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2 09:35:25 制度 我要投稿

计量管理制度【优】

  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计量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计量管理制度【优】

计量管理制度1

  一、计量器具治理办法

  1、对于医院使用的所有计量器具,一律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对计量器具做到专人鉴定,做到鉴定有记录,发鉴定证实方可使用。

  3、计量器具定期送计量检测员鉴定,做到鉴定有记录,发鉴定证实方可使用。

  二、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计量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2、计量人员要经专业培训,持有证书。

  三、计量器具周期鉴定制度

  1、对于各种计量器具要定期强行鉴定,普通器械半年一次,精密器械三个月一次。

  2、对于被检器具要做出评定,如合格、降级使用和报废等。

  3、对被检器具要做具体记录,建立计量档案,发有关证书。

计量管理制度2

  一、cng加气站供气范围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更新、增加及准确度、稳定度、数量等,同意由公司计量科审查后,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确定后才能实施安装、使用。

  二、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要适应生产特点,生产规模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基建、技术改造等均应考虑配套能源计量器具使其能生产和经营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生产经营性能源计量与生活用水、电、气等能源计量以及公用、私用能源分开,进行单独核算。

  四、能源计量器具的.检定、调试、修理同意由公司指派计量人员进行,进行仪表坚定的人员需持有检定员合格证书,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处理。

计量管理制度3

  (一)强制检定

  1、对在册的强检计量器具应有送检年度计划明细表。

  2、所有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按规定的确认间隔(即检定周期)进行检定。

  3、对送检的`计量器具应作出受检率(送检数/在用数)、合格率(检定合格数/在用数)的统计表。

  4、工作计量器具应连续定期检定,并保存好检定合格证或校对记录。

  (二)计量器具的标记管理

  1、对所有计量器具试行a、b、c等标志管理,a类代表强检计量器具,b类表示依法管理计量器具,c类表示一次性或指示性计量器具。

  2、对强检计量器具试行彩色标志,合格的标记用绿色,准用标记用黄色,不合格禁用标志用红色。

  (三)不合格计量器具管理

  1、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有禁用红色标记,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设立专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禁用、停用登记本。登记本内应记录名称、使用部门、检定日期、检定单位、检定人、不合格原因、处理意见、最后结论、备注等内容。

  2、不合格计量器具经修理并检定合格后,可再次投入使用,把维修报告及检定证书存档。

计量管理制度4

  1、全厂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计量器具由厂部负责,并确定由计量员进行统一管理。计量员应按技监部门要求取得岗位证书,并接受技监部门的技术指导。

  2、汽车维修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和本厂主修的各种车型技术资料等,必须分类保存,并建立索引目录。借阅者应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用后迅速归还,不得私自留存,不得损坏遗失。

  3、要及时收集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当新标准代替旧标准或某种车型淘汰后,原保存的该标准和资料经厂长批准后可以不在保存,但不得擅自处理。

  4、全厂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计量法规和规章。计量员应认真实施计量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有关台账,制定有关计划等,保证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以确保维修质量。

  5、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维修必须严格按技监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如压力表、声级计、有关量具等),必须按规定的检定周期送技监部门检定,不得自行检定或维修。

  6、一般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的检定,由计量员每年进行一次,对计量精度高或使用频率高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每半年进行一次。如遇本厂无能力检定和维护的,应送有关部门进行检定和维护。

  7、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取得计量合格正后才能使用;对损坏修理后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必须有计量合格证(即MG标志)方准使用。

  8、凡超过检定周期而未送检的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对达不到精度要求或误差较大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计量规定,作降级使用或报废更新。检定和维修结果及降级使用原因等必须及时记入设备台账中,以备后查。

  9、使用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撞击。精密量具不得在粗糙的表面上测量。量具用后应擦干净,要防锈、防腐、防碰。使用检测仪器前必须先调“0”位,仪器如有失准或损坏,应送制造厂定点的维修站进行修理,严禁擅自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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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标准和能源三级计量管理网络要求执行,一级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二级计量器具配备率达95%,三级计量器具配备率达92%,综合配备率为95.6%。

  (2)、计量器具的添置由各使用单位按照计量检测点控制需要《计量器具添置申报表》,报设备课及(副)总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按有关规定组织采购。

  (3)、购买的计量器具设备课应会同使用单位、仓库进行货物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对验收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由采购负责退货、调换,仓库严格把关。

  (4)、计量器具的领用必须按规定的权限签批领料单,领出的计量器具由设备课统一建立各类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并纳入当年度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

  (5)、计量器具的.操作使用必须按说明书中规定的使用方法来执行。

  (6)、设备课应制订年度周期检定计划,按国家计量法规定对计量器具执行周期检定校准,凡是属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及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必须执行强制检定,周检率达100%,其它在用计量器具周检率达98%,确保计量器具量值的正确性、可靠性、真实性。

  (7)、加强对计量器具的日常使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8)、使用中的计量器具转移因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管理台帐中注明。

  (9)、计量器具因计量性能或达不到检测要求时,需要降级或报废的,须办理报废手续,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设备课签证,报(副)总经理批准后,在管理台帐中注销。

计量管理制度6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文库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计量器具的分类与管理

  2. 计量器具的采购与验收

  3. 计量器具的使用与维护

  4. 计量器具的校准与检定

  5. 计量器具的报废与更新

  6. 计量器具的.记录与档案管理

  7. 计量器具的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内容概述:

  这些内容将详细阐述计量器具从购置到废弃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 设备选型依据和标准- 采购流程和供应商评估- 初始精度检查与性能验证- 日常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 定期校验与维修制度- 超过使用年限或性能下降的设备处理- 记录表格设计与数据管理- 法规遵从性和内部审计要求

计量管理制度7

  计量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件解释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部门采用国际单位制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应进行改制、更新、各项图表、文件都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三条:计量中心是对纺织系统有关计量器具的检定维修服务机构,并协助公司计量管理部门作好本系统的计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做好中心计量工作,对保证本系统的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安全生产、节约能源、加强经济核算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促进计量工作开展,中心部门针对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则、制度、确保有关计量器具的量值统一准确,并及时服务于生产,是计量工作的中心任务。

  2、努力学习计量法和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检定、测试技术水平,对职工进行计量器具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教育。

  3、建立和管理好计量标准器,保证量值的准确性,设置计量监测点,绘制各类网络图,合理配备各种计量器具,开展周期检定工作,为提高产品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

  4、做好计量器具的统计、管理,建立台帐和各部门的能源分类台帐,编制量值传递系统、出厂产品检验,以及发放、购置、报废等工作。

  5、保管好计量标器具的技术说明书及计量器具,历次检定合格证,做好检定原始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二、计量工作制度

  1、计量室是标准器具、精密仪器、设备集中的地方,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2、检定人员必须在过渡间更换好隔离衣、拖鞋、方可进入室内。

  3、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环境安静,打闹、擅离工作岗位。

  4、室内仪器要保持整齐,做到定点、定位、台面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5、检定员对所使用的仪器,应按说明书使用,按规程操作,按制度保养,本室使用的标准及精密计量器具,不准外借。

  6、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中心领导采取措施。

  三、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1、标准器具、精密仪器必须设专人管理、严格按照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取得操作证者,不得擅自动用计量器具。

  2、所有计量器具,要落实到人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清除污垢,以保证数据准确。

  3、使用和保管计量器具的房间、要清洁干燥、温度要相对稳定。

  4、计量器具要严防潮湿,严禁与酸、磷、水等腐蚀性物质放在一起,以免损坏。

  5、使用计量器具要以常保持清洁,并保存好合格证。

  6、使用计量器具时,选用要合理,严禁摔、砸、碰,用后合理保养,不得丢失。

  7、上班前,节假后要及时佼验各种计量器具,对精密仪器发现问题时,停止使用,待维修、检验后再使用,切不可自行拆除。

  四、周期检定制度

  1、计量室必须对本部门及本公司使用的计量标准器、计量器具、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周期检定。

  2、周期检定计划,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排检定周期表。

  3、严格执行周期检定制度,对不能送检的计量器具,应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检定。

  4、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要根据有关检定方法,进行周期检验,并出具报告。

  5、根据周检及抽检情况经主任及有关领导同意及时调整周期逐步达到周期合理。

  五、在用计量器具现场抽检制度

  1、为保证计量器具在整个有效使用周期限内的精度情况,更好地为生产服务,计量人员在检定周期内对使用中的计量器具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2、抽检率不应小于10%,抽检合格率不应小于98%,每月抽检结果应做好记录、登记、存档。

  3、对计划抽检的计量器具,要按类别,按等级分层,分层后进行随机抽样。

  4、每月一次现场抽查,抽查数为量具总数的5% —10%。

  5、现场抽制内容为:量具有无合格证、是否在周期内,零部件是否齐全,外观缺陷、各部位相互作用,零位后正确性,工作中示值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6、对抽查不合格的器具应及时收回修检,不许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

  六、计量技术档案和资料保管使用制度

  1、计量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是计量检定、技术管理的依据和归宿,是开展计量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住处各类计量人员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2、所有计量器具都应建立技术档案袋,其中包括:(使用说明书、附件明细表、操作规程、检定证书、使用记录)。

  3、对所有计量技术资料、原始记录要按规定的内容项目认真填写,字迹端正、完整清晰、供使用查阅,不得外借。

  4、对计量技术档案,要按科学方法排列整齐,重点与一般档案要分别管理,以适应工作要求。

  5、计量档案柜架等设备,要注意保护好,对卷内不清的要及时修复和复制。

  6、技术档案及资料应有专人管理,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册,外借要登记手续。

  7、对所管理的技术档案,要定期检查清点,发现总是及时解决处理。

  8、在规定的保管期内销毁档案资料要经主任批准。

  七、检定记录及证书的核检制度

  1、做好每次各种计量器具及出厂仪器检定的原始记录,以便随时及档。

  2、检定的数据要准确,按有关规定填好,不得擅自更改或填补,一般数据要保存1—2年,备查的数据要保存3—5年。

  3、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填写的字迹要清楚,要有核定、检定、主管人的签字,并有检定单位的印章。

  4、检定合格证的印章要完整,残缺、磨损的应停止使用。

  5、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抽检不合格的,应有检定部门注销检定证书,并做相应的处理。

  八、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

  1、检定员必须首先了解本人所使用标准器的工作原理,掌握测试范围,严格按检定规程进行操作。

  2、对不同的计量器具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保管和使用。

  3、使用标准天平进启动和关闭天平的动作要轻缓,称量过程不要咳嗽、说话,以免造成局部气流冲击。

  4、天平处于启动状态,绝不可在称盘上取放物品或砝码。

  5、天平内应放置干燥剂,最好用变色硅胶定进取换。

  6、标准砝码不得赤手拿取,使用时应轻拿轻放,避免腐蚀磨损。

  7、在使用标准砝码过程中先用不带点的,然后再用带点的。

  8、对1—3等砝码每隔一定时间用无水酒精清洗一次,4—5等砝码也应定进清除污垢。

  9、对使用中的是电气计量标准器,采取有效的防潮措施,每次使用完毕庆及时关闭制动性装置和电源。

  10、使用时,电源、电压要符合该仪器的标称电压。

  九、计量人员任用、培训、考核制度

  1、为满足计量工作的需要,应根据计量工作定级、升级文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配备专职人员。

  2、新邀入的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通过考核选择思想好、身体健康的计量工作人员。

  3、经培训的计量人员要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水平,熟悉和掌握有关的计量法则或计量技术。

  4、中心部门要有计划地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计量技术培训或考核,强化计量人员的素质。

  5、经研究批准参加培训的人员,如考试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者,或拒绝参加培训。经教育无效者,应调离计量检定岗位。

  6、计量人员的业务考核成绩和培训成绩作为晋级、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十、奖惩制度

  1、计量中所用的标准器要落实到人,对丢失的新量具,(领用不足一年的)按原价赔偿,超过一年的,根据新旧程度,折价赔偿原价的10%—50%。

  2、对责任心不强,使用不当,违章操作,造成讲师器具损坏,应看其损坏程度及本人态度酌情处理。(不般为原价的5%—50%)

  3、私自拿用别人计量器具及损坏者,必须由本人写书面检查,经修理后能降更使用的器具,按原从的50%赔偿。

  4、对有争议的计量数据应以受权单位检定的计量数据为准,持之不听者,给工作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现象,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罚款和行政处分。

  5、对在计量检定、管理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有发明创造做出贡献者,应发奖励工资以鼓励。(奖金为半年的20%—80%)

  6、对严格执行计量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并且敢于和违反计量法令的不良行为做斗争成绩突出者,应报上级领导给予表扬、记功。

  十一、事故报告制度

  1、对使用中失准或磨损的标准器,要及时填写事故报告单,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理,如隐藏不报、使产品质量、工艺数据、质量传递受到影响,由仪器使用者负责。

  2、发现违反规定使用计量器具,造成器具损坏,必须由本人写书面检查上交部门领导,按奖罚规定处理。

  3、对检定过的计量器具,如在使用中发现问题,由公司领导到现场考察分析,然后分清责任,做相应处理。

  4、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器具在进行改制或报废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能采取措施,进行改制并由操作者写报废单。

  5、填写的事故报告单应属实,事故处理部门应认真对待,不能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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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计量管理制度

  1、配足各种计量器具并正确使用,对物质收发及工程质量检验应按规定执行。

  2、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100%按时送检,并要按时抽检。计量过程中,必须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超过检定周期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均不得使用。

  3、材料部门应及时对水泥、钢材、砂、石、砖等进场消耗进行计量检测,管理好大中材料消耗定额,做好原始记录,并对检测数据负责。

  4、质检部门应按施工顺序、质量评定标准及时做好计量检测,其量值均应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5、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对实验仪器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无证人员不得使用仪器。

  6、现场测量组每季度要对所用测量仪器特别是经纬仪、水准仪进行检验校正,必须使用合格仪器。

  7、计量器具必须妥善保管,非计量人员不得任意拆卸、改造、检修计量器具,认真作好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检定、降级、报废、保管封存、发放等管理工作。

  二、计量管理措施

  1、混凝土后台计量管理

  1)混凝土后台计量管理具体由试验员执行。其操作标准为国家、行业有关规范以及我公司的相关要求。

  2)混凝土后台计量采用重量比制,其允许误差详见有关规范。

  3)混凝土后台计量采用处动计量系统。使用前必须按计量器具管理规定对其进行检校使其满足规定之要求。

  4)试验员必须对混凝土的各种性能进行检测,并做好混凝土块。

  5)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上述工作。

  2、计量器具管理

  1)凡属专业性墙的计量器具(如:测量、质检计量器具)需添购的应根据不同的测量要求填写申构报告单,提前一个月交质量科。

  2)能源、物料、安全防护及工艺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计量器具由项目各使用部门提申购计划,报项目计量员审核,由项目经理审批。

  3)项目购买计量器具的申购报告需交一份到质量科备案,购买计量器具时一定要买标有制造许可证《cmc》标志及出厂合格证。

  4)新购回的计量器具说明书及出厂合格证由项目计量员保存。

  5)在用的计量器具应严格按计量法中所要求的检定时间送检、周检合格率为100%。

  6)在用计量器具应每季按10%抽检一次,抽检工作由项目计量员及操作者进行。

  7)对于周检、抽检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要隔离存放,不能流于施工生产线上。

  8)各类计量器具的配备率不应低于90%。

  3、计量保证与监督管理

  1)计量保证:计量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施工质量,项目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一定要按计量法及公司制定的检定周期送检。

  2)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合格率均在100%。

  3)对于关键工艺的计量检测员(测量、试验)都要经过上级相关部门考核取证上岗。

  4)计量监督:计量员对各环节操作计量器具的人员监督按操作规程使用计量器具。

  5)对于经营管理、施工过程及质量检验计量检测数据监督其是否正确,检测率不低于90%。

  6)施工过程中的工艺和质量检测一定要按计量网络图要求进行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

  7)混凝土搅拌、钢筋加工、现场钢筋绑扎、模板拼装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钢筋混凝土工程是建筑工程主要结构、因此,特别要加强对钢筋、混凝土施工过程的'计量监督。如:常抽检砂、石、水泥、水的计量原始检测记录,试块的制作,原材料的质量、砂、石含水率测定情况。

  8)检查了解在用各种计量器具的周检情况,检查是否有漏检现象,检查计量器具的三率:即配备率、检测率、合格率是否满足规范及工艺要求。

  9)计量数据是企业科学管理的依据,项目各项计量数据必须准确一致,认真做好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统计、上报四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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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用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第二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三条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报停、重新启用及报废,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报当地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分别制发相应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证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停备案通知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启用备案通知书》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废备案通知书》,建立辖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档案。

  第四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当地县(市)局申报,县(市)局建立辖区计量标准器具明细台帐并督促其按期送检,计量标准器具报停、报废、重新启用、更换按《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考核单位提出申请并由考核单位备案。

  第五条县(市)局指导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建立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卡》(简称《档案管理卡》),《档案管理卡》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县(市)局统一编号,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保存。

  第六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接受检定后,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在《档案管理卡》上标注检定时间、检定人员、检定机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编号及检定结论。并将相应的计量器具备案证书及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存档备查。

  第七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须实行三色标志管理,在其显著位置粘贴“绿、黄、红”彩色标志标明使用状态。

  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绿色合格标志;某一功能或某一指标达不到仪器本身要求,但可以限制使用的经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须粘贴黄色准用标志,并标明其允许使用的范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经检定不合格的,超过检定/校准周期的,经报废或报停备案的,须粘贴红色禁用标志。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对已报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进行入库管理,不得将其置于工作台上。

  第八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定期维护。放置环境要符合要求,严禁与其他工具、杂物堆放。

  第三章强制检定

  第九条经质监部门考核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及《计量授权证书》的计量检定机构或经授权在企业(单位)内部开展量值传递的单位依法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第十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使用单位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质监部门申请周期检定。

  第十条辖区内的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由县(市)局下达《地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指定书》(简称《指定书》),指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指定书》格式由本局统一制定,指定的内容必须标明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器号、数量,检定机构名称及检定时限,必要时可添加附表。

  第十一条实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经县(市)局备案下达《指定书》后,使用(安装)单位持《指定书》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或送检,县(市)局负责督促。

  第十二条水表、煤气表、电能表等实施首次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安装)单位按要求申请备案后由县(市)局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实行首次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轮换(更新),使用(安装)单位应及时向县(市)备案,经县(市)局对新安装的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检定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县(市)局应及时将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指定的计量器具名称及数量向相关计量检定机构书面通报。计量检定机构在各县(市)局辖区开展现场计量检定工作前,必须事先告知各县(市)局,检定完毕后及时书面向县(市)局反馈检定情况;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自行送检的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完毕后,亦须及时向计量器具所在辖区县(市)局书面反馈。

  第十四条计量检定机构在开展检定工作时发现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使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未报县(市)局备案,未经县(市)局下达《指定书》,不得擅自开展检定,而应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及时书面反馈县(市)局,待县(市)局对前期未备案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下达《指定书》后方可开展检定。

  第十五条经指定后拒不送检或拒绝接受依法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及时书面通报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局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给计量检定机构。

  第十六条计量检定机构新增检定项目经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获得授权后,将其新增检定项目报各县(市)局备案,县(市)局根据“就近就地”的原则,按新增检定项目下达《指定书》。

  第十七条计量检定机构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季度检定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本局。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县(市)局未及时下达《指定书》造成使用(安装)单位计量器具漏检以及县(市)局未严格监管,对企业(使用单位)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超期未检或企业拒检的行为未进行查处的,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县(市)局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计量检定机构无故拖延检定期限,按《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免收送检单位的部分或全部检定费,并由本局计量部门提议对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本局计量部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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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为了加强计量器具的科学有效管理,有重点地管好、用好计量器具,确保量值的准确一致,特制本办法。

  2、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计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业生产、能源、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二、计量器具分类管理范围:

  1、a类管理计量器具的范围

  ① 鉴定系统计量标准器。

  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方面的列入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

  ③考核发电质量的计量器具。

  ④工艺过程中的主要温度仪表。

  ⑤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⑥用于检测贵重物料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2、b类管理计量器具的范围:

  ①热工、电测监督条例中规定的主要仪表,及所有带热工保护的仪表。

  ②控制室内、监盘抄表的盘表。

  ③凡能安排周期鉴定的就地安装供指示用的压力、温度、电压、电流表。

  ④化学监督用的.仪器仪表重要器具。

  ⑤试验用的携带试仪器仪表。

  ⑥修配用于质量检测,检修班组对检修工艺要求较高的计量器具。

  ⑦主要温度的一次元件。

  ⑧用于企业内部能源,物料核算的计量器具。

  3、c类管理计量器具的范围

  ①不能安排周期检定的仅供指示用的压力、温度、电流表、电压表;

  ②不能拆装的测量用互感器;

  ③低值易损的玻璃器皿;

  ④拆装不便的一次元件;

  ⑤国内无处送检或送检有困难的计量器具;

  ⑥三级能源用电能表、水表。

计量管理制度11

  1、目的、适用范围

  为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对本企业在用的计量器具及有关计量检测设备按有关检定规程进行周期检定,使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在用的计量器具及有关检测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定〉工作。

  2、职责

  2.1生产部负责对本企业在用计量器具的a、b、c分级管理,开展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2.2供应部门配合生产部对特殊设备上的计量器具实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2.3各使用部门配合质检科开展检寇工作。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生产部根据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的使用频度、使用环境条件、测量对象等因素,每年末编制下一年度的周期检定计划。

  3.2按周期检定的年度计划,每年向有关使用部门发出当年'周期检走通知单',使用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检计量器具送至生产部。周期检定工作由生产部统一安排,各使用部门密切配合,使计量器具检定工作能按顺序进行,确保周检率100%。

  3.3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的周期检定,严格按主持考核的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所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规定的周期执行。

  3.4对列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按规定由市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规定的周期执行。

  3.5非重点部位计量器具可延长检定周期的二至四倍,一次性检定计量器具可在入库验收后投入使用,但修复后的应重新检定合格后方能再次使用。

  3.6专用量具按周检计划送检。

  3.7需委外检定的计量器具,各有关检定人员按周检计划,在规定期限内送有关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办好送检手续,做好计量。返回后发放至使用部门。

  3.8生产部每年统计出本年度计量器具受检率、合格率及各部门送检率,报部门负责人。当合格率低于95%,须调查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使检定周期不断完善。

计量管理制度12

  依照《计量法》、《节能法》、《企业能源计量器具与管理通则》及国家能源标准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内容包括:

  一、 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的细则

  (一)、企业对于公司一次能源(煤)的采购实施标准称量与分析、二次能源(电、汽)、载能工质(水)采用标准化计量设备,对各车间耗能情况实施定额管理,计量器具与车间耗能情况准确匹配。动力车间与生产车间实施分级考核。自产二次能源与载能工质由源头到分厂逐级计量。附:(煤的采购分析计量程序:

  1、供应部负责采购生产用煤,输煤车进厂后由供应部地磅室负责过磅,并计算煤炭的实际质量。

  2、输煤车在煤场卸车时,热电厂负责煤炭的取样,取样工作应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采取的煤样能切实反映煤质的好坏。取样完毕,登记好车次、产地,送品质管理部化验。

  3、品质管理部负责化验煤样的低位发热量,并检验煤质含硫量,挥发分、灰分、水分的含量,并出具煤质分析报告单。

  4、财务部、热电厂根据煤质分析报告单及生产用煤采购标准计算来煤单价。

  配套设备:能源计量地磅配有电子汽车称,称重显示器及8个传感器。

  电子汽车称型号为:SCS-150T;

  称重显示器型号为:XK3190-A9MP;

  传感器型号为:QSX-A-30t。)

  电子皮带秤两台

  (二)、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器具的选型、采购、安装、验收、维修管理制度,建立节能计量器具台帐(附:计量器具设备台帐明细)

  (三)、实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 检定率达100%,制定年度计量器具校准计划,有主管副总审批后,严格实施。(附:20xx年度校准计划书)

  (四)、企业每年投入大笔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尤其是主要生产和动力车间的重点耗能设备关键部位所需的计量设备。

  (五)、组织企业能量平衡测试,为企业用能设备的改造和管理提供数据。

  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1、确保在用计量器具的准确性,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于每年十月份编排次年的周期检定计划,并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2、列入A级管理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应符合国家要求;列入B级管理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可比A级计量器具适当延长,列入C级管理的计量器具,可只进行进厂一次检定。

  3、计量器具的周检合格率必须达到95%,若达不到该比例,应该适当缩减检定周期。

  4、根据周期检定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按期进行检定或送上级计量部门进行检定,无法送检的计量器具由生产技术部负责与上级计量部门联系到公司现场进行检定。

  5、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由使用部门继续使用,并贴上合格标识。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严禁使用,由生产技术部根据计量器具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检定证书由生产技术部保管。

计量管理制度13

  一、计量室岗位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室管理人员、计量标准负责人和检定、核验人员具体分工和职责。

  1、计量室是本站计量标准存放的地方,也是计量检定、核验人员进行量值传递的场所。因此计量室所有人员都应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主人翁的态度进行工作。

  2、计量室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计量法令、文件和有关校验规程,负责本室所属计量器具的送检、校验及维护。本室最高计量器具必须按上级计量部门在所规定的周期及时送检,送检率达到100,超期的标准计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3、各项目的计量标准负责人要按本站程序文件的要求,保管、保养好各自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确保计量标准的正确、完整、齐全。

  4、计量检定及核验人员都应熟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规程和检定方法,正确维护、保养和使用标准计量器具,并能熟练操作。

  5、计量检定员要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计量检定规程认真检定,负责把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标识固定在计量器具上,做好检定原始记录,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字迹应清晰、准确。原始记录认真保存以备核查,做好计量室环境条件的监测和记录。

  6、核验员要对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的正确性、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的规范化等给予校核,并在检定结果书上签名。

  7、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遵守保密规定。

  二、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标准的使用、维护、保存、修理、更换、改造、封存及撤销以及恢复使用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1、计量标准的使用必须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具有称职的使用、维护、保管人员,非检定人员不能任意使用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施要放置在固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得随意拆卸和组装。

  2、经上级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并取得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才有资格使用计量标准。检定人员在使用计量标准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或保存要符合技术条件要求。

  3、标准计量器具要按有关规定定期送检、自检,经检定合格的标准器具方可使用。计量标准器检定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粘贴设备唯一性标志,在不影响读数的情况下,唯一性标志应贴在标准器醒目、易识别的显著部位。

  4、发现计量标准器异常时应及时排除,若故障较大需要修理时,应再次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如不合格,降级做工作计量器具用。若需要报废更新,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填写更换申请表等,报计量标准考核部门审批。

  5、标准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等使用完毕后或临时离开时,应切断电源,电源部分应定期检查绝缘,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坏或丢失者,追究责任,给予赔偿。

  6、标准装置、器具应保持清洁,经常擦拭,仪器仪表放置整齐,定期清理,保证设备的完好。标准计量器具的定期维护、修理要做好记录,标明维护项目、内容、更换零部件等,并存档。

  7、标准计量器具、仪器元件的保管应符合防潮,防震,防腐,防尘及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

  8、如遇特殊情况项目暂停,对该项目标准器要向原审核批准机构申请封存。如决定此项目停止,立即向审核批准机构申请撤销该标准装置。

  9、标准仪器仪表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报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外借。

  三、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在用计量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和执行程序,包括偏离时应采取的措施。

  1、每年制定计量标准器和配套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执行就地就近经济合理的原则,并严格按周检计划及时送检。

  2、周期检定计划在每年年底以前,由技术负责人根据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周期检定的要求,编制下一年度的周期检定计划上报站领导,并负责组织、监督、实施。

  3、按计划到期的计量标准器,由技术负责人下达周期检定通知,并且将检定证书与所属器具包装好送检;检定后的计量标准器必需经技术负责人检查验收,确认完好后,将检定证书交项目负责人存档。

  4、按计划自检的计量器具,由技术负责人下达自检通知书,项目负责人完成后将原始数据及检定证书交技术负责人验证盖章,并进行登记。自检计量标准器具的检定证书长期保存。

  5、经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标准不能再做计量标准使用,降级至工作计量器具。

  6、到期的计量标准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站领导,超期使用严格按相关法规追究责任;出现故障的计量标准器应立即停止使用,上报站领导,由领导确定报废、检修或新购。

  7、计量档案管理员及时做好周检计划执行情况和检定结果等历史资料记录,认真贴好标准标识和合格标识。

  四、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

  本制度确保了计量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适合计量标准的保存和使用,同时应满足所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的要求。应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进行监测和记录,对计量室互不相容的活动区域进行有隔离。

  1、计量室设备环境状态应达到以下标准:设备保存,对号就位;管理有帐,流转登记;柜外存帐,加罩防护;设备设施,清洁防尘;空气无丝,地面无灰;空气干净,室温稳定;室内无杂物,摆放要整洁;用电有保险,停用断电源。

  2、易燃易爆、有毒品的存放,设专人保管,保存在密封、避光、避热源、避火花源、防振、防碰的安全处,并建立领用消耗登记本。做到随用随领,用多少领多少,同时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完善,使用人必须掌握安全使用知识和熟悉处理事故的能力。

  3、使用强电源的计量器具及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使用前,必须对电器线路进行全部检查,在无短路、无断路、无破露、无腐蚀、接线正确、接地良好、保险合适的情况下,方可启用。无操作能力者不得启用设备。

  4、操作使用汞作为介质的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时,必须在专门计量室进行,做到防溢、防漏、防破碎,对于室内散落汞物质必须进行严格的清理和回收。

  5、计量室要配备空调、温、湿度计等必要的监控设备对温度、湿度等参数进行监测并记录。操作人员严格按要求进行监控并记录,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进行调整以满足要求。

  6、对电磁干扰、灰尘、震动、电源电压等严格控制,对发生较大噪声的检测项目采取隔离措施;相邻区域的工作不相容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进行隔离。

  7、当环境条件可能危及到计量检定或校准结果时,应停止计量检定工作,并向技术负责人报告,以采取措施保证检定工作的有效进行。

  8、计量室必须坚持做到定期清洁,计量器具等定期保养、定期检查,根据不同设备及部位分别使用不同清洁器具,对于精密部件,不得用粗糙物、有腐蚀油剂进行擦洗;对于使用汽油、酒精擦洗设备的部件时,必须做好通风、防火措施,之后及时排除油气挥发物,保证室内安全。

  五、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时必须要采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并对规程或规范的发放、领用、更换进行了具体规定。

  1、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是建立计量标准,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必备技术文件,开展计量检定时,应当使用与计量检定项目对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如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则可使用部门或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2、要确保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发放到位,并作好发放记录;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由领用人签收。

  3、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由专人管理,统一编号,由站长确定发放范围,进行发放登记。受控文件由综合室加盖“受控”印章进行标识,并注明分发号作为受控号。

  4、若原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变更,要将更改通知及时发放到原文件持有人手中,由文件持有人进行相应更换,由综合室对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作废文件收回,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5、作废文件应及时清理销毁,若须保留应加盖“作废”和“保留”印章,并作好记录。

  六、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计量检定或校准过程原始记录、数据处理、证书填写、数据核验和证书签发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原始记录是评定计量器具性能的原始依据,原始记录采用国家检定规程中所附格式,填写记录必须是检定员本人,边检定边取数据,不能搞回忆录。

  2、原始记录的填写要求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工整无涂改,示值读数应按规程要求取值。原始记录如要修改时,应划去原数据,并在该数据上方签上修改人姓名,重新填写该数据。

  3、为了确保检定数据正确,检定员对自己填写的检定记录要认真核实,确保无误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人要严肃认真,复核无误后方可签字。

  4、证书是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一致性的凭证,证书的格式与填写内容必须按照检定规程的要求正确填写,对于检定合格的仪器,发给检定证书,不合格和仪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5、原始记录、检定证书及检定结果通知书等,所需数据由检定员用钢笔填写,检定员、核验员签字必须用钢笔由本人填写姓名,不得用图章、编号代替。

  6、检定员、核验员必须对出具的证书及数其据负责,主管签字必须严格执行检定规程,证书上数据必须与原始记录数据相符,对于不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弄虚作假者,按计量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检定员、核验员出具的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等由技术负责人严格审核验证合格后,加盖本站检定专用章,方可有效。

  七、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仪器设备、人员安全和工作责任事故的分类和界定以及各种事故的发现、报告和处理的程序。

  1、本制度所指事故,包括在计量检定测试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包括仪器、工具损坏)、人员安全和工作责任事故等。

  1、1仪器设备事故:工作过程中违章操作,造成计量标准及配套设备损坏或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以及非工作原因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

  1、2人员安全事故:工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死亡。

  1、3工作责任事故: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检测结果错误,并造成政治、安全、经济上的严重损失。

  2、按照《石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人,对故意拖延不报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者,一经查明,严肃处理。

  4、一切事故经由事故责任人如实填写事故分析报告,报告事故经过及造成事故的原因、损失情况和采取补救措施。事故当事人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事故旁击者予以证明,室负责人签字,上报站领导。

  5、对于一般事故,可由本单位领导会同有关人员调查了解,实事求是地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做出结论,通知当事人并报告主管领导和业务部门。

  6、对于非一般事故,由主管部门处理,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或调离岗位、行政处分直到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对于事故报告及处理结果的有关资料,建立管理档案,及时存档。

  八、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1、计量标准文件集主要是建立计量标准的文字资料,必须认真、妥善保管。计量室计量标准文件集的管理由各项目负责人负责。

  2、计量标准文件集应当包含以下文件:

  2、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如果适用)2、2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2、4计量标准的重复性试验记录

  2、5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

  2、6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2、7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2、8计量标准履历书

  2、9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如果适用)2、10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

  2、11计量标准操作程序

  2、12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如果适用)2、1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2、14检定或校准人员的资格证明

  2、15计量室的相关管理制度

  2、16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副本

  2、17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3、凡新购或在用计量标准器具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均应归入计量标准文件集保管,并进行登记编号后归档。历次送检、送修的计量标准器具,其检、修后的合格证及检定结果,均应归档。

  4、计量标准文件集,未经批准不得借阅,确因工作需要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借阅单位和个人须按规定期限归还资料,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验收。发生逾期不还、丢失

  5、损坏的情况时,应立即汇报,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6、计量标准文件集的保存过程中,应保持其整洁完好,不得有污损、霉斑等。超过保存期的档案应分门别类,选册登记,经批准后上交保存或销毁。

计量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能源计量配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动能源节约和减排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能源计量配备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能源计量配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能够准确测量能源消耗和使用情况,满足能源管理的需求。

  (二)安全、稳定:能够正常运行,保持长期的测量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高效节能:能提供精确的能源消耗数据,协助能源管理工作,推动节能减排。

  (四)公平公正:能够保证各使用单位之间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第二章能源计量配备的建设

  第四条各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和建设能源计量配备。能源计量配备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能源计量仪表:应选用国家标准计量仪表,具有合格的计量性能和准确性。

  (二)计量点布置:应根据用能设备、系统的特点和用能特点,布置合适的'计量点。

  (三)计量数据传输系统:应选择合适的数据传输方式,确保计量数据的实时传输。

  (四)计量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应选用可靠、安全的计量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建设能源计量配备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需求调研:各使用单位应明确自身能源计量配备的需求,包括测量点的数量、类型、精度要求等。

  (二)能源计量设备选型和采购:各使用单位应选择合适的能源计量设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三)布置计量点: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布置计量点,并进行验收。

  (四)建设计量数据传输系统和存储管理系统:各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建设计量数据传输系统和存储管理系统,并进行验收。

  (五)能源计量配备验收:各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能源计量配备的验收工作,并形成验收报告。

  第三章能源计量配备的使用

  第六条各使用单位应按照能源计量配备的建设规定,正确使用能源计量设备。

  第七条能源计量设备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定期维护和校验:定期对能源计量设备进行维护和校验,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二)使用须知:使用人员应熟悉能源计量设备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三)防潮防尘:能源计量设备应放置在干燥、清洁的环境中,防止潮湿和积尘。

  (四)安全用电:使用能源计量设备的电源应符合电气安全要求,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第八条能源计量数据应及时准确地传输到计量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中,各使用单位应保证数据传输线路的畅通和安全。

  第四章能源计量配备的维护

  第九条能源计量设备的维护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定期维护: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洁、检查和保养。

  (二)日常维护:日常使用中如发现设备异常或故障,应及时处理或报修。

  (三)故障排除:发生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排除故障,并记录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

  (四)备用设备:应配备合适数量的备用设备,以备设备故障时替换使用。

  第十条能源计量设备的校验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定期校验:按照相关规定和设备说明书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校验,确保测量准确性。

  (二)不合格处理:如发现设备校验结果不合格,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更换。

  第十一条能源计量设备的报废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设备年限: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或出现无法修复的重大故障时,应报废。

  (二)报废程序: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设备报废程序,确保设备的安全处理。

  第五章能源计量配备的管理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能源计量配备管理制度,确保能源计量配备的有效管理。

  第十三条能源计量配备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立责任体系:明确能源计量配备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划分岗位职责。

  (二)建立档案管理:建立能源计量配备档案,包括设备资料、检验记录、维护记录等。

  (三)建立台账管理:建立能源计量设备、计量点、能源计量数据传输系统和存储管理系统的台账。

  (四)制定管理制度:制定能源计量配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规定,明确各项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能源计量配备管理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能源计量配备管理制度的改进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及时修订和更新。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单位内广泛宣传,以便于全体员工遵守和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能源管理委员会。

计量管理制度15

  1、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熟悉国家计量法以及相关的法规,

  3、负责与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计量测试部门的联络、沟通,

  4、负责全院涉及计量检测的医疗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安排年度强检项目的进行,安排其他需要年检项目的执行。年检的按排、执行和结果均向主任汇报、请示,

  5、积极参加相关的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以利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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