。

  2、废旧塑料袋每天清理,远离生产厂区存放,定期处理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

  3、包装箱指定专人管理,指定地点存放,定期处理。

  (六)、车间生产卫生工作制度

  一、生产人员上班前15分钟到车间主任处签到,不得代签。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作好本职工作,有事提前请假,不准迟到、早退、离岗、串岗。

  三、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和戴戒指,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

  四、各工序操作员按规定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鞋靴、工作帽、和口罩,工作服必须罩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口罩必须罩住口鼻,必须定时洗手消毒,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必须定期清洗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靴出车间。

  五、车间内的.成品、半成品、不合格品不得饮用;需要饮水时到车间指定饮水处,用自备杯子饮水,不得用生产用瓶子饮水。

  六、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用品带入车间,禁止在生产场所吸烟、进食,更不准在车间打闹及进行其他有碍制水卫生质量的活动。

  七、上班前、下班后打扫环境卫生,并用紫外线杀菌灯对车间空气、工作服、工作帽,各杀菌消毒30~60分钟,垃圾杂物桶必须带盖,垃圾杂物及时清出车间。

  (七)、工艺卫生

  1、原料水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2、包装容器应严格保管,不得放在露天或不干净的地方

  3、生产、运输专用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使用前严格清洗消毒,做到清洁卫生。

  4、所有产品必须按要求包装,并应注明厂名、批次或生产日期、以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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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单位要督促和安排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或参加学习讲座,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训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合方可上岗操作.

  6、单位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7、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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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化分级管理是一种实行标准化操作的管理模式,从目标出发,使用科学、量化的手段进行组织体系设计和为具体工作建立标准的理论。量化分级管理作为一种较为科学的卫生管理模式和路径选择,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可操作性强,目前已在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工作中推广使用。此次编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旨在将量化分级管理的思想引入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工作中,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实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管理模式转变。

  一、制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纳入考评的每个指标能独立提供信息,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各指标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使指标体系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代表性原则:考评表中选择的均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对企业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具有重大意义的指标,同时将一些对企业未来发展具有引导作用和监控作用的指标也纳入指标体系。

  3、完备性原则:整个指标体系当力求全面客观,能够反映评价对象的整体情况,以达到全面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本质和评价目标。当然在满足评价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评价指标,以利于评价工作的开展。

  二、量化指标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要求,考评表制定了六大类指标体系,分别为:卫生质量管理、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物料和仓储要求、检验质量控制、生产区卫生管理和产品外包装。在每大类指标下又设定若干子指标,用于具体卫生要求的评价。每类指标根据不同的卫生权重指数,设定不同的`分值,并细化到每个子指标中,以便于实际操作。

  三、量化评分

  1、在评价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时,可以有合理缺项,但分值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的分数/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根据标化分核定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量化评定,仍低于60分者,列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黑名单,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定期通报。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频次可参考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越低,不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具体如下:

  (1)A级,不少于1次/年;

  (2)B级,不少于2次/年;

  (3)C级,不少于3次/年;

  (4)未评定等级生产企业,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季,并列入重点监管黑名单。

  四、考评公示

  各辖区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分级量化评分标准》,每两年集中组织对当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量化分级评定,凡未达到评定等级的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后,可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主动审请一次补评。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消毒产品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量化分级情况,重点列出未评定等级需加强监管的消毒产品企业名单,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评定等级自动降低一个档次:(1)企业三次受到卫生监督部门协查并查实的;

  (2)两次以上对卫生监督机构下达整改要求置之不理的;

  (3)因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消毒产品,受到《特别规定》相关条款处罚的。

  年度两次公示均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年度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在一个许可周期内,两年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卫生许可证到期后将不予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三次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如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可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企业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10

  1、目的

  使企业全体员工必须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掌握安全生产常识,领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在册员工、复工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外来务工人员)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安监总局令第3号

  安监总局令第30号

  质检总局令第140号

  教育的模式及要求

  公司采取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管理模式。即公司进行进厂教育;主管部门(车间)进行三级教育;班组进行三级教育。每一级教育都必须有被教育者在本人教育卡上的签字。

  4、计划与教育分类

  4.1、公司行政部在年初统一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实施的计划、时间、内容。

  4.2、教育内容:a、企业负责人、b、安全管理人员教育;c、特种作业人员预培训和复训教育;d、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e、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f、班组长教育;g、变换工作和“四新”教育;h、职业健康教育;i、全体员工教育。

  5、职责

  5.1、公司行政部负责安全教育的组织计划工作。

  5.2、行政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和实施内容。

  5.3、各部门、生产车间参与安全教育。

  6、教育类别与内容要求

  6.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6.1.1、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6.1.1.1、厂级教育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6.1.1.2、车间(部门)级教育

  车间(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6.1.1.3、班组级教育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6.1.2、新职工教育培训时间≥48小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时间≥24小时,全员教育时间≥12小时。

  6.1.3、教育培训效果的检测,采取理论与实际统一考评,并作为职工晋级奖励的考核内容和依据。行政部门必须建立“三级”教育台帐、“三级”安全教育卡、考试卷,做到与办公室人力来源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其他教育的时间、内容应当与三级教育相同)

  6.2、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6.2.1、培训程序

  6.2.1.1、对从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锅炉工、压力容器工、起重机械(起重工)、电梯、厂内车辆司机、电工、金属焊(割)工、架子工,冲压工)等岗位特殊作业人员,在上岗前须经(身体、文化程度、热爱本工作)资格审查合格。

  6.2.1.2、针对的特种作业岗位一般安全(内容根据其所任工种要求)教育,学徒或实习期间必须确定(由原特殊作业人员)师傅进行传、帮、带六个月,在帮、带期间不得单独操作。

  6.2.1.3、定期经有资质单位(机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6.2.2、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行政部提出,行政部门组织(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安全监督管理局等资质单位实施。

  6.2.3、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一般厂内理论)。

  6.2.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率必须达到100%。

  6.2.5、行政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2.6、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定期复训,持证上岗。

  6.3、班组长、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

  6.3.1、培训程序

  6.3.1.1、担任班组长、车间副主任以上中层干部须经工会、行政部提出,经行政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原则上每年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一次。

  6.3.1.2、授课人员由行政部门、厂部门、厂工会,也可外聘专业老师共同组织实施。

  6.3.2、班组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安全教育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40学时。

  6.3.3、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部门规章制度,地方性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环境管理知识,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6.3.4、教育培训结束前,必须进行效果检测,考试合格。教育培训合格率应达到100%,缺席者应当补足课时或考试。

  6.3.5、行政部门必须建立班组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教育台帐、考试卷、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4、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6.4.1、对企业范围内因工种变动的职工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6.4.1.1、变换工种教育由各车间和班组进行。

  6.4.1.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内容,为调入新工种的'设备技术要求、操作要求等安全知识要求。

  6.4.1.3、车间应当建立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台帐,教育资料、考试卷、成绩汇总等。

  6.4.2、“四新”教育。对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4.3、“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设计部门、设备动力部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等共同组织实施。

  6.4.4、“四新”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介绍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的特点及操作方法,介绍“四新”投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防护方法。

  6.4.5、变换工种和“四新”(除特种作业人员)教育,授课时间不少于4学时。

  6.4.6、变换工种和“四新”率必须达到100% 。

  6.4.7、变换工种和“四新”人员教育要进行考试,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否则不能上岗操作。

  6.4.8、工厂、部门必须向行政部门提供变换工种和“四新”人员教育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5、职业健康教育

  6.5.1、教育对象: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和有关部门、车间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的医务工作人员。

  6.5.2教育内容:

  6.5.2.1、从事职业危害的人员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常识。

  6.5.2.2、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

  6.5.2.3、掌握预防职业危害工程技术措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

  6.5.3、职业健康教育每二年一次,教育率不得低于90%。

  6.5.4、教育资料:建立教育台帐、考试卷、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6、全员安全教育

  6.6.1、为了增加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水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更新的基本知识教育。

  6.6.2、全员安全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类重大事案例等。

  6.6.3、全员安全教育由行政部门、政工部门、工会组织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每年进行一次教、育。

  6.6.4、全员教育方法形式,做到突出重点简单明了,发通知、学习材料、电化教育、授课辅导考试等。

  6.6.5、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率必须达到80%。

  6.6.6、行政部门必须建立全员教育的台帐、考试人员成绩,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7、复工安全教育:

  6.7.1、对离、退岗位一年(包括一年)以上的职工(包括病休、产假、借调、学习等)在恢复其岗位工作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6.7.2、对因工伤歇工24小时以上,伤愈以后复工的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6.7.3、复工安全教育由行政部开具通知单,所在车间部门与班组负责实施。

  6.7.4、复工安全教育主要内容:针对工伤者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找去事故原因和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避免事故重复发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6.7.5、离、退岗位一年以上职工的复工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工伤事故案例分析,学习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6.7.6、复工教育结束后,对受教育者必须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考试,凡未经安全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课和补考,否则不能上岗工作。

  6.7.7、复工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

  6.7.8、所在工厂、部门必须向行政部门提供复工安全教育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7.考核

  7.1、对各类安全教育指标不能如数达标的,根据《安全奖惩制度》条款规定给予考核;

  7.2、对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工厂(部门)、班组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11

  一、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有些企业将保卫工作与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对立开来,认为企业保卫工作不产生效益,视保卫工作可有可无,甚至撤消保卫组织,导致企业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得不到落实,治安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经济结构的调整,生产关系分配机制的重大变化,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形成,企业内部减员增效,职工下岗分流等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

  3、企业改革、改组、兼并、破产可能会给部分职工带来暂时困难,由此引发的各类不安定因素。

  4、企业经营不善,生产不景气,工资发不出而引发的上访及闹事事件。

  5、企业被盗窃、抢劫、诈骗,货款被拖久,国有资产损失严重。

  6、一些企业保卫组织软弱涣散,内部防范薄弱,存在严重问题。

  二、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一)实行三个转变,改革内部保卫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中。

  1、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转变。企业保卫工作要转变观念,彻底打破过去那种游离于生产经营之外,只单纯地管理治安的传统工作模式和只坐等在办公室静等问题上门再去处理解决的方法。保卫干部必须走出科室,深入到车间、部门、厂区参与现场管理服务,要根据企业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厂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各生产部门建立以动态追踪管理为主的重点人口、帮教对象、安全、治安、消防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2、实现由被动处置转为超前控制服务,建立预测防控机制和“三级信息”管理网络制度。企业实行现代制度后,内部保卫工作就成了企业自身行为,企业保卫工作必须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结合企业改革的中心工作,自觉地把保卫工作真正融入到企业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去,建立健全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治安保卫责任机制,强化内部各项管理措施。由于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减员增效、职工下岗分流、转岗、福利待遇

  等问题面临矛盾突出和不安定因素增多。因此,保卫干部在深入各分厂生产车间、部门参与现场管理防范时,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把通过职工、班组、车间等各种渠道收集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可能引发的治安、消防、安全和闹事苗头,掌握各种动态,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

  3、实现一岗多人向一人多岗的综合化管理转变。企业保卫部门要树立服务观念,明确在企业的位置,企业保卫工作必须实现由传统的治安工作为中心向综合化安全管理为核心的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是现代企业工作的中心,企业所有活动都要紧紧围绕这一中心,保卫工作也不例外,要以开展主动服务,参与生产,说办就办,为一线生产经营服务,当好配角,切实转变观念,解放思想,突破旧习惯思维的束缚,自觉服从服

  务于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需要,调整工作重心,提高对环境的适应性,保卫干部主动深入各部门开展服务,为部门领导和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如一家私人企业租借某厂场地,拖欠租金及水电费8000余元,并准备悄悄溜走,该厂保卫部门得知这一信息后,立即采取措施,追回欠款,为企业挽回了损失。保卫干部要用优质的服务与管理和无私奉献精神,才能赢得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才能使保卫工作有了自己的位置,才能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实行竞争上岗机制和目标管理机制,提高队伍素质。

  1、实行逐级聘用、竞争上岗制。企业保卫工作的职能,工作方式转变后,对保卫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使保卫工作顺利地开展,关键是建立一支高效的保卫队伍,要实现这一目的,必须转变原有保卫部门内部管理方式,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精干高效的原则出发,引入竞争机制,实行逐级聘用,采取自荐、答辩、民主评议等形式聘用保卫处、科级领导和保卫干部,真正体现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从而提高了保卫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实行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内部激励机制。为实现保卫工作目标的完成,保卫部门负责人应与企业签订年度保卫安全责任书,由保卫部门负责把各项保卫工作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到每个保卫干部,实行按月考核,同工资奖金挂钩,改变以往干好干坏一样的做法,同时还可以在工资总额中留取一定数额经费作为奖励资金,对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人员给予奖励,做到上岗靠竞争,分配靠贡献,晋升靠实绩,以充分调动广大保卫干部主动性和积极性。

  3、建立法制化、规范化的企业保卫工作机制,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内部保卫工作是企业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再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或派出机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保卫工作已转向为企业自身服务,在客观上给保卫工作增加了艰巨性、复杂性,这就要求保卫干部不仅要熟悉保卫业务,而且要在动态管理中摸清本单位生产经营业务的规律和特点,掌握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知识和更新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技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12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13

  本制度旨在创造舒适、美观、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1、卫生管理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和现场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电脑室、厕所、花坛、绿地、走廊、门窗及其设施的卫生。

  2、卫生清洁标准为:门窗(玻璃、窗台、竖框)上无浮尘;地面无污垢、污水和表土;周围的`墙壁及其附件和装饰无蜘蛛网和浮尘;照明灯具、电风扇、空调无浮尘;书柜和镜子上没有浮尘或污迹。书柜、文件柜内各类书籍资料摆放整齐,无灰尘。书架的顶部没有凌乱;桌面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工具无锈迹、水垢;桌椅摆放整齐,各种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粉尘;卫生间墙面、地板、便池清洁,无杂物、异味;花坛和绿地没有杂草和杂物。

  3、卫生清洁实行部门责任制,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担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室的日常清洁工作。公共卫生清理工作在以下区域进行:由南办公室楼道门东侧办公室负责,楼道门西侧财务部负责;庭院由东向西由楼道门的中心划分,由南向北由西办公楼门口的中心划分。办公室负责大门东南及东南角花坛,财务部负责大门西南,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东北及东南角花坛,投资开发部及项目技术部负责大门北侧及花坛。市场部负责门前三保底。投资开发部和项目技术部分别负责文园小区现场办公室的卫生工作Q

  4、负责区域卫生清洁每周进行一次,每月由办公室牵头对每日清洁进行卫生检查和评价。

  5、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洁和卫生检查评价工作,积极做好卫生清洁工作,不得因卫生清洁不达标而影响公司整体成绩。

  6、对卫生检查评价结果进行积累、归档和汇总,纳入年终优秀评价。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14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想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15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主要有哪些职责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预评价,以及在竣工验收前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对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等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的落实,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对本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全面掌握本企业从原料、中间体及成品等生产全过程、生产各环节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2.什么是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是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对职业危害防治层层负责的制度.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改善劳动条件,职业病的发病率就会降低.反之,就会因职责不清,互相推诿,职业危害防治无人负责,而导致职业病危害严重,职业病不断发生.

  3.什么是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该法还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为了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后,卫生部颁发了与该法配套实施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卫生部颁布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职业健康检查应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的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体检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机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体检机构应当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4.什么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如何报告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xx年卫生部令第25号)的规定,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①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②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③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放射事故的分类及调查处理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放射事故管理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与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职责进行调查处理.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当实施紧急报告:

  ①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报告;

  ②一般事故,应当于6h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并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同级工会组织通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情况.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情况,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对外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6.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如何处理

  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①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②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③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④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⑤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⑥配合卫生、安监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安监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⑦落实卫生、安监部门要术采取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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