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8 10:04:13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管理制度(优)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管理制度(优)

公司管理制度1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各部门成员应严格执行本部门的岗位责任制;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全体员工应爱岗敬业,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充许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按旷工计;

  四、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应负起监督、管理、帮助的责任,对本部门员工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者,可上报总经理予以辞退;如有包痹袒护的,一经查出,将给予加倍处罚;

  五、各部门员工应服从部门主管的领导,认真及时的完成部门主管分派的工作,不可无故推卸责任、推脱工作,不可拉帮结派故意作对,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甚至辞退的处罚;

  六、各部门在工作当中应及时沟通,相互配合,注重分工合作,若有无故推脱或不按时完成其他部门交来的工作而使公司造成损失的,部门主管及员工均将受到经济上的处罚;

  七、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八、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一经采用并取得成效的,提出建议的个人或部门将受到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九、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主张脚踏实地的工作,杜绝浮夸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十、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公司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请、销假均采用书面形式。事假应提前向本部门主管交假条,由本部门主管交由办公室登记,电话请假的,事后应补假条;病假应及时出示医院证明。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工资;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工资,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婚假、产育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十一、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十二、各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统计、核对,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25日报财务科审核办理。未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工作人员的责任。

  办公室工作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由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进行登记,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文印管理规定:

  六、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七、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办公室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八、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九、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一、公司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二、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公司请销假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严格员工的请假手续,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一、本制度对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效力,员工无特殊情况的不得随意请假。员工请假须事先及时请假,无特殊情况事后请假按旷工论处。

  二、请假手续及审批

  1、员工请假必须输请假手续。请假必须由本人出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期限(病假应附医院证明),经过批准后方为有效。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最后统一保管在办公室,没有按规定请假而未来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2、员工在假期、节假日后必须按公司的规定按时回公司上班。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规定日期到公司者,须附有关证明,致函、致电所在部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生效,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未批准则需及时返回公司,否则按旷工计。

  3、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可致电负责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写假条或请同事凭有关证明,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4、凡未请假擅自缺席或无故超过假期者,均以旷工论处,对旷工员工,根据考勤制度处理。

  三、各类假期及待遇

  1、事假:请事假每月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超出的天数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2、病假:病假要以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罚。若遇急病,来不及请假,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请病假每月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超出的天数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3、婚假:员工在法定婚龄内结婚,在本市的给假四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后,给予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产假期间视为出勤。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办法处理(需有医院证明)。

  5、丧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本市的给丧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丧假期间视为出勤。其他丧假按事假处理。

  四、关于旷工的处理

  对于旷工的处理,参照公司考勤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2

  1、现场主管职责

  现场主管是公司派驻客户工地全权代表,对公司和客户负责,主要负责客户工地清洁服务的实施,人员调配、任免、考勤、质量检查等。

  2、检查与监督

  (1)、岗前集合、训导

  每天上班前,集合所属员工,点名考勤,安排当天工作事宜及注意事项。

  (2)、巡检所属范围

  快速巡查所属工作范围,检查工人到岗及工作情况,指正、落实工作。并与客户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协调和沟通。

  (3)、日检

  每日数次巡查服务范围,重点范围增加频次,并将检查记分在案,不断训导、培训、指正员工作业方法,培养其清洁意识,小过提醒,大过警告或扣分。

  (4)、周检

  每周组织员工开会一次,通报本周员工积分结果,表扬优秀,提醒后进,并安排下周的工作计划。每周管理部长巡检所属工地,全面检查清洁服务情况并向客户有关人员征询有关意见,并根据客户意见,向主管传达并落实整改。对现场主管进行评分,并记录在案。

  (5)、月检

  公司管理部质检人员每月不定期进行清洁服务质量检查2-3次,每次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填写整改通知单知会主管限期整改。

  公司客户服务部人员每月以电话、来函、面谈等形式与客户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听取客户意见并及时反馈,工程部及现场主管及时整改、改进、提高。

  3、岗位负责制

  1、我公司实行主管岗位负责制,主管是公司派驻工地的最高权利者,同时又是公司与客户联系的长期代表.负责工地日常清洁的一切事务.包括员工考勤,质量检查,工作安排调整等等.具有本工作范围的员工人事任权。

  2、清洁员工对主管负责,主管对公司负责,公司对客户负责。

  3、建立员工档案

  公司将建立员工的个人档案,记录个人详细资料,准备一式三份,一份公司留底,一份管理处备查,一份主管保存。

  4、制度上墙:主要包括'员工守则'、'岗位职责'、'岗位礼仪'、'考勤制度'、'质量检查标准'、'奖惩条例'等。

  5、统一着装

  员工将统一穿着印有公司标志的工服,服装颜色为绿底黄领,左胸佩戴工作牌。

  6、检查与监督

  日巡查:主管每日随时在服务范围内进行巡查,并对员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日检查:每日下班前,主管对员工清洁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打分记录在案。

  周、月检查:主管每周、每月组织员工对各自负责的'清洁范围内定期性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打分记录在案,月终总结考核。

  季检查:公司管理部每季派出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大检查包括员工形象,工作记录,清洁质量,安全状态,客户调查等情况。

  客户检查:定时或不定时邀请管理处有关人员一同检查,认真听取客户意见。

  7、训导与总结

  每日训导:每天开始清洁工作前,召集当班员工开个简单小会,主要内容:交待当日工作的重点及需改进的地方。检查员工仪容仪表。

  每周小结:每周利用体息时间召集员工开会,对一周工作进行小结。

  月总结:每月组织全体员工开一次总结会,表扬先进,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8、现场监控

  主管佩有对讲机,管理处可用电话与之联系.主管必须随呼随到.清洁工应在指定的工作范围内,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便于主管调配、指挥。

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实现个人经济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具体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浪费。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整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向市场,均实行有 偿服务。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向市场,均实行有偿 服务。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荐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详细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凡有要求陪标、标书制作、工程资料等服务的单位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并收取费用,费用额以市场价为基础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具体会计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2项目部、厂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减少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过20xx-5000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须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须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经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帐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提供准确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及员工极积学心《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分析、记录、总结。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据。

  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本应逐字逐句进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绝漏洞;杜绝含有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词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施工合同由业务部门(预算股)统一负责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由物业部门负责保管,但应转办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档。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作为记帐凭证。

  第二十八条、预制厂签订的供销合同由预制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以备查存。

  第五章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物业管理是指公司所属财产、房屋、楼院及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管理。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部要与业主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服务内容,合同要求详尽、实用。

  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就本公司的物业管理范围内财产、设施设备等建立台帐,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应设立专门银行帐户、帐表、合同,独立核算帐目,分别设立会计、出纳做到钱帐分离,严禁一人统收统管。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对物业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四条、及时掌握汇总业主、市场反馈信息,为物业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详实可行的原始资料。

  第六章劳务和工资管理

  (一)员工的聘用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预制厂用员工应本着精简的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三十六条、公司所聘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做到依法办事。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聘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公司聘用人员严禁私自对外提供专业服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所聘人员不得使用公司财产、用具、图片、图书、资料、档案等领人情。

  第四十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定聘用合同。

  (二)工资及奖金

  第四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

  第四十二条、公司聘用的人员,凡实行年薪制的“两金”按比例上缴,实行计件制、计时制人员,按考勤自然天数计缴。

  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四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工资系列。

  第四十五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四十六条、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标准为员工的基本工资。

  (三)辞职、辞退、开除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四十八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四十九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二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四)奖惩制度

  第五十三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奖励办法如下(具体办法由董事会临时决定):[1]嘉奖[2]记功[3]授予荣誉称号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公司股东或员工承揽到工程。纳入公司管理的,按工程结算扣除前期费用后的总价给予1%的经济奖励,但承揽人必须配合公司进行进度款及最终尾款的催收工作;不纳入公司管理,而以公司名义自已承建的工程,公司给予大力支持,但要视工程实际情况须收取1-3%的管理费,承建者的工资、奖金、福利及承建者本人所需缴纳的“三金”(三金指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职工养老金、职工失业金)等所有费用将由本人承担,公司不再负担。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司财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的;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的;对社会作了贡献,使公司获得良好的社会信誉的;以上未注明具体奖励办法、种类的,其奖励办法、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第五十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工资奖金、辞退、开除、追究经济责任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 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己,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11、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3、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认为应予以处罚的。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章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工程项目管理执行的原则以现场文明施工为外在要求,以质量、工期、安全、效益为中心内容,以抓好施工现场管理,营造良好企业形象为重点,以强化项目成本核算为手段,内抓现场,外抓市场,调整结构,提高效益。

  第五十九条、工程项目管理系指项目的施工阶段即从施工的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验收及竣工后全过程的管理,其基本内涵是:以项目工程为核算单位,以个人经济负责为基础,以项目的施工安全、工期、质量、成本的全过程管理为内容,按管理层和劳务层分离的形式,以经济手段的项目责任制6的合同管理,使每一个项目由不独立的单纯生产体,转变为内部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实体。

  第六十条、项目经理的产生项目经理通过招标选聘、自荐选举、论辩考评、公司择优聘任产生,其身份是受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就某一项工程进行管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受法定代表人委托,进行项目管理,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项目经理在工程管理过程中违规管理;不胜任或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解除其项目经理职务;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的产生与组建时间以单项工程周期的寿命为计算单元。

  第六十一条、项目班子人员的组成按照公司人事管理的规定,原则上由项目经理提名在全公司中优化招聘组建,劳务和其他人员面向社会招聘,成立项目管理班子。项目部管理人员执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按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执行,对不服从生产安排,不遵守劳动纪律,有破坏阻碍生产者,可劝退或辞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索赔。

  第六十二条、项目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公司决策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办法,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和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全面完成。

  2、在项目管理中,严禁工程整体对外发包,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现场管理全面负责。

  3、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生产及保证质量措施并组织实施。

  4、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现场工地的人、财务等资源,作好人、物、设备的调备,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履行与公司签定的项目责任合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5、组织制定项目内部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6、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公款,与建设单位结算的各项费用一律通过公司财务、帐户,方可使用,推行各种形式的项目责任制,正确处理公司、项目部、股东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7、项目经理及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和会议。

  第六十三条、项目经理的权限

  1、组阁权:确定与工期相适应的管理组织,可根据公司有关人事规定自聘或辞退管理人员、后勤人员。

  2、生产经营权:全权负责项目施工生产的经营,包括配合建设单位。

  3、劳动用工权:自行解决劳务人员的选用,只能签定以完成某项项目施工任务为期限的计件工、计时工的使用合同书。不得私自签订中长期合同工,劳务合同依据《劳动法》应签定劳动保护、待遇、报酬、安全等内容。

  4、内部分配权: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项目班子成员执行年薪制、效益分配制,招雇的劳务、施工人员可自主分配和嘉奖。

  5、拒绝摊派权:对公司经理和有关部门违反合同行为的摊派,有权拒绝。

  6、材料采购权:项目经理对项目所需材料享有采购权,采购的材料应从价格、质量、产地上,增加透明度,禁止积压各种库存材料。

  第六十四条、施工阶段项目班子的基本职责

  1、责任范围、内容:项目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效益为项目经理的主要责任内容,亦为基本职责,各项职责范围内容的目标值以合同契约形式与公司法人签定。

  2、以项目成本指标控制为基本责任,项目班子对项目工程实行施工准备到竣工移交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项目班子具体管理职责为:⑴审查图纸,自编施工预算,学习掌握合同内容及其他技术经济文件。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达标方案,工程成本降低计划,并报公司审批后执行。⑶完成现场的三通一平,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现场条件的创造,进场材料,构配件现场验收,现场保管,使用控制,耗用考核等。施工现场企业文化宣传标牌制作和设计。⑷工程施工的组织实施,包括对进场的劳务进行施工技术、生产进度、生产安全、文明施工的文字交底和随时进行检查记录。⑸负责工程变更签证,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催收工程进度款。⑹按成本降低计划,按月、年度向公司财务股上报成本报表及竣工工程成本经济分析。⑺按要求填报计划、统计等各类报表,填写施工日志,积累技术档案资料,做竣工图及该工程的施工总结(装订纸张均为A4)。⑻办理竣工移交,包括竣工后与建设单位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竣工结算、收款包括5%尾款及一年内的保修和费用承担。

  第六十五条、项目班子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

  1、项目管理层生产与经营管理尽量做到层次少,人员精干得力,提倡一职多岗。

  2、管理上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安排和企业的管理制度,项目经理接受公司直接领导。

  3、在经济往来上,项目经理根据公司经理与项目经理签定的合同,公司机关职能股室服务于与各项目部。

  4、在业务管理上,作为公司的一级管理层,受公司职能股室的指导,一切统计报表包括技术、安全、质量、预算及各种资料,都要按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准时报公司查验存档。

  第六十六条、项目经理的控制目标

  1、质量——工程质量以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工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期规定。

  3、安全——按照政策规定,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费用由项目班子负责承担。

  4、总成本——按70%有权支出且能调节和自行控制成本费用,如有公安、市容、环卫、质检部门及公司质检安全等罚款,计入工程成本,由项目班子负责承担。

  第六十七条、项目班子的解体

  1、工程竣工后,项目班子应迅速解体,重新招标或聘用时,必须按规定三个月内做到人走帐清、物尽,不留任何问题时方能重新上任,否则不予安排新的工作,工资停发。

  2、公司所配备的机械和设备必须运转正常,交回公司时保证完好率达到95%。

  3、材料采购,财务管理,必须建立三角监督关系。

  第六十八条、公司与各项目部必须签定统一的工程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合同书,范本如下:

  工程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合同书

  甲方: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根据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与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为完成项目施工建设任务,实现计划成本控制额元,公司与项目部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的建筑面积土建装修及水电暖的安装。

  第二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以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为依据,按办法的要求,乙方按照施工图纸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的标准,力争创优,根据工程合同中的优良奖励均属于乙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开工至竣工。根据工程合项目承包工程期限同中的工期奖罚均属于乙方。

  第四条安全生产按照政策规定,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条例,若在施工中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条例和法规,所造成的伤亡事故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及一切费用,甲方协助解决。

  第五条工程款的结算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中标价增减变更预算结算总价,经有关部门审定后减取工程前期费用(包括招投标费用、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作为项目工程结算总价,也作为公司与项目经理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工程款的拨付工程按形象进度以及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甲方按数额的80%支付,乙方自行控制资金,若超支,需向公司贷款计息。

  第七条施工机具

  一、甲方调配工具及机具设备,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机械设备评估完好率达到95%。

  二、小型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购置,其成本计入工程成本。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工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配备的施工机械及设备严禁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必须经公司同意。

  五、施工中的低值易耗品当年在该项目中核消。

  六、中型设备在本工程成本中摊销一半。

  七、公司经营的机械设备,均执行有偿 服务,价格以当年的市场价为准。

  第八条工程结算及价款的回收工程结算和价款的回收及加工定货的债权债务,工程保修金,回访、保修金结算等事项均由项目经理负责处理。

  第九条兑现及奖惩办法

  一、兑现奖罚的办法是,项目经理部实现公司计划控制成本以内的数额,敦煌地区内(包括七里镇)按公司与项目部5:5比例进行分配;外县市按公司与项目部4:6比例进分配。相反超出的数额以相应比例进行赔偿。

  二、工程款的回收与兑现在确保完成公司所制定的目标责任的核算指标的基础上成正比,所有的债权债务应由项目经理及成员承担,不得转嫁于公司。

  三、给公司造成巨大声誉和经济损失的,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并向项目经理依法索赔。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承包的项目工程,不得自行整体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以赔偿。

  二、合同签定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应由乙方赔偿损失,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经签定,项目负责人将成为公司聘请的项目负责人,直接对公司信誉、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负主要责任,工程中所需的员工自行安排。

  二、本公司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协调,解决不了,可向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法律顾问一份。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总包合同以及本合同和办法同时生效,所有条款一并执行。

  2、乙方必须按总包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应按期按质完成。第十二条合同的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附工程设备机械一览表总承包方:

  项目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公司法律顾问:

  鉴证机关:

  年 月 日

公司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1、公司员工迟到在5分钟以内,一分钟罚一元钱,5分钟至10分钟,罚款10元;10分钟以后罚款30元。如果因为迟到而不来上班者,按旷工三天处罚。

  2、病假: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并写请假条,病假结束后需到行政部进行销假,销假时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就医记录和买药发票,否则按旷工三天处罚。

  3、公司员工只要在上班期间早退,或者是做些与上班无关的事情,如:逛街、打牌等等,一经发现,从当月工资上扣除200元。

  4、当月病假,事假累计不超过三天,病假,事假无薪水。

  5、公司员工必须根据《清洁值日轮流表》值日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打扫办公室清洁卫生。

  6、公司纸杯是为客户提供的,故公司员工不得使用公司纸杯,饮水者自带纸杯。

  7、上班时间尽量不接打私人电话,紧急或特殊情况,通话时间不易过长。

  8、公司员工不利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打游戏,做与公司无关的事。

  9、公司的办公桌除电脑、打印机、鼠标、口杯、电话、文具必备资料纸张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

  10、公司的靠背、座椅一律不能放其他物品,人离开时椅子调整。

  11、吸烟请在吸烟区,公司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区域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2、公司员工只要一进办公室,没有佩戴胸卡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交给财务。

  13、公司员工一个星期休息一天,周末不能休息。(否则按旷工处理)

  14、公司员工加班,财务会负责给员工算加班工资。

  15、节约用水、用电,最后一个离开者检查水、电、饮水机是否关闭。

  16、市场部的员工必须把每天做的事情全都记录在笔记本上,每周星期天交给邵衍,邵衍在交由杨总查看。

  17、公司员工不能再公司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二、语言规范:

  1、交往语言:您好、早上好、再见、请问、请您、劳驾您、关照、谢谢、周末愉快、拜拜。

  2、电话语言:电话铃响三声内接起,先报“您好!华朗装饰设计。”请问,谢谢,再见。

  3、接待语言:你好,请稍等,我帮你找个设计师,请坐,对不起,请登记,打扰您,好的,行。

  三、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设计师职责范围

  1、本公司以轻装修重装饰的理念来达到装修效果。

  2、设计师要主动与业主和施工队长沟通。

  3、设计师必须认真详尽的向施工队长做好设计交代、勤到现场查看指导。

  4、建议业主不妨主动提出要求,在合同上增加相关批注,让公司利益得到更实质性的保障。

  销售部职责范围

  1、根据公司的管理要求,上班必须穿戴公司规定的`服装,工作证整齐的挂在胸前,认真的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及任务。

  2、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合理的调动。

  3、在与客户交谈时应以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为先,主动和客户交流和沟通,让客户能感觉到公司的热忱服务和真诚的合作。

  总监职责范围

  1、每个工地开工进场,应按公司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公司广告标语应挂在显人耳目的地方。

  2、以安全为天,生产为本的原则,按施工需求进行工人的调动和安排。

  3、材料与垃圾应按规定分开,分类;整齐的排放在施工现场。

  4、工地卫生是衡量整个公司的唯一标准,所以总监应必须落实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工作。

  5、必须每天到施工现场做质量检验登记,及时改进不合格产品,以减少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财务部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管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确保资金有效供应。

  4、进行成本费用预收,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6、负责公司材料,办公用品的管理。

  7、参与项目与施工对结算,参与采购部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8、参与公司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按照工程预付款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华朗装饰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6日

公司管理制度5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4.4公伤假

  4.4.1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需休息时,须持省级医院的休息证明,经公司领导同意,办理请假手续,才能休假。否则,病休一律无效;

  4.4.2公伤假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5婚假

  4.5.1员工请婚假必须凭本人的结婚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进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婚假需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4.5.2员工婚假为七天,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5.3员工请婚假需连续一次申请完;

  4.5.4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4.6产假

  4.6.1员工本人分娩凭医院证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准假。

  4.6.2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或死产,凭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假;

  4.6.4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丧假

  4.7.1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包括:父母(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00%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6.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公司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园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电视监控室必须昼夜24小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条 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三条 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发现有异常现象或员工乱收费现象,及时保存录像片段,并作好标记,以备查用。

  第四条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保卫科长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第五条 监控人员须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流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第六条 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及观访者参观,必须经保卫科长上报分管副总,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

  第七条 不准在监控室聊天、会友、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严禁在监控值班期间打盹睡觉,一经发现,按公司规章制度严厉处分。

  第八条 公司领导定期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汇报监控情况。

  第九条 保持监控室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进行系统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第十条 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

  第十一条 监控人员必须保守公司监控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第十二条 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关闭电视监控系统、停止系统运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7

  管理大纲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公司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有序而有效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内装饰工程及所有相关人员。

  一、施工前准备:

  1、 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入住施工现场并积极地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 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格。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二、施工期间:

  1、 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部人员,若然联系不上,可联系现场质检员或其他管理层人员,不可擅自行动。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3、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需为公司检验盖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详细使用明细;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或冲突;爱护业主的设施,爱护成品物,不得损坏。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不得向业主提出无理要求,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不得出现漏项、错项,严禁材料浪费,不得任意变更工程内容,在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偏差、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严禁盲目施工。

  7、 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8、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服从现场工程部负责人的指令。

  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故停工,严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经公司同意严禁带走施工现场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和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动工具、烧焊等操作规范,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无插头、插座连接施工机械的电源。

  11、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层所有人员均应严把质量关,尤其是水电和煤气管线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不得隐瞒、搪塞,并做好相应的每天施工日志记录和每周的施工安排计划和施工材料安排计划。

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章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

  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四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财务工作,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十九条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三十二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第三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三十四条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出现金。

  第三十五条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三十六条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三十七条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第三十八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第三十九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第四十条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四十一条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第四十二条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四十三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第四十四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四十五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人事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人事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工资、奖金及待遇

  第四十六条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四十七条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四十八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审,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四十九条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三节辞职、辞退、开除

  第五十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五十一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

  第五十二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四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并由自己承担责任。

  第五十五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节文件收发规定

  第五十六条公司文件由指定的拟稿人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第五十七条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企、工、”等内容编号后打印。

  第五十八条打印文件校对后,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方能复印、盖章。

  第五十九条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第六十条经签发的文件原稿有专人负责存档。

  第六十一条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第五节文件打印、复印管理规定

  第六十二条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第六十三条打印文件,应按文件收发规定由主管领导签署,传真、复印由部门签署。

  第六十四条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资料,均需分类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第六十五条电传、传真、文件、复印件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迟误而致工作失误、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公司全体员工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六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六十七条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六十八条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吕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六十九条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五章考勤制度

  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七十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七十一条劳动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按公司薪酬制度编制工资表,报财务部门审核。

  第七十二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七十三条旷工1-2天的每天扣发2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至5天的,扣发半个月的工资,连续旷工6天至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连续旷工11天至14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对旷工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十四条连续旷工15天经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

  第七十五条上班时间禁止外出私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七十六条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

  第七十七条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

  第六章安全生产制度

  为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七十八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思想,认真执行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牢固掌握操作方法。

  第七十九条对新进公司的职工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十条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嬉笑,酒后严禁进入工作场地。

  第八十一条进入工作场所,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裙子上岗。

  第八十二条生产者必须了解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及其它材料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否则不准随便使用。

  第八十三条电器设备与线路如发生故障,必须交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不允许私自拆装修理。

  第八十四条不准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严禁在船段和空制物下休息,起吊重大物件时必须有专业人员现场指挥。上外

  板高度在2米以上、重量超过抓钩承受能力时必须焊吊鼻。

  第八十五条不准在高压线下工作或堆放物品。风力达六级或六级以上时不准在室外高度2米以上高空作业。

  第八十六条切割焊接进入工作舱实施工作,首先要检查好线路,无破损漏气时方能工作,工作完毕后立即将线具撤出舱外。

  第八十七条进入狭窄密制舱进行切割焊接打磨时,必须做好通风,设立防护员。

  第八十八条各队长每天要做到班前有安排,班后有检查,特别是对于本队人员要作到心中有数及时清点好人数,不在时要找好代理人。

  第八十九条要把工作场地的环境卫生搞好,工作完毕及时清理好现场方能离岗。

  第九十条下班后要拔下各种气线接头(气割炬必须装配回头截止阀)。使用气割气焊工具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第九十一条禁止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作业,技工带徒工作业时,应负责好指导和监督。

  第九十二条仓管员要做好仓储管理,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进入库房。办公室人员下班后要关束好一切灯火。

  第九十三条各队要管理好自己的舍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猜赌偷盗,害群之马,立即驱逐。

  第九十四条各级领导、一切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工作态度,科学的工作方法指导工作,使安全生产进入正常轨道。

  第七章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九十五条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

  第九十六条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第九十七条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第九十八条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第九十九条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

  第一百条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第一百零一条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

  第一百零二条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希望全体员工严格执行此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10

  一、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员工的各项考勤制度,通过对员工各项考勤情况的统计,为所员工月、年度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引导员工考勤行为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保证公司、所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所在监理市场竞争环境中的竞争实力。

  二、考勤管理的原则

  考勤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人性、灵活、赏罚分明”的原则。

  三、考勤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监理二所所有员工及由参与监理二所主办项目的其他所部员工。

  四、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一)作息制度和工作制

  依据公司相关文件精神,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1)所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

  (2)每周周日为公休日,

  (3)其他工作时间制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所需,调整工作时间及安排加班。

  (4)法定节假日各项目根据公司统一安排的休息时间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按排。

  (5)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的加班情况必须在安排加班当日的下午17时报至文员处进行登记,由文员将加班情况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如遇不确定加班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的次日报文员登记。除此之外,加班的起止时间必须在考勤表中注明。

  每周由一名项目负责人对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进行抽查(每周抽查不得少于二至三个项目,每季度必须确保所有在建项目抽查一次)。

  各项目考勤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负责。

  各项目必须在每周六将周考勤表交至文员处登记,有文员进行汇总。

  所属人员(含所主办项目的其他合做所部的人员)请假,请假1天的'由项目总监或项目负责人直接批准,请假时间超过2天(含2天),需书面报所长批准。请假未被批准的,人员不能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者,手机必须开机,以保证公司、所能随时联系上。

  (二)所周例会签到制

  所属人员(含合作项目人员)如无特殊原由,周例会必须参加并签到(参加非本所主办的合作项目,参建人员应参加主办所周例会),确属无法参加的,应向所属项目负责人请假。无故不参加周例会的记缺席,记入当月绩效,缺席达到10次的记入当年绩效。

  (三)周报、月报制度

  周报、月报的编制也列入到本制度。

  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必须在周六将形成正式文本的周报交至所文员处。

  月报,必须每月按时编制,每月25日至次月2日为上交月报时间。

  对周、月报逾期未交的项目部,记为缺勤。周报缺勤记入当月绩效,月报缺勤记入当年年终绩效。

  各项目部可根据所监项目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周、月报的编制时间,并报文员备案,未审请调整的项目一律按上述时间安排执行。

  所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要求增加日报和旬报的编制时间,时间安排依照项目情况确定,由文员登记备案。

  (四)学习签到制

  将所组织的各项学习签到纳入到考勤制度。

  每次学习前,由所拟定出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由文员通知到个人。参加学习的人员无特殊事由不得缺席,参加人员必须签到,参加未签到者一律视为缺席,记入月绩效考核。

  五、奖惩制度

  (一)迟到、早退

  以上下班时间为标准,以公司制式考勤表时间为依据,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视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且没有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者,按旷工一天处理。迟到、早退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2)伪造出勤记录者,一旦查明以旷工论处,并追查考勤记录者与总监/项目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3)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超过七日者扣发一个月的工资,所部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辞退、除名等处罚。

  (三)缺席

  对无故不参加所周例会、学习的行为,视为缺席。缺席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一个月周例会、学习累计达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四)缺勤

  (1)周报无原由的未按时将正式文本交至文员处的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月累计达2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2)月报无原由的未按时将正式文本交至文员处的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处罚人民币20元,年度累计达3次,年终绩效奖扣10%。

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企管信息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子公司信息归口管理和协助母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

  第四条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权管理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七条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母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2

  第八条子公司对改制改组、收购兼并、投资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需按《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并须事先报告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母公司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母公司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第三章股东会

  第十条子公司股东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举行。子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股东会会议和两次董事会会议、一次监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且须由到会股东、董事或监事签字。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决议应在作出2日内报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单独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十二条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

  2、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3、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和职责;

  4、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5、及时审阅子公司报送文件和生产经营信息;

  6、配合董事长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

  7、参与撰写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订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8、分析子公司经营运作状况,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

  9、分析、参与制订子公司战略规划及投资规划,研究改制、融资等可能性;

  10、根据子公司战略规划,与子公司经理层、其他董事讨论确定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11、与合作方股东、董事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二节董事会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其中一次应在每年年底之前3召开,主要审议下一年度经营目标和预算计划;另一次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召开。

  第十四条董事应将董事会会议内容提前10日通知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以便企管信息部作相应的资料和会议准备。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并结合自身情况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单独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十六条子公司监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列席股东会会议;

  2、检查子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制度;

  3、监督子公司董事和经理的经营行为;

  4、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

  5、尽职履行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职责;

  6、参与撰写母公司派出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订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7、通过子公司经理层和监事会、董事会将母公司的建议、评价和要求落实;

  8、与合作方股东、董事、监事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二节监事会

  第十七条有三名以上监事的子公司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监事会议,并向股东会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母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下称“派出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派出人员必须向企管信息部提交定期书面经营述职报告,至少每半年一次;

  2、派出人员必须根据母公司预算编制及调整流程,及时做好本公司预算编制和调整工作;

  3、及时向我方董事、监事和企管信息部、董事会秘书汇报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巨额亏损、资产损失、严重违法经营、行政法律处罚、主要人事突然变动等,发现上述情况应在五天内报告企管信息部。

  4、除母公司派出到子公司财务人员之外,其他人员原则上隶属于子公司自行管理。

  第七章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应推进子公司董事会进行绩效考核,并体现以下关键绩效指标:

  1、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2、财务方面: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经营性现金流量等;

  3、市场开拓方面:市场占有率、主营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等;

  4、内部管理方面:制度是否健全、实际执行情况等;

  5、研发方面:新产品数量、自主开发含量、自主开发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6、服务方面:用户满意度、投诉和诉讼情况等;

  7、执行《子公司管理制度》情况,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情况;

  8、企管信息部认为应作为绩效考核的其他指标。(根据子公司具体情况,可以选取全部或部分关键绩效指标)

  第二十条对关键绩效指标的权重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相对重要原则。八大类指标一般按子公司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财务、市场开拓、研发、内部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服务相对重要程度递减排序分配;

  2、个案原则。鉴于不同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同,权重按个案原则确定;

  3、子公司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方面的指标权重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

  1、考核组织。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母公司主管领导等分别对子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作出独立评估,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统一的评估值。此评估值提交子公司董事会,作为评价子公司管理层经营业绩的依据之一。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每年年度子公司董事会召开之前,子公司董事、监事、母公司主管领导与子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就考核指标、权重的调整取得一致,并报董事会和母公司总经理审核。

  3、母公司董事会确定考核目标值。

  4、下次年度子公司董事会召开之时,母公司董事会根据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绩效。

  5、母公司董事会根据子公司经营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对管理层整体奖惩方案。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模型和指标,原则上参考母公司考核体系。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

  1、考核组织。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母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相关部门等分别对子公司高管人员个人上年度业绩作出独立评价,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统一的评分值。此评分值作为子公司董事会评价子公司管理层个人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母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相关部门等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报子公司董事会和母公司总经理审核。

  3、子公司董事会根据个人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的个人业绩。

  4、子公司董事会根据对管理层奖惩方案,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具体奖惩方案。其中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奖惩方案由子公司董事长提议,母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由子公司总经理提议,子公司董事会通过。

  第八章子公司财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十六条子公司应遵守母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及其他财务制度,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子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一)母公司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谨慎、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原则,制订并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应按规定执行,并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如实反映。

  (二)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母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三)子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母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应定期向母公司提供季度(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材料。子公司应当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财务部提交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

  第二十八条子公司财务部接受母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监督,母公司审计部有权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对子公司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九条为有利于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母公司有权对各子公司的闲置资金实行统一调剂管理。

  第三十条未经母公司或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担保、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债券发行、资产处置、变卖、清理等。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外融资、投资、资产处置,需在其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权限内,并抄送企管信息部和母公司财务部。

  第三十一条子公司要严格资金管理,各类款项的支付、划转均需由子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执行;要严格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建立健全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第九章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十二条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子公司董事长辞职要进行离岗审计。

  第三十四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

  第三十五条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该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第三十六条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子公司内部审计。

  第十章投资管理

  第三十七条子公司在报批投资项目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论证,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的投资方案,必须是可供选择的可行性方案。

  第三十八条子公司发展计划必须服从和服务母公司的总体规划,在母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规划。

  第三十九条子公司在具体实施项目投资时,必须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预期投资效果,及时完成项目决算。

  第四十条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实施中的对外投资项目,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定期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报告实施进度。项目投运后,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统计达产达效情况,在会计期间结束后的十天内书面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情况报告。

  第十一章信息制度

  第四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提供的基本义务:

  (一)及时提供所有对母公司形象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子公司董事、经理及有关涉及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重要内幕信息;

  (四)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重要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五)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子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第四十二条《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适用于子公司。

  第四十三条子公司与企管信息部共同确定专人(称为“信息责任人”,一般应为办公室主任或财务负责人)负责与企管信息部的信息接口工作。

  第四十四条母公司通过企管信息部传送的信息,送达子公司信息责任人即视为送达子公司。子公司送达企管信息部即视为送达母公司。

  第四十五条企管信息部是各子公司信息汇总部门。企管信息部、母公司各职能部门与子公司之间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文件传送程序须遵循以下原则:

  1、母公司各职能部门需要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及下达文件、通知等信息予子公司,其中涉及到工商登记资料、重大合同、公司重大决议等的,同时应报企管信息部备案,或通过企管信息部来转达。

  2、母公司管理支持、技术研发、市场销售、生产制造等部门若需要母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合作、帮助或提供信息,企管信息部应协助和子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接洽。

  3、子公司向母公司其他部门提出要求合作、支持、信息提供等,企管信息8部应协助协调和沟通。

  4、子公司重要信息涉及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的,须同时向母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

  第四十六条子公司与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及母公司其他主管领导的文件、汇报制度如下:

  1、子公司向派出董事、监事报送文件(包括董事会会议文件)、信息,应统一报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备案,企管信息部并协助转送;

  2、派出董事、监事返回的有关文件、信息也应报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备案,企管信息部并协助传达;

  3、企管信息部应就子公司报送、请求审阅或表决文件中某些议题,向董事、监事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提请董事会秘书组织召开我方董事、监事预备会议。

  第四十七条子公司应当向母公司财务部定期报送以下文件:

  1、月度财务报表;

  2、月度经营情况说明;

  3、季度经营情况报告;

  4、季度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5、中期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第四十八条子公司应当就发生的以下重大事项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提交临时报告:

  1、收购和出售资产行为;

  2、对外投资行为;

  3、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5、大额银行退票;

  6、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7、遭受重大损失;

  8、重大行政处罚;

  9、《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子公司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至少每季一次,讨论、分析、确定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制作会议纪要,并及时报送企管信息部。子公司认为是重要事项的,应邀请企管信息部派员列席。

  第五十条企管信息部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子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9合。如对生产经营情况有疑问,企管信息部应书面提出,子公司应予明确书面解释。

  第十二章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五十一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除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上市规则》的规定和母公司经营总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各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母公司的总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母公司总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

  第五十二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应接受母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三条母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应按照《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子公司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和对外投资过程中,对涉及重大对外投资、重大损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经营活动,应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收集资料,履行报告制度,以确保母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第五十五条子公司制订的战略规划、预算需经过母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子公司自行制订的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办法需先经母公司企管信息部预审、预审通过后经子公司董事会通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各职能体系:市场、采购、财务、人事、质量、研发等系统要根据此管理制度分别制订子公司业务管理规定报企管信息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适用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母公司董事会。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管理制度12

  通过公司领导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让我自身的觉悟提高了很多,思想上也升了一个高度。由于平时工作比较繁忙,我抱着干好每天的工作这种思想,面对规章制度疏于学习,对内容也理解不够全面,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就萌生了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通过学习使我更深刻地认识到只有让思想进步才能更好的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只有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文化、业务知识,才能为公司更好的服务。珍惜今天的工作,如果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只有努力找工作。我要争做一名优秀员工。

  如今的我在行政部门任主管一职,主要对社会团体、机关、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配送,在此我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食品饮食卫生管理,保证从正规渠道进货做到如下几点:

  1。检验食品经营者是否具备经营资格。

  2。从感观看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无霉变外漏,看生产是期和保质期是否有伪造或涂改。

  3。不采购味道异常刺鼻、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通过学习规章制度让我充分认识到严明的纪律对一个团队的重要性,制度不仅是指导我们工作的指示灯,更是规范各部门顺利工作的保障,这次深入学习我内心触动很大,纪律的提高是为了提高人人的工作执行力,让每一个员工都有一个积极心态,坚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克服不思进取,把工作做到最好,只有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打造优秀的团队,才能更好的创造经济。

公司管理制度13

  一、公司组织架构

  二,工作职责及岗位说明书

  (一)总经理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1、领导执行、实施董事的各项决议;对各项决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决议的贯彻执行。

  2、根据董事长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制定、修改、实施。

  3、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战略和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及其他重大事宜;

  4、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负责公司员工队伍建设,选拔中高层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代表公司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负责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负责办理由董事会授权的其它重要事项。

  5、领导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分管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财务政策,审批重大财务支出;领导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审批重大人事决策。

  权力和责任:

  权力:

  对公司经营方针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对董事经营目标的建议权

  对副总经理、财务的人事任免建议权及其它员工的人事任免权

  对公司各项工作的监控权

  对下级之间工作争议的裁决权

  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的'考核评价权

  董事会预算内的财务审批权

  责任:

  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费用预算及计划和预算的实施结果负全面责任

  对因经营管理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负领导责任

  对公司经营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负责

  对提交的报告、报表、决定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对所签署的合同、协议负责

  公司违法经营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考核指标:

  营业额、利润、市场占有率、应收账款、重要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控制、关键人员流失率、计划与执行能力。

  (二)业务主管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1、根据市场发展和公司战略规划,协助上级进行市场分析、制定销售预测和业务开展计划;

  2、协助上级制定部门销售任务指标、计划与策略、确保部门业务的有效拓展;

  3、全面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制定该业务的阶段性目标和总体控制计划,确保业务目标实现;

  4、协助上级做好客户的开发与维护,保证与客户保持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

  5、制定定期销售分析报告,保证公司对主营业务所需采购的信息来源;

  6、公司及竞争对手促销活动的调查、分析、销售预测及销售信息的反馈;

  7、共同协调、相关企业及主管部门各种关系;

  8、公司各类销售数据分析、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9、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开发潜在客户;

  考核指标:

  销售额,业务计划达成率,客户投诉满意率,客户满意度,实际回款率,新客户实现率。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大全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实行机械设备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机械设备隐含或表现出的异常磨损、裂痕、变形、断裂等情况,联系机械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判断出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正确、有效的处理,使其更趋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9、既有线施工设备实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钢丝绳做为缆风绳,缆风绳一端加固在设备顶距离地面2/3处,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锚上。地锚埋入地下1。5米深,地锚混凝土块或方木等按标准尺寸加工,保证地锚可靠性。

  10、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责任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2、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是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工作内容及工作环境,并对设备进行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

  3、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

  4、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上级相关领导。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属于检查范围内的设备。

  6、在开、停机和处理事故以及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主动离开现场,如交班者邀请接班人员帮助处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协助交班者处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运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以便接班人员的查验。

  8、交班者应在双方签字后离开作业现场。

  9、机械动力设备履历书、机械设备司机手册、司机交接班记录必须及时如实填写。

  定期检查制度

  1、工区日常检查:工区现场旁站员、专职安全员、物资设备部、工区总工程师、工区长根据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分工,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设备实施日常检查考核。

  2、根据工区自身情况,组织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并进行考核。帮助整改设备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升工区设备管理能力。

  3、工区日常检查:

  (1)工区施工现场旁站人员每天跟班作业,对现场施工设备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检查及整改结果记入当班旁站员记录。

  (2)工区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本工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不定时随机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入安全质量检查整改记录本。

  (3)物资设备部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情况记入设备检查记录。

  (4)工区长每半月必须组织本工区各作业班设备安全管理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比,按检查考核结果实施工区奖罚规定。

  4、安全检查整改的要求

  (1)每次机械设备检查考核后要召开总结会议,会议上公布检查总结和检查发现问题,参加人员要签到。

  (2)在机械设备检查中发现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时给予表扬奖励,总结推广,以点带面。

  (3)对查出的事故苗头或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填发《设备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安全监察指令书》,做到边查边改,做好跟踪验证。

  (4)如果各级安全监察人员在检查中该说未说,该改未改,工作不细致、不全面,今后凡发生事故,均要追究到个人。

  5、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三次,对施工现场设备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以文件形式发到邮箱,并督促工区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复检。

  6、项目部每晚夜间巡查,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抽查。

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筑业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

  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增加主项以外资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筑业企业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方法人登记注册证明、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五)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六)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

  第十二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四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围

  第十五条外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二)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三)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四)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第十六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十八条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与其他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工程。

  第二十条外资建筑业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超越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一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取得《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的外国企业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工程业绩等申请相应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外国企业,设立新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核定。

  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设立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设部颁布的《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32号)废止。

  第二十七条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设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建建[1995]533号)废止。

建设部网站

  20xx年11月1日

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投资理财行为,促进投资理财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参照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制度》,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及分支机构,从事投资理财业务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业务是指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融资咨询、投资顾问、资金中介等行为。

  本制度所称投资理财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投资理财类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制企业。

  第四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第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第七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由各级政府实施属地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市政府成立市投资理财类业务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级联席会议),负责投资理财类公司的政策制订和督导检查工作;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金融办为牵头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调度。

  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县级联席会议),负责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管理与服务。

  第九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建立行业自律组织,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督促会员单位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依法合规经营,并自觉接受市级联席会议的指导。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条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注册资本。

  (三)主要负责人应具备金融、信贷、担保、投资或理财从业经历。

  (四)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第十一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其实收资本金必须为货币资金,并且一次性缴付。

  第十二条企业法人投资入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三)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五)法人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0%。

  第十三条自然人投资入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二)坚持股东本地化原则,本辖区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60%,原则上不吸收市外股东入股。

  (三)有持续出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四)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和投资理财从业经历,熟悉国家、省市有关投资理财行业的各项规定。

  第十四条设立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向工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投资理财类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章程草案。

  (三)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法人股东的.企业信用报告,个人股东的个人信用报告、资金来源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七)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八)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工商部门收到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申请后,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及时告知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第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报经工商部门批准后,提交联席会议重新备案: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公司住所。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

  (六)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七)分立或者合并。

  (八)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七条市辖区内投资理财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需按新设立公司的要求向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部门提交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允许市辖区外投资理财类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有重大违法经营行为,严重危害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投资理财类公司解散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债务清偿计划及时偿还有关债务。县级联席会议监督其清算过程。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二十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二)融资咨询业务。

  (三)投资顾问业务。

  (四)资金中介业务。

  (五)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十一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非法活动。

  第四章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

  第二十二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配备或聘请经济、金融、法律、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才。

  第二十四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所收取的各种费用,可根据项目的风险程度,与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与当事人应当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建立业务关系,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承担责任的方式。

  第二十七条投资理财类公司与债权人应当建立债务人相关信息的交换机制,加强对债务人的信用辅导和监督,共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每季度将公司治理情况、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资本金构成及运用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信息报送至当地金融管理部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市级联席会议对全市投资理财类公司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市投资理财类公司信息统计工作。

  (三)指导全市投资理财类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第三十条明确市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市金融办负责搞好组织协调;市工商局负责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市公安局负责受理有关部门移交和群众举报的涉嫌犯罪线索,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会监管分局负责对涉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理财业务活动的监管,及时向联席会议反馈有关监测情况。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管,其中对有合法手续的投资理财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由市工商局负责监管和查处;对无合法手续的投资理财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由市公安局负责查处。

  第三十一条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联席会议负责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风险防范与处置,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审核备案投资理财类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设定业务范围。

  (二)负责对投资理财类公司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

  (三)负责本辖区投资理财类公司重大风险事件的报告和应急管理,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市级联席会议报告本辖区投资理财类行业的重大风险事件和处置情况。

  第三十二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制度》的规定及时向工商部门报送经营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合法合规报告等文件和资料;提交的各类文件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工商部门审核后抄送县级联席会议其他部门。

  第三十三条县级联席会议根据监管需要,有权要求投资理财类公司提供专项资料,或约见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要求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或进行必要的整改。

  第三十四条县级联席会议根据监管需要,每半年对辖内投资理财类公司现场检查一次,投资理财类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投资理财类公司出示检查通知书和相关证件。

  第三十五条投资理财类公司发生风险案件,金额可能达到其净资产5%以上的投资损失,以及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高管人员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时,县级联席会议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市级联席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投资理财类公司的经营活动涉嫌违规经营的,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邀请检察机关介入侦查。

  第三十七条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职务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市金融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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