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1 18:42:04 制度 我要投稿

(热门)志愿者管理制度7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志愿者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志愿者管理制度7篇

志愿者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干事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特制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要坚决高举反分裂旗帜,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2、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3、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和灵活的办事头脑;

  4、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5、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和工作要求

  1、凡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的,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学生,经过竞选,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

  2、每学年新生报到后,进行纳新工作,将新成名单上报备案;

  3、要有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向部长或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各部长类同);

  4、迟到或请假应及时向会长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内容;

  5、如开展活动,应提前将活动计划上交;

  6、组织活动,应提前集合,由负责人签到,维持好秩序和组织好各项工作;

  7、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认真履行值班工作,不得无故缺席、离岗;

  8、值班时不得敷衍了事,在值班期间不得做出与值班工作不符的行为,如上网、玩游戏等;

  9、认真作好值班记录,格式规范,保持整洁;

  10、及时将一些重要的急需解决的事告诉负责人;

  11、特殊情况尽量进行换班并作好记录,如协调不行或若情况紧急,允许以口头或短信形式向负责人请假,负责人做好记录;

  12、值班人员应保管好办公室物品,谨防丢失,若有丢失损害则追究相关责任;

  13、无故不参加例会或活动者,三次以上缺席桉自动离职处理;

  14、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同事之间发生口角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部长或会长提出;

  15、各干部(干事)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16、纪律涣散、组织无力的,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免去该职务;

  17、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健全。

  三、活动策划及实施

  1、协会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

  2、活动方案要及时整理出来,经会长及各部长审核通过,落实相关具体事项;

  3、主题活动的策划要富有创意,符合实际;

  4、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5、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6、必须保证每一次活动都有活动照;

  7、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8、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调整反馈,整理材料和有关材料及时记档。

  四、机构设置

  1、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团支书一名,会长助理一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2、协会下设:主席团,办公室,基拓部,新闻中心,宣传部,组织部,策划部。各部门配合的同时实行自主管理(分工不分家)。

  五、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

  1、负责青协日常管理和团委沟通;

  2、在活动中,主席团负责与共同主办活动的社团、学校联系和沟通;

  3、安排活动方案,对于活动的举行,提出自己的看法;

  4、总体协调社团的运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5、制定青协内部章程,及奖惩制度。

  (二)办公室

  1、负责起草文件及工作计划的安排;

  2、负责各类档案、文件、资料的归类保存和管理;

  3、管理会费;

  4、活动人员安排及通知;

  5、志愿者时间登记和保存;

  6、活动对外的短信及电话通知。

  (三)基拓部

  1、负责志愿服务基地的拓展及管理;

  2、活动前后与活动基地的联系;

  3、协调各院青协及与校青协之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安排;

  4、巩固和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四)新闻中心

  1、管理协会的网络平台;

  2、负责协会活动的照片拍摄与影音记录;

  3、对协会活动进行网络宣传;

  4、总结协会活动并发表到协会的人人主页及博客上

  (五)宣传部

  1、活动海报设计;

  2、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

  3、收集各种有关协会的信息和材料。

  (六)组织部

  1、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活动的进行;

  3、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场地与物品的安排;

  4、活动结束后的善后工作;

  5、活动物品的管理。

  (七)策划部

  1、协会活动的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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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拟定活动策划书;

  3、监督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干部职责

  1、会长

  召开理事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协会各项工作,负责行动计划的制订、实施。

  2、副会长

  协助会长安排协会具体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3、团支书

  讨论通过协会的重大决定,监督成员工作,在特殊情况下推选出代理理事长,临时负责工作。

  4、会长助理

  传达会长的各项通知及会议工作等的安排。

  5、部长

  具体安排本部各项工作,协调部门合作,确保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6、副部长

  协助部长具体安排本部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七、入会与退会

  1、交个人申请、个人简历,经协会考查,理事会批准后确定其会员资格。

  2、换届前退会需交个人申请,经协会批准后,方可退会。

志愿者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一、为促进和规范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工)(以下简称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义工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发挥志愿者的爱心、才能与社会责任感,为中心辖区乃至整个社会创造一种“守望相助”的`氛围。

  三、国际社会关于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在职业之外自愿为社会、社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的人。

  四、中心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

  五、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0周岁以上;

  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遵纪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实名注册的基本原则。

  七、招募方式:

  1、网上下载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注册。

  2、前往中心现场注册。

  八、注册: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书面或电子档注册登记表。

  2、志愿者服务队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

志愿者管理制度3

  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

  1、招募。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党团组织动员,引导党团员和社会公众,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和社会公众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党团组织和上级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第六条:评比奖励制度

  1、服务站领导小组为评比奖惩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决定者。

  2、建立以“小时”为依据的普遍表彰与以“小时”加“突出事迹”为依据的重点表彰相结合的表彰激励机制。

  3、采取走访服务对象、自评和领导小组总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4、志愿者服务站把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时间和业绩记录情况作为评价与表彰的依据。评比奖惩要有志愿者的书面小结。

  5、志愿者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6、志愿者认为评比奖惩决定依据不足的,可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对申诉要求进行复议,复议结果需记录在案。

  7、评比奖惩活动每年举行1次。

  第七条:注册证制度

  1、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须佩戴志愿者胸章,携带志愿者注册证;

  2、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3、志愿者注册证记满后,交由服务站留存,重新领取新的注册证;

  4、志愿者退出服务站,应缴回注册证,不得私自留存;

  5、志愿者注册证系证明志愿者身份之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6、志愿者注册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服务站报告。

志愿者管理制度4

  为完善对极光青年志愿者全体成员的管理,更进一步提高青协干部的整体素质,坚定工作原则,确保干部工作质量,真正做到“自制、自查、自省”、“树形与外、加强与内”,确保青协工作正常开展,保障青协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此考勤管理制度。制度如下:

  一、考核对象:

  极光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

  二、考核方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做到的坚决按规定给予扣分处理。

  2、具体考核办法:

  秘书处负责执行、记录、考核、统计。每学期末,由会长对各部长及各部员打分,对考核优秀的青协部长、部员将给予奖励。

  3、凡评分规定在85分以下的干部取消评优资格,评分在60分以下给予自动辞职处分。

  三、考勤规定:

  1、会议由秘书处通知各部部长,由各部部长通知其部员。如有变动,经秘书处及时通知其他各部部长,再由各部部长通知其部员,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

  2、为保障例会按时召开,会前10分钟部长及副部长应到场签到,会前5分钟各部部员应到场签到,签到工作为日常考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代签,一经发现,代签与被代签人员一律按旷会处理。

  3、开会时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部长应事先向部员说明,部长报与会长;如果部门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请假者,应该报于会长批准;请假人员一律在会前十分钟将请假条交与秘书处,由秘书处计入考勤,逾期即视为缺席一次,没有请假条者视为缺席,无故缺席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因故迟到、早退者须经会长默许后由后门安静入出。迟到、早退两次视为缺席一次,迟到、早退达到十分钟者视为缺席,请假三次视为缺席一次。

  4、开会时应确保会议的质量与效率,针对所讨论的问题,与会人员应积极提出自己的见解。

  5、会议记录由秘书处统一记录,并由秘书处负责保管会议记录。

  6、会中,与会人员有责任保持会场安静,无特殊情况应关闭一切通讯工具或调成震动状态;发言要举手,会长同意方可发言,不得擅自打断他人发言。

  7、会议中不能保持会场安静,多次无故扰乱会场秩序,打乱会长发言,大声喧哗者,会长有权将其劝退,被劝退者按早退处理。

  8、无故缺席会议一次者,在下次例会中作检讨说明,并提交1000字检讨;无故缺席会议两次的在青协大会中给予通报批评并警告一次;无故缺席会议三次的在青协大会中做第二次批评警示;警示两次者将直接免去其在青协的职务。

  四、量化标准:

  第一条、 青协奖励实行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并加分;处罚实行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并扣分直至劝退等奖惩措施。

  第二条、 对工作认真负责,每次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青协布置的任务的部门,经所在部部长向会长申报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在期末优秀部门评选中可优先考虑。

  第三条、 各部部长必须承担本部的工作责任,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较佳成绩的部长,会长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在期末优秀部长评选中优先考虑。

  第四条、 青协成员可向会长提出对青协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被采纳者将视情况给予不同的表彰,一般意见和建议给予口头表扬并加5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青协内部将给予通报表扬,存档并加5-10分。

  第五条、 多次在青协内部获得口头表扬的成员,期末将授予院青协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加5分。

  第六条、 长期勤勤恳恳工作,任劳任怨的青协学生干部,可由所在各部部长向会长提名,并由会长讨论向书记上报,通过者学期末授予优秀青协学生干部称号并加5-10分。

  第七条、 青协学生干部一年内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由会长讨论向书记上报,年末授予优秀青协学生干部称号,并加10分。

  第八条、 对不服从或消极对待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的青协学生干部,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扣5分,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批评,扣10分。以此类推,直至劝退。

  第九条、 无故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者,第一次给与口头警告并扣3分,第二次给予书面批评,扣10分。以此类推,直至劝退。

  第十条、 无故不参加青协组织的活动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扣3分,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扣6分,以此类推,直至劝退。

  第十一条、 受两次警告处分者,书面通报一次并扣10分,若在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开出青协。

  第十二条、 青协财产实行统一管理,任何人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外借青协财产,否则发现一次给予书面通报并扣20分。

  第十三条、 有任何个人或集体,虚报账目或贪污公款的`行为,立即开除。

  第十四条、 日常行为严重损害青协形象者,由会长酌情处理并扣5分。

  第十五条、 部长以上干部又给予口头警告的权利,会长有口头通报批评的权利,书面通报以上的处罚须由会长讨论并由书记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 书面通报表扬奖励或书面通报处罚均需书面存档,并由秘书处保存。

  第十七条、 青协内部书面通报表扬奖励或书面通报处罚不对外公开。

  第十八条、 青协的奖惩制度由秘书处直接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 青协各成员应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维护青协的形象,为青协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志愿者管理制度5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社区党委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二、社区志愿者经过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三、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四、社区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志愿者管理制度6

  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有效使用志愿者资源,保证志愿者队伍素质,进一步推动志愿者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社区教育的发展和深化,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六个有”:

  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二、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志愿者每个月应至少参加一次服务活动,吃苦耐劳,热情主动,服从分配的`任务。

  (六)志愿者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参加服务的,应将原因告知组长,不得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教育服务、环境保护、文化服务、帮困服务、治安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有限。

  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全体社区成员,重点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志愿者管理制度7

  为树立“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围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简称“三关爱”)为主要内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社区党委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二、社区志愿者经过社区志愿服务站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三、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愿意为社会提供义务服务;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自愿选择至少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能遵守《西安市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年龄14周岁以上(如果未满14周岁,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协助注册并陪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四、社区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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