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时间:2023-10-30 16:12:26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锦集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锦集15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车辆运行动态进行监控,以提高行车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企业《行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

  1.公司新购车辆必须安装行业管理部门认可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其中GPS必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xx)的卫星定位装置要求,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确保装置正常运行、监控有效。

  2.行车记录仪、GPS系统设备的选型、审批、安装、管理统一由安全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使用、维修、管理工作。

  3.公司应实行二级监控管理制度,一级监控中心由本市有资质的信息服务公司负责监控。

  4.公司应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记录运行过程中驾驶员的操作和车辆的运行情况,以提高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责任心,从而降低事故率,确保运输生产安全有序。

  5.一级监控中心负责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抽查,以监督各车辆的工作有效性。

  6.通过GPS系统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车速、运行情况、行驶线路等动态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车辆取得联系,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7.二级监控中心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实时监控、数据采集、整理、记录、分析工作,并建立基础台帐。根据现场检查、抽查、驾驶员报告的故障信息,督促、指导驾驶员及时维修。

  8.经常与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监控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操作要领和更新相关的软硬件,促使设备不断升级优化。及时培训驾驶员掌握操作要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9.公司每月对车辆行车记录仪进行一次数据采集,并填写车辆行车记录仪检查情况,对车辆最高车速、平均车速、停车记录、超速记录、疲劳驾驶等记录进行检查、等级,发现异常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帐。

  10.为确保GPS车载系统通讯、定位始终有效,GPS车载电话费、信息服务费应及时支付,以防欠费而造成停机。

  11.公司将GPS车载电话设置内部互通,报警装置确保有效。无故不得拨打GPS车载电话,不得占用GPS监控系统从事其他工作。

  12.每天通过GPS监控对车辆车速、运行情况、行驶路线等进行监控,定期发送有关安全行车、天气变化、道路状况等短信消息,并填写车辆GPS系统监测情况。发现车辆超速、偏离正常行驶路线等现象的,立即以短信提醒,及时纠正、消除交通违规违法等异常现象。

  13.在GPS“日查”、行车记录仪“月采”中发现驾驶员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立即报告,如连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书面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教育、处理工作。车辆发生事故应及时分析车辆行车记录仪“事故疑点”和GPS系统的有关数据,为查清事故原因提供科学依据。

  14.通过设备查询、现场巡查等方式经常性地对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始终保持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和监控中心联系,并做好维修记录。特殊情况未能及时修复的须在维修记录上书面说明原因,并尽快拿出处理办法。

  15.公司对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设备主要连接线接口处封上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毁封签,因维修保养需要损坏封签的,信息管理员应在设备维修保养完成后及时重新贴上标签。

  16.车辆转让过户、报停、报废,信息管理员将做好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的拆机保管工作,长期报停车辆,及时办理GPS车载电话停机手续,车辆启用时及时予以恢复。

  二、车辆驾驶员应履行的职责: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驶中按照《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安全驾驶,杜绝各类违规违法现象。

  2.驾驶员必须在“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经常性地对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工作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发现故障或工作不良,应立即报修,一时无法修复的,应向信息管理员反映,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严禁驾驶员私自修理、故意破坏和拆、拨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设备各部件;严禁擅自修改有效参数值;严禁它物覆盖GPS天线;严禁重物堆压设备;清洁时使用干毛巾、防止仪器受潮损坏。

  4.驾驶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注意观察车辆行车记录仪及GPS显示器,及时了解各种信息,调整驾驶操作,严禁利用车载电话与外界人员聊天、说笑及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如需使用车载电话时,驾驶员应选择安全停车区域,待车辆停放安全后,方可接听和拨打电话。

  5.车辆在维修保养过程中需要电焊等作业的,驾驶员须关闭电源开关,切断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的供电电源。因车辆维修需要将GPS终端设备、行车记录仪拆装时,驾驶员有义务提醒修理人员轻拆轻放,必要时报告信息管理员和监控中心由专业人员拆装。

  三、处理办法:

  1.公司将确保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正常工作,列正当理由停机的,公司将书面向上级监控中心说明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管理责任。

  2.公司将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管理、检修、信息管理员、车辆驾驶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对造成系统无法正常工作运转的责任人,在批评教育的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不按时“日查”、“月采”的`,接报或发现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故障未能及时联系维修的,未能在工作日内发现车辆行车记录仪内在故障及其它有无上述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对责任人给与警告,按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给与一定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调离岗位。

  4.不按规定使用、管理、保修等原因导致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除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还要相应经济处罚。

  5.迟到,瞒报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故障的驾驶员,故意使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处于间断失效状态的,对负有责任的驾驶员给予解聘处理。

  6.因故意损坏而导致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无法正常工作的,发生事故导致责任认定被动,加重公司损失的部分由责任人承担,对负有责任的车辆承运驾驶员给予解聘处理,设备受损的修复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7.车辆发生事故等原因而使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受损失时,驾驶员按“行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的GPS系统、行车记录仪故障或事故修复费用均由驾驶员承担。

  8.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在监控时,发现驾驶员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例会制度。

  一、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召集公司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应当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实施。

  三、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会议分日常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例会由分管安全领导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公司第一负责人召集,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要明确具体单位负责落实,落实情况要在下一次会议上报告。

  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人员:

  1、安全机构各成员及安全员;

  2、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

  3、必要时可以扩大有关从业人员。

  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 4、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六、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的重要事项。

  七、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的相关材料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八、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

  1、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会议记录;

  2、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向公司主要领导请假,摘自不参加会议的人员,每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连续三次未参加的,公司予以解聘。

  3、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相关部门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4、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岗,严肃会议纪律。

  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公司安全领导机构负责督办、检查。

  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实施情况,由公司安全科汇总上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一、目的

  该生产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生产车间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的平稳、顺利运转,促进生产车间的安全稳定。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的员工和设备。其中,生产车间员工包括仓管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监督员、技术人员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制定。经过部门负责人的'审批并上报公司领导层核定后正式实施。

  四、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公司内部《安全生产通报制度》

  7.公司内部《操作程序规程》

  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

  1.生产车间进出安全管理制度范围:适用于所有生产车间入口和出口。目的:保障生产车间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内容:规定生产车间入口和出口的管理责任、安全检查制度和白班/夜班迟到早退处理规定。责任主体: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执行程序: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员负责检查生产车间入口和出口的安全情况,并及时修改、补充制度内容,保证制度的有效性。责任追究: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员因管理不善造成员工事故或者设备损坏的,将被追究责任。

  2.生产车间设备维护制度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所有生产设备。目的: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安全隐患。内容:规定设备维护的责任、维护频率、维护内容、维护记录等详细内容。责任主体:生产车间维护人员、技术人员。执行程序:生产车间维护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并及时记录设备维护情况,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责任追究:生产车间维护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故障或者人身安全事故的,将被追究责任。

  3.生产车间紧急疏散制度范围:适用于所有生产车间员工。目的:在紧急情况下,保障生产车间员工的人身安全。内容:根据生产车间的实际情况,制定紧急疏散的责任主体、疏散路线、疏散流程等内容。责任主体: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紧急情况协调员。执行程序: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紧急情况协调员负责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员工疏散,并保证疏散过程顺利进行。责任追究: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紧急情况协调员因指挥不当造成员工人身伤害的,将被追究责任。

  4.生产车间用电安全制度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的用电设备。目的:保障生产车间用电的安全。内容:规定用电的责任主体、电路布置、用电设备的选型、保养和维修等详细内容。责任主体: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用电设备维护人员、技术人员。执行程序: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用电设备维护人员、技术人员负责制定用电设备操作规程,并对用电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用电安全。责任追究: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用电设备维护人员、技术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用电安全事故的,将被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安全措施。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性的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监督落实整改。

  三、几个分包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领导,

  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包单位必须给分包单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分包单位进场前,总包单位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劳动合同。在现场施工中,如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停工整顿。

  五、责任目标: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实现安全生产合格达标率100,优良率80以上,年度安全报监率100,安全评估率100,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率100,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转换岗位安全教育率100。

  分包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赋予布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权,有停工和越级上报权,有奖罚权,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搞好自我防护。

  四、要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组织施工,不冒险蛮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必须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负责,除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外,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追究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级和总包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责任目标: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转换岗位安全教育率100,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100,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为0。

  生产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二、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有关科室。

  三、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施工设备的装载能力,防止超负荷作业。

  五、在指导施工生产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六、责任目标:监督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监督落实安全管理科安全检查每个工地每周不少于1次,年度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落实整改率100,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管理人员、工人安全教育达到100,确保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

  施工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进行安全生产的技术研究工作,有计划地解决安全生产技术上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措施项目的工艺设计和审查,解决生产施工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

  三、参与安全技术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四、编制或修订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五、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工作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应尽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六、负责组织制订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在试生产前,要妥善采取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

  七、责任目标: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年度安全技术难题解决率100,公司各项规程、施工方案等适用率100。

  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制定并实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计划,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

  二、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必须齐全有效,防护到位,4.5KV及其以上的机械设备必须安装随机按钮开关。

  三、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机体安装牢固,场地平整,电机外壳接好保护接零。

  四、严禁机械设备运转中维修保养或使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所有机械设备必须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五、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专人操作和安全规程措施的落实。

  六、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机必须有防雨防潮措施。

  七、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必须有安装单位、设备科、安全科以及工地负责人、安全员联合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准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禁止使用。

  八、安全防护用品购置必须有合格证、备案证,及其他相关必需证件。

  九、工程开工前,必须把安全防护用品和

  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列入购料计划,按照工程的形象进度提前供应。

  十、负责对破旧、老化的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新换代工作。

  十一、对完成工序撤下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及时回收,妥善保管。

  十二、责任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劳保用品合格率100,执行劳保用品报废制度,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劳保用品报废率100,机械设备完好率100,对已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报废率100,确保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确保购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合格率100。

  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三、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形式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五、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七、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九、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十二、责任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安全检查每个工地每周不少于1次,年度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落实整改率100,确保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管理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三宝”、“四口”防护达标,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模板工程达到部颁标准,塔吊达到部颁标准。

  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二、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组织质量工作会议,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四、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抓好工程质量。

  五、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标和规则。

  六、配合总工程师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七、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术培训。

  九、责任目标:确保工程资料完备率100,施工技术难题解决率100,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劳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新入场人员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要及时与安全部门联系,搞好安全教育,对未经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上岗。

  二、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三、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四、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术工,学徒在没有老师指导下不得安全独立操作。

  五、特种作业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

  六、在调整劳动组织、制订奖励制度等各项技术措施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之一,促进安全生产。

  七、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参与重大的工伤、生产、设备、火警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办理。

  九、责任目标:确保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年度体检率100,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安全生产教育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库房安全管理责任制

  为了严格仓库物资的保管制度,加强对库存物资的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腐烂、变质等管理工作,使库存物资达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物资入库验收制度,对入库的物资要按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做到认真检查。

  二、严格物资保管制度,对库存物资做到布局合理,存放整齐,要达到标记明确、对号入座、摆设分层码跺、整洁美观、对易燃、易爆、易潮、易腐烂及剧毒危险物品应存放专用仓库中或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做到勤检查、勤整理、勤清点、勤保养。

  三、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不得同时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

  四、存放爆炸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和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或加工火药,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制度。

  五、对仓库内存放化学危险品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仓库与四周建筑物必须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不准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2、仓库内严禁烟火,并禁止携带火种和发生火花的行为。在明显的地点应有警告标志。

  3、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卸载、搬运化学易燃易爆物品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和重压,确保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安全。

  六、责任目标:确保库房无失窃情况、无火灾事故的发生、无危险品伤害事故的发生,无危险品的丢失,进出物品登记率100,验收率100,物品保存完好率100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一、市场所有从事石材生产、经营和储存的商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厂法人或与市场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代表担任本区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取得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七、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十二、生产区域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特别是未成年人)。来访客人应由本单位专职人员陪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场参观、考察等;工作场地一律不允许穿拖鞋;商家负有监管本单位员工小孩的责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庆履泰实业有限公司监督执行,市场经营者应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接受检查整改的,市场管理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一)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二)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在企业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第一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款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包括防火安全)和文明生产负责。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单位的每个员工,都应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第二款 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目标,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落实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的条件。

  4、负责组建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健全充实安全管理人员。

  5、听取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事项。

  6、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记录文件。

  7、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考核同级副职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审批整改经费和整改措施,督促复查整改到位。

  8、组织开展全员性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对新员工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9、组织开展全员预防性的安全演练制定应急措施预案,提高员工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技能。

  10、发生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好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条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职责

  1、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者,对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总目标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条款要逐条抓好落实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修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带领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人员开展工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实施安全工作的奖惩事项。

  6、每月召集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安全生产内部资料。

  7、每月至少一次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的隐患,应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直到隐患消除。

  8、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档案工作。

  9、组织安全演练的具体实施工作,考核员工的应变能力和技能,对应急措施预案进行演练实施。

  10、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对外包或单位内临时施工项目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公司其他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其他副职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责。对所管辖的生产、经营、设备、物资、员工以及供销、后勤等工作的安全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2、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安全与任务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讲时效。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生产经营中的违章行为。

  4、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应报告、研究解决。

  5、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对员工的应知应会事项要落实到每个人。

  6、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应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对临时性的任务,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容易造成事故的事项,要亲自指挥指导实施于全过程。

  8、负责管辖范围内一般安全问题的审批,重大安全问题应提交安全分管或总经理审批。

  9、管辖范围内安全状况与个人经济收入挂钩,具体办法另订。

  10、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积极参与抢救,并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治安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消防、交通、门卫、要害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保卫的规定,维护企业治安秩序。

  3、每天对本单位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巡查,发现内部治安保卫隐患,督促其限期消除,并向领导报告。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培训演练。

  5、负责灭火器材的计划编制,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协助当地派出所加强单位流动人员的管理。

  7、对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及生产事故,应按规定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积极参与抢救工作,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8、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不徇私情、提高水平、依法护厂。

  第七条 车间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管理车间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时,一定要对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对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了如指掌,因人而异分配工作,确保安全与效益同步。

  3、经常检查车间内建筑物、设备、设施、工具和安全器具完好情况,检查有否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4、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新员工、调换工种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教育。以上教育事项应留档。

  5、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关系,对各班完成的产量、质量进行记录跟踪。组织建立工人的技术档案。

  6、参加安全例会,应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对制定的对策应负责抓好落实工作。

  7、教育职工爱护设备,每天要组织进行设备检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搞好安全生产记录,每个月与职工进行一次座谈,分析在生产中的问题,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8、对检修和临时任务要交待有关安全事项,负责现场指挥。

  9、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书中相关条款,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对遵章守纪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者提出惩罚意见。

  10、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对造成事故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入公司教育

  对新入公司的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包括到企业参加生产实习的人员和参加劳动的.学生),在没有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岗位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生产、防火知识教育。入厂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本企业安全生产总体要求,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有关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②介绍企业内特殊危险地点;③一般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教育;④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火灾、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训,从正反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其受到安全生产和防火的初步教育。厂级教育应进行考试,并予以记录留档。

  2、车间教育

  新入公司的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经过入公司教育合格分配到车间后,还必须经过车间安全教育才能分配到班组。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管理员与安全员负责进行。车间教育的主要内容是:①本车间的概况、生产性质、生产任务、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特点、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生产规程;②本车间的危险区域、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防火工作的重点,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③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问题,以及好坏典型事例等。

  3、岗位教育

  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调动的工人到固定工作岗位后开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它的内容包括:①本班组的生产性质、任务、将要从事的生产岗位性质、生产责任、防火事项;②将要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的性质、特点及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③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遵守的纪律、制度;④保持工作场地整洁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应注意的事项;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训;⑦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受教育人员经考试合格并经实际操作技能熟练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1、从事电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包括升降机、货梯、桅杆吊等)、金属焊接(气割)、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2、对特殊工种人员,每两年应组织复审一次。

  3、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单位应复印存档。

  4、特种作业人员应努力钻研,熟练操作,对安全技术及紧急状况能有过硬的处理技能。对外雇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等)应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要吸取血的教训,未遂事故等都要作为教训,牢牢记住,防止类似事故重演。

  第三条 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领导和车间管理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组织纪律性和防火工作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岗位应充分结合业务工作,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要用班前、班后、会议各种形式广泛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每月应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活动。

  4、检修时,公司、车间领导应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

  5、对电器维修、电气焊接作业等重大危险作业,在作业前,检修或施工的负责人必须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检修或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作业。

  6、职工违章以及未遂事故责任者,由所属车间或公司领导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复工人员,要经车间管理员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将有关违章事项记入安全档案。

  第三章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1、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和防火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防范和整改隐患。

  2、检查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领导检查与群众自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3、安全检查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

  4、各级安全检查都要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5、推广使用《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条 安全检查组织与形式

  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人员进行,每月一次。

  2、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管理员组织,安全员、岗位负责人参加,每周进行一次。

  3、岗位、班组每天都要进行检查。

  4、企业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起重机械、厂房建筑物、运输车辆、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以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台风、防雷电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专业检查和季节检查,可与公司级普通检查结合进行;单独进行专业检查或季节检查时,由该项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上报。

  7、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8、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每日巡回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记入巡回检查记录内。

  第三条 隐患整改制度

  1、每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时间、定人员负责、定整改措施。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由公司领导进行验收。

  2、对所有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当时的条件无法解决的,应订出计划,定期解决,并报告,还要有应急措施防止意外。

  3、企业对隐患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的期限。通知书由安全员或公司领导填写,经分管安全的经理签署后发出。属于车间整改的交由车间管理员签收并负责处理;属于岗位的交岗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4、整改结果要反馈,通知书要留档备查。

  第四章 安全检修制度

  第一条 检修前准备工作的规定

  1、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是有二人以上工作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任务,交待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备,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煤气发生炉等)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工作,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在管道入口处加盲板。

  6、生产车间管理员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并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置换情况,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第二条 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

  2、高空作业,要按登高作业规定执行。凡离基准面2米以上作业,均要系安全带。

  3、土方工程,要按土方作业施工规定执行。

  4、吊装作业,要按吊装作业规定执行。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6、凡转动设备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进口处挂设“禁止活动”警示牌。

  7、检修中对特殊拆卸(如要加支撑的),必须严格控制,不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有关人员不到场,不得独自一人拆除。

  8、检修用的临时照明灯必须采用低压24伏。池槽、沟道、潮湿场所必须使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作应急之用。

  10、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全面检查符合检修规定后,危险场所现场必须有人监护进行检修作业。

  第三条 焊接(气割)作业安全规定

  1、焊接气割动火,必须按“防火防爆”有关动火规定执行。

  2、电气焊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临时外雇的焊接人员必须是有证的。否则不得使用。

  3、乙炔器与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少于5米,距离明火不少于10米。

  4、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电焊机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6、电焊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靴,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7、焊接作业时,要配带好个人防护面具和口罩、护目镜。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8、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防止电弧和焊渣伤害。

  第四条 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电气检修,要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2、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1)供电车间导电设备、线路检修,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2)车间所属电气检修,工作票由车间电工办理,电气负责人审查,主管主任批准。

  3、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

  5、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6、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7、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企业电气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8、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1)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设置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临近电缆。

  (4)遇五级以上大风,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作业时,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

  一卫生保洁制度

  1、生活区场地必需做硬地坪,有排水沟,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2、设置盥洗池,二层以上宿舍要有给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设置。

  3、设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盖加锁,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及茶水供应。

  4、宿舍光明通风,东西物品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卫生负责人和轮番值日清扫制度,保持室内干净。

  5、支配专职卫生保洁人员,负责公用场地清扫,保持生活环境的干净卫生。

  6、配制消毒除四害设施,杜绝蚊蝇孽生。

  7、办公室要保持清洁,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8、食堂要做到防尘,防蝇,防鼠,远离污染源,食堂内外必需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干净。

  二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现场动用明火,必需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2、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牢靠。

  3、焊割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章动火,必需持证上岗(焊工操作证动火证)明确监火人,备带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油漆间,木工棚及危急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5、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四周不准任意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三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爱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建立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及交接班制度,护场保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任凭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需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进入工地的材料,警卫值班人员必需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外运材料必需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需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作好成品爱护工作,并制定详细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难事故发生。

  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难事故,要马上报告并爱护好现场,协作公安机关侦破。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任凭离开岗位,如被发觉进行批判教育,并赐予罚款。

  四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当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1、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状况,发觉问题准时处理。对全部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修理一次,并将检查和修理状况做好记录。

  2、施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状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案。

  3、公司质安部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定长、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状况进行复检。

  4、检查内容按建设部88年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安全)中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五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工程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

  应当必需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养的基础上,各班组自觉地根据各自的管理标准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

  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详细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

  评分符合标准,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缘由,重实据,奖罚要分明。

  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组必需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

  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准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混凝土、沙浆、碎砖等杂物。

  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裂使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车、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准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留意保管。

  4、在脚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需在操作完毕后准时清除底笆

  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六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生产班组每天上班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准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底要有针对性的内容;

  2、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上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觉的问题要准时实行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

  3、项目工程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安全员准时做好台帐;

  4、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

  5、项目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不能准时整改的,应实行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

  6、对操作班组或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准时制止,并以相应的奖罚措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实现企业稳定、和谐、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从严、从细、从实地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各集团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集团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各集团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下属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分公司经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安委会以下分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经理(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集团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七)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 各集团、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八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公示考核结果。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各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 应坚持新入厂员工、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第十四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开展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 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书面考核。

  第五章 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各集团、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相关检查表格、记录表,坚持日常检查,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各集团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 各集团应建立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十九条 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二十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集团应监督下属企业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加强事故管理工作。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均应报告,并按照规定统计。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第二十四条 各类事故都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发生重大事故,企业必须立即按照管理权限,上报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并按照规定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第二十五条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分管权限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重点查找设施设备、工艺技术、规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事故分类和分级,由企业及有关部门、人员向上一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第二十六条 按规定时间做好事故的结案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档案。

  第八章 考核与评比

  第二十七条 各集团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按年度下达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第二十八条 各集团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年度考核评比。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达到先进要求,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企业称号,发给奖牌或证书。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制定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并报所属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审批。 第三十一条 各集团及下属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规定,对查出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第九章 事故管理

  第三十二条 事故按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划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

  (一)重大事故:系指一次死亡1-2人,或者3-9人中毒(重伤),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系指造成轻伤、急性工业中毒,但没有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小事故:系指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不足1万元的事故。

  第三十三条 企业发生事故时,企业或所属二级单位领导应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视情况立即决定启动上报程序。

  (一)当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已经发生一般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集团主要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二)当发生一般事故,或已经发生小事故并可能造成次生事故时,企业领导或业务分管领导应赶赴事故现场。

  (三)发生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由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决定是否派人赶赴现场。

  (四)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时,企业主要领导不在单位的,应在第一时间返回单位,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责任划分: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组长)、集团负责人(安委会主任委员)。

  一、行政处分依据事故等级确定:

  (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降级、撤职处分;

  (二)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

  (三)发生一般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二、经济处罚依据事故造成损失确定:

  (一)造成公司损失5万元以上的,扣发直接负责人、直接管理人当月工资,并分别处罚损失额的10%,企业负责人、集团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罚不低于损失额的10%;

  (二)造成公司损失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扣发直接负责人当月工资,并处罚损失额的20%,直接管理人处罚损失额的15%,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处罚不低于损失额的10%;

  (三)造成公司损失不到1万元的,直接责任人处罚损失额的30%,直接管理人处罚损失额的20%;

  三、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发生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人)以及所在班组取消评优、晋级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二)发生损失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责任事故,企业负责人级所辖公司取消评优、晋级、奖金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三)发生损失额在1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集团负责人及所辖集团取消评优、晋级、奖金资格;年终奖金一票否决。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各集团、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23日起执行。原《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集团总公司总裁办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收费站的安全生产工作不但关系着广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是收费站顺利、和谐发展的基本保障。由于收费人员天天和过往车辆打交道,置身于川流不息的车流中,工作时稍微不注意,就可能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而且收费员每天不仅要面对量的车辆和人员,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矛盾,加之内部管理事务较多,周边环境复杂,如何保证人员、票款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就需要我们在安全工作上加力度。对此,我个人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

  安全工作是常抓不懈的主题,需要长年累月、坚持不懈的抓,而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就能做好的事情。这就要求我们全员参与、认真对待。比如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留营会等对广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除此之外,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培训、考试、演练等,以学习、培训、演练等形式来着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有效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使每一位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二、人身安全是安全工作的前提

  人员的安全胜作的重点,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简单实用的方法,开展多种形式以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如安全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班前安全提示等等)。让员工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使“安全第一”思想深入人心,真正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落实到工作中的每个环节、每个过程、每个岗位。

  三、完善制度是安全工作的保障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人员。二是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对安全工作常总结、常部署。三是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强化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四是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五是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人员安全责任心。五是要对费收人员上下岗、通过车道、交接班、打扫卫生时的行为作出严格规定,如必须穿光标志服,严禁在影响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拦截逃费车辆,严禁检查绿色通道车辆时站立于车前头,严禁盲目横穿车道,确需通过车道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员工自身安全。

  四、评估周边环境,强化服务意识

  一是加强与当地机关的协调与沟通,在收费站设立警务区或治安联防点,严厉打击无端挑起是非、寻衅滋事行为。二是对周边环境、人员构成进行排查与摸底,争取多了解一些情况,做到知己知彼。三是强化收费员当班期间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遇到问题时,要冷静、客观、有礼有节地化解各种矛盾,保证人身安全。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咨询和便民服务措施,主动为过往司乘排忧解难,营造和谐、融洽的收费环境。

  五、加强收费站口安全管理力度

  收费站口车流量、人员流动性强。因此可以说,收费站口安全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决定了是收费站安全工作是否到位。在站口安全管理中要严格规范交接班流程,首先要做到交接班时要有站后勤人员护送、收费亭及时锁门、密切注意可疑车辆及人员等,以确保人、票、款、卡的安全,做到层层落实,防患于未然。其次是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与当地机关的协调与沟通,在收费站设立警务区或治安联防点,严厉打击偷逃通行费、寻衅滋事行为。最后,要强化文明服务,收费员上岗期间使用文明用语,遇到纠纷,要冷静、客观、有礼有节的化解司乘人员挑起的矛盾。此外,还要开展咨询和便民服务,设立咨询服务台和便民服务点,主动为过往司乘人员排忧解难,建立融洽、和谐的收费环境。

  安全问题最重要的是落实到行动中,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安全生产管理,是鞭策我们正确前进的鞭子,也只有时刻牢记安全,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监督检查,我们才能打造一个平安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才能在河北高速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中稳步前进。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

  一、自觉遵守各项治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准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依据生产需要准时编制选购规划单,规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选购。

  三、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阅历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四、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五、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六、保持仓库干净,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七、库管员依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预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需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八、加强对旧料的治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九、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任凭加价。

  十、仓库每个月进展一次清仓盘点,消退过失,压缩库存。汽修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9

  一、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二、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三、各检验人员依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仔细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四、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工程,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五、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肯定要严格掌握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修理或更换,准时通知前台,并帮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六、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需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我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我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本公司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方式采取由公司自行组织培训形成进行。

  1)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水工、制冷工等)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5)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6)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取得岗位操作证书,持证上岗。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7)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管理处(部门)、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8)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9)管理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管理处安全制度、相关工作现场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10)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建立义务安全队伍安全教育制度。

  1)义务安全队伍所有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技术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义务安全队伍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地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必须建产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对本公司(包括义务安全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的,将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二、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⑴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情况。

  ⑵查隐患: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机电设备、各类建筑物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走道、低凹、地坑有否安全可靠护栏或盖板,废气、废液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现象及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等。

  ⑶查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

  A每天巡回检查情况B每周安全员例会情况C每季安全主任例会情况

  2、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一次,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定人、定时整改。

  各管理处每月进行一次由各部门主管参加的安全检查例会,检查整改情况,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各班组每班进行“班前五分钟警示教育”,班中巡回检查,“下班前(后)三分钟安全检查”总结。

  3、组织各专业性、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做好各类应急措施。

  4、按《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条例》规定执行奖惩。

  三、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1、为了确保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防止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职业病的发生,按国家规定,职工工作时应穿戴好公司供给的有关防护用品。

  2、从事生产劳动的员工,根据实际情况,按不同的工种发放不同的防护用品。

  3、各类劳保用品按发放标准由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或授权人)申领单到总经办领取。

  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公司劳保用品采购工作。供应商必须具有劳防用品生产、销售资质,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每月向总经理办公室通报费用支出情况。

  5、需调整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时,由各部门(管理处)通知总经理办公室。

  6、按照同行业、同工种享受同等标准,同时兼职多工种者,执行其中主要工种的标准,不得重复领用。

  7、从事有毒作业的防毒面具,以及工程维修人员使用的工具包、安全带、安全绳、防护罩等均列入发放防护用品之中,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领取。

  四、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及各部门(管理处)、班组安全员及员工检查、巡视或工作时,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各级安全负责人。

  2、各部门(管理处)安全负责人应及时安排存在隐患设施的整改。

  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填写二联单,存根联留相应安全主管部门,反馈联交整改部门、管理处。整改完毕反馈单签名盖章后交相应安全主管部门。暂时无法整改的项目,必须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五、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各类人员及设备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主管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及工会。

  2、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护,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3、由公司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专人负责写出事故报告,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有关善后事宜。

  4、召开事故分析会

  ⑴分析原因;

  ⑵明确及追究责任;

  ⑶落实整改措施;

  (4)教育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吸取教训。

  5、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条例》处理,事故报告登记存档,并上报集团公司。

  六、安全技术经费计划制度

  安全技术经费计划是公司从全局出发,有计划、有步骤的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而编制的安全技术工作上规划,是公司财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1、安全技术经费计划的编制

  1)部门(管理处)应根据公司要求在每年第四季度编制下年度安全技术经费计划。

  2)主管副总经理和公司安全主任应组织各职能部门,广泛吸取员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经费计划报公司财务部审批。

  2、安全技术经费的使用管理

  1)安全技术经费计划经批准后,要纳入公司年度维修施工计划、财务计划,物质供应计划、采购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经费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力、财力,保证计划的实施。

  2)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经费计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建立该项经费科目,专款专用,保证计划的实现,并准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情况。

  3)各部门(管理处)要设立安全技术经费使用台帐,并将使用情况按季报公司财务会计部。

  4)公司所辖小区(大厦)安全技术经费计划的实施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安全措施经费计划按期实现。

  七、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1、各部门(管理处)必须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与各所属部门及班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文明小区达标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八、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为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所辖小区(大厦)达到安全文明小区标准,针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治安、消防等方面的考核,制定本制度。

  2、本考核制度内容详见公司《目标、指标考核办法》

  3、公司每半年对部门(管理处)负责人进行一次考核。责任制考核共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对基本称职人员提出要求以示警牌,对不称职的调离工作岗位。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

  a. 着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

  b. 检查现场、查隐患。事故隐患是伤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

  c. 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帐等;

  d. 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查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2.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A.日常安全检查

  a. 生产岗位的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覆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

  b. 非生产岗位的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c. 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或则成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解决。

  B. 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a.春季安全检查;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

  b.夏季安全措施;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产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c.秋季安全检查;以人员更换的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为重点;

  d.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3.节假日安全检查

  a.节假日前后以防止职工纪律松散,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交底、安全工作的安排、布属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

  b.专业性检查;是为了调查了解某项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排查。每年对电气、焊接、起重与运输机械等进行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可靠性的专项检查。

  c.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的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案

  5.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反馈给负责任部门主管安领导,责成去落实整改,不得拖延。

  6.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时间”。

  7.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8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要建立报告制度,写出书面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复。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场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场长开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场长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1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

  一、制度目的

  制定本规章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水平,规范生产车间内的各项生产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车间内的员工和财产安全。

  二、规章制度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内的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适用于所有生产车间的生产活动和行为。

  三、制度制定程序

  制定本规章制度的程序如下:

  1.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起草本规章制度,在起草过程中,安全生产部门应征求生产车间内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修改和完善。

  2.安全生产部门将起草好的本规章制度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并征求公司领导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

  3.安全生产部门发布本规章制度,并在生产车间内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本规章制度。

  四、规章制度内容

  1、生产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和易燃物品。

  2、生产车间内禁止饮酒,禁止员工携带酒类进入生产车间。

  3、员工必须穿戴合适的劳保用品,如安全鞋、手套等。

  4、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禁止拿取他人的工具和物品进行生产操作。

  5、员工必须保持生产车间内的环境卫生,禁止乱扔垃圾和物品。

  6、发现生产车间内的'安全隐患,员工应该及时报告,避免事故的发生。

  7、禁止私自更改生产车间内的设备和工具,如需更改应当向上级汇报。

  8、严禁在生产车间内进行不正当的游戏和娱乐活动。

  9、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五、责任主体

  1、生产车间领导负责监督生产车间内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指导和纠正。

  2、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注意安全行为,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及时上报。

  六、执行程序

  1、生产车间领导应当对本规章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本规章制度。

  2、安全生产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车间内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七、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反规定,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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