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精编

时间:2024-12-20 07:50:43 制度

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精编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精编,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精编

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精编1

  在化学实验中,经常使用各种化学药品和仪器设备,以及水、电、煤气,还会经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电压、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一、重要规定:

  (一)穿着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三)药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或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

  3、领取药品时,请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请必定要在特殊排烟柜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6、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7、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9、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10、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11、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12、请将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5、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6、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安全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7、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9、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

  11、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2、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

  (五)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5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3、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

  4、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7、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8、搬运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才进行。

  9、容器吊起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

  10、厂内移动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

  11、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

  12、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显明容易辨认。

  13、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

  14、每月检查管路是否漏气。

  15、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六)环境卫生

  1、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

  2、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环境清洁。

  4、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

  7、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

  8、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9、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习场所清洁。

  10、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11、工业消防用水,应与饮用水分别由不同放于一定处所。

  12、盥洗室、厕所、水沟等应经常保持清洁。

  二、安全防护

  (一)防火

  1、防止煤气管、煤气灯漏气,使用煤气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

  2、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3、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

  4、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水、沙、泡沫、CO2或CCl4灭火器灭火。

  (二)防爆(化学药品的爆炸分为支链爆炸和热爆炸)

  1、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一热源诱发,极易发生支链爆炸;

  2、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三)防爆措施

  1、对于防止支链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2、对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四)防灼伤

  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五)防辐射

  1、化学实验室的辐射,主要是指X—ray,长期反复接受X—ray照射,会导致疲倦,记忆力减退,头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护的方法就是避免身体各部位(尤其是头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时需要屏蔽和缩时,屏蔽物常用铅、铅玻璃等。

  3、“三废”处理

  (1)废气。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废渣。少量有毒的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

  (3)废液。对于废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然后加碱中和,调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废渣埋于地下;对于剧毒废液,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实验室内大量使用冷凝用水,无污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碱、盐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碱盐污水桶、经中和后排入下水道;有机溶剂回收于有机污桶内,采用蒸馏、精馏等分离办法回收;重金属离子(包括)沉淀法等集中处理;

  (六)实验室伤害的预处理

  1、普通伤口:以生理食盐水清洗伤口,以胶布固定。

  2、烧烫(灼)伤: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以生理食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紧急送至医院。(注意事项: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精编2

  一、实验室、仪器室务必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帐、编号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四、账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务帐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实行;

  七、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持续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持续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掉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精编3

  1、实验员要认真检查实验室、仪器室、药品库等门窗是否完好,是否上锁,玻璃窗安装是否牢固,发现情况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2、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地点存放,并加锁,钥匙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并经常检查这些物品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3、实验室的上下水道、消防器材等必须经常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实验员应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4、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用途、用量等,由实验员核实,并按规定用量交给任课教师,交接要有书面记录,用完后,剩余药品应及时交回实验员,并做好记录。

  5、教师演示实验所借器材、药品,在所借时间内由所借教师确保器材、药品安全,并在当天归还,不得在教室、办公室过夜。

  6、任何人在化学实验时不许抽烟、喝水和吃东西或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7、实验时,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遵守课堂规则和各项要求,不得任意起动,保持安静和良好的'秩序,尤其不得碰撞旁人,或拿仪器、药品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8、实验完毕,任课教师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清点有关危险药品,决不容许将实验器具及药品带出实验室。实验员要认真查收。

  9、学生实验时,任课教师要向学生讲清实验的目的、步骤、操作规范,以及可能引起危险的后果,意外事件的处理等,并建立及时报告制度。

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精编4

  一、在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都应熟悉实验室安全制度和其他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和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实验课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导师都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并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制度。

  二、未经学院批准,实验室不得擅自安排院外人员做实验。新进实验室做实验的人员(含研究生、本科生、临时人员等)均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实验室短期聘用院外人员须填写“临时在实验室工作的院外人员登记表”,在院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实验室做实验。

  三、实验人员应熟悉室内水、电、气的总开关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停水、停电、停气,或用完水、电、气后,使用者必须及时关好相应的开关。

  四、实验人员应熟悉安全设施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自己所在位置及疏散方向。灭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处,使用者应及时报告院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更换。

  五、进行具有危险性实验的任何人员必须事先制定缜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应熟悉所用试剂及产物的性质,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应有足够的防备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溅、防中毒等);进行具有危险性实验(如剧毒、易燃、易爆等)的过程中,房间内不应少于2人;操作者必须佩戴防护器具(防护镜、口罩、手套等);处理危险废弃化学试剂(金属钠、丁基锂或无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或危险性很大的实验(如高压实验、放大试验以及能产生危险气体而危及本人或周围人员人身安全的实验)不可在化学楼内进行。

  六、实验进行中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

  七、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化学楼过夜。学生因工作需要过夜时,必须将导师或实验室主任批准并签字的申请预先交门卫值班室备案,深夜做实验时须有2人或2人以上同在。

  八、实验室严禁吸烟。酒后或情绪不稳定时不得在实验室做实验。

  九、在化学实验室不得穿着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凉鞋,长发应束起。

  十、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应按化学学院《关于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的若干规定》进行。所有化学试剂及其溶液均不得敞口存放,均须保持清晰的.标签。严禁往下水口、垃圾道倾倒有机溶剂和有毒、有害废物,有毒、有害废液和废旧试剂须按化学学院的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

  十一、贵重金属、贵重试剂及放射性同位素等,都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十二、氢气、乙炔、一氧化碳等危险气体钢瓶必须存放在室外指定地点,并必须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固定,应经常检查是否漏气,严格遵守使用钢瓶的操作规程。

  十三、不得使用运行状态不正常的仪器设备进行实验,不得运行因振动大或噪音大而对周围实验室造成干扰的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源和器件(配电箱、插座、插销板、电源线等),不得使用老化或裸露的电线,不得擅自改接电源线,不得遮挡实验室的电闸箱、天然气阀门和给水阀门,不得擅自在实验室进行电焊或气焊。

  十四、不得在非放射性实验室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十五、本科生论文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出差、出国必须委托其他教师管理学生和实验室安全。

  十六、不宜将儿童带进化学楼,尤其不可带进化学实验室。若因儿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七、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有责任检查水、电、气等截门和开关是否关好,锁好门窗后再离开。

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精编5

  一、实验室内实验剩余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学物品总量不超过5公斤,由专人保管;超过5公斤时,不得在实验室存放。

  二、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现场存放。

  三、在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有窗帘,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置怕光或遇热能分解燃烧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热易蒸发的物品。

  四、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与易燃烧物品的工作位置上使用明火及无遮蔽的灯具。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垫的电热仪器。

  五、往容器内灌装较大数量的易燃、可燃液体时(醇、酸等电解质除外),要有防静电措施。

  六、实验室性质不明或未知的物料,应先从小量开始,同时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设备。

  七、在进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气产生的作业时,都应在通风橱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穿好防护用品,以防对人的伤害。

  八、在实验中对有可能发生燃烧、爆炸的药品,需视性质、数量情况,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不能进行作业。

  九、禁止将汞、酸、碱、硫化物、易燃液体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的`液体、擦布、废纸等杂物倒入水槽。

  十、任何化学药品一经放置于容器后,必须立即贴上标签,如发现异常,应检验证明或询问保管人员,不得随意乱丢乱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处理。

  十一、不能继续使用和保管的药品,应按规定及时处理或销毁。

  十二、在实验台的范围内,不应放置任何与实验无关的化学药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浓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十三、要建立健全各种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化学物品的保管使用制度,并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防止因急于求成或思想麻痹而不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以及违反化学物品保管使用制度,而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

  十四、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工作台上吃东西和利用实验器皿做食用工具。

  十五、实验室内的用电量不许超过额定负荷,严禁使用普通金属代替保险丝。水、电用后应立即关闭。

  十六、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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