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07 07:30:47 制度 我要投稿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7篇(实用)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7篇(实用)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1

  一、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要专室专用,不得堆放公私杂物,不得从事其它活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己有。

  二、实验室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三、仪器设备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热、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

  四、仪器设备的借用、归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教学仪器借还登记表”,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注销。

  五、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并填写“教学仪器维修记录簿”;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填写“教学仪器损坏赔偿记录表”;仪器和药品需报废时,要填写“教学仪器报废申请表”,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通过。

  六、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教学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七、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八、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实验室要对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2

  多媒体实验室是学校运用多媒体手段开展实验教学的专用教室,为保证多媒体实验室的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则。

  一、多媒体实验室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爱护室内电教设施和仪器设备,做好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保证设施设备的完好。

  二、重视日常管理,规范操作步骤,做好使用记录。所有任课教师要熟悉和掌握操作流程,注意使用方法,出现问题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三、除管理人员外,不得随意对设施设备进行线路调整、软件安装和设置更改。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

  四、进入多媒体实验室,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能随意使用。

  五、保持多媒体实验室的卫生整洁和安静环境,不乱丢杂物,不大声喧哗。

  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防火、防盗设施,离开多媒体实验室前,要按操作程序关闭仪器设备电源,切断总电源,关锁好门窗。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3

  1、学生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实验教师首先要编好小组,选好组长。学生按指定的位置就座,不准高声喧哗,不准随便摆弄仪器。

  2、实验前教师要认真研读教材,明确实验目的,熟悉实验程序、方法和注意事项,严防事故发生。

  3、实验前教师要检查实验器材是否齐备、完好,有问题的.仪器及时请实验教师调整,不准乱拿他组器材。

  4、实验时学生应服从实验教师的指导,对不清楚的地方要问懂再操作。注意实验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插手他人操作。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处理。

  5、实验中要认真操作、观察、思考,详细作好记录,及时填写实验报告。

  6、实验后要将实验器材整理好,检查是否损坏,把实验台收拾干净,经实验教师验收后方可离开。

  7、不经实验管理人员、教师许可、任何人不能把仪器、药品等实验用品带出实验室。

  8、因违章操作损坏的仪器,要照价赔偿。属自然损耗的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9、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将餐具带入实验室。接触有毒物品,应及时把手洗净。

  10、实验教师在实验进行中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实验结束后,把纸屑、杂物带出,凳子放好,关闭所有水、电开关。最后离开实验室。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4

  学生实验守则

  1、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按规定位置就座。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2、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有关实验内容,充分了解实验目的、内容和方法。认真清点实验仪器、药品。未经教师同意,不随意动用仪器、药品。

  3、实验时,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正确操作,认真分析。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应及时报告,请教师协助解决。

  4、注意安全,节约水电。遇到事故沉着、冷静,先切断电源、火源,并及时报告,请教师进行处理。

  5、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损坏仪器,照价赔偿,并及时填写《实验仪器损坏赔偿记录》。

  6、一切仪器、药品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杂物不得乱抛乱倒,必须倒入指定地点。

  7、实验完毕,应打扫卫生。关闭水源、电源,排好桌椅。经实验教师验收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厉行节约。

  2、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定期制定实验教学计划。了解各类仪器的规格、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护和保养技术。熟练掌握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的基本方法。

  3、定期编制教学仪器的购置计划。负责做好新购仪器、药品的验收、登记、保管工作,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购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建立和健全实验室管理的各项电子帐,确保帐、物、卡相符。

  4、坚守岗位,及时为实验教学提供实验仪器和药品,确保实验教学顺利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5、积极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和自制教具活动,协助任课教师开展课外活动。主动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良好条件。

  6、保持实验室整洁。熟悉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除各种事故隐患,落实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做好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7、对实验教师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评,奖惩分明。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者,将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8、实验教师工作变动时,应负责做好移交手续。

  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维修、保养各类仪器设备,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

  2、创设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体现相关实验室的学科特点。

  3、学生进入实验室不允许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实验时,听从教师指导,认真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实验结束,及时整理仪器、药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4、爱护实验室仪器、药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做好相关记录。

  4、借用实验室仪器药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记录。

  5、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桌凳放置整齐,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

  实验仪器、药品管理制度

  1、加强实验仪器、药品管理,爱惜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

  2、实验室仪器、药品要按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帐。建立电子账册,做到帐、物、卡相符。每年普查一次。

  3、仪器与药品要分室保管。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橱定位。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4、仪器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及维修,并做好记录。

  5、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设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并定期检查安全情况,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借用仪器、药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7、仪器损坏,照价赔偿,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有情节恶劣者另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8、经鉴定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仪器,除低值易耗物品外,其它均需办理报废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

  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1、精密仪器、贵重设备应专人负责管理。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仪器室、药品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拆卸设备、仪器。

  2、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设置危险品标志和警示标志,双人负责,双锁保险。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杜绝事故发生。

  3、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4、必须配备灭火器、沙桶等消防设施以及化学实验防护和急救器材,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

  5、安装防盗设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数字化实验室管理制度

  1、数字化实验室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课前要检查、调试好设备,严格按照规范操作。

  2、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传感器。做好教学软件资料的储存、保管工作。室内仪器未经实验教师和分管领导允许,不得擅自外借。

  3、严禁在电脑上擅自使用光盘、U盘等存储设备。如有机器冒烟、异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关机,并向老师报告,等待处理。

  4、学生应爱护计算机、传感器和配套教学仪器。每节课后必须做好使用记录。若有故障,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5、实验结束后,要关好门、窗、水、电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定期打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防尘、防水、防火,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5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就座。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摆弄实验仪器、物品。

  二、学生到实验室参加实验前,要认真复习实验教材,明确实验目的、熟悉实验程序,掌握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开始实验前,应仔细检查实验器材是否齐备、完好。对短缺或不完好的实验器材,要及时请实验教师或实验员给予补充或调整。严禁随意借拿别组的`实验器材。

  四、学生操作实验时,对不清楚的地方,要请教指导教师,真正弄明白后,再动手操作。要十分注意实验安全,出现问题时要及时报告实验教师或实验员处理。他人操作实验时,不得随意插手参与。

  五、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认真思考,详细记录,及时真实地填写实验报告。

  六、学生于实验后,要将实验器材洗刷、整理、摆放好,使其恢复到实验前的状态,同时将实验台收拾干净,待经实验指导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不经实验室管理员和实验教师许可,学生不得将实验仪器、药品等带出实验室。

  八、学生因违章操作损坏的实验仪器,要照价赔偿。属自然损耗的也要详细填写报损单。

  九、严禁任何人在实验室饮食或带入饮料或食品。接触有毒物品后,应立即清洗干净。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和重要的课程资源。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其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加强建设。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音乐、美术、历史、地理学科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等。

  第四条中小学实验室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实施、上级指导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是实验室建设、管理、使用的主体。

  第五条学校应充分利用实验装备条件和自制教具,开展教育教学、科技创新等实践活动,努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

  第二章实验室设置

  第七条高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实验室和开设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初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和开设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小学应设科学实验室或综合实验室和开设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实验室数量应与学校的规模相适应。有条件的学校可设数字探究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历史、地理、书法等专用教室。

  第八条实验室用房包含实验教学用房、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实验教学用房主要用于师生开展实验教学活动;配套用房主要用于储藏和陈列仪器、设备、试剂、挂图、标本、模型;附属用房主要是准备室、实验教师办公室、教具维修室、暗室等。实验教学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分组实验教学的需要并适度有余,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仪器设备存放和实验教学准备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九条实验室、仪器室和准备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霉等条件,应符合教学的`要求。做到安全、实用、布局合理,并根据需要设置电源以及排水管道、排气、排毒等设施,为实验教学的开展和实验操作考核创造良好的条件。实验室应有相应的实验桌凳,满足学生分组实验的需要;仪器室应有数量充足的仪器柜,按学科分类存放仪器、试剂、标本、模型等。

  第十条新建、改建实验室及其室内设备设施等应按照《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xx)相关要求和国家相关建筑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合理布局。

  第三章仪器设施设备配备

  第十一条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配备标准为:《xx省普通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xx省教育厅,湘教发〔20xx〕37号)、《xx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xx省教育厅,湘教发〔20xx〕121号)、《xx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xx省教育厅,湘教发〔20xx〕121号)。

  第十二条中小学音、体、美、卫器材配备标准为:教育部《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小学体育器材设备配备目录》(教体艺〔20xx〕11号)。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xx〕5号)。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教体艺〔20xx〕17号)。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按配备标准要求,配齐配足课程教学中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教学训练和综合实践活动所需的教学仪器设备。其品种、数量的配备率应达到95%以上。

  第四章实验室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制度,完善制定实验仪器设备领用、借用、报损、安全保管等项制度,并将制度装框悬挂在相关室内醒目处,完善实验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实验教学档案。

  第十五条学校应对上级调拨、学校自购和接受捐赠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建立账册,每学年核查清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按规定程序做好报损、报废和计划申报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应使用计算机管理。

  第十六条实验室应有处理相关突发情况的预案,完善安全设施和应急设备,实验废品处置、废液排放及过期药品和试剂处理应符合有关部门和环保要求,确保教职员工及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教学仪器设备应按学科和类别,分室、分柜、定位、编号存放,仪器柜卡片规范,帐、卡、物相符,摆放整洁合理。根据仪器的不同结构、性能和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曝晒、防蛀、防变质、防磁、防压等工作。

  第十八条化学药品应与金属等易腐蚀仪器分开存放,并贴有明显标签。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异地单独(或专业的毒品储藏柜)放置,有专人并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和销毁手续。

  第十九条做好教学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规定对教学仪器进行常规保养,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计量标定等工作,电学仪器应定期通电或及时充电,仪器应定期擦拭,化学试剂应经常检查存放情况,生物浸制标本应按要求定期补液。对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复及更新,使仪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第二十条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分清职责、明确任务、管采分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程序及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

  第二十一条市、县教育装备部门和学校应及时对采购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省、市州教育装备部门应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将情况上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第五章实验教师管理

  第二十二条实验教师是指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专职教师或者相关学科教师。实验教师应熟悉有关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掌握实验课的目的要求和常用实验技术,实验室管理知识,掌握教学仪器使用方法和实验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保障实验教师在职称评聘、晋级、进修、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任课教师同等待遇。

  第二十四条实验教师应按本办法规定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制定或者协助学科教师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做好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的准备工作和实验记录;辅导学生实验和课外科技活动,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自制教具活动。

  第二十五条实验教师的工作量计算:高级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师按每6个班配置1名专职人员计算工作量,初级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师按每9个班配置1名专职人员计算工作量,小学科学实验教师按每15个班配置1名专职人员计算工作量;其他学科实验教师工作量,各地可根据其实验教学课开设情况制定。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落实实验教师劳保用品和营养补助。劳保用品标准:实验教师每人一年1件工作服;每人每学期肥皂2条,毛巾2条,工作手套4双。化学实验教师另加防毒口罩4副(套)。化学实验教师每人每月参照有毒有害工种营养保健补助标准发放营养保健津贴。

  第二十七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根据新课程要求加强教师的实验技术能力培训,将教师的实验技术能力培训计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第六章实验教学

  第二十八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实验教学工作纳入对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考核内容;将学生实验操作能力考试纳入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将学生实验操作能力考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第二十九条学校对实验教学工作应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应将实验教学水平纳入对相关教师的教学考核内容,督促教师按照《xx省中小学理科实验目录》要求,开齐开足开好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开出率应达到95%;实验合格率,中学应达到85%以上,小学应到达75%以上。

  第三十条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实验室,让学生进行实验探究和实验的预习、复习。

  第三十一条教师应按教材和《xx省中小学理科实验目录》,制订实验教学计划,备好实验教案,上好实验课,开展实验创新,提高实验合格率。

  第三十二条各级教育装备部门和学校应组织开展教师实验比武、实验创新、自制教具、论文评比、课题研究和学生科技创新、实验竞赛、自制学具等活动。

  第三十三条建立省级实验教学竞赛制度。全省每年可举办理科教师优质实验课展示、实验教学能手和优秀自制教具评比、理科教师实验创新大赛等。

  第七章组织与保障

  第三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教育装备机构队伍建设,确保机构稳定,职责明确。各级教育装备部门要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切实做好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规划、指导、检查和评估,抓好实验室管理及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效果的考核评价。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有一名副校长分管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工作,规模较大的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学校应将此项工作纳入教务部门管理,及时解决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中的各种问题。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大对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投入,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费用和实验室日常维护经费以及开展实验教学所必须添置的耗材费用应纳入学校教育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实验室建设。

  第三十七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实验室和实验教学工作纳入对下级部门工作考核内容;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应将其纳入教育督导的评估内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7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二、化学药品要有工作责任心强、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负责管理。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潮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双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性、易爆易燃药品,学校要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并不得污染环境。

  7.二氯化钡、汞、苯胺、草酸、黄磷、钾、钠、碳化钙、二硫化碳、苯、乙醚、发烟硫酸、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过氧化钠、硝酸钡、硝酸锶等非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同一年级,各教学班在做完同一实验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在各教学班做同一实验的间歇时间,可暂存在化学药品室。

  8.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9.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或柜)内:无水乙醇100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钠等各500g,溴100g,浓硫酸和浓硝酸各1000g,工业乙醇10kg。

  10.镁粉、镁带、铝粉、三氯化铝、甲酸、盐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五氯化二磷、亚硝酸钠、硝酸汞、硝酸铝、硝酸铜、硝酸镉、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险药品可存放在化学药品室。

  11.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险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12.学校应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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