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6 10:24:08 制度 我要投稿

【荐】考勤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荐】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1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

  1、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50至12:00,下午为1:10至5:30。每周六、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

  3、 所有人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4、 迟到一小时之内,8:55—9:00到公司的算迟到,以1元/分钟处罚(主管翻倍),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30分钟至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5、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6、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2、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时为旷工。

  3、 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事后申请一月不得超过3次,超3次者则视为旷工。

  4、 员工无故旷工者,除扣除未出勤时的工资外,并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

  5、 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申请送交人事科登记。

  2、 请病假一天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边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提供当日就医的证明(必须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无效)。

  3、 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医师诊断必须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1年为限。

  4、 当月请病假1天者,本薪照给, 4天以内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资。(须有公立医院的'医生证明,并经行政部门审核)

  5、 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四、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1-3天由直属核准。

  2、4-6天由经理核准。

  3、7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写出门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转交前台,由前台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2、 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转交前台,由前台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3、 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六、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2。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自8:50至12:00。 下午:自13:10至17:30。

  第三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

  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四条 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3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五条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六条 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一次扣除5元。

  第七条 员工属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部门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八条 员工下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考勤管理制度2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秩序,根据公司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人员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请假,非特殊情况下不得电话请假。

  二、全体人员实行早晨上班签到制度,凡迟到超过规定时间20分钟以上者作为缺勤处理。

  三、根据每人的.工资标准、实行按实际出勤天数(有效工作日)计算和发放基本工资(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缺勤一天扣一天工资,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资、病假五天以上者当月无奖金。

  四、公司实行有效工作日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填写加班人名登记表,经领导批准加班。公司由专人负责考勤,每月按22天有效工作日计算工资标准,超过部分,加班人员可换休或领取加班工资。加班时间在晚上12点以前计半个工作日,超过晚12点计一个工作日。

  五、对于公司外出联系业务人员,如需个人外出联系业务,须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所里一般选派2――3人一同前往,并要求在当日下午2点前赶回公司,下午2点后外出联系业务的需在下班前赶回公司,汇报登记联系业务情况表(业务性质、单位名称、电话、地址),特殊情况另定。若不经所领导同意无故缺勤者,视同私自外出干私活处理。一经发现,公司向当事人按每人每天收取200元劳务费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外出三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工资。

  外出执业时由项目经理负责考勤记工。有事先请假,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擅离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取资料和送报告除所里专职人员外,一般原则上由客户取送,特殊情况由联系业务的人取送,在市内及近郊不超过2―3个小时,郊县及外地除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3

  为加强公司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实行上班签到制度,签到由各部门分别进行,考勤记录作为日后考核、晋升的原始依据之一。

  2、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为:

  5月1日——9月30日上午7:50——12:00

  下午14:00——18:00

  10月1日——5月1日上午7:50——12:00

  下午13:30——5:30

  员工应在7:50到公司点名并打扫卫生。周六上午的上班时间为8:50到公司打扫卫生,9:00点名,9:00——12:00为工作时间。节假日(值班)上班时间为早8:50,下班时间为正常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

  3、公司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规定时间内不到达公司者为迟到。迟到人员应到直接上司处签到,说明时间,并由直接上司签字后送财务,否则按旷工论处。提前离开者为早退。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工资的2%。

  4、职工每月允许最多32小时事假(以4小时为单位,不足4小时的按4小时计)。额度内事假,每4小时扣发当月工资的'2.5%,否则,每超过4小时扣发当月工资的5%,扣完当月全部工资为止。

  5、职工婚假为10天(包括节假日在内),员工请婚假必须提前一周,以便公司安排工作;丧假3天;假期超过规定期限者按事假处理。

  6、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包括节假日在内),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按病假处理。女职工不满三年而生育的,产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7、女职工哺乳期享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时间延续到孩子满周岁时。

  8、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有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职工病假按累计计算,病假累计1个月以内的,每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5%,累计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下者发放基本工资的80%,累计2个月以上者,发放基本工资的50%。

  9、员工请假必须出具公司印制的正式请假条,16小时以内(含16小时)的,必须报请部门经理批准,16小时以上的报请总经理室批准,部门经理请假,应安排好本部门的工作并报请总经理室批准。员工所有请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条上交办公室,无假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10、员工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20%(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且由部门经理批准。《出差申请单》一式两份,交本部门经理一份(作报销用),一份交财务留存。

  12、公司设立全勤奖,奖励三个月无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现象的职工,金额为100元。每月2日前办公室统计上月考勤结果报财务部,全勤奖随工资发放。

  13、公司对会议进行考勤,在规定时间无故不按时到会者,按迟到处理,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工一天计。

  14、对于多次迟到、早退,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员工,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15、公司员工红白喜事使用公司车辆,或在上班时间调用公司人员(原则不超过

  5人),须报请办公室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所调用人员可不用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办公室批准办理登记手续者视为事假或按旷工处理。逢公司员工红白喜事,公司办公室将代表全公司前往,并尽可能予以协助,以尽礼仪。

  16、公司不鼓励员工红白喜事过于铺张,同时不提倡其他员工参加宴请。

  17、凡公司员工(含家属)生育者,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将前往探望并赠送礼品以示祝贺。为节约时间,提高效率,总经理室人员不再参加喜宴。同时,公司不提倡其他人员参加喜宴。

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干部职工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人员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各干部职工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四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五条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第六条干部职工请销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由本人写请假条,级部门领导同意,分管主任批准,然后交综合部备案。

  干部职工请假期满必须按期返回,未经批准不准超假。

  确因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当在返回的当天或第二天补办续假手续。

  请假权限:所有干部职工需请假一天的由部门领导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

  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七条干部职工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病假:1.干部职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报综合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诊断书。

  2、伤人员要有医疗和鉴定部门的手续,经领导班子研究认可,休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3、年累计请病假超过半年者,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事假:

  1.干部职工因合理原因请假须要本人亲自履行手续,并按规定时间申请,并经部门领导批准休假。

  2、请事假的干部职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八点半以前请示主要领导),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4、请事假年累计30天以上的、因直系亲属有病,请假半年以上的,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奖资格。

  第八条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规定的假期内,工资待遇不变,但超出的天数均按事假对待。

  或未按规定时间第九条未向部门和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相关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第十条1.2.3.4.5.6.7.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终不予评优评奖:凡请假不备案的。

  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的。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无请假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

  超假又不进行补假的。

  不按请假审批程序进行请假的。

  旷工超过2天的。

  以办公事为由不打招呼的。

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保障员工相关福利待遇,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章请假管理

  第二条审批权限

  一、员工假期在7天内的,由直接上级和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事先书面批准;

  二、员工假期在7天(含)以上的,由直接上级和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及运营副总事先书面批准;

  三、未经事先书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外,一律视为旷工,当月连续旷工3天,当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公司将予以除名处理。

  第三条假期分类:公司假期分为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工伤假、产假、特殊事假、病假、年休假。

  第四条请假程序

  一、请假员工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详细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并按批准权限报批;

  二、2天以上的事假应提前一周申请,2天以内的`事假应提前2天申请;

  三、年休假、婚假、产假的员工,应按审批权限要求提前二周提出,通过申请后须作好相应工作交接;

  四、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请假当天用电话征得批假人同意,并通知行政人事部门,并在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请假员工必须在休假前将审批生效的《请假申请单》交本单位行政人事部门留档备查,手续不完善者以旷工计,员工一个自然年内累计旷工5天(含)、连续旷工3天(含)视为自动离职;

  六、假期完毕,休假员工须于上班当日至行政人事部销假,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误期间以旷工计。

  第五条其他

   一、请假天数最短为0.5天;

  二、事后补办请假者,每一个自然年内,不得超过3次,违者视为旷工;

  三、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审批员工的请假申请,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工作安排时,各部门可视实行情况缩短、改期给假或不予给假;

  四、员工在试用期内如特殊事假天数累计超过三天或病假天数累计超过六天者,可予延长试用期或辞退;转正后员工特殊事假连续超过15天,累计每自然年超过30天的,公司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考勤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规范酒店的考勤、请休假管理,充分体现酒店“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使员工知悉可以享受的休假内容,并促进员工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酒店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其中劳动纪律相关条款也适用于建立劳务关系及劳务派遣关系的员工,个别条款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修订及完善工作;负责制度的宣贯工作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有关假期的审核工作;负责有关考勤请休假资料的保存工作。

  3.2 酒店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度在本部门的宣贯工作;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权限给予各类假期审批。

  4.工时制度及工作时间

  4.1 工时制度

  4.1.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级别、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要求等因素,对不同岗位的员工依法选择适用工时制度, 每个员工具体实行的工时制度,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4.1.2 工作时间

  4.1.2.1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8:30—17:30(含就餐及午休时间)餐饮部、客房部等相关部门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上下班时间。

  4.1.2.2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应以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为前提,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并确保与酒店保持顺畅的联系。

  4.1.2.3 综合计算工时应根据酒店工作需要统一安排时间。

  4.1.2.4就餐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4.2休假及休假期间的待遇

  酒店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2.1 休假的类别

  4.2.1.1 所有员工都能享受的法定假日,每年具体的休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元旦一天(1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除夕、初一、初二);清明节一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一天(5月1日);端午节一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一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

  4.2.1.2 部分员工可以享受的特殊节假日:三八妇女节,根据工作安排女员工可按酒店通知放假,如未休或适逢公休日,不补假,不支付加班费。

  4.2.2 带薪或部分带薪休假

  员工在酒店工作期间,可以享受年休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工伤假、丧假等带薪休假。其中,年休假、婚假、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其他休假按自然日计算。

  4.2.2.1 年休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之后可以享受年休休假;具体天数如下:员工累计工作(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可享受年休假15天。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工龄)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工龄)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酒店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部门总监(经理)应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合理安排下属员工轮流休年假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年休假可以在1个年度内集中一段时间安排,也可以分开安排,以整天为最小的休假单位。年休假必须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休完,不可顺延。

  4)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已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5)为便于计算,员工当年应休假天数,根据上年考勤结果及实际连续工龄取整,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定。

  6)工龄计算:

  a)以全日制大中专毕业时间为依据;

  b)以参军入伍时间为依据;

  c)以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

  d)以加入酒店时间为依据。

  4.2.2.2 婚假:员工进入酒店后登记结婚的,在入职三个月后,凭结婚证可以享受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休完。逾期未休的,视为自愿放弃,酒店不予补休,亦不折现补偿。员工可享受18天(3天婚假,河北奖励15天)婚假。在离职手续办理前一个月内不能享受婚假,如已享受婚假,按事假处理。

  4.2.2.3 女员工特殊假期:产前检查假,怀孕女员工应医务部门的要求,需要进行产前检查的,可以申请产前检查假。

  4.2.2.4 产假: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女员工生育可以享受产假九十八天,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产假自产前十五天开始计算。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十五天。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15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不得享受产假。员工休产假前或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假的,按病假处理。符合生育保险条件人员,产假期间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男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陪护假.

  4.2.2.5 计划生育假:员工实行计划生育节育、绝育手术的,可以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假。

  4.2.2.6 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可以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含)以上、哺育婴儿不满一年的职工不安排上夜班。

  4.2.2.7 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经医院诊断证明,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2.2.8 丧假: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以享受丧假3天。

  4.2.3病、事假

  1)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去医院就诊、治疗、住院或休息的时间为病假。 员工请病假超过3天(含),须持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2)事假: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业余时间而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办理的,建议优先使用年休假。

  4.2.4 休假期间的待遇:员工在本制度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特殊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员工带薪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1)年休假待遇,年休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员工年休假出现应休逾期未休的情况,酒店不予补偿;

  2)婚假、丧假待遇:婚假、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3)女员工特殊假期待遇:孕检假、哺乳假期间,员工薪资照常发放;

  4)产假: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5)计划生育假:发放员工基本工资;

  6)工伤假:员工工伤核准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伤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劳动部有关规定执行。

  7)病假期间的待遇:月累计病假7个工作日以内的(含),按天数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绩效奖金相应扣发;月累计病假超过7个工作日,扣发日基本工资的20%,停发全月绩效奖金,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病假超过1个月者,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8)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指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和在本酒店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的为6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的,

  (1)、在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2)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3)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4)15年以上(含15年)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5)20年以上(含20年)的为24个月。

  C、 (1)、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满,如仍不能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时,又无法调整或本人不愿意接受其他岗位者,酒店将解除劳动合同。

  9)事假期间的待遇,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当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者,月绩效奖金全部扣发。

  10)市场销售类员工如采用按业绩发放提成奖金的,提成奖金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4.3超时工作及补偿

  4.3.1 超时工作

  1)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超时工作包括工作日的加班以及休息日的加班。超时工作不适用于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

  2)酒店不提倡超时工作。各部门应当合理安排,尽量避免或减少超时工作,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若确因经营管理需要,酒店可以依法安排员工超时工作。员工因工作需要并经酒店批准,可以超时工作。

  3)以下情形不视为超时工作: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聚餐、旅游等活动;酒店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培训;员工出差在途时间;未经酒店安排或批准的超时工作;员工在非工作时间自愿来酒店。

  4.3.2 超时工作审批

  1)除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外,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超时工作的,应提前履行审批手续,填写《超时工作审批表》,经部门总监(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酒店依法安排倒休。工作日8小时以外需要加班的,下班后一小时内为就餐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应进行考勤刷卡,如无刷卡记录,则不视为加班。

  2)超时工作补偿:平时加班,酒店安排同等时间倒休;法定节日加班,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注:倒休时限为三个月)。

  5.考勤管理

  5.1日常考勤管理

  5.1.1考勤周期及考勤统计:酒店的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人力资源部于每个考勤周期结束时,统计汇总员工当月的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工资、考核等的依据。各部门每月考勤记录必须在当月29日前报行政人事部。

  5.1.2考勤方式:

  5.1.2.1酒店实行刷卡记录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结合管理制度。

  5.1.2.2实行刷卡考勤的员工应于早于上班10分钟、晚于下班10分钟使用考勤机,以考勤系统导出数据作为正常出勤凭证。未能正常出勤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填写相应表单办理相应手续,做到缺勤有证明。

  5.1.2.3托人或代人考勤属于严重违纪,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5.1.2.4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刷卡考勤的,部门手工考勤必须有出勤记录,并应及时填写《异常刷卡申请表》按流程审批,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5.1.2.5部门考勤员在上报考勤时应认真核实员工出勤记录,记录加班、倒休时需准确无误。部门人员变动及班次变动时,部门考勤员应该在2日内报人力资源部报备。

  5.1.2.6迟到、早退及旷工:

  1)未履行请假手续,晚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30分钟内离岗为早退。

  2)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为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不足四小时的,计旷工半日;四小时以上(含)的,计旷工一日; 骗取、伪造、篡改、涂改休假证明的,休假期间计旷工; 未在酒店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岗位从事指定的工作的计旷工半日;

  3)迟到、早退,除在《行为规范考评标准》进行绩效扣分外,每次罚款50元;旷工扣罚旷工时长的双倍工资(每次不低于100元)。

  5.1.2.7考勤不严格、不及时、疏漏、甚至作弊等,视情节严重追部门总监/经理责任,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人.次。

  5.1.2.8员工离职未办理相关手续,部门应及时以纸质版的形式报送行政人事部,本月工资暂缓发放。未提前30天申请离职的员工、离职30天未及时办理手续的员工,都将扣除5天工资。

  5.1.3请、销假程序

  5.1.3.1请假:员工休假,须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持本制度规定的证明材料履行请假程序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请假无效。

  5.1.3.2批准权限:

  1)员工请假2天之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总监、经理)批准,报送人事部备案;2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经理、总经理审批,总监(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报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需于审批后1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超期无效,视为旷工。

  2)员工年休假最少以一个整天为单位,由部门总监、经理视工作安排而定。员工请假时限,应以《员工请假审批单》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酒店组织的休假安排,以及节假日延长超出国家法定的天数,则相应冲减员工年假天数。请假(包括病假、事假)4小时以内,按半天假处理;超过4小时〈含〉少于8小时按一天假处理。除国家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外,员工休假须提前1天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突发性病假、事假除外。

  3)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当以电话等形式通知审批权人,获得批准后方能休假,并且应在事中或事后5天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有员工因工作需要,实际休假日期及天数与申请之内容不符,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作变更,逾期不予补休。

  5.1.3.3销假:员工请假超5天(含5天)以上提前返岗,应在返岗后第一时间办理销假审批手续。

  5.1.3.4请假所需的证明材料:

  婚假:结婚证原件;

  产前检查假:员工怀孕后,持怀孕和预产期证明原件;

  产假:生产后,持医院开具的证明原件;

  计划生育假、工伤假:合法医疗机构的证明(经酒店同意,可假后补交);

  病假: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病假证明。

  6.附则

  1)本制度的内容与国家及当地政府将来颁布的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归酒店行政人事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酒店原考勤休假制度及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考勤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年休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工作时间

  第四条 本公司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

  (一)正常工作时间:公司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一周两天公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每日上班时间为:08:30-17:00,午餐时间30分钟。

  (三)销售、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在工作现场和在外执行公务时应服从工作的需要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第五条 多班制

  (一)因工作需要,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实行多班制。员工将按照不同的班次轮流上岗、公休,但其每周的平均工作时数仍为40小时。

  (二)实行多班制的部门,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1、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安排班次时,要使员工上一班下岗与下一班上岗的时间间隔至少为12小时。

  2、员工在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8:00的工作时间为夜班工作时间,享有夜班津贴。

  3、实行多班制工作计划表,须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查。

  第六条 关于怀孕女员工

  (一)怀孕期在7个月或以上、在生产一线工作的女员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享有不上夜班的权利。

  (二)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报批后,可在家休养;其每月工资暂定为600元,并保证在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薪不低于当年北京市的最低生活标准。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条 考勤工作是对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记录,以加强公司对作息时间的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员工使用考勤卡(上下班刷卡)来记录个人每天的出勤情况。公司严禁代打卡行为,对于代打卡员工,一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代打卡人和委托人)人民币300元。

  第八条 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第九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缺勤,均为旷工,并按《员工手册》处罚规定处理: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勤两小时者;

  (二)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做私活等活动者;

  (三)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早报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四)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五)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第十条 培训学员的考勤

  (一)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填写培训考勤表,由培训主管给部门提供考勤反馈;

  (二)在国内或出国学习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部门自行考勤。

  第十一条 员工缺勤,按如下办法考核并计扣工资: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公司对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按旷工半天计扣工资;超过3次,按旷工1天或1天以上处理。

  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1-2次,其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30分钟按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三)员工每旷工1天,扣除2日岗位工资;当月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公司可对其解聘,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当月无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 考勤管理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研究院、市场总部(含所属各地代表处)的考勤由各部门人事专员或相关人员直接负责;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考勤情况汇总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薪资福利部门,缺勤人员的工资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

  (二)移动电话制造部、移动电话营销中心及维修中心、数据网络事业部、宽带接入产品事业部的考勤自行管理,缺勤人员的工资由本部门薪资专员直接从其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 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三条 请假是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员工需从事个人的特定活动,必须事先经过相关领导的批准,履行一定的手续。休假是员工按国家或公司的规定时间,进行休息或休养。

  第十四条 法定假日(除公休假日外,休假期间,带薪)

  (一)公休假日,一周两天(星期六和星期日)

  (二)全民法定假日,一年共计10天,即:

  l 元旦:1天,1月1日;

  l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l “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

  l “十一”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五条 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带薪)

  (一)凡在本公司任职满半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工作时间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休假:

  服务期 可休假天数

  (日历年) (工作日)

  加入公司当年 每工作满一个月累积1天,总数不超过10天

  次年(1月1日起)-第四年 每年10天

  第五年以上 每年休假15天

  计算休假天数时,从员工开始工作的下一个月(1日)开始计算。

  (二)年休假按天整日计算,原则上当年休假当年享受。如因工作原因,经员工与公司协商后,当年未享受的年休假可顺延至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且当年不能享受下一个日历年的年假。

  (三)公司于每年7月-8月间统一放假5天(各业务单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请批准后进行调整),放假天数从年休假中冲减。

  (四)原则上给公司造成重大事故、损失的人员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待遇。

  第十六条 探亲假

  (一)员工入职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望京外父母,每年二十天;已婚员工探望京外配偶,每年三十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二十天。上述假期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公司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按上述有关分类标准休探亲假。

  (三)总部员工探亲假可分两次休完,并享受1次路程假,按火车硬座价格报销一次路费。外派员工以及在外省市任职的.代表处员工,每年按火车硬卧价格报销两次路费(其他特殊情况另行报批)。

  (四)在一个年度内,员工不能兼休探亲假和年休假。

  第十七条 病假、事假

  (一)带薪病、事假

  1、员工原则上每月享受1天的带薪病假或事假,全年累计12天;

  2、带薪病或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2-3天,由人力资源部批准;4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 非带薪病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病假天数按日岗位工资标准扣除,直至扣减到600元人民币。如员工处于医疗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非带薪事假:员工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12天以后,所超的事假一律以小时工资计扣,按月岗位的1/168(21×8)计算。

  第十八条 婚假(带薪,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一)加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二)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三)员工结婚,给婚假3天,并给婚前检查1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且初婚者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四)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第十九条 丧假(带薪)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第二十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发岗位工资,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一)已婚女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15天。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除产假外,女员工需要修延长假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3天的假期。

  (二)施行人工流产在四个月以下(含)的可休息15-30天,四个月以上的可休息42天。节育、绝育手术持医院证明给予休假天数。

  (三)因节、绝育手术事故而造成的休假,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一条 工伤假

  (一)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假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其医疗或休养期间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月平均岗位工资。

  (二)员工工伤医疗期满后,经劳动部门确认,分别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

  (二)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请假,返回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

  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前,至少提前一周与直接上级和人事专员协商,妥善安排好工作。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直接主管审核,交部门(单位)经理批准,作为记录加班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加班员工首先应考虑在部门内部安排倒休(法定假日加班除外),不发放加班费;不能安排倒休的,为员工提供加班补偿,加班时数以《加班申请单》为依据。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 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以每小时工资报酬为基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A(元/小时)=员工月工资(元)/168

  加班报酬B(元)=加班时数*加班比例*小时工资

  正常工作日下班后加班,每小时支付1.5A的报酬;公休日加班,每小时支付2A的报酬;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支付3A的报酬。

  特殊工种人员加班工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上面所述的“带薪”是指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均不受影响,“岗位工资”是指员工在现岗位上的月固定工资。

考勤管理制度8

  一、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考勤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上午下班卡和下午上班卡应间隔30分钟以上。

  3、打卡制度

  ①员工打卡须亲身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均以旷工1日论。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三日内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单》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证后送于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当月填写说明单超过2次,记迟到1次。依次累计计算。员工打卡时应确认打卡完成,如因操作不当未记录的,视为忘记打卡。

  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论。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当月考核系数下降0.01。

  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⑤员工跟班、加班或上连班的`按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打卡,中途吃饭时间在半小时内不需打卡。如发现中途(下班)离开不打卡或故意延长加班时间的,视情节严重处罚50-200元。

  4、违纪界定

  员工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脱岗和睡岗等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早退: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或早退的,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或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或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或早退扣款30元,依次累计增加,下月重新开始计算。

  2、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3、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批假权限

  员工休假(含补休)按公司假期及薪酬管理规定和相关请假制度执行。

  1、中层管理人员:3天内(含3天)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2、一般人员:3天内(含3天):部门领导批准; 4~9天:部门领导审批→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10天及以上:部门领导审批→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3、产假、婚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享受:个人申请→部门审批→办公室批准。

  4、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向部门领导报备,并在办完事回公司后报告。

  5、特殊情况无法当面请假的需电话请示,并在销假后第一时间补办书面手续。

  五、监督管理

  1、车间生产一线(按产量考核)人员上下班按实际时间打卡,由各车间(部门)考核。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考核。

  2、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公司高管等属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如在公司期间应按时打卡,但不做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为考勤制度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打卡的现场监督和考勤记录的定时检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记录中的异常情况反馈至各部门,由部门领导调查缺勤的实际情况,并书面说明后随考勤一并交人力资源部。

  六、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单位的规定进行打卡。

  第三项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员工应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到人力资源部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员工工作卡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第七项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员应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人力资源部。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院人力资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会上将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的管理

  第一项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罚款2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时间超出30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扣10元。

  第二项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未打卡者每次扣罚3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5元。

  第四项旷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旷工1天扣2天薪金;旷工2天扣4天薪金;连续旷工达3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及奖金。

  第五项工伤

  1、工伤凭医院发票给予报销医疗费。

  2、工伤凭医院出具的休息建议书,经过科室和分管院长同意后,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条假期管理

  第一项病假:凡本院员工病假,需交诊断书,诊断书必须由专科医师及专科主任签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内者,扣除相应工资,第五天起,按天扣发相应的工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连续病假超过60天者,按自动解聘处理。工伤视情况而定。扣除的工资中基本工资归院方,效益工资归科室其它人员

  第二项事假:职工因事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一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均不发放)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请假或旷工扣除的基本工资,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员分配。

  第三项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项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五项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

  第四条请假手续

  第一项员工使用各种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各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超过两天者必须有院长批准,各分管院长请假应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应事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主任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项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相关人员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员工享受婚假、丧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签署意见,报院行政人事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项各科室各种请假手续必须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备案审核。

考勤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酒店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对酒店全体职工进行考勤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严抓考勤管理。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考勤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考勤员的产生

  第五条部门考勤员原则上由部门兼职内勤担任,各班组考勤员由领班兼任,行政人事部将各部门考勤员名单备案。

  第六条各部门考勤员应认真详细如实记载本部门的考勤记录。如有新进人员或离职人员,应及时将新排班表送到行政人事部,以方便考勤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与班次:

  一、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制度,具体工作班次由各部门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二、如工作需要或任务紧急,酒店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或加班,酒店将在适当时间给予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员工上下班及加班者必须打卡,员工应按工作时间的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如果员工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员工,双方各处罚100元。

  第十条所有人员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补上打卡记录,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员工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须有上级主管批准。

  第十一条员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须由直属上级主管签卡证明上下班时间,交行政人事部补上打卡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规定签卡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签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二条酒店上下班时间,由保安与各部门管理人员监督员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员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员应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补打下班卡无效。

  第十三条日夜轮班部门,应按时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时接班,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第十四条员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须如实打卡,如有上班打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时不打卡,等到一小时或几小时后打卡,或没有上班找上级主管签卡,除按旷工处理外,每次加罚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计三次以上者,按开除处理。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到达工作岗位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四章考勤统计与汇总

  第十六条考勤实行三级考勤制,每日上、下班必须打考勤,按规定时间要求到达岗位并按签到表要求签到,不得代人、托人打卡和签到,如有将按《员工手册》之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班组考勤员应按日考勤,每日根据员工签到表将当日出勤情况记入考勤统计表,月底将当月的签到表,考勤统计表上交部门考勤员。

  第十八条部门考勤员对各班组的考勤进行核对统计汇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次月的三日下班前将部门考勤汇总表、各类假期证明单上报行政人事部。

  第十九条公司级考勤由行政人事部使用考勤设备对全员进行考勤。

  第二十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各部门上报的考勤汇总进行审核,并据此作工资处理。

  第五章请假、休假管理

  第二十一条员工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经理以上请假须总经理审批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上,请假实行累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请假的类别、期限

  一、年休假: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后,可享5天带薪假,每递增一年则增加一天假,以此类推,年假最多不超过15天。如当年事假或其他假超过15天者,不再享受当年年假。年假必须在本年度内休完,不得累计或预休。

  二、法定假: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国庆”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内值班、加班者,部门安排补休或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三、病假:凡休病假的员工必须持酒店指定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酒店指定医院是:省立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武警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三甲以上医院。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续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病假期超过本人法定医疗期的,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间不发工资(工伤除外)。

  部门负责人有权批准7天以内(含7天)病假,7天以上报行政人事部批准,1个月以上报总经理批准。长期人员超过医疗期的,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事假:员工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请事假,部门及酒店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审批员工事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员工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含3天)者,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3—15天(含15天)上报行政人事部批准,超过半个月的假期的报总经理批准。员工每年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者,酒店有权辞退。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及相关津贴、补助费等。

  五、婚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的,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最多可享受晚婚假23天,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

  六、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享有有薪丧假3天;员工的非直系亲属去世,可享有有薪丧假1天。

  七、产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后怀孕的女员工,可在生育后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酒店为其办理生育险。

  八、调班: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调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营运相关岗位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需与其调班的对接人在该申请签字确认后,经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原则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调班的情况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

  第二十三条考勤处罚规定

  一、迟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二、旷工:旷工按工资的三倍处罚,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五天,酒店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罚金在工资内扣除。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若有员工请假隐瞒不报,未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现象,一经查出对该部门责任人将严厉处罚。

  第二十五条凡酒店员工对违反考勤制度予以举报查实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十元每次。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酒店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考勤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分行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银行形象,根据总行员工考勤制度规定,结合分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脱岗。

  第三条 分行营业部、各部室员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长领导下,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各支行员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长负责。

  第四条 分行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奖励挂钩。

  第二章 考勤内容

  第五条 分行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 在勤。分行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

  (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分行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 第七条 迟到。员工未按时上班按迟到记录。

  员工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按迟到2次处理;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 早退。员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记录。员工提前半小时内下班按早退1次记录;提前下班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早退2次处理;提前1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 脱岗。分行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脱岗。脱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加班。因特殊情况,员工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第十一条 请假。员工因处理私事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后,未在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称为请假。

  第十二条 旷工。员工未经批准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在勤,称为旷工。

  第三章 假期管理

  第十三条 分行公休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伤假。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

  (一)节假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国庆(3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二)事假。员工因处理个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经批准请假,称为事假。

  下列情况经行、部室负责人批准,可不计为事假:

  1、女员工有一周岁以下婴儿,占用工作时间哺乳,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2、为子女开家长会有学校通知,每学期累计不超过4小时。 3、带10岁以下子女打预防针、体检,有儿童保健部门通知,每半年累计不超过2小时。

  (三)病假。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经医院证明和领导批准的请假,称为病假。病假应有医疗机构病休诊断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婚假。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后结婚的员工,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为3天,晚婚者为10天(男25岁,女23岁)。对方工作单位在外地,员工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的按事假处理。子女结婚可请假一天。

  (五)丧假。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后,按规定给予员工处理丧事的假期。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3天,前往外地办理丧事时,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六)产假。符合国家《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120天(含法定产假90天)。

  男员工因配偶计划内生育的,可休看护假。看护假一般为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看护假7天。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经医院证明,给予42天的产假。

考勤管理制度13

  因本公司目前发展需要,特重新修订考勤制度如下:

  1 本公司员工使用考勤机刷卡考勤,并按部门统一编本人工号,并把员工姓名、工号输入考勤机和本人磁卡,磁卡由员工本人保管。

  1.1 员工离开公司后,上述资料应删除,磁卡应交回。

  1.2 新员工进公司后,应登记上述资料。

  2 考勤机的存放、保管、使用和管理。

  2.1 考勤机存放于门卫,由门卫负责保管。

  2.2 员工进、出公司大门时应把本人磁卡靠上考勤机,听到一声响后离开,不准请他人代刷也不准代他人刷卡,如强行代人刷卡,当事双方各罚款50元。

  2.3 考勤数据由公司统计采取,核算工资交财务部。

  3 员工考勤管理

  3.1 员工进出公司大门,必须经“考勤机”考勤,如“考勤机”上缺少考勤记录,该段时间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3.2 员工必须在规定上班时刻前进公司考勤,超过时间且没有请假手续者,按迟到处理。

  3.3 员工必须在规定下班时刻后考勤出门,提前下班且没有请假手续者,按早退处理。

  3.4 员工班中因公、因私外出,应填写《员工请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可由上级领导或企管部经理批准)持②联交门卫考勤出门,回公司后考勤销假,如因故超过准假时间15分钟以上,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迟到处理。

  3.6所有人员的考勤以打卡机采集数据为准,人员上班时间不管因公、因私外出,必须打卡。全公司人员的'考勤统一归口人事部。

  4 员工请假批准权限

  4.1 车间员工请假半天之内,由车间主任批准,3天之内由车间主任签署意见,部门经理批准。7天之内由车间主任签署意见,部门经理同意,副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4.2勤管人员请假一天之内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三天之内由部门经理(主管)签署意见,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4.3 中层干部半天之内由主管领导或企管部经理批准,二天之内由副总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4.4 总经理、副总经理请假由企管部经理签字。

  4.5 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勤管人员办理请假手续后,应在《公司人员去向公布栏》内填明去向。

  4.6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按旷工处理。

  4.7 所有员工请假手续应提前一天办理;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应先电话向有关领导口头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8 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当天交门卫,否则门卫可以拒收,考勤按矿工处理。

  4.9 车间因生产需要,按排部分员工迟来或早走,车间主任应事先书面通知人事专员,否则员工损失由车间主任补偿。

  4.10 门卫应妥善保管好员工请假资料,于次日交人事专员处,如有丢失,员工损失金额由门卫承担1/2。

  4.11 如因“考勤机”故障,门卫应手工记录、迟到、早退人员及时间报企管部。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各部门人工考勤。

  4.12 门卫属要害部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门卫。

  4.13 所有后勤人员、车间主任以上的企管人员,请假均需报人事部备案。

  5 违章处理规定

  5.1 请假4小时以上,请假时间内工资不发。

  5.2 旷工时间内工资不发并处以每天50元罚款。

  5.3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者,罚款10元;无故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无故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迟到半小时以上者,需书面说明迟到原因。

  6 几项规定

  6.1 销售员进出公司应考勤,整日出差应在前一日填写出差申请表。

  6.2 材料采购员出门办事可以不办出门手续,但上下班必须打卡,整日出差应在前一日填写出差申请表。

  6.3 食堂采购员不考核迟到。

  6.4 出纳员不考核迟到,但上下班必须打卡,上班时间出门办事必须办理出门手续。

  6.5 食堂炊事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不受上下班时间的限制。

  6.6 小车司机上班时间因公出车可不办理出门手续,但上下班必须打卡,整日出差应在前一日填写出差申请表。

  本文件即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14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员出勤实行打卡考勤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计件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务必到指定的打卡机上进行刷卡;

  3、计件员工根据生产需要按车间安排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每一天将生产车间打卡刷卡记录经车间主任确认签名后报人力资源备案,以作工资的核算依据。

  4、打卡机的监督管理:总裁办人力资源与保安负责打卡机的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5、刷卡其它事项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刷卡,由本人带给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手续证明(如出差申请单请假条外出申请单员工考勤异常单等,报人力资源作为考勤依据;

  2)录不到指纹、刷不到IC卡等特殊状况时,务必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人力资源核查存档,或主动到保安处登记进出厂时间。

  3)因工作性质特殊而无法依公司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特殊岗位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审核、报总裁批准后按"特殊岗位作息时间"打卡。

  4)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公司顾问、外聘项目组人员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后进入公司作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30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至1小时内扣2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迟到3次者以旷工半天、6次者以旷工1天处理,依次类推。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为早退,早退参照"迟到时间标准"双倍处罚;

  3、擅自离岗:非工作需要离岗达半小时以上视为擅自离岗,擅自离岗参照"早退"标准处罚;

  4、旷工:按旷工时间以日工资的3倍比例扣罚,旷工3天以上的,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视为员工已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对旷工或请假超期3日人员,各部门应在4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总裁办、财务部冻结该员工的工资。员工私自连续离岗三天作连续旷工处理,部门应在第四天之内报总裁办,逾期不报者,给予部门考勤员50元/人处理,直接领导以及部门主管领导各100~200元处罚。员工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上或月累计五天以上者,均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对于员工离职,考勤员应将该员工的离职申请表及离职审批表在2天内交人力资源备案或存档,否则,迟交一天考核考勤员10元/天,主管领导20元/天。

  7、各部门未按时将手工考勤记录上交人力资源审核的,罚职责人每迟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记录不全或有误者给予职责人每个问题点5元罚款,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0元。

  8、人力资源未按考勤报表核算薪资的,罚职责人20元/次。

  9、忘记刷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罚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当事人双方各扣罚200元/次。

考勤管理制度15

  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出勤管理,减轻工卡核算工作的压力,从而达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标准化考核制度。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公司考勤以工卡为核算的主要依据,同时根据请假条来确定员工的具体出勤状况。为此要规范考勤管理制度,主要从请假,打卡,签卡,核算四个方面来进行严格的控制,从而真正达到科学,合理,实用的标准。

  一、请假

  每位员工有事或有病须请假的均应办理请假手续,人事管理员在核算工卡时,根据请假条上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果不符,以请假条为判定标准。

  1、请假程序:每月由各部门主管从人事部调出请假条发到每个班组,请假员工从班组长那里拿请假条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然后交组长签署意见后,再找相关主管签字,最后交到人事部盖章确认,需要总务批准的由人事管理负责向上传递,经总务批准后再通知本人,其他人员不准直接找总务批假,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请假权限的'规定:普通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假,人事管理员盖章确认,1天以上7天以内必须由生产经理批准,人事管理员再盖章确认。7天以上的长假必须由总务或代理人批准才能生效,人事管理员盖章确认;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相关部门主管签字后,经生产经理签字再交人事管理员签章确认,三天以上由总务批准,才能生效;写字楼文员一天以内由本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盖章确认,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先签字再由行政主管签字确认,三天以上者由总务或代理人批准生效;生产部门主管请假一天以内由生产经理批准同样要求签卡,其它部门主管请假由总务或委托代理人批准。

  2、如因急病就医,未能及时请假,应提供医生出具的证明到人事部补办请假条。晚上请假时,经部门主管或其他带班干部签字确认,保安凭假条放行,请假者本人应于假毕次日拿假条到人事部登记,否则作旷工论处。

  3、凡未获准休假又不能提供就医证明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厂处理(第3天下午未上班即可报自离),一个月累计旷工4天作自动离厂处理(第4天下午未上班即可报自离),病事假无工资。

  4、上班不准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岗,每迟到早退1分钟扣罚人民币1元,超过30分钟扣一天工资。(核算时不影响全勤奖)5、因迟到或早退故意不打卡而事后签卡的要从重处罚30元整(时间长者,视情节作旷工处理)。

  二、打卡

  公司的考勤以要卡为基础,根据考勤卡来考核每人每月的出勤情况,并依据考勤卡进行财务核算,因此规范打卡可以减轻我们核算工卡的压力,也使我们的考勤管理更加规范。

  1、人事管理员每月按在岗人员编制工卡,具体要分部门组别来编制。并在每月月初之前交到各部门主管手中,然后由部门分发到每个员工手里,每月月底结束时,由保安集中把工卡收集完交到人事部。

  2、严禁代人打卡或委托别人打卡,否则员工处罚10元,管理人员15元整,同时代多人打卡则加重处罚,对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考勤卡一定要保管好,如有遗失或损坏,持卡人应于当天或次日向人事管理员申请补发,人事管理员登记并对其扣罚10元整。然后由行政主管签卡确认。

  三、签卡

  如因请假或其它原因不须打卡者,一律要求签卡,否则一律作旷工或投机行为处理。

  1、因请假而需要签卡者,一律到人事部签卡,否则一律无效,人事管理员凭假条签卡,无假条而私自签卡(干部变不要自行签卡)的处罚20元整;其它情况需要签卡的,一般情况下,员工由组长或主管签,组长由主管签,主管由总务或代理人签。

  2、因故误时打卡或其它特殊情况,均应于当天或次日到相关部门主管处签卡确认,持卡人自己延误三天以上未签卡者,主管有权不予签卡。

  3、如果因公司放假则不用打卡,各部门自行休假的要签卡;如因打卡时停电而不能打卡的,员工由所在班组长或主管签卡确认。

  4、主管须要签卡的由总务或代理人签卡确认,签卡要及时。

  5、写字楼文员的卡由行政主管或总务签卡。

  6、每人每月签卡不得超过三次(因公超签的除外),超过者每次处罚10元整。

  四、核算

  所有员工的考勤卡,都统一由人事管理员进行统计核算,财务部并依此核发工资。

  1、人事管理员在每月收卡核算时,卡上未打也未签部分(公司统一放假除外)不予核算,并作旷工处理,如属漏签,责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2、人事部在收卡后的一个星期内,员工考勤卡如有问题,可进行查询核实,过期不予查核。

  3、人事管理员核算加班工时时,根据部门主管或组长签卡为准,并考核打卡时间,时间不对,以签卡时间为准。

  4、人事管理员在核算工卡时,发现时间不符合且没有签卡时,一律按实际时间核算。(卡钟原因引起的情况除外但要注明)

  5、公司设有全勤奖30元整,请假超过一天的取消全勤奖。

  本制度从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和其它规定相冲突时解释权归厂务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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