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1 18:36:43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下称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和规划,为提升公司竞争力的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分公司。

  第三条: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依法对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取管理者权利。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及公司分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二章:规范管理

  第六条:公司透过股东决定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依据对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行使对分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被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分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七条:公司向分公司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由分公司董事会确定或提名。

  第八条:份公司须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分公司须及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当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九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和任何分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分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求法律职责。

  第十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于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

  考核部贴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将提请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按其章程规定予以更换。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分公司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应向公司汇报并备案。

  第三章:财务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分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分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由公司财务部对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指导、监督。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并参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十三条:分公司需每月向公司递交月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带给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每一季度向公司递交季度财务报表。分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公司递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带给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

  第十四条: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分公司不得带给对外担保,也不得进行相互担保。

  第十五条:因经营发展和资金统筹安排的需要,分公司需对外借款时,应充分思考对贷款利息的承受潜力和偿债潜力,在征得公司同意,并按照分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内审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分公司的审计监督。资料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职责审计和离任经济职责审计等。分公司应当做好理解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内部审计。

  第五章:运营管理

  第十八条:分公司的运营及发展规划须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总体战略规划。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分公司进行投资前,需经分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未经批准分公司不得从事此类投资活动。在报批投资项目之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调查、可行性研究、组织论证、进行项目评估,做到论证科学、决策规范、全程管理,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十条: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够公司和分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职责人

  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能够要求其承担赔偿职责。

  第六章: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带给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汇报给公司。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审议程序,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备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的属于分公司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是其信息披露第一职责人,负责分公司信息披露汇报工作,对于依法应披露的信息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汇报。分公司应当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其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出资协议书、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复印件)等内控制度的文件资料。分公司变更企业营业执照、修改章程或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后,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修改后的文件资料,保证其相关资料的及时更新。

  第七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根据自身状况,结合公司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适合分公司实际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经分公司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核准后报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分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及审计确认的经营成果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履行其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给公司或分公司经营活动和经济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分公司董事会给当事人相应的处罚,同时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职责和法律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透过后实施,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公司管理制度2

  一、考勤管理

  1、公司办公室人员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包括开会、业余时间学习、公司安排其他活动等)及擅自离岗。每迟到、早退一次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A、B、C、D类扣罚标准见本守则第十七条,下同),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无法及时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

  2、凡上班时间需要中途离岗、离厂,必须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否则,半小时内按早退处理,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因离岗、离厂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3、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

  二、办公室管理

  1、员工上班时间,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不得接待私人探访,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视具体情况按A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2、工作时间办公室内不准吃食物,违者按D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3、不准使用公司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也不可以用自己与亲友长时间电话聊天,违者视情节轻重按B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4、工作时间不得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买卖保险以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5、不得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上网玩游戏,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凡发现每次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从事非工作范围活动,一经发现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6、不得利用网络做自己个人的其它生意。不得向朋友透露公司商业机密。凡发现每次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从事非工作范围活动,一经发现按B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7、上班要自觉树立企业形象,时常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办公台面文件摆放整齐。不准躺或坐在办公台上,违反者按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8、办公桌上私人物品不得超过三件(茶具、手机、其它)

  9、办公室内一律禁止吸烟,否则一经发现按A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10、员工不得在办公室进行午餐,午餐必须到饭堂就餐。

  11、各办公室、会议室没有人工作时,应自觉做到人离熄灯,并关上空调(或风扇)等电源开关;关闭电脑电源、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在一小时内不使用时要关闭电源;

  12、使用完卫生间后,要关闭水笼头等水源设施。凡违反者将视其浪费程度按A类—C类扣罚标准进行扣罚处理;附则

公司管理制度3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4.4公伤假

  4.4.1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需休息时,须持省级医院的休息证明,经公司领导同意,办理请假手续,才能休假。否则,病休一律无效;

  4.4.2公伤假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5婚假

  4.5.1员工请婚假必须凭本人的结婚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进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婚假需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4.5.2员工婚假为七天,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5.3员工请婚假需连续一次申请完;

  4.5.4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4.6产假

  4.6.1员工本人分娩凭医院证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准假。

  4.6.2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或死产,凭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假;

  4.6.4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丧假

  4.7.1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包括:父母(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00%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6.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公司管理制度4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河南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

  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司管理制度5

  为规范公司劳动管理制度,培养和锻炼一支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队伍,提倡敬业爱岗,发扬团队精神,零奢侈、不浪费,创造出一流的产品,提供高品质的服务,特制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公司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下午2:00-6:00(5月1日-9月30日)

  二、办公室指定考勤员负责公司人员的考勤工作。

  三、员工考勤实行签到制。员工上、下班均须到指定地点签到,上班时间以签到为准,下班未签到或有特殊情况而事先未向领导及办公室说明的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工资50元,迟到半天以上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工资100元,一月内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员工因私请假,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将审批后的请假条交办公室,办公室每月统计,满事假一天,按月工资/21.5天扣发工资。

  五、请假批准权限:各部门经理有一天批假权,超过一天由总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临时离岗须通报办公室去向,以便工作联系。

  六、请假人员逾期不归,又未办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如遇不可抗拒情况,有证明者除外。

  七、员工病假需有医务部门的病假证明,病假按月工资/21.5天×天数扣发工资,病假超过15天,全月无工资。职工因违反纪律,打架斗殴造成病、伤者,休息治疗期间不得按病假处理。

  八、婚假。员工本人结婚,由公司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各推迟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另给予十天晚婚假。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九、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后事时,由公司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丧假,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十、产假。对符合《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休产假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期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提前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超期分娩者,保证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3.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4.员工在产期内,发基本工资,可根据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十一、员工在批准的婚丧假、产假和路程期间,基本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等费用全部自理。

  十二、员工在休假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随时同公司保持联系。

  十三、凡中午不回家的员工,公司统一准备午餐。准备了又未吃的员工,公司将午餐费在其工资中扣出。

  本制度从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条 会议室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公司会议室包括大会议室、小会议室。

  第二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并登记。

  第三条 会议室内的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如麦克风、音响、空调等,办公室负责设备调试。

  第四条 会议期间损坏设备,须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 会议必须要有纪录,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六条 做好会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七条 公司重要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等,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管副总、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九条 开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清洁,会后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空调,整理好会场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7

  为了确保混凝土泵车在工作时能达到规定的技术状态、降低维修成本、提高使用的可靠性和寿命、必须认真执行其使用的维修规程。

  一、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确保混凝土泵车作业的安全性,避免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规程。

  1、场地选择。应尽可能远离高压线等障碍物。

  2、作业前的检查。操作台的电源开关应位于“关”的位置;混凝土排量手柄及搅拌装置换向手柄应位于中位。

  3、支腿操作。混凝土泵车应水平放置,支撑地面应平坦、坚实,保证工作过程中不下陷。支腿能稳定可靠地支撑整机,并能可靠地锁住。

  4、臂架操作。臂架由折叠状态伸展或收回时,必须按照规定顺序进行。臂架的回转操作必须在臂架完全离开臂架托架后进行。在处于暴风雨状态或风力达到8级或8级以上时(风速16~17m/s),不得使用臂架。臂架绝对不能用于起重作业。

  5、泵送作业。当开始或停止泵送时,应与在末端软管处的操作人员取得联系;末端软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1m,而且不准弯折;在拆开堵塞管道之前,应反泵2~3次,待确认管道内没有剩余压力后再进行拆卸。

  6、作业后的检查。臂架应完全收回在臂架支架上;支腿也应完全收回,并插入锁销。操作台的.电源开关应处于“关”的位置。

  7、蓄能器内只能冲入氮气,不能冲入氧气、氢气等易燃及爆炸危险的气体。

  8、紧急关闭按钮。混凝土泵车上有一系列紧急关闭按钮,分别设置在支腿控制阀、有线和无线遥控系统及控制箱上,如遇有紧急情况,只需按下其中的某一个紧急关闭接或就可关闭机器。如果紧急关闭按钮发生故障,在突发危险情况时就不能迅速关闭机器。因此,在每次开始工作之前,必须检查紧急关闭按钮的功能。当紧急关闭按钮被按下时,机器的电动系统即被切断,导致电磁阀等关闭。如果液压系统产生泄漏,会造成如布料杆下沉等故障现象,此情况不能用按紧急关闭按钮的方法来解决。

  二、使用要点

  1、混凝土泵车的操作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

  2、所泵送的混凝土应满足混凝土泵车的可泵性要求。

  3、混凝土泵车泵送工作要点可参照混凝土泵的使用。

  4、整机水平放置时所允许的最大倾斜角为3°,更大的水平倾斜角会使布料的转向齿轮超载,并危及机器的稳定性。如果布料杆在移动时其中的某一个支腿或几个支腿曾经离过地,就必须重新设定支腿,直至所有的支腿都能始终可靠的支撑在地面上。

  5、为保证布料杆泵送工作处于最佳状态,应做到:

  ①将1节臂提起45°。

  ②将布料杆回转180°。

  ③将2节臂伸展90°。

  ④伸展3、4、5节臂并呈水平位置。若最后一节布料杆能处于水平位置,对泵送来说是最理想的。如果这节布料杆的位置呈水平状态,那么混凝土的流动速度就会放慢,从而可减少输送管道和末端软管的磨损,当泵送停止时,只有末端软管内的混凝土才会流出来。如果最后一节布料杆呈向下倾斜状态,那么在这部分输送管道内的混凝土就会在自重作用下加速流动,以至在泵送停止时输送管道内的混凝土还会继续流出。

  6、泵送停止5min以上时,必须将末端软管内的混凝土排出。否则由于末端软管内的混凝土脱水,再次泵送作业时混凝土就会猛烈的喷出,向四处喷溅,那样末端软管很容易受损。

  7、为了改变臂架或混凝土泵车的位置而需要折叠、伸展或收回布料杆时,要先反泵1~2次后再动作,这样可放置在动作时输送管道内的混凝土落下或喷溅。

公司管理制度8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园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电视监控室必须昼夜24小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条 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三条 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发现有异常现象或员工乱收费现象,及时保存录像片段,并作好标记,以备查用。

  第四条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保卫科长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第五条 监控人员须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流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第六条 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及观访者参观,必须经保卫科长上报分管副总,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

  第七条 不准在监控室聊天、会友、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严禁在监控值班期间打盹睡觉,一经发现,按公司规章制度严厉处分。

  第八条 公司领导定期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汇报监控情况。

  第九条 保持监控室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进行系统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第十条 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

  第十一条 监控人员必须保守公司监控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第十二条 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关闭电视监控系统、停止系统运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10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岗位,热情服务

  2)遵守公司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

  3)解和明确自己所分担的本点保洁范围、保洁计划、保洁标准,对垃圾实行袋装化,做到及时清运。

  4)听从组长的'安排,严格按照清洁程序,保质保量地搞好职责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5)“七净”(各楼层地面净、内围地面净、外围人行道净、雨(污)水井口净、设备净、地面沿路花草根净、墙根净)。

  6)“六无”(各管井无垃圾污染物、无清扫工具、十字通道无碎纸皮核,前室和楼梯道无烟头、地面无污水脏物、电梯门和电梯门口无纸屑脏物)。

  7)“适时”(楼层清洁垃圾清运要适时,必须要做到当日垃圾当日清除)。

  8)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岗,注意仪态仪表,按照规定穿着统一工作服装,并佩带胸卡。

  9)正确使用、保管各种清洁用具、器械,不得随意乱放,防止丢失,如有损坏将适情况按价赔偿。

  10)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公司管理制度11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四川xx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劳动用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原则、方式、流程,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设计。

  第二部分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按国家规定,八小时内,办公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上午9:00上班,下午18:00下班,

  午休时间为12:00至14:00(不针对出差人员及加班到22:00后下班人员)。

  2、员工每日到公司上班必须先打卡报到,有事需外出的必须在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出登记》或提交钉钉外出申请,事假及调休最小请假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年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按半天计,审批通过后方可外出,下班时打好卡方可离开,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乐捐50元;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含),按旷工一天处理,扣除日工资的2倍(基本工资21.75天*2)扣除5分钟内(不包括5分钟)不算迟到。

  3、事假需提前一天填写事假请假单或提交钉钉申请,请假1天(含)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请假超过1天以上3天(含)以内需经部门主管、行政人事经理审批通过后准假,3天以上需经部门主管、行政人事经理、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准假,按事假天数扣除当事人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事假天数)。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将被视为旷工。

  4、员工生病应及时通知部门主管及行政人事部,请假三天及以上需提交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补填病假请假单,请假审批流程同事假。病假按天数扣除当事人日工资的一半(基本工资/21.75天×病假天数/2)。未取得上述批准而缺勤者,将被视为旷工。

  5、外出:员工因公外出,须直接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或钉钉提交外出申请。员工上班后中途因私有急事外出,须向部门主管及人事部报告去向,经批准,交待手头工作,并递交签批后的请假手续,方可外出,否则作旷工处理。主管以上职务因私事外出,须向总经理报告去向,经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

  6、如未能按上述第3、4、5条执行,则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事人二倍日工资(2×基本工资/21.75天),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7、员工在试用期内可随时提出辞职,公司也可随时提出辞退。

  二、工资制度

  1、公司实行以下发薪制度,即每月15号发放上月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补贴+奖金。

  正式员工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社保+补贴。

  2、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表现突出者可视情况而定),在此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各种福利补贴(特别奖除外)。

  3、员工领工资时及时核对金额,不允许随意交流个人收入金额。

  第三部分员工的福利管理制度

  一、假期类型

  (一)无薪假

  1、所有事假均为无薪假,连续事假不得超过5天,全年累积事假不得超过30天。

  2、年薪人员无薪假,每天扣款基数:基准年薪/12/21.75。

  3、月薪人员无薪假,每天扣款基数:月薪/21.75。

  (二)有薪假

  1、病假:

  ①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收费单等原件,且与请假时间相符),视为病假。全年病假天数不超过24天。

  ②病假一天(含)以内,发放日薪的50%;病假超过一天,五天(含)以内,发放日薪的40%;连续病假超过五天,按医疗期相应待遇处理。

  2、医疗期

  ①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住院治疗的,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

  ②医疗期结束后,员工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按调岗、调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方式处理。

  ③在规定医疗期内,员工收入按当年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为基数计算。

  3、工伤假:

  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属于工伤的情形,经申报批准后可做工伤处理。伤者入住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指定的医院,并持医院证明方可进行休假。工伤期间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婚假:

  根据国家规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四川省外员工可增加2天路程假,员工请婚假必须向行政部出示其结婚证书。

  5、产假:

  产假期限根据国家规定执行。20xx年产假规定为女员工生育假期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产假期及以后该员工的.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6、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指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次以外均不属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有薪丧假。丧假期限为5天。

  7、陪护假:

  ①男性员工属于晚育的,且生育第一胎的,在配偶生育前或后可一次性享受10天陪护假(含节假日)。

  ②陪护假需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出示员工结婚证、准生证及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③陪护假为带薪假。

  8、哺乳假、接送假:

  女性员工育有13周岁(含)以下的小孩,工作日每天可享受1小时的哺乳、接送假。哺乳、接送假为带薪假。哺乳假、接送假不能累加使用。

  9、学习假:

  员工在考取注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后,并注册用于公司的,可持有效凭证补请学习假(一年内假期不超过5天),学习假为带薪假。

  10、年假:

  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从第二年起可享受带薪年假,司龄每满一年派发一次。

  年假天数

  司龄

  年假天数

  1~2年

  5天

  3~4年

  6天

  以后每增加1年,年假增加1天,最长不超15天.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或者冲抵休假天数:

  ①司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

  ②司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

  ③司龄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

  ④请事假连续超过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

  ⑤全年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不享受当年的年假。

  ⑥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假,年度内又出现本条上述五种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假。

  3)年假使用

  ①年假可由本人申请,也可由公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统一安排。如由本人提出申请,公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对员工的年假申请进行调整。

  ②原则上年假要求在本年度内休完。公司在每年3至8月份有计划安排员工休年假,其余月份根据工作情况,不批准连续年假。因工作需要,而不能在年度内休完年假的,经总经理批准,可将剩余年假延期至下年度累加使用。

  11、国家法定节日: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为带薪假。

  12、六一儿童节:

  育有13周岁以内儿童的员工可带薪休假半天。

  13、三八妇女节

  女员工在“三八妇女节”可带薪休假半天。

  14、保险:员工在试用期满转正后,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参加成都市社会保险福利。

  15、生日福利:转正员工在生日当天可获得公司赠送的生日福利一份。

  16、全勤奖: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设立全勤奖:

  ①员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请假。

  ②月末根据考勤打卡记录统计确认后,一次性每月给予全勤奖励。

  三、假期规定

  1、婚假、年假及三天以上的国家公布的长假(含调休)相互间不能连续休假。

  2、三天以上的国家公布的长假(含调休)前后各一天不得请事假和调休。

  四、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按法律规定禁止录用以下人员:

  ①未满法定工作年龄者;

  ②经医疗机构证明的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及其它不适合工作的疾病者;

  ③被剥夺公民权利尚未恢复者;

  ④通缉在案,尚未结案者;

  ⑤曾有严重渎职行为者;

  ⑥曾因贪污受贿、私挪公款受到处罚者;

  ⑦其它违反国家禁止性法律法规者。

  2、员工入职办理:

  ①新员工到部门办公室报到,提交各类相关材料。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②新员工填写入职登记表,办理入职。

  ③新员工入职后,由部门安排办公位置等,并介绍部门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由直接负责人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

  ④试用转正:新员工工作满试用期时,由部门主管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主管对其进行评估,填写《转正申请表》,如果公司认为试用人员合格,则通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前提条件: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诚实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期由入职本公司之日起计。

  类别

  合同期限

  试用期限

  主创及以下级别设计师/其它岗位基础员工

  三年

  3个月

  资深设计师及以上/中层以上管理岗位

  三年

  6个月

  中级以下设计师

  一年

  1-3个月

  试用期间表现特别突出或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申请提前转正。

  五、加班

  1、非工作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经方案组长或项目设总或中心副总组织,由总经理签批确认,记为加班。加班确认手续需在加班后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行政前台备案,逾期则不记为加班。

  2、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由总经理签批认可的在公司的集中加班,视为加班。

  3、加班考勤以加班确认手续为依据(包含钉钉打卡记录)。

  4、方案组长、项目设总、中心副总对加班考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加班时间,按月统计并公布。

  六、加班纪律

  1、公司各级部门及员工应合理安排工作,杜绝不必要的加班。

  2、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员工需无条件服从,不可拒绝。

  七、加班补助

  1、加班工作餐:在公司工作到20:00以后的、非工作日集中加班,公司提供加班工作餐(用餐标准按公司规定执行)。

  2、加班交通车:非工作日在公司集中加班超过21:00后的,公司安排交通车送加班员工至相应公交车站或换乘地点。

  3、自带车辆员工非工作日在公司集中加班拼车的、或因加班额外产生的停车费,给予车辆补助(按公司现行车辆补助规定执行)。

  八、晋降级:

  1、定期:

  ①公司每年进行一次晋降级评定工作,参加人员为司龄超过一年的员工。按照公司管理体系标准对符合要求的员工上一年度工作业绩进行绩效考核,经公司综合评定后确定晋降级。

  ②新进员工在转正满半年后,参加一次评级工作。

  2、不定期:在平时工作中,对表现优异、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员工或表现恶劣,无法胜任本岗位工作者,由用人部门提名,报各中心副总及总经理核准后,向董事长提请晋降级批准。

  九、岗位调整:

  1、员工可根据自身能力及公司岗位空缺的情况申请岗位变动。

  2、公司可根据发展需要、员工个人能力及公司岗位空缺的情况对员工调整岗位。

  3、凡需要进行岗位调整的人员均须填写《员工岗位调整申请表》,并报本部门、调入部门、人力资源部、公司领导审批。岗位调整以人力资源部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后方生效。员工岗位调整时,应填写《工作物品移交表》,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交接工作、物品,结清相关帐务,并经调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到新岗位入职。

  4、员工离职办理:

  ①员工离职,须提前15-30天提交离职审批表,向本部主管提出书面或钉钉申请,人事部签字,转交总经理审批签字。

  ②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工作交接,乙方交还公司财物。

  ③员工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后,到财务部进行各种款项的交割结算,包括各种借款、物品扣款、工资、福利等结算。

  5、合同解除:

  甲方辞退乙方,须由乙方所在部门的主管填写辞退审批表交总经理签字,然后由该部门主管会同财务部与乙方办理离职前的交接手续,向乙方开出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乙方在通知书上签名后方可领回本月工资。

  6、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私吞公司财产、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未经公司允许擅自帮助其他品牌或人员等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不服从工作安排,顶撞上级、出言不逊或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等行为,严重影响公司品牌形象的。

  7、试用期内,离职人员以约定的工资标准以其实际劳动时间给予工资。

  十、财务制度

  (一)报销制度:

  1、各部门员工每周把要报销的票据统一交到主管部门审核后交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交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2、日常费用报销须严格遵循以下步骤:

  ①经办人认真填写费用报销单

  ②部门主管签字-(审核费用合理性)

  ③财务部主管签字-(审核票据真实性并符合财务制度)

  ④总经理签字-(审批签发)

  ⑤到财务部出纳处领款。

  3、填制报销单时,应按报销单的格式填写所在部门、时间、报销内容、金额、经手人,并把原始发票附在报销单后面。如原始发票丢失,必须写明原因,经财务部上报总经理,不经批准,不允许随便替票。坚决禁止补票、假票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将予严惩。

  4、将填写粘贴好的报销单按审批程序交有关经理签字和财务部审核后,交出纳报销领款。

  第四部分员工的培训计划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目前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实施。例如开展内部员工当任讲师、聘请专业讲师,购买在线视频培训、采购专业培训课程等。

  批准与解释

  1、本制度自审批完成之日起生效执行。

  2、本制度未提及事宜,按公司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公司的其他规定,自本规定执行日起废止。

公司管理制度12

  小公司管理制度(一)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营销、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小公司管理制度(二)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一人出资设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XX室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针纺织品、服装、服装辅料、家纺制品、纺织原料(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拾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额。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协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

  XXX 130602640913*** 货币 人民币10万元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 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 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 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推荐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向股东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 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推荐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 向股东提出提案;

  (5)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东。

  第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八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拾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 股东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 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公司管理制度13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总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总公司投资注册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三条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四条总公司对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五条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分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自计盈亏。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考核管理

  第六条总公司负责对分公司经营层的考核。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状况核定下发各分公司,并将分公司的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预算在执行中如遇外部市场和企业内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各分公司每半年能够提出年度预算的调整申请,经总公司审核确认后适当修改其相关预算指标。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重大股权处置权、重大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对外担保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各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务必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总公司执行董事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执行董事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资金拆借务必遵循资金有偿使用原则,收取资金使用费。

  第九条各分公司务必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十条各分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总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统都应纳入本系统管理,务必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反馈经营、财务、人事、资产、投(融)资等信息,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带给科学的依据。

  第四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合作开办的分公司,总公司依据合作开办的分公司合同协议,委派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重要岗位人员,被委派人员,承担相应的职责,并按总公司授权行使权力。

  第十三条分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重要岗位人员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总经理务必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务必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潜力,确保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被聘用人员和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职责、权利、义务及应享受的待遇和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公司委派制。

  第十五条在总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应制定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日常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建立各分公司总经理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定期报告制度。分公司的总经理务必每季度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状况报告,每年向总公司执行董事或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述职报告。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制订薪酬管理和奖惩制度,报总公司批准。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部门经理及其他员工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确定。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并发放。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总公司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总公司审查确认之后执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执行。

  分公司总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理解总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分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分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3、组织制定所在分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报总公司审批;

  4、支持并保障所在分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5、在权限范围内所在分公司日常财务收支及重大财务收支的审批;

  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购买、建造、重大改造及装修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3、贷款及其他形式筹资管理制度;

  4、预算管理制度;

  5、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未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带给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务必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均由各分公司财务自行申报缴纳。

  分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总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1、分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总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构成的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带给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理解总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二十三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月编报会计报表并在次月7日前上报、按季编报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并在季末次月15日前报送总公司。

  分公司向总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务必经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查确认后上报。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要对本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总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层办公会决议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执行董事审议或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分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在发生后及时报告总公司执行董事: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3、大额银行退票;

  4、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5、遭受重大损失(包括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6、重大行政处罚;

  7、关联交易。

  第七章审计监督

  第二十八条总公司设立审计部,对执行董事负责。各分公司理解总公司的审计监督,用心配合总公司审计部门完成总公司指令的各项审计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总公司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审计任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二十九条总公司审计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进行审计。以便于总公司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经营者的工作业绩做出全面评估,并及时了解分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各分公司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离任,务必由总公司对离任的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状况进行全面审计。

  第三十一条各分公司对外洽谈重大经济合同务必报备总公司审计后实施,未经确认的重大经济合同不得实施洽谈,所有合同的签署由总公司执行。重大经济合同的洽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购买、建造和装修改造合同及预算和决算书;

  2、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合同;

  3、与其他投资人合作项目开发合同;

  4、借款及其他方式融资合同;

  5、任何形式的对外承诺、担保、财产抵押和质押合同;

  6、重大资产处置合同,包括重大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

  第八章个性审批事项

  第三十二条分公司发生下列事项须预先工作计划的,事先务必征得总公司批准: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带给财务资助;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重大经济合同;

  6、债券或债务重组;

  7、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转移;

  8、总公司认定的其它事项。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有关事项的申请和报告职能,切实完善经营管理工作,并理解总公司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制订并修改,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总公司审议透过之日起执行。

  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制订并修改,由总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总公司审议透过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14

  一、工作场所内不得嬉戏打闹、闲聊、玩手机、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三、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怠慢工作;

  四、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须面带微笑并主动问好;

  五、上班要统一着工装,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六、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七、上下班前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八、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值班人员做好监督检查;

  九、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十、同事间要团结互助、相互协作,相互支持。

公司管理制度15

  为保障电梯设备的安全使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电梯设备安全检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责任制度

  1.1安全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各部门遵守电梯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各部门对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电梯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电梯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电梯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电梯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电梯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电梯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电梯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3水电中心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3.3按规范订购、安装、验收电梯设备。做好电梯设备档案归档工作。

  1.3.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1.3.5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3.6参加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3.7协同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3.8协同实施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

  1.3.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3.10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同事故调查和处理。

  1.3.11协同对电梯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3.12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13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电梯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3.14把员工电梯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4班组长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4.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4.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4.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4.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4.7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5操作工人职责

  1.5.1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1.5.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5.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5.4定期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1.5.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5.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1.5.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

  2、电梯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为规范电梯设备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公司电梯设备操作人员是指:电梯驾驶或维修工。

  2.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电梯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4安全责任人对电梯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电梯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梯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2.5电梯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2.6电梯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

  2.7电梯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7.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7.2电梯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7.3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7.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7.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8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9.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9.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水电中心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9.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电梯设备三个月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10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1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每年由后勤处综合科对电梯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2不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安全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3、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1为规范与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电梯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电梯设备检查实行水电水中心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3.6对电梯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3.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3.8定期检查维护,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维护保养工作。

  3.11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电梯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4.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电梯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为适宜的版本,制定本制度。

  4.2文件管理

  4.2.1职责

  4.2.1.1安全责任人负责审核电梯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4.2.1.2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电梯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4.2.1.3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4.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4.2.2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4.2.2.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4.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后勤处综合科识别其适用性,并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4.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4.2.2.4当公司电梯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后勤处综合科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4.2.3公司制定的电梯设备管理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组织编写,安全责任人审核批准。电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水电中心负责组织编写,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

  4.2.4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5电梯设备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4.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7文件销毁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后勤处综合科借阅。

  4.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后勤处综合科请示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4.3记录管理

  4.3.1管理职责

  4.3.1.1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自行制定的记录。

  4.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后勤处综合科备案。

  4.3.2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或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后勤处综合科备案;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更改,由后勤处综合科再次发放。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4.3.5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管理上的需要等。

  4.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后勤处综合科,经同意后销毁。政府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人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02

  5、电梯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5.1总则

  5.1.1为避免电梯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5.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5.1.3在单位发生事故时,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5.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单位领导。

  5.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5.1.6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5.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5.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5.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5.2.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邓志坚

  成员:梁斌、林超、侯晓兰

  5.2.2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6.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2.2.4向上级和邻近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6.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5.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6.2.3.1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3后勤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5.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5.2.3.6水电中心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7水电中心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8后勤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5.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5.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5.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5.2.3.1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5.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5.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5.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单位领导和后勤部门。

  5.2.4.3后勤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5.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5.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5.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单位的路段。

  5.2.5020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习检查会议规定

  5.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5.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5.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5.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5.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5.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5.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5.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5.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5.2.5.10检查规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5.2.5.1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6、电梯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6.1为有效地做好电梯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电梯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6.2.1爆炸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受外在因素发生的各类爆炸事故。

  6.2.2严重损坏事故是电梯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6.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的事故。

  6.3发生电梯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设备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后勤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电梯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6.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单位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6.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单位《事故管理制度》。

  6.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6.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0电梯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

  7、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7.1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安技部门负责。

  7.2每年年初由后勤处综合科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电梯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7.3电梯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电梯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7.3.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7.3.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7.3.3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7.4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使用部门。

  7.5电梯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电梯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7.6电梯设备检验时,后勤处综合科、水电中心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7.7电梯设备检验后,由后勤处综合科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电梯设备存在问题时,后勤处综合科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7.8电梯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后勤处综合科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7.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10电梯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电梯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设备,还应当向电梯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7.11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7.12电梯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7.13电梯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7.14电梯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7.15电梯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16电梯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8、电梯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8.1为做好电梯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8.2电梯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8.2.1定期检查即单位每月检查、部门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单位每季检查由后勤处综合科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单位领导、设备(电气)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8.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8.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8.3检查内容:

  8.3.1电梯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8.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8.3.3电梯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和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8.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8.3.5电梯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8.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8.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3.8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8.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8.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8.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安技部门存档。

  8.5隐患整改:

  8.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安技部门存查。

  8.5.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技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安技部门。

  8.5.3后勤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安全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公司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的管理制度02-10

公司it管理制度06-16

(精选)公司管理制度07-11

公司管理制度(精选)07-11

公司的管理制度03-18

[精选]公司管理制度07-13

【精选】公司管理制度07-12

公司管理制度(精选)07-12

(精选)公司管理制度07-06

公司管理制度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