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
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果“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保管人员先按“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按照“销售单”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方可出库。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与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库复核:
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4。2、拆零保健食品应按逐批号核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5。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5。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5。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5。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处理:
6。1、保健食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6。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6。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6。4、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
7、下列保健食品不准出库:
7。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7。2、内包装破损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7。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7。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7。5、本公司质管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2
1、索证索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2、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食品流通(经营)(生产)许可证、国家产品注册证书、所供货产品的'检验报告书和保健食品其它合格的证明文件。
3、购入保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保健食品的品名、生产厂商、批准文号、规格、供货单位、购进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以备查。
4、索取和查验的相关证明文件、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保健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3
目录
一、岗位职责制度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
(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职责
(三)质量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三、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
四、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五、索证索票制度
六、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七、储存制度
八、不合格保健食品处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制度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企业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检查。
(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职责
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
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
8、研究、部署、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建议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
(三)质量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3、在企业各部门的协助下,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保健食品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进行指导。
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保健食品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6、对不合格保健食品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保健食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保健食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相关记录。
7、按月检查陈列保健食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8、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9、负责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
10、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1、协助领导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做好记录,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
12、负责处理保健食品质量查询,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13、负责保健食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保健食品应设专柜,并与其他商品分开摆放,标志醒目。
3、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5、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8、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三、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四、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索证索票制度
1、企业必须认真审查保健食品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2、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首次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合法证件,每年核对一次,并及时更新。
3、索取的证件包括:供货企业的保健食品生产或经营《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样稿。
4、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和合格产品的档案。
5、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购进票据应注明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单价等内容。
6、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六、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验收时应检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索取本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并做好验收记录。
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3、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4、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储存制度
1、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退货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色标,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色标,不合格区为红色色标。
3、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避光、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4、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5、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6、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八、不合格保健食品处理制度
1、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不合格保健食品。
2、在将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生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保健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3、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出具保健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保健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6、不合格保健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①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②不合格保健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保健食品的销毁记录。
9、应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4
1、发现经营的保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保健食品生产者执行保健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保健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保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要求的保健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3、对储存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保健食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保健食品集中控制并停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4、对近效期的'保健食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保健食品催销表”;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5、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5
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证所经营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5、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时,或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经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销毁时仓储部应填写《销毁清单》,报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7、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保健食品,验收员及时报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库。
8、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9、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会同业务部每半年对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6
一、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部负责提出门店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门店全体员工会议讨论并经门店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门店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门店质量负责人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门店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岗位职责对门店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门店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门店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质量负责人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四、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门店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实施。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保健食品采购、贮存、销售、售后服务制度
(一)、采购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贮存制度
1、所有门店经营的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上架。
2、质量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冰箱(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处(避光、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需控制温度(温度0-30℃),门店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应保持货架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4、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门店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5、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下柜处理。
(三)、销售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售后服务制度
1、门店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门店质量负责人。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门店质量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六、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门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门店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门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门店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门店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门店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门店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门店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门店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7
一、采购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索证索票制度
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业务部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
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2、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证书》。
3.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保健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2天内完成。
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三、卫生管理制度
(一)营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 、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
7 、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 、灭蚊蝇灯、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应专区存放,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2、调控好保健食品专区的温湿度,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3、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专区,堆码整齐、牢固,无倒臵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4、保健食品专区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有效。
5、保健食品专区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虫等检查和打扫卫生。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
7、仓库内不得吸烟、进食,保健食品专区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8
一、药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药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药店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药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药店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国家和上及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药店内部的贯彻实施。
6、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销售人员定期一次全身检查。
二、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药店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药店的'计划按需要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药店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药品流通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销售保健食品的包装情况很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药店负责人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7、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药店负责人反馈信息。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9
一、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保健食品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保健食品许可证,无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保健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保健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保健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保健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保健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0
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从保健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保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一、保健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保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经营单位应设立保健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保健食品经营卫生管理。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保健食品安全培训。经营单位应建立与保健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采购应建立保健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保健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应设立保健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保健食品应具有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
三、运输应建立保健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保健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保健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保健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保健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保健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保健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散装的保健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冷藏保健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保健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四、销售应建立保健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在保健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应有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应有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保健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保健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保健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与保健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销售冷藏、冷冻保健食品应按保健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保健食品。销售的保健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上架销售的保健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销售预包装保健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应建立保健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保健食品的基本情况。
五、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保健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保健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保健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保健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保健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1
一、根据“按需购进,择优挑选”的方法,依据行业动态、库存结构及品质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主管同意后执行。要实行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导致损失。
二、严格执行本店建立的保健饮料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本店购入合法和品质可靠的保健食品。
三、要认真核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品质声誉,考察其履行协议的素质,必要时会同质量管控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合同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确立有效期。
四、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协议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应当标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五、质量管控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要加盖企业公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制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测合格证》保健食品批文转让,以及美容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六、购进保健饮料应有合法凭证,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储存至低于保健制品有效期三年,但不得超过五年。
七、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测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达到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它不依照法律规章条例的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保健食品的注册行为,保证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保障人体食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健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保健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保健食品。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国产和进口保健保健食品注册,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保健保健食品注册,是指国家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以及标签说明书内容等进行系统评价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包括对产品注册申请、变更申请和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的审批。
第五条国家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保健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保健保健食品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国家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对国产保健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
国家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检验机构负责申请注册的保健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包括动物试验和/或人体试食试验)、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等;承担样品检验和复核检验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保健保健食品的注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和便民的原则。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3
为保证保健品质量,保证职工身体,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2、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监督检查。
3、新工上岗、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卫生。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4
一、依据“按需购进,择优选择”的方法,依据行业动态、库存构造及品质部门反应的信息编制购货规划,报主管同意后执行。要实行供销平衡,保证供给,避开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导致损失。
二、严格执行本店建立的保健饮料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本店购入合法和品质牢靠的保健食品。
三、要仔细核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品质声誉,考察其履行协议的素养,必要时会同质量管控部门对其进展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合同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确立有效期。
四、加强合同治理,建立协议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应当标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五、质量管控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要加盖企业公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制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测合格证》保健食品批文转让,以及美容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六、购进保健饮料应有合法凭证,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储存至低于保健制品有效期三年,但不得超过五年。
七、严禁选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测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它感观性状特别的保健食品。
(4)到达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它不依照法律规章条例的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5
(一) 采购保健品,需找合规供应商。索要并留存《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保健品实物样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也得留档。进口保健品要有《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口岸食品卫生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 买保健品前签个合同是必要的,其中应包含明确的质量条款。如果非书面形式的话,买卖双方应先签一份关于质量责任的保障协议。
(三) 每次进货的保健品都有合法真实的发票,与货物、账目一致,并按照时间顺序保存至少两年。
(四) 进来的每一批保健品都应核对其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限、制造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信息。还需建立详细的购进记录,其中包括保健品种类、规格、有效期限、制造商、供应商、购买量、购买日期等,至少保留一年。
(五) 对首次交易的保健品品种,需要从供应商那里获取带有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及对应批次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六) 下列保健品禁止购进:
没有《卫生许可证》厂家生产的保健品。
缺乏保健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品。
有毒、变质、受污染或其他感官异常的`保健品。
过期的保健品。
不符合法规要求的保健品。
(七) 保健品收货验收工作应在待检区进行。保健品质量验收主要包括对外观质量的检查、对保健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审核,以及处理购进保健品和退换保健品的情况。
(八) 如果发现包装、标识不符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保健品,应及时报给质量管理人员处理和裁定。
(九) 只有验收合格的保健品才能入库或上架销售,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保健品应立即现场查封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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