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产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产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流失,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学校资产管理实行后勤处综合管理,使用个人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1、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2、学校资产由后勤处负责管理学校财产的帐目,财产登记、清查、报损等工作。
3、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分级分类设立财产帐,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一类资产帐,由财务室和资产管理员保管,凡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学校二类资产帐,由学校管理员保管。
4、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5、每年暑假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资产管理员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二、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1、外单位赠送的物品和奖品,如属一类资产应在一类资产帐上登记,交有关处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资产帐,另立册登记保管。
2、固定资产必须按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列表。经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交后勤处审核,报校领导批准,由后勤处收回处理的.物品应注销帐、卡。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全部上交财务部门,有关批件和交款收据由后勤处妥善保管并入帐,以备存查。
3、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请表,处、组、室领导签字证明后,由学校财务管理员核实,按规定办理报损手续,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负责人赔偿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修
1、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必须安放整齐,保持清洁,干净,加强管理,注意维护保养,该修的要及时修复,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2、每学年由总务处组织专人对资产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对。
3、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维修。
四、教室公物管理
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学年开学前,后勤处配齐教室各类设备,登记立帐,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实后,教室所有设施留有班级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为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五、监督与检查
1、要动员师生,教育师生,树立"爱护公物为荣"的新观念,发动群众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现象,人人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2、资产管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到各单位核定资产,了解资产的使用保管情况,把资产管好。
3、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这一项工作的实施,工会每学期至少一次将"细则"实施结果,向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汇报要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解决。
六、固定资产的交接
教职工因调动离开学校,要按规定归还在学校所借全部财产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1、固定资产的经管者工作调动时,必须根据帐面实有物品清点清楚,向接管者办理移交。
2、固定资产的接管必须根据帐面实物核实无误者方可接管,如有实物与帐卡不符,查明原因,属丢失、损坏的要赔偿。
3、固定资产的交接,必须有主管部门的领导监交,交接双方与监交者签字、
4、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前,应退还在学校所借办公家具和生活用品或教学用品,如录音机、计算机、图书等
资产管理制度2
第一章 固定资产及其相关规定
第一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及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3、单位价值较高。
第二条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接合XX饭店(以下简称“饭店”)的具体情况,本制度将由丽江大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级公司”)投资建设、购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饭店经营管理的以下资产作为固定资产:
1、饭店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2、中央空调、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通讯及播音系统、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供配电系统、供排水系统、洗涤设备、电梯、锅炉、冰柜及制冷设备(设施)、保龄球系统及设施、桑拿设备设施;
3、复印机、相片冲印设备、运输车辆、游乐场设备、健身房设备等。
第三条 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实物,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饭店存货管理办法执行。低值易耗品,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项目:
1、各种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2、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会议桌椅、传真机、电话机、移动电话、幻灯机、饮水机、微机、打印机、装订机、验钞机等;
3、电视机、影碟机、音箱、显示器等;
4、地毯、灯饰、灯具、饰品挂件等;
5、擦鞋机器、货架、行李车及其他搬运工具等;
6、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锈钢用具等;
7、饭店厨房中除冷柜以外的如灶具等所有工器具;
8、洗衣房中除洗涤设备、成型机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9、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
10、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用品、用具及备用零部件等;
11、制服、床上用品、麻棉制品等。
第四条 饭店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均属丽江大港贸易有限公司所有,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无权擅自处置、变卖、毁损、报废饭店资产,无权以饭店资产对外进行担保、抵押、质押等民事行为。
第五条 饭店管理委员会受饭店所有者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饭店所有者的权利;根据《XX饭店管理合同》的规定,饭店管理人员行使资产的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的职权。
第二章 固定资产预算制度
第六条 每个会计年度初期,饭店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经营情况,将本部门的现有资产利用情况、资产维修计划、资产报废计划、拟新增资产购建计划及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支出计划,报工程技术部门和财务部门。
第七条 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对上述计划从技术角度提出意见。
第八条 财务部门会同上级公司财务部根据饭店下年的资金情况,提出资金安排计划。
第九条 饭店总经理召集相关部门,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出固定资产的增减、维修计划后报饭店管理委员会讨论。
第十条 饭店管理委员会将上述计划讨论通过后形成饭店的年度固定资产预算。
第十一条 饭店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及上级公司财务部门,各自遵照固定资产预算执行相应责权,记录、监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资产。
第三章 固定资产购建及形成
第十二条 在年度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由相关部门按预算执行购
建任务。
第十三条 未列入预算范围而急需使用的资产,按照预算形成程序,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相关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部)出具意见后,由饭店总经理决定是否确需购建资产。
第十四条 对于确需购建的资产,由饭店总经理将购建计划提请饭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五条 各相关部门按审批意见执行购建任务。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六条 根据饭店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饭店固定资产按账务和实物分别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 饭店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
1、饭店固定资产账务统一由上级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固定资产的核算按《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2、上级公司财务部负责饭店固定资产的增加、报废、折旧、资产减值等的账务处理、记录、核算工作。
3、上级公司财务部应会同饭店财务部组织相关部门,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点、盘查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维修、服役状态、报废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进行核实,并对各责任人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4、对于已提完折旧,尚在服役的固定资产,应登记造册,与其他资产同等管理。
第十八条 饭店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
1、饭店总经理对饭店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有全面责任,饭店工程技术部门协助总经理做好固定资产的管护工作。
2、饭店财务部虽不对饭店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算,但应按固定资产原始入账价值设置固定资产清单、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将固定资产统一编号、归类,对固定资产的.实物形态作详细记录,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负全面监督责任。
4、在由财务部统一记录的基础上,将饭店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分解到各部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责任内的资产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5、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所管理的资产建立资产档案,对本部门的资产位置、功能、工作状况、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项、能源耗用情况、修理维护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各种信息作详细记录,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以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6、对于专业性较强,需要特殊技能、须持证人员操作的设备,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国家的相关规定。
7、各部门应对管辖内的资产形成定期检修制度,以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建筑物的功能完好。
8、各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资产的清点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折旧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由上级公司统一核算。除以下情况外,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单项资产计提,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类
1、房屋
a)营业用房20年
b)非营业用房20年
c)简易房5年
2、建筑物15年
(二)机器设备类
1、供电系统设备15年
2、供热系统设备12年
3、中央空调设备10年
4、通讯设备8年
5、洗涤设备5年
6、维修设备10年
7、厨房用具设备5年
8、电子计算机系统设备6年
9、电梯10年
10、相片冲印设备8年
11、复印设备5年
12、其他机器设备10年
(三)交通运输工具类
1、客车
a)大型客车(33座以上)30万公里8年
b)中型客车(32座以下)30万公里
8年
c)小轿车20万公里6年
2、行李车30万公里7年
3、货车50万公里10年
4、摩托车15万公里5年
(四)电器及影视设备类
1、闭路电视播放设备10年
2、音响设备5年
3、电冰箱(柜)5年
4、空调器柜式5年窗式3年
5、电影放映机5年
6、其他电器设备5年
(五)文体娱乐设备类
1、高级乐器10年
2、游乐场设备5年
3、健身房设备5年
(六)消防设备6年
第二十一条 饭店固定资产净残值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减值,按《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处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修理、维护及日常保养
第二十三条 饭店固定资产应定期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资产正常、经济、有效地运行。资产的维修按年度固定资产预算进行。
第二十四条 各责任部门应时时掌握本部门的资产运转情况。若发现急需修理而又未纳入预算的情形,应作出报告经饭店工程技术部门鉴定并出具意见,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饭店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五条 资产维修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根据总经理的批示意见执行维修任务。
第二十六条 零部件等维修费用,按饭店费用报销办法执行,相关费用计入饭店当期损益(第二十七条情况除外)。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处理。
第二十七条 若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金额较大(通常按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20%为准),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相应的支出,应由饭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八条 饭店正常经营期间,若需对建筑物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和相应支出应由饭店管理委员会批准。
若装修支出符合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标准,则上级公司财务应将此项支出在固定资产账下单独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清理及报废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应不定期地对所管辖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与饭店财务部和上级公司财务取得联系。
对于盘亏、报废、毁损的资产,应查明原因。若系人为因素造成,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饭店资产的转出和转入应征得饭店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第三十条 饭店财务部和上级公司财务,应按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和本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时对固定资产的盘亏、盘盈、报废、毁损、转出、转入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于超过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内的设备,如存在下列现象则按程序进行清理或报废处理:
1、无法正常运行,且无法修复;
2、修理费用过高,不如购买新设备;
3、由于国家新法规、新标准颁布,现有设备的使用已违反了这些新规定;
4、能耗等使用成本过高,购置新设备比使用现有设备更经济;
5、继续使用将对环境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6、原有设备的工艺、技术已被新工艺、新技术淘汰,继续使用已经不经济;
7、由于意想不到的因素,资产受到不可抗力损坏,已无法继续服役;
8、其他需要对设备进行报废的原因。
第三十二条 对于需要清理、报废的资产,由各资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工程技术部门鉴定、财务部门(含上级公司财务)论证后,由饭店总经理确认,按程序纳入年度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预算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于未来得及纳入预算的资产报废,应按预算形成程序,最终由饭店管理委员会立项审批。各相关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
第三十四条 财务部
门(含上级公司财务)应配合并监督好各相关部门的清理工作,做到资产清理费用按规定开支、资产残值收入及时入账。
对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资产报废,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做到财产赔偿及时、足额入账。
第三十五 条对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相应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好报废资产的销户、转出转入资产的过户等相关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自动作废。
资产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保管及物资的管理工作,加强员工对公司财产的责任心,维护公司各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保证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指定本制度。
一、资产定义及分类
1、固定资产: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仪器设备;
(3)电子设备;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2、低值易耗品:公司以单价10元以上,20xx元以下,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资产为低值易耗品。
二、资产采购流程
1、编制采购计划。
(1)固定资产采购按季度提前编制采购计划,各部门编制完成交办公室汇总统一交总经理批准,采购期限内按计划采购,超出计划部份须及时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2)低值易耗品按月采购,每月限采购一次(新开项目酌情考虑),超出计划部分顺延至下月采购;
2、填写《采购申请单》。采购物资须填写《采购申请单》交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采购。(附件1.《采购申请单》)
3、采购验收入库,采购完成。
三、资产的登记、保管、移交及盘点
所有采购后资产均需做入库处理。(附件2.《物品采购入库登记表》)
1、固定资产入库登记、保管、移交及盘点:
(1)公司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须在办公室处进行登记入库,入库后再由领用人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签字登记领用,落实到部门或专人保管使用;(附件.3《物品领用登记表》)
(2)固定资产的保管以“谁使用谁保管”为原则,使用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或使用人是第一保管人和日常保养人;领用登记人或部门有领用固定资产的使用权、保管权及损坏、丢失赔偿责任;
(3)在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发生更替时,应及时到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附件4.《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
(4)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盘点按财务管理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资产专员共同进行,每年一次(年末),须如实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盘点数据报财务部后入档留存。(附件5.《固定资产盘点表》)
2、低值易耗品入库登记、领用、盘点:
(1)低值易耗品采购完成后由办公室入库管理,部门或领用人签字登记领用,领用执行“按需领用,严禁浪费”,办公室有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部门消耗情况控制领用数量;
(2)低值易耗品盘点由财务部人员和办公室资产专员共同进行,每半年一次(6月末、12月末),须如实填写《低值易耗品盘点表》,盘点数据报财务部后入档留存;(附件6.《低值易耗品盘点表》)
(3)办公用品每月盘点一次(月末),如文件袋、笔、计算器等,须如实填写《办公用品盘点表》,盘点数据报财务部后入档留存。(附件7.《办公用品盘点表》)
四、固定资产的报修、报废
1、仪器、设备、办公工具因本身缺陷或使用年久而不能正常工作时,责任人或部门需到办公室进行报修或报废处理;
2、使用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填写《固定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交办公室,办公室协调相关人员处理。(附件8.《固定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
(1)如需外购维修材料的,由办公室直接填写《采购申请单》执行采购程序,直至维修好后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2)如经办公室与相关人员衡量报修物品已经无法修理恢复使用、技术落后无修复价值或修理费超出本身价值50%以上等情况时,由办公室通知相关责任人或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经财务审核价值,报公司副总经理签字审批;原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需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五、固定资产的损坏、丢失赔偿
公司将本着批评教育、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为主的精神处理有关事故,并根据具体原因、设备性质、当事人一贯表现及事故发生后的态度等区别对待。
1、损坏、丢失赔偿界定如下:
由以下主观原因造成的公司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的损坏、丢失,均按损失价值赔偿,情节较重者可加重处罚。
(1)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毁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造成的损失(包括待报废或已报废但未处置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
(2)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造成的损失;
(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如部门经理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等造成的损失;
(4)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将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挪作私用或私自外借造成的损失;
(5)未了解仪器设备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轻率动用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造成的损失;
(6)因管理严重失职导致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被盗、失火、水灾等情况造成的损失、丢失;
(7)发生故障,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
(8)个人借用办公用品,如照相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丢失;
(9)由于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的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损坏、丢失。
2、属下列情况的,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
(1)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确实难于避免的损失;
(2)因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本身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坏;
(3)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试行新的实验操作,虽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
(4)按照指导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的;
(5)事故发生后能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程度,并主动如实上报,态度较好的;
(6)损坏较轻或丢失零配件,经当事人修复不影响固定资产及仪器设备功能的;
(7)一贯遵守规章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
(8)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损失的。
3、损坏、丢失赔偿计算方法:
仪器、办公用品损坏、丢失按原价根据使用年限折价或当时市场价计算赔偿,使用1—10年按5%-80%计价赔偿。
仪器设备的局部损坏,可以修复,但性能、精度下降,经鉴定尚可使用的,根据下降程度,由相关技术人员(办公室负责)协商出一个合理计价,按下列办法计赔:
(1)损坏丢失零部件的,只计算零部件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可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修复后质量下降的,按质量下降程度计算损失价值;
(4)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或零部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划分等级,九成新按原价的90%计价,八成新按原价的80%计价,以此类推。
损坏丢失设备器材的责任事故,属于多人共同负责的,应根据每个人的责任大小和表现认识,分别给予批评和处分,并分别承担经济赔偿。
4、私自处置设备的处罚:
(1)凡擅自将非经营性设备转为经营性设备,擅自变卖或出租仪器设备者,除没收所得外,并处责任人或部门原值1-2倍的罚款;
(2)凡擅自用仪器设备进行抵押、担保的,除承担因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外,并处责任人或部门设备原值1-2倍的罚款;
(3)凡擅自外借仪器设备者,除责令收回仪器设备外,并处责任人或部门设备原值1-2倍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另加损失赔偿;
(4)凡擅自处置仪器设备者,除经济处罚外,酌情给予行政处分,违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具体实施办法:
如出现仪器设备非正常原因损坏、丢失、私自处置事件等情况,按如下方法处理:
(1)由办公室协调、牵头相关人员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交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若属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同时报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2)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由责任人或部门及办公室、财务根据情况提出赔偿处罚意见、确定赔偿处罚金额及交款期限,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原价5000元以上的物品赔偿须报总经理审批。
资产管理制度4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是对企业进行长期资产购置、建设、维护与处置等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旨在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内容概述:
1.投资决策程序:明确从项目提议、可行性研究、预算编制到最终决策的.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审批和监控。
2.资金管理:规定资金来源、拨付方式、使用监管及投资回报预测,保证资金安全和有效利用。
3.采购管理:设定采购标准,规范招标、评标、合同签订等过程,防止不正当交易。
4.资产登记与评估:建立资产登记簿,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评估,确保账实相符。
5.维护保养:制定设备维护计划,规定保养标准和程序,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6.投资效益分析: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效益分析,评估投资效果,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
7.处置管理:规范资产报废、出售、转让等处置行为,防止资产流失。
资产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强化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减少损失和浪费,经深入研究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固定资产的标准指:由公司购置,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价值x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主要的工作用具及其他设备等实体资产。
第二章 管理职责
一、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负责、分级管理制,人事行政部与财务管理部为固定资产的归口部门,保管使用单位(部门)为固定资产实物的具体管理部门。
二、人事行政部负责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具体管理职责有:
(一)编制固定资产新增、更新计划;
(二)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清产核资,要求固定资产“帐、卡、物”一致;
(三)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并设立管理台帐,填制卡片;
(四)负责审查办理公司固定资产的调拨、转移、报废、租赁等手续。随时记录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确认;
(五)负责公司固定资产使用说明等资料的收集并交机要室保管,为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提供其他保障服务;
(六)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维修、保养的协调组织工作。
三、财务管理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具体管理职责:
(一)负责监督公司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协同人事行政部对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三)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及明细帐管理,根据原始凭证及时入帐、转帐,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和净值;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减、调拨、转移、报废的审核与财务处理,定期与人事行政部核对。
四、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对所使用资产的运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资产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章 固定资产购置
一、 固定资产的购置
(一)人事行政部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严格按照公司采购制度执行,并会同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后及时根据实物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建立管理台帐,准确记录固定资产规格、数量、价值、使用单位等情况;管理台帐需有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
(二)公司各部门于每年1月10日前制定本年度固家资产增加计划,交人事行政部汇总上报,等待审批。每年12月20统计本年度固定资产变动情况,交人事行政部汇总审核,报单位负责人审阅后,并交财务部备案;
二、固定资产的盘点
盘点时由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单位配合,共同填具《固定资产盘存表》分别报人事行政部、财务管理部审核,及时根据盘点情况完善固定资产卡片,设立管理台帐,准确记录固定资产规格、数量、价值、使用单位等情况。
三、 固定资产的租入
租入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制《固定资产调拨/租赁单》,交行政人力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副总审批。
租入资产实物由行政人力部门负责管理,建立实物台帐,此类资产参加定期固定资产盘点;使用结束后行政人力部门负责核销。
四、固定资产的调入
各部门之间固定资产的调拨由需求方根据本公司实际需求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复核,经分管副总裁审批同意后,审核,作调拨处理,通知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调拨单》作帐务处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
一、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对购置的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帐价值,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二)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与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计价。
(三)具体的.各类固定资产计价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固定资产价值按规定入帐后,除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评估;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原是暂估价调整为实际价值;
5、发现原记价值有错误。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按财务有关规定计提。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要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已提足折旧但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4、按国家规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因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而购置的单价值在x万元以下的测试器、试验装置等固定资产;
5、以前已经单独入帐的土地;
6、已办理提前报废手续的固定资产。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登记及清查
一、 固定资产卡片由人事行政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员按一物一卡填制。卡片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管理部进行明细核算,一份由人事行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员留存,一份交使用保管部门保管。
二、 固定资产卡片应记录下列内容:
(一)卡片编号(适应电算化核算需要);
(二)资产的主件、主要附属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出厂序号、计量单位、数量和安装使用地点;
(三)资产的来源、原值和变动情况;
(四)资产的购买日期、启用日期和使用保管单位及使用人;
三、 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单位或部门应有专人(专职或兼职)登记、管理资产卡片,保证卡片记录正确无误,并根据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卡片记录同时,人事行政部根据固定资产不同类别和卡片编号在实物上设置标识,标注名称、购买日期、编号、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为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效率,管理台帐、报表等均须采用电子与纸质形式结合的办法;传递可通过网络传递、电子邮件方式。
五、对无利用价值、闲置的固定资产,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整理,由资产管理员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提出意见呈报分管领导批复后处理。
六、每年截止6月30日和12月31日,公司分别开展两次全面清产核资。各部门对所属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将清查结果及固定资产增减情况分别填具《固定资产盘存表》和《固定资产增减表》,报公司人事行政部与财务管理部。人事行政部应会同财务管理部对帐、卡、物不符合情况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盘点情况,明确责任人或部门,予以处理,将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后,上报集团人事行政中心备案分析。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减少
一、固定资产的报废
(一)当使用的固定资产出现主要部件陈旧、损坏严重,经技术部门或由技术部门外聘的专业机构鉴定再予大修也不能符合使用要求,或虽能修复但费用太大,修复后可使用的年限不长,效率不高,或按国家规定必须报废的情况时,使用保管单位可填具《固定资产报废单》申请报废。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
1、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报废申请,或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使用保管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经技术部门或由技术部门外聘的专业机构鉴定后,交财务管理部门复核,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与购置时相同。
2、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单位在报废申请批准后,将固定资产卡片撤出并设置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簿予以登记。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统一由人事行政部门上报领导批准后处理。处置收益及时交存财务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账务核算。
3、对处理报废固定资产过程中,如出现虚报、谎报,故意压低报废资产价值等相关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视情节轻重和价值多少处以x的罚款,造成损失金额在x元以上者,公司可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二、固定资产的盘亏
盘亏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单位查明情况、分清责任,资产管理员填写《固定资产盘存单》分别报人事行政部、财务管理部,金额在x元(含)以下人事行政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作相应处理,个人承担责任的应按损失金额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金额在x元以上到x元(含)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人事行政中心会审,分管副总审批后处理。金额较大的需经集团总裁审批后处理。
三、固定资产的出租
出租的固定资产是指集团范围内固定资产对外单位的出租,应由出租
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租赁单》和《固定资产租赁合同》,报人事行政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出租处理。
四、 固定资产的调出
固定资产调出相关规定同固定资产调入
第七章 固定资产维修与保养
一、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设备发生故障,则由使用单位提出修理申请,由人事行政部核实后安排维修;需要支付费用的,须经总经理(集团经分管副总裁)审批,方可联系安排修理。
二、人事行政部严格控制维修费用,充分利用公司内部技术力量,在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安排外单位修理,使用部门参与验收。
三、维修验收后,经办人将维修清单附于发票后交人事行政部签署意见,总经理审批。
四、对有固定资产损坏的情况,人事行政部应会同维修人员查明损坏的原因,界定事故责任,如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应追究责任人、保管人的相应经济责任,责令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
第八章 附 则
一、 固定资产的保险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二、本规范由集团人事行政中心负责解释,各成员公司参照本规范执行并制定公司内部制度,但不得与本规范相关精神、原则发生冲突。
三、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资产管理制度6
一、管理分工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使用管理。
3.各科室微机使用人负责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使用部门的职责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科室的设备管理工作,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2各检测队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3.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
4.1由于工作需要,各科室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分管经理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入公司后,由相关科室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科室。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 .1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5.2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6.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7.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7.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7.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7.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7.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7.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7.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奖惩
8.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8.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8.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资产管理制度7
良好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于y医院至关重要:
1. 提升效率:规范化的`流程能减少管理中的混乱和延误,提高医院运营效率。
2. 控制成本:通过有效监控和维护,延长资产使用寿命,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3. 法规遵从:符合财务法规和行业标准,避免因不合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4. 保障服务: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
5. 促进规划:准确的资产信息有助于医院进行长远规划和资源配置。
资产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准确核算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规定。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20xx 元)以上,或者单位价值虽然低于 20xx 元但成批购置的同类物品(含配套使用物品),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变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等。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是公司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保管、 维修、报废、清查、安全、调剂、调拨、处置等工作;
第四条 采供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购置;
第五条 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相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对相关活动引起的价值增减变动情况进行控制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各资产使用单位履行对资产的实物管理职能,即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的原则,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确保固定资产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 各使用部门应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
第三章 资产购置
第八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应当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每年年底各部门申报本部门固定资产购置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综合办公室。
第九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提交的'固定资产需求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固定资产年度购置计划表,报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十条 综合办公室对根据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进行分解,编制月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财务部据此编制资金计划。
第十一条 采购部严格按照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资金计划进行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十二条 年度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须详细说明购置原因和相关费用预算,经部门主管、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购置申请批准后由采购部统一安排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应按原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入账,入账后固定资产价值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原则:
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费用计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
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资产评估后并经投资各方商定的价格计价。
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能够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应调整固定资产的原值。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四章 资产的验收、登记与领用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购置后,由综合办公室组织采购部门一同对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并编制固定资产台账,对资产的购进、领用情况详细登记;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落实到个人;
使用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经本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办理领用手续;
财务部根据验收入库单、发票等资料在财务系统中进行固定资产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按照税法及公司的规定设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和预计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
第五章 资产的使用、折旧与维护
第十七条 各资产使用部门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并建立实物管理台账;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本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固定资产使用人、使用地点变动,应由转出部门提出申请,由综合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报财务备案,方可进行资产转移。
第十八条 任何固定资产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
固定资产出借、出租,必须申请报经批准,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并按合约及时收回其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使用期间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使用部门应立
即通知综合办公室,以便及时组织维修。事后应调查落实责任,如因个人管理、保管、保养、使用不当造成资产破损、挥发、质变、霉烂等价值减损的情况,应根据调查报告落实的责任分别按照市场销售价格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按国家会计准则、税法和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算,按期计算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费的方法为:直线法
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为:5%
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第二十一条 综合办公室应当于每年年末根据各使用部门的需求编制固定资产维修计划,维修费用应当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需要修理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综合办公室组织联系维修,维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门相关人员验收并签字确认,综合办公室做好维修记录。
第二十三条 综合办公室提交维修经费付款申请时应当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流程,验收没有签字确认的财务部不得付款。
第六章 资产报损及处置
第二十四条 对于长期闲置不需用、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的报废、处理申请及《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并经本部门主管审批确认。审批单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报废理由。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申请及《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经综合办公室核实并出具资产处理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并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台账记录。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申请、《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及固定资产处置后的变价收入,由综合办公室一并交至财务部,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税法规定做好资产处置需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出售指固定资产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变更所有权或使用权,并收取相应收益的处置。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的净值结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协助综合办公室制定销售价格,确保销售处置事项合法合规,并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第七章 固定资产清查
第二十九条 为确保公司固定资产账实相符,由财务部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管理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三十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计划(每年至少一次)、固定资产盘点表。盘点表一式三份,一份财务部留存,一份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使用部门留存。
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负责监盘,综合办公室和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数量的清点工作;同时在监盘过程中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进行评估,对已无使用价值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损处理。对于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闲置固定资产,盘点小组应提请专业技术人员对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和测试,以准确判定资产价值,避免以次充好。
第三十二条 盘点结束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三方对盘点结果签字确认;财务部对盘点结果进行账实核对、账账核对。存在差异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做出差异原因分析,同时做出书面处理建议,并落实到责任人;上报公司管理层。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根据经公司领导审批的相关资料进行账务处理及固定资产卡片的新增或注销。
第三十四条 公司及企业重要固定资产应当投保,以有效降低固定资产损失的风险。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投保范围和流程,并办理投保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 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修改、废除等工作。
资产管理制度9
物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指一套针对物业公司所拥有的长期使用的有形资产,如建筑物、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规则和程序。它涵盖了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维护、折旧、处置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资产购置:明确购置流程,包括预算审批、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和验收标准。
2、资产登记:建立详细的固定资产卡片,记录资产的基本信息、来源、价值、状态等。
3、使用与维护:规定资产的日常使用规则,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
4、折旧与评估:设定合理的.折旧政策,定期进行资产价值评估,以便准确反映财务状况。
5、资产转移与处置:明确资产内部调拨、租赁、报废或出售的审批流程和责任分配。
6、监控与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7、法规遵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产管理和处置的合法性。
资产管理制度10
1、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4、学校财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2)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
(3)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等手续;
(4)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5)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6)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7)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8)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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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固定资产管理权限,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固定资产指的是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只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的,不论其存放地点、形成方式等因素都须纳入本制度的管理范围之内。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购建程序
第一条购建固定资产作为投资行为,公司应纳入年度投资方案并附新增固定资产的明细清单,报董事会审批。
第二条如果实际购建的固定资产与经董事会审批的投资方案中所附清单上的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等基本一致(差异不超过10%),视为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处理;如果公司临时调整投资方案或调整明细清单上的具体项目,当作购建未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处理。
第三条购建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附原经董事会审批的投资方案,计算机信息投资报万向集团公司发展部审核后按程序审批;车辆的购置按照《万向集团车辆购置有关费用列支管理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购建未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包括基建购置固定资产),由资产的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应的可行性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验收程序
第一条对一些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的固定资产,应在使用正常并由经办人和相关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后,资产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条按合同定制的专用机器、机械等重要设备,应由制造单位、采购部门、使用部门等参加验收。在设备经调试正常并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后,方可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基建项目的验收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应有基建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等参加,验收应严格按建造合同规定的工程标准实施,在竣工验收报告上必须有参加验收者的签字。基建工程经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部门方可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一条管理固定资产实物的部门应与管理固定资产帐务的部门严格分开,并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帐实相符。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必须设置并登记好固定资产台帐,应将实物保管的责任按实际情况分配到各相关部门和人员,防止出现资产无人管的现象。
第三条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自然环境的侵蚀及人为的破坏。
第四条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尤其是易损资产的使用人员,公司应提供适当的操作培训以合理利用资产,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
第五条公司必须设立小组专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维修,及时发现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一年内对固定资产须进行1-2次盘点,对余缺数量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若盘亏资产属于个人责任的,应追回资产并作出处罚。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挪用公司的固定资产,一经发现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
第一条对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而效率低下,运行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益的,企业可以在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董事会核准后予以调帐。
第二条未使用、不需用、利用率很低的固定资产经资产的使用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分析论证后可以转让,转让的.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固定资产的净值,转让前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转让申请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第三条因使用时间较长、磨损过大或不能适应生产经营要求需要报损的固定资产,其审批程序和权限与转让固定资产相同。
第六章罚则
第四条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建后,造成闲置的,公司总经理应承担全额责任。
第五条在固定资产的验收过程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甚至收受贿赂的,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并按相关人事制度处理。
第六条未经批准擅自购建固定资产的,责令返还资产并视责任大小对相关人员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第七条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严重损失的,应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损失金额的10%--20%。
第八条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转让、报损固定资产的,责令将资产返还原状,由相关责任人全额承担因资产转移造成的损失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第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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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合理使用固定资产,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资产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2.0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
3.0定义及分类:
3.1本作业指导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所有权(不含小区配套的设施设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生产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部门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能独立运行操作、部门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小型物品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3.2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分为五类,即:1、房屋建筑屋,2、机器设备(各类机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监控设备、制冷设备、厨房设备等),3、交通运输设备(各类交通及运输车辆),4、办公设备(电脑网络设备、音像设备、办公家私、其它办公设备),5、其它。
4.0管理部门及职责:
4.1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
综合事务部是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固定资产档案的建立,组织年度固定资产的核查工作,负责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综合事务部负责职责固定资产购买前的'初审、验收、登记、调配、核查及报废处理工作,各二级管理部门及时向公司综合事务部报送固定资产变动的档案资料及固定资产报废单,每季度至少上报一次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4.2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为具体使用固定资产部门,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办理购买、报废固定资产申请手续。根据'谁使用、谁保管'原则,固定资产具体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正确使用,做好维修保养工作。公共设施设备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离职时必须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
5.0固定资产管理:
5.1固定资产登记、办公设备的标识
综合事务部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各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台帐,按类别(五大类)分别编号,逐栏登记每一项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新购、调配增减、报废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帐,做到帐实相符。固定资产编号采用7位数字和字母混合组成,格式同下图办公设备标签中编号格式。因办公设备中同类型同型号设备较多(如电脑),为了便于区别和管理,贴标签于明显位置进行标识。
办公设备标签:
使用(保管)人
编号:□□□□□□□
类别号流水号
设备名称
部门代码
类别号见本作业指导书3.2项内容。
设备名称栏填写设备名称关键词的汉语拼音前两个音节首字母(大写),如:办公设备为打印机(dangyinji),此栏填写dy。
流水号:一个部门同种设备记录序号从1起逐个增加。
5.2固定资产的申购:
5.2.1需求部门(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填报《采购申请单》报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填写申请单时须在备注栏说明资金来源。
5.2.2受理申购的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首先根据职责范围内的现有资产分布及使用情况,尽可能通过调配内部闲置设备给予解决,如无可能,则提出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2.3《采购申请单》若获批准,则转采购部门购买;若不获批准,则转回申请部门。
固定资产购回后,由领用部门签收,签收单一式二份,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各一份,并据此各自登记台帐,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财务部门根据合法的收据及固定资产领用明细表作帐务处理。
5.2.4二级管理部门于下月5号前向公司综合事务部报送增置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综合事务部建立该固定资产的档案。
流程图:责任部门(人)
申请部门
是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
退回
否
公司总经理
否
通过
采购部门
采购部门、申请部门
采购部门、使用部门、
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
综合事务部
5.3固定资产调配:
5.3.1一级管理部门管理权限内内部固定资产调配时,由一级管理部门开据《固定资产内部调配单》一式三份,调入、调出部门和财务部门各一份,据以登记固定资产台帐及作帐务处理。
5.3.2调出二级管理部门于下月5日前将固定资产调配资料报与公司综合事务部归档管理。
5.4固定资产报废:
5.4.1固定资产使用达到报废期限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一式三份报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
5.4.2由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5.4.3使用部门、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表意见各自作帐务处理。
5.4.4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每月5号前向公司综合事务部报送上月固定资产报废单。
5.4.5公司综合事务部归档处理。
责任部门(人)
使用部门
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
公司总经理
原使用部门、固定资产一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
固定资产二级管理部门
综合事务部
5.5固定资产核查
5.5.1每年年底由公司综合事务部组织财务部门、二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对各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并向总经理提交盘点报告。
5.5.2责任人离职办理交接手续时,二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其管理职责内的固定资产进行核查。
5.5.3经核查发现固定资产缺失,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对购置价在五万元以下且没有购买保险的固定资产,若因管理不善而导致毁损的,由责任人按净值赔偿。
5.6固定资产财务及帐目管理:按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办理。
6.0支持性工具:
《采购申请单》
《固定资产管理台帐》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固定资产调拨单》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资产管理制度13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有效配置办学资源,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山东省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临沂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为落实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成立资产管理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资产的使用、保管、维护、更新变动等工作。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成员若干人,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对小组成员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对组长负责。
第二条 资产管理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程序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第三条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第四条 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修,一般故障及时排除,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满足工作的需要。图书报刊及时发放,过刊及时整理归类存档。
第五条 对资产变动的调整工作应及时清理,做到物有所属,帐卡相符、人物相符,杜绝人走物空、帐实不符现象。
第六条 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资产管理员提出审核意见,由分管院领导审批。收回时应进行勘验。
第七条 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第八条 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偿占有学校固定资产,占有固定资产必须完善手续,明确产权关系,签订占有协议,并且按规定收取一定的占用费和租金。
第十条 固定资产变更应进行财产清查,办理交接手续。资产管理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主管领导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校内其他单位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使用人员的变更由资产管理员申请变动。
第十一条 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清查盘点,确保帐、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职工应按照《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仪器设备借用办法》的规定借用仪器设备,严格履行借用手续,不得超期借用,更不得长期据为己有,以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第十三条 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资产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保障和促进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市政府和财政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学科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管理活动。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材料、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是保证开展学校工作,完成教育任务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学校需建立必要的固定资产及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进行科学核算和严格管理,防止财产物资的积压、浪费和损失。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对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层层落实”的原则,实行学校领导负责,财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专职财产会计(财产总保管员)具体管理和核算,做到财务、财产使用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严密手续,定期对帐,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二章固定资产范围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范围
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的教学、科研、生活、生产用资产(不含玻璃制品)。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课桌椅、办公桌椅、图书资料、学生床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类:
第一类:房屋和建筑物。凡产权属于学校的房屋(校舍)、场地、建筑物及其他各种附属设施。
第二类:专用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电教设备、艺术和体育专业用的文娱、体育设备等。
第三类:一般设备。包括被服装具,家俱,办公与炊事设备等。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的一切文物及陈列品,不论其价值大小,一律列为固定资产。
第五类:图书音像资料。包括各类图书、报刊合订本、各种音像资料、教育软件、管理软件等。
第六类:其他固定资产。不属于以上分类的固定资产。
第三章固定资产计价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帐。
2、无偿调入、捐赠、赞助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的,参照同类固定资产估价入帐。
3、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入帐。
4、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都按帐面原价注销。
5、按规定支付的购置车辆附加费计入车辆购价内。购入、调入固定资产的运杂费和固定资产的安装调试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固定资产大修理,不变动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或扩大原有规模的,应按其支出相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在工程中拆除的单独计算价值部分,可从该项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
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加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增加
1、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发展和教育的需要,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和建造永久性设施,应十分注重使用效益,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可行性研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从各种方案中择优确定。凡属于集中采购的工程、货物,应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2、购置固定资产,要按批准的计划(预算)进行,其中属于集中采购的工程、货物,应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购入的固定资产,要经管理部门人员验收;专业设备还应会同使用部门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固定资产入帐单”一式三联,分别登记入帐。
3、学校自制的固定资产,只核算耗用的工料费。付出时费用先记入“暂付款”帐户,自制完工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再转列“支出”,并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一式三联,分别登记入帐。
4、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财产管理部门人员应按调拨单或估价单验收后,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一式三联,分别登记入帐。
第五章固定资产权限处置
根据《州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杭财综〔20xx〕821号)的通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报废、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按下列权限处置:
(一)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报废、报损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二)资产核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权限处置
依据上述权限处置要求,学校固定资产的正常报废、责任损失、调拨、变卖等,必须按规定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1、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学校固定资产,经一定时间的使用、磨损,逐渐丧失了使用效能,需要报废更新的固定资产,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和学科实地检查鉴定后,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批。
2、房屋和建筑物、土地、车辆处置,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向市教育局申报,提出申请处置国有资产的报告,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国资)部门审批。
3、报废或处置后的固定资产,须进行清理。经变价处理后,有一部分残值收入作“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收入核算,用于重置固定资产。
4、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一式三联或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五份,分别注销固定资产帐户。
5、责任损失的固定资产。由于管理不善或失职,固定资产有丢失、毁损、遭受人为破坏等情况,财产管理部门人员应会同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认真追查,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重大损失还应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时,要编制《固定资产报损单》一式三联,并根据批准后的处理意见,责成过失单位和个人赔偿损失,或执行其他处理决定。管理部门人员根据《固定资产报损单》注销固定资产明细帐,财会部门减少固定资产。赔偿损失的收入,纳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收入核算。
6、无偿或有偿调拨、变卖的固定资产。为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在系统内无偿调拨时,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国资)部门审批,财产管理部门(人员)应填制《固定资产调拨清单》,一式三联,分别冲销固定资产帐户记录;收回价款记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收入核算。
第六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监督复核
1、为了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及时解决固定资产在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财会部门至少每季要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对帐一次,保持帐帐相符,同时应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管理账目、实物进行监督和复核。管理部门人员定期(半年或一年)组织由学校领导、使用部门、财会部门参加的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核对,保持帐物相符。并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记录。
2、通过清查,要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说明盈亏的原因,报学校领导批准,及时做出相应的会计帐务处理。
第七章固定资产维修保养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维修保养。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使用寿命:
1、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能和要求,进行必要的保养,特别是对电视机、录像机、高级照相机及附件、高级乐器、高级美术教具等固定资产,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门检修和保养,并建立保养记录。
2、保持固定资产存放地点的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窃、防潮、防尘。
3、贵重物品设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专人保养。
4、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维修,并建立维修记录。
第八章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
第十二条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
1、低值耐久品是指单位价值未达到固定资产规定标准,但单位价值在50元,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非批量同类物资资产。
2、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和使用年限均不够低值耐久品条件的物品。如小仪器仪表、小工具、小量具、一般办公用具以及劳保用品等。
3、采购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应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库存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并建立验收、领用和保管制度。对于增减变动低值耐久品由学校会计和财产会计同时登记备查帐薄入帐核算,低值易耗品设立领用登记簿。
第九章财产保管员的管理范围
第十三条为加强财产管理,学校各部门设专、兼职财产保管员
1、总务处设专职财产会计(或称财产总保管员),负责全校财产的管理(验收、保管、编目、登记、作帐)。
2、各教研组、处室、图书馆、食堂等部门,设兼职财产保管员(也可由各组、处室等部门负责人兼任),负责本部门、本班级财产保管及财产帐务等工作。各班级也设财产保管员,负责本班级财产保管等工作。
3、财产保管实行以学校与组、处室(或图书馆)或个人保管本结合的原则:
凡集体使用的公物,分别由校或部门财产保管员保管。
凡个别因教学或工作需要而个人借用之物(如计算器、收录机、工具书和参考书等),也列入其所在部门的财产清册,责任到人。
4、各部门保管员,负责对本部门公物的保管,财产增减必须及时入帐,并协助总务处执行对公物管理的奖惩制度。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所制定的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资产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第三条 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八)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 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第十条 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
(一)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二)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三)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十三条 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 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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