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放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抽放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抽放管理制度1
一.加强对员工安全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
二坚持安全会议制度,在每天工作前队长应对当日工作任务,安全进行安排。
三.严格执行领导指示,认真完成领导指派的任务和指示。
四.严格按规定吊挂管路:
1.抽放管路的敷设要平直,不得出现高低不平现象以减少压力损失,不平【低洼处】要安装放水装置。
2.管路敷设吊挂高度,离地不得小于0.3m
3.管路的末端要有挡板,并密闭严实,避免漏气。
4.抽放管路的软管处,需加以防护,避免管落地。
5.防尘漆的安装位置要合适,前后5m不得有弯角。
6.管路连接处不得少螺丝
五.瓦斯抽放管路要严格采用聚胺脂封孔,封孔长度不得小于3米。
六.瓦市抽放过程中,抽放钻孔与抽放管路的连接或拆除,必须按抽放瓦斯措施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和连接,非在用的抽放钻孔,必须用堵板堵严,防止钻孔渗漏瓦斯。
七.每一钻场应该设置钻孔参数和瓦斯管理排版,及时组织处理。
奖罚制度
一.班前会严禁迟到、早退、班前酗酒,严禁打闹、吸烟,升井后要及时、详细、准确填写当班记录,当班班前会结束后负责室内卫生,否则一次罚款20元,严重者重罚停止工作。
二.无故旷工、点名不下井、打假卡者一律罚款50元,班(组)不及时反映情况株连100元。
三.不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不到位一次罚班长50元,罚员工20元。
四.出工不出力者,不听从带班指挥的人员扣当日工,并罚款50元。
五.对因抽放管路或钻孔封堵不严而影响抽放效果的,每人处罚50元。
抽放管路出现问题,管理维护人员没有及时处理的,每次对维护人员罚款50元,造成瓦斯泄露的.分析处理
六.封孔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封孔,钻孔开口处用黄泥添实,以确保其密性,否则每处对施工人员罚款50元,(范文网 )连接抽放软管时,要捆扎牢固,没出现一次漏气,对施工人员罚款50元。
七.需要安装抽放泵站或工作面抽放管路的如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未按期完成的罚款100元。
八.抽放管路及附件的回收为了防止管路及附件的丢失,要严格执行班组长跟班制度,管理不当者罚款100元。
承诺书
1、在队长的领导下,认真遵守矿和科、队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
2、狠反“三违”,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确保工程质量。
3、所接的抽放管路必须保证平、直,吊挂牢固、结实,垫高不少于0.3米,严禁妨碍行人及行车。
4、每根抽放管不少于2个吊(强度不低于双股8#铁线),上齐螺丝并放正胶垫。低洼处必须安设放水器,并保证灵敏。
5、保证“三无”(无积水、无泄漏、无破损),保证所接的抽放管内无杂物,分支管路必须安设控制阀门。
6、搞好现场文明生产,物料必须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仍抽放材料。
抽放管理制度2
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具体内容包括:
(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放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情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必须设置抽放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a、既可独立运行,又可作为子系统与kj13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b、能连续监测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负压、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纯流量瞬时值、混合流量瞬时值、纯流量累计值、混合流量累计值);泵房中循环水的水压、进出水温、水量;储气罐压力、浓度、罐体高度、罐体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轴温并及环境瓦斯浓度、设备供电状态、设备开停状态;供水管道的供水情况、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阀门的开启量;电流、电压、功率。
c、能够依据所测参数自动转换为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纯瓦斯流量,并计算出累计量.
d、当泵房环境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当抽放管中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值时也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测点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断电的强制闭锁交叉断电功能,断电逻辑可由用户设置。
f、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处理、屏幕查询显示和打印,并形成相应的历史统计数据,存储日、旬、月报表。
e、系统具有很强的自检诊断功能。
4、瓦斯抽放设计必须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5.抽放泵站硐室必须按瓦斯抽放设计的位置和规格施工。
6.瓦斯抽放设备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抽放管路要做到平、稳、直、密。抽放瓦斯系统使用前必须做气密性实验,并做好记录。瓦斯抽放管路安设在巷帮的中上部或巷道顶部,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横穿通过运输巷时,距轨面高度不得低于1.8m,千米漏气量小于3m3/min。
7.拟进行瓦斯抽放的采煤工作面,有关单位必须按抽放要求组织巷道的设计施工,并严格进行竣工验收。
8.瓦斯抽放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瓦斯抽放钻孔的施工,现场填写钻孔进度表,并将其填报在钻孔施工台帐上。钻孔施工完毕后,设置钻孔参数牌板。
9.瓦斯抽放钻孔采用聚胺脂封孔,封孔长度不得小于3米。
10.每一抽放钻场(或钻孔)都必须安装孔板流量(或其它流量测定装置)和阀门。
11.瓦斯抽放过程中,抽放钻孔与抽放管路的连接或拆除,必须按抽放瓦斯措施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连接。非在用的抽放钻孔必须用堵板堵严,防止钻孔渗漏瓦斯。
12.每一钻场应设置钻孔参数和瓦斯抽放管理牌板。及时组织处理。
抽放管理制度3
a为了保证安全,正常地进行瓦斯抽放工作,提高瓦斯抽放效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为了组织和安全管理,特编制如下措施:
一、组织管理:
建立抽放瓦斯的专门机构,配备专业施工队伍,负责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和日常管理工作,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瓦斯泵房的设备和管路系统必须日常每天检查,还应做好记录。
各抽放区主管和分支管路上要安设瓦斯流量,浓度、负压等观测装置,同时还要配备专人定期巡回检测,对管路维护和放水工作,处理管路积水漏气,以保证管路畅通无阻。
抽放泵的司机及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使其熟悉瓦斯抽放的有关规定,掌握各种安全,监控仪表和设备的`用途及操作程序。
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和各类业务人员及井下打钻工,管线维护施工员,检测人员。
施工钻场必须按设计图板和说明书,并注明钻孔数目,位置、间距、方位、孔深、封孔长度、封孔材料,注意事项及特殊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钻场投入使用后,巡回检查是钻场管理的主要内容,在巡回检查时必须携带测试仪器,逐个对钻孔、钻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认真按项填入检查牌和记入测试记录中。
瓦斯巷道日常巡回检查,出现问题立即处理
二、报表管理:
抽放瓦斯报表,钻孔工程日进度表,钻孔工程量计进度表,钻孔工程月报表,钻孔进尺表,钻孔记录表,抽放瓦斯报表,通过抽放瓦斯报表及时掌握瓦斯的农度,投放负压,抽放量瓦斯泵有运行参数等。
三、安全技术措施:
瓦斯抽放系统运行前,必须对瓦斯泵及管理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认无问题方可正常运行。
瓦斯抽放泵运行前,应在负压侧路的两个低洼点分别安装放小器。
新管路安装使用前必须用压风冲刷,且在抽放管路负压侧安装铁筛网装置过滤。
瓦斯抽放泵必须是专职司机,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并严格操作规程进行交接班制。
每班瓦斯抽放泵司机必须作好抽放运行及各种参数,发现异常,立即停泵,并汇报调度及相关人员。
加强抽放地点的瓦斯管理、抽放管与连接管,必须使用铁丝扎紧。
抽放泵站方圆20m范围内,不得有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并安装4个干粉灭火器,不少于0.5m3的黄沙,确保泵房的安全正常运转。
抽放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开展瓦斯抽放工作,从源头上治理瓦斯,提高抽放效果,消除采煤工作面回采过程中瓦斯超限问题,防止瓦斯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之规定,参照《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并结合我矿250101工作面瓦斯抽放实际制定,矿属有关单位均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瓦斯抽放系统的建立
第3条、当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建立瓦斯抽放系统进行抽放。
第4条不具备建立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条件时,建立移动式抽放系统,由通风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设计及其安全技术措施,报股份公司审批后实施。
第5条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内容:
1、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
2、瓦斯基础数据:瓦斯鉴定参数,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矿井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与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
3、抽放方法:开采层抽放、采空区抽放以及钻孔(巷道)布置与抽放工艺参数;
4、抽放设备:抽放泵、管路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
5、泵站建筑:硐室、供水、供电及其它;
第6条、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时同时建立抽放监测系统,实现自动监控,以保证瓦斯抽放工作安全。调度室成立安全监测组负责安装瓦斯监测装置和瓦斯超限报警断电装置,在工作面上隅角、后溜机尾、回风顺槽等地点按规定安装瓦斯监测传感器,瓦斯浓度达到1%时自动报警,达到1.5%时自动断电,降到1.0%以下时复电,并加强维护管理工作。抽放量的计算要统一用大气压为101.325kpa、温度为20℃标准状态下的数值。
第7条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矿井总回风巷时,抽放管路出口处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栅栏设置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米,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米。在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警戒牌和甲烷断电仪,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时能报警并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监测传感器的.位置在栅栏外5米以内。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
第8条井下敷设的瓦斯抽放管路,不得与矿井供电、通信电缆悬挂在巷道同一侧,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有防止砸坏的措施。
第9条新安装的瓦斯抽放管路,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试验时管内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3%,负压不得低于30kpa,漏气率不得超过每千米3m3/min。
第10条瓦斯抽放工程的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不得随意改变设计参数,如需修改时,必须经通风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第11条抽放工程竣工后,由主管领导组织通风、技术、动力、调度和安检等部门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用。
第三章瓦斯抽放方法与抽放条件
第12条、瓦斯抽放方法根据瓦斯来源、煤层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条件以及瓦斯基础参数确定,我矿回采工作面采用以“采空区埋管抽放”为主,辅以“回风顺槽向支架上方打钻抽放”、“高位钻孔抽放”、“采前预抽”等综合抽放方法进行抽放。
第12条、采取提高瓦斯管路敷设质量,码放编织袋严密封闭工作面上隅角,严密封闭抽放钻孔孔口,增加抽放钻孔瓦斯钻孔量等方法,提高抽放效果。
第13条、抽放瓦斯时,为防止工作面自燃发火,通灭队要经常检测抽放管内以及工作面上隅角co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如果埋管或钻孔co含量超过50ppm,或出现其它发火征兆时,立即汇报通风技术管理部门,研究采取加大采空区注氮流量等措施,减少抽放量等措施进行抽放。
第14条、如果采空区埋管不足10米或大于35米,或者抽放地点的瓦斯浓度低于2.0%,则停止对该钻孔或单管的抽放。
第四章瓦斯抽放管理
第15条通风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瓦斯抽放技术方案和月度、年度抽放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瓦斯抽放监督检查等日常技术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瓦斯抽放量、工作面瓦斯超限时间的统计汇总以及抽放效果分析工作和考核和奖罚工作;负责工作面瓦斯超限原因调查分析和瓦斯超限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16条通风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瓦斯抽放有关管理制度和瓦斯抽放系统图、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等)布置图、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泵站供电系统图;建立抽放设备台账、抽放工程台账、抽放量台账,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台账;负责完成瓦斯抽放工程设计文件及竣工报告、瓦斯抽放总结与分析报告。
第17条通灭队负责瓦斯抽放系统及抽放管路安装、瓦斯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采空区抽放管路埋设以及各类抽放管路的检查维护工作;负责瓦斯抽放泵站运行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
第18条通灭队负责建立抽放工程和钻孔施工记录、抽放参数测定记录、泵站值班记录、瓦斯抽放系统运行记录、填报瓦斯抽放工程年、季、月报表,抽放量年、季、月、旬、日报表。
第19条瓦斯抽放泵站安装同型号瓦斯抽放泵两台,由通灭队负责配置双电源供电,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两台轮替检修,要保证24小时不停机运转。未经通风技术管理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停止瓦斯抽放泵运行,否则,按“三违”和无计划停机进行处理。
第20条瓦斯抽放硐室要按矿井要害场所进行管理,建立严格的出入登记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值班记录制度,瓦斯抽放泵站司机要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各项观测记录,保证瓦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第21条通灭队要安排专人每班对抽放管路进行检查,及时堵漏、放水、排除故障,并填写抽放管路检查记录;主管队长和技术队长每月要对抽放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22条瓦斯抽放泵因故突然停止运转,抽放泵司机要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立即通知工作面跟班救护队员,加强瓦斯检查与监护。调度室同时汇报通风技术管理部门及相关矿领导,研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工作面安全生产。瓦斯抽放系统需要停机检修以及维护管路时,通灭队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通风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停机检修,否则,按无计划停机处理。
第23条因抽放泵站抽出的瓦斯浓度较低等原因,不能满足抽放条件时,调度室负责通知通风技术管理部门,由通风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核实有关抽放参数,改变抽放方法进行抽放,仍达不到抽放条件时,通风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查明原因。如果因管路漏气、封孔不严、管路埋深及上隅角封堵不符合规定造成泵站抽出瓦斯浓度低时,及时安排通灭队、综采三队进行处理;确因采空区瓦斯涌出量小造成抽出瓦斯浓度低时,由通风技术管理部门负责通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通灭队,停止抽放泵的运行。停机后,由调度室负责安排每小时试抽一次,满足抽放条件时恢复抽放。
第24条由调度室安全监测组负责瓦斯抽放监测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工作,每天必须安排一名监测工入井检查维护瓦斯抽放监测系统,并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维护校验记录,如实填写系统维护标校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准确,系统安全运行。瓦斯抽放监测系统发生故障或发现误差较大时,安全监测室必须在两小时之内入井处理结束。
第25条通灭队要加强瓦斯抽放管内抽放流量、瓦斯浓度、负压、温度、抽放硐室瓦斯浓度测定与管理,并加强抽放泵站轴承温度、水封防爆器水量、本循环水量等运行参数检查与管理工作,除瓦斯抽放监测系统正常监控外,要求通灭队瓦斯抽放人员同时要进行人工测定,并随时与瓦斯抽放监测系统显示数据对比,泵站内每小时测定一次,干管、支管每班测定一次,并填入相关记录台帐,同时汇报调度室。发现人工测定数值与抽放监测系统监测数值差距较大时,要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处理。
第26条由通灭队负责在抽放钻场建立观测记录牌板和观测记录,内容包括:钻孔个数、深度、角度、孔径、终孔时间、封孔材料、长度、抽放时间、瓦斯浓度、流量等。
第27条瓦斯抽放期间通灭队要加强抽放管路内一氧化碳气体的检查工作,加强工作面自燃火灾预测预报工作,防止工作面风流大量抽入采空区,采空区氧化自燃发火。
第28条调度室调度员负责瓦斯抽放日常调度指挥工作和瓦斯超限事故的调度处理工作,认真填写《矿井“一通三防”调度台帐》和《瓦斯超限处理台帐》等台帐记录,并详细记录瓦斯超限影响情况及影响时间。
第29条救护队每班派一名救护队员跟班负责综采工作面瓦斯测定与安全监护工作。若检查发现工作面瓦斯超限,立即通知综采队跟班队长或班工长停止工作面生产,通知通灭队跟班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将瓦斯超限情况、现场情况、处理情况汇报调度室。调度室负责将相关内容详细记入《瓦斯超限处理记录》,并按《250101工作面瓦斯治理方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汇报通风技术管理部门及相关矿领导进行处理。
第30条通风技术管理部门接到瓦斯超限报告后,要安排专人负责查明原因,研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深入现场跟班处理,确保工作面安全生产。由通风技术管理部门牵头,安纪部配合,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每一起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记入《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台帐》。
第五章奖惩
一、奖罚指标与考核
第31条为促进矿井瓦斯抽放和瓦斯治理工作,由企业管理部、通风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将抽放瓦斯指标和瓦斯治理效果列入相关单位年度经济承包指标和月度生产作业计划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第32条根据瓦斯含量和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结合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实际,实行瓦斯抽放量与工作面瓦斯治理效果挂钩奖惩考核,选择瓦斯抽放钻孔工程量、瓦斯抽放量、瓦斯超限影响生产时间作为主要考核奖罚指标。
第33条由通风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每月下达一次瓦斯抽放钻孔工程量计划和瓦斯抽放量计划,通灭队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各项抽放工程计划。
第34条调度室安全监测组负责瓦斯抽放监测系统维护和瓦斯抽放量的监测统计工作,通风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瓦斯抽放钻孔工程量验收工作,调度室调度组负责瓦斯超限影响时间的统计工作,通风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各单位统计结果依据奖罚条款每月考核一次。通风技术管理部门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二、奖罚标准
第35条通灭队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或超额完成抽放瓦斯工程计划指标,且完成或超额完成瓦斯抽放量计划指标者,每抽放1m3瓦斯奖励0.15元,完不成月度抽放量计划指标时,不足部分每1m3罚款0.3元,并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第36条工作面出现瓦斯超限影响生产时,合计每影响1小时罚通灭队500元,以半小时为单位计算,合计影响时间在半小时以下的不予处罚。
第37条因检查不及时或检修维护不到位,瓦斯抽放系统发生故障停机者,或因其它原因影响工作面瓦斯抽放效果者,每次罚通灭队1000元;无计划停止抽放系统运转者,每次罚当事人200元,罚通灭队1000元。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或影响生产者,加重处罚。
第38条因瓦斯抽放参数人工测定不及时或抽放设备运行参数检查不及时,记录填写不认真,每次罚通灭队当事人100元。
第39条因抽放管内一氧化碳浓度检查、工作面自燃火灾预测不及时,或者虚报瞒报检查情况,每次罚通灭队当事人200元;工作面突然出现严重火灾隐患,影响矿井安全生产者,罚通灭队5000元,并按矿有关管理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40条调度室严格按有关规定调度指挥瓦斯抽放和瓦斯超限事故处理工作,记录台帐填写仔细认真,瓦斯超限时间统计准确,每月奖调度室调度组1000元,否则每次罚当班调度员200元。
第41条安全监测系统和瓦斯抽放监测系统维护较好,运行稳定,监控断电灵敏可靠,监测及统计数据准确,系统当月不发生故障,每月调度监测组奖励1000元;若出现系统维护管理不到位,传感器调校、移设不及时,监测及统计数据不准确,报警、断电失灵或者误动作,每次罚相关责任人100-200元;影响矿井安全生产者,每次罚调度监测组500-20xx元。
第42条当班瓦检员、救护队员能及时发现瓦斯超限安全隐患,并按有关规定检查、汇报和处理者,确保当班安全生产者,每人次奖励100元。当班发现2次以上瓦斯超限情况,仍按1人次进行奖励。
第43条瓦斯超限期间工作面当班瓦检员能积极检查、汇报并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处理瓦斯超限,确保当班安全生产者,每人每班补助100元。
第44条救护队瓦检员未现场交接班或出现空班漏检、假检者,或者不按有关规定填报有关手册和记录,瓦斯检查不认真,瓦斯超限隐患发现不及时,不按有关规定检查、汇报、处理瓦斯超限情况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45条有关管理人员,其它对瓦斯治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由矿瓦斯治理领导小组根据贡献和责任大小研究进行奖罚。
第46条各单位与瓦斯抽放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参与瓦斯抽放奖罚,否则取消单位奖励资格,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三、资金来源及考核程序
第47条瓦斯抽放奖励资金在吨煤工资中列支,奖罚在各单位工资结算是兑现。由通风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提供考核结果及奖罚金额,由劳资部门负责在各单位工资结算时支付或除减。
第48条瓦斯抽放管理工作每月考核一次,上月25日中班至当月25日早班为一考核周期。
第49条每月25日下午3点,由瓦斯治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技术部,安纪部、调度室、通灭队、救护队等参加,根据有关记录台帐统计结果进行考核汇总,考核结果经通风副总、主管矿领导、矿长审核签字后,于当月26日前送交劳资管理部门,在当月工资结算时予以结算。
第六章附则
第50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瓦斯治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在实行过程中,逐步修订完善。
第51条本办法由瓦斯治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52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抽放管理制度5
一、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瓦斯抽放泵启动前应用手或适当工具转动泵轴几次,观察有无碰撞、摩檫等现象,如有应及时汇报处理。
2、抽放泵启动前,检查泵体供水管路连接是否完好。
3、瓦斯抽放泵启动前要保持泵站外主管上的闸阀处于关闭状态,短路进气阀门处于打开状态。
二、抽放瓦斯泵体注水
启动瓦斯抽放泵前必须给泵体注入适量的软化水。加注软化水的程序为:打开泵体进水阀门,启动软化水池内的潜水泵,直到自动排水阀有水流出时关闭泵体进水阀门,等待排水结束。
三、抽放瓦斯泵启动
1、打开所要启动的瓦斯抽放泵进气管阀门和出气管阀门、打开负压调节阀门、泵房外主管进气端闸阀处于关闭状态、短路进气阀门处于打开状态。
2、启动电机前
启动电机:先点动电机,观察电机轴承旋转方向与真空泵箭头所示方向是否一致,一致时方可启动电机。
3、调整供水量
打开进水阀门,调整泵体软化水工作流量,直至供水量达到额定数值(额定数值的确定:观察汽水分离器的`液位计,一般为液位计的二分之一为宜)。
4、瓦斯抽放泵运行时要注意观察填料盖上流出的密封液情况,根据情况适当调整轴密封填料压盖,使填料处有少量液体泄露,一般为1—2滴/秒为宜(调整填料压盖时应该在停机时进行)。
5、瓦斯抽放泵房管路系统调整
(1)主管闸阀调节:电机启动后,空转5分钟。泵房司机根据混合风流中的瓦斯传感器显示浓度调节泵放外主管上的闸阀使瓦斯传感器瓦斯浓度不超过0.75%为宜。
(2)、短路进气阀门调节:主管上的闸阀全部打开后,开始适当调节短路进气阀门进气。以混合风流中的瓦斯传感器浓度不超0.75%为宜调节,直至短路进气阀门全部关闭。
(3)、负压调节:短路进气阀门关闭后,逐渐调节负压调节阀门,以混合风流中的瓦斯传感器浓度不超0.75%为宜调节,将负压调节至工作状态。
四、瓦斯抽放泵停机程序
关闭泵体进水阀门----停止电机运转----关闭瓦斯抽放泵的进气阀门和出气阀门----打开负压调节阀门----关闭泵房外主管闸阀----打开短路进气阀门。
抽放管理制度6
抽放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企业的运营效率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它通过设定清晰的工作流程、职责分配和执行标准,预防和解决潜在的问题,从而提升团队协作,降低运营风险。此外,制度的建立还能增强员工的责任感,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最终推动企业实现其战略目标。
内容概述:
抽放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职责界定: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个人明白自己的工作范围和期望结果。
2、流程规范:制定标准化的操作流程,涵盖从项目启动到完成的每个阶段,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3、绩效评估:设立公正的绩效评价体系,定期评估员工表现,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促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5、风险控制: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制定应对策略,减少对企业运营的影响。
6、培训与发展:提供持续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
抽放管理制度7
矿井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瓦斯积聚。瓦斯积聚就像定时炸弹一样,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发生矿毁人亡的爆炸事故。一般来说,多数是采用排放瓦斯的方法来消除瓦斯积聚,所以排放瓦斯是矿井瓦斯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何一个矿井都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制度。排放瓦斯制度的内容有:
(1)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瓦斯积聚或其他原因需要排放瓦斯时,都必须编制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有组织地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排放回风系统内撤人、断电、警戒。撤人及断电范围、警戒位置、断电及复电执行人都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2)排放中,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
3)设置排放基地,基地应设在进风侧的`新鲜风流中。
4)排放方法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排放方法及步骤都必须在措施中作出明确规定。
5)排放必须采取在汇合风流口靠新风流一侧控风进行。
6)排放结束,只有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允许向排放巷道内送电、恢复工作。
(3)排放瓦斯必须遵守下列程序:
1)由排放瓦斯组织指挥者组织参加排放瓦斯相关人员学习、贯彻措施,落实责任。
2)进人排放区,排放回风系统撤人,设岗警戒,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3)现场负责人下令按措施的要求执行。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现场负责人向地面组织指挥者报告准备的情况,并请示开始排放,得到允许后,下令排放。
4)由排放人员按措施规定排放,排放时必须观察局部通风机是否是循环风,一旦出现循环风立即停止排放。
5)现场负责人组织检查排放效果,确认排放区内一切安全、正常后,向地面组织指挥者报告,得到指令后,下令撤岗,恢复送电,排放瓦斯完毕。
(4)不同情况下的排放瓦斯规定(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o%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排放瓦斯:
1)无批准的措施或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相符;
2)排放措施未贯彻、未落实责任;
3)无排放瓦斯组织指挥人;
4)无排放瓦斯现场负责人;
5)应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不齐(当班瓦斯检查员应参加分工区域的排放);
6)排放瓦斯区域和受影响区段的停电、撤人、警戒范围、通风设施等没有或没有全部标注在排放瓦斯系统图上。
(6)无计划停电停风,无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都要作为未遂事故追查,严肃处理。
抽放管理制度8
1、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采用抽放瓦斯措施。
2、抽放系统定期测定瓦斯流量、负压、浓度与参数,泵站每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与抽放钻场甚至每周检查一次,并对抽放钻孔有关参数进行及时调节。
3、进行瓦斯抽放,必须有专门队伍,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抽放瓦斯(打钻、观测等)的`要求。
4、定期检查抽排系统,型号抽放管路无损、无泄露、无积水,抽放管路要吊高或垫高,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3米。抽放检测仪表齐全,定期校正。
5、抽放钻场(钻孔)有观测记录牌板,各种记录、台帐齐全。
6、瓦斯抽放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等),按设计和计划施工。
7、抽放瓦斯及抽放瓦斯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6、148条之规定。
8、设置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站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第147条之规定。
抽放管理制度9
为了切实搞好瓦斯抽放工作,提高瓦斯抽放效率,保证瓦斯抽放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井下测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各种参数及时、认真地测试,出现谎报者,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出现两次者,调离工作岗位。
2.井下测试人员要保护好测试仪器,导致仪器丢失或严重损坏的,照价赔偿。光学仪器要定时升井维修(三天一次),每推延一班,对抽放队主管抽放的副队长罚款10元。
3.井下测试人员和管路维护人员,在钻孔正常抽放期间,要分别检查钻场管路连接处和工作区域抽放管路的气密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每处对当班责任人罚款10元,对抽放队主管抽放的副队长罚款5元/处。每次测试后要对测量孔进行封堵,发现漏气对测试工罚5元/次。
4.井下测试人员如果随意倾倒水银,一经发现或得到确切举报时,对抽放队长罚款30元,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5.因测压人员携带或操作“u”型管不当,导致水银丢失的,给予有关人员50元/次的罚款。
6.封孔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封孔,钻孔开口处用黄泥封填严实,以确保其气密性,否则每处对施工人员罚款5元。连接抽放软管时,要捆扎牢固,每出现一处漏气,对施工人员罚款5元。
7.回采或掘进工作面抽放钻场,施工队必须按时间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如果钻场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对施工队每个钻场罚款1000元,对施工队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对队长罚款50元;钻场施工完毕后,里面堆积有杂物或闭子打设不合格的,对施工队每个钻场罚款200元,存在问题限期内仍不处理的,每个钻场加罚100元,对队长加罚100元。
8.抽放钻场内除抽放队维护及检查人员外,其它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更不准存放物料,钻场卫生由抽放队负责,卫生不合格的对抽放队一处罚20元,不经通防科同意存放物料的`,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
9.需要安装抽放管路的,由通防科提出设计,机电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每推迟一天,对机电队罚款100元,对机电队队长罚款20元。
10.抽放管路及附件的回收工作由抽放队负责。
11.泵站及抽放管路交与抽放队后,由抽放队负责管路的维护工作。泵站或抽放管路出现故障,抽放队必须当班处理,不得无故推延至下班,否则对抽放队罚款100元,对队长罚款20元。对各种原因损坏抽放管路的单位除按原制度加倍处罚外,并照价赔偿。故意破坏管路的按破坏安全生产处理。
12.因巷道挤压抽放管路的,由生产区域的施工队负责处理,不及时处理而影响瓦斯抽放的,每班对修护队罚款50元,对修护队队长罚款20元。因挤压管路造成管路损坏的,按价赔偿,并对修护队罚款1000元,对队长罚50元。
13.因运输而撞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给予损坏抽放管路的数量进行罚款(每节400元)外,并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14.打钻参数、实测资料、抽放情况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对探放队罚款20元。
抽放管理制度10
本抽放瓦斯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降低瓦斯事故风险,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其主要内容包括瓦斯抽放的规划与设计、抽放系统的`运行管理、安全监控、人员培训与考核、应急响应与事故预防等方面。
内容概述:
1、瓦斯抽放系统规划:明确抽放目标、抽放方法、设备选型及布局,以及抽放巷道的设计与施工。
2、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定期检查与测试等操作规程。
3、安全监控:设立瓦斯浓度监测点,实时监控瓦斯浓度变化,及时报警与处理。
4、人员培训:对作业人员进行瓦斯抽放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5、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瓦斯泄漏、爆炸等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
6、事故预防:分析潜在风险,采取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抽放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加强瓦斯抽放钻孔施工管理,保证钻孔施工质量,特制定钻孔验收及下套管管理规定如下:
一、钻孔验收:
1、工作面尾巷或本煤层抽放钻孔施工完毕一组(六个)后,必须及时由防突科牵头,联系矿安监科,生产科配合,对该组钻孔进行随机抽检,抽检钻孔不少于两个,抽检率为30%。
2、验收方法为:用专用2.0米长玻璃钢杆套扣,逐节连接,对钻孔角度、长度进行严格验收,防突科负责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验收日期、孔号、角度、长度),并上报科室领导。
3、防突科负责瓦斯抽放钻孔施工的管理,对验收不合格的钻孔,必须及时通知钻机队重新按设计打钻,完工后联系重新验收。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二、下套管验收:
1、只有在钻孔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套管工作。
2、下套管前,防突科提供工作面钻孔下套管设计,并组织下套管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措施及设计内容。
3、钻孔下套管验收由防突科现场跟班人员负责,施工队现场下管,防突科跟班人员现场验收,验收完毕并执行签字手续,并负责提供验收记录单,上报科室领导,最后把验收情况通知打钻队。
4、下套管无特殊原因未能下到设计层位的,不得封孔,必须重新完成。
5、下套管验收合格后,经防突科同意后,方可通知钻机队封孔、连接。
6、每个工作面钻孔的'验收及下套管工作必须在打完一组钻后5天内完成。
三、下套管方法:
1、下套管前,必须事先将所用套管检查合格后,运到预定工作面钻孔附近。
2、施工前,先将钻孔内的杂物用杆掏净,以防套管下不到设计位置。
3、穿套管时,将第一根套管的前端,上好导角形导向帽,以便穿套管时方便。再依次将套管逐节连接牢固。待套管下到设计预定位置后,将最后一节封孔管前后端各0.8米用麻袋加聚胺脂缠裹,捅入孔内,等5分钟左右的时间,待聚胺脂完全反应,与孔壁封好。
四、下套管安全注意事项:
1、每次下套管前要组织下套管人员学习有关的施工安全措施。
2、施工时,钻场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降至1.5%,现场所有人员要站在钻孔两侧,面部不要正对钻孔,防止套管、矸石滑下伤人。
3、每次下套管,通防科必须有技术人员参加,负责现场安全工作,同时必须携带瓦检仪,随时检查巷道瓦斯情况
抽放管理制度12
抽放管理制度,顾名思义,是企业为确保安全生产,有效控制矿井瓦斯、地下水等有害气体和液体的排放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它的核心目标是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维护企业的运营稳定。
内容概述:
抽放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抽放系统的规划与设计:明确抽放设备的`类型、位置、能力等,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2、抽放作业流程管理:规定从启动到关闭的每一个步骤,确保操作规范,减少错误和事故。
3、安全监控与检查: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性能测试,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4、维护保养规程: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计划,确保抽放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5、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或事故,提前设定应对措施,降低损失。
6、员工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数据记录与分析:收集抽放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优化管理提供依据。
抽放管理制度13
1、梅河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工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矿考核。
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设计不准施工,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原始煤层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
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
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设,每200—500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
8、干线管每500—1000米、支线管分歧处均应设一组测定装置,每个抽放地点必须设一组测定装置,能测负压、浓度、流量,测定员每天测一次。每旬要对全井抽放情况分地点填旬报报矿。
9、瓦斯泵司机每小时要对瓦斯泵的负压、瓦斯浓度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抽放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机械设备及管路状况,发现异常要立即处理。
10、施工每个钻孔都要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打钻时间、开孔终孔的孔径、孔深、见煤部位、施工人,及打钻过程中塌孔、喷孔等事故记录。
11、每个瓦斯孔打完必须立即封孔合管抽放,否则应将钻孔堵严防止喷瓦斯。在瓦斯压力大地点打钻,要有防止推钻、防止喷孔的措施。封孔必须封严,其长度不得少于3m。拆除钻孔必须经通风井(区)长批准。
12、打钻钻场内必须设断电仪或便携理研。
13、井下移动瓦斯抽放须设在全风压新风流中、设专人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排放管口必须引入总排。
14、瓦斯泵站内要设瓦斯断电仪,报警值、断电值为0、5%。瓦斯抽放泵房内每小时检查一次瓦斯。
15、抽放矿井应逐旬填写瓦斯抽放台帐:内容包括抽放负压、混合流量、瓦斯浓度、抽放量、钻孔个数、钻孔长度、安设管路直径和长度、逐月累计。
抽放管理制度14
一、抽放瓦斯管路安装
1、抽放瓦斯主管、干管采用形夹结合10mm双股铅丝吊挂在巷顶承重的地方(在钢管等连接自重较大的地方增设支架,防止拉力过大,损坏管路),距巷道顶、帮距离400mm,每隔30m设置一处钢性夹,以防止管路晃动。
2、抽放瓦斯主管上每隔200m安装一个三通和阀门,以便接入支管,在管路的低洼处安装自动负压放水器(原则上每隔400m)。
3、抽放瓦斯干管上每隔200m安装一个闸阀,每隔400m安装一个手动负压放水器,每四个钻孔位置安装一个8寸变2寸三通,三通上安装2寸球阀,以便抽放瓦斯钻孔接入支管。
4、放水器运输过程中,严禁碰撞;安装在管路低洼处,放水器轴线要与水平面垂直,放水阀周围要清洁;定期检查放水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抽放瓦斯管路应保持一定的'坡度,一般不小于1%。
6、所有管路不得与电缆等带电物体接触。
7、抽放管路接口必须严密(法兰盘中间加生胶垫),不得出现漏气现象。
8、凡新安装的抽放瓦斯管路必须进行气密性实验(试验时管路内部瓦斯浓度不得超过3%,正压不得低于0.2mpa,漏气率不得超过每千米3 m3/min),只有抽放管路气密性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抽放瓦斯管路维护
1、抽采队必须保证抽放管路沿途巷道的支护完好,出现可能冒顶、危棚等情况时,必须及时汇报通风科等到有关单位,制定措施,及时处理,严防砸坏管路。
2、抽采队安排专人每天对抽放瓦斯管路进行一次巡查,发现管路损坏、漏气,必须及时处理汇报。
3、严禁任何队组或个人擅自挪用、拆卸、移动、损坏瓦斯抽放设施。如确因工作需要,则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主、干管法兰盘连接处漏气时,采取平衡紧固法兰盘周边螺丝的方法进行处理;发现支管与钻孔连接部分漏气时,采取紧固铅丝的方法进行处理。
5、抽放管路因焊接、制作等原因有焊孔、小的裂缝等漏气现象时,采用密封胶涂敷的方法进行处理。
6、在处理管路漏气过程中需登高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用梯子(制作专用木梯)等进行处理。当需跨皮带作业时,应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
7、穿过皮带、单轨吊等的管路,要加废皮带保护,防止运转过程中损坏抽放管路。
8、管路悬挂一侧有电缆等带电设备时,应加保护皮带将其隔开。
抽放管理制度15
1、对于设计需要进行抽放的采掘工作面,不进行抽放而进行施工的,对施工连队罚款500元,对生产技术科罚款100元。
2、破坏抽放管路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3、因运输而撞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造成瓦斯泄漏或事故的,分析处理。
4、不按抽放设计施工抽放钻孔,每孔次对抽放人员值班、跟班队长各罚款5元。
5、打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钻机推进压力均匀。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坏、丢失钻杆钻头,要分析处理,按责任进行处罚、赔偿。
6、打钻参数、抽放情况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对抽探负责人罚款30元,对当班负责人罚款20元。
7、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100元。
8、停止打钻期间,抽探人员要加强钻机的维修保养,保证钻机的完好可靠。如果检修质量不好,钻机带病工作,影响打钻,除按进尺考核外,一次加罚20元。
9、抽探负责单位根据钻机使用情况提前造出配件计划,经总工审批后,送达物资供应科,否则罚款20元/件;配件采购不及时影响打钻的对物资供应部门罚款10元/件。
10、对抽放管路或钻孔封堵不严的,每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11、泵站司机违章操作,每次对司机罚款50元。
12、抽放泵司机不在现场交接班,每次对司机罚款50元,对值班队长罚款30元。
13、抽放参数测定不全或记录不完整的',每次对检测人员罚款50元。
14、抽放管路出现问题,管路维护人员没有及时处理的,每次对维护人员罚款50元,造成瓦斯泄露的分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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