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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际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国际管理制度1
一、员工守则
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守则。
1、销售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规定之外的个人利益。
2、销售人员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任务。
3、销售人员之间应团结合作,密切配合,发挥团队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礼仪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次序。
5、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客户利益为重,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客户利益的活动。
二、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早班9:00——17:30晚班13:00——21:00
2、休息制度:
(1)销售部为每周六天工作日,采用轮休制,原则上周六、周日不安排休息,如本月没休可累计到下月。
(2)如需连休2天以上必须提前一周向主管申请并经销售经理和销售总监批准方可。在展会,广告发布会,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休息时间。
⑶如遇突发事件需请假必须在当天早上8:00之前向主管提出申请。
(4)如外出调盘必须回楼盘报到,报走。
3、考勤制度:
(1)迟到:迟到者每次罚款10元,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次,2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每次罚款20元,1小时以上以旷工处理。
(2)早退: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处理。
⑶旷工:未经提前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无故旷工将直接除名。
(4)病假:须提前通知主管,康复后需出示相关证明,事假必须提早一天提出申请,经同意方可休假,当天提出请假视为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5)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宜,须向主管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6)脱岗:无故不在自己当值的岗位上的,视为脱岗,给予10元/次罚款处罚,每月累计三次者按旷工处理。
三、现场制度:
1、销控台为严肃区域,每一位同仁在销控台需随时注意自身形象。
2、销控台和案场内禁止吃东西,抽烟,化妆,下棋,游戏,看书或打闹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3、销控台上随时保持整齐,清洁,非销售用品不得放于桌面。
4、每位同仁有责任维护销控台内自己座位的地面卫生,随时将地面上的杂物放入垃圾捅。
5、下班前要将自用资料和个人用品收好,锁进抽屉。下班后,销控台上除电话水杯外,不应有其它物品。
6、文具使用后需马上归位或交专人保管。
7、销售专用抽屉和销控表,销售员严禁翻动。除主管同意。
8、作废定单及文件等必须缴回,不得私自撕毁或私自保存。
9、销售员应对公司老总及主管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保密。
10、销售员应严格服从主管的各项指令,有任何意见可随时与主管沟通。
11、案场内禁止嬉闹,大声喧哗,忌与客户发生争执。
12、严禁泄露案场机密,违者视情节严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开除。
13、案场任何员工临时有私事要离开案场须告知主管,经同意后方可离开,一般不超过两小时,超过两小时视为事假半天或一天处理。
14、每日中午休息由主管统一安排轮休,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案场,需调班的要抱主管批准,原则上每日安排两名销售员值班。
15、中午用餐售楼处必须要有两位销售员留守案场。
16、不得在上班时间睡觉。
17、不得搬弄是非,挑拨同事之间的关系。
18、据实统计每日来人来电报表。以上各条如有违反按10元/每次处罚。
四、客户资源管理
1、每日按签到顺序接听来电和接待来人。
2、客户成交按填写来人来电登记表为准。
3、如超过一个月没有追踪的客户以实际成交为准。备注:销售员若多次违反以上条款或违反情节严重者,专案可行开除之权力,专案保留最终解释权。
国际管理制度2
1、任务
工程部是实施小区工程管理,保障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的职能部门。工程部的管理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较高的技术性,它是为用户创造安全、文明、舒适、方便的居住环境的基础保证和坚强后盾,是反映小区服务水准、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标志。
2、工程部的职责范围:
a.负责小区电力系统、电讯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供水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和故障检修。
b.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c.负责用户室内二次装修的申批、监管。
d.负责对用户室内设施、设备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e.负责小区外判工程的监管工作。
3、设备管理
a.设备的检查保养分周、月度、季度、半年、年度,按保养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定保养计划实施。
b.每次完成常规保养后,责任人和领班填写保养记录并存档。
c.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维修方案。
d.小修项目如一般的`零部件修补或更换,由熟练技工负责;中修项目如较重要又有一定工艺难度的零部件检修或更换,由领班负责;大修项目如关健主件检修或更换,由工程主管负责。
e.为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小修项目由领班检查验收;中修项目由工程主管监管、验收;大修项目由经理监督、验收。
4、管理规定
4.1值班规定
a.值班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b.值班员必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做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
c.值班员必须服从当值主管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当值主管的工作指令。
d.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作。
e.值班工外出作业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联系。
f.值班员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
g.值班员必须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等候上级到场处理。
h.值班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4.2巡检规定
a.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项目巡视检查辖下的设备。
b.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与当值主管保持联系。
c.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运行日志上依顺序做好巡查情况记录。
d.值班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规定,在设备现场设置的签到表上依时签到。
e.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档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f.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湿度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态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均应即时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g.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湿度、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当值主管,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h.每周一次对巡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追查原因,如属人为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5、机房管理
设备机房有二大类型。一类是生产机房如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冷水机房、水泵房等;另一类是监控管理中心如消防控制中心、紧急广播控制室、电讯机房、楼宇自动化管理中心等。前者是生产重地,后者是机要重地。
a.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谢绝来访'或'生产重地,请勿进入'的告示牌。
b.凡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高电压、高温等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c.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d.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e.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该批准并登记在册,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f.未经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安排指导。
g.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局、供电局、电讯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如消防中心、变配电房、电讯机房等,当值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记录,并应立即通知主管或领导。
h.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睡觉、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i.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并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j.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k.各机房工作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l.严禁在机房电脑终端上使用配套之外的软件,无书面指令不得更改工作程序或改动任何数据。
6、承包商监督
a.严格审查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凡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和合格营业执照的保养维修商或承造商,均不与之进行业务洽谈。
b.在选定承包商的过程中,编写《报价分析表》以建议最佳承包商人选。
c.承包商进场前,必须提供工程蓝图、施工程序、工期计划各三套,经审查批准后方允许入场。
d.应指定专人协调、监督承包商的工作,做好承包商到场作业记录。
e.承包商进场作业期间,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f.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国家规范(如环保、劳保条例等)及合同要求施工。
g.承包商的用料,必须与合同条款规定的相一致,承包商用料的任何变更须事先经该工程主管签认,否则,作违反合同处理。
h.承包商因故需变更施工图纸或施工工艺,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核准后方允许实施。
i.承包商的竣工报告、资料、图纸等,必须检查核对,双方填写《工程验收报告书》,经审查批准后,方可通知财务结算。
7、维修管理
7.1维修承诺
a.住户室内停电和漏水之类紧急事件保证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b.住户室内一般维修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用电话通知住户,另约上门维修时间。
c.住户室内维修当天完成率在95%以上。
d.公共区域影响大楼形象的维修当天完成率在95%以上。
e.公共区域的大修三天内完成率在95%以上。
7.2维修工作验收及统计
a.用户室内部分由住户验收。维修单上有专门的栏目,请用户对维修工作的及时率、服务态度、服务技术提出意见,以便维修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b.公共区域由客务部主管验收,1000元以上的公共区域的维修,由管理处经理及相关部门主管共同验收;
c.维修工作完成后,将维修单交班长确认签名后存档,并输入电脑。
d.每月的工程维修情况及材料消耗在下月5日前报管理处。
7.3设立工程仓库及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a.设立工程仓库,建立仓库管理制度。
国际管理制度3
为规范酒店的财务运作及管理工作,根据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之规定,结合酒店业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所有人员必须根据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按规定粘贴、填制报销帐单据。
1、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营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票证管理办法,并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主管或者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3)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入库单或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作为收款证明。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
5)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的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部门、日期、批准人及“原件存档”字样;如果批准文件涉及两项报帐内容,可将原件附其中一份报帐单据,另一份注明原件在“xx报帐中”字样。
2、原始凭证粘贴的具体规定:
1)在空白报销单上将原始报帐凭证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从右至左呈阶梯状依次粘贴;若票据较少,可直接在正式报销单的反面粘贴(原始凭证的正面与报销单的正面同向);若票据较多,可在多张空白报销单上粘贴。
2)将已填写完毕的`正式报销单粘贴在已贴好的原始报销凭证的空白报销单上(将左面对齐粘贴)。
第二条如果需报销的原始单据遗失,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酒店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已由银行付款,需进行报帐核销的原始单据遗失,须凭加盖对方发票章(或财务章)的原始单据复印件和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专题说明进行核销,同时对经办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条对不真实、不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报帐;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要求出具单位或填报人重开或更正(金额只可改小,不可改大),更正处加盖单位印章或签章。
第四条 严格执行报帐期限规定,及时进行报帐。
1、差旅费借支必须在返回酒店五天内报帐,其他现金借支十天内必须结清。
2、领用的转帐支票,经办人员必须在十天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手续;直接由酒店汇往各往来单位的款项,记入经办人员往来帐,经办人员必须在付款后(或货到,或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手续(合同上有规定的除外)。
3、凡未在规定期限内到财务部门结清财务手续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费用单据超过二个月的,不予报帐。
第五条严格执行酒店的审批规定,所有开支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酒店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各项费用开支,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必须填写酒店现金报销单;
第七条已取得结算凭据的报帐业务,必须填付款申请单;未取得结算凭据的付款业务,应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单,待货到(或工程完工)后由经办人取得发票,办理入库验收(或工程验收)手续,填写报销单办理报帐手续。
第二章资金支付的审批规定及流程
第八条 报帐审批规定
1、各部门员工的日常费用,由部门负责人控制审核,报酒店总经理和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的日常费用,直接由酒店总经理和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控制审批。
2、车辆保养、改装或维修,单项费用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管理公司总经理批准;单项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逐级上报,。
3、酒店各种办公、印刷用品、小车过桥及汽油费用、电话费(含个人手机话费)等所需资金的支出,由酒店办公室管理及审核,报酒店总经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4、酒店日常经营所需的水、电及零星工程设备维修费用,由工程部负责核实,报酒店总经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5、酒店日常购置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促销品、宣传品、电脑设备及耗材等用于经营的物资,由采购部负责核实,报酒店总经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6、酒店管理公司和酒店所有需支付的资金(除临时处置资金外),均通过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统筹安排。
第九条 报帐审批流程
1、员工因工发生的日常费用必须按规定事先报请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发生的费用,应逐级上报上级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必须做到严格控制,杜绝先斩后奏的现象发生。
2、凡涉及购买物资的部门,应预先提交申请报告,根据报帐审批权限的规定经审批人批准后,由酒店指定的部门负责签定合同(除零星采购以外,所有采购业务均必须签定采购合同)、购置及报帐。
3、各级审批人出差期间,对必须开支的款项可授权他人代理行使审批职责。授权书上必须详细注明授权的范围、期限、被授权人等主要内容。授权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部门留存,另一份交财务部门存档。
第三章 资金的预算管理
第十条每年元月10日前,酒店根据当年的经营计划,提出当年资金总需求预算方案,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十一条各酒店根据集团总部批准的资金预算方案,制定各月的资金预算计划,每月将酒店节余资金汇总使用。
第十二条酒店总经理审定各部门申报的资金需求计划,并将总资金预算计划分解到各需求部门。
第十三条按照确定的分部门资金需求计划,合理调度和安排资金的运用。
国际管理制度4
一、员工守则
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销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守则。
1、销售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规定之外的个人利益。
2、销售人员必须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任务。
3、销售人员之间应团结合作,密切配合,发挥团队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礼仪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次序。
5、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客户利益为重,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客户利益的活动。
二、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早班9:00——17:30晚班13:00——21:00
2、休息制度:
(1)销售部为每周六天工作日,采用轮休制,原则上周六、周日不安排休息,如本月没休可累计到下月。
(2)如需连休2天以上必须提前一周向主管申请并经销售经理和销售总监批准方可。在展会,广告发布会,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休息时间。
(3)如遇突发事件需请假必须在当天早上8:00之前向主管提出申请。
(4)如外出调盘必须回楼盘报到,报走。
3、考勤制度:
(1)迟到:迟到者每次罚款10元,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次,2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每次罚款20元,1小时以上以旷工处理。
(2)早退:早退者每次罚款10元,三次以上者罚款50元,1小时以上作旷工处理。
(3)旷工:未经提前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无故旷工将直接除名。
(4)病假:须提前通知主管,康复后需出示相关证明,事假必须提早一天提出申请,经同意方可休假,当天提出请假视为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5)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事宜,须向主管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6)脱岗:无故不在自己当值的岗位上的,视为脱岗,给予10元/次罚款处罚,每月累计三次者按旷工处理。
三、现场制度:
1、销控台为严肃区域,每一位同仁在销控台需随时注意自身形象。
2、销控台和案场内禁止吃东西,抽烟,化妆,下棋,游戏,看书或打闹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3、销控台上随时保持整齐,清洁,非销售用品不得放于桌面。
4、每位同仁有责任维护销控台内自己座位的地面卫生,随时将地面上的杂物放入垃圾捅。
5、下班前要将自用资料和个人用品收好,锁进抽屉。下班后,销控台上除电话水杯外,不应有其它物品。
6、文具使用后需马上归位或交专人保管。
7、销售专用抽屉和销控表,销售员严禁翻动。除主管同意。
8、作废定单及文件等必须缴回,不得私自撕毁或私自保存。
9、销售员应对公司老总及主管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保密。
10、销售员应严格服从主管的各项指令,有任何意见可随时与主管沟通。
11、案场内禁止嬉闹,大声喧哗,忌与客户发生争执。
12、严禁泄露案场机密,违者视情节严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开除。
13、案场任何员工临时有私事要离开案场须告知主管,经同意后方可离开,一般不超过两小时,超过两小时视为事假半天或一天处理。
14、每日中午休息由主管统一安排轮休,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案场,需调班的要抱主管批准,原则上每日安排两名销售员值班。
15、中午用餐售楼处必须要有两位销售员留守案场。
16、不得在上班时间睡觉。
17、不得搬弄是非,挑拨同事之间的关系。
18、据实统计每日来人来电报表。
以上各条如有违反按10元/每次处罚。
四、客户资源管理
1、每日按签到顺序接听来电和接待来人。
2、客户成交按填写来人来电登记表为准。
3、如超过一个月没有追踪的客户以实际成交为准。
备注:销售员若多次违反以上条款或违反情节严重者,专案可行开除之权力,专案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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