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送电制度

时间:2024-11-21 15:20:42 制度

(必备)停送电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停送电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必备)停送电制度15篇

停送电制度1

  1、有计划性的停送电,必须事先由申请单位办理,并经矿长、技术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

  2、矿井主扇停运后,地面主扇司机值班员应立即向矿长班室汇报,矿立即启动备用电源(柴油机)。

  3、如送往井下的.电源发生故障跳闸,地面变电所值班员应立即报告矿值班人员,经检查处理确认正常后,由检查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联系恢复送电。

  4、待主扇恢复运行后30分钟后先由瓦检员,安全员到井下配电点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不超限时,方可向井下送电,向局扇开关送电时也必须检查局扇及开关送电时也必须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CH4不超限方可送电。

  5、凡送电排放瓦斯必须由技术负责人制定专项措施进行处理。

  6、掘进工作面遇因停电造成停风时,必须立即切断向掘进工作面供电的电源,并撤除人员,待恢复送电排放瓦斯后,经瓦检员检查瓦斯不超限,方可恢复送电作业。

停送电制度2

  一、操作程序

  1、检修高压线路高压设备或其它情况需要停电或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2、各用电单位需要停电检修时,首先向调度室提出停电申请,并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由机电科负责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矿调度值班人(工作许可人),另一份交检修单位实施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上所列人员分别签名。

  3、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即可与变电所联系进行倒闸操作命令(口头、电话),变电所值班人员可根据命令填写倒闸操作标票,受令人将命令内容向发令人复诵,核对无误,然后操作员和监护员在操作票上分别签名。

  4、操作员和监护员可根据操作票的顺序进行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相应打一个“对”,操作完毕把接地及挂上,并挂停电牌和有关安全标志牌,这时可向调度值班人员(工作许可人)报告。停送电管理制度

  5、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发出工作命令(口头、电话),这时工

  作负责人可根据工作票要求和有关安全措施,实施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场所,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工作完成后,清理现场由工作负责人亲自向工作许可人汇报工作结果,并将工作票交给工作票签发人保管。

  6、工作许可人向变电所操作人员命令恢复送电,操作人员按规程要求送电,送电后由操作人员向调度值班员汇报,送电正常则本次停电检修结束。

  7、只有矿调度值班员才有权向变电所值班员发出停送电命令任何人都不得直接命令变电所停送电。

  二、管理

  1、各用电单位在申请停电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提前与单位联系好,安排好单位之间的配合事项及生产安排情况,并商定停电时间。

  2、停关电操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查清所要停关的.设备、线路、是否与工作要求一致经查清核对确定无误时,方可进行操作。

  3、在带电设备的非导电部分进行工作时,必须考虑到工作过程中,一旦操作不当或其货原因,容易使工具人体等可触及到导电部分,必须切断电源再进行工作。

  4、在井下进行停电工作时,切断电源后必须将导体接地放电,接地放电前,对可能积聚沼气的地方,必须进行检查,当沼气浓度在1%以下进,才准放电。

  停送电管理制度

  5、工作完成后,必须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命令后才能进行合闸关电,严禁用信号,摆灯碱话右会计时间等不可靠的做法指挥送电,杜绝约时送电。

  6、工作全部完全后要求送电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接线是否正确、合格;螺丝、垫圈、卡爪等是否坚固,有无毛刺,有无障阻物,以免送电后发生短路、冒火花其它事故,特别是井下检修后安装必须把防爆盖盖好。

  7、煤矿机电设备防爆检查员,定期或不定期参加井下机电设备防爆检查。

停送电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设备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得以正确执行,防止设备误停、误送电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是运行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风电场应认真执行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 凡电气、机械设备检修,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停电操作的,必须使用“停电联系单”。

  第四条 设备检修结束后,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送电操作的,必须使用“送电联系单”。4 h1 s' p+ s/ d4 e;

  第三章使用规定

  第五条 当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停电或送电时,由风电场设备的'运行专责人员,按格式填写停电或送电联系单一式两份,并在“风电场联系人”栏内签名。

  第六条 风电场维护人员将填好的一式两份停电或送电联系单(应经过班长签字)送交集控运行,值长在“集控接受人”栏中签字。其中,一份由集控运行收存,另一份由风电场维护人员带回。

  第七条 停电或送电操作完成后,监护人、操作人在“停电或送电措施执行人”栏中签字,然后报告值长,并由值长签字。

  第八条 集控运行停、送电操作执行人在完成上述手续后,可用电话通知维护人员或值长,并在“停(送)电已通知维护人”栏内记入对方受话人姓名,在“通知人”栏内签下自己的姓名,同时,受话人在“停(送)电已通知”栏内签下自己的姓名,并在“通知人”栏内记入对方通知人的姓名。

  第九条 停、送电联系单的签字必须按以上规定进行,不能以任何理由代替签名。停、送电联系单中的各项内容必须严肃认真地填写,否则按工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处理。

  第十条 已执行完毕的停电或送电联系单分别由集控运行和停(送)电联系单位保存三个月,以便备查。

  第十一条工作需要办理停电或送电联系单而没有办理的,按工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 相关人员应认真执行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公司相关部门将对本制度在风电场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停送电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检修工作中的平安措施得以正确执行,防止设备误停、误送电和人身损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其次条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是运行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风电场应仔细执行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

  其次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凡电气、机械设备检修,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停电操作的,必需使用“停电联系单”。

  第四条设备检修结束后,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对设备进行送电操作的,必需使用“送电联系单”。

  第三章使用规定

  第五条当需要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停电或送电时,由风电场设备的运行专责人员,按格式填写停电或送电联系单一式两份,并在“风电场联系人”栏内签名。

  第六条风电场维护人员将填好的一式两份停电或送电联系单(应经过班长签字)送交集控运行,值长在“集控接受人”栏中签字。其中,一份由集控运行收存,另一份由风电场维护人员带回。第七条停电或送电操作完成后,监护人、操作人在“停电或送电措施执行人”栏中签字,然后报告值长,并由值长签字。

  第八条集控运行停、送电操作执行人在完成上述手续后,可用电话通知维护人员或值长,并在“停(送)电已通知维护人”栏内记入对方受话人姓名,在“通知人”栏内签下自己的姓名,同时,受话人在“停(送)电已通知”栏内签下自己的姓名,并在“通知人”栏内记入对方通知人的'姓名。

  第九条停、送电联系单的签字必需按以上规定进行,不能以任何理由代替签名。停、送电联系单中的各项内容必需严厉仔细地填写,否则按工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处理。

  第十条已执行完毕的停电或送电联系单分别由集控运行和停(送)电联系单位保存三个月,以便备查。

  第十一条工作需要办理停电或送电联系单而没有办理的,按工作票或操作票不合格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相关人员应仔细执行设备停、送电联系管理制度,公司相关部门将对本制度在风电场的执行状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停送电制度5

  1、值班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2、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有关规程及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3、必须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变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4、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5、无防碍本工种的病症。

  6、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7、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制度。

  8、倒闸操作必须执行唱票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

  9、操作前应先在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再进行实际操作。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工作。

  10、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11、操作中有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调度或值班长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12、用绝缘棒分合开关或经传动杆机构分合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

  13、严禁带负荷停送刀闸(或隔离开关),停送刀闸(或隔离开关)要果断迅速,并注意刀闸是否断开或接触良好。

  14、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可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5、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16、严禁使蓄电池过充、过放电。

  17、变(配)电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变(配)电室无漏雨现象。

停送电制度6

  1、变电站的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倒闸操作应严格执行电业部门的有关章程,按章程规定的顺序进行,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倒闸操作必须根据主管签发的电气工作票或主管部门的通知才能进行。

  3、倒闸操作必须由2人进行,其中,正值为监护人,副职为操作人,复杂和重要的倒闸操作应由主管负责监护。

  4、操作规程:

  准备工作:由经理讲明本次工作内容,由该班领班根据工作内容填写《倒闸操作票》,或在《配电室检修记录》上做记录。

  操作方式及要求:(1)在对整个低压柜进行维修清扫时应填写《倒闸操作票》,并在《值班记录薄》的[本值大事记]中作记录,工作完成后在《配电室检修记录》上做记录。(2)在做局部停送电工作时应在《值班记录薄》的操作记录中记录清楚。停影响住户正常生活用电的电网,先通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相关住户。

  5、所有已投入系统的电气设备,不论当时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设备,必须办理停电手续后,方可触及其带电部分。

  6、停电手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7、10千伏电气设备上或变压器低压线端直接相连的母线部分工作,由派工负责人填写停电票,会同工作负责人与变电室值班负责人办理手续;

  8、在220伏及以上干线部份工作,由派工负责人填写停电票,由工作负责人送交变电室值班负责人办理手续;

  9、220伏及以上支线部份工作,由工作负责人取得有关人员同意后,切断有关电源,并在断开点处挂停电牌;

  10、变电室当班需停电工作时,将专用停电牌挂在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处,并将对牌交工作负责人收执;

  11、在入户隔离开关及以前工作时,由变电室主管按有关规定,向供电局办理停电手续。

  12、一位工作负责人,一次只能办理一张停电票。

  13、变电室值班负责人接到停电票后,应作好以下工作;

  13.1工作组人员交待停电现场安全措施、许可工作范围,及周围带电部份。

  13.2若停电现场周围有带电部份时,应指定专人监护;

  13.3不准单人在部份停电的`高压室或变配电室内工作。

  14、填写停电票安全措施栏;

  15、填写倒闸操作票,由值班员进行操作,并做好安全措施;

  16、陪同工作负责人到停电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并以验电器验证停电设备,证明确已无电;

  17、对工作负责人讲清周围带电设备位置及注意事项;

  18、若停电现场周围有带电部份时,应指定专人监护;当工作负责人在停电票工作许可证一拦分别签名,并将工作许可证拦撕下交工作负责人,准其开始工作。

  19、10千伏设备在可见范围内无明显断开点时,需装接地线,由值班员负责,并记入安全措施栏中。在架空线上工作需装接地线时,由工作负责人自行装接,在安全措施栏内注明"自装"。接地线谁装设,谁拆除。

  20、全部工作完毕,工作人员应清现场使停电设备恢复可送电状态,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然后填写停电票注销一栏,连同工作许可证交变电室主管办理注销手续, 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此后该设备视为带电,不得再触及或靠近。

  21、变电室主管一收到注销通知后,和工作许可证核对(主管)无误后,撤销一切安全措施,将停电票签字注销。

  22、在同一线路上同时有两个组独立工作,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23、遇有紧急事故时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必须切断所有有关电源,在断开点县挂停电牌,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看守。事后应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紧急事故处理时,可不办理停电手续。

  24、凡县挂停电牌电气设备,不准合闸送电,未注销停电手续停电牌,不准摘动。

  25、停电票应用钢笔填写,不得涂改,已注销的停电票要妥善保管,交直接管辖部门备查。

停送电制度7

  为规范全矿停送电操作程序,明确各单位责任,杜绝各类用电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供电,结合我矿实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特编制停送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所有井下需要增减负荷、变更供电线路、安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的,都应先办理停送电申请单,报机电科、安全科、通防科、调度室审批签字后方可执行。批准后的停送电申请单,送机电科和调度室留存。

  二、停送电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本工作范围内的供电系统原理,并且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停送电申请单位必须按审批的方案,在当班执行,过期必须重新办理。否则按无申请处罚。

  四、申请停送电单位必须按停送电申请单上审批的停送电时间执行,施工前后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通知被影响单位,变更停送电时间必须重新申请审批,停电因故不能按时完工时,必须提前向矿调度室汇报,获准追加施工时间,方能继续工作。否则,超过的时间按无计划停电处理。

  五、停送电申请影响掘进工作面专、备用局部通风机供电时,在停电前,必须检查专、备用局扇及其开关的状态并保证其完好,汇报矿调度室后,方可进行停送电操作,避免人为因素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

  六、井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火灾的紧急情况下,可先停电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七、因临时急需排除机电故障而又影响其他单位供电,应由检修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室,得到同意后方可停电处理,否则,按无计划停电论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送电:(1)线路故障未经排除;(2)“三大保护”不合格;(3)打有栅栏的巷道;

  (4)风电、瓦斯电闭锁失去作用的掘进巷道;(5)长期停用的设备、线路未经检查;(6)排放瓦斯时回风流中的供电线路;(7)未经审批的送电申请;

  (8)未经验收的新开工采掘工作面的供电系统。

  九、凡出现无计划停电和因事故停电,机电矿长要认真组织追查,并分析原因吸取教训。

  十、凡从事井下停送电作业人员必须携带合格的验电器和矿统一发放的停电牌、瓦斯便携仪,开关停电后必须锁上机械闭锁,挂停电牌并设专人看守,在开关上写字或使用其他不规范的停电牌一律无效。

  十一、严禁带电安装、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工作前,必须切断上一级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对于检修与搬迁工作,在上述基础上然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器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并挂接地线。挂接地线先接接地极一端,后接电气设备的接线端。对于井下场合,验、放电前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方可进行电气设备的验、放电工作。

  十二、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可靠,不准有锈蚀。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防锈层,并有防松垫圈加以紧固。局部接地极和接地引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我矿的相关规定。

  十三、所有在用(使用、备用)开关具有机械闭锁装置的必须完好、可靠。

  十四、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如需反送电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和损坏设备。

  十五、电钳工下井从事电工作业时,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包括兆欧表、万用表、验电笔、放电工具、电工钳、螺丝刀等,具有绝缘手柄(护套)的工具的绝缘部分必须良好)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十六、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1)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为1。0%以下的地点使用。

  (2)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3)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拆除电子插件。

  十七、井下在用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立即更换。

  十八、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十九、电气设备连接电缆时,必须先接负荷侧,后接电源侧。对于由多根电缆组成的供电线路,严禁负荷侧电缆截面大于电源侧电缆截面。电缆连接工作完成后,必须进行绝缘摇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二十、在同一开关控制的馈电线路上,有两个及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并应由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联络、协调各相关环节的工作进度。

  二十一、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对具体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安排电工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清理现场,做好送电的准备工作。

  二十二、现场安全负责人重新复查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安排负责停送电的人员进行联系(执行)送电工作。

  二十三、不明原因出现故障跳闸时,原因未查明前上级电源只能试送三次。

停送电制度8

  1、在配电室进行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正常停送电操作必须经有机电部门批准的`停电工作票,否则不准操作。

  3、处理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停电,但停电后必须向工区值班人员或矿调度室汇报说明情况。

  4、值班人员在接到停、送电命令或停、送电工作票时必须写出完整的操作票,并与负责人一起审查工作票、操作票及检查停送电设备安全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5、在停电设备上工作,必须先停电、验电,装设地线或者合上接地刀闸,地线的装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6、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值班员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清点、检查现场,撤除地线,确认具备送电条件后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值班员负责送电。

  7、操作人员必须按劳动保护穿戴,使用绝缘防护用具。

  8、开关一旦出现跳闸,必须查明跳闸原因后方可联系送电。

  9、严禁约时停送电,杜绝无计划和不按计划停送电。

停送电制度9

  1、停送电工作人员必需是经过培训,熟识工作系统,有肯定电气学问、取得平安资格操作证书并经队认可的专职机电工种。

  2、必需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使用好本矿统一印发的“有人工作,禁止合电”的停电牌,悬挂停电牌必需锁在闭锁栓上。

  3、停电后必需做好验电(使用与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放电工作。严格杜绝本人停电,他人作业或一人停电同时作业的违章行为,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4、送电前必需检查需送电电路,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遇他人悬挂停电牌时,只摘自己的停电牌,最终由他人送电。

  5、职工因工作变动或当班没完成输送工作时,必需严格办好与下班的交接事项,交接时必需摘下自己的停电牌,接班人重换停电牌,方可工作。 6、以上内容如消失问题,由机电副队长依据(停送电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7、停送电手续必需齐全,停电申请必需有相关单位及主管领导批示,有详细的技术及施工负责人、工作地点和调度室平衡的`工作时间,有被影响单位负责人签字。

  8、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必需有指定的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签字,一式二份,一份交变电所值班人员,另一份由工作负责人保管,不得丢失,以便送电联系使用。

  9、变电所值班人员见到齐全的停电手续和工作票后,方可填写所内操作票,进行停电操作。

  10、停送电作业,必需由持证人员进行,无证人员和停电申请方不得操作。

  11、停送电作业,严格按所内“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监护制”进行。

  12、如工作间断时,停送电申请方负责人必需把状况向变电所值班人员汇报,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需把状况逐班交待清晰,并仔细做好具体记录。

  13、工作结束后,由工作负责人和变电所值班人员共同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终结时间。

  14、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送电时必需由停电负责人亲自联系,严禁托付他人送电。

  15、停、送电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需严格执行一人唱票、一人操作制度,停、送电后要对停电设备挂牌。

  16、工作票填写要仔细、干净,不得有涂改,并保留三个月。

  17、停送电结束时,必需汇报调度室,并记录在案。

  18、停送电设备必需保持常常完好状态。

停送电制度10

  第一节总则

  一、停送电工作是直接关系着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做好停送电安全工作是一项科学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及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停送电安全工作规定》。一切电气工作人员,在执行停送电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发布停送电命令或执行停送电工作以及从事电气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按规定经过安全规程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没有合格证的人员不得单独执行停送电工作。

  三、井上下一切电气设备,凡在进行停送电工作时,除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外,还必须执行本规定。若本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有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四、停送电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对违反本规定的命令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向发令人申述理由,提出更正符合规定要求时,才能执行。

  五、对认真执行规定避免造成事故者,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者,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格电线),不论在检查、修理、安装、迁移、拆除、接电、解脱电源等工作时,要严格禁止带电作业。井下有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制定一定安全措施,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

  七、本规定所谓“带电”按其危险程度规定如下:

  1、不论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其电压在36伏及以上的导电部分,和失去绝缘性能的电缆电线均认为是“带电”。

  2、不论任何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虽已切断电源,但未妥善地完成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之前仍认为是“带电”。

  3、一切电气设备的外壳,配电设备的构架,电缆的附件和电缆的金属外皮等的接地装置遭到破坏时,即认为是“带电”部分。

  八、本规定所谓“停送电工作”系指执行第6条任务,在井上下变电所(台)输配电线路上,动力和照明等设备的开关上,进行停送电操作及在被停电部分的一切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不论全部的或局部的,凡有以上工作,均称为“停送电工作”。

  九、本规定适用下我矿各单位、供电范围内的停送电工作,作为贯彻《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具体规定。各单位在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现场具体要求,另制订补充措施,但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

  十、各单位在执行中,要广泛群众意见,随时报机电科,以便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使本规定逐步完善。

  第二节一般规定

  一、井上下变电所,必须挂有该供电范围的供电系统图,当系统变动时应予随之修改,必须做到与实际相符,所有开关上应设标示牌,标明开关编号、供电地点或供电线路和设备名称等,以供操作人员识别,防止发生误操作。

  二、在备用和停用的设备、线路上进行工作时,也应履行停送电手续,事前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清楚,并妥善地完成验电、放电、接地和短路,证明确实无电时才能开始进行工作,否则认为“带电”,不得进行工作。

  三、在进行停送电工作之前,必须准备好合格的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台等)登杆工作必须系安全带。

  四、如遇漏电开关突然掉闸,可按照下列规定。

  1、供井下的分路开关拒掉闸,没有查明原因不准强送。

  2、供井上的分路开关柜因过流动作掉闸(继电器有动指标),允许强送一次,一次强送不上必须通知有关单位查明原因,待切断事故点后进行送电。

  3、确系由于操作机构失灵,或受到某种原因的碰触和震动而造成的掉闸,可以强送。

  4、由于系统短路,电压突然降低,使装有无压释放器的井下分路开关柜动作掉闸,又查时确非本开关柜馈出系统的事故(过流继电器无动作批示时),也可强送。

  五、已经停电的设备和线路,随时都有突然来电的可能,所以在未完成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触及设备格线路或进入遮护栏内。

  第三节对停送电工作人员的要求及职责范围

  一、有下列情况者,不得令其参加停电的有关工作。

  1、精神病患者。

  2、有影响工作的残废者。

  3、工作前饮酒或因其他思想致使精神不振者。

  4、未经安全规程考试合格没有发给“电工证”者。

  5、如需登杆爬高,不得患有高血压病症致头晕者。

  二、一切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会触电紧急救法。

  三、对停送电工作人员的要求:

  1、全矿性的停送电负责人,应由负责全矿的输配电技术人员担任。局部性的停送电负责人,应由该专责范围内的技术人员担任。停送电负责人不在时,可由能胜任的当班调度员一人负责代理。

  2、检修工程的停送电工作,应由该项工程的负责人或由该工程负责人委派一名能胜任的人员担任。

  3、停送电操作,由变电室专责值班人员担任,在高压(3kv及以上)设备上进行操作时,一般应有二人来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单人值班的配电室停送电操作可由一人执行。无人值班的配电室和局部地区的开关停送电操作,应由工作负责人指派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一人担任,中途不得随便更换人员。

  四、停送电工作人员析职责范围。

  1、停送电负责人,负责安排安全停电的.有关工作,审查停电申请,签发工作票,发布停送电命令,对外联系停送电事项,办理停送电手续,监督检查工作人员遵守本规定。

  2、工作负责人负责本范围内停送电工作的人部责任,正确指挥全部工作和发布停送电命令。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规定。

  3、工作负责人在送电之前后,负责检查一切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妥善,有关开关的合闸是否正确可靠。

  4、停送电操作人,必须严格按照合闸与拉闸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并负责完成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不经本范围工作负责人计可,不准任何人代替。如遇漏电、火灾等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但没有电气常识和电气设备及线路系统不熟悉的人,也不得进行操作。

  5、凡变电室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有监护人认真监护,及时纠正错误的操作,监护人的技术水平一般不得低于操作人。

  五、停送电工作,必须熟悉本范围内的输配电系统。

  第四节停送电制度

  一、操作程序

  1、检修高压线路高压设备或其它情况需要停电或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2、各用电单位需要停电检修时,首先向调度室提出停电申请,并

  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由机电科负责人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矿调度值班人(工作许可人),另一份交检修单位实施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上所列人员分别签名。

  3、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即可与变电所联系进行倒闸操作命令(口头、电话),变电所值班人员可根据命令填写倒闸操作标票,受令人将命令内容向发令人复诵,核对无误,然后操作员和监护员在操作票上分别签名。

  4、操作员和监护员可根据操作票的顺序进行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相应打一个“对”,操作完毕把接地及挂上,并挂停电牌和有关安全标志牌,这时可向调度值班人员(工作许可人)报告。

  5、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发出工作命令(口头、电话),这时工作负责人可根据工作票要求和有关安全措施,实施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场所,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工作完成后,清理现场由工作负责人亲自向工作许可人汇报工作结果,并将工作票交给工作票签发人保管。

  6、工作许可人向变电所操作人员命令恢复送电,操作人员按规程要求送电,送电后由操作人员向调度值班员汇报,送电正常则本次停电检修结束。

  7、只有矿调度值班员才有权向变电所值班员发出停送电命令任何人都不得直接命令变电所停送电。

  二、管理办法

  1、各用电单位在申请停电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提前与单位联系好,安排好单位之间的配合事项及生产安排情况,并商定停电时间。

  2、停关电操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查清所要停关的设备、线路、是否与工作要求一致经查清核对确定无误时,方可进行操作。

  3、在带电设备的非导电部分进行工作时,必须考虑到工作过程中,一旦操作不当或其货原因,容易使工具人体等可触及到导电部分,必须切断电源再进行工作。

  4、在井下进行停电工作时,切断电源后必须将导体接地放电,接地放电前,对可能积聚沼气的地方,必须进行检查,当沼气浓度在1%以下进,才准放电。

  5、工作完成后,必须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命令后才能进行合闸关电,严禁用信号,摆灯碱话右会计时间等不可靠的做法指挥送电,杜绝约时送电。

  6、工作全部完全后要求送电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接线是否正确、合格;螺丝、垫圈、卡爪等是否坚固,有无毛刺,有无障阻物,以免送电后发生短路、冒火花其它事故,特别是井下检修后安装必须把防爆盖盖好。

  7、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应命令全部现场人员撤离工作地点至一定距离。清点人员和工具,并监护工作人员不准再接近导电部分。申请送电人一经离开工作现场,去办理送电手续时,即认为设备或线路上已经带电,绝对禁止靠近或继续工作。

  8、在同一线路或同一电源供电的若干分支线路上,同时进行数项工作时,各项工作负责人必须分别办理各自的停送电工作票,不准趁别人申请停电的机会私自进行线路工作。停送电许多人必须在各项工作全部完成,得到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负责人送电通知后方可命令线路送电。

  9、在井下同一线路或一个开关控制范围内有数项工作时,各项负责人必须在这趟线路的总开关上分别挂各自的停电牌或填有电工姓名的电工停电牌,只有等全部停电牌拆除以后方可给该线路送电。

  (一)为加强煤矿停送电管理工作,防止触电事故,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电气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调度人员、电气运行人员和电气修理、试验人员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三)上述人员在停送电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熟悉并掌握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四)开关进行分闸后,井下工作点进行验电、放电之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操作。

  (五)停送电必须凭工作票进行。工作票由机电管理部门和井(厂)分管电气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发。工作票签发人要书面通知各地面变电所。工作票签发人要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熟悉变电所主接线并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全负责。

  (六)电气设备正常停电顺序必须从负荷侧至电源侧逐级停电,送电顺序必须从电源侧至负荷侧逐级送电。要做到谁停电谁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每次停、送电操作后,必须检查确认开关的分、合状态。

  (七)停电工作的程序为:

  1、工作负责人持已签发的工作票到变电所(配电室)交值班员,值班人员根据工作票指定应停开关或隔离开关,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变电所值班负责人审核无误,并与签发人核对后进行操作。

  2、停电操作由乙值班员进行,甲值班员进行监护,停电后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最后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和“已接地”的标示牌。

  3、由工作许可人(监护人,即值班员甲)在工作票上相应栏内签发许可工作的命令,工作负责人再向工作人员发出“现已停电,开始工作”的命令。

  (八)复电工作的程序为:

  1、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检查作业现场,核实施工质量是否合格、施工人员是否齐全、装挂的接地线是否全部拆除、工具是否齐全(工具是否掉入设备内),确认无误后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向工作许可人(监护人)报告工作终结,具备送电条件。

  2、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再次检查无误后在工作票上相应栏内签字方可送电,送电后正常运行半小时,工作人员才能离开,至此认为全部工程完工。

  (九)井下不得带电检修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搬迁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缆,采用电缆供电的移动式用电设备不受此限。

停送电制度11

  第一条 上级电网临时停电、设备检修和停电处理故障时,应先向各部门及用户发出停电通知,并上报后勤产业处领导或学院领导。

  第二条 值班负责人接到突然停电的通知时,应立即到现场,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和有无损坏,查明停电原因。

  第三条 必要时通知保卫部门到现场维护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条 设备检修和停电处理故障实行标准工作制度,值班人员未得到现场负责人维修完毕及送电的工作指令时,不得合闸送电)。

停送电制度12

  一、严格执行《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在停送电时,应认真填写低压操作票,工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物上,并戴好绝缘手套方可操作。

  二、认真规范地做好线路、配电变压器、大容量设备的停送电工作,并按照“两票三制”的.要求和规定,做好详细记录。

  三、停电

  1、停电时,应先断开负荷开关,后断开刀开关,防止带负荷拉刀开关,产生电弧烧伤工作人员和损坏设备。

  2、负荷开关、刀开关拉闸后,应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立即在负荷开关、刀开关把手上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3、配电房(室)的门应加锁,钥匙由操作人员保管。严禁其他人员操作送电,

  4、严禁传讯、约时或打信号停电。

  5、线路、设备停电后,应先验电,证明确已停电后,立即在检修设备的工作点(段)两端导体上挂好接地线,并设防护遮栏后方可进行工作。

  四、送电

  1、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现场,认真检查有无工具、材料等遗留在杆塔、导线和设备上。

  2、查明工作人员确已全部撤离杆塔、构架和检修的设备后,拆除接地线和防护遮拦,此时即认为线路或设备已经带电,严禁再登杆接触电气设备。

  3、由工作负责人通知保管钥匙的操作人员打开配电房,拆下警告牌,应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即可送电。

  4、严禁传讯、约时或打信号送电。

  (1)严禁在漏电保护器安装之前或失灵时,强行送电。

  (2)严禁用取下熔断器方式对线路(干线或分支线)停送电。

停送电制度13

  一、严格执行《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在停送电时,应认真填写低压操作票,工作时必须由两人进

  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物上,并戴好绝缘手套方可操作。

  二、认真规范地做好线路、配电变压器、大容量设备的停送电工作,并按照“两票三制”的要求和规定,做

  好详细记录。

  三、停电

  1、停电时,应先断开负荷开关,后断开刀开关,防止带负荷拉刀开关,产生电弧烧伤工作人员和损坏设备。

  2、负荷开关、刀开关拉闸后,应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立即在负荷开关、刀开关把手上挂“严禁合闸,有

  人工作”的警告牌。

  3、配电房(室)的门应加锁,钥匙由操作人员保管。严禁其他人员操作送电,

  4、严禁传讯、约时或打信号停电。

  5、线路、设备停电后,应先验电,证明确已停电后,立即在检修设备的.工作点(段)两端导体上挂好接地

  线,并设防护遮栏后方可进行工作。

  四、送电

  1、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现场,认真检查有无工具、材料等遗留在杆塔、导线和设备上。

  2、查明工作人员确已全部撤离杆塔、构架和检修的设备后,拆除接地线和防护遮拦,此时即认为线路或设

  备已经带电,严禁再登杆接触电气设备。

  3、由工作负责人通知保管钥匙的操作人员打开配电房,拆下警告牌,应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即可送电。

  4、严禁传讯、约时或打信号送电。

  (1)严禁在漏电保护器安装之前或失灵时,强行送电。

  (2)严禁用取下熔断器方式对线路(干线或分支线)停送电。

停送电制度14

  第一条:为提高供电可靠性,尽量减少停电时间,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加强对停电计划的月计划、日安排的管理工作,全面考虑各部门的停电需求,纳入统一管理,尽量做到少停电、短停电、不停电,严格控制临时停电,实现一条龙服务。

  2、各部门加强对业扩配套工作的联系,方案一经批准实施,立即上报调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作时间一经确定必须严格遵守,如需延长时间应由领导批准。版权所有

  3、对较大业扩工程、检修工作,停电时间确定后,现场负责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施工进度,确保按时交令完工。

  第二条:根据白天备用的`特点,允许路灯线在备用时间内进行检修,并不计停电次数,若检修拖延时间并影响着灯时,要对单位进行考核。版权所有

  第三条:停电工作应根据工作性质及线路电压等设履行高低压规程要求的组织措施及技术措施。

  第四条:送电时必须得到工作负责人的竣工报告后和许可人许可后方可送电,送电前必须检查安全措施施工撤除,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现场已清洁,恢复常设标示及遮拦等。

停送电制度15

  为了确保本矿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消灭隐患,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编写该停送电制度和应急预案。

  1、本矿在停电检修设备时,必须由调度室统一指挥,电工不得擅自停电检修设备。

  2、在井下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有安全员和瓦检员在现场跟班,只有在无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检修,电工在检修过程中必须随时报告检修情况,并闭锁好电器设备开关,挂上“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守。

  3、检修完毕之后,汇报到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安全员和瓦检员对所停电地点的'瓦斯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之后方可送电,并由矿长下达送电通知。

  4、电工接到送电通知后,才能取下“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向停电区域恢复送电,并撤走警戒人员。

  5、严禁约时送电

  安全质量动态检查和验收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质保安,工程质量是安全的保障。

  2、以采、掘作业规程为施工的质量要求基础,要求各作业班组严格以《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要求作业。

  3、跟班作业矿级管理人员、安全员随时以安全质量要求进行班组作业指导,以保证班组每班作业都严格以安全生产质量要求进行工作,努力减少因质量不好而返工。

  4、每月由安全生产矿长,工程带队组织检查验收确实作安全质量工作过程中有动态检查、验收。

  5、每月20日由矿长组织带队检查验收班组工作的安全质量。

  6、按安全质量三级建设管理进行管理考核,达到安全质量标准的进行奖励,达不到的按安全质量责任大小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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