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9 08:22:33 制度 我要投稿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4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健食品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4篇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1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2

  1、保健食品应专区存放,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2、调控好保健食品专区的'温湿度,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3、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专区,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4、保健食品专区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有效。

  5、保健食品专区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虫等检查和打扫卫生。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

  7、仓库内不得吸烟、进食,保健食品专区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3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保健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保健食品。

  六、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保健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保健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保健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保健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4

  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业务部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

  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

  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 2、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证书》。

  3. 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

  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

  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再上报审批。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保健品;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2天内完成。

  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

  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5

  1、验收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合格,熟悉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内容的人担任。

  2、保健食品进货验收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3、进货验收必须按法定保健食品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保健食品的质量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批检查。内容包括: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厂名、生产批号、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合格证等。

  4、验收整件保健食品按5%上、中、下分别取样,零散保健食品少于10瓶(盒、袋)按数验收,10-100瓶(盒、袋)按5%抽样,特殊品种、贵重品种逐一验收。

  5、进口保健食品除按规定验收外,还应检查是否具有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的中文标签、说明书。

  6、验收首营品种,应向生产企业索要随批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7、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填写保健食品质量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企业、保质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验收员要签字盖章,保健食品质量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书写工整。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8、凡经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存入不合格品区,并立即报告经理。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6

  一、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保健食品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保健食品许可证,无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本单位保健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保健食品流通经营。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保健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二、保健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4、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5、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6、检查内容应包括保健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7、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8、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三、保健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2、采购保健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3、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4、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5、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保健食品。

  6、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保健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四、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保健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3、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4、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五、保健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3、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4、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5、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6、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7、工作时严禁吸烟。

  8、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9、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10、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11、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12、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13、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7

  一、采购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索证索票制度

  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业务部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

  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2、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证书》。

  3.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保健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2天内完成。

  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三、卫生管理制度

  (一)营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 、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 、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 、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 、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

  7 、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 、灭蚊蝇灯、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应专区存放,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2、调控好保健食品专区的温湿度,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3、合理使用保健食品专区,堆码整齐、牢固,无倒臵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4、保健食品专区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臵齐全有效。

  5、保健食品专区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虫等检查和打扫卫生。

  6、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

  7、仓库内不得吸烟、进食,保健食品专区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8

  一、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保健食品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保健食品许可证,无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保健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保健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保健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保健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保健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9

  1、保健食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采购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保健食品采购必须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以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和使用安全为前提。

  4、购进保健食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货。

  5、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食品必须索取有关企业和保健食品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6、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质量审核,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经营。

  7、购进进口保健食品要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及其联系电话、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单位、品名、生产批号、规格、保质期等内容。票据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9、购进保健食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

  10、采购员要随时了解市场信息和库存动态,按照采购计划购进保健食品,保证保健食品定点、按时、定量、优质、优价采购,并要求供货单位开具合法发票。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10

  (一)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二)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避光、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三)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四)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放热、防毒、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五)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六)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通知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11

  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连锁门店经营保健食品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如有必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

  3、索取并留存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从经营企业购进的,还应索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购入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4、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5、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无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标签标识不符规定的保健食品;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凡采购的保健食品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验收,核实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并建立验收记录;

  2、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货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对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直接存入不合格区,报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办理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登记;

  4、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

  三、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经营场所要定期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

  5、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

  6、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等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员工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经营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进行健康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4、发现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在岗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着装要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经营和办公区域;

  6、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五、储存与养护制度

  1、保管员要按照产品储存要求做好养护,保证产品不变色、不变质;

  2、保管员对储存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上报负责人并放入不合格区;

  3、保管员应在专用货架摆放产品;

  4、保管员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5、库房要做到干净整洁,符合库房码放要求。

  六、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1、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不得采购、上架和销售;

  2、不合格保健品须与合格产品分开存放,并挂有红牌警示标志,设专人、专帐管理;

  3、对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的保健食品,验收员应拒绝接收,并向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退货;

  4、对储存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放入不合格区,并向负责人报告;

  5、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要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七、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按年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内容和考核要求。

  2、明确专人负责培训工作,每半年培训一次。

  3、执行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培训内容包括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和安全知识等。

  5、培训完毕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6、建立培训记录,及时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12

  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果“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保管人员先按“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按照“销售单”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方可出库。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与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库复核:

  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4.2、拆零保健食品应按逐批号核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5.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 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5.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5.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5.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处理:

  6.1、保健食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6.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6.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6.4、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

  7、下列保健食品不准出库:

  7.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7.2、内包装破损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7.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7.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7.5、本公司质管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13

  一、药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药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药店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药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药店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国家和上及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药店内部的'贯彻实施。

  6、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销售人员定期一次全身检查。

  二、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药店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药店的计划按需要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药店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药品流通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销售保健食品的包装情况很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药店负责人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7、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药店负责人反馈信息。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篇14

  (一)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鉴定费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三)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是的票据,做到票、账、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四)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五)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六)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七)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八)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九)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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