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1-10 08:21:4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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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管理规章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各处室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处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体育工作制度

  1、学校体育工作由主管体育工作的领导负责,体育教师做好具体工作,加强管理、注意安全、讲究科学,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2、体育教师要认真学习《体育健康标准》,钻研教材,按《体育健康标准》和教材要求,上好体育课,课前要认真制定计划、备好课,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课上加强指导和训练,培养良好习惯。课后做好小结,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3、积极开展体育教学研究工作,体育教研组要保证活动时间,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体育教研组的基本任务是学习研究《体育健康标准》和教材,加强体育教学研究,开展体育科学研究,认真组织研究课、观摩课、评优课等活动,交流体育教学经验,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4、在体育教师领导和指导下,努力上好两操,课间操(早操)要全员参加,队伍整齐,做操认真,姿势正确并不断创新,努力提高做操质量,达到要领要求。在体育教师和健康教师的指导下,做好眼保健操,眼保健操由体育教师和健康教师负责组织教练,课上由当节任课教师组织实施,要不断通过检查纠正姿势,提高眼保健操的质量。

  5、积极开展课间操(早操)观摩、检查、评比活动,值周班深入各班检查做操质量,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课间操检查评比和观摩活动,以便交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做操质量。

  6、积极发展本校体育传统项目,建立各种形式的运动队,各校均需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和传统,建立两只以上体育运动队,保证有组织,在教师的指导下,定时开展活动,每年均要组织球类、田径等比赛活动,并积极开展群众性、小型多样的体育比赛活动(如跳绳、踢毽子、象棋等)。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7、开好运动会,每年春季召开校运动会,各班均要参加运动会和各种形式的选拔赛,选拔运动员参赛,检阅校体育队伍和体育工作成果,推动体育工作的开展。

  8、积极组织好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活动,除开展正常体育活动之外,学校和各班均要积极开展好课外体育锻炼,组织好学生的晨练,经常开展以班或完小为单位的各种小型多样的比赛,课外体育活动,要适合儿童的年龄特点。

  9、认真组织好体育课外活动,课外活动列入课表,除体育课之外,每班安排两节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平均每天达到一小时,课外活动要在体育教师安排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要保证活动时间和质量。

  10、加强体育设备和体育器材的保管工作,体育教师对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要经常检查,发现破损要及时进行修理,破损严重的要及时报学校组织修理和更换,确保体育课安全。体育器材时要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合理有序、使用方便。

  11、积极开展学生健康标准的锻炼与测试工作,体育课的及格率要保证在95%以上。

  二、校产保管制度

  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1、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2、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照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3、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照价赔偿的问题。

  4、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实验器材管理由实验老师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由电脑老师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夏宜亚负责。各室负责人负责本室财产。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5、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三、财务规章制度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为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

  2、学校财务管理工作适用本制度并依照本制度执行。

  3、本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校领导班子是本单位财务工作的领导集体,对校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4、财务工作实行负责制,中心校核算中心对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校长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审批工作,重大的财务支出等事项实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5、坚持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单位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支出合法性、凭证合规性的事前审查。

  6、推行财务公开,提高财务收支透明度,坚持客观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单位发生的财务收支事项,以一定形式进行通报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单位的财务工作,应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四、卫生检查保洁制度

  一、环境卫生要求做到:“六不”

  1、不乱丢纸屑果壳;

  2、不乱倒垃圾;

  3、不随地吐痰;

  4、不乱画乱涂黑板墙壁;

  5、不在教学区吃东西;

  6、不攀折树木花草。

  二、教育卫生要求做到:“七清洁”

  1、黑板、板刷清洁;

  2、黑板槽内清洁无粉尘;

  3、八角六面清洁无积尘、杂物;

  4、课桌椅清洁排列整齐;

  5、讲台内外上下清洁整齐;

  6、卫生工具清洁放置合理;

  7、门、窗、窗台清洁无灰尘,实行每日二小扫,每周一大扫。

  三、包干区卫生要求做到:“三无”

  1、地面无纸屑、杂物;

  2、绿化区内无纸屑、枯叶、大石头;

  3、楼层地面无积灰,实行一日三扫,每月一大扫。

  四、个人卫生要求做到:

  1、“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鞋、帽;勤剪指甲。

  2、“五不”不吸烟;不喝酒;不吃不洁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壳。

  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严格遵守财经制度,管好账、钱、物。

  2、保证教学用品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3、收支履行审批手续,坚持票据校长签字制度。

  4、每学期对收支情况在期未公布一次。

  5、学校资金和物品不经批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外借。

  6、办公室、教室、宿舍财产必须有用物人签名的清单,每学期核对一次。

  7、教师调离时,财物人员必须收清财物,收不清由主管人员追回或赔偿。

  8、不经学校同意,教师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9、不经学校同意,校内不得架设任何超标准用电设备。

  六、图书室管理制度

  1、本校学生均可持有借书证借书。按规定借期及时归还,对到期不还者可教育、批评或停止借书权利。

  2、借书时应保持安静,依次排队,不得争先恐后,做到先还好出,然后再借。

  3、图书室内不准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壳,不高声谈笑,保持室内清洁和安静。

  4、室内陈列的书刊,未经借书手续,一律不准带出,阅后不想借的要放回原处,如有吐写、撕页、遗失,都要酌情赔偿。

  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出借的图书均须妥善保管。

  6、衣冠不整者不准入内,要服从各班图书管理员的管理,尊重管理员的服从,配合管理员搞好工作。

  7、借书还书时间:按班级轮流表日期每天中午~下午

  3节课前一段时间。

  8、管理员有责任做好防火、防水、防尘、防盗工作。

  七、多媒体制作室管理制度

  1、教师进入多媒体创作室必须征得管理员同意,并按管理员指定的设备操作,严禁随便启用其它设备。

  2、室内的软、硬件资料要登记造册并妥善保管。多媒体创作室的任何设备,均不得外借,确因需要,需经教导处审批。

  3、严禁非本校教师进入多媒体创作室。

  4、严禁学生进入多媒体创作室。

  5、做好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管理员要定期检测计算机是否染上病毒,若有则及时杀毒。

  6、严禁教师夹带非规范性软件、磁盘、光盘等进入本室使用。

  7、讲究卫生,严禁吸烟、吐痰、吃零食。

  8、管理员有责任加强监督,做好防火、防潮、防电、防盗工作,确保多媒体创作室正常运行。

  八、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2、未经室管理人员允许,其他人不得私自进入室内,确保仪器药品安全和室内安静。

  3、室内仪器药品添置,保管和更换由管理人员负责提出,由学校负责购置和研究实施,并做好添置登记。

  4、使用仪器,均先填好报告单和预先做好准备,仪器使用完毕,及时放回原处。

  5、仪器、药品应分类合理放入仪器框,做到摆放整齐、清洁,如损坏应及时填写报告单,记帐报损。

  6、教学仪器借出,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并要按规定时间规还,如借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认真做好各类实验资料由集工作。

  8、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盗,防水工作,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奖金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九、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为了使本校保管的档案既为利用提供方便,又做到保密、无损,特制定本制度。

  本校档案供本校各部门查阅利用,查阅时需办借阅登记手续。

  2、外单位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注明查阅者身份,查阅目的和范围。

  3、档案只能在指定地点查阅,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需要外借的,要经领导批准,并出具借据,时间不得超过十天。

  4、借阅档案应遵守保密制度,不阅无关材料,如需摘录、复印须经档案人员同意,摘机密材料需经领导批准。

  5、借阅人要爱护档案,不在卷上涂改、划圈、划线条、做记录、拆卷、抽页、损坏或转让他人。

  十、校舍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含校舍附属设施)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新建校舍要确保施工质量。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

  三、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四、重视校舍安全。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的校舍,要经常检查结构安全。校舍的走道、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

  五、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学校要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维护校舍。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

  七、对校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

  八、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

  十一、校舍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后勤处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发现危房立即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大、中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2.校舍各部按以下要求维修

  ①门、窗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

  ②屋面应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

  ③墙体应保持完好,平整、牢固、无裂缝。

  ④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地面砖无空鼓,无破损。

  ⑤水、电、暖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3.新建校舍功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做到有证勘探,有证设计,按投招标手续,有证施工。由质检站.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学校共同严把质量关,验收关,确保工程合格后交付使用。

  4.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①设备包括教学、办公、生活的一切设备、仪器器械、电教设备,图书等。

  ②学校的一切设备都应登记建帐(卡、表)定期清查,做到帐、表、卡.物相符,确保各类设备的完整。

  ③学校设备应当分类保管,加强养护,定期检测,及时维修。

  ④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状态。

  ⑤露天体育器械由后勤处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持完好,牢固。

  ⑥课桌凳,总务处要利用学生休息时间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生使用。

  ⑦办公桌椅,后勤处要做到随坏随修,保证使用。

  十二、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教室必须做到防雷、防火、防盗、防潮,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符合安全消防标准。

  二、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需提前一天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由管理人员协调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多媒体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根据教学安排,做好所需设备的检测准备工作,协助和指导任课教师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四、教师应正确使用计算机、视频展示台、投影机及各种视听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五、学生进入多媒体教室须听从教师安排入座,自觉遵守纪律,保持室内安静。上课时专心听讲、细心观察,做好学习笔记。要保持室内清洁,禁止在多媒体教室吃东西、乱扔果皮瓜壳及纸屑,禁止吸烟。

  六、关闭投影机应先使用遥控器关机,等3-5分钟后,待投影机内灯泡冷却并且风机停止运转后,再切断投影机电源。

  七、多媒体教室使用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所有设备切断电源,关闭电源电闸,罩好护套或放入柜内,登记好设备使用状况表,并向管理人员做好移交工作。

  十三、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一、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二、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按量归还,放回原处。

  三、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归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四、体育器材,每学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要求达标。

  五、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盗工作。

  十四、音美器材管理制度

  一、学校音美各项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二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要办理登记手续,课后按数量归,放回原处。

  三、课余时间需用器材,应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送还。如有遗失损坏,追查责任,按价赔偿。

  四、音美器材,每期全面查点一次。逐年购置和自制,保证按省规定的器材要求达标。

  五、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盗的工作。

  十五、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的报刊、图书一律不外借。

  二、不得在报刊、图书上乱涂乱画,损坏报刊者,照价赔偿。

  三、阅览时保持安静。

  四、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阅览室内吃东西,乱扔废纸。

  五、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六、阅览后,报刊必须放回原处,并摆放整齐。

  十六、书刊赔偿制度

  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保护书刊资料的完整是每个师生的责任。师生对所借书刊必须爱护,不得批注、涂画、折角、撕剪、污损或遗失等。违者应按本制度赔偿。

  凡遗失图书、期刊,应购买原书刊赔偿;不能赔偿原书刊的,可参照下述原则予以赔偿;

  一般书刊按原定价或原定价的2-3倍赔偿;

  使用价值高的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珍本书或绝版书,按原价5倍以上赔偿。

  凡损坏图书、报刊,按损坏程度分别处理:

  书刊损坏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的,按原书刊定价10%赔偿;损坏书刊封面、封底等,赔偿装订费用;

  损坏程度严重或影响内容完整的,应赔偿原书刊;不能赔偿原书刊的,则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赔偿。

  师生借书时如发现图书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当场向管理人员

  提出,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十七、教师办公用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教师办公用计算机的管理与应用,创建一个良好的校园内部网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办公用计算机(不含个人投资购置部分)属学校资产,应登记造册,并纳入学校固定资产帐。

  三、办公用计算机应遵循专人使用、专人管理的原则,强化使用者责任,做到责权明确。

  四、必须按照操作规范使用计算机,不得故意损坏,对故意破坏造成损失者应进行赔偿。

  五、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IP地址分配方案使用IP地址,不得擅自更改,对故意更改IP地址使用者,学校应做出相应处理。

  六、办公用计算机只允许安装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软件。因工作需要安装特殊用途软件应经过学校主管部门的许可,且不得影响学校网络正常运行。

  七、办公用计算机使用者有义务做好计算机的安全防护工作。接入教育城域网的办公用计算机必须安装正式版本的防杀病毒软件,并定期进行病毒库升级。因办公用计算机感染病毒影响网络运行,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有权禁止其使用网络资源。

  八、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互联网和国家的网络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办公用计算机和校园网络从事不法行为,不得利用办公用计算机散布病毒,不得做影响校园网和教育城域网正常运行的操作。

  九、教师不得利用办公用计算机有意下载、浏览黄色、黑客等不健康的网站。

  十、不得利用办公用计算机发布不法信息或对单位、个人有不良影响的内容。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故意违反规定造成影响者由本人负责,并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十二、各学校要根据本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教师办公用计算机使用规范,加强学校办公用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

  十八、经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支部的集体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做到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校务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学校内部议事和决策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正确的意见和经验,制定正确的政策和措施,实行民主管理能力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参政议政的作用,根据瓜州县教育局的规定,需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审议决定的重大决策,应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表决通过,接受群众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决算工作制度

  根据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与县教育局关于编制部门预算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公共政府的要求,按照早编、细编部门预算的要求,学校将于每年3月份开始编制单位部门预算。

  (一)围绕建立符合校情实际的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体现预算刚性和财政绩效,加强依法理财,创建科学、民主、法制的公共预算管理模式。

  (二)学校领导对编制预算负总责,学校成立制定预算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会计任副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

  (三)编制部门预算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要统筹考虑全年的情况,在对上年及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作预算编制指向,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备项目等做初步估算及安排。并牵头会同学校各组室提出年度经费使用要求,总务部门进行汇总梳理,财务人员结合局下发的预算编报说明,编制出学校预算初稿报校领导,经学校校务会、行政领导班子讨论商议后提出修改意见,财务人员根据修改意见修正预算后报学校领导审定,并上报教育局。

  (四)县教育局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下达的部门预算执行,决不随意更改,年终做好各项经费的决算分析工作,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并在校务会、行政会、全体教师会上通气,将部门预算的制定、执行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二、重大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

  (二)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校长决策前应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然后提出可行性方案。经校务会、行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书面方案。非经允许不得擅自动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操作。

  (三)建筑施工单位需根据学校基本建设相关要求,进行施工预算。相关预算书经学校校务会、行政会议讨论通过上报龙华区教育局基建处备案审查。

  (四)校方与相关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协议。

  (五)施工期间,由学校相关部门领导负责施工监理。

  (六)工程结束,决算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算审计。工程决算费用严格按照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进行清帐,并在校务会、行政会和全体教师会上通报。

  (七)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审定所做项目的合理性,是否通过校务会议、行政会议,是否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对工程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工程施工单位是否有资质、开工前是否签定合同、制定预算,工程进度、质量,工程结束是否有决算、是否通过审计。

  三、大额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

  (二)学校采购,需按程序操作。各部门提出的正当采购要求,经总务主任审核,校长批准,纳入学校预算,制定采购计划。

  (三)经费在500元以下的支出,由所需部门填写申购单,学校总务处呈报校长室,校长同意签字方可采购。

  (四)经费在500元以上的支出,由学校校务会、行政会讨论决定,经通过后进行采购。

  (五)在采购各种用品和各项基建、维修业务中,如有回扣,必须如数上缴。否则,一经查出,追究办事人责任。

  (六)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审定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工作程序和规则等。

  (七)对于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八)学校建立采购监督制度,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学校财务、审计、部门行使监督权利。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总之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都采用校务公开等形式对全体教师公示,接受群众全过程民主监督。做到"三公开":决策前征集民意公开、决策结果公开、决策后实施评价公开。

  十九、收费管理制度

  1、收费原则:以市、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收费标准的规定为准则,坚决贯彻执行“一次性收费”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杜绝私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的现象。

  2、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上级规定的标准执行,特困生凭特困证减免收费,其他代收项目的收费,依照市区教育局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3、收费工作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其他部门或任课教师无权向学生下达收费通知。

  4、收费时应按要求和规定填写收费收据。

  5、为了做好收费工作,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收费领导小组,并定期把收费情况向师生及家长通报,并接受大家监督、检查。

  二十、学校财产报失、报废制度

  1、财产的报失报废,需要查明原因,如果因为过失造成损坏、丢失,应按赔偿制度办理后,方可按手续销账。

  2、已不适用的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由分保管员向总保管员提出申请,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调出或报废报损,并办理销账手续。

  3、房屋建筑及单价在万元以上的(一批、次处置价值在一万元以上)各类固定资产的处置,应按县教育局的规定,由本校提出申请,报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审批同意后,凭回执销账。

  4、单价在万元以下的(一批、次处置价值在万元以下的,不含房屋建筑)各类固定资产处置由我校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凭回执销账。

  5、已报废的物资,学校不得擅自处理,由县教育局统一处理。

  二十一、学校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服务教育教学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维修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部分,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本制度适用于沙河学校全体教职工。

一、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一)借款管理规定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邀请函或通知等相关资料,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2.其他临时借款,如报名费、考察费、会议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3.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备款。

  4.借款销账规定:

  (1).借款销帐时应以邀请函或通知等相关资料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5.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二)、借款流程

  1.借款人按邀请函或通知等相关资料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2.审批流程:校长根据邀请函或通知等相关资料审核签字审批。

  3.财务付款:借款人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办理领款手续。

  二、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二)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名。

  2.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3.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4.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以便备款。

  (三)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或验收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验收人签名→校长复核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三、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按照《瓜州县行政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回时间为准,12:00以后出发(或12:00以前到达)以半天计,12:00以前出发(或12:00以后到达)以一天计。

  3.伙食标准、交通费用标准按照《瓜州县行政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标准执行,依据实际出差天数结算,原则上采用额度内据实报销形式,特殊情况无相关票据时按标准领取补贴。

  4.宴请需由校长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同时按比例扣减出差人当天的伙食补贴。

  5.出差时由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三)报销流程

  1.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要将邀请函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上报校长签署意见批准。

  2.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邀请函或通知等相关资料交会计,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购票: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邀请函或通知相关资料复印件订票。(原则上机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书面说明情况,经审批人签字后报财务备案)。

  4.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校长签名,会计审核;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四、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学校后勤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单价或批量一千元以上原则上必须使用支票。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学校后勤每学期根据固定需要及库存情况,按固定需要和各部门申请计划上报学校物品购置计划。报学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2.购置程序:计划通过后,按照学校采购办法执行购置,购置物品到校后要及时登记入库,可以同时办理出库手续。

  3.报销流程:报销人先填写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五、招待费、培训费、图书、资料费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人民币500元以上)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校长的同意。

  2.培训费:为了便于学校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校长统一批准。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校长审批。

  3.图书、资料费等: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图书、资料前必须先由校长批准。在报销前须到图书、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图书、资料管理人员在资料发票背面签字)。批量一千元以上原则上必须使用支票。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二)报销流程:

  1.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组织培训部门或参加培训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图书、资料费在报销前需办理图书、资料登记手续后,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4.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六、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一)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二)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1.工资支付流程:(1)每月10日前由财务将本月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校长批准后,交会计上报审批;

  (2)每月10日前由财务通过银行代发形式支付工资;

  (3)每月末之前教职员工到财务领工资条并与工资卡内资金进行核实。

  2.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3.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流程:(1)由学校校长审批后财务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

  (2)住房公积金由财务按工薪审批程序申请扣款支付

  七、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二)软件、固定资产购置及其他专项费用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1填写购置申请:按学校相关规定填写《购置申请单》由校长批准。

  2报销标准:按照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单价或批量一千元以上原则上必须使用支票。

  3结账报销:(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验收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及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字);

  (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财务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八、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广告及宣传活动费、教职员工活动费用、办公条件改善、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学校各个职能本门根据实际需要向校长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等),由校务会议商议,经校长签署意见。单价或批量一千元以上原则上必须使用支票。

  (三)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学校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2)按审批程序审批:经手人、验收人签字→财务复核→校长审批;

  (3)财务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九、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为了协调学校对内、对外的工作安排,方便费用报销,财务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财务报销:为了便于财务集中时间月末结账,每月的28日后停止财务报销。其他工作日均可财务报销。

  2.借支及其他业务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十、附则

  (一)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财务。

  (二)本制度经学校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二十二、河洲小学教育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教育收费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校各部门,违反教育收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实施乱收费行为的,除由物价财政、教育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作出处理之外,对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本制度实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管理权限,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乱收费案件进行调查,明确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各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典型的乱收费案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保证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的;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各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发生的乱收费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纠正的;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的,违反规定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的;收费时不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执行的;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把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用于发放奖金、补贴等,或者挥霍浪费的;在有关部门调查乱收费过程中,拒不提供情况,或出具虚假资料,或不按规定时限进行自查自纠,造成后果的;因乱收费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群众反响强烈的;其他因乱收费造成恶劣后果的。

  第七条教育乱收费责任人分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

  收费行为承办人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指收费行为单位的总务、财务人员和有关教职员工。

  收费行为审核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具体指收费行为单位的分管副职领导。

  收费行为批准人是主要领导责任人,具体指收费行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直接责任人(承办人)的责任:

  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教育收费行为,导致乱收费后果发生的;承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项实施具体收费行为,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或单独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审核人)或主要领导责任人(批准人)的责任:

  (一)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同时追究承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

  (二)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

  (三)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责任。

  (四)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五)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

  第十条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部门,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调离等组织处理;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对教育乱收费要按照情节轻重和社会影响程度进行责任追究,对情节特别恶劣、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反响特别强烈的可以加重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但尚未造成较严重后果的,在主观上没有故意,又能及时停止或清退乱收费款项,主动纠正错误行为,可以酌情减轻或免于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应当依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处分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必须建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第十四条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受到本办法第十条第(三)(四)(五)项处理的,对被追究责任人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要同时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主管部门应当进行调查,确定责任人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经初步核实属实的;在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或行风评议代表、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中被发现并要求调查处理的;上级机关要求调查处理的;在新闻媒体上被公开曝光的;其他有必要进行调查的。

  第十六条调查处理教育乱收费案件实行回避制度。调查人员与被调查单位或个人有利害关系,应当实行回避。

  第十七条被追究责任人对处理不服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二十三、河洲小学收费公示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彻底治理乱收费,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区内各校的各类收费应实行公示制度。实施收费的部门应在收费地点以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和学生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第三条各校应在学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应独立放置,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第四条学区内各校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学区的审核。公示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第五条遇有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况变化时,各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

  第六条各校有条件的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教育收费政策和调整情况,并督促各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

  第七条学区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学区举报;学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沙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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