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09 12:33:57 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共15篇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共15篇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1

  为加强对企业资金、财务、票据、合同的运作管理,企业不仅应对财务、销售、采购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学习、教育,健全各种资金、财务、票据、合同管理制度;而且,还应建立起有针对性的舞弊预防管理制度。

  第1条 目的

  为了有效地预防公司舞弊行为的发生,明确相关责任,降低审计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一般原则

  1.各层级管理者应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预防、发现及纠正舞弊行为是各级公司、各级部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之一。

  2.审计部和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以协助公司管理层预防舞弊行为的产生。

  第3条 名词解释

  1.损害公司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

  2.舞弊的预防:是指采取适当行动防止舞弊的发生,或在舞弊行为发生时将其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4条 审计部和审计人员应在以下四个方面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1.具有预防、识别、检查舞弊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执行审计项目时警惕相关方面存在的舞弊风险。

  2.根据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复杂性以及审计的成本效益性,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3.运用适当的审计职业判断,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程序,以检查、发现和报告舞弊行为。

  4.发现舞弊迹象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提出进一步检查的建议。

  第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舞弊行为。

  1.接受贿赂或回扣。

  2.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3.贪污、挪用、盗窃公司资财。

  4.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5.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6.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条 舞弊预防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并使之得以有效实施是预防舞弊的主要途径。

  2.审计人员在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时,应当关注以下主要内容,以协助公司预防舞弊:

  (1)公司目标的可行性;

  (2)控制意识和态度的科学性;

  (3)员工行为规范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经营活动授权制度的适当性;

  (5)风险管理机制的有效性;

  (6)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性。

  3.除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外,还应考虑可能会导致舞弊发生的以下因素。

  (1)管理人员品质不佳。

  (2)管理人员遭受异常压力。

  (3)经营活动中存在异常交易事项。

  (4)公司内部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存在较大冲突。

  (5)审计部在审计中难以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证据。

  (6)审计人员应根据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时发现的舞弊迹象或从其他来源获取的信息,考虑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的性质,向集团审计部报告,同时就需要实施的舞弊检查提出建议。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2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巨集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 公司的一切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定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六条 公司的财务机构。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设财务主管、会计、出纳各一名。

  第七条 财务主管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财务主管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专案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公司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4..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5.对财务人员的`离职、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7.执行公司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稽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经理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8.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9.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务检查,监督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资料、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4.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5.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稽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6.会计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7.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九条 财务部门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支援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3

  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各企业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和业务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旨在规范企业内部会计管理活动的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贯彻和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保证企业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会计监督的重要手段。以下就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管理体系进行阐述。

  一、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1、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重要基础。国家制定和发布的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虽然是从全国会计工作总体要求的实际出发制定的,并在制定的过程中尽可能考虑到不同地区、企业会计工作实际情况和特点,以适应各方面的需要,但是,国家发布的会计法律、法规并不能完全适合各企业的具体情况。这就需要各企业的会计部门以国家发布的会计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的特点进行必要的补充,使会计管理工作能渗透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企业内部会计管理的建设是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的具体化,是它的必要补充,同时也是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因此,各企业必须重视和不断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

  2、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客观需要。财务会计管理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中心环节,是一项重要的综合性、职能性管理工作,加强会计制度建设,规范会计工作对经营管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集团公司近几年对各基层单位的审计情况看,每年都能从审计工作中发现这样那样的违纪现象,有些单位的违纪金额达到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是许多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混乱,财务收支失控,这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也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3、完善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要求。目前,我国的会计管理制度体系通常认为由四个层次构成。

  第一层次为会计法律,即《会计法》;

  第二层次为会计行政法规,如《企业会计准则》、《总会计师条例》等;

  第三层次为会计规章,比如各行业制定的行业会计核算制度等;

  第四层次是企业根据会计法规、制度要求制定的内部会计制度。从这里可以明显地看出:企业内部制定的会计制度是新的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会计管理制度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核算制度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原则、基本方法和程序作了规定,特别是赋予了企业一定的理财自主权和会计核算选择权,为企业的会计工作更好地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企业要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核算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制度进行充实和细分,从而保证会计核算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

  1、建立一支经过正规培训的高素质的会计队伍。会计人员不仅是经营活动的管理者,而且还是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者。从经营管理和会计工作的需要来说,要有一批合格的会计人员。他们应当掌握专业知识和财务制度。能够严格自律、不徇私情、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当好管家。要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建设,首先是下力气建立一支经过正规培训的高素质的会计队伍。目前我们的会计队伍存在着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要改变这种会计人员知识水平参差不齐、知识结构老化等问题,就要通过正规的培训学习来提高他们的素质。平煤集团公司财务处为了提高集团公司各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的素质,对全公司在职会计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使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规范各单位的会计秩序,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企业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主要是指企业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主要包括:

  第一,企业领导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责任。企业领导人应当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全面负责;对本企业的会计机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督促和监督,促进企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明确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责任。根据《会计法》和《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企业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企业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总会计师负责对本企业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就平煤集团公司来说,应着重强调总会计师“一支笔批钱”制度,在当前经济萎缩、市场疲软、销售不畅、货款回收困难的情况下,坚持总会计师“一支笔批钱”,有利于合理组织调配资金,有效利用资金,避免多位领导批钱,造成资金失控。

  第三,明确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各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内部的会计机构设置、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

  第四,明确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机构的分工与关系。会计部门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审计部门、统计部门、工资部门、销售部门、物资管理部门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在工作中经常发生业务联系。因此,必须明确责任、科学分工、加强协作,从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考核。

  3、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是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首先,做好会计人员工作岗位的设置,根据每一个会计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同,分别设置不同的会计岗位,确定每一个会计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其次,对会计工作岗位的分工,根据每个会计岗位业务量的大小和繁简程度,同时考虑会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高低,实行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以尽可能地适应会计工作的需要;第三,制定轮岗办法,要定期对会计工作岗位进行轮换,使每一个会计人员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都能熟练掌握,从而提高本企业的会计工作水平;最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会计工作考核办法,保证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4、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牵制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制定该制度的过程中,应当与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其主要工作是: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财分离、帐务分离等制度;对出纳等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性规定;有关领导和部门对限制性岗位定期进行检查的办法等。

  5、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确定财务收支审批范围、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其责任的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对制定的审批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企业内的费用支出要实行“一支笔”审批,编制凭证先审核后记帐,开支票实行印鉴分离复核制,堵塞各种漏洞,使企业的财务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轨道。

  第一,确定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每年初,对企业领导、总会计师、财务科长以及有关机构负责人审批财务收支的范围和最高限额予以下达,从而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对超过限额的财务收支制定明确的报批手续。

  第二,确定财务收支审批手续,对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等应当履行的手续及其应承担的责任予以制度化。

  第三,明确对财务收支中违反规定的业务收支,由经办人、责任人、审批人等共同承担经济责任。

  6、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是会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能够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要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硬件和会计软件及数据管理制度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从而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配备专职人员对会计电算化进行管理,同时要注重对在职的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促进会计工作人员积极钻研会计电算化业务技术,以适应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需要。

  7、建立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建立定期进行财务会计分析的制度,检查财务会计指标的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查找原因,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从而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4

  企业技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升创新能力:通过规范的研发流程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创新思维,推动技术进步。

  2.保障知识产权:有效保护企业的技术成果,防止技术泄露,增强市场竞争力。

  3.促进技术转化:通过技术转移,将研发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4.人才发展:为技术人才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

  5.防范风险:明确技术合作的规则,降低法律风险和商业纠纷。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5

  一、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

  二、不得隐瞒与被调查人的关系而不进行回避。

  三、不得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馈赠和娱乐消费。

  四、不得向被调查人及其亲友,或者涉案单位私自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其他物品或报销各种费用。

  五、不得私自改变、隐瞒、销毁或伪造证据,歪曲事实,形成错案。

  六、不得采取逼供、诱供等手段获取证据,侵害党员民主权利或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七、不得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或者拒不执行,拖延执行领导的工作安排。

  八、不得通过发案单位或涉案人员为本人、亲友办理私事。

  九、不得明知是涉嫌违纪人员及其亲友,而与之私自联系和交往。

  十、不得打听、了解职责范围内不应该知道的案件情况。

  十一、不得泄露、扩散有关举报材料的内容及领导批示,或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材料的内容。

  十二、不得违反案件保密制度,传播案情,或者向案件当事人和涉案人员及其亲友通风报信。

  十三、凡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6

  所谓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了防止和发现错弊,保护财产物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以职责分工为基础所设计实施的,对单位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进行控制和协调的一种内部管理制度。不管企业是大还是小,都必须健全。否则会至使企业财务管理比较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甚至于造成经济损失。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2、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的制约。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5、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概括地说,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职权和程序控制、检控制约控制、记录控制、实物控制、和稽核控制等内容。

  一、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

  为了预防和纠正经济活动中的错弊,必须实施不相容职务的严格分离控制。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如由一个人办理,即能弄虚作假,又能掩饰错弊的两项或几项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要求一项经济业务不能由一个人从头到尾办理。而应将其中不相容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来承担。一般而言,企业中以下职务应以分离

  1、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与执行职务

  2、经济业务的执行与记录职务

  3、经济业务记录与财产保管职务

  4、经济业务记录,财产保管与稽核职务

  5、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记录职务

  6、对原发性风险峰进行程序性控制的职务

  二、职权和程序控制

  由于企业经济活动分工的存在,按经济责任的要求,必须对每一工作岗位规定职责。相应授权。使之做到有职有责有权。从而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行静态的职权控制。这一控制要求企业内部相关人员必须经过授权或批准才能对有关经济业务进行处理。未经授权,批准不得接触这些业务。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从动态上控制经济业务的错*应当将企业的各类管理经济业务划分为若干步骤,进行程序控制。如销售业务可以分为:销售政策的制度与授权,讨价还价并开具发票。收款并存入银行,发货,入帐等步骤。任何经济业务都应划分为授权、核准、执行、记录、稽核等几个程序。并交由不同人员来办理。

  三、检控制约控制

  为了预防发现错弊,凡办理原发性风险的经济业务时,都应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设计具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措施予以严格控制。其中由上下两级参加核查签署所形成的相互检控关系称为纵向牵制关系。如费用报销时的审批时形成的关系;由平行且无隶属关系的两个及两个及以上的参加核查签署形成的相互检控关系称为横向牵制关系。如开票与收款,会计与出纳等的工作关系。

  四、记录控制

  记录是经济业务载体化工作。内部会计控制中凭证控制的基础和关键。严格的凭证控制应包括:

  1、设计合适的凭证格式及传递程序。建立凭证的领用,缴销手续和清查制度,对发票、收据、支票等重要凭证建立领缴存辅助帐

  2、所有凭证都应预先统一连续编号。注明各联次的用途以便进行完整性控制和程序性控制。

  3、办理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应取得或填制凭证。并明确检控制约责任。一旦发生错弊凭证就成为追究当事人责任的证据。

  五、实物控制

  实物控制是指保护财产物资安全完整的各种控制措施。包括:

  1、实物限制接近。即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接触财产物资和控制财产物资流转的.记录。对于容易发生错弊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存货其他易于转移的实物限制接近制度。

  2、保护财产物资安全完整的经济业务措施

  3、定期或不定期清查财产物资的实存量和质量。

  六、独立的稽核控制

  它是为了验证另一个执行的经济活动及记录结果所进行的独立监察控制。主要包括:

  1、对记录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的稽核

  2、帐证表等会计资料的稽核

  3、财产清查。银行存款余额的调节等帐实核对

  由于小型企业人员较少,为了达到会计控制的目的,在设置和责权划分上所设置三个岗位。

  1、会计主管兼总帐会计。职责是在厂长直接领导下,负责企业会计核算,会计管理工作的开展。并负责编制、审核会计凭证、登记总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和成本核算工作。

  2、出纳岗位。负责与货币资金收付有关的具体业务。如记录日记帐,处理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审报、缴纳税金、备用金核算等。

  3、明细帐会计岗位兼稽核。负责各种明细帐的登记工作。帐目的定期核对工作,财产清查的安排与实施工作等。

  由于岗位设置较少,在职责划分上要注意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如出纳、总帐与稽核;出纳与总帐、明细帐的分离等。

  对于财务收支处理权限可按以下思路设计。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申请或计划。财会审核后报厂长批准。由财会按此计划控制各种开支,做到每笔都由厂长批准。一方面强化厂长对会计工作的管理责任。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会计业务的控制环节。小型企业规模小,业务量不多,由厂长对每一笔开支进行审批是可行的。

  总之,随小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不断提高。对其会计制度的设立也会有更加完善更加先进的方法。规范小型企业会计制度,将越来越南受到人们的重视。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7

  企业物资管理制度是确保公司运营顺畅、资源有效利用的关键框架,它涵盖了物资采购、存储、领用、报废等各个环节,旨在规范物资管理流程,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内容概述:

  1. 物资分类与编码:对各类物资进行科学分类,建立统一的.编码体系,便于识别和管理。

  2. 采购管理:包括需求预测、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质量控制等环节。

  3. 库存控制:设定安全库存,实行定期盘点,防止物资积压或短缺。

  4. 领用审批:设立领用申请流程,明确审批权限,确保物资合理使用。

  5. 物资使用与维护:规定物资使用规则,落实保养与维修责任,延长物资使用寿命。

  6. 报废处理:设定报废标准,规范报废流程,避免资源浪费。

  7. 信息化系统:利用信息系统实现物资管理的数字化、自动化,提升管理效率。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8

  企业设施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企业内部所有物理设施的.规划、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施规划:确定设施布局,合理分配空间资源,确保生产、办公等活动的高效进行。

  2. 设施购置:根据业务需求,制定设施采购计划,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和设备。

  3. 设施使用:规定设施的使用权限、操作规程,确保设施安全、合规使用。

  4. 设施维护:设定定期保养和维修制度,延长设施寿命,减少故障率。

  5. 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进行安全检查,保障人员和设施安全。

  6. 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措施,监控能源消耗,提高能效。

  7. 设施报废:设定设施报废标准,处理废旧设施,防止环境污染。

  内容概述:

  企业设施管理制度不仅涉及硬件设施,如生产设备、办公设备、通信系统等,还包括建筑设施、公共区域、环境设施等。具体包括:

  1. 生产设施:生产线、机械设备、仓库等。

  2. 办公设施: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电话等。

  3. 建筑设施:办公楼、生产车间、食堂、宿舍等。

  4. 公共区域:走廊、休息室、会议室、停车场等。

  5. 环境设施:绿化、照明、空调、消防系统等。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9

  1、 为了加强本公司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使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 公司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 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公司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6、 公司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7、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8、 室内(公司统一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由使用者承担。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10

  企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障安全:在突发事件中,有效的应急措施能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提升效率:清晰的职责分工和流程,可以减少混乱,提高应急响应速度。

  3. 企业声誉:及时妥善处理事故,有助于维护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市场信誉。

  4. 法律责任:遵守法规,避免因应急不当导致的法律责任。

  5. 经济效益:预防和减轻灾害影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11

  一、厂区内卫生区定时洒水,防止尘土飞扬,四周环境保持清洁,地面不得有积水、泥泞、污秽等。厂区不应发生不良气味,有害气体或其它有碍卫生的设施。

  二、厂区的员工宿舍应与制造、调配、加工、贮存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的场所完全隔离。

  三、车间门窗有防虫、防尘的设施,所用材料应耐腐蚀易清洗,窗台离地面不少于1m,并有-45度斜面。

  四、管理作业区对外出入口应装设备自动关闭的纱门,门应易清洗、不透水的坚固材料制作,并经常保持关闭。

  五、车间的'顶面用的材料要便于清洁,所用材料不易形成凝结水珠,以防水珠落到产品上,车间所用贮水池应有防护污染物落入的措施,车间废弃垃圾离车间或供水区距离在45m以上,车间内适当的位置,安装更衣、洗手、消毒设施和配备相应的干手器。

  六、操作人员应做到勤洗澡,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进入工作所不得化妆,在生产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鞋帽,头发不得外露,工作衣应保持清洁

  七、操作人员不得穿戴工作服,鞋帽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场地,严禁在工作场地吃东西,吸烟,随地涕吐。

  八、生产设备每月末进行一级保养,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人员辅导,日常维护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填写《设备运行、保养记录》。

  九、管理员于每季末月30前将《季度设备检修计划>报公司批准,并安排检修计划执行。

  十、设备清洗、检修完毕后由设备管理员填写《季度设备检修记录》。

  十一、办公室负责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等设施的修缮工作的落实。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

  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业务范围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辖

  第六条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第七条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登记

  第八条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九条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验资报告;

  (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章程草案。

  第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组织管理制度;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的程序;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八)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

  (二)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三)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的;

  (四)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二条准予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由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并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别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

  依照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简化登记手续,凭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发给相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第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凭登记证书申请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将印章式样、银行帐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须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

  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第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注销以及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二)监督、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活动;

  (三)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初审;

  (四)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五)会同有关机关指导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清算事宜。业务主管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不得向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

  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资助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民办非企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本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发给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对其应当简化年度检查的内容。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的;

  (二)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五)设立分支机构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七)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被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13

  一、出纳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帐,对每笔收付款必须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必须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及库存余额。

  二、现金进货管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必须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帐时间。剩余现金必须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马上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

  三、大宗业务销货现金管理。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情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四、现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长期持有的`一定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情况。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情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必须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必须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14

  企业工厂管理制度是一套规定企业生产活动、管理流程和员工行为准则的体系,旨在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工作秩序,以及保障员工权益。它涵盖了生产、质量、安全、人力资源、设备维护等多个领域。

  内容概述:

  1. 生产管理:明确生产计划、工艺流程、设备使用和维护等环节的规则,确保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2. 质量管理:设立质量标准,制定检验程序,确保产品符合既定的`质量要求。

  3. 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事故的发生。

  4. 人力资源管理:设定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人力资源政策,促进员工职业发展。

  5. 设备与设施管理:制定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6. 环境保护:遵循环保法规,控制污染排放,实现可持续生产。

  7. 应急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减少损失。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升企业的科技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及吸纳社会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模式研究、制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2、技能创新支出: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开展及奖励、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3、人才创新支出:主要用于公司创新型研发队伍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公司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或有条件地输送优秀研发人员到外出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支出。

  4、创业项目扶持,包括创业资金扶持、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技术研发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工作组,研发中心、管理、财务、市场、生产、采购各系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通过产学研合作指导、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项目组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奖励。

  第三章评审管理

  第七条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学习技术成果丰硕,专业技能突出,以及承担并完成过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项目团队及个人优先。

  第八条创新创业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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