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审批制度

时间:2025-06-12 18:06:11 晶敏 制度 我要投稿

财务审批制度(精选21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务审批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务审批制度(精选21篇)

  财务审批制度 1

  财务审批制度是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基本采用了“一支笔”财务审批模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形成、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典型案件的查处也暴露出“一支笔”审批的弊端:内部监督失控、缺乏透明度、容易产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因此,改革和创新财务审批制度成为行政事业单位预防腐败的重要课题。陕西省旬阳县在这方面作出了积极的探索,从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县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一签三审”财务审批制度,规范了财务支出审批程序,强化了内部监督制衡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预防腐败。本文重点阐述“一签三审”财务审批制度的模式,并对其作用进行探讨。

  一、“一签三审”财务审批制度的模式

  (一)各单位成立财务支出监审小组

  1.监审小组成员的基本条件。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原则性强;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比较熟悉财务和会计方面的基本知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具有财务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负责人、会计(或者报账员)不能推选为监审小组成员,但领导班子中必须有一人推选进入监审小组,担任监审小组组长。

  2.监审小组的产生方式。监审小组由全体职工大会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赞成票必须超过全体职工人数的半数以上。监审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小组成员非经全体职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任何人无权免除或调整。

  3.监审小组的职责。对财务支出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审核审批手续的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对符合规定的单据予以审核签字,对存在问题的单据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履行好以下职责:

  (1)对审批、招标、采购、备案等手续不全的财务支出,应当退回,要求补充完善或纠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支出不予办理,并书面报告单位领导人请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报告起10日内作出批示意见,并对批示意见承担责任。

  (4)对记载不明、不完整、不合理、应有附件而未提供附件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更正、补充。

  (5)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合理、审批手续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财务支出,应当向财政、审计机关报告。

  4.监审小组的监审方法。监审小组实行组长召集制度和集体审核制度,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小组成员集体审核财务支出、研究改进监审工作,并向单位领导人提出具体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小额的日常公用支出,也可授权监审小组组长及时审核,如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零星办公用品购置等。

  (二)实行“一签三审”财务审批程序

  “一签”即经办人员签字;“三审”即由会计(报账员)初审、监审小组集体复审、财务“一支笔”终审。“一签三审”模式下的财务审批程序如下:

  1.具体经办人员对其所办理的'支出业务在原始单据上签字并如实注明时间和用途。

  2.单位会计(报账员)对经办人员提交的原始单据进行初审并签字,依据财政财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开支标准等,审核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数据的准确性。

  3.财务支出监审小组对经过初审的原始单据集体审核把关,主要审核其真实性、合法性与合理性,由监审小组组长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

  4.经过以上程序后,由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一支笔”最终审批签字。

  5.送交出纳付款或提交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报销。

  对于支出业务量较大的单位或者同类单据数量较多的事项,可以将原始单据分类汇总,填写“财务支出审签单”,相关审核审批人员在“财务支出审签单”上签字。审签单格式如表1所示。

  二、“一签三审”财务审批制度的作用

  (一)建立了内部监督制衡机制,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一签三审”制度创造性地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设立财务支出监审小组,解决了“一支笔”审批模式中的内部监督“缺位”问题,从完善内部控制的角度,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督制衡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机制上预防违法违纪等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增强了财务支出的透明度,有利于从机制上保护干部

  “一签三审”制度实行多级审签、集体审核,使财务支出的透明度大大增强,杜绝了暗箱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阳光财务”,财务支出监审小组对单位领导人负责,提前把关,实行内部监督,有利于从机制上保护“一把手”、“一支笔”干部。

  (三)做到了民主与集中的结合,有利于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

  “一签三审”制度的设计理念采用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了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结合,内部控制与监督的关口前移,层层把关、集体把关,相互监督、共同负责,达到了民主理财、监督理财、合理理财、科学理财的功效,提高了民主理财的积极性,对于推进民主集中制具有示范作用,对于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财务审批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健全财务监督,明确财务审批权限和责任,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学校预算经费、专用基金、代管经费、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资产处置等行为的财务审批权限。

  第三条学校财务审批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授权、逐级审批、逐级负责的管理制度,同时按部门(院部)和级次实行专人审批。部门(院部)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级审批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内履行审批职责。

  第二章审批人员

  第四条学校财务审批分为经费所属部门(院部或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校长等级次。

  各部门(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是本部门(院部)党务、行政经费的财务审批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经费的财务审批负责人;科研课题负责人是课题经费的财务审批负责人。

  归口管理部门是归口管理专项经费支出的财务审批负责人。

  分管校领导或联系院部校领导是分管部门或联系的院部大额资金支出的财务审批负责人。

  校长是学校重大资金支出的财务审批负责人。

  第五条财务审批负责人对本部门(院部)的财务预算执行进行控制,对经费支出进行审批,对财务支出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对经费的安全和使用绩效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院部)、项目(课题)组应将本部门(院部)、项目(课题)组财务审批负责人(含授权审批人)报送校财务备案并预留签名字样,涉及调整的应及时报备。

  第三章审批原则与内容

  第七条财务审批遵循依法审批、预算控制、项目管理、合同约束、真实合理、绩效优先、逐级审批、分级负责、依法回避的原则。

  第八条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具体包括:

  (一)财务收支是否列入预算,是否符合项目管理要求或合同约定;

  (二)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

  (三)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

  (四)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

  (五)审批人认为应予核实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学校财务审批实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财务监督。

  第四章审批权限与程序

  第十条学校财务审批权限根据不同经济事项和经费类别分别设定,以每次经济活动支出额度大小划分权限,审批程序实行逐级审批,各级次审批人在行使审批权时应签署审批意见。

  第十一条学校党委常委会依据相关的规定行使审批权限。学校年度预算方案、重大资金筹措与使用等必须经过学校常委会审批。

  第十二条预算经费审批权限

  一、事业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科研经费、机动经费等。

  (一)人员经费

  1、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人员经费分配方案正常发放的人员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离退休费等人员支出,以及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政策性支出,由人事处会同财务处审核后办理;

  2、学校统一发放的课时费、教学科研奖励以及其他专项奖励,经归口部门审核后,由人事处会同财务处依据学校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执行通知审核发放。

  (二)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各部门(院部)的行政运行经费及日常专项。

  1万元以下支出由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批;

  1-8万元(含,下同)支出经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8万元以上支出经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审批。

  (三)专项经费。是指部门(院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需要的专门用途经费,一般为一次性或阶段性专项经费,由所在部门(院部)或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使用。

  1万元以下支出由项目组负责人审核,项目所在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批;

  1-8万元支出由项目组负责人审核,经项目所在部门(院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签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8万元以上支出由项目组负责人审核,项目所在部门(院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签,分管校领导审查后,报校长审批。

  (四)科研经费。科研课题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处。科研课题支出遵循国家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经费支出依据科研经费预算书或科研合同。

  科研课题1万元以下支出由课题组负责人审批;

  科研课题1-3万元支出由课题组负责人审核,经课题所在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签后,报送科研处审批;

  科研课题3-8万元支出由课题组负责人审核,经课题所在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科研处财务审批负责人审签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科研课题8万元以上支出由课题组负责人审核,所在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科研处财务审批负责人审签,分管校领导审查后,报校长审批。

  (五)机动费。是指学校为解决重要事项或急需办理的.事项而预留的经费,在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中安排。

  机动费使用由相关部门(院部)提出申请,经申请部门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送财务处审核并提出经费处理建议。5万元以下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5-8万元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审批,8万元以上须报校长办公会通过。

  机动费一次性直接列支的,按照公用经费审批执行;机动费分次执行的,应单独设立项目,按照同类专项经费审批执行。

  (六)“三公经费”。是指学校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出国(境)费三项经费。

  5000元以下支出由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5000元以上支出由部门(院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核,经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审批。

  (七)事业经费支出审批的其他规定

  1、学校依法缴纳各种税费、社保基金、公积金等,由财务处长审批。

  2、公用水电费支出,由后勤处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3、学校财务按照财务预算上缴财政专户和国库的各种款项、提取各类专用基金,由财务处长审批。

  4、校级副职领导审批涉及本人事项的,由校长审批;校级正职领导审批涉及本人事项的,由校级正职领导互相审批。

  二、基本建设经费。是指学校房屋、基础设施等新建、改扩建项目以及50万元以上的大型修缮项目。

  (一)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

  1、工程项目预算额度内资金,由财务处长依据预算审批;

  2、工程项目预算资金的追加,按学校预算调整程序审批。

  (二)工程建设资金的支付

  学校支付工程建设资金需填制基建工程进度款申请表。支付合同约定价款和经批准的工程调整价款,由基建部门依据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提出申请,依次经过项目监理、项目现场代表、基建计划管理人员、基建部门负责人、审计处长、财务处长审核后,按下列权限审批:

  50万元以下支出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50万元以上支出由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批准。

  (三)工程价款的调整

  基建工程价款发生调整事项,按照学校基建工程变更及签证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基本建设借款

  工程项目借款由基建部门依据项目立项批文,经基建部门负责人、审计处长、财务处长会签,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审批。

  第十三条专用基金审批权限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助基金、医疗基金等政策性专用基金,应遵循“先提后用,专设账户、专款专用、计划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该类专用基金支出计划应按程序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批准。其他专用基金主要包括院长基金、发展基金等专用基金按学校相关规定提取和使用。

  一、职工福利基金

  学校职工福利基金的使用由学校福利委员会会同财务处、人事处制定计划。1万元以下由工会主席审批;1-8万元由工会主席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8万元以上由工会主席审核,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审批。

  二、学生奖助基金

  学生奖助基金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管理。1万元以下由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批;1-8万元由学院会同学生工作处共同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8万元以上由学院会同学生工作处共同审核,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审批。

  三、医疗基金

  医疗基金用于学校教职工医疗救助,支出管理按学校医疗救助管理有关办法执行。个人实际领报医疗救助金额在0.5万元以下由校医院院长审批;0.5-2万元由校医院院长审核,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批;个人实际领报金额在2-8万元由校医院院长、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个人实际领报金额在8万元以上,由校医院院长、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审批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审批。

  教职工发生医疗救助特殊事项支出由学校医疗救助管理委员会研究解决方案,分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校长审批。

  四、学校设立的其他专用基金

  其他专用基金主要包括院长基金、发展基金等专用基金,支出参照公用经费审批执行。

  第十四条代管经费审批权限

  代管经费是指学校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主要包括教材费、公寓用品、体检费等其他代管经费。代管经费的取得与形成应符合制度规定,列入代管经费需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代管经费使用参照公用经费审批执行。

  第十五条结算中心资金审批权限

  结算中心资金是指学校各独立核算单位在结算中心的存款。结算中心开设新账户由学校财务处提出申请,报分管校领导审批。资金在银行间调度,由财务处长审批。在保证学校正常资金运转的前提下,可以对学校各独立核算单位提供有偿使用。各独立核算单位向结算中心申请资金,利率不低于学校银行贷款利率,并在结算中心开设资金账户。结算中心向各独立核算单位提供资金按以下权限审批:

  100万元以下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处长审签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100万元以上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由财务处长审签,分管校领导审查后,报校长审批。

  第十六条对外投资和银行贷款审批权限

  一、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举办经济实体或向其他单位(含校办产业)投资。学校对外投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和专家评议,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后报学校常委会批准,并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报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或备案后实施。

  二、银行贷款

  学校贷款管理依照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高校债务管理要求和教育部、财政部有关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一)学校申请银行贷款须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财务处根据建设资金需求状况提出贷款申请,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后提交常委会批准上报。银行贷款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校长审批。

  (二)支付贷款利息和归还贷款本金。学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贷款利息及本金由财务处长审批。学校利用事业资金归还贷款本金,100万元以下由财务处提出申请,报分管校领导审批;100万元以上由财务处申请,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校长审批。

  第十七条资产处置审批权限

  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与核销,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行为。学校资产处置工作应按照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后办理。

  第十八条列入公务卡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应使用公务卡结算支付;无法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通过校财务转账支付。特殊情况下使用现金支付的,由财务处长审批。

  第五章审批责任

  第十九条财务审批负责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认真履行审批职责。对未按程序越权审批的事项,上一级审批人有权拒绝审批,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二十条财务审批负责人应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对其审批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负责。对于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审批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需授权他人代为履行财务审批的,授权人对授权范围内的审批事项负责,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授权人授权后,应监管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授权人发现被授权人存在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或未正确行使审批权的,应当及时纠正,收回授权并做出相应的处置。

  第二十二条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刻意逃避上一级审批管理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会计人员依法实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审批事项,有权拒绝办理并要求经办人员予以纠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安徽工业大学财务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安工大〔20xx〕45号)同时废止。

  财务审批制度 3

  为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服务、指导、管理水平, 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政务管理制度:

  1、议事制度:

  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和领导分工负责制。对事关全局的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分头落实。领导班子研究重大问题,要按照会前调研、会前协调、会议准备、讨论、表决的程序进行。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集体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集体报告。

  2、会议制度:

  (1)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召开扩大会议),主要是研究、决定全系统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员奖惩、领导聘任等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党委下达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全系统的规化、方案。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主管副局长主持召开,副局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参加(必要时召集有关人员参加)。主要是研究决定全系统的经济指标、经营管理、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交流通报各项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法措施。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或视工作需要而定。

  (3)局务会: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领导和科室领导成员或有关人员参加。主要研究解决各科室的工作,贯彻落实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以及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4)企业主任(厂长、经理)工作会议:由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决定召开,企业单位一把手参加,主要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交流经验,解决问题、研究、部署下段工作。分线工作会议由职能科室报经主管局长批准主持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或视工作需要而定。

  (5)机关全体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方针政策,落实布置机关工作任务。

  上述会议由办公室将或主办科定负责通知。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召开前,由办公室将议题经局长审定后印发各位与会人员提前审阅考虑,各科室提交局务会的'事宜,事先拿出明确意见,交办公室汇集由局务会决议。

  3、请示、报告及审批制度:

  各单位向市局请示报告事宜,须按公文格式书面报市局办公室,送交有关会议、领导和科室审批,一般不搞越级请示。

  一般请示报告事项按职能分工由科室或主管局长审批。

  4、催办、查办及反馈制度:

  凡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交办事宜,由办公室填写交办单和催办、查办事项登记,分别交有关单位、人员承办。承办单位和人员必须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填写反馈卡片,送交办领导。

  5、 印章管理制度:

  局行政章、主要领导人手章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各科室印章由科长或一名责任人管理,实行用印登记和交接制度。新印章的刻制更换和报废统一由办公室办理。重大事项用印经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办理。

  二、 财务开支审批管理制度:

  1、办公费用开支: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由主办科室事先提交预算,报主管局长和局长审批,必要时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通过后办理。报销单据由局长、主管局长、经办人三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2、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开支:本着廉洁、节约的原则,由经办人事先报纪检书记和局长审批,按有关招待费、会议费标准填写审批卡,凭审批卡安排(参加)会议和就餐。事后经办人凭

  《粮食局议事规则及财务审批管理制度》出自:

  审批卡和正式报销单据,经审批领导和局长签字后报销,手续不全者不予报销,超出标准部分由经办人自负。 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一般在企业食堂就餐。

  3、向基层收取会议费、管理费:由财务科提出方案,报局长办公会通过后执行。

  三、 车辆管理制度:

  局机关工作用车由办公室调度管理,实行派车通知单制度,司机凭派车通知出车,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越出车范围和里程,不得私自出车;财务科建立车辆费用开支档案,办公室每月对于出车及费用开支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尽力节约开支。车辆维修实行事先报告制度,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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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总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职责权限,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

  第二章总公司费用开支

  第三条总公司各部门在日常费用开支中,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尽量为总公司节约开支。

  第四条总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按预算定额办法执行,年初总预算由财务本部平衡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签批。原则上半年做一次预算调整。

  第五条各部门的日常费用开支中,属预算内的,由各部门正职签字,报财务本部审核并按下列权限签批:一次开支300元以下的,由财务本部会计处经理审批;一次开支300~50000元的,由会计处经理审核后报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一次开支50000元以上的,由会计处经理审核,财务本部总经理复核后报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属预算外的费用开支,必须提前报财务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

  第六条总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用支票(预借差旅费按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在日常开支用款前,凭部门正职签字的“经费审批单”到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报销时,对未超过批准范围和金额的开支,由财务本部会计处经理审批人帐,对超过批准范围和金额的开支由财务本部按权限重新审批或报批。

  第三章投资项目用款

  第七条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公司的大型投资项目用款,必须按年、季、月上报用款计划,由总公司平衡后于年初下达资金计划,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大型投资项目向总公司申请的计划内用款,一次用款100万元以内(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共同审批:一次用款100~1000万元(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一次用款1000~5000万元(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两人共同签批;一次用款在5000万元以上(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并经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两人以上和总经理共同签批。

  第九条大型投资项目向总公司申请的计划外用款,一律先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凡计划外用款在1000万元以上的,必须同时有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两人以上的共同签字。

  第四章贸易项目用敷

  第十条各所属企业需总公司提供资金和资金担保的.贸易项目,凡一次所需资金或资金担保在100万元以下的,须报总公司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批;100~500万元的,须报总公司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查,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500万元以上的,须报总公司计划部、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查,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共同签批。

  第十一条总公司为各所属企业提供信用证授信额度担保的审批权限按(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日常资金调动

  第十二条总公司与所属企业之间的日常资金调动,凡一次调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下(含)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凡一次调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则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

  第十三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临时拆借资金或总公司为各所属企业临时垫付资。一次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一次金额在50万元上的,由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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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多数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其主要特征是在学校建立健全财经规章制度,明确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但一些高校内部管理松弛、控制薄弱,从源头上给舞弊,腐败行为予可乘之机,同时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加强高校内部控制、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首要课题。20xx年国家先后了《会计法》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进行规定。意在规范会计行为,强化内部会计监督,提升单位内部经营管理效果,杜绝经济违法行为于未燃。

  高等学校的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经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等:高等学校的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后勤保障、行政管理、学生事务、对外服务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其他支出等。为加强对高校各项收支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堵塞漏洞。必须建立和完善高校内部控制制度,也必须合理设计高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高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合理分工原则。就是权利分割,把一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分成若干处理步骤,由不同人员分别完成,不得一人包揽。如收费业务。不能一人既开票又收款。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预算。

  3、内部牵制原则。就是账务和事务分离的原财。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内部牵制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明确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4、责任原则。规定有关责任人员的工作职权和经济责任,对经管人员实施制约,增强办事责任、强化单位管理。

  5、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依据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高校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高校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由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账或报账。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即使会计人员发现疑问已是“既成事实”,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具体包括:

  (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

  (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

  (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

  (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为加强支出管理,实行由主管财务校(院)长负责财务;“一支笔”审批;各单位由分管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基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把“一支笔”审批错误的认为是一个人说了算,更是难有约束。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应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对于大型投资应经过领导集体会商,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通过职代会表决等。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学校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3、多重审批模式。这是指所有财务收支均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制度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有的单位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有的单位实行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审,分管领导后审,有的甚至还需要单位负责人最终审批;也有的单位实行分管领导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等等。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相互牵制原则,能够提高审批质量。

  4、混合审批模式。混合审批模式实际上是上述三种模式的结合运用。它规定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和金额范围内由一人审批,超过一定范围和一定金额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共同审批。这种模式针对不同的财务收支业务采取不同审批制度,既可以在一定程序上简化审批程序,也加强了对重要财务收支项目的控制。

  建立并有效实施高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会计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也是高校业务活动有效运行的前提,随着时代不断进步,高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会更完善。

  财务审批制度 6

  为规范和加强学院的财务收支管理,有效控制收入和支出,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收入

  (一)学院所有收入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收取,所有收入必须纳入财务统一管理。除财务部门委托外,其它部门一律不得自行收费。

  (二)各部门为学生提供服务或对外提供服务时,必须填写《收费申请表》,经该部门分管院长及财务部门同意后方可收费。

  (三)受财务处委托进行收费时,必须到财务处领取并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并加盖部门印章。

  (四)各部门受财务处委托进行收费时,若本月有发生额,月底前必须进行结算。已发生收费行为而不能按时结算的,收款人和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受财务处委托进行收费的,应接受财务处的监督和检查。财务处应不定期进行收费检查。

  (六)所有收费必须按收、支两条线处理,不得用支出冲抵收入。

  (七)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私自收费,不使用学院统一收据收费,应该收费而不收费,截留收费者,一经查实,无论金额多少,一律上交财务,责任人提前解除合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八)学院财务应建立收入内控机制,每月底对各项收入进行审查、核实和统计,填写《财务收入汇总表》和《财务支出汇总表》,对发现的问题应上报,并进行处理,确保财务收入不流失。

  第二条借款

  (一)员工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借款:

  1、借支金额较小;

  2、金额和收款单位不确定;

  3、现金支付比转帐等其他支付方式更节约成本。

  (二)员工借款必须用于公务,所借款额应与实际用途相当。日常借款一般不得高于2000元,原则上最高额不得高于5000元。金额较小、使用期限较短、用款人有能力垫付的不提倡借款。

  (三)审批程序:

  借款人填写《借款单》并按以下程序审批、出帐:借款人→处(室)负责人→分管财务院长→出纳(填单)(初审)(审批)(审核、出帐)

  董事会工作人员借款由董事会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审批。出纳对符合上述条件和程序的发放借款,不符合者,一律不予借款。

  (四)谁借款、谁负责。无论何种情况(包括借款遗失、纠纷、支出不予报销等),借款人均应对所借款项承担责任。

  (五)借款单是借款人和出纳经济往来的凭据,借款人和出纳应保管好借款单,借款时,借款人应直接到财务处借取,其他人不得代领。

  (六)员工不得化整为零借款,原则上前笔借款未还清者不得借支下笔款项,采购等用款频率较高的部门员工每人原则上不得超过三笔。

  (七)员工借款必须在当月底前还清,下旬借款确不能在月底前还清的可延期到下月八号前还清。若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还清的,必须填写《展期申请单》,履行展期手续(批准程序同借款)。

  (八)学院财务处出纳每月十日前对到期未还款且未办理展期手续人员填写并公示《欠款逾期人员、数额统计表》,暂停其借款,扣发工资直至欠款还清为止。一学年内三次受到以上处理者,财务人员停止其借款,构成挪用公款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员工离职时,必须还清所有借款方可离校。

  第三条报销

  (一)报销依据:员工报销的费用必须是真实发生的费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必须提供有效的票据。

  (二)报销期限:员工在月底之前原则上报销完当月所有票据,下旬发生的费用最迟延迟到下月八日之前报销完结。

  (三)报销程序:经手人凭有效票据及财务所要求的附件(如采购申请单、入库单、招待费菜单等)填写报销单并按如下程序报销:

  经手人→处(室)负责人→主办会计→分管财务院长→出纳(填单)(初审)(审核)(审批)(复核、出帐)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出纳复核前须经董事会负责人批准。

  (四)坚持“谁经手,谁报销”的原则,经手人直接办理报销手续,不得代为报销。院领导由院办公室代为报销,董事长由董事会办公室代为报销。财务部门除报销本部门所发生的费用外,不得代为办理报销手续。

  (五)经手人应严格要求自己,客观、准确填写报销单据,不报销不合理支出,审批人员应严把审批关,对不具备报销条件的坚决不予报销。

  (六)财务人员应严把审核关,对下列情形之一者,皆不得报销:

  1、涉嫌伪造或提供虚假票据的;

  2、报销额明显与事实不符的;

  3、报销额与票据不符的;

  4、不能提供有效票据的;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的;

  6、其它不得报销的情节。

  对于财务认为不能报销的,可视情按下列办法处理:

  1、陈述不能报销的理由退还给经办人;

  2、暂缓报销,财务处调查、确认;

  3、暂缓报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确认。

  (七)经办人员将审批、审核后的报销单交付财务部门后,财务人员有权根据资金周转状况及用款轻重缓急程度安排支付。学院资金的一般使用顺序为:最基本经费(工资、水电费、通讯费、交通费等)→备用金→急需支付的经费→一般经费。财务处出纳人员应保证资金的有效合理使用。

  财务审批制度 7

  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关于总公司财务审批权限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总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职责权限,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

  第二章总公司费用开支

  第三条 总公司各部门在日常费用开支中,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尽量为总公司节约开支。

  第四条 总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按预算定额办法执行,年初总预算由财务本部平衡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签批。原则上半年做一次预算调整。

  第五条 各部门的日常费用开支中,属预算内的,由各部门正职签字,报财务本部审核并按下列权限签批:一次开支300元以下的,由财务本部会计处经理审批;一次开支300~50000元的,由会计处经理审核后报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一次开支50000元以上的,由会计处经理审核,财务本部总经理复核后报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属预算外的费用开支,必须提前报财务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

  第六条 总公司各部门的费用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用支票(预借差旅费按总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执行)。在日常开支用款前,凭部门正职签字的“经费审批单”到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报销时,对未超过批准范围和金额的开支,由财务本部会计处经理审批人帐,对超过批准范围和金额的开支由财务本部按权限重新审批或报批。

  第三章投资项目用款

  第七条 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公司的大型投资项目用款,必须按年、季、月上报用款计划,由总公司平衡后于年初下达资金计划,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大型投资项目向总公司申请的计划内用款,一次用款100万元以内(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共同审批:一次用款100~1000万元(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一次用款1000~5000万元(不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两人共同签批;一次用款在5000万元以上(含)的,必须将用款申请及款项用途明细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并经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两人以上和总经理共同签批。

  第九条 大型投资项目向总公司申请的计划外用款,一律先报总公司投资管理部和

  财务本部审核,然后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凡计划外用款在1000万元以上的,必须同时有

  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两人以上的共同签字。

  第四章贸易项目用敷

  第十条 各所属企业需总公司提供资金和资金担保的贸易项目,凡一次所需资金或资金担保在100万元以下的,须报总公司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批;100~500万元的.,须报总公司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查,报总公司总经理签批:500万元以上的,须报总公司计划部、法规室和财务本部审查,报总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共同签批。

  第十一条 总公司为各所属企业提供信用证授信额度担保的审批权限按(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日常资金调动

  第十二条 总公司与所属企业之间的日常资金调动,凡一次调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下(含)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凡一次调动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则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

  第十三条 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临时拆借资金或总公司为各所属企业临时垫付资.一次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总经理签批;一次金额在50万元上的,由总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签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财务审批制度 8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审批行为,明确公司财务支出的内部流程、决策程序及审批权限,完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确保公司的各项预算目标的实现,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公司财务工作实行预算管理模式,公司在本制度规定范围内行使审批权。

  第二条 审批范围:本公司直接经营活动、对外投资活动、融资活动、代建项目发生的款项收支,纳入董事会审定通过的年度预算计划。

  第三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应严格审核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若因审核不严给公司造成的缺失,有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审批原则

  第一条 经办人为审批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对该事项承担直接责任。

  第二条 审批人为审批事项的决策人,对审批事项承担决策责任。

  第三条 任何审批事项应包括: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审批人签署审批意见。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财务要求做好入账审核。

  第三章 财务审批程序

  1、公司员工预借款,包括出差临时借款、采购临时借款以及其他临时性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章,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支付。

  2、公司与项目部、往来单位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由项目部经办人填制资金申请书,并附相关支付款项依据,项目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计算好应扣除的代缴税金并开具手工完税凭证交给往来单位经办人,往来单位经办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开具应税发票交到财务部门后,财务部门才能支付款项。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需上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3、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调拨由使用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办理。

  4、公司各项预付款项的支付均按经济业务发生所签定的合同约定执行。由项目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项目部门经理初审后,经分管副总审核,财务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5、 涉及员工薪资、福利费事项的`财务审批规定:每月3号前,由办公室根据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岗位薪资标准及福利标准、员工出勤情况的进行工资造册,总经理审批。财务根据工资表准备资金,确保5号前准时发放工资。

  6、公司临时性员工福利发放,由公司办公室提出方案,经公司办公会会审核,公司总经理核批后实施。

  7、各种费用:差旅费、办公费、资料费、培训费、招待费、会务费等报销,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单据是否齐全、符合规定等,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才能给予报销。

  8、公司组织的大型活动,应制定详细的费用预算实施方案,该方案经公司分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依据批准的预算方案审核报销。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

  1、xx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性资金申请书

  2、xx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费用报销单

  财务审批制度 9

  一、明确政府投(融)资项目范围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国债资金投资、国有资产抵押的金融贷款资金投资和其他利用政府性资源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装饰装修、农田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园林绿化和道路交通等建设项目,均属于政府投(融)资项目范围。

  二、规范项目概预算管理

  根据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由中标单位进行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具体编制投资概算,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县政府批准。

  (一)房屋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由县发改委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代建中心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项目总概算进行审核确认;市政、园林绿化项目、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项目由县住建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公路交通工程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水利工程项目由县水利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土地整理项目由县国土局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

  (二)建设单位根据审核确认的概算,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批手续。部门预算单位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将基本建设资金列入当年部门预算。非部门预算单位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将自筹资金的80%缴存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开设基建专户,实行专户管理。

  (三)县发改委在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后,由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设计单位,在批准的投资概算范围内,组织开展设计深化,编制施工图和详细预算,工程预算不得超过工程概算。设计文件须经住建、规划、国土、环保、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工程预算必须经县财政局审核,如确因特殊原因超过工程投资概算的,须重新报县政府批准,确定新的项目建设规模。县财政局以《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工程预算审批表》(附件1)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之一。

  三、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

  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财政、监察等部门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实施全过程监督。招标最高控制价不得高于工程定额预算价,并须经县财政局备案。招标最高控制价高于工程定额预算价以及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招标采购确定施工(服务)单位的,财政部门拒付建设资金,监察部门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项目变更管理

  (一)项目建设资金总额以批准确认的投资总额为准,工程造价以招投标中标价为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进行项目变更,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项目变更由建设单位负责申报,申报方案须经项目监理、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依照审批权限报批。

  2.建设单位应对每次变更的报批金额把关,填写《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2),并按程序报批。《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作为变更工程计量的依据之一。

  3.政府对投资项目变更实行控制审批。为规范项目变更行为,减少变更的随意性,实行项目变更预审制度,由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发改委、财政局对项目变更申请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凡变更累计增加额在5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中标价5%的,建设单位填写《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报县财政局备案后实施;凡变更累计增加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中标价10%的,须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分管县长批准后实施;凡变更累计增加额超过100万元,或超过中标价10%的,须经相关部门初审,分管县长审签,报县长批准后实施。

  (二)对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造价调整,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由此造成的投资总额增加,亦由建设单位按上述程序报批。

  (三)项目变更审批结束后,相关变更资料由建设单位报县财政局备案,作为拨付追加工程资金的依据。

  (四)项目变更较大(超出批准投资规模10%),经建设主管部门鉴定可单独施工的部分,必须根据项目工程量情况重新招标。对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估价以及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的管理按市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变更部分由原施工单位实施的,其工程价款的调整按上级有关施工合同价款调整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设计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设计漏项等引起项目变更的,应按照设计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六)因招标编制的项目清单误差引起造价变动较大的,应由招标单位按照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项目变更累计增加金额应严格控制在批准投资额的10%以内。项目建设费用增加总额超过批准投资额10%以上的,须在项目变更实施前向县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变更审批手续。

  五、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一)加强项目预算管理

  1.经县人代会批准列入本级年度预算及经批准年度内预算追加的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按进度足额划拨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

  2.上级财政部门拨入的本县建设和维护项目的补助资金,直接转入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单独核算,专项用于相应的扶持项目。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拨入建设单位的专项补助资金,亦直接划缴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

  3.经批准用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类预算外资金及建设单位的其他自筹资金,根据项目预算的需要量,由各预算外资金专户或建设单位账户划入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或政府代建项目财政专户。

  4.对上级专项拨款、银行项目贷款,如要求在上级指定银行或贷款银行直接开户进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县财政部门申请,经批准可在相关银行开户建账。

  5.属于政府工程代建项目的,按《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政府投资代建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管理

  1.县财政局为我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拨付与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各类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2.项目资金实施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3.县财政局要严把资金拨付关,在审核有关工程资料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通过项目资金的拨付环节,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4.项目资金拨付要求: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备料款应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比例和抵扣方式,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并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不得支付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决算审计前应预留合同价20%-30%的工程款,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前应预留审计结算价10%的工程款,在县财政局出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支付余款。

  (3)质保金支付时间至少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以上。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4)项目须进行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加强项目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凭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概预算审批和招投标手续等文件邀请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为确保工程量计量的准确性,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土方工程、土建工程的地下部分以及装饰工程的隐蔽部分的计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现场签证后方可确认。凡遇项目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审计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抽查、验证,为决算审计掌握第一手材料,并逐步实现对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与监督管理。需分步验收的工程,应及时按项目类别分别邀请县住建、水利、交通、园林绿化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以及县住建、发改、财政(国资办)、审计、监察、消防等相关部门共同验收。

  七、严格项目结算审计

  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竣工结算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对竣工结算资料认真审核把关。竣工结算资料须附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概预算审批、招投标以及《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将竣工结算资料按规定时间送县审计局审计,县审计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凡未填报《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的变更工程量不予计量,未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不予认可,建设资金余款不予拨付。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过10%的,其超出的部分审核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工程费用中抵扣;核减率超过20%的,施工单位除需支付上述费用外,由相应审查机构予以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给予暂停承接工程业务的处罚。

  八、健全项目决算审批

  (一)项目结算审计确认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凭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概预算审批和招投标手续等文件,报县财政局审批。决算报表和决算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二)县财政局要严格审核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时批复建设单位,并按规定拨付工程余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转增固定资产,并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九、防范项目融资风险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是公共财政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循适当前瞻、量力而行的原则。凡需通过融资方式筹集项目资金的,必须事先将年度融资计划报县财政局审核,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建设单位每年必须编制债务预算报县财政局,落实好还款资金来源,防范、控制债务风险。

  十、强化部门责任考核

  (一)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

  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各单位必须按照程序做好项目前期申报、论证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做好项目变更调整申报和资金的计划、筹集工作,按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和财务决算工作。

  凡因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履行项目变更报批手续,造成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监理的管理,凡因工程监理工作不到位,造成资金损失或增加工程造价的,应由监理单位按照工程监理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做好建设单位各项申报材料的初审,抓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协调好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管部门的关系。凡因初审把关不严,造成工作不到位的,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三)监管部门的职责

  1.县发改委:负责政府投(融)资项目的审查批复;建立、管理政府投(融)资项目库;组织有关项目变更审核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来源审批、投资概算审核、项目资金审核拨付和项目财务决算审核批复;负责组织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债务预算;参与有关项目变更审核;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

  3.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工程招投标活动和有关工程竣工验收。

  4.县代建中心:负责代建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招投标;负责对代建项目工程施工实施全过程管理;按规定和计划使用工程资金;组织工程验收和项目决算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5.县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融)资项目的审计工作,安排项目审计计划,及时做好项目审计,保证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按时结算。

  财务审批制度 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农村税费成果,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财政部制定的《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盱眙县行政村(居会)和组等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章 会计派代理

  第三条 村会计实行由乡镇人民政府托乡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统一派代理,每位派会计可兼职2~5个村会计业务,村级配备报帐员。派会计由农经站财会人员兼任,农经站会计人员不足的,可由乡镇组织业务人员选送县农工部培训,经考试获取会计证书后聘用。村报帐员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条 派会计实行持证上岗、轮岗制度,可与村会换届同步,每三年轮岗换村一次。

  第五条 坚持村级集体资金和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原则,实行“村帐乡镇记”、“村钱乡镇代管”办法。

  第六条 实行村级统一报帐、集中会审做帐制度。每月35日为村报帐员和总帐会计集中报帐会审做帐日。

  第七条 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1、总帐会计工作职责:

  (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驻村审核检查村级资金结算情况、票证使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审查监督报帐员履行职责情况;

  (2)及时记帐,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馈、公布各村的财务活动情况;

  (3)组织好派驻村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的收集、汇总、编报工作;

  (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帐;

  (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

  (6)协助乡镇农经部门做好其它工作。

  2、报帐员工作职责:

  (1)做好村内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建立个体私营企业台帐、农民承担税费方案、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事项、农户上缴下拨款项结算等;

  (2)按时核对、结报村组财务收支事项和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3)协助总帐会计核对帐目,收集汇总、编制装订各类财务和统计表册;

  (4)正确使用和管理各类票据,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的登激作;

  (5)按时参与理财,负责村务公开工作。

  第八条 村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乡镇农经站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会计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九条 收入管理

  1、列入村级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围:

  (1)农业税附加、财政转移支付、经批准的以资代劳资金、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等款项;

  (2)村组统一代办直接用于农民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如排灌油电费、畜禽防疫费、农民合作医疗保险费等;

  (3)集体资产和资源对外发包、租赁取得的各项收入:

  (4)集体资产变价收入;

  (5)回收债权收入;

  (6)其他收入。

  2、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

  (1)村有集体资金、村筹一事一议款、返还村级农业税附力口、财政转移支付、经审批乡镇以资代劳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村级必须根据收入范围和标准及时组织收取,按时解缴乡镇农经站入厍,存入各村专户。每笔收入取得的当天务必全额解缴入库,禁止和杜绝村级坐收坐支或以白条抵库;

  (2)由村组为农民代办的生产性事业性经费,必须严格执行报帐进帐、单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凡当时筹款当即使用的款项,应当由农户代表签字证明,凡预筹资金必须及时解缴入库,按村进入农经站统一专户存储,然后依据项目资金实收额拨付有关部门;

  (3)农业税附力口、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农业税的10%,统一实行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专户设立在乡镇农经站,专项用于规定范围的村级运转开支。

  3、村级核算收入范围的资金,必须按标准组织清收,足额拨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严禁擅自立项或突破标准向农户额外筹款,不准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 支出管理

  1、村级各类资金的使用必须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预决算计划。年初本着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好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逐项细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备存监督。年末要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算,确保计划实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挂,杜绝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2、坚决压缩村级非生产性支出。

  (1)村干部(含派会计)平均工资报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纯收入的1.2~1.5倍测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经站统一核准发放。村支部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奖励,按盱发[2003)10号文规定执行,村级不得擅自发放奖金和实物;

  (2)村级招待费实行总量包干、定额补贴的办法。村年招待费补贴为3000元,由村党支部书记、村会主任、报帐员、计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两季由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领取。村定额招待费补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补、结余归己;

  (3)村级电话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凡村级有固定电话的实行限额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一般村党支部书记月补50元,村会主任月补40元,村会计、报帐员和计生主任月补各30元;

  (4)村级(含联组)报刊订阅费实行每年定量限额的办法。总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额1000元,总人口在1500到2000人以内的村限额1500元,总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限额2000元;

  (5)村其它办公费用实行每年总额控制,定项限额的使用办法。每村每年办公费控制在2000元以内,由乡镇农经站统一控制,安排使用;

  (6)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年度各项费用总额不得突破村级“三项资金”的累计总额。

  3、村组两纪务用工费用不得由集体列帐开支,需动用劳力,应按户劳力依次轮流派工,年终按工日调节平衡,或结转下年度。

  第四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 各村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村货币资金进行核算。报帐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总帐会计与报帐员必须定期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 各村库存现金月末帐面余额不准突破200元限额。

  第十三条 各村用于零星开支的.备付金限额200元以内,实行领用、报结的管理办法。 即:每月报帐员从总帐会计处预借,每月终了或用完,报帐员应及时向总帐会计报结帐据,经批准后再行预借。零星款项以外的收支结算,由村出具手续,托乡镇农经站办理业务。

  第十四条 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村理财、议事组和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由村民员会出具借款请示,乡镇农经站审核,报乡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 票据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 村级使用的收入票据,严格按照“统一供应,按月(季)缴验,票款一致,以旧换新”的原则管理,采取领销、报结办法,实行县、乡、村三级监控。

  第十六条 村级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省市统一监制的正规凭证,其它票据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条”顶帐。

  第十七条 各村领取票据时,必须分别由乡镇财政和农经部门在“票据领销登记簿”上作详细记录,领、发票据经手人必须在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 村级使用票据,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 由财会人员签章,同时加盖村级“财务专用章”(由总帐会计保管)。

  第六章 财务审核审批

  第十九条 村报帐员向总帐会计报帐时必须如实汇总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入库资金有效证件)结报,严格履行有关交接手续。

  笫二十条、村级财务审核审批,由村会主任审核,村党支部书记审批。入帐票据必须如实填写业务发生时间、数量、金额、内容摘要,由经办人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 明确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开支。开支额度100元以内事项的审核审批人有权直接签批;100300元以内项目支出必须提交村“两”集体讨论通过,方可签批;3001000元以内的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集体讨论,提交村民议事组讨论通过后签批;1000元以上的额支出项目,必须经村“两”集体讨论,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签批。

  第七章 集体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村级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能够直接利用或经开发可以长期利用的村组集体资源(山地、滩涂、水面、堤埂等)必须列入集体资产范畴,采取无价进帐、有值核算的办法管理。对能够直接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帐进行核算管理;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村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村可以通过招标发包、租赁、拍卖和抵押、入股、协议转让等多种形式对集体资产进行利用。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党支部、村会(以下简称两)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标底价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好书面合同、契约、协议,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方式发包,加强管理,防止流失。集体资产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发展再生产、村内社会公益事业和偿还村级债务。

  第二十四条 村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认真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村两会集体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上报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 理财与定期审计

  第二十五条 村级财务实行按月理财

  1、产生村理财、议事组。要通过村民会或村民代表会的办法,公开产生村理财、议事组。其成员要通政策、懂财务、身体健康、办事公正、关心集体、原则性强;理财、议事组组长一般应由党员担任,成员由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主要干部不参选理财、议事组成员。村理财、议事组人数视村规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别为5人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别为7人组成。

  2、理财、议事组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财人员。对不能正常参加理财议事活动,或违有关理财议事制度的人员,可以提交村民代表会予以辞退、补选。

  3、村理财日定为每月5日(特殊情况由乡镇统一调整),村里的每笔收支事项,每张原始凭证都必须经理财组审理核准,加盖理财专用章,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入帐。 当期发生的业务事项,必须当期出据入帐, 因特殊情况,无法取据入帐的,会计人员应在本期理财中向理财组说明情况并登记,否则在下期的理财中视为无效票据。理财结束后,理财组全体成员必须在理财结果报告单上签名,并加盖理财专用章,同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 村级财务实行定期审计

  1、每年村理财组对本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集中审计一次,审计日期定为每年2月份,结合乡镇专项审计同时进行。

  2、年度审计工作程序:

  (1)全面接收帐据,逐笔清点登记,分项核实记录,履行交接手续一式三份,理财组、村会计各执一份,报农经站备查一份;

  (2)认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项和会计记录及其核算情况;

  (3)认真核实债权债务及其他各类明细;

  (4)每期理财中所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5)整理登记存在问题,由理财、议事组提出处理意见;

  (6)向村“两”汇报并参与研究处理有关存在问题;

  (7)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清点、交还帐据,并履行回交手续;

  (8)出具审计报告,公布审计结果。

  第九章 村务公开

  第二十七条 全县每年3月份作为上年村务集中公开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为上一季度的村务公开日。

  第二十八条 村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村级经济发展规划、人口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农村政策、村级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变动、各种物资发放、债权债务变动明细,税费征缴明细、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理财议事结果报告单等,公开内容要真实可信,准确无误。

  第二十九条 村务公开形式,采取村民代表会公布和村务公开栏公布同时进行。每期公开资料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会主任、总帐会计和理财组成员签字确认,形成一式三份书面材料,村会、村理财组各执一份,上报农经站一份存档。

  第三十条 实行村务公开跟踪服务、回、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结束后,村会主要领导要接受并答复村民代表的质疑,村理财议事组要广泛征求、收集、馈群众的意见,乡镇农经站等有关部门要逐村督查、记录,及时处理遗留问题, 以确保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章 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村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各类重要的经济活动书证资料和映村级社会经济成果的各类报表资料等,它们是记录和映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情况的主要资料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 村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乡镇农经站归档,长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资料由村总帐会计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三十三条 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查阅,应到保管人员处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第十一章 法纪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乡(镇)农经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参照《会计法》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构成违纪的,报经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帐簿、或私设会计帐簿的;

  2、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的;

  3、未按照规定管理现金和集体资产的;

  4、未经审批或越权审批有关票据的;

  5、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理财、村务公开的;

  6、未按照规定要求报帐、会审、报表的;

  7、未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保管好会计档案,以及会计人员变动时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结移交会计资料的;

  8、未按照有关规定派、聘用农村会计人员的。

  第三十六条 违本制度规定,擅自增加支出项目,突破定额标准支出的;已入帐的,由审核审批人、代理会计和报帐员全额退赔;未入帐的,由当事人退赔,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的,由申办人和有关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村集体概不承担债务。

  第三十八条 未按规定程序购置、发包、租赁、拍卖、抵寸甲、维护、报废集体资产的,属于无效行为;造成损失、浪费的,由当事人和责任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县农村工作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财务审批制度 11

  为合理安排各项支出,杜绝不合理开支,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医院支出实行“预算管理,量入而出,统筹安排,分级审批,财务科负责”的审批制度。

  一、审批要求

  (一)凡万元以上的房屋拆建、建筑安装、制作、土建、大修缮等基建工程款项、均需附有预、决算报表,送审计科,根据审计报告单和审定单,方可审批支付最后的工程尾款。

  (二)凡购置房屋和二十万以上大型设备报主管部门审批,需附有卫生厅购置审批单,购置合同书和固定资产可行性论证报告,方可审批执行。

  (三)单位之间拆借资金,必须是合法借贷,办理正当手续,由财务科提出意见,经审计审签,由分管院长报院总务会讨论,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医院资金短缺,需向银行及有关部门申请贷款,或向职工集资由财务科提出书面报告,报院领导审批后,报银行审批,方可执行。

  (五)人员经费的开支(包括工资、付贴、冷饮费、离退休人员费用、临时费用、困难补助、夜餐、交通补贴、医卫津贴等),由有关执能科室核实,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具通知单,财务科凭通知单审批权限审核付款。

  (六)对奖金的发放,以及横向联合,新开发项目、劳务、联营、宣传费、广告费、验证费、促销费、管理费等项目的付款或提成,均应根据院务会讨论制定的有关提成规定、医院签定的协议、合同以及奖金会议讨论的决定,并附有关书面文件,按规定审核权限审批付款。

  (七)采购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业务消耗用品等,必须附有采购计划书、采购合同书、验收入库单、科室请领单、经验收人员、采购人员、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审批付款。

  (八)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调拨、变卖,应有使用科室书面申请报告,并附有报损、报废、调拨单和有关部门的检查鉴定单,按审批权限审批后,方能销帐。

  (九)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要求有关科室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对数量小的,原因明了的,经有关部门核实,分管院长批准调整入帐;对数量大,原因不明的盘盈盘亏,要会同有关领导和部门尽快查找原因,必要时,请内审进行审计,根据审查情况,做妥善处理。

  二、支出归口管理与审核

  (一)归口管理

  1、医院的各项支出要在院长领导下,由财务科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支出预算进行分级归口管理。

  2、各项支出报销凭证,应由各分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根据预算和审批程序进行核报。各科室需购置设备材料等物品,须在每年 10 月底前向各分管部门编报计划或请领。一般不得自行采购。对预算外的开支,须由分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院务会讨论后,按审批程序办理。

  3、各分管部门采购属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事前办理专控商品审批手续。没有审批手续的,财务科不予开支。

  (二)支出审核分析

  1、要加强各项支出的审核工作。审核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有无入库或请领单,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审查经济内容是否符合财务制度,事先有无计划或经济合同,审核发票是否正规。对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财务制度和事先无计划的各项支出,财务科不予报销。

  2、对大型设备的购置和大型基建项目的开支以及一般修购费、四项基金、专项补助开支,要从严掌握和把关,审核上述项目的开支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审批权限办理。是否附有工程决算、预算、审计报告,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上级主观部门批件,审核经济合同的签定是否合理,是否严格区分各项基金支出界限等等。

  3、对各项支出要定期进行分析。专题或综合分析预算的完成情况。对影响财务状况的因素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找出管理中的漏洞。

  三、审批权限:

  (一)医师出差、开会、进修、学术活动等有关事务由医务科科长签证审批,护士出差、开会、进修、培训、学术活动等有关事务由护理部主任签证审批,由分管副院长批付。院办有关人员由办公室主任签证,职工探亲由人事科签证,其它各部门由其他科主任签证,分管副院长批复。

  (二)中西药库、化验试制的物资采购必须进行库验收制度,由经办人、科主任、分管副院长签字后,财务科付款。

  (三)设备、总务物资采购也同样实习进库验收制度,由经办人、科主任签证、分管副院长批付。

  (四)图书杂志、报刊采购必须例报采购清单,由医教科长、办公室主任审查签证后,财务科付款。

  (五)对院内外签订有关经济合同的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议同意并征得财务科的意见,对于文字组织应细加推敲,准确扼要。

  (六)办公室主任负责临时性招待费用开支,财务科长负责资金调度,审批预算内正常开支。

  (七)业务院长审批 10,000 元以下开支,超过基数须经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八)财务科长、会计、出纳一定要严格执行批复制度。

  财务审批制度 12

  1 我国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现状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机制普遍不够健全,财务管理手段落后,会计监督缺位,管理水平整体偏低。特别是在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等环节管理尤显薄弱,主要表现在:

  (1)部分科研单位没有建立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制度。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审批人员的责任等更是没有明确规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松散,财务人员相互牵制理念淡薄,单位内部财务监督缺位的现象。

  (2)目前,科研单位依然没有意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一般都不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者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内审人员,但未能充分发挥其在单位财务内部控制中的监督与信息反馈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单位财务运行处于监督机制严重缺失的高风险状。

  (3)资产管理薄弱,对外投资盲目性大。目前,科研单位为了提升经济能力,通常采取资金、资产、技术入股等形式进行对外投资。但科研单位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缺乏成熟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审批及处置等对外投资管理体系,对外投资管理失控,投资风险增大。

  (4)部门预算涵盖范围有限,追加项目仍有很多,弹性较大,且部门预算没有在单位按组织体系细化,影响部门预算的实施效果。预算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核心环节。

  2 构建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措施

  财务内部控制作为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活动,无论是从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还是适应激烈的外部竞争,都迫切需要科研单位尽快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

  2、1 要以预算管理为核心,建立财务管理体系

  在科研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是事业单位必须执行的一项重要的国家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带有很强的强制性和约束性。部门预算可以说是事业单位特有的内控手段之一,原因在于:

  第一,企业也有全面预算并且也是控制的一种方式,但其内涵和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相差很大。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既与国家财政预算相联系,又是对单位的全年财务收支的硬性约束。

  第二,事业单位资金定性为财政性,也就是说,事业单位收支的依据是经过批准的预算预算规定了单位支出方向和支出规模水平,所以事业单位的预算是内部控制的手段。做好单位的部门预算工作是做好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部门预算从编制阶段就不合理,这就使得部门预算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也就不可能达到应有的控制目的。预算管理是科研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贯穿整个单位的业务活动。加强预算管理,是确保科研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是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条件保障。科研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前期的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要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和单位内部资金收支计划,强化预算执行的过程管理,将预算管理纳入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2、2 要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培养一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内审队伍,是构建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机制的组织人才保障。而有效实施内部审计是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要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单位内部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要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完善。

  2、3 加强各方面的内部牵制制度

  科研单位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应当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建立严谨的岗位责任制,从而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良好工作秩序。在通常情况下,任何经济业务可以划分为五个步骤。即授权、主办、批准、执行和记录。任何职员或部门都不能在未经其他职员或部门核准、复核或记录的情况下进行一项业务,从而减少差错或舞弊的发生。而不相容职务是指一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活动,不能由一个人同时兼任或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担任,必须分配给具有相互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位,分别完成。不相容职务分离,可以防止差错,控制财务风险。

  根据不相容职务的`要求,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也应做到如下分离:

  (1)授权批准与执行业务职务相分离;

  (2)业务经办与审核监督职务相分离;

  (3)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职务相分离;

  (4)财产保管与会计记录职务相分离。

  2、4 要加强国有资产的安全控制

  (1)货币资金的内部会计控制。

  一是不相容岗位相分离,主要是出纳与稽核、出纳与会计档案的保管、出纳与账目登记员、出纳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人、出纳与收款票据管理人、付款审批人与付款执行人、支票印章保管员与支票签发人等。

  二是支出审批制度的规定,必须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三是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为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除规定物资保管员对收付后的每项物资核对库存账实外。还要规定财产物资的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制度,以保证账与物相符和及时处理发生的差错。

  (2)资产管理的内部会计控制。

  一是资产的日常管理。资产的实物管理与记账登记要相分离,实物账与会计明细账必须核对一致;资产的配置与使用相分离,使资产的配置合理,科学;资产维修需求的提出与审核、执行相分离,确保维修方案的合理性,防止小病大修。

  二是资产的处置环节。要建立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处置的程序和权限,资产报废请求的提出与审批、处置相分离,资产的变价处理要引入竞价机制,对于大宗资产的变卖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要防止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5 实行内部监督责任制。提高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在内部控制活动中,最突出的薄弱环节就是缺乏有效监督,考核奖惩机制不够健全、有效。无论制度多么完善。在没有有效控制、考核的情况下,都很难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没有有效的监督考核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而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如能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将内部监督与会计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业务结合起来,寓监督于管理之中,就能够保证会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提高内部监督的有效性。

  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必将对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科学构建科研单位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对于有效防范风险,保障资金高效运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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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落实管理职责,实现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在安排各项支出时,要坚持“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

  第二条 各学校财务活动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心学校长为财务支出票据审批人,实行一支笔审批。所有的报销由学校财务部门核定经费来源,重大开支由校长按照会议决议办理签批手续。

  第三条 学校要建立经费支出内控稽核管理制度,执行校长负责制。中心校报账员为财务支出审核人,负责审核本单位支出票据。同一支出单据要有财务审批人、审核人签名,同时还要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财务审批人、审核人变动必须报送正式文件。各学校校长仍是本校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实行预审批。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在日常管理中按照年初预算、计划审核资金,控制费用总额。发现问题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报告。超过原计划安排的经费时,应提出不足部分由何处开支,并报学校行政会或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学校要实施经费支出申报制度,在每月的20日前申报下月的备用金。备用金在月度经费内按规定标准分科目申报。三千以下的支出票据申请授权支付,即现金支付,三千及以上的支出票据申请直接支付,即转账支付。

  第六条 中心学校报账员负责学校支出票据审核,审核无误签核后方可办理入账手续。审核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一、合法性审核,审核票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有无违反单位的预算计划;

  二、真实性审核,审核该票据是否反映了经济业务的本来面目,有无伪造、虚开现象;

  三、正确性、完整性审核,包括原始凭证要素齐全;项目填写清楚;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相符;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名、证明人签名、物品验收人签名、财务审批人签名等手续齐全。具体办法是:

  1、水费、电费、电话费、邮寄、传真、网络、通讯费、缴税等支出必须为供水、电力、电信、税务等部门出具的专用发票。

  2、伙食补助费。伙食标准是每人每天最高限额七元,要注意的是不能再出现柴米油盐等相关食堂支出。报账时,需每月一张食堂收据,附每日就餐签到簿及月就餐总次数统计表。、

  3、日常办公用品、书籍、资料、器材等购买支出必须为供货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商业零售业销货发票。100元以上的要附货物明细清单。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同时要进行资产登记,明确资产经管人。

  4、印刷费必须是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业专用发票,数额较大或多笔要附清单。

  5、差旅费支出必须填写真实、完整、有效的差旅费报销单,填制的单据张数与所附单据张数一致,原始单据金额与申请报销金额一致。其中途中补助县内最高为2.5元。车票粘贴规范,住宿费发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如果是包车则不允许再出现住宿费。

  6、交通费。交通费必须是服务单位提供的服务业专用发票,附派车单,派车单上应写清时间、地点、出差事由、金额等。租车费不得以车辆加油票报销。

  7、会议费支出要附有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簿,支出票据为承办会议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报销发票,大型会议须提前申请备案,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8、培训费支出要附相关培训文件、通知、邀请函等,报销时应有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或其他相关票据(如在食堂承办会议餐、培训餐应有收据),呈批单、购菜清单、通知、签到花名册。票据中填写的培训内容、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项目要齐全,与培训有关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等均应列入培训费,学校培训经费标准为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25%。

  9、招待费支出严格执行相关支出标准和额度(不超过公用经费的2%),坚持实名登记。完小实行的是零招待。中心校招待原则上在校食堂安排,报销凭据应是食堂数据,并做到食堂数据、菜单、派单三单合一。学校200元以下的小额工作餐原则上要有规范发票。

  10、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设备及图书等,超过1000元必须到中心学校报批,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商品,必须实行政府采购,数额较小的`要办理备案手续,支出时要出具供货单位提供的销货发票,并附政府采购单或备案表。

  11、工程建设和大型维修费支出要编制预算,实行报告制度,小学贰仟元以上以上维修项目需报中心学校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申请验收和决算审计(中心学校派人现场验收,确认后方可报账)。超过招标限额的要公开招投标。5万元以上的工程要有教育局和财政局的批准文件。小型维修或其它基本建设报账时要附申请报告、批准文件、工程预决算清单,验收手续。报销凭据是工程建设方面的税务发票,实行委托银行直接支付,其收款单位应是工程施工企业。

  12、校内聘用人员或临时工工资要以工资表发放,不可白条领取。

  13、同一类的支出票据原则上都要填写支出报销封面,由审批人、审核人、经办人、证明人在相应的位置签字。

  14、严格执行“四个严禁”:

  (1)严禁学校将资金转借,用于非教育教学工作。

  (2)严禁到娱乐场所进行公款消费。

  (3)严禁用学校经费发放教职工福利(政策规定除外)。

  (4)严禁培训、会议、接待用烟酒。

  第七条 审核中对报销手续不完整、附件不齐的票据作退回处理,待补齐手续后再报销;对不按规定科目列支的项目立即进行调整;对超预算指标的项目和不符合法规、不真实的票据不予列支。

  第八条 对审核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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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明确政府投(融)资项目范围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国债资金投资、国有资产抵押的金融贷款资金投资和其他利用政府性资源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装饰装修、农田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园林绿化和道路交通等建设项目,均属于政府投(融)资项目范围。

  二、规范项目概预算管理

  根据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由中标单位进行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具体编制投资概算,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县政府批准。

  (一)房屋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由县发改委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代建中心对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项目总概算进行审核确认;市政、园林绿化项目、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项目由县住建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公路交通工程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水利工程项目由县水利局会同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土地整理项目由县国土局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审核确认。

  (二)建设单位根据审核确认的概算,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审批手续。部门预算单位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将基本建设资金列入当年部门预算。非部门预算单位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将自筹资金的80%缴存县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开设基建专户,实行专户管理。

  (三)县发改委在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后,由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的设计单位,在批准的投资概算范围内,组织开展设计深化,编制施工图和详细预算,工程预算不得超过工程概算。设计文件须经住建、规划、国土、环保、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工程预算必须经县财政局审核,如确因特殊原因超过工程投资概算的,须重新报县政府批准,确定新的项目建设规模。县财政局以《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工程预算审批表》(附件1)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之一。

  三、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

  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财政、监察等部门对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实施全过程监督。招标最高控制价不得高于工程定额预算价,并须经县财政局备案。招标最高控制价高于工程定额预算价以及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招标采购确定施工(服务)单位的,财政部门拒付建设资金,监察部门应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项目变更管理

  (一)项目建设资金总额以批准确认的投资总额为准,工程造价以招投标中标价为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进行项目变更,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项目变更由建设单位负责申报,申报方案须经项目监理、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依照审批权限报批。

  2.建设单位应对每次变更的报批金额把关,填写《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2),并按程序报批。《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作为变更工程计量的依据之一。

  3.政府对投资项目变更实行控制审批。为规范项目变更行为,减少变更的随意性,实行项目变更预审制度,由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发改委、财政局对项目变更申请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凡变更累计增加额在5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中标价5%的,建设单位填写《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报县财政局备案后实施;凡变更累计增加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中标价10%的,须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分管县长批准后实施;凡变更累计增加额超过100万元,或超过中标价10%的,须经相关部门初审,分管县长审签,报县长批准后实施。

  (二)对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造价调整,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由此造成的投资总额增加,亦由建设单位按上述程序报批。

  (三)项目变更审批结束后,相关变更资料由建设单位报县财政局备案,作为拨付追加工程资金的依据。

  (四)项目变更较大(超出批准投资规模10%),经建设主管部门鉴定可单独施工的部分,必须根据项目工程量情况重新招标。对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估价以及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的管理按市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变更部分由原施工单位实施的,其工程价款的调整按上级有关施工合同价款调整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设计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设计漏项等引起项目变更的,应按照设计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六)因招标编制的项目清单误差引起造价变动较大的,应由招标单位按照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项目变更累计增加金额应严格控制在批准投资额的10%以内。项目建设费用增加总额超过批准投资额10%以上的,须在项目变更实施前向县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变更审批手续。

  五、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一)加强项目预算管理

  1.经县人代会批准列入本级年度预算及经批准年度内预算追加的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按进度足额划拨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

  2.上级财政部门拨入的本县建设和维护项目的补助资金,直接转入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单独核算,专项用于相应的扶持项目。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拨入建设单位的专项补助资金,亦直接划缴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

  3.经批准用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类预算外资金及建设单位的其他自筹资金,根据项目预算的需要量,由各预算外资金专户或建设单位账户划入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专户或政府代建项目财政专户。

  4.对上级专项拨款、银行项目贷款,如要求在上级指定银行或贷款银行直接开户进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县财政部门申请,经批准可在相关银行开户建账。

  5.属于政府工程代建项目的,按《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政府投资代建项目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管理

  1.县财政局为我县财政投资项目资金拨付与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各类项目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2.项目资金实施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3.县财政局要严把资金拨付关,在审核有关工程资料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及工程进度拨付资金,通过项目资金的拨付环节,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4.项目资金拨付要求: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备料款应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比例和抵扣方式,原则上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并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不得支付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决算审计前应预留合同价20%-30%的工程款,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前应预留审计结算价10%的工程款,在县财政局出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支付余款。

  (3)质保金支付时间至少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以上。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的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4)项目须进行政府采购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加强项目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凭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概预算审批和招投标手续等文件邀请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为确保工程量计量的准确性,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土方工程、土建工程的地下部分以及装饰工程的隐蔽部分的计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现场签证后方可确认。凡遇项目重大变更,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审计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抽查、验证,为决算审计掌握第一手材料,并逐步实现对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查与监督管理。需分步验收的工程,应及时按项目类别分别邀请县住建、水利、交通、园林绿化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以及县住建、发改、财政(国资办)、审计、监察、消防等相关部门共同验收。

  七、严格项目结算审计

  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竣工结算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对竣工结算资料认真审核把关。竣工结算资料须附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概预算审批、招投标以及《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等文件资料。建设单位将竣工结算资料按规定时间送县审计局审计,县审计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凡未填报《县政府投(融)资项目变更审批表》的变更工程量不予计量,未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不予认可,建设资金余款不予拨付。对于项目结算送审价核减率超过10%的,其超出的部分审核费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建设单位在应支付的工程费用中抵扣;核减率超过20%的,施工单位除需支付上述费用外,由相应审查机构予以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给予暂停承接工程业务的处罚。

  八、健全项目决算审批

  (一)项目结算审计确认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凭项目立项批复、工程概预算审批和招投标手续等文件,报县财政局审批。决算报表和决算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二)县财政局要严格审核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时批复建设单位,并按规定拨付工程余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转增固定资产,并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九、防范项目融资风险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是公共财政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遵循适当前瞻、量力而行的原则。凡需通过融资方式筹集项目资金的,必须事先将年度融资计划报县财政局审核,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建设单位每年必须编制债务预算报县财政局,落实好还款资金来源,防范、控制债务风险。

  十、强化部门责任考核

  (一)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

  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各单位必须按照程序做好项目前期申报、论证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做好项目变更调整申报和资金的计划、筹集工作,按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和财务决算工作。

  凡因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履行项目变更报批手续,造成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监理的管理,凡因工程监理工作不到位,造成资金损失或增加工程造价的,应由监理单位按照工程监理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做好建设单位各项申报材料的初审,抓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协调好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管部门的关系。凡因初审把关不严,造成工作不到位的,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三)监管部门的职责

  1.县发改委:负责政府投(融)资项目的审查批复;建立、管理政府投(融)资项目库;组织有关项目变更审核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来源审批、投资概算审核、项目资金审核拨付和项目财务决算审核批复;负责组织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债务预算;参与有关项目变更审核;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

  3.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工程招投标活动和有关工程竣工验收。

  4.县代建中心:负责代建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招投标;负责对代建项目工程施工实施全过程管理;按规定和计划使用工程资金;组织工程验收和项目决算的编制和报审工作。

  5.县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融)资项目的审计工作,安排项目审计计划,及时做好项目审计,保证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按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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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务收支审批的范围

  (一)本制度所称财务收支包括与公司有关的一切经济利益的流入与流出。既包括现金及其他实物资产的增减,也包括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

  (二)未经公司相关领导审批,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取应由公司收取的款项,或报销不属于公司业务范围的支出。

  (三)收入主要包括:

  1、商品销售收入;

  2、项目转让收入;

  3、租金收入;

  4、投资收益;

  5、政府补贴收入;

  6、利息收入;

  7、其他收入;

  8、收入的减少,主要指销售折扣及优惠等。

  (四)支出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2、工程物资采购支出;

  3、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商品及其他物料支出;

  4、各项费用支出,如:工资及福利费、办公费、水电费、运杂费、展览及广告费、交通费、差旅费、保险费、修理费、业务招待费、会务费、礼品费、培训费、通信费、中介服务费、税金、利息等等。

  5、偿还债务;

  6、缴纳税费;

  7、其他支出,如罚款及捐赠支出等。

  二、财务收支的审批报销程序

  1、业务经办人员应在所经办的经济业务完成后,及时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签名确认;用途不明的,还应注明用途或另附清单;采购设备工具及物资的,应有验收人员或使用保管人员的签收意见或开具入库单(验收单);已签订合同的款项支付,还应填写付款审批单经相关人员审批后一并作为报销凭证附件。

  2、由该业务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对该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预审并签名确认;

  3、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工程类还应先报工程会计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和董事长审批;

  4、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进行报销。

  5、各业务人员应严格《原始凭证填制审核规范》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各级审批人员也应严格按《原始凭证填制审核规范》审核原始凭证;若出现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人均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及损失。

  三、财务收支的审批权限:

  (一)收入的审批权限:

  1、需要开据正规发票才能进行收款时,必须由经办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后,交财务部开据相应票据进行收款。

  2、不需开据正规发票的,经办人应先收取款项或支票,交由财务时向经办人开收款收据,并让经办人在收据里签字认可,财务要及时入账,并在当天的日报表中登记,报公司领导知晓。

  (二)工程材料采购的审批权限:另作规定

  (三)一般费用的审批权限:

  所有的费用现均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四、报销时间

  1、一般费用报销时间为每个(星期二)和(星期四)的下午进行报销;

  2、其余如遇事情紧急的可在其他工作时间报销。

  3、如无特殊情况,报销人员不得要求财务人员在规定时间以外办理报销;财务人员也不得无故拖延。

  五、关于借款

  1、员工因公借款或领用支票,应由本人按照规定填制借款单或支票领用单,由领导或其指定人员审核签章,然后办理借款。不能收回或报销的借支款项,签字同意的人员应负连带责任。

  2、借支后,借支人员应于该项经济业务完成或应该完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销;但最迟应在借支日后的(10日内)进行报销;否则,一律从最近将发放的工资中扣回。

  3、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得因为私事向公司借款。

  4、试用期未满的员工一般不得经办与现金有关的业务。

  5、副总经理、总经理、以及其他股东如有个人向公司进行借款的,不论金额大小必须由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支出,借款时必须注明归还日期。

  六、差旅费

  1、审批:员工因公出差,需提出书面申请,列明出差事由、地点、时间、日程安排、费用预算、需借支金额等,一般员工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级人员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出差。

  2、借支:员工持经批准的出差申请到财务部门,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交由出纳按核定的借支额支付借款。

  3、报销标准:出差人员所乘坐交通工具在规定标准以内的,可按机票及车船票据实报销,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节约的费用可按50%奖给个人;住宿费、市内交通费、误餐费、话费补贴实行定额包干制度,报销时需出具当地住宿发票。具体标准如下:

  费用项目

  副总经理以上

  部门经理及副经理

  其他人员

  车船费

  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飞机、火车、汽车、轮船

  住宿费

  省内

  80元/天

  50元/天

  30元/天

  省外

  120元/天

  70元/天

  40元/天

  特殊地区

  150元/天

  100元/天

  50元/天

  市内交通费

  省内

  10元/天

  10元/天

  10元/天

  省外

  25元/天

  20元/天

  15元/天

  特殊地区

  30元/天

  25元/天

  20元/天

  误餐费

  省内

  40元/天

  30元/天

  20元/天

  省外

  50元/天

  40元/天

  30元/天

  特殊地区

  60元/天

  50元/天

  40元/天

  话费

  补贴

  省内

  10元/天

  5元/天

  5元/天

  省外

  20元/天

  15元/天

  10元/天

  说明:1、以上标准如遇特殊情况需提高的由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2、两人共同出差,报销标准就高不就低;超过两人的分别按标准报销。

  3、不属会务组安排的单个出差人员,住宿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4、公司已派出车辆的,不再报销车船费及市内交通费。

  5、如公司统一安排食宿或所报会务费等已包括食宿费的,不再单独报住宿费和误餐费;如已另行报销业务招待费的,应扣除当日相应的误餐费。

  6、本规定中的特殊地区指: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海南等高消费城市。

  7、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当天只报误餐费;以上误餐按2餐/天计,不足一天的,按半天的误餐费报销。

  七、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必须从严掌握,非不得已,一般不出外就餐,确需出外就餐时,公司的陪同人员不得过多,变成内部消费。

  各职务权限每次开支最高标准

  级别

  开支金额

  备注

  董事长、总经理

  实报实销

  部门经理或副经理

  按实际用餐人均按(30元/餐)以内报销

  报请

  其他人员

  事前报请

  八、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50元以上,XX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不具备固定资产界定条件的各种设备、用品、物品。

  1、每月初,各使用部门必须上报其领用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超计划领用的,应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原因,呈总经理批准,方可领取。

  2、除一次性用品外,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否则一律不得领发新品。专业性较强的用品需经非使用者的专业人员鉴定确属自然损坏不能使用的才能换新。

  3、员工领用物品应在《物品领用台帐》上登记,工作离退,个人必须办理清退手续,财务部方能给予结算工资。

  4、对报废低值易耗品的,财务部设相应账簿进行数量反映,随时记录形成报废原因,详细列出清单。对管理不善和人为浪费及损毁造成报损的,应追究使用人和部门直接负责人责任。

  5、办公用品应提倡节约精神,公司各部门用于办公所需的文具、纸张、笔墨、计算器具、账册、凭证以及其他办公用品,每月采购计划和领用计划报领导审批后,统一交由采购部门购进,由仓库保管,各部门按月领用。凡办公用品除个别零星急需购买外,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

  九、宣传广告费

  1、宣传广告费的开支范围:印刷品、年历、赠品、大型演出活动的赞助开支,报刊、杂志等媒体的广告宣传、电视广告制作及播放开支等。

  2、宣传广告要注重效果和效果评估,广告费的开支要有透明度和有力的监管措施,总经办必须参与询价谈价、评估结算的全过程,当客观条件不便参与时,可委托或授权其他部门人员参与,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策划设计、询价、结付均由一人经手完成,否则追究总经办和审批人的责任。

  3、宣传广告费的总量控制在全年销售收入的2%的范围内。

  十、其他费用

  1、其他费用包括电话费、水电费、小车费、报刊费、培训费等,这些费用的开支应大力动员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厉行节约。

  2、电话费:公司员工应做到通话时长话短说,言简意赅,能传真的则传真,同时杜绝用公司电话闲谈及打信息台。原则上不配置手机,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的,话费限额包干,超支自付。

  3、水电费:必须加强管理,防止浪费,能实行定额管理的尽量实行定额管理,节约奖励,超额自付,以提高员工节约用水用电的自觉性。

  4、车辆费:小车费包括油料款、修理费、路桥费、路费及其保险费等。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支付费用,降低车辆费用开支。

  5、报刊费:公司订购报刊、杂志的开支,需总经理批准,订购时应以业务相关报刊、杂志为主,娱乐性的为辅,并尽量共用,提高利用率。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应努力筹办内部报刊,以增强企业文化,提高企业凝聚力。

  6、培训费: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参加付费培训的,应事先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否则费用自理。

  十一、食堂费用

  1、食堂费用包括公司食堂购买材料、燃料、用品、设备折旧、人员工资等,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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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当前银行业财务内控的通用模式及弊端

  (一)财务条线管理方面

  目前,银行业财务条线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矩阵式为代表的条块结合模式,分行财务人员以属地管理为主,能有效促进分行财务对经营管理的参与深度,发挥好决策分析支持作用,但存在独立性欠缺的内控硬伤;一是以委派制为代表的垂直化模式,能有效保障独立性,但容易与分行形成对立面,不利于经营管理的深度参与。

  (二)财务审批方面

  与大多数企业一样,目前银行业的财务审批实行分级授权制,各分支行最终审批权为行长,对于一些管理精细的银行分支机构,该机构的所有费用事项均须行长审批同意。一把手审批制较好地体现了权责对等原则,被认为“天经地义”,但该模式却容易导致“一言堂”、“一支笔”现象,银行业发生的财务舞弊与犯罪案件往往与此有关。

  (三)财务核算方面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银行采用总分两级核算模式,分支机构类似一个准法人实体,费用发起、审批、列支均在当地实现,效率较高,但对于分支机构费用列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总行难以实时、事前把控,往往只能通过事后的检查整改来弥补这一缺陷,但效果不佳。

  (四)财务监督方面

  经过多年的运营,目前银行业的财务监督制度已比较成熟,有比较规范的事前审批、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审计体系,但在如何强化内控执行力,确保内控落地方面尚有待改进。

  二、案例探讨:B银行内控模式变革的主要做法

  近两年来,B银行针对上述银行财务内控模式的一些弊端,以防范财务舞弊、守住风险底线为出发点,按照“抓住关键,重点突破”的思路,自上而下在全行推行条线管理模式、财务审批模式、财务核算模式、财务监督模式四个方面的变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条线管理模式变革:准垂直化

  为了在独立性与融合性之间寻求有效平衡,B银行采取了推行准垂直化模式,即在原矩阵式管理模式基础上,强化对分行财务部负责人的垂直管理。该模式实施要点有三:一是分行财务部负责人考核由总行主导;二是分行财务部负责人薪酬总额确定由总行主导;三是一票否决权。对于分行财务部负责人的招聘引入、解聘离职、晋升、奖惩等,总行有一票否决权。

  (二)财务审批模式变革:分权制衡

  变革要点:第一,各分支行一把手均无财务审批权、无采购审批权,均指定一名副手(一般是分管风险的副行长)进行审批;第二,财务审批与采购审批隔离,由不同副手审批;第三,各级财务审批人自身的费用列支由上一级财务审批人审批;第四,财务审批权限不得转授权,如因休假等原因不能行使审批职责时,由其上一级财务审批人审批。并明确要求各分支行一把手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暗示、授意、影响财务审批人审批,防止越位,否则严肃问责。同时,为保障分支行一把手对全行的财务管理,一是定期报告制度,各级财务审批人须每月向行长办公会议报告费用使用情况;二是超过一定金额的费用须事先报行长办公会议通过。

  (三)财务核算模式变革:大集中

  为有效促进内控,实施账务集中化,“统一中心、影像传输、集中处理”,即:第一,总行成立统一的账务作业中心,分支行只负责审核日常报销发票的真实性、合理性,然后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审批;第二,发票进行影像扫描传递至统一的账务作业中心,由账务中心集中处理,实体发票在分支机构保存;第三,对于供应商付款、所得税付款等由总行统一划付,对于涉及当地税务的.由分行自行处理。该模式能够有效把控分支机构的操作风险,实时掌握分支行费用的使用情况,有效把控其费用使用的合规合理,有利于总行核算政策的向下传导。

  (四)财务监督模式变革:设立财务监察官

  借鉴独立授信审批官制度,在总行账务作业中心之外设立独立的财务监察官。该岗位主要有三项职责:一是核查职责,有权对一定金额以上或有疑义的费用列支直接向各单位沟通核实,对于核查发现的明显不符合财务相关规定的费用,可直接退回,并做好台账登记。退回率作为分支行财务管理考核指标之一;二是检查职责,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对各单位财务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是问责落实职责,对于各类财务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落实,并对整改不力者进行问责。

  三、启示与思考

  (一)财务委派制到底好不好

  为强化对分支机构的内控管理,目前一个被普遍认同的做法就是实施财务委派制,实现完全的垂直化管理。但应该认识到的是,财务人员的作用除了做好财务核算和内控管理,更重要的职责是做好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而财务委派制易使财务人员陷入分行对立面,难以深入参与经营管理,其专业价值也难以充分发挥。下表比较了委派制、属地制以及B银行准垂直化三种模式的利弊。从实践看,准垂直化模式能够在独立性与融合性之间寻求有效平衡,实现共赢。

  (二)如何保障一把手对财务的总体把控

  分支行行长虽然没有财务审批权,但作为一行之长,同样需要对全行财务状况有效把控,其抓手在哪里呢?B银行通过建立严格的定期报告制度以及大额费用事前行长办公会议讨论制度,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三)如何管好领导的费用

  为了确保分支行行长与“钱”彻底撇清干系,B银行规定各级行长的公务活动由所在行办公室统一安排、统一报销,行长本人不得发起报销公共费用。同时要求各分支行需建立行长室成员费用列支台账。台账登记口径原则:一是谁使用、谁承担;二是如属行长室集体使用,以行长名义登记。通过上述措施,使各级行长对自身使用的费用能够说得清、道得明,清清白白。因此,即使是一些开始有抵触情绪的行长,后来也逐渐赞成该做法。

  (四)如何确保新政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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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各项财务行为,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本着勤俭、务实、高效的原则,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报销包括借款开支和报账、核销。

  第三条学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一切收入和支出均通过财务部门办理,不允许以收抵支。

  第四条学校支出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项目费用支出;第二部分为教学事业经费支出;第三部分为其他业务支出;第四部分为期间费用支出。

  第五条学校财务收入支出执行预算管理制度,量入为出。每月各项费用开支需部门申报用款计划,由财务室汇总编制《月财务收支计划》,项目费用支出计划需报学校董事长签批,其他报学校校长签批并执行。

  第六条对不可预见等特殊情况的计划外支出,应报学校校长或董事长特批,财务室根据学校资金状况统筹安排。

  第二章费用开支内容及报销审批程序

  第七条项目费用支出:包括车辆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固定资产购置与更新,学校基础工程建设、绿化以及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对外投资等。

  第八条教学事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开展教学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如:教师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教育经费、教学场地设施、设备的租赁费、教研活动支出、教材及教学消耗品支出等。

  第九条其他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学校学生食堂主、副食、餐具、生活用品等物资采购支出,学生食堂职工工资及为食堂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出租门面房的维护管理及相关税费等项支出。

  第十条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如:行管人员工资及为行管人员支付的其他费用、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工作用车车辆使用费、借款利息等。

  第十一条报销签字程序

  1.日常费用支出:

  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校长签批

  出纳报销

  十二条借支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借支必须注明原因,按借支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3.谁借支,谁经办,不允许代办。

  4.不得对个人借支。

  第十三条借支签批程序:

  1.经办人填写借支单

  2.科室负责人签批

  3.分管副校长签批

  4.校长签批

  5.主管会计审核

  第三章财务报销的一般要求及程序

  第十四条学校教职工报帐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填写学校统一的`报销单据。

  2.所附原始凭证必须合法,开支用途明确、项目齐全、计算准确、时间清楚、金额大小写一致、无涂改痕迹。

  3.有出据单位的公章及收款人签章。

  4.票据粘贴牢固、整齐、有序(从下到上,从右到左,上下对齐,不超过装订线)。

  5 .按规定需附经济合同、实物入库单、验收单或运输结算单的,手续要齐全。

  6.不允许白条作为付款报帐凭证,对特殊情况无法取得原始发票的小额支出,必须先报学校财务主管同意后至少由两人以上经手签名方可报销。

  7.学生食堂主、副食采购,严格采购验收制度,即:食堂采购支出原始凭证必须由食堂指定专人实物验收签字方能作为财务报销原始依据。为保证学生食堂食品绝对安全与卫生,主食采购应取得原始发票;其他副食市场采购无法取得原始发票的支出,应填制《食堂副食品采购清单》,载明应供商(或摊位)、品名、单价、金额,实物验收人签字可作为财务报销原始凭证。

  8.财务报销严格执行谁经办谁报销的内部牵制制度,严禁经办与审批一人完成的违规行为。

  9.不得将他人借条转冲本人借款。

  第十五条报帐的一般程序

  1.经办人整理原始凭证,按开支项目粘贴。

  2.填写“支出证明单”或“采购用款申请单”(项目费用支出要求附经济合同复印件,材料采购费用须附“入库单”、或供应商“供货结算单”等)。

  3.科室负责人签批。

  4.分管副校长签批。

  5.会计稽核。

  6.校长审批

  7.向出纳报帐

  8.按第二章规定的批准权限审批。

  第十六条报帐管理办法:

  1.费用报销在一周内报帐。

  2.一般业务借支逾期不报,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回,直至还清。

  3.备用金半年结算一次,否则不予办理续借。

  4.报帐后的多余款项应一次性退还财务,否则从次日起以欠款金额数按月息1%计收逾期欠款利息,连同欠款本金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回,直至还清为止。

  5.核销借支要向财务部门索取核销收款收据。

  6.未借支直接报销业务,注意钱票两清。

  7.属于当天借支,当天报帐的费用支出业务,借支单退还经办人。

  8.当天借支,隔天报帐的费用支出业务,借支单不能退还,由财务部门出纳员开具报帐收据给经办人,证明该项借款已冲帐。

  9.借用的支票、汇票在报帐时,要办理销帐手续,即在支票借用登记薄中注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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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销流程及制度:

  (一)现金报销

  1、填写现金报销单,将原始单据粘贴整齐附在报销单后面,原始单据的金额应与填写的报销单金额一致,填写的内容要完整,审批手续齐全,经办人、领款人签字。

  原始票据—发票:具有税务监制章或财政监制章;票据内容填写齐全包括:票据中的付款单位必须填写“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有所购商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有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开票人及开票日期填写完整;整张票据字体须一致;机打发票手改无效。

  2、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条例》规定,限制现金交易的范围和额度。单笔支出一千元以上的必须使用转账支票支付;单笔支出一百元以上的,建议使用支票进行支付。

  (二)支票申领、报销

  1、填写支票申领单,填写的内容要完整,审批手续齐全,申领支票时应附相应的合同、协议、审批单、培训和会议通知等。

  2、支票使用完毕后应尽快办理报销手续,须在一周内办理完,控制部门支票申领张数,最多不能超过2张。

  3、支票申领时一定要注明资金使用的性质,基本经费、财政专项经费、基本经费中按照项目管理的经费(人才培养、科研经费)。

  4、支票报销时应填写转账报销单,将原始单据粘贴整齐附在报销单后面,原始单据的金额应与填写的报销单金额一致,填写的内容要完整,审批手续齐全。报销的发票应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统一监制的发票,且发票项目相关内容须填写完整,时间与实际业务发生时间相符,需要报销的发票应附报销费用明细、固定资产验收单、材料入库单、政府采购清单、项目验收报告等。

  (三)公务卡报销

  1、填写公务卡报销明细表,按照消费记录逐条填写,并与报销单据、发票、pos单金额一致,填写的“消费日期”应与交易凭条(pos)上的.日期一致。

  2、公务卡还款系统进行了升级,原来公务卡报销如有退票费等,我们还款的时候只能按pos单上的支出金额还款,多出来的退款那部分钱还要交回财务,现在可以按照实际报销数还款,不需要填那张红单子了。

  3、遵守报销时间,尽量随着业务的发生及时交到财务处,便于财务人员审核还款。

  扩展资料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京财国库[20xx]2949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京经职院发[20xx]110号)和《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京经职院发[20xx]60号)

  1、开卡由部门统一负责提出申请报财务处,财务负责向发卡银行申请办理(在编人员)。

  2、公务卡结算的范围:

  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培训费及1000元(人民币)以下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会议费、公务招待费、邮电费、交通费、劳务费、租赁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零星商品和服务等购买支出,都必须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原超过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公用经费支出仍按银行转账支票(或汇款)进行结算。

  3、市财政、教委等部门拨付的专项经费中涉及到《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公务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支票(或汇款)结算。

  4、公务卡结算财务报销

  使用公务卡结算,不改变学院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审批程序。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必须取得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正式税务发票或财政票据;发票金额合并开具的,还应取得所购商品明细清单或者机打小票。

  5、可以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签证费、快递费、出租车费、停车费(车队)外出差旅补助费。

  6、对支付给非本单位个人的支出,如:课酬等应使用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的方式支付(通过个人银行卡发放),不再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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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收支是反应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管好抓好财务收支,严格财务收支审批手续,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明确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各销售部门的收入存入银行后必须无条件即时交店财务科做帐,不得截留。

  2、单位的其它业务也必须按财务制度规定如数计帐,不得计帐外帐。

  3、根据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店的实际,财务收支审批由主管和协管的经理负责。划清权限,分清责任。

  4、为明确审批职权范围,经店经理会议研究决定财务收支审批权限为:壹仟元以下的收支由协管财务的副经理负责审批,壹仟元以上——壹万元内由主管经理审批。壹万元——伍万元内由领导班子集体商定,主管经理审批。伍万元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5、财务收支审批人员严格按照审批的权限进行审批,采取一支笔审批的办法,审批时要严格把关,按程序办事,审批的`单据必须是符合手续的,经办人、验收人、填制齐全的正式发票。

  6、审批人员不得直接与开具发票方审批收支,必须由我店,经办人员来办理审批手续。

  7、审批人员要具有对企业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对不符合手续的财务收支,不得审批,若因工作失误或不负责任造成的。

  8、加强财务科职能的参谋和监督作用。财务人员对审批不符合手续的收支有权有责拒绝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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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增收节支,强化公司的内控,保证本公司健康、高效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一切经济业务收支均按公司管理层及开发项目管理特点设置相应的审批程序、步骤、方法。

  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对违反规定未纳入部门资金预算、管理费用包干标准的财务收支,财务中心不予支付和报销。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签订工程合同、广告合同、招商合同、代理合同、外包合同及其他类型的经济合同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对方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必要的经济承担能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及经营许可证;法人代码卡;法定代表人经办,应出示法人证明书;非法人代表经办,应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具备经济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每份合同或协议的授权、审批与签字范围如下:()万元以内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办理并签字;()万元以上至()万元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办理,且由分管部门的`副总裁签字;()万元以上至()万元由主管或经理办理,由分管部门的副总裁或董事长签字,必要时参与商签;()万元以上由经理或副总裁办理,由分管部门的副总裁或董事长商签;所有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工程款合同和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其他合同,均需律师签字后方能生效。工程费用一律用转账支票,付款金额在()万元以内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办理,且由项目副总裁签字;付款金额在()万元以上除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办理且由项目副总裁签字外,必须由公司董事长加签;每付一笔工程款将发票与工程支付凭据(应有工程监理、工程主管、预算员、总裁办、项目总经理、董事长的签字)附上,到财务中心办理结算。

  支付报账方式除工程费用外的费用无论预支还是报销,金额在()元以上使用转账支票。若采用支票结算,按照每次结算的费用金额在()万元以内由项目副总裁签字,在()万元以上由董事长加签。若采用现金结算,每次结算的费用金额在()万元以内由项目副总裁签字,在()万元以上由董事长加签。

  除工程外的其他费用报销填写《安永房产公司费用支付凭据》,附有发票、验收入库单和成批物资清单,经有关人员签字后,方能到财务中心报销,且由公司各部门作好备查登记。在填写《安永房产公司费用支付凭据》时,各部门经办人应按费用类别分项填写,费用单在粘贴时应对齐左上角,若有入库单据应单独粘贴。

  办理支付事项,不论金额大小、费用类型均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公司董事长(总裁)终审签字后方可在财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所有合同签订完毕,由经办人将合同或协议原件从合同或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报到财务部,财务部收到合同或协议的次日起开始执行付款。若无合同,财务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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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网上报销系统实施背景

  传统报销模式本身存在着很多弊端,给职工报销带来不便,给公司经营带来潜在风险,加之公司规模的扩大,使得传统报销模式更不能适应公司的业务需求。

  (一)业务审批效率低

  传统报销模式下,对报销人员来说,每笔报销业务都需要报销人员拿着单据找各级领导签字审批,如果遇到签字人员外出,报销人员不得不花费时间、精力进行多次尝试,过多占用了正常的工作时间。对审批人员来说,工作经常被审批签字打断。

  (二)不利于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传统报销模式下,报销人员将大量单据送到财务部门,财务人员既要审核原始单据,复核领导审批金额,又要控制业务审批流程,还要花大量的精力对流程进行审核。财务人员基本局限于事务性工作中,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经理进行分析、预测、控制盒监督等管理工作,财务职能单一,其管理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妨碍了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手工填单效率低下

  传统报销模式下,员工每次报销需要填写大量重复的信息,单据填写不规范,且手工差错率高,给财务审核造成很大困难,增加了财务风险。

  (四)预算控制时效性差

  传统报销模式中的费用预算主要是通过人工控制完成的,财务人员需要手工记录报销台账,并结合财务系统的相关数据,手工统计各类报表,核对费用报销是否超预算,不仅耗费了大量的工作时间,而且事后的统计结果无法给管理层提供及时的决策信息,经常导致控制预算的超支审批,很难确保费用预算控制目标的落实。

  (五)内部控制不能有效落实

  传统报销模式无法实现流程固化,报销人员如不熟悉各项签字流程,可能会导致审批流程不复核内部控制规定,财务人员对各项业务的处理往往根据工作经验及职业判断,也存在出错的可能,同时还存在越权审批、个人签字被模仿的风险,使得内部控制措施不能有效落实。

  (六)两地办公报销不便

  公司由于近年来业务发展迅速,导致人员增加,自20XX年以来,一直两地办公,尤其是20XX年搬入新的办公地点,两地办公距离增大到8公里,在时间上和成本上都给职工报销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二、网上报销系统上线

  公司的网上报销系统,按照公司各项与报销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相关规定进行系统设置,固化流程、标准与权限。系统包括个人信息维护、基础数据管理、预算管理、借款/报销申请、借款/报销审核、单据管理、凭证管理、统计查询、权限管理等系统模块,涵盖了除海外项目付款审核以外的总部各种借款、报销、转账等财务审批内容。

  在最初网上报销系统上线的10个月时间里,经过了3个月试运行,年末结账年初初始化、平稳运行和全面提速改造四个阶段。

  三、网上报销系统优势

  报销业务是财务部门面向员工的门户,网上报销系统的推行,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报销周期、方便了员工,在很大程度上拉近了财务人员和员工的距离,提升了财务的形象和员工满意度,也提升了财务部门的服务水平。网上报销系统的推进也强化了公司内部控制水平和预算管理精细度,提升了财务管理质量和效率。

  (一)预算管理精细化

  网上报销系统实现了预算、报销和分析三大功能的有效结合,全程实时费用动态监管,将预算管理关口提前。首先从借款和报销的单据发起环节就开始进行预算控制,没有预算或预算余额不足的单据无法发起报销;其次在各审批节点,审批人可以看到明细费用预算、使用及余额情况,对费用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另外实现了报销事项与核算科目、预算科目的一一对应,将预算观念逐渐渗透到每个员工,使预算不再只是财务的预算,而是和每个人息息相关的预算,全员成本控制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通过网上报销系统的信息化手段真正落地。网上报销系统真正实现了事前预算控制、事中动态监管、事后数据分析,大大提高了预算控制的执行力。

  在绝对控制的基础上,系统还设置了预算调整与追加功能,可以按照时间进度释放预算,也可以按照实际需要提前支取预算,合理控制预算进度,妥善处理公司各项追加预算费用的列支问题,使预算管理与公司实际经营相结合,具有充分的灵活性,为公司实现全面预算及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全员成本目标管理奠定了基础,真正将集团“经营一元钱,节约一分钱”“压缩非生产性支出”的号召落到实处。

  (二)降低内控风险

  传统的单据审批模式下,由于员工和审批人员对内控流程不熟悉,经常会出现越级审批,企业财务人员只能在领导审批后被动复核内控流程的合理性,在发现越级审批时也会面临职业道德与现实利益的两难选择。网上报销系统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报销相关制度预设到审批流程中,通过系统固化内控流程和权限管理,全面杜绝了越级审批,财务人员不再需要复核内控流程,同时,财务人员审核节点提前到公司领导审批之前,提前对业务和票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降低了纠正不合规报销的压力。网上报销系统的推行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的内控体系,实现标准、高效的公司内部控制流程,有效降低了公司内控风险。

  (三)提高工作效率

  网上报销系统的使用,员工报销只需在网上提交申请后,定期将单据送交财务部门,网上审核完成后财务部门自动付款,即可完成全部报销程序,实现了费用报销远程化,减少了员工经常多次找领导签字的时间,尤其对于公司两地办公的实际情况,减少了员工往返两地报销签字耗费的大量时间与费用,使得员工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公司的生产和经营工作。审批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批量处理报销业务,时间管理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确保各项业务有条不紊正常运行,从而提高整个公司的工作效率。

  (四)业务审批数字化

  报销人员在线填单后,系统通过预设的流程,自动依次提交给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审批领导利用数字签名审批业务,安全的数字签名为网上报销提供了安全保障措施,杜绝了冒充签字的风险和财务人员审核的困扰。

  (五)报销信息公开透明

  网上报销系统具有强大的统计与查询功能,为个人、各部门、公司提供了了解费用发生情况的平台。个人可以通过单据查询功能,随时知晓本人提交单据的审批状态、流程节点、审批人和各节点审批时间;部门可以通过预算查询功能随时查看预算执行情况、余额及使用明细,使得费用报销信息公开透明;公司管理层可能够随时掌握公司各项预算的使用情况。从人员、部门、公司多个维度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为制定战略决策提供更加全面可靠的信息依据。

  (六)提升了财务部门服务水平

  网上报销系统启用了自动通知功能,通过系统首页和手机短信对审批人进行审批提醒,通过系统首页对报销人员发出送单和付款完毕的通知,缩短了系统审核时间,提高了系统运行效率。

  网上报销系统对重复使用的个人信息,包括部门、职级、账户等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实现系统的自动调用,避免了报销员工的重复填写和差错;对差旅补贴、出国补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固化,实现系统的自动计算,财务人员只需对出差地点、时间、职级等信息的填写进行审核即可,减少了低效、繁琐的重复劳动。有效促进报销工作效率的同时也方便了员工。

  另外,财务部门对全体报销人员作出了书面承诺,承诺财务审批时限,定期公布审批时间,主动要求被监督,增进了其他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理解,营造了和谐的工作氛围,提升了财务部门服务水平。

  四、网上报销系统实施的感受

  (一)谋求财务管理转型,是项目成功实施的动力

  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十二五”时期财务工作主要目标,以及国资委关于央企“建设世界一流财务”内涵的要求,确定了公司“十二五”财务管理目标:以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为基础,构建一流队伍,努力打造创造价值的财务管理模式,建成高效、互联的财务管理、控制和决策支持体系,形成一流财务绩效,达到世界一流的财务管理水平。公司总部机关财务组深入学习领会集团及公司“十二五”财务管理目标,结合机关财务工作的业务性质和工作范畴,积极转变管理观念,提高服务创新意识,推动财务管理信息化,从财务报销模式切入,谋求财务管理转型。

  实践证明,通过财务报销模式由手工向网上报销的转变,降低了财务人员低效、重复的手工劳动工作量,强化了预算管理和内部控制,财务人员从单纯的事后核算转为关注事前的控制与事中的管理,彻底摒弃了过去“重会计核算而轻财务管理”的思想,促进了财务服务与管理职能的双提升。

  (二)对单据、科目、审批流程及权限进行梳理工作是网上报销系统成功上线的基础

  在网上报销系统的实施之前,财务部门对原有借款\报销单据进行逐一梳理,根据费用性质进行归类,如:将原《支票借款单》、《美元借款单》和《借款单》合并为《借款单》,《支票报销单》和《费用报销单》合并为《费用报销单》,减少同类单据量,增加单据支付方式和币种的选择。对报销事项和科目进行梳理,做到一一对应,并编制对照表,方便员工使用也规范了科目的使用。对审批流程按照公司报销事项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分类,梳理出八个标准业务流程,审批环节的设置是整个梳理环节的核心工作,突出两个提前:资金预算审核提前和财务审核提前,增强了财务规范性和事前管理的参与性。对审批环节权限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权责指引进行设置,严防越权审批,同时设计了部门及以上领导的权限管理功能,使授权实现常规化、规范化、信息化。

  (三)网上报销系统的顺利实施需要配套服务与规定的跟进,核心是提升财务服务水平

  网上报销系统的实施改变了员工的报销习惯和审批人的审批习惯,在实施阶段需要推出详尽的图文并茂的用户操作手册作为报销指南,引导员工尽快适应信息化的报销系统,并对报销各个环节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特别提示,使得报销业务得到规范化的同时体现更多的人文关怀。还要对各环节审批人员限定单据最长审核时间,部门领导开通短信提示,财务部门虽然由于分工不同有多个环节审核,但承诺总审核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并进一步梳理成审核规范手册。报销员工则要向公司承诺报销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并在一定时间内将原始单据送交财务部门。配套服务与规定的跟进是网上报销系统的剂,是系统良性运转的有力保障,也充分体现了提升财务服务水平是网上报销系统实施的核心。

  (四)网上报销系统信息化程度依赖于公司整体信息化程度

  网上报销系统是一项跨部门跨专业的系统工程,由财务部门主导,信息部门配合,外包给系统开发商,但审批的移动办公功能方面的信息化仍要依赖于公司整体信息化程度。由于网上报销系统搭建在公司内部网络,在公司整体移动办公功能实现之前,审批人如果因出差等原因无法登录内部网络,只能依靠事先授权保证审批的及时性,这样的授权属于“被动”授权。

  (五)网上报销系统要继续向纵深发展,实现向财务共享服务模式最终转变

  公司目前的系统开发尚处于分散状态,各个系统独立开发,网上报销系统,由于主导者是财务部门,所以也仅仅是原有报销流程的信息化改造,相对独立,前端没有和行政审批衔接,后端没有和财务核算系统和资金支付系统衔接,还需要在后续的工作中继续进行纵向和横向的发展,并扩展平台职能,实现向财务共享服务模式最终转变。具体来说,纵向方面扩展系统的行政审批、财务核算、资金支付功能,或是与现有系统做好衔接与融合;横向方面扩展实施范围,加快研究海外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扩展职能方面向商旅业务方面发展。

  总之,网上报销系统发展的核心是紧紧围绕“建设世界一流财务”奋斗目标,推进财务管理创新,强化财务风险管控,加快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推动财务工作实现新提升新发展新跨越,以提升财务报销服务水平为目标,结合财务报销标准业务流程、标准业务规范,实现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精细化、信息化的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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