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0 13:08:34 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部管理制度【锦集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部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工程部管理制度1

  工程部应注意维护、保养好重要的设施、设备建立建全各部位的安全操作规范

  电工和司炉工等重要岗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重要部位如锅炉房、配电房、制冷、制热、机房、电脑房等未经所属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非该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充责任心,明确哕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经过安全和消防知识的'培训,做到会使用消防器材,掌握各种应急措施。电脑房的工作人员不得将外来磁盘插入使用,以免染上病毒同时还要防范通过电了邮件等途径感染病毒,以及防范互联网睥'黑客'入侵酒店电脑系统,窃取酒店机密或修改酒店主页。重要部位要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要建立班前班后检查制度和交接制度,确保安全。

工程部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工程部劳动纪律,特制定以下考勤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劳动纪律规定执行,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由考勤管理人员考勤确认。

  3、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由工程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天(有假条)扣请假人员5元;口头请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天扣请假人员10元;无故缺勤一天,扣缺勤人员20元。

  4、请假3天以上须由工程部负责人同意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5、上班期间,如有个人紧急事情需处理,请假2小时以内免于处罚,超过两小时按半天计(有假条扣2.5元,无假条扣5元),超过半天按全天计;如不请假,迟到、早退两小时内每次扣5元,超过两小时按半天计,每次扣10元;超过半天按全天计,每次扣20元。

  6、因工作原因缺勤,经工程部负责人同意后,免于处罚。

  7、请假手续应及时交给考勤管理人员,考勤管理人员月底对本月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公布。

  8、考勤时间:上午8:00~8:05,下午17:20~17:30考勤管理人:宋慧敏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程部管理制度3

  1、目的:

  保证仓库存放物品进出有帐可查,确保第一时间正确解决问题。

  2、范围:

  适用于工程部仓库。

  3、职责:

  仓库管理员应做好存放物品明细帐,做到入库、领料有据可查。

  4、程序:

  4.1清理仓库,做好明细帐单。

  4.2物品入库必须填写相应入库单,由主办人同仓库管理员共同监督,并在入库单上签字认可(入库单附后)。

  4.3领用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由领用人同仓库管理员共同监督,并在领料单上签字认可(领料单附后)。

  4.4入库单、领料单由仓库管理员保存,以备查阅。

  4.5物品入库领用后,即时做好增减明细台帐,以备查阅。

  4.6仓库安全保卫工作,由工程部保安人员监管。

  5、相关表单:

  5.1入库单。

  5.2领料单。

  6、本程序文件应发放到工程部全体人员。

  注:

  1、本人保证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本人有责任在发现问题时,第一时间向本文件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部管理制度4

  1、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全面负责工程部工作;

  2、参与工程项目的前期开发,对项目开发利用提出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并协助进行项目立项的申请;

  3、负责审查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可行性;

  4、负责申请规划总平条件,取得规划总平批准图;

  5、负责方案设计的报批,申请《建筑设计红线图》;

  6、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召开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查会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7、负责施工图的审图,报批工作,并领取施工图审批结果;

  8、负责工程招投标工作,提出招标条件及要求。

  9、审核工程招标标底的合理性;

  10、负责环保、消防、人防、卫生、防疫、环卫、水电、防雷、市政、统计、档案、质检、安全、劳保、燃气的报建报批工作;

  11、负责工程报建工作,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工程规划许可证》;

  12、组织施工图纸的会审,提出修改意见;

  13、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修改要求;

  14、起草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审核并确认分包单位;

  15、组织制订年度开发项目生产计划报公司审定,并根据公司审定后的年度生产计划,组织项目部制订月度生产计划;

  16、负责组织月度计划会议,并将经讨论通过的计划呈报总经理审批后分发至相关部门执行和考核;

  17、负责各类计划执行过程的跟踪和监督,并将上月各类计划的完成情况报办公室作为考核的`依据;

  18、负责每周组织召开部门例会,安排下周工作。每周向分管副总提交上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19、负责组织监理公司专业工程师(施工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核,确保工程质量; 20、监督承建单位做好工地的安全施工工作;

  21、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工程材料、单价,与有关部门商讨材料市场价格,并向公司总部备案;

  22、确认工程现场签证,提出修改意见;

  23、审核并签署工程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24、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5、审查承建方的竣工资料,做好工程资料的移交工作;

  26、组织工程资料归档工作,与有关部门协调整理工程资料;

  27、参与或组织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工作;

  28、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29、向总经理报告上述工作有关事宜。

工程部管理制度5

  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格值20%予以处理,空瓶未及时更换的每瓶扣考核0.5分,情况严重者,依法处罚。

  3、消防器材由安质部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安质部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安全工程师或兼职安全员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水溶剂灭火器必须申报,由安质部统一管理。

  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安全负责人应对消防器材设施,设立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安全工程师或兼职安全员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室内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进场队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旅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消防条例、规定等各项制度,加强队伍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项目部检查,服从管理。

  2、凡进入场地施工的队伍必须与安质部签定《消防安全合同》,同时上报本队制定的防火防爆责任制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3、如需在场地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安质部申领《易燃易爆部位申请表》,经安质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4、如在场地内搭建临时工棚的,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油灯和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警,会正确拉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补救。

  6、棚内必须配有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高低压配电室及主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在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室内要根据实际需要安装消防安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能。

  4、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补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5、所属电缆层、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却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7、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

  氧气、乙炔气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工作点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工程部管理制度6

  一.工作单和维修电话记录制度的目的:

  1.有利于检查工作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2.凭工作单进入客户区域,工作单就是工程维修人员进入客户区域的通行证。

  3.凭工作单到库房领料,便于大厦各部门核算,同时也有利于库房管理、统计。

  4.工程部调度接到维修电话通知后,填写《维修工作单》,按照各专业分检后通知各专业人员及时到客户处进行维修。大厦通常分为空水、强电、弱电、综合维修等专业。这样安排,有利于派工派单,有利于值班主管掌握工作情况。调度人员每日应做出统计,每月做出工单月报送交工程部。

  二.使用和管理工作单的具体要求:

  1.工作单是工程维修人员从事工作的凭据,各使用部门应认真、详细填写,以免影响服务效率及工作质量,工程部办公室应设置工作单存栏。

  2.工作单一式三联:分为三种颜色的单子。一联为申请部门留底备查、二联为工程部留底备查,三联为维修完毕申请人签字验收,返回工程部留底备查。

  3.工程部调度人员接到返回的'工作单后,应按专业分检,分放在工单分派栏中,分派栏包括'待修理'、'正在修理'、'已完成'、'未完成'、'等备件'。

  4.工作单应写清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一份工单只填写一项工作,便于工程部分派。

  5.当工程部人员完成工作后,当事人予以验收、复查,合格后在工作验查一栏签名。

  6.凡属于供应商、装修商保修范围的设备需要维修,一般由签约部门或使用部门联系保修。

  7.使用部门采购的新设备应及时通知工程部,以便配合使用前的检查及调试,及时将图纸资料交工程部阅存。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发生停电、停水、跑水、电梯困人、设备运行异常等紧急现象及各部门巡查发现设备、设施存在问题时,可以电话方式通知工程部。

  2.补配钥匙及换锁工作,应先到保安部申请,填写'补、配钥匙申请表',不能凭工作单补、配钥匙。

  3.凡需要重新制作、翻修的工作,材料费在300元以上的投资,一律填写'客户服务单',并由财务部审核,总办批准后实施。

  4.凡是文字表达不清,而需要附图说明的工作应附图说明,图中尺寸比例要标清楚。

  5.凡不能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的工单,存放在'未完成'一栏,并做好交接班;因工具、材料等原因而搁置的工作单,放在'等备件'格内,并及时申报采购单争取及时恢复。领班以上各级人员均应对'未完成'和'等备件'的工作单给以高度重视,积级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工程部报告原因。

工程部管理制度7

  一、岗位名称:

  仓库保管员

  二、直接上级:

  工程部经理

  三、直接下级:

  无

  四、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部全部维修器材及在库设备的妥善保管及发放。

  2、按照定位管理的原则,对维修备品实行集中存放、分类保管。安排好领用物资的存放顺序,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建立库存物资帐卡,及时办理入库、出库登帐。

  4、建立料帐控制制度、根据最低库存量,及时向经理申报需补充的`备品材料。

  5、根据领用单发料,并及时销帐。

  6、负责分项编报日、月维修材料消耗统计报表。

  7、适时盘点库存,做到帐物相符。贵重物品及有回收价值的一律以旧换新。

  8、保证库房布置整洁,注意库房防火安全,特别要保证危险品按安全规则库管。

  9、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库房,谨防盗窃、防止备品霉蛀锈蚀。

  10、严格按照工具发放借用规则保管工具,对借用的工具及时催还。

  11、接受部门经理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协助同事做好工作。

  五、任职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对待同事热情、耐心,办事不厌其烦,为人忠厚老实。品行端正、不谋私利。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掌握工程材料的使用、保管常识,并懂得仓库防火、防盗、防腐蚀的一般措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受过仓库器材管理规定的训练,熟悉各种器材存放的编排方法,能准确、熟练地掌握每种物品存放位置。

  5、有一定的统计知识,能编写报表。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工程部管理制度8

  前 言

  为确保物业管理公司对设备进行正常的维修保养,给业主/租户提供良好的工程服务,物业管理处需采购、储存各种工具、备品、备件、材料和原料等货物(以下统称为物品),特制定物品的申购、采购、入库、储存、出库、借用、归还、使用及报废程序。

  1 物品申购制度

  物品申购制度是为了确保以最少的物品储备来满足物业维修保养和工程服务的需要,尽可能地压缩库存防止积压,提高资金和仓库的利用率。

  1.1 根据库存情况和日常维修的消耗记录,设立常用消耗物品库存量,一般以一个季度的消耗量的二倍库存。

  1.2 各班组所需的物品,均须按年分季做出计划,经工程经理/主管批准后,知会财务部,并经总经理批准。

  1.3 物业公司可设立维修零用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主要用于工程维修和日常维修所需物品的采购,需动用维修零用金采购物品,必须提前二周上报公司,待公司批准后,费用在1000元之内,可从零用金内支取,1000元 以上的由公司统一开具支票或转帐。

  1.4 若遇设备/系统故障急修需要采购物品,费用在人民币200元之内,可先支取零用金后再上报公司。

  2 物品采购制度

  物品采购制度是为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价廉物美实用的物品。

  2.1 日常采购额度超过200元,每年内第一次采购需找三家供货商比价,同样的品牌的物品,选择价格较低,信誉较好的供货商采购,跨年度采购必须重新比价。

  2.2 在紧急情况和得到物业公司经理同意下,可临时豁免。

  2.3 若是业主指定或安排的采购,需得到业主负责人的书面指令,并保存归档 备查。

  2.4 凡购进物料、工具等,尤其是定制品,应先取样品,征得使用人同意后, 才可进行采购或定制。

  3 物品入库制度

  物品入库制度是为了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办理完备的入库手续。

  3.1 入库时需登记的内容为:日期、时间、名称、数量、品种、重量、有效期及类别等于入库本上,并要与明细、发票相吻合。

  3.2 入库时需开箱/合查验物品的质量,若仓库管理员无法把握时,可请使用人协助,并对查验的物品签字认可。

  3.3 仓库管理员需将验收入库的物品分别堆放、编号。

  3.4 所有设备可不进入仓库,

  但入库、出库的手续而参照物品的同样办理。

  3.5 采购的设备开箱后若有技术数据和随机文件,需交工程档案管理人员统一归档,安装和使用人员需阅用这些数据,可办理借阅手续。

  4 仓储管理制度

  仓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储存物品的质量。

  4.1 物品在仓库内储存,应按不同种类分别堆放,并设置品种代码与之对应,设立“物品的进、出、存货卡',物品要先进先出,定期翻堆,当提货时可快捷的提出。

  4.2 要节约仓容,合理使用仓容,对干货、温货、轻重、危险品需区分,重载物品与轻抛物品不要混堆,有挥发性物品与吸潮物品不要混堆。

  4.3 仓库管理员要留意仓房的温湿情况,注意防火安全,确保所有物资的安全存放。

  4.4 仓库管理员对仓储的物品应经常检查,对滞存在仓库时间较长的物品要主动向部门领导反映滞存情况,对仓储中发现霉变、破损或超保管期的物品 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 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储存物品的安全。

  5.1 仓库系物品保管重地,除仓库管理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 ,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入仓库。

  5.2 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办理入仓登记手续,记录进入仓库的时间、人员、事由及离开时间等,进仓要有仓库管理员或工程部经理/主管陪同,不得独自进入,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库管理员检查。

  5.3 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和手提袋等物进入仓库。

  5.4 仓库周围、办公地点不得会客,其它部门的职工不得围聚闲聊。

  5.5 仓库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符合消防规范。仓库内不得 存放私人物品。

  6 工具借用制度

  工具借用制度是为了确保正常使用。工具借用按时间分可分为临时借用和长期领用,长期领用又可分个人领用和公共领用。

  6.1 临时借用工具,由使用人填写临时借用工具表,经批准后,向仓库管理员申请领取,并在员工工具借用登记本上登记。在交还时仓库管理员亦要在该表上写明交还时间并签收,签收时应检查工具及其附件是否完好无损,若发现问题立即记录并向主管反映。

  6.2 个人领用工具的品种根据需要配备,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工程经理/主管批准后到仓库领用,并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个人负责使用保管,离开公司时交还,仓库管理人需作签收记录。

  6.3 公共领用工具由主管/领班申请,经工程经理/主管批准后,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由申请人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4 工具调换原则上以旧换新,发生丢失和毁损,由保管者写明原因,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不属人力不可 抗拒的丢失和毁损,由责任人按该工具现市场价格赔偿;属长期使用正常磨损或损坏,金额在500元以由工程部领导批准办理报废手续,超过500元需物业经理批准同意。

  6.5 工具一律不得带出物业,特殊情况经由部门领导批准同意,办理正式手续后方可借出。

  7 物品领用制度

  物品领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及设备等领用。

  7.1 工作人员到仓库领料之前,先要填妥一份物品领料单,注明数量、规格、名称、施工内容、安装位置等,经工程部经理/主管批准后到仓库领取。

  7.2 物品领用一般原则上以旧换新,但在实施过程中可先领后交,若发生多领 ,应主动归还。

  7.3 若项目中确需新增的物品,被盗或遗失的物品,需在领料单上注明,经工 程经理/主管批准后备案。

  8 物品报废制度

  物品报废制度是为了明确物品报废程序。

  8.1 工程部对所有设备除加强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等工作外,还应认真做好设备、材料的更新工作。

  8.2 工作人员以旧换新的旧料,如灯具、阀门和矿棉板等集中到一定数量作报废处理,对有回收利用价值的金属、塑料可集中送至废品回收站,所得款 项交财务入帐。

  8.3 申请设备报废,经工程经理/主管同意后,填写“固定资产报

  废鉴定书',经财务部和物业经理同意后方可报废,若设备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还 需报业主/业主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报废。

  8.4 设备报废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8.4.1 经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工作)要求,并且大 修需要费用相对更新设备较多的;

  8.4.2 严重影响安全,又无法改造,继续使用可能引起事故的;

  8.4.3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8.4.4 其它需淘汰或更换的设备;

  8.4.5 对仓库中发现因过期、损坏和老化不能使用的物品,仓库管理员应按年度报工程部领导批准报废,价值超过500元,需报经物业经理批准,有关人员应吸取教训,在以后的采购中加以避免。

  9 物品盘点制度

  物品盘点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内储存的物品与账面物品余额相符,并为采购提供依据。

  9.1 为及时反映库存物品的数量配合编制采购计划,节约使用资金,仓库管理员应每月编制“仓库物品申请表'送交工程部领导,每季盘点一次,校核实物和仓库存货记录卡的余额数量是否相符。

  9.2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盘点库存,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寻找原因,并写出盘盈、盘亏报告,若差额严重,仓库管理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9.3 仓库管理员应制订最高储备品和最低储备量的定额,数量上不能把握的需请有关

  人员协助。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工程部领导提出申购计划,避免物 资积压或短缺而影响物业的维护保养。

工程部管理制度9

  1、保证酒店设施设备安全、正常地运行是工程部的首要任务,工程部对酒店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负有责任,工程部有权力制止一切可能危及设施设备安全运转的违规行为。

  2、为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延长设备寿命,工程部对各部门的`设施设备的正确使用负有安全操作培训的义务,指导各部门正确使用器械设备。

  3、根据各岗位具体情况,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由上至下,分级落实责任,严格执行

  4、工作人员要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围,熟悉操作规程,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5、根据各项设备不同的技术性能要求来制定保养、检修和维护计划,按计划操作,避免紧急抢修。

  6、制定重要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够做到妥善处理,协调有序,

  7、工程部要加强各机房和酒店重要区域的烟火、危险品的巡视,建立仓库统一存放危险品。

  8、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各项机械及部件的检修工作。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定期检查各主要设备,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不让隐患扩大。

  11、工程各部位的钥匙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钥匙的管理工作,确有原因需要借钥匙,要做好记录,并于当日归还。

  12、配电房人员严格执行停、送电、倒闸、带电作业的相关操作程序,持证上岗。

  13、电焊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持证上岗,加工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在电梯轿厢顶维修时,严格按照电梯的相关操作程序,持证上岗。

  15、使用较危险的工具时,要做好防护措施。

  16、维修或检查正在工作的蒸汽锅炉时,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烫伤。

  17、更换太阳能真空管时,尽可能避开晴朗天气或安排在晚上进行,避免烫伤。

  18、确保在特殊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证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要根据各岗位具体情况来制定一套完善的应急措施,由上至下、分级落实责任,严格执行。

工程部管理制度10

  一、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按时上岗,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岗,如需替班需经部门经理同意;

  2、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未到岗或交接班手续不齐全时,交班人员应继续值班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直至办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岗;

  3、严禁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如遇突发性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待系统和设备完全正常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4、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神集中,做到交的清楚,接的明白,做好交接工作的记录和签字手续;

  5、每班交接前负责清洁卫生工作。

  二、电梯管理及保养检查制度

  1、为保证电梯机房设备绝对安全,电梯维修工必须把机房门锁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更不允许任何人将机房作为住宿之用;

  2、电梯机房门钥匙必须由电梯维修工妥善保管,不准随便挂在墙上,以防钥匙被人拿走;

  3、物业公司领导检查维修保养的情况,必须在电梯维修工的陪同下核实维修保养的项目及保养情况;

  4、电梯临时维修或定期维修、保养时,必须做好详细、完整的记录并存档备察;

  5、认真填写电梯运行记录及维修记录,;

  6、电梯保养与检查内容如下:

  a、电梯轿箱内通风机、日光灯是否正常;电梯运行楼层指示信号显示功能;电梯运行程序能否按正常指令运行,轿箱内及大厅按钮信号有无损坏,显示是否正常;

  b、电梯拽引机转动装置,抱闸装置,转动装置,润滑油应在油标上下刻线之间,钢绳、绳轮固定,电梯地坑是否积水,电梯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干净;

  7、对于发现的设备故障及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排除,对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集中解决设备技术问题;

  8、严格执行'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有关规定'。

  三、锅炉房设备定期检修、维修及保养制度

  1、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对锅炉房设备及辅助设备进行经常或定期的维护、保养及检修;

  2、锅炉设备的定期检修分为:大、中、小修三类,小修应按需要随时安排,中修每年一次,应包括清除受热面内部的水垢、炉膛、烟道及受热面外侧面等部位;

  3、锅炉检修前应对锅炉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根据周期检修计划和内外部检查的情况确定本次锅炉检修计划;

  4、根据检修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人员力量,根据检修制度分工负责制,以确保检修质量;

  5、检修前要准备好检修工具,材料和配件。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保证检修质量标准有效措施;

  6、对仪表设备应每天进行维修保养并定期校验,以保证其灵敏可靠;

  7、锅炉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超负荷运行,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

  8、每班对锅炉、辅助设备和场地进行一次清洁工作,做到文明生产;

  9、做好检修、维修及保养记录,把每次检修的情况(损坏情况和修理方法)记录下来存入锅炉技术档案,以利于日后备查。

  四、锅炉房安全操作制度

  1、严格遵守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密切监视温度、压力,燃烧等头部,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2、严格按规定做好锅炉运行的日常工作,定期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和试验安全阀等;

  3、进行巡回检查,锅炉设备及相关设备是否出现异常情况,检查供水、回水管道、循环水泵、补给水泵及其它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4、对锅炉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时处理,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事故的分析,并吸取事故教训;

  5、锅炉运行期间,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如需进入锅炉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主管人员领入。

  五、锅炉房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一旦发生事故,管理人员一定要冷静,判断事故原因和处理事故时要'稳、准、快'。锅炉管理人员在事故发生后不能有掩盖事故的侥幸心里,否则会使事故扩大。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2、锅炉管理人员一时查不清事故原因时,应迅速报告上级领导,不得盲目处理,在事故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擅自离岗;

  3、事故发生后,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部位及处理方法等详细记录,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发生锅炉爆炸和重大事故的单位,应尽快将锅炉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等书面报告上级领导和当地锅炉安全监督部门。

工程部管理制度11

  1目的:提高部门工作效率。

  2内容:本制度规定由工程部负责工程管理及售后服务管理工作内容。

  3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管辖部门的管理。

  4管理内容:

  4.1负责工程安装合同执行管理。负责落实工程安装队伍对安装合同执行、管理招标,编制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4.2对工程安装进行质量、进度、安全、材料管理跟踪检查、控制。

  4.3组织对工程中间和竣工验收,负责处理工地施工发生和遇到的困难和重要问题的处理。

  4.4负责编制售后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4.5负责办理外地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4.6负责对项目经理和施工员的管理和考核。

  4.7负责对发往工地材料在核对、验收(包括由供应商直发工地的材料)。

  5工作标准与考核

  5.1由工程部经理落实各工程的`安装队伍,对安装价格进行控制(根据工程部与公司签订的权限执行)。

  5.2由项目经理编制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5.3工地的进度、安全、质量由工地巡检员组织检查,并根据施工员管理制度、现场材料管理制度及施工员考核制度进行检查、考核。因检查不力,考核不到位或效果较差,由工程部经理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5.4由工程部经理组织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和对工程扫尾,是否按计划及时安排组织验收,及其效果进行考核,对安装质量好,按合同工期完工,无安全事故的项目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奖励。

  5.5由售后服务人员负责编制售后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计划必须周全、详细、对用户的来电、来函必须及时处理并存档。一般对业主的要求在二十四小时内答复,并及时处理,由工程部经理根据服务情况及业主反馈意见情况考核。

  5.6日常工作由主管领导每月在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奖优罚劣。

工程部管理制度12

  1.通过对冷热水供应系统、设备的巡视,及时发现、处理所存在问题,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并使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巡视人应按照规程的要求对水泵房、生活热水设备、消防水箱等进行巡视。

  3.巡视人应按照规定的周期、时间认真做好巡视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遇有涉及其它专业、部门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相关专业、部门并报告领班或工程师。

  4.凡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取得卫生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5.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凡与水体有接触的设备、工具、用品等都要经过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防止对饮用水造成污染。

  6.用于卫生防护的设备或用品须从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单位采购。

  7.每年应由具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对水箱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验,水质标准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要求。

  8.严禁在水箱间内进行任何有污染的活动或施工。严禁在水箱间内使用或存放能产生污染的材料。

  9.定期检修溢流管、水箱盖、观察孔、排气管、管道过滤器。

  10.保证各个水泵单流门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水箱间或水泵房地沟、地漏排水通畅。保证水箱间的门锁完好,钥匙由当班人保管。

工程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工程的“四控”(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两管”(合同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述的项目工程管理是指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从工程设计、报建、施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维修等全过程的管理。

  三、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工程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第二章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

  根据公司制订的项目开发计划(或项目开发方案),工程管理部按公司相关制度或规定负责办理有关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比选、签约过程的工作。

  一、设计单位的确定:

  1、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关于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公司项目发包领导小组比选确定2-3家设计单位为意向设计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可以酌情增加设计单位)。工程管理部再依照公司有关设计意图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确定的意向设计单位参与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设计;

  2、通过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比选,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开发项目的设计单位;

  3、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设计单位办理《项目设计合同》事宜。

  二、施工单位的确定:

  1、参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对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施工投标单位对项目方案优化情况,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先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项目土建总包单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分包施工单位由董事长最终确定即可。

  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施工单位办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宜。

  三、监理单位的确定:

  1、根据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项目工程监理单位。

  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经股东最终确定审定的项目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办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事

  宜。

  四、在办理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外协服务单位签订合同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须根据公司对项目工程开工时机的把握和相关单位交换意见的反馈情况,提前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设计管理

  一、申领《项目规划设计要点》:

  1、根据上述意向设计单位提交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营销服务部和工程管理部分别于五个工作日内对其初审后报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审批意见。

  2、工程管理部将其中经股东审批同意的规划设计方案图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审查。

  二、《项目设计委托书》的编制与审批:

  1、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和经股东批准的《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营销服务部编制)的内容,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编写《项目设计委托书》初稿后分别送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分别初审。

  2、《项目设计委托书》的内容应包括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和设计要求等。其中,设计要求须明确项目限额、功能设置、平面布局、户型面积、户型比例、立面风格及其它要求等。

  3、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分别于两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设计委托书》初稿提出初审意见,返工程管理部于两个工作日内修订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

  4、工程管理部根据股东作出的审批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修正后提交给设计单位。

  5、对于规模较大的开发项目,经项目公司总经理同意,工程管理部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士对《项目设计委托书》提出专业咨询意见。

  三、设计审查:

  设计审查分为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审查、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审查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核,股东最终确认,工程管理部为主要审核部门,监理单位、营销服务部和财务部为参与审核部门。

  (一)规划设计审查

  1、根据本章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工程管理部须分别于七个工作日内对意向设计单位提交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

  2、审查时,须重点审查建筑红线(退用地红线)、建筑覆盖率、建筑指总面积和容积率等项标是否满足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要点的要求,整体方案是否符合公司设计委托意图。

  3、工程管理部根据批准的审查意见,通知设计单位进行项目方案设计。

  (二)方案设计审查

  1、设计单位提交开发项目方案设计图后,由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营销服务部、监理

  单位于五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审查。而后,工程管理部于两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形成《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如审查过程中出现反复,每次审查后均应形成《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

  2、工程管理部将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的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设计单位。

  3、工程管理部视审查意见情况,如与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图歧义较大时,必须要求设计单位重出设计方案图。

  4、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同意的方案设计图,由工程管理部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门审查。

  5、方案设计图待政府规划国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职能部门分别审查后,由工程管理部将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的《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和规划国土、消防管理、民防管理等部门的审查意见一并提交给设计单位,并通知其进行项目工程初步设计。

  (三)初步设计审查

  1、设计单位提交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图后,由工程管理部、营销服务部、监理单位和财务部分别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要求为:

  1)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是否符合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和消防管理部门《建筑方案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及民防管理部门《建筑方案民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的要求;

  3)设计范围是否与《项目设计委托书》一致,是否符合《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要求,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主要功能设置方案、结构方案、设备安装方案是否经过优化选择;

  5)是否满足物业管理功能设置的要求;

  6)设计图内容是否存在笔误、错误、疑义等。

  2、工程管理部根据各参与审查部门提供的书面反馈意见,于三个工作日内汇总整理成《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

  3、工程管理部将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设计单位。

  4、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图,由工程管理部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民防管理部门(必要时)等部门分别审查。

  5、工程管理部将我司审批同意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及规划国土部门审查意见、消防管理部门审查意见、民防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如有)等职能部门的意见一并提交给设计单位,并通知其进行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

  (四)施工图设计审查

  1、设计单位提交项目工程施工图后,由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财务部、营销服务部

  于十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审查。审查要求为:

  1)设计范围是否与《项目设计委托书》一致,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与施工规范、规程、规定的要求,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2)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和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部门、民防管理部门对初步设计图审查意见的要求;

  3)其它方面:

  (1)结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经济与可实施;

  (2)设备选型是否具有良好的性能价格比;

  (3)主要饰面材料是否满足公司设定的建筑风格及标准;

  (4)设计图内容是否存在笔误、错误、疑义等。

  2、工程管理部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报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审批。

  3、工程管理部按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批复意见办理,如批复意见要求重新出施工图时,必须尽快要求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重出施工图。

  4、在设计单位送交施工图予我司审查的同时,工程管理部须将施工图报送政府规划国土部门、消防管理部门、民防管理、专业审图机构等部门审查。

  (五)在设计审查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须根据公司对项目工程开工时机的把握和设计审查中与设计单位交换意见的反复情况,积极做好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六)在各个设计审查阶段中,如果相关部门因审核图纸量大、问题较多,从而可能超出上述规定的审核时间时,相关部门须提前知会总经理和其它相关图纸审查部门,以便工程管理部在不影响整个开发项目总体计划的前提下,对图纸审核工作的时间安排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四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一、项目工程施工图经总经理、董事长及股东最终审批通过后,工程管理部应要求设计单位提交一式八份施工图纸给公司。工程行政文员将其中两份存档(工程管理部、财务部、营销服务部均可借阅),同时下发施工单位五份、监理单位一份。

  二、项目工程开工前,工程管理部应主动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助其到政府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施工报建手续,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会议记录(标准文本由施工单位提供)。会议记录完后,须由施工单位将记录稿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和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并复印四份分别送上述与会单位加盖公章后下发给工程有关各方。

  四、工程管理部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督促设计单位根据图纸会审记录的答复情况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五、工程管理部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督促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人员分别将图纸会审记录中除须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外的图纸修改内容及时反映到施工图上,以便指导施工和绘制竣工图纸。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

  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监理单位须要求施工单位于项目工程开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叁份)。施工组织设计分为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单位将项目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提交监理单位后,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共同审查,并于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施工单位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共同审查,并于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内容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施工组织与施工流程、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机械和设备、项目组织架构、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等。

  3、经工程管理部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同意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行政文员将其返回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求其在两个工作日内按我司审查意见予以修订并签章确认后,再返回工程管理部,由工程行政文员将施工组织总设计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定(盖公司章)、将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工程副总经理审定(盖工程部章)。

  4、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指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同时,工程行政文员须将其复印二份,分送监理单位、财务部各一份。

  5、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如在施工中与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有较大出入或对结算价格有较大影响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书面报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同时报总经理批示后转财务部备查。

  6、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组织方案与经审定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有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变更时,相关部门除按上款执行外,还应按公司《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执行。

  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

  1、施工条件复杂或施工技术难度大或施工单位没有施工经验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

  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技术方案(一式两份),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及时组织本单位各专业工程师从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的可行性、施工平面布置和施工工序安排的合理性、施工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等三方面,对其审查意见汇总整理后报工程管理部审批,而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对工程项目关键部位或难以判断实施效果的施工技术方案,在公司组织审查的基础上,工程管理部在经申请并获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邀请有关专家对其进行技术论证。

  3、工程管理部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返回施工单位一份。同时,工程行政文员须将其复印二份,分送监理单位、财务部各一份。

  4、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作为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和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与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有较大出入或对结算价格有较大影响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书面报工程副总经理同意,同时报总经理批示后转财务部备查。

  5、如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与经审批同意的施工技术方案有较大出入并引起工程变更时,相关部门除按上款执行外,还应按公司《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项目工程管理

  一、涉及工程开工、暂停、复工、工期顺延和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等重要事项,结合相关权限,工程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以及总经室、股东等行使审核、批准和决断权限,并在将要报批的相关制度和表格以及本合同中均有体现;项目监理机构则行使初审和执行职能。

  二、工程管理部成员须团结并配合好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小组成员积极开展工作,同时按监理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

  三、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征得工程管理部同意和批准,监理单位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工程管理部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工程管理部作出书面报告。

  1、项目工程《开工令》发出的'前提条件:

  1)按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包括临建设施搭设、场地三通一平等)已经得到满足;

  2)根据有关法规,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的各项开工许可证明已经齐备;

  3)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报告已经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2、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事项获得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3、总监理工程师在以下事项获得工程管理部批准后,并根据不同情况签发《复工令》。

  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

  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

  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4、上述条件得到满足后,工程管理部经理须与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总监及时协商开工事宜。

  5、经请示公司工程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并确定开工日期后,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知会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并要求其按项目工程监理标准表格向施工单位发出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4、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一式三份,工程管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留存一份。

  5、项目工程《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须作为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和计算工期的依据,以便备查。

  四、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须认真执行各地市建设相关条例和项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重点抓好项目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和投资控制。

  (一)工程质量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对照检查、督促落实。

  2、钢材、水泥、砌块等主要建筑材料以及各种管材、设备进入施工场地时,必须查验其出厂合格证、化验单或准用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3、所有按有关规定要求必须送检的材料,在其使用前需由已办理《见证卡》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材料送检员按规定共同到现场随机取样和见证送检,经最终检验合格后方允许使用。否则,项目监理成员须填制《不合格工程材料清退通知书》(按监

  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执行,以下简称《材料清退通知书》)勒令施工单位两天内将不合格材料清出现场。清场后,工程管理部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须共同在《材料清退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材料清退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成员两方各留存一份,送达施工单位一份。

  4、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应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经常巡视检查或测量,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按监理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执行),要求其限时改正;发现重大问题时,工程管理部经理须立即报告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成员两方各留存一份,送达施工单位一份。

  5、凡属隐蔽工程,须要求施工单位提前12小时通知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重要工序应通知质监站质检人员、设计单位代表和工程副总经理参加)组织隐蔽验收。

  1)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通知后,无正当理由又未按时验收的情况下施工单位自行实施的工程隐蔽,其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监理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2)经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再组织验收,直至合格。否则,不允许其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如对已经使用的工程材料或已经隐蔽的工程质量有异疑,可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取样或将隐蔽的工程剥离裸露,以检测或观察、评定其质量情况。如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项目监理成员应按签发《监理通知书》或《工程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办法办理(管理方式同上述),并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合格工程材料或返工,工程管理部经理同时须将有关情况报告工程副总经理。

  7、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如施工中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单位总监应将事故状况及时向工程管理部经理汇报。后者视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口头或书面向总经理汇报并决定是否指令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令。

  2)监理单位总监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分析研究,写出调查报告(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一步调查取证),并会同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后向工程管理部经理汇报,再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定后,返回施工单位执行。

  3)项目监理成员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我司批复意见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4)事故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和工程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允许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同时,工程管理部应组织编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总经理备案。

  (二)工程进度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工程进度保证措施》的内容,并在工程施工中对照检查、督促落实。

  2、每周工程例会上,监理单位总监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上周施工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周施工计划。对计划未完成部分,应分析原因,制定补救措施并跟踪落实。

  3、每月末,由监理单位召集施工单位、工程管理部有关人员对工程月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小结,形成会议纪要。会后,由项目监理成员督促施工单位贯彻执行。

  4、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进度滞后,经施工单位提出并获监理单位和我司确认后,工程管理部经理应会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原施工计划作相应调整,并报工程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影响总工期延长的调整须报总经理批准,并依据《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之相关内容执行)后,再由项目监理成员及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按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5、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五天及五天以上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报工程管理部,共同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三)工程投资控制

  由公司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和《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执行。控制项目总投资额度,做到不超额,不透支(减少或消除实施中的工程变更;认真审批工程签证;防范工程索赔;严格按合同约定和实际进度支付工程款等);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签证、工期顺延、工程进度款支付、预结算工程量、材料设备选型进行初审并签暑意见。工程管理部保留对上述工作的最终批准权。

  第七章项目工程会议管理

  一、项目工程会议包括项目工程开工预备会议、项目工程例会以及其它各种专题会议。

  1、项目工程《开工令》发出之前,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施工、项目监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召开项目工程开工预备会议。会议重点明确工程参与各方沟通、协调方式,明确我司工程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宣布公司对有关人员的授权等。

  2、项目工程开工后,每周由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组织施工单位(含总包及分包单位)、工程管理部有关人员(必要时可邀请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和设计单位代表参加)于工地现场召开一次项目工程例会。会议主要协调各方关系,解决现场施工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

  3、工程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工程有关各方召开项目工程专题会议,主要听取工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二、项目工程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负责整理记录,由监理单位文员交工程行政文员备案,于会后两天内报工程管理部经理、工程副总经理审定后,返回监理单位文员签收。

  第八章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一、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分为工程竣工初验和工程竣工核验。

  (一)工程竣工初验

  1、监理单位总监须督促施工单位在完成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项目并自检合格后,提前五天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竣工初验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主要内容)。

  2、监理单位总监须在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初验申请报告》后两个工作日内,根据该报告审签《工程初验方案》并报工程管理部经理、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3、按照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于两个工作日内批准同意的《工程初验方案》,由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本单位专业工程师和工程管理部并会同质监、设计、施工、物业管理等单位及公司相关部门的人员对申请初验的工程项目予以检查初验,同时审验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类工程竣工资料。

  4、监理单位会同工程管理部组织召开工程竣工初步验收会议,汇总并整理初验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形成《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整改意见》后,由监理单位总监下发给参与工程初验的有关各方,同时项目监理成员督促相关施工单位按限期进行整改。

  5、施工单位按《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整改意见》的内容整改完成后,由监理单位总监及时向工程管理部经理、工程副总经理报告。同时,由工程副总经理提请规划、消防、环保、质监、城建档案、燃气、民防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进行专项验收。

  6、项目工程专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须由项目监理成员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下发《专项工程验收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通过后取得的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由监理单位总监督促各专项施工单位提交给监理单位,并报工程管理部。

  (二)工程竣工核验

  1、工程管理部经理须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初验及专项验收问题整改完毕后十天内,向我司提交《工程竣工核验申请报告》(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部章)。

  2、工程管理部经理须在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核验申请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根据该报告组织项目监理成员编制《工程竣工核验方案》并报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3、按照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同意的《工程竣工核验方案》,由工程管理部经理及时组织工程管理部并会同质监、设计、监理、施工、物业管理等单位及公司相关部门的人员对申请竣工核验的工程项目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同时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类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与合法性。

  4、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召开工程竣工核验会议,形成《工程竣工核验整改意见》后,责成监理单位下发给相关施工方。

  5、工程管理部相关专业工程师及项目监理成员督促并跟踪相关施工单位按《工程竣

  工核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二、施工单位按《工程竣工核验整改意见》的内容整改完成后,工程管理部经理应及时向工程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报告,由工程管理部经理及时组织项目监理成员对整改结果予以终验。终验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须督促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按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会同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项目监理成员和施工单位对验收工程项目作质量等级评定,并填报相关质量评定表格。

  三、项目工程终验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须编制项目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按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标准文本执行),经我司、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验收意见并加盖各单位公章后,连同其它验收资料按有关规定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第九章竣工物业移交管理

  一、竣工物业由工程管理部经理组织工程管理部有关人员,按移交物业的不同专业或类别,分步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

  1、分部分项工程移交,采取逐项检查或测试的方式;

  2、设备移交,采取试运行的方式。

  二、竣工物业移交时,工程管理部须按我司与物业公司订立的《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过程中地产公司与物业公司的责任界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竣工资料移交管理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行政文员须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文档管理要求妥善保管由我司下发或由施工总包、分包单位提交的各类工程资料。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政府建设档案部门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存档规定,工程行政文员须将相关工程资料提供给施工总包单位编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附上列明所提供工程资料的清单。

  三、工程管理部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按规定时间向我司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须一式四套,并每套附有列明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清单。其中,一套送政府建设档案部门,一套送政府规划国土产权部门,一套存公司档案室,一套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

  四、工程管理部移交给公司档案室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除施工总包单位和各专项分包单位以及监理单位提交的以外,还应包括由工程行政文员保存的政府建设档案部门存档规定以外的其它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特别是各专项验收取得的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的原件)。移交时,工程管理部须按项目一次性地完整移交并附上列明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清单。其中,公司档案室留存原件,物业管理公司留存复印件。

  五、工程竣工资料须包括工程竣工图纸、工程竣工图光盘、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及其它各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或许可证、使用证)等。

  六、本章所述的工程资料或工程竣工资料在移交或接收时,经办部门的经办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在移交资料的清单上签名确认。

  第十一章保修期内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

  一、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工程管理部须负责办理我司与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确定的《工程保修期保修承诺书》(一式三份)送交各施工单位,要求其法定代表人或原工程施工合同签署人签名、单位盖章确认后返回三份,工程管理部留存一份,送监理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各一份。

  二、在工程保修期内发生业主或客户对工程质量缺陷的投诉时,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负责督导物业管理公司按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保修期保修承诺书》中承诺的事项直接联系相关施工单位前来维修。

  三、如原施工单位未能按《工程保修期保修承诺书》执行,由物业管理公司另请专业维修队伍进行维修的,其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向我司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确认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从原施工单位工程质保金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专业维修队伍。

  四、在工程保修期内,工程管理部须定期书面向物业管理公司咨询业主或客户对工程质量的投诉及维修情况。其中,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后的前半年每月咨询一次,半年后每季度咨询一次。

  五、在工程保修期满前一个月,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须发函给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其将工程保修期内的物业维修情况、质量现状及物业管理公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我司,以便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和结算工程尾款或工程质保金。

  第十二章附则

  一、本制度未曾提及的公司有关维修、改造、翻新等项目的工程管理也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经董事长及股东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制度的修改、解释权属总经理室。

  校对人:审核人:批准人:批准日期:二OO

  年月日

工程部管理制度14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标准化、制度化管理需要,规范公司工程部管理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技术、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机制,明确工程部管理职责,提升工程部管理水平,更好的体现工程部的服务职能。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工程部制定,经公司最高领导及公司其他部门讨论通过并负责监督实施。在本管理制度中未涵盖的相关内容,遵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在工程部管理上推行总工负责制,总工程师为工程部第一责任人,工程部经理为工程部责任工程师。

  第二部分工程部工作职责

  负责公司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目标动态控制等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不断完善和加强公司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确保其正常有效运行。

  2、认真做好各项在建工程的质安管理和督查工作,健全完善质安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质量创优和安全、文明工地等评比活动,组织质安大检查,参与质安事故处理,检查并落实各项创优工作目标和“职工在我心中”活动的各项实施措施。

  3、负责工程招投标期间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工程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工程合同评审及合同交底工作;协助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的各项策划工作并监督实施。

  4、负责做好计量管理和各种有关资料、报表的统计工作。

  5、负责落实施工项目文明现场管理和验收工作。

  6、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资料管理的标准化水平,并积极推行电脑化管理。

  7、参加施工项目的图纸会审、基础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审核项目的竣工资料,配合项目竣工备案的相关工作。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项目部管理机构成员的资格,报总工室批准。

  9、及时掌握工程项目形象进度情况,对工程进度目标实施动态管理。 10、做好整合体系的相关工作。 1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三部分人员编制及岗位职责

  一、人员编制

  1、工程部经理1名(目前空缺,根据公司发展情况采取提拔或招聘的形式补充。)。

  2、工程技术、质量主管1名,安全文明施工主管1名。

  3、工程部设资料主管1名,主办科员2~3名(根据公司承接工程量情况,按照需要陆续补充)。

  二、岗位职责

  (一)、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部的日常事务,承担工程部管理责任,落实公司年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审核项目部的施工方案,检查防范措施,组织事故调查并拟定调查报告,解决措施。

  3、配合总工程师的工作。

  4、协调公司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5、负责跟踪项目部施工进度,协助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6、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评审,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等进行检查、督促,并总结上报。

  7、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教育督导,参与组织职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 8、指导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工作,落实文字、图象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申报工作。

  9、根据工程进度目标,掌握工程形象进度情况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10、做好与业主的服务及沟通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二)、工程部技术、质量主管岗位职责

  1、配合工程部经理开展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投标技术文件的编制,指导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方案、各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审核及监督实施。

  2、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质量目标具体组织实施,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以及各省、市、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公司各施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

  3、对公司各施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对公司下属各项目部的建筑工程三大分部: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平时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质量整改单,并及时组织复查。所有报验工程必须经工程部验收认可后,方可报质量监督站验收。

工程部管理制度15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操作和运行、保养和维修工作的连续性、以及向客户提供及时和优质的服务,体现良好的专业质素,特制定以下交接班制度,以期共同遵守。

  1.值班人员应按预定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工程经主管的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休假。

  2.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检查设备状况等。交接班时,双方值班人员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3.在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3.1在事故处理未完成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3.2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3.3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3.4由主管指定替代人员未到时;

  3.5接班人员因故未到时;

  3.6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它神志不清而未找到顶班人时;

  3.7因工作需要超时加班并由工程主管要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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