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

时间:2024-01-19 07:18:29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奖惩制度范本【必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奖惩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奖惩制度范本【必备】

  一、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公司行政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通报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的。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的其他奖励。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指挥;

  3.浪费粮食、水、电、等情节轻微;

  4.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5.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6.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7.破坏环境卫生,乱扔乱倒者。

  8.违反公司的其他规定情节轻微者。

  (二)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X元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在未申报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而又未如期完成;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在禁烟区吸烟、打架者;

  6.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酒后工作者。

  7.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8.违反公司的其他规定情节较轻重者。

  (三)员工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处分或辞退/开除: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重大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撕毁、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7.擅自变更工艺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9.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捏造事实,夸大事态,匪谤他人的;

  12.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法利益;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赂、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4.拒不执行会议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15.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6.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7.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影响恶劣的。

  第九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

  第十一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二条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第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四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行政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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