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考核制度

时间:2023-09-22 15:58:1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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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考核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出勤考核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勤考核制度

出勤考核制度1

  1、迟到或早退:教职工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若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元,每月累计达3次,每次扣3元。5次以上者,每次扣5元,直至全部扣完。

  2、学校召开教职工会议,未经学校准假,缺席一次扣30元。

  3、上班期间,教职工在无工作任务情况下,需外出办私事,须向副园长请假,一般不超过半小时。请假半天要写好请假条得到副园长同意,请假一天要写好请假条,并得到园长批准,才可以离开岗位。

  4、病假:病假2天以内每天扣5元,3天以上每天扣10元。病假一天及以上者,必须有请假条或医院诊断及病休证明。

  5、事假:事假2天以内每天扣10元,3天以上每天扣30元。事假一天及以上者,必须由园长在请假条上签字并送至副园长处,统一调配工作。

  6、婚假:20周岁1-3天;23周岁晚婚的可延长婚假10天;(晚婚指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产假:法定婚育90天(含产假前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包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而且给予男方10天的护理假,晚育指:女方晚婚后第一次生育或者女方满24周岁第一次生育的。流产假: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享有20-30天得产假;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引产的女职工享有42天的产假;流产的,给予7天产假;怀孕大于等于7个月引产的女职工享有3个月的产假。以上假期含法定节假日。

  7、丧假:教职工的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和死亡均可给予1-3天的丧假,到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

  8、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办理请假手续但未获批准,撤离岗位的作旷职处理,旷职或因拒绝安排影响工作的,一天扣50元。

  9、如违反规定所扣金额从考核费中扣除,直至扣完后,再从工资内扣。

  10、因家庭成员有特殊情况,要请长假的,园内自筹奖金不享受,工资根据假期长短打折扣。在此期间,工龄照算,单位每月正常为其交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出勤考核制度2

  一、考勤

  1、凡在机关工作的同志要按时上下班,上班后由本人到办公室签到,不准代签,办公室要责成专人负责签到考勤,要严格监督按时收好签到表。

  2、如因公外出不能签到时,本部门负责人必须事先向办公室说明,由办公室签注“出差或开会”等字样,否则按迟到登记。

  3、凡事假、病假要履行请假手续。无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4、各部门都要建立上班期间外出登记簿,凡部门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办事都要进行登记并报部门领导,如检查发现不在岗并未请假的按早退处理。

  5、有上幼儿园和小学三年级以下小孩确需接送的,经个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登记签注意见,分管机关工作的'领导批准后可提前半小时离岗。

  二、请假

  1、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上(包含半天)须写请假条,经有关领导批准并报告办公室后方可离岗。

  2、确有实际困难事先不能请假者,应及时电话报告部门领导和办公室领导,并在上班后当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各部门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后交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注意见,然后由局长批准,局长不在时由总支书记批准。总支书记、副局长请假时由局长批准。

  三、奖惩办法

  1、机关工作人员旷工一天扣减20元。

  2、未按正常程序请假的,按旷工处理,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

  3、在出勤考核中如有舞弊行为者,扣除当月补助。

出勤考核制度3

  第一条总则

  1.1为强化学校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1.2本条例的适用对象为本校全体教职员工。

  第二条全勤

  2.1除正常公出外,无任何临时假、长假、旷职等现象者,视为全勤,享受特殊加分。

  第三条临时假

  3.1每次2小时(含2小时)以内的外出视为临时假。

  3.2临时事假每月两次以内不扣款,从第三次开始一次扣款4元。如果超过2小时按半天事假处理。

  3.3临时假,所有任课教师向年部主任请假,行政人员向教学校长请假。批准后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填写请假条并到门卫登记后方可离校(包括公出),请假人回校后必须到门卫销假,否则连续计算请假时间。

  第四条长假

  4.1病事假半天或半天以上为长假。一天以内(含一天)长假所有教师向教学校长请假。一天以上长假向校长请假。领导准假后通知负责签到的人员,由负责签到的人员通知年部、教务处及负责安排假值工作的同志。不准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4.2超过2小时病事假视为长假。长假不足半天的,视为半天;超过半天,不足一天者,视为一天。

  4.3病假半天扣5元;一天扣10元(以医院诊断为准)。

  4.4事假半天扣10元;一天扣20元。

  4.5因长假误课者,除扣误工款外还要扣课节费,病假一节扣5元,事假一节扣10元,行政人员每天按一课时扣课时费。

  4.6班主任误工一天扣津贴9元(公出除外),将扣款发给代班班主任(此项工作具体由年部负责)。

  4.7全年累计长假超过15天者,本人当年不评优、不评先、不晋级。

  第五条婚、丧、产假

  5.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教职工,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再婚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5.2教职工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准假3天。除法律规定以外,学校只对教师本人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给予丧假2天。

  5.3女教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难产(凭医院证明)产假为105天;晚育者,即24周岁以上(含24周岁)产假为110天。男教职工之妻生育,准假五天。

  5.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哺乳期长度为十八个月,自婴儿出生时起至婴儿十八个月时止;女教职工在哺乳期享受哺乳假,上、下午各1小时。

  5.5教职工子女有参加中考或高考者,考试期间不坐班。

  5.6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规定时间内不扣款。超出时间按病、事假扣款。

  第六条旷职

  6.1所有早退、擅离职守、无故离岗(包括值日值宿漏岗,无故不参加学校大会、校级活动、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等,均视作旷职。查岗时漏岗(即查岗时没在教室、办公室等工作场所)的教师,经学校教务处第一时间查实确在校园内的,视为在岗;没在校园内同时门卫又没有登记的,视为漏岗,按旷职处理。

  6.2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扣3元,超半小时按事假半天扣款,迟到的同志到校后必须找主管领导说明原因(计算迟到的时间,从签到结束到半小时以内)。

  6.3值日值宿:值日漏值一次扣20元,替值者补助20元,值宿漏值一次扣30元,替值者补助30元,迟到半小时以内扣5元,超过半小时按漏值扣款(此项工作具体由政教处负责)。

  6.4无故不参加学校大会、校级活动、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每次扣10元。

  6.5旷职半天扣50元;旷职一天扣100元。旷职连续15天,上报教育局按自动离职处理。

  6.6全年累计旷职超过3天者,除按第6.5款处理外,当年不评优、不评先、不晋级。

  第七条公出

  7.1经学校批准,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家访等,视为公出。

  7.2公出期间视为全勤,逾期未归,超期时间视请假与否,分别按长假和旷职处理。

  第八条考核

  8.1出勤考核工作由教学校长负责,教务处及年部具体实施。

  8.2签到采取面签的方式,禁止电话签到和委托签到。签到结束时间必须严格以学校安排工作时间为准,不得拖延。

  8.3签到结束后,负责签到人员要及时与主管领导核实,以确定当天长假、旷职和公出人员名单,并在当天上、下午第一节课前将长假、旷职和公出情况通知教务处、相应年部及负责安排假值工作的同志。

  8.4全体教职员工请假需填写实验中学教师请假单。

  8.5门卫实行教师外出登记制。做到“外出登记记时,回来销假记时,准确记录。”

  8.6门卫每周周一将上一周“教师外出登记表”和“实验中学教师请假单”交给教务处,由教务处在每月月末回收统计存档。

  第九条附则

  9.1考核工作采取日检查、记录;月统计、总结、归档的办法。

  9.2考勤结果当月公布,一周之内被扣款者到教务处主动交款,不交款者,从第13月工资中扣除。

  9.3本条例相关条款由教务处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出勤考核制度4

  一、考勤次数及规定:

  1、本学期课外考勤将采用校园一卡通。考勤从第4周—15周,每周刷卡次数不限,按累计次数计数。

  2、本学期考勤总次数为35次,其中早操15次、课外活动20次,两者不能互相替代。不满35次,则在体育总分中扣分,每缺一次扣除1分。

  3、每天可最多刷卡3次(即早操1次,下午课外活动1次,晚锻炼1次),下午同一单元只记入1次课外活动。

  4、本学期中长跑、立定跳远(男:25米往返;女:20米往返)、仰卧起坐(女:腹背肌各20次)、引

  体向上(俯卧撑)(男:引体20次或俯撑40次)为必锻项目,各不得少于2次。中长跑:男生1200米在6ˊ30"以内,女生800米在4ˊ30"以内;其它必锻项目必须先慢跑400米后再进行。

  5、参加体育社团、协会活动,根据出勤情况可给予加章(最多12次),参加院系组织或校内的体育竞赛活动,根据出勤次数由下系教师负责加章(最多14次),两者最多累加14次。所有加章次数均记入课外活动的总次数,不作为早操次数。

  二、早操规定:

  1、每周一至周五早上6:30—7:00

  南区:体育中心田径场,慢跑二圈(800米)后到考勤点刷卡。

  本部:从宿舍慢跑至相辉堂,绕草坪逆时针跑一圈后到校史馆门口考勤点刷卡。

  2、早操、课外活动不准骑车、代人刷卡、抄近路、穿皮鞋(拖鞋、凉鞋)等,如有违规,教师当场

  填写违规登记表(学生签字认可)并在手持机中记一次违规,事后将违规登记表由值班教师交李海霞老师备案。

  3、学生违规一次将在体育学期总分中扣2分。

  三、课外活动:

  1、南区体育中心田径场:中长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

  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5:20—16:45

  2、南区:乒乓房、健身房、篮、排球、羽毛球、网球。

  时间:一、三、四、五下午15:20—16:45

  3、本部:篮、排球北区:健身房、乒乓房。

  时间:周一、三、四、五下午15:20—16:45

  4、晚间锻炼:南区每周一、三、五晚上18:00—21:00项目:乒乓房、健身房

  北区体育馆每周二、四晚上18:00—21:00项目:乒乓房、健身房、羽毛球。

  5、北区体育馆二楼有氧健身操:每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0:00。

  6、周六、周日

  南区:乒乓房、健身房,

  北区体育馆:乒乓房、健身房、羽毛球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

  晚上18: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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