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

时间:2024-12-11 16:09:07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奖惩制度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奖惩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奖惩制度

公司奖惩制度1

  1、目的

  为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持续地创造性地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促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建立、修订、奖惩意见的审核和执行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4.2.2条款规定处罚的审批。

  3.3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4.2.3条款处罚的审批及奖励的审核和4.2.4、4.2.5条款处罚的审核。

  3.4总经理负责经济奖励及200元以上处罚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奖励规定

  4.1.1奖励条件和奖励方式

  4.1.1.1对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将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1~2分:

  (1)拾金不昧,主动交公的;

  (2)关心企业的发展,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3)其他值得全体员工学习的先进事迹。

  4.1.1.2对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或个人给予50-2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2~5分:

  (1)受到业主书面表扬的;

  (2)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3)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营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

  (4)工作尽职尽责,为保护公司财产或业主财产做出贡献且受到公司或业主表彰的;

  (5)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语言或行为时,仍能坚持原则,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

  (2)对突发事件处置得当,有效地避免了重大安全、火灾事故以及重大治安事件的;

  (3)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3下列情况给予200——5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5~10分:

  (1)见义勇为,同违法人员作坚决斗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并英勇负伤的;

  (2)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4员工的经济奖励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完善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于当月工资中兑现。

  4.1.1.5多次获得以上奖励的员工可获得调薪调级的优先机会。

  4.1.2奖励执行程序

  4.1.2.1属4.1.1.1款规定的奖励情况需在小区范围内通报表扬的,由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需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的,应报办公室按公司规定程序完善手续后执行。

  4.1.2.2属4.1.1.2款、4.1.1.3款规定的奖励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处罚规定

  4.2.1员工处罚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经济处罚由办公室于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罚款,扣分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当季绩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4.2.2属以下“轻微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3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2~5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填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不符合《员工服务行为规范》要求的;

  (2)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区域内讲粗话的;

  (3)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的;

  (4)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爱护环境卫生的;

  (5)最后离开办公场所未检查并关闭电源、办公设备等的;

  (6)擅自标贴、涂改或搬移公物的;

  (7)物业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物品乱摆放、环境卫生不合要求的;

  (8)非工作时间着工作服在小区内活动时抽烟、进食、打闹或着装不规范的;

  (9)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聊天、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小区在岗值班人员在岗位上接听或把玩手机的;

  (11)各类工作日记、质量记录等未及时填写或填写不实、不规范的;

  (12)一般工作疏忽失误,但未造成后果的。

  (13)其他违规行为。

  4.2.3属以下“一般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5~10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当事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轻微过失行为”的;

  (2)受到1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的;

  (3)同事之间在上班时间争吵的(给予双方处罚)或不遵守办公环境规范管理要求的;

  (4)工作计划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未按时完成的;

  (5)对相关职能工作及计划检查、督导不及时或不到位的;

  (6)对公司的各项政策和指令不能及时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处罚);

  (7)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资料、报表的;

  (8)因组织不力、通知不明、准备不周致使会议、培训、讲座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

  (9)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10)擅自携带家属、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的';

  (11)擅自带领家属于员工生活区域住宿的;

  (12)违反公共区域禁烟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吸烟;

  (13)在工作或生活区域发现聚众赌博知情不报的;

  (14)擅自换班、顶班、脱岗、窜岗的;

  (15)上下班交接不清的;

  (1)上班时间私自会客,影响工作;

  (2)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或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或工作时间办理私人事务的;

  (16)当班时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使公司或业主蒙受损失的(给予当班值班人员及当值部门负责人处罚);

  (17)工作敷衍了事未造成后果的;

  (18)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19)对小区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标识不明或无标识的;

  (20)小区门岗值班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外来人员未严格询问、登记或不主动向进出业主致意的;

  (21)对小区各方面的监管不力,造成环境卫生、维修、装修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当事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处罚);

  (22)无故不参加安排的培训或会议;

  (23)小区内有不规范的张贴通知、广告或有散发传单(如公司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前小区未作处理的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处罚);

  (24)小区张贴栏、看板等未及时更新的;

  (25)不服从上级安排、顶撞上级或未经上级许可而从事其他工作;

  (26)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监督不力,未尽领导职责的。

  (27)其他违规行为。

  4.2.4属以下“重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处罚,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10~20分,或予以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一般过失行为”的;

  (2)受到2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

  (3)出现重要及重大情况不及时汇报、虚报或隐瞒不报的;

  (4)管理不到位,致使本部门工作目标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5)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6)非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或围观赌博的;

  (7)非公事原因上岗前饮酒的;

  (8)散布虚假或誹謗言论,影响本公司声誉或客户、员工名誉的;

  (10)在公司内挑拨、闹事的;

  (11)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12)工作敷衍了事造成后果的;

  (13)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

  (14)向他人索要小费或私分酬劳的;

  (15)危害、威胁、恐吓公司员工或工作场合之任何人士的;

  (16)泄露本公司机密,含泄露薪金、奖金或打听他人薪金、奖金等的;

  (17)在外另兼职按月领取报酬的。

  (18)其他违规行为。

  4.2.5属以下“特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殴打公司员工或相互斗殴的;

  (2)藏匿或盗窃本公司或本物业及他人物品的;

  (3)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陷、提供伪证、制造事端的;

  (4)毁坏、涂改企业重要文件的;

  (5)故意泄露企业商业机密,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的;

  (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7)盗用或伪造公司印章的;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企业名誉受损害的;

  (9)行为不良、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企业内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

  (11)以行为或语言调戏侮辱他(她)人的;

  (12)因失职或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使公司、客户以及同事受到经济、财产、声誉、生命的危害或重大损失的;

  (13)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2.6其它

  (1)违规行为未列入上述各类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确定其过失性质并予以相关处理。

  (2)员工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公司除按照上述标准予以处罚外,可根据其情节予以降职、降级,直至调换工作岗位或开除。

  (3)公司有权对《奖惩制度》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订。

  4.3申诉程序:

  员工对处理有不满之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级申诉,受理申诉的直接上级领导或部门须于3天内予以回复。如对裁定仍不满意,在3天以内可再向上一级或本公司办公室申诉,受理人须于5天内予以回复。

  管理者打击报复下属员工的,员工可直接越级向公司总经理申诉,同时,总经理也可指派专人直接越级到最基层调查了解、收集员工反映的打击报复的问题和证据,如查实有打击报复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按照“重大过失行为”进行处罚。

  5、记录

  5.1《奖(惩)通知书》

  5.2《员工申诉受理单》

公司奖惩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学校在新的起点上攀登新的高峰,进一步激发广教职工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规范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学校深化内涵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交通学章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交使命,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诚实守信、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 对教职工的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在惩戒上,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办事公道,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及其它任务,能够起模范作用,表现突出的;

  (二)在各项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为学校节约资源、促进学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在培养人才、创造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国家赢得荣誉的;

  (四)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五条 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第六条 设立学校级奖励项目应由拟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立项,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批准。

  第七条 教职工的奖励一般可结合学年或年终考核进行。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也可随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 奖励程序:一般由各部门或群众推荐,报设奖部门按评奖条 例审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人选须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由设奖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奖励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奖励者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骗取奖励的;

  (二)违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三章惩戒

  第十条 学校对教职工的惩戒分为:通报批评和处分。处分分为:警告、箭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其中,警告、箭、记过的时限分别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当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 学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一)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

  (二)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给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给学校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四)发生重事故、灾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泄露国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六)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或者兼任法律、行规、规章禁止兼任的职务的;

  (七)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完成岗位职责任务造成影响,本单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

  (八)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九)违财经纪律,污、浪费国家资财的;

  (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一)违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有违纪律的其它行为的。

  第十二条 有第十一条 所列情形的,应当根据其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且悔改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情节较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情节较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严重的,给予箭、记过处分;

  (四)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严重,不适合继续担任现任工作或职务的,给予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

  (五)对于严重违纪违规,屡教不改或无悔改表现,不适合继续留用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对于违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教职工,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 受警告、箭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在高于现聘等级的岗位;受记过处分期间,视情况降低一至两个岗位等级聘用;受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 处分期满,由处分决定部门解除处分,对没有改正错误的不予解除处分。解除记过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和受处分前的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 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处分。

  第十六条 处分的程序

  (一)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作出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处分决定之前,对教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及时地调查,并听取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相关方面的事实陈述、理由和意见,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违纪违规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并根据本人的认识程度,在三个月内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学校纪、监察处或人事处。

  (二)担任行政职务的由纪或监察处,其他教职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记过及以下处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组审批,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处分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给予开除处分的,必须通知工会。

  (四)学校的书面处理决定应由相关部门送达受处分人本人,同时存入其档案。因开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其档案按规定转出学校。

  (五)受处分的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收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答复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上级机关申诉。在申诉期间,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生效后,以往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 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 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 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的条 件和种类

  第五条 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 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 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疆教、深受广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三章奖励的实施和评选

  第九条 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 由学校党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教师工作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 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 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常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 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四章奖励的应用

  第十六条 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 件和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 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诗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诗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粪: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诗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奖惩制度3

  为了对我公司员工团队实施奖罚分明的考核机制,激励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强促销员团队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以上奖罚考核规定,望促销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规律制度。

  1、凡我公司员工不准兼职(售其他厂家产品,从事其他工作)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

  2、店内产品陈列需按公司标准严格执行,(如店方另有要求,经业务人员协商未果,需提交情况说明)如发现未按要求陈列产品者,一次罚款20元。

  3、不准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10元,旷工发现一次罚款50元(其中上班时间内领导检查等待10分钟未到岗的视为旷工)

  4、上班时间必须按公司要求着装,淡妆上岗,精神饱满自信,对状态或仪表不佳的罚款每次5元

  5、如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促销督导、业务人员和店方人员三方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扣除三天基本工资。半天班促销员没有假期,全天班促销员每月两天假期。

  6、如需辞职,提前一个月打书面辞职报告,批准后方可离职,离职后交还一切公司物品(工装,客户资料,胸卡)离职三个月内不能从事同行业品牌,上列各项要求违反一项扣除一个月工资。

  7、销售额任务如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公司要求任务,做辞退处理。

  8、员工报表不能虚报做假,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并在所属地区做通报批评。

  9、员工对公司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执行不到位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对赠品不能贪污,浪费,损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0、促销员每天发信息给业务助理上报当天销售额,格式如:店促销员销售额元,不报罚款每次10元。

  11、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周例会,迟到罚款每次10元,未参加会议按旷工处理。

  12、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业务知识,销售技巧,必须熟知,对考核中不能达到要求的罚款每次10元,连续三次达不到要求立即辞退。

  以上标准请大家认真执行,罚款以现金方式兑付。交由财务保管,并做明细帐目。

公司奖惩制度4

  岗位职责

  1、保安人员的工作由各片区根据本客户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保安队员必须服从片区主管的合理的工作安排及调整。保安队员在岗期间必须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闹无原则纠纷。

  2、值班的保安队员必须穿着统一的保安制服,佩戴值勤证,除夏季和特殊情况外,必须佩带武装带。保安队员不得留长发、蓄胡须。

  3、保安队员值班期间不准看书、看报、看电视,不准将亲朋好友带到岗位上聊天,值班期间禁止饮酒。

  4、值夜班时严禁睡觉、打盹,必须坚守岗位,开展巡逻。

  5、在外执行安保任务时必须着装整齐,不得抽烟和相互聊天,不得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执勤时要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举止端庄,文明礼貌。

  6、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公司和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要胆大心细,机智勇敢,发现有现行违犯罪要及时制止,对抓获的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7、实行25米责任制。即将自己的防区向周边辐射25米,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奖惩制度

  为更好的遵守各项制度的实施,制订以下经济考核制度,达到教育和自我约束的目的。

  一 值勤经济考核

  1、着装、仪表达不到要求一次5元,二次20元,二次以上报大队处理。

  2、漏登、漏检进出人员,车辆和物品手续,一次5元,二次10元,造成单位经济损失视情节作出相应赔偿。

  3、文明值勤,依法办事,不得与他人发生争吵、打架。违反一次50元,报大队处理。

  4、不得做值勤以外的事,一次5元,二次10元。

  5、认真按时交接班,严禁漏岗、脱岗、值勤睡觉,一次20元,二次50元,并报大队。

  6、擅自改动班次或顶班、换班。一次10元,二次30元。

  7、旷工。一次100元,报大队。

  二 组织纪律考核制度

  1、业务学习和训练、迟到、早退。一次5元,二次10元,三次20元。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超假。一次50元,报大队处理。

  3、亲友留宿单位,违反一次10元,二次20元,三次50元。

  4、因言行给保安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报大队处理。

  三 学习制度考核

  1、业务训练不合格的。一项不合格10元,二项30元。

  四 清洁卫生考核

  1、寝室内务卫生不合格。一次5元,二次10元,三次20元。

  2、值班室和责任区内卫生不合格的。一次10元,二次40元。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经公司总经办批准扣发当月工资的全部或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或提供破案线索破获刑事案件的保安队员,经公司总经办批准给予嘉奖和奖励。

  公司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公司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保安中、小队长会议,传达市局和总公司的指示精神,掌握各片区的队伍情况,了解保安队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学习情况,对当月的保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保安队长要将公司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位队员。

  2、各片区每周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做好学习记录,随时队员的工作表现、思想状况向公司汇报。

  二、培训制度

  1、对新招聘的保安队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送成都市保安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学习,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取得合格证上岗的保安队员,要严格按照市局和总公司的要求,参加年度轮训,轮训不合格的坚决辞退。

  3、各片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训练,就队员的礼节礼貌、仪容仪貌、文明用语、言谈举止等进行日常训练。

  保安队员监督检查制度

  保安监督检查制度是加强公司各项工作,维护公司纪律和声誉,促进公司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制度。为更好地服务于客户,争创“一流的素质、一流的.服务”,特制定如下勤务监督、纠察规定:

  一、纠察原则

  1.统一领导,协同配合,重点目标重点检查;

  2.依法依规办事,严格管理;

  3.教育为主,惩戒为辅,以理服人;

  4.注意影响,保证安全,维护公司利益及声誉,争创一流保安服务。

  二、基本方法

  1.对违反保安员仪容、仪表、作风纪律情节轻微的,用口语、眼神或手势示意指正;情节严重者将其带到适当地点进行批评教育并登记;

  2.对违法违纪人员应立即制止,迅速上报,依法依规处理;

  3.遇有精神失常、伤残、醉酒者要先行照看,后迅速上报;

  4.遇有保安员与外部人员发生纠纷时应迅速制止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迅速上报;

  5.遇有外部人员反映情况应问清姓名、单位及联络方法。

  三、纠察队的任务

  1.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2.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

  3.监督检查公司队员履行职责、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预防违章违规;

  4.检查保安员的仪容、仪表、着装;

  5.走访客户听取意见和建议;

  6.检查公用物品的完好情况,点验物品。

  四、纠察员工作守则

  1.树立良好形象,认真履行职责,仪表严整,举止端庄;

  2.坚持文明执勤,尊重检查对象,采取先敬礼后纠察,态度和蔼,以礼待人;

  3.依法依规办事,严守纪律,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不擅自处理重大问题;

  4.不准私自罚款、收费、打骂、体罚、侮辱、虐待违纪人员,不准收缴违纪者的物品;

  5.执勤时不准嬉笑、打闹、坐卧、倚靠、乱吃东西、吸烟、逛商店等;

  6.不主动与无关人员接触,不利用工作之便乱拉关系办私事或为他人代办事项;

  7.遵守社会公德,不违反交通规则,不损害群众利益,维护公共卫生;

  8.每日工作必须认真登记,保护执勤用品;

  9.每周必须向公司进行述职,发扬优点克服不足。

  五、处分方法

  处分是维护和加强纪律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惩前毖后,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提高保安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处分的权限需通过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实施办法和有关手续、执行处分必须严肃慎重。处分分为: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开除。

公司奖惩制度5

  广告印务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的:为维护本部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位员工要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本部对员工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员工的处分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以辅的原则。

  三、员工所接受的'每一次奖惩都以现场通报并当时记录的形式进行;

  1、奖:是本部对起正面效益员工的嘉奖。按照不同的表现给予不同现金的嘉奖。奖分为鼓励奖和突出奖。

  a、鼓励奖----表示员工当月表现平常,没犯错(没被本部处分,当月未请事、病假者可获得),一次性奖现金20元。

  b、突出奖----表示员工当月表现突出,工作效率高,质量好,一次性奖现金50元。

  2、惩:是对本部负面效益事件做出的责任处罚。按照事件的责任大小和性质给予不同现金的处罚。惩分教训和严惩。

  a、教训

  员工有以下情形的予以“教训”,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20元现金作处罚。

  1)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2)不遵守考勤制度,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者;

  3)同事之间相互漫骂吵架情节尚轻微者;

  4)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5)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6)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者;

  7)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撤离工作职位者(如饭后没有业务处理半小时内除外);

  8)对个人工作区间卫生未打扫,用具摆放不整齐者。

  b、严惩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予以“严惩”,将从当月工资内扣除50元现金作处罚。

  1)违反“员工行为管理规定”和自己相应的“职责”之任意一条者。

  2)固玩忽职守造成本部损失但不大者。

  3)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严重违反考勤休假制度,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4次以上者。

  6)逼抢公司重要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客户资料者。

  7)工作带情绪,对客户态度恶劣,蓄意不接单者。

  8)滞后交单或错单者,对错单和工作出错知情不报,蓄意隐瞒或代他人隐瞒者,一并连带责任。

  9)工作出错,对本部名誉、经济造成损失者;

公司奖惩制度6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拓展资料

  1、简介

  奖惩制度,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所属机关和公务人员依法进行奖励或惩罚,以强化人事行政的制度。包括实行奖惩的原则、条件、种类、方式、程序、手续,以及行使奖惩权限的机关等内容。

  2、来源

  为了使惩罚更加慎重、公正,许多国家都规定公务人员如受到不当处分,可向专门机关提出申诉,如英国设有文官"申诉委员会",美国设有"功绩制保护委员会"。中国1957年《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中的惩罚方式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对于违法失职、渎职人员可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公司奖惩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特别奖:

  总经理特别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

公司奖惩制度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进行项目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仔细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甲方公司整体设施转让协议书

  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公司整体设施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__年__月__日将位于公司(门面共__间面积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该公司房产全部权证号码为___,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年__月__日,月租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公司转让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合同商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全部。

  第三条公司现有装修、装饰、设备等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由于乙方缘由,租赁合同解除,其公司不动产归丙全部,动产无偿归乙方全部(动产与不动产的

  划分按事实依据执行)。

  第四条乙方在_______年__月__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支付给丙方或其他第三方与公司关联的全部费用,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公司从未正常营业,执照未办理,经营意向为担保公司。

  转让前原公司相关事宜、费用、债权债务全部由甲方自行处理负责,与乙方无关,转让后相关事宜,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以__方式一次性付清,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方转让公司及房产门面使用权限,如由于甲方缘由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房产门面使用权的,由甲方担当违约责任及相关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签字)丙方:__________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

公司奖惩制度9

  落实安全运输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李瑶琴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安全制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和存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提出整改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5、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9、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安排,驾驶员必须准点达到公司,到公司后先去调度报到,晚点一小时之内罚款50元,超过一小时者罚款100元(现场交纳)

  3、驾驶员出车必须服从调度,对不服从者处以100元罚款。

  4、驾驶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如因手机不通或本人不接听而影响公司正常出车者,月底扣除安全奖,严重者扣发工资及追加处罚。

  5、车辆回公司后,必须如实向例检报告车辆情况,记清里程数,如发现不报告或报告不实者,当班驾驶员每人罚款100元(现场交纳)

  6、如发现路桥票有徇私舞弊者和倒卖燃油、货物、车辆配件者,扣发当月工资,严重者予以辞退,并追究全部责任。

  7、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及公司处理的,其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事态发展,牵扯到公司派人处理者,其事故赔偿视情况予以追究。

  8、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9、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10、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11、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13、对改变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对脱岗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安全例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

  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主持),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公司设有安委会,安委会成员:组长: ,组员:

  (一)每星期召开一次的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必须签名参加。

  (二)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指示,通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分析、总结上一阶段运输的安全、不安全的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保证安全运输的生产计划。

  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运输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公司奖惩制度10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公司员工奖罚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 责任与权限

  第3条 (责任与权限)

  3-1 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

  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

  3-2 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 运营程序

  第4条 (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 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 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 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 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来自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 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 奖金额

  一 等 1500元-3000元

  二 等 800元-1500元

  三 等 300元-800元

  公司员工奖励制度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文章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出自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公司员工奖惩激励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常识。

  8.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公司奖惩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奖励和处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给予物质奖励。

  对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单位的处分分为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评先资格。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励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权限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确定,但上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奖励

  第六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成绩突出的,由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第七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并可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二)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三)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绩显著或获得国家级奖励的。

  第八条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安全生产年度评先工作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评选奖励工作。

  奖励的具体方案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年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报市政府批准。

  第九条奖励经费可从以下渠道筹措:

  (一)政府的财政预算安排;

  (二)其它合法经费来源。

  第十条给予嘉奖、记功的,由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报同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年度评选工作小组初审后,按审批程序和权限报同级人事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

  给予通报表彰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三章处罚

  第十一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数的、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扣减该单位的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分数,并取消评先资格。

  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对相关政府或主管部门、发生事故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十二条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9人伤亡的,或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按下列规定处分:

  (一)给予事故责任单位负有相关责任的人员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给予事故单位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奖评先资格。

  第十三条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死亡10人以上安全事故的.,按照上一级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和处理,或者未按规定组织救助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单位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负责安全生产事项审批的部门,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致使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部门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被奖励的单位和人员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由批准机关撤销对受奖单位和人员的奖励决定,收回奖励证书、奖章及物质奖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经济处罚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具体适用中的有关事宜由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市安全生产奖励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了鼓励各区、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及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给予奖励:

  (一)各区人民政府完成年度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

  (二)市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年度省相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

  (三)用人单位连续二年工伤保险投保率达到100%,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没有发生员工死亡事故或造成员工达到1—4级残疾事故的;

  (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三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年度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各项评选奖励工作。

  奖励的具体方案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根据当年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报市政府批准。

  第四条奖励形式:

  (一)奖励采取定期考核评比的形式进行,根据考核情况,每二年评奖一次。

  (二)全市每二年评选一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符合条件的,分别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可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五条奖励经费可从以下渠道筹措:

  (一)政府的财政列支;

  (二)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按每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5%提取工伤预防费,其中不超过50%的费用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三)其它合法经费来源。

  以上奖励经费可累积结存使用。

  第六条受奖励的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和人员不符合评选条件的,由批准机关撤消其奖励决定。对弄虚作假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及个人的奖励要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办法。

  第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奖惩制度12

  一、检查层次

  1、由厂领导负责,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参加,每季进行一次。

  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一次

  3、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

  1、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2、生产车间现场检查。生产车间的总体卫生状况,生产车间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落实隐患整改

  由厂领导xxx的季度检查和专职人员进行的月度检查结果,需在公司内部的协同办公系统(oa)上发布,隐患整改情况由各车间主任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结果上报给检查人。

  由车间自己进行的周检查情况,须汇报给办公室,下周的.检查需检查前一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奖惩措施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者,在每月的考核中扣考核分xxx分;整改不力者,扣车间主任和直接领导各xxx分;未整改者,扣车间主任和直接领导月考核分各xxx分。对职业卫生隐患提出合理建议、技改或整改有力者,可获加分xxx分;有特殊重大贡献者,上报总经理,给予重奖。

  xxx千禧工贸有限公司

  xxx年xxx月xxx日

  第五篇: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与奖惩制度1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与奖惩制度

  一、检查层次

  1、由公司领导负责,职业安全领导小组参加,每季度进行一次。

  2、职业安全专(兼)职业管理人员每月一次。

  3、领导小组负责人,对本小组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

  1、各职能部门、领导小组执行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2、工作现场检查。场地总体职业安全状况,工作场地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落实隐患整改

  发现存在职业卫生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整改四定原则落实整改。

  四、奖惩措施

  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的,考核责任人每次xxx元,为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视整改情况考核责任人每次xxx元。

公司奖惩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的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业务工作奖励办法细则、业务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业务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五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第六条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七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业务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八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销售部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销售部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九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生产部门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销售部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销售部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一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销售部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第十二条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第十三条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50%(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第十四条凡销售部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第四章业务工作惩戒办法

  第十五条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第十七条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第十八条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第十九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二十条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第二十一条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二条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二十三条上半年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四条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五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销售部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销售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报董事长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实施后,销售部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奖惩制度14

  制度名称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

  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

  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

  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

  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

  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

  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

  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

  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

  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公司奖惩制度15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内容(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1.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2.1.1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2.1.2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2.1.3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2.1.4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2.1.5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2.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2.2.2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2.2.3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2.2.4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2.2.5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2.2.6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7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2.2.8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20-1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2.4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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