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9 12:52:00 制度 我要投稿

出勤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出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勤管理制度

出勤管理制度1

  (一)出操形式

  1、参与人员:建工系大一学生

  2、出操时间:周一至周周五早晨6:30—7:00(法定节假日、学校安排假期除外)。

  3、早操路线:东操场

  4.停操、出操时间的更改以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为准。

  (二)考勤办法

  1、点操人员:在系部分团委指导下,每周由体育部安排干事或各班班委负责点名,点操人员不得持本年级和本班级的点操表,点操人员每天必须在点操表上签字。

  2、督操人员:由辅导员老师和学生会体育部主要干事组成,督操、点操同步进行。

  3、班级考勤:早操班级考勤表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提供。各班早操完毕后将考勤表当场交至督操人员处。(此工作于早操后5分钟内完成)。

  4、系部考勤:由学生会具体负责,汇总各班早操到操人数、收集各班早操考勤表。

  (三)奖惩制度

  1、出勤率高的'班集体作为年度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之一。

  2、不出早操者,依照系部学生考勤制度管理中第二条的有关规定(一次缺勤不足2学时以2学时计,超过2学时以实际学时计),学生会体育部每周统计一次,累计3次旷操者系部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各项评优、评先、评助等资格,达到处分条件的,根据学生处违纪学生处分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存入个人档案。

  3、每学期班级早操出勤率低于95%,取消“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评选资格。

  (四)请假制度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班长应将学生请假情况及时上报学生会体育部,以便核对名单。并在每周点操情况通报中注明。病假必须有学校医务室或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并有辅导员签字。

  2、累计请假三次以上者扣德育分0.5分

  3、女生每人每月可连续休操四天,但必须出操点名。

出勤管理制度2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勤机制,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XX县中小学教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X教发【20xx】38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教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正常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职。教职工必须每天签到两次,每周随机签退(夏季作息时间:上午7: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7:45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第二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教职工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分管考勤副校长审批;请假3天(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中层以上领导请假不分时间长短均需校长审批。

  第三条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公假、因私出国(境)假等几类。

  第四条请假3天(含3天)本人必须填写《汪清一中教师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要严格遵守先审批后离岗的原则,确因突发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假,否则按照旷职处理。事病假在5天(含5天)以上的,须向教务处上交病历证明,学校备案。

  第五条迟到、早退、临时出门规定及考核办法。

  (一)签到、签退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晚于上班时间(可延迟5分钟)或早于下班时间均视为迟到或早退。如忘记考勤(今后评职晋级需要查看原始签到详单)须及时告知考勤领导并补签,否则视为旷职。

  (二)如临时有事不能按时到校考勤,须打电话通向分管考勤的领导请假,到校后及时补签,未到校时间计入临时出门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如有急事必须外出,须向考勤领导请假,并到收发室值班教师处签条,返校后需要到收发室值班老师处销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否则按旷职处理。

  (三)因孩子小(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需接送上学、放学的教师,学期初须上报给考勤领导。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早晨可延后30分钟签到,下午给30分钟时间接孩子,此时间不计入临时出门,超出时间的按临时出门计算。给孩子送奶(孩子不满一周岁)的老师,上午第二节课后,下午3点以后可以为孩子送奶。接送孩子教师或送奶的老师须在收发室专门的.签到单签字,如不按要求出门视为事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

  (六)迟到、早退、间缺的,按时间累计。迟到、早退7次等同于事假一天,临时出门480分钟等同于事假一天,学期末计入个人考勤中。

  第六条请病事假

  (一)请假期限和申请权限

  1、校长请病事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教育局人事科审批;事假2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天以上的,请示主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审批。校长请假要确定好临时主持工作的领导。

  2、其他教职工请病事假5天以内的,由校长审批;请病事假5天(含5天)以上的,经校长同意,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备案。

  3、长期病假人员(一年累计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于每学期初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由学校报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人社部门批准。

  (二)请病事假人员和违反病事假制度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累计事假超过15天或有擅自离岗行为的,如无特殊贡献或业绩,年末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以及其它荣誉称号。

  2、一年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或擅自离岗累计达到15天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次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一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从次月起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两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4、突发性疾病及身患重大疾病工作人员的考勤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5、教职工在病事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严禁另谋从事第二职业。

  6、因公负伤人员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7、因病已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第七条旷职

  (一)旷职的界定

  1、旷职是指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的缺勤行为。

  2、虽有正当请假理由,但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未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职。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视为旷职。

  4、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工作岗位报道的,按旷职处理。在学校检查教师上课情况时,发现有无故没正常上课(旷课)的按旷职处理。

  5、无故不按时参加教师会议(例会)的,按旷职(0.5天)处理。

  6、学校每周进行不定期查岗,如发现有教师不在岗,且没有请假、没有临时出门记录,按旷职(0.5天)处理。

  7、对旷职行为,若不经请假而擅离职守(含请假期满),连续或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连续旷职达到15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旷职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请生育假。根据最新实施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凭生育证明,最多可享受158天产假;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并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请婚丧假。婚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凭结婚证,可以享受15天婚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审批,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在外地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十条请公假

  (一)教职工公假范围

  1、教职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包括行政工作会议、教育教学研讨会、观摩会、运动会、校际间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等。

  2、按文件规定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各类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培训活动。

  3、经县教育局同意由相关部门临时通知并经校长同意参加的会议或活动。

  4、因工作需要并经校长同意外出办事的。

  5、被选为各级党代、人大、政协、团代、工会代表或委员的教职工及经县教育局同意参与的社会兼职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会议或调研活动。

  (二)教职工公假审批权限

  1、教职工因公请假必须要有相关会议或培训通知等文件材料,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如特殊情况电话通知的应注明电话通知部门、时间和经办人姓名。教师公假超过三天(含三天)要向校长告假,领导公假须向校长说明去向及请假时间。

  2、校长因公务活动离开单位2天以上,需请示主管局长,报人事科备案,并确定临时主持工作领导。

  (三)未经县教育局同意不能参加无正式文件通知的各类活动、民间团体组织的各类研讨会、考察活动等等。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一条因私出国(境)请假

  (一)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教职工因私需要出国(境),应安排在寒暑假或其他节假日,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内教职工不允许出国(境)。教职工因私急需出国的,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因私出国(境)的违规处理。请假期限结束未归者,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达到15个工作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教职员工不得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三条办理销假手续。请假(病假、事假、公假)期满,上班时,及时到校长或分管考勤领导处销假,学校到人事科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四条学校考勤管理实行公示制度,每月公示一次,并于每月10日前将考勤统计表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学期末公示学期和学年度最终统计情况。请假情况将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出勤管理制度3

  1、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上班执行签到制度。

  2、事假须经领导批准填写事假单,方可有效;病假须有医生证明并及时通知主管负责人员,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按旷工论处。旷课一天扣50元,旷课一节、旷会一次各扣20元。

  3、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离岗。迟到、中离、早退,不坚守岗位每次扣5元;

  4、婚、丧假,探亲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婚假三天;丧假三天(指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祖母一天,可减路途时间;产假三个月(晚育24岁,增加20天)超假须具备书面假条作事假,妻子剖腹产,丈夫可请护理假一周,否则视为旷工;配偶住院,若不能自理生活(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请护理假一周。

  5、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五天,每期不得累计超过十五天,超过者,当年度不能评优选先;每期教师有一天事假不作假。事假一天扣20元,事假一节、事会一次扣10元;病事假必须先填好假条交后勤处,后勤处无法安排代课时,由请假人自己请人代课,否则经旷工论处。事假超过3天到教管中心请假,半月以上到教委请假。

  6、病假一天扣5元,病假一节、病会一次扣3元;没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不能作病假,视为旷工;经医院证明,经查属实,长期患病或疑难病症需要住院治疗者,按有关文件执行,减半斟情考核。

  7、积分考核:迟到、早退、中离一次扣0、2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扣0、1分,事假一天扣0、5分,旷课一天扣2分,旷一节或旷会扣1分,事假一节或事会一次扣0、2分。(每期一天假不扣分)

出勤管理制度4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公司正常办公秩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所有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工作岗位。

  第二条 上班时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酗酒、赌博、吵嘴、打架。

  第三条 考勤形式

  采取机关集体统一考勤和各监理项目组考勤相结合,以各职能部门考勤为主的考勤办法。对外聘人员的考勤,以机关集体统一考勤为主。

  (一)机关集体统一考勤由办公室考勤员负责,每日考勤员将考勤表张贴表填上,按时统一考勤。

  (二)项目考勤由项目内负责,且各项目必需确定专人进行本项目的考勤工作。

  第四条 考勤管理

  (一)公司成立考勤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由公司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各部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任考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公司考勤员负责每天考勤登记。

  (二)考勤范围: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公司考勤员应严格按照每天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表。考勤员和各项目组应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表及考勤统计情况(包括请假单等)送办公室。凡未报项目组缓发当月工资及出勤补贴。

  (四)凡因旷工、考勤不负责任等需扣除的费用,由考勤办公室核对后,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批假权限

  (一)职工请假累计每月在4天以内或连续假期不超过2天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每月假期累计4天以上或连续假期超过2天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各部门负责人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三)所有工作人员在市内办事,须按上述批假权限履行口头报告手续。市内办事,一般应先签到后办事,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在市内办事,凡未履行口头报告手续,视为脱岗,达4小时的,视为旷工。

  (四)请假时间以半天为计算单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

  第六条 缺勤管理

  (一)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不得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出勤必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经有关负责人批示后生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假。如不补假,视为旷工。禁止委托他人代请假。

  (二)根据上级通知和领导指示,外出参加会议、短期培训等,视作出勤,但应有文字依据。

  (三)经公司领导批准,参加成人高校学习、职称培训等,凡占用工作时间的,经请假后,一律视为事假处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或未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四)一般工作人员省内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省外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特殊情况可由公司其他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省内出差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省外出差由公司分管领导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七条 各种假期的有关规定

  (一)病假

  1.职工请病假须持有病假条 和市级以上医院建议休息证明,并按批假权限范围审批,如遇急症病休,必须在两天内补办手续。

  2.病假超过7天的,相关部门要把该职工名单报考勤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职工所在部门要上门看望。

  3.职工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收入活动。

  (二)事假

  1.职工请事假须按批假权限范围审批后方可离开,不得擅自离岗。

  2.职工事假期间不得从事有收入活动。

  (三)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

  职工的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分别按《劳动法》和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伤假

  职工因公受伤请工伤假一般伤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考勤领导小组批准;损害性工伤,职工所在部门三天之内依据事故发生经过提出报告,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附病历和证明,报考勤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上级处理,同时呈劳动部门审批。

  第八条 假期待遇、违纪处罚

  (一)病假

  工作人员病假时间内不发出勤费。工作人员连续病假超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岗位工资。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二)事假

  一年内累计事假达3个月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三)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

  职工请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在法定假期范围内,工资和福利按月足额计发,但不发出勤费。超过规定的假期,请假者,按事假处理;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有关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请年休假应履行请假手续。

  (四)工伤假

  职工因公受伤疗养期间,视作出勤。

  (五)迟到、早退、中途脱岗

  按规定的上、下午上班时间,迟到20分钟为迟到;按规定的上、下午下班时间,早退20分钟为早退;在上班时间,撤离岗位为中途脱岗。当日迟到或早退或路途脱岗达4小时的,按旷工1天处理。

  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集中精力抓紧工作,不得串岗闲聊,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项,不得带小孩上班。旷工工作人员未办任何请假手续,又无正当理由缺勤为旷工。旷工1天扣100元。当月旷工3天的,责令检查。一年内旷工累计达30天,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检查和考核办法

  公司考勤建立随时随地的抽查制度,由考勤领导小组或考勤办公室实施。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外出办事的时间与地点,考勤领导小组或考勤办公室可以随时进行核查。

  第十条 奖惩

  (一)各考勤员必须认真考勤,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实际出勤与考勤记录不符的,查到一次,分别扣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100元,以此类推。

  (二)年终进行考勤评比,对认真考勤、严格管理、报表规范的机关考勤、项目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机关工作人员出勤情况,与评选先进、年度考核等工作挂钩。凡出勤率达不到95%的,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考勤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出勤管理制度5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维持良好的早操秩序,使学生早操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在学风建设上打下坚实的'基础,不断加强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操人员

  所有在校学生(因患病或身体残疾而不能做操的学生,需持有医院诊断证明,经班主任老师审核批准,方可免出早操。)

  二、出操时间、地点

  出操时间:星期一~星期五早6:30(冬季为7:00)做早操。遇不良天气可停操。

  地点:逸夫楼前广场

  三、早操内容

  早操内容:24式太极拳。

  四、早操要求

  1、6:30(冬季为7:00)前必须签到完毕,迟到者一律按旷操处理;

  2、所有学生必须学习太极拳;

  3、每个班级应安排体育系和生物系会太极拳的学生领操;

  4、班主任通过调查和抽查,确保本班的出勤人数和质量;

  5、早操出操情况将与学生各项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结合,对达不到早操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

  6、班级出操情况与班主任考核结合,对达不到早操要求班级的班主任,在其评优晋级中采取一票否决。

  五、早操管理制度

  (一)班级学生干部职责

  1、全体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应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规章制度,带头认真做操并维持早操秩序,并作为发展党员的依据之一。

  2、体育委员负责整理队伍。

  3、体育委员负责本班出操考勤,每天在早操开始之前,将考勤情况主动上报学生会查操人员。

  4、各班级负责人应主动配合学生会查操人员工作,不得包庇、隐瞒情况。查操结束后,查操单须有负责人签字,各班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同时班长要督促同学遵守纪律,提高做操质量,并协助体育部工作人员做好查操工作。

  5、早操是促进学生按时起床、养成良好学习习惯的一种方法,全体同学必须正确认识早操的必要性,以积极的态度自觉出操,体育委员负责督促本班学生出操。

  (二)体育部工作人员职责

  1、体育部工作人员须本着对广大同学负责的态度,提前到场,按规定对所负责的班级早操情况进行检查,如实上报,不得出现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工作人员的评优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2、体育部工作人员须在早操开始前到达指定场地,衣着整洁,不得无故旷到。查操过程中须主动与班级负责人(体育委员)联系,及时交流检查情况,工作过程中,不得出现辱骂、争执等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如遇班级负责人拒签情况,查操员在查操表上写“拒签”字样,并于早操结束后向体育部部长或学生会主席说明情况。

  4、每周要汇总出勤情况并上报学工办。

出勤管理制度6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永兴县教育局“教育提质决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以内由校长批准。经批准后,教师持假条、调课单到办公室登记,职工到总务处登记,合理调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

  a、每月允许半天(需调好课)到医院看病。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县级以上含县级)。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不享受当期、当年出勤奖。

  〔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除外)。

  下列情况的假期以国家规定,上级审批为准。待遇福利,以上级规定为准。

  a、婚假:

  b、丧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

  c、产假:

  d、流产(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者):

  e、做上环手术:

  f、陪护产假:

  g、一月内教职工因独生子女生病请假,或教职工本人是独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请假:

  h、教职工配偶、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来探亲假:

  i、教职工子女结婚假:

  (3)旷工:未经请假和请假未批擅自离校,超假及在请假中弄虚作假的均属旷工。旷工一天,扣罚50元;旷工三天(含三天),取消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含一期累计旷工15天,以签到为依据),报县教育局处理。

  2、教师因公出差,自己调好课。由分管处室填写出差单,。县内由分管校长审批,县外由校长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签到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学科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教师考勤办公室按月汇总。

  (二)考勤细则

  1、学科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的副校长审批。

  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考核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假十天之内不扣分,每超过一天扣(0.01分)。

  ⑵事假五天之内不扣分,每超过一天扣(0.02分)。

  2、在岗考核

  ⑴无故缺课1节扣罚20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2分/节。

  ⑵私自调课,调课双方各扣罚5元/节。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各扣罚1分/节(以查实为依据)。

  ⑶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3分/次。

  ⑷坐班签到制:坚持每日坐班签到制(坐班:原则上每天7小时: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每天上下午签到一次(签到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16:00,周五只上午签到。签到地点:各年级办公室,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签到地点:办公室)。每天上下午均未签到,视为旷工一天。出满勤150元/期,缺签一次扣罚3元。(病假、事假未签到不享受当天的签到津贴,也不算缺签。公假、出差未签,算正常的签到。培训、学习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不享受签到津贴。)严禁双方代签,若双方代签,经查实,均视为缺签一次。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考勤人员应如实考勤,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经查实,每次扣罚20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

  ⑸学校及学校以上级的会议(含行政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各种集体活动:缺席1次:扣罚2元(校级)﹑扣罚5元(学校行政会议、校级以上会议)。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

  ⑹若教职工缺勤、缺岗,所在班级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财产、人员重大损失,除按上级有关追究相关责任外,并扣罚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办公室按周统计,按月公布。

出勤管理制度7

  一、请假制度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书面请假由校长签字审批后交教务处统一调课。

  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校长签字审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内者须到教育室批准。超过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三、考勤内容

  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诊、调休、迟到、早退、旷缺等情况。

  1、凡开会、继续教育外出学习、进修、读书、社会工作、计划生育为公假,子女家长会或亲子活动每学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时。公假一般以请柬和通知等证明单为准,由教导主任签单离校。没有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离校时需交出公假单。公假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如有影响,一天以内或一天以上由校长决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校长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天计(不足1天计作半小时),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签名审批。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考勤人员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校长和教务主任,以便工作安排。从教职工的健康考虑,学校鼓励教职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工作(无论是否持有病假单)。如教职工患比较严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传染病,则应及时看病或遵医嘱休息。教职工病假期间如来校上班,病假随即终止,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

  4、每次活动及教育教学工作迟到一次(5分钟之内)扣除0.5分。超过5分钟的视为事假,10分钟以上视为缺旷。

  5、各种假在月终公布时尚未办理请假手续的;需经批准的假而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诊)凡名不副实的,以旷缺论。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量化考核。

  1、旷课一节扣1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0.5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请事假一天扣0.5分,3天以上每天扣1分,旷会一次扣0.5分。业务学习一次及各种教学活动不到扣0.5分。请病假和公假不扣分,特殊事假为一周时间,超出一周按事假计算。学校安排教师代课根据绩效考核代课标准10元每节计算。

  六、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七、考勤结果

  运用培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考勤旷工在一天以内者,扣量化积分2分,考勤旷工超过两天,但不超过三天者扣量化积分5分。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出勤管理制度8

  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职责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我,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景,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必须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学校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资料对教师的上班情景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并兑现考勤量化奖金。

  三、考勤制度

  (一)学校签到签退制度

  1、上午:教师于7:40到8:10必须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午时全体教师于1:40到2:1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4:2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午时放学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每缺一场积金扣除5元。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

  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学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为考勤量化积金(即一场一元,全学期约400元),迟到为半场、请假为半场、早退为缺勤。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每空一节课从考勤积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5、考勤每月一总结,期末兑现。

  6、本项纳入教师综合量化,并作为评优晋级的主要依据。

出勤管理制度9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

  二、上班、下班时间规定

  上班: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须在第一节预备铃打响前到岗。

  下班:按作息时间表第四节课、第八节课毕时间为下班时间,第四节、第八节无课的教师或教辅人员可提前15分钟下班。

  早晚辅导:凡有辅导任务的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

  三、严格请假制度,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请假后再离岗。

  四、严格加强出勤管理,加大查岗力度。学校办公室全面负责教职工的出勤管理,教务处分管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出勤,政教处分管生活教师、清洁工、校医、门卫的出勤、总务处分管食堂职工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出勤。门卫将对教职工上下班不按时进出校门的情况以及白天工作时间私自走出校门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以作为在岗考核的重要依据。教职工在白天工作时间内非因公出校门,一律以离岗论处。

  五、坚持出勤与工资挂钩: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或上课、辅导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旷课一节扣工资50元;旷工1天扣工资100元,旷工2天扣除总工 资的50%,旷工3天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旷工4天作辞退处理。

出勤管理制度10

  第一条、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状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信息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务必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状况,务必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状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务必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贴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贴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状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齐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状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状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状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状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贴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潜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状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状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状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出勤管理制度11

  1.上班时间以班表为准,违者按考勤制度处罚

  2.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擅自离岗、串岗,扣10元/次;

  3.上班时间未经店长同意,擅自调班,扣10元/次;以上三点店铺管理人员有违着双倍处罚;

  4.所有店铺每班次必须提前15分钟到铺休整,保证工作状态;

  5.上下班必须本人打卡,代人打卡者每次罚50元,当事人每次罚100元,并以双方当事人旷工一天计算;

  6.充电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违者扣5元/次;

  7.除非工作需要,入仓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违者扣5元/次;

  8.同事突然生病需请假必须要有医生证明或药房购物小票(标准时间),没有相关内容作旷工处理,并扣50元/次;

  9.正式员工上班严禁穿着其它竞争品牌的服装,鞋子。违者20元一次。试用期员工店铺要拿我们的衣服给实习员穿,在达到要求后第一时间申请工衣、工鞋;

出勤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教职工队伍,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

  一、出勤要求

  1、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做到无特殊原因不随意请假。

  2、实行签到制。教职工上班时由本人到门卫室签到,8:00停止签到。

  3、实行座班制。教职工上班时间须在校座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者,应自觉登记并在2小时内返回学校。

  4、教职工的出勤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请假要求

  1、教职工请假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先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并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假满无故不归者,均按旷工处理。

  2、教职工因突发事件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当在返校后两天之内补齐请假手续。

  3、请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4、请假审批程序:

  (1)教职工请事、病假在一天之内(含一天)由办公室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批。请病假三天以上,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有关证明。

  (2)校长、书记请假七天以上,由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批。

  三、具体规定

  1、请事假一天从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中扣币30元,从学期末出勤奖中扣币10元,扣完为止。

  2、请病假一天从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中扣币20元,从学期末出勤奖中扣币5元,扣完为止(癌症及其他特殊病种除外)。

  3、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作性津补贴,扣发学期末出勤奖100元,扣完为止。

  4、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币10元,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扣币50元,扣完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为止。

  5、教职工请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请假期间不享受工作性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等,年终奖金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春节慰问费除外);请病假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请假期间不享受全部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及期末、年终各种奖励(春节慰问费除外);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部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和期末、年终各种奖励;请事假三个月以上的请假期间及期末、年终不享受任何奖励及春节慰问费(癌症及其他特殊病种除外)。

  6、产假、婚假、丧假、因工负伤假、探亲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超过国家规定期限的时间按事假处理。产假期间,女职工不享受单位自筹津补贴、节假日慰问费及期末自筹各种奖励(年终文明奖除外)。

  7、严格上班签到纪律,凡本人没有按时到校要求别人代替签到,一经发现,双方均按迟到一次处理,并公开批评。

  8、在学校不定期查岗中,不在岗者又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视为旷工半天。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规定如与本制度规定不符,以本制度规定为准执行。

出勤管理制度13

  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坚持教职工集体办公制度,促进全校教师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敬业勤业;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20xx年度《冀洼小学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坚持领导查岗、值日制度。值日教师必须每天对全校教职工的出勤、办公、上课情况进行督查,如实填写校务日誌。

  二、凡因公、因事、因病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自己的姓名、请假原因和时间,如提前返校时必须及时销假,并填好销假日期;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超假而未续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离岗者均视同旷工;凡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请假需要别人代替请假的`,由代请人履行请假手续。如果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造成缺课现象,除记旷工外,班上出现的安全问题由该教师负责。

  三、请假1天以内—3天由本校校长批准,3天以上由中心校长批准。

  四、因出公差或学校派出学习视同出勤,但必须办理离岗手续,并协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否则视同旷工。

  五、教师旷工一天扣款100元,累计计算,早辅旷工六节计一天。

  六、教师迟到每次扣10元,早退每次扣款50元。

  七、教师请事假每天扣款80元,每节扣20元,病假每天扣50元,每节扣10元,且自行调课,需教导处调课的代课费由其本人承担。具体按教学管理制度执行。家庭有事全学期允许请2天特假,但要自己调课,不扣款。请公假、婚假、丧假的由学校安排代课,并由学校支付代课费。

  八、每学期设满勤奖,金额为100元/人。(公假算满勤)

  九、严禁在校内、外赌博和酗酒闹事者发现一次批评教育,(校外指学校周边),第二次扣款100元,第三次扣款200元,第四次报坛厂小学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自己负责。

  十、严禁霸王假,(捎假条、带口信形式)霸王假算旷工。十一、在开会时教师在下面开小会、打瞌睡等不遵守会议纪律者,发现一次扣30元。

  十二、按通知时间准时开会,旷会扣款40元,请病事假扣10元;迟到每次扣10元,会议中无故早退的,算一次旷会。会议超过半小时后到会按旷会处理。

  十三、事假、病假一学期内累计超过一个月,迟到5次以上,早退2次以上;旷工1天以上;旷课累计达5节以上;旷会3次以上者;当年度或学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十四、在岗教职工以请病假、事假为由不到校上班的,经查不属实的,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五、对临时代课的教师实行补贴,每代一节课补10元,由教务处安排,对拒绝代课的教师,算该教师一节旷工,且以后该教师有请假的,教导处不会作安排。

  十六、对学校安排有值班(即:课间维护学生安全)的事前未请假不到岗位者每次扣30元。

  十七、考勤一月公布一次。

出勤管理制度14

  良好的教师出勤是是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保证,同时也是对学生一种良好的教育,本制度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准则,内容如下:

  一、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单位为"节"或者"天".

  2、请假制度实行部门负责制,学校校长请假需经街道教委办批准,学校常委会有事请假需向校长请假批准,教职工有事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请假批准。

  3、所有请假的领导、老师回校后都要向批准人销假,并报请政教处记录,每周公布请假情况。

  4、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要提前请假,说明理由。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回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并说明情况,否则视为旷工。

  5、教职工到校时间早晨7:45和下午13:15,7:45—8:00,13:15-13:30为迟到。上午离校时间11:45,下午离校时间为17:00.

  6、上午8点和下午13:30以后到校的教职工,一要7::45点或13:15之前向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二到传达室签到,注明入校时间;三入校后向部门负责人补假,将假条送传达室或政教处。

  7、学校领导、班主任、政教处教师,每天早晨要在学生到校前先到。

  8、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学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的批条方可出校门,否则视为旷工。

  9、教职工应按时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会议,凡是不能按时到会者均为迟到,若不到会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当天已经请假没到校的除外,不重复计算。

  10、每周一全校教师都要参加升旗仪式,凡是不能准时参加,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待定)

  11、婚、丧假和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罚制度

  1、教职工的出勤情况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每月照顾1天病事假,一学期累计为4天病事假不扣出勤奖金,请假计算单位为"节"或"天".

  2、迟到每次扣2元,请假每节扣2.5元,请假时间不足一节课,按一节计,每天按8节计。

  3、旷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级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考试、阅卷等)中请假者,按双倍扣罚。

  5、请假、旷工扣费每月结清后,从当月效益奖中扣除,当月效益奖不足者,从下月效益奖中扣除,扣完为止。

  三、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职工出勤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

  2、每个教职工每学期出勤基本分为10分。

  3、迟到每次扣0.1分。请假每天扣0.3分,旷工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4、学期内请假4天以内的年度考核出勤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四、督查制度

  由学校组成督查组,每月不定期对教职工出勤督查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五、责任分工

  1、学校门卫负责领导和教职工离校、回校、迟到等记录。

  2、政教处负责领导和教职工的的统计和汇总。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教职工的批假、销假、统计等。

  4、校长负责校委会的.批假。

  六、几项说明

  1、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违规,双倍处罚。

  2、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出勤规定,不得给领导、管理人员以及门卫出难题。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4、旷工:

  ⑴上班时间没到校也未提前请假的视为旷工。

  ⑵请假超时又未补假者视为旷工。

  ⑶无部门负责人批得教师外出条,擅自出校门。

  5、接送孩子和哺乳期:

  ⑴接送孩子每天只准一节课假,每次扣2元钱,超出一节课按请假处理。

  ⑵哺乳期的教师每天上、下午各只准一节课假,每节课扣2元,超出部门按请假处理。

  ⑶班主任接孩子每天只准一节课假,不扣钱不扣分,超出一节课按请假处理。

  6、教师外出和校内的会议,教师护导、值班以及学校临时安排工作的情况记入教师出勤,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按照上面的规定实施。

  7、本制度已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

  8、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出勤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工管理,严明劳动纪律,维护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考勤工作由联社和各信用社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人员对职工出勤情况要认真记录,如实反映,对考勤工作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职工考勤内容包括出勤、休假、请假、加班、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在考勤表中用不同符号表示。

  第四条职工按照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即为出勤。职工因公出差、外单位借用或经组织批准参加全脱产、半脱产学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视为出勤。

  第五条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即为休假。法定节假日指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正月初一至初三)、“五一”劳动节3天(5月1日至3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至3日),共10天;公休日指星期六、星期日。

  第六条职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

  第七条职工未按时上班即为迟到,提前下班即为早退。上班中途未经联社领导同意擅自离岗即为脱岗。

  第八条职工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不上班、超假又未履行续假手续均为旷工。职工一月内迟到、早退(脱岗)每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脱岗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一月内累计达3次(早退、脱岗以抽查记录为准)另扣工资500元。

  第二章请假审批权限

  第十条职工请假必须履行相关手续。请假人应填写统一印制的一式两联的《职工请假审批单》,病假应附县级医院以上证明,按审批权限经联社领导批准后,一联由办公室留存并作好登记,另一联本人收执,待假满结束,经办公室签字后送员工管理部门,作为计算工资、奖金、津贴发放的依据。

  第十一条职工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履行者,可委托他人代替履行。

  第十二条联社职工(含中层干部)请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注意见后(但科室负责人要安排好代班人员),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联社班子成员请假一律由理事长审批。

  信用社一般职工请假3天(含)以内由信用社主任审批;请假3天以上信用社主任签注意见后报联社主任审批。信用社主任请假一律报主任审批;超过3天以上报理事长审批。

  第三章假期规定和加班报酬

  第十三条事假。事假按天扣发工资100元。

  第十四条病假。职工请病假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的,按病假实有天数每天地扣发工资50元;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只发基本工资和津贴。因公(工)负伤,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五条婚假待遇。职工按国家法定年龄结婚,享受假期7天,按晚婚年龄结婚,享受假期17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六条丧假。职工为其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办理丧事的享受假期7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七条产假。已婚女职工不足晚育年龄,经过批准生育第1胎子女者,以及按政策规定,经过批准安排生育第二胎子女者,产假为90天;已婚女职工在晚育年龄以上,经过批准生育第1胎子女者,产假100天(男职工护理假10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八条怀孕女职工流产休养假。已婚女职工计划内怀孕发生流产,假期在30天以内,休养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九条女职工哺乳婴儿的考勤。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周岁的婴儿,每天哺乳两次,每次不超过30分钟,视为出勤。

  第二十条计生手术休养假。男女职工因做节育或绝育手术,休息时间超过7天和女职工计划内怀孕,经医院诊断需要保胎休息者,以及计划外怀孕做了流产手术需要休养者,均执行病假规定。

  第二十一条探亲假。除见习生和1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病事假相加累计超过1个半月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外,凡距父母和配偶居住地在300公里以上的职工符合探亲规定,分别享受未婚职工每年一次或已婚职工四年一次的探望父母假在20天内,以及每年一次的探望配偶假在30天内,探亲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十二条休假。职工休公休假和法定节日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十三条加班报酬。法定假日(全年共10天)经批准加班者,按日标准工资的300%计发加班工资,不再安排补休。经批准在其他时间加班,以及在外地出差、学习而占用了公休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按日标准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其他时间加班按日标准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第四章假期计算与出勤考核

  第二十四条职工请(休)假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应包括在内,但在考勤计算假期时应予剔除。

  第二十五条职工请(休)假期限末满而提前到岗上班者,则按销假时间计算实际假期。

  第二十六条职工按政策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含男职工的护理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含男职工护理假),均应一次使用,未用完的不再调休,视为奉献。

  第二十七条职工出勤考核实行日考月清,职工民主监督。

  第二十八条考勤情况由办公室填写统一印制的《农村信用社考勤表》,于每月的三十日前(假日顺延)报送联社员工管理部门审核留存,作为考核职工出勤情况的.依据。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遵守本制度,出满勤、多出勤的职工,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三十条对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事假相加累计超过一个半月的职工,除有特殊贡献者外,一般不得评选为年度先进工作者。

  第三十一条职工无论什么原因旷工,旷工1天,则扣工资300元。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经过批评教育无效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则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予以除名。

  第三十二条发现办公室考勤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在考勤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除扣发当事人工资800元外,还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县农村信用社全体职工。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属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同时废止。

【出勤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出勤管理制度15篇03-10

管理制度12-13

管理制度02-19

仓库管理制度06-18

仓库的管理制度10-03

人员管理制度07-08

酒店管理制度07-13

手机管理制度07-12

画室管理制度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