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2 22:08:27 制度 我要投稿

人员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员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人员管理制度集合15篇

人员管理制度1

  1.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要求之内。瓦斯断电仪每月至少调校1次。

  2.维修后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的瓦斯断电仪的传感器,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严禁在井下拆机带电修理。

  5.严禁非瓦斯断电仪检修工私自拆开修理、查看,仪器的保养、修理等工作,只有瓦斯断电仪检修工才能进行。

  6.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

  7.瓦斯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

  8.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非工作人员不得乱动。

  9.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

  10.备齐维修、安装所用工具、仪器、仪表以及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1.电网电压必须与瓦斯断电仪电源电压相同,电网电压波动不超过±15%。

  12.备齐主机和附带设备的连接线和维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

  13.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维修:仪器检查→故障排除→修理→标定→登记备检。

  安装:仪器检查→登记→安装→检查质量→登记。

  14.瓦斯断电仪的调整(维修)、安装

  (1)对拟安装(新购买或收回)的瓦斯断电仪,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国标GB3836―1983《爆炸性能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的要求。还应保证仪器外形应无严重损伤变形,观察窗、指示灯罩应完整无缺,所有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和失落。

  (2)按说明书连接好仪器的电源线、传感器和断电执行器线。

  (3)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4)瓦斯断电仪送电后,如无异常情况,调节传感器上调零电位器,回到“0”位,预热30分钟,再继续逐项检查。

  (5)调整“报警”点,可采用偏调法,具体操作如下:

  ①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的报警点。

  ②调节“报警”电位器,使主机和声光器报警,并发出红色闪光信号和起伏的报警声。

  ③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反复调整几次,直到调准为止,返回“0”位。

  (6)调整“断电”点和检查复电功能,具体操作如下:

  ①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达到预设断电点,调节“断电”电位器,使断电灯亮(此时主机断电接线柱用万用表电阻档测量常开点为“0”,常闭点为“∞”)。

  ②调节“调零”电位器,使指示值下降,在低于报警点时,瓦斯断电仪自动复电,断电灯熄灭。

  (7)调整、维修完毕后,装机预热等待进行校验。

  (8)保险丝和元器件损坏时,必须用相同容量、型号的代换。

  (9)更换黑白元件时,要更换相应的补偿电阻。

  (10)电烙铁应有良好的接地性能,以防漏电损坏集成块。

  (11)主机属矿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维修时需保护好防爆结合面。

  15.瓦斯断电仪的安装

  (1)将校验完毕的瓦斯断电仪装车运至预定安装地点、带齐所需工具。

  (2)瓦斯断电仪的安装可以参照“机电设备安装工”的'操作规程进行。

  (3)瓦斯断电仪的接线需要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接线图进行连接。

  (4)连接好以后,需进行一次工作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16.瓦斯断电仪的检定应按国家计量JJG678―1996(催化燃烧式甲烷测定器检定规程)的要求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标准气体瓶阀门,检查瓶内气体压力及接头气密性。

  (2)将被校验瓦斯断电仪调好机械零点,供电预热30分钟。

  (3)旋下探头的黑元件罩,装上带有气嘴的密封气罩。

  (4)调整好瓦斯断电仪电气零点,按瓦斯断电仪规定流量用1.0%中烷标准气体校准3次,使仪器指示值与标准气体浓度一致。

  (5)依次用1.0%、3.0%甲烷标准气体校验仪器的基本误差,应分别不超过±0.1%、±0.3%。

  (6)用1.5%甲烷标准气体校验瓦斯断电仪的报警、断电误差,不越过±0.1%。

  (7)以上项目校验完毕后,关闭各气瓶阀门。

  (8)待回零后停电,拆除瓦斯断电仪所有连线,上好护盖。

  (9)校验完毕后,填写维修校验记录。

  17.瓦斯断电仪的检定条件可以参照“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8.填写瓦斯断电仪安装记录,并填入监控设备布置图中。

  19.做好交接班工作,瓦斯断电仪台账要清楚、实际。

人员管理制度2

  为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监督办法》和《陕西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要强化师生饮食卫生和安全,建立健全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分管领导要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内容,防止师生饮食中毒事件发生。

  2、学校食堂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炊事人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不收腐烂变质原料,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向师生卖变质的饭菜。成品存放采取“四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用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工作服。

  3、安排好每周的'饭菜,每天的饭菜核价要合理,不得向师生出售剩饭、剩菜和变质饭菜,同时按规定做好饭菜的留样和试尝。

  4、搞好厨房和食堂卫生,做到:无灰尘、无蛛网、无油垢、无苍蝇、无鼠害,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5、炊事人员要坚守岗位、态度热情、服务周到。

  6、所有炊事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并做到每年进行一次查体,严禁病人进入食堂。认真搞好烹调,做到精打细算,饭菜要花样多、味道好,要确保热饭、热菜,要烧足开水和稀饭。

  7、文明服务,对待师生要一视同仁;要耐心、和气、热情、关心,尽可能给师生方便。同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工作积极主动。

人员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促使工程人员自我改进,自我完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业绩,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1、诚实守信,务实高效,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和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管理人员要有集体精神,不可独自为政,不准有小山头。

  4、工程管理人员要以公司利益为重,保守公司机密。

  5、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指令、或者处理,做到先服从后申述。

  6、工程管理人员要分工负责,管理人员之间遇到矛盾时,要寻求正确的解决途径。不准相互谩骂、诋毁、争吵。

  7、如果发生打架,斗殴者,先打人者开除处理,并且取消一切待遇,还手者处留守查看。

  8、工程管理人员遇到矛盾或者意见不一致,必须寻求上级解决。

  9、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的回答下级或者员工提出的任何问题,不得拖而不办。

  10、工程管理人员对自己拿不准确的问题不能随口作答,必须先请示上级,得到准确答案后才给予答复,否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1、工程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起表率带头作用,在上班时,严禁在工程场所内部嘻打哈笑、勾肩搭背。

  12、严禁在上班时间吃东西。

  13、工程管理人员严管自己的生活作风,不得索取下级员工的财、物、接收下级请吃请喝。

  14、工程管理人员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不得有侮辱人格的语言,不得有拍桌子、吼叫或者其他不良的言行。

  15、工程管理人员要做到早到晚走,关心下级,爱护下级,尊重下级。

  16、工程管理人员要善于听取下级意见,集思广益,善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17、工程管理人员对出现的问题要积极采取解决措施,分析问题根源,寻求新的方法和防范措施,防止同一问题多次出现,18、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善于引导下级和员工,充分发挥下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9、工程管理人员要奖罚分明,不可唯亲是用,要一视同仁。

  20、工程管理人员上传下达要及时准确,不可拖泥带水。

  21、工程管理人员对未确认的事务不可随意泄漏和宣传,否则造成的后果严惩不怠。

  22、工程管理人员对当天的事情必须当天完成。

  23、工程管理人员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善于总结成败得失。

  24、工程管理人员不得散布谣言,会上不说,会后乱说,背后议论他人诋毁他人,造成舆论。

  25、工程管理人员要有长远的计划安排,精通本部门的人和事,能合理的运用本部门的人员,充分利用本部门人力完成任务。

  26、工程管理人员敢于承担错误和责任。

  27、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下级人员的特征和特长,合理分配任务,才能充分发挥下级的作用和能力。

  28、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要有宏观调控的能力,果断处理出现的问题和突发性问题。工程管理人员要有较强的预测能力,能够根据本部门的人力合理的安排任务,并预测进度状况。

  29、工程管理人员要有彻底追踪的能力,对出现的问题要一竿子查到底,追根求源。

  三、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1、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2、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文明先进员工。

  3、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4、严禁打架斗殴、赌博,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5、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并开除当事人。

  6、文明用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7、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得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8、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他人不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安全驾驶、文明操作。

  9、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施工现场。

  10、进入施工现场的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11、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文明使者。

  12、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容貌及个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讲文明礼貌、树良好风气。

  13、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工具、用具、设备、车辆、钢化、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整洁。

  14、严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觉保护环境卫生。

  四、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要对每个施工标段专业配备齐全。

  2、所有进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证件的监理人员,不得参与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3、要求监理单位对所监理的所有工程责任到人,每项工程都要列出工程责任人名单表。

  4、对工程主体以及其它重要部位必须旁站监理,如发现监理人员不在现场,每次给以本工程监理责任人10元——50元罚款,情节严重

人员管理制度4

  1、目的与范围

  1.1为保证特种设备本质安全,规范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安全要求做出了规定。

  1.3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

  2、总则

  2.1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是指: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o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c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l,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厂内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2.1本制度中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

  3、职责

  3.1安全监察室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1)负责对特种设备选购、安装、使用、修理(保养)、改造、检验、注册、报废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与检查;

  2)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3)负责特种设备登记注册的申报、查验和发放工作,建立并完善公司特种设备档案;

  3.2设备动力部是特种设备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维修保养、改造、报废,负责指导操作者正确使用和保养特种设备。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特种设备档案。

  3.3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1)组织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定期检查和抽查;

  2)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取证培训和复训教育;

  3)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设备点检、保养。

  4、特种设备及其附件的选购

  4.1采购特种设备及其涉及安全性能的元、附、配件时,必须选择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等法定资格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采购者应对所购产品的安全质量负责。

  4.2进口锅炉压力容器产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4.3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防护装置、附件齐全有效。设备须随机附带产品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检验质量监督证明及有关技术资料。

  5、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与改造

  5.1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和委托性维保工作由安全监察室进行安全资格验证。未通过安全资格验证的单位,禁止在公司内承接各类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和委托性维保工作。

  5.2特种设备在安装前由安全监察室负责对特种设备安装承揽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验证后报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方可进行特种设备的安装。

  5.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法规、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施工过程中,使用单位应检查并掌握工程安全质量状况。

  5.4安装、修理、改造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出具真实反映施工质量的安装(修理、改造)质量证明书或工程自检合格报告书,由安全监察室组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性检验,做出检验结论,经验收合格后转入固定资产,方可投入使用。

  5.5建设项目中的特种设备安装完工后,在总项目未完成前,因生产急需使用的,由使用单位向研发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由研发中心办公室及时组织安装、使用单位及安全监察室进行预验收,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方可转入固定资产投人使用,并纳入日常管理。

  6、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

  6.1各部门、分厂必须指定相应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特种设备及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6.2设备动力部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3各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常规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技术特性。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凋控装置应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各有特种设备单位的设备管理员负责对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操作人员要按规程操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安全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

  6.4设备动力部每年12月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年度安全技术状态普查及专业安全检查,分析、统计普查结果并按时上报安技部。

  6.5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与报废

  6.5.1新装、移装的特种设备经检验、验收合格后,由安全监察室统一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注册手续。锅炉、压力容器完成注册后,核发《使用登记证》;其他特种设备完成注册后,核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对厂内机动车辆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照))。

  6.5.2特种设备达到报废标准则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报废注销申报表》,由安全监察室办理特种设备的注销手续。厂内机动车辆报废后,使用单位应将车辆牌照交还安全监察室。

  7、定期检验

  7.1安全监察室负责组织、申报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工作,各单位应积极配合。

  7.2对于检验中的不符合相,由设备动力部或各所属单位进行整改,安全监察室负责初步验证,然后由检验单位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能使用。

  7.3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周期

人员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对公司会计人员的管理,使得公司会计人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以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对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二章会计人员的任职条件

  1.公司会计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一般2~4年轮岗一次。

  (1)外派到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一般3~4年轮岗一次。

  (2)公司财务部的科级干部,一般2~3年轮岗一次。

  (3)一般会计人员,一般2~3年轮岗一次。

  (4)出纳员在同一出纳岗位上工作满2年者,必须轮岗。

  (5)退休前两年的会计人员原则上不再轮岗。

  2.会计人员的具体轮岗时间,由财务负责人按照上述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会计人员调动岗位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科长监交。

  (2)科长办理交接手续,由部长监交。

  (3)部长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

  (4)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公司总经理监交。

  第三章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人员管理制度6

  一、指导思想

  参考多家医院的护理薪酬管理和分配方案以及护理人员绩效考核文献,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采用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并能客观反映护理工作中的不同岗位职责、任务、技术难度、责任风险等要素,综合确定具体岗位分配系数,向关键岗位、临床一线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二、考核目的

  促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按劳分配的原则,充分发挥奖金的经济杠杆作用,在实施过程中客观反映护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真正发挥“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功能。

  三、分配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将护理质量要素、护理工作效益要素纳入分配体系,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及服务质量取酬,按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奖金分配向一线的护理人员倾斜,突出护理工作效率,增加护理质量考核内容,兼顾各层次公平,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

  本实施办法主要体现“三个衡量”的原则。

  1、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衡量绩效奖金的基础。

  2、以“技术含量高低、风险程度大小、工作负荷强弱、管理责任轻重”作为衡量绩效奖金的'导向。

  3、以“工作效率、管理效能、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四个方面的各项重要指标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绩效奖金的依据。

  四、考核指标

  按照不同护理岗位的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由于护理工作有群体协作性的特点,护理服务项目按执行时间和岗位的不同,分别由日班、夜班和责任组长、责任护士、办公班、总务班等组成,科室管理者根据每个班的职责和任务进行考核。考核表及细则附后,岗位职责如下:

  (1)热情接待病人,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根据病人病情合理安排床位,完整填写病历、诊断卡、床头卡,并及时通知主管医师和主管护士。

  (2)负责查看夜间医嘱,参加晨会及书面交班,填写空床报告及病房日报表。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正确转抄、处理医嘱,临时医嘱及时通知病人的主管护士。每日查对医嘱,每周大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根据护理级别、药物的阳性标志及时在诊断卡和床头卡上注明。

  (4)严格按收费标准记帐,负责掌握病人费用的动态情况,并及时与病人或家属、主管医师联系,负责对病人有关收费问题的解释工作。

  (5)按医嘱饮食种类和病人需要,与营养科联系安排病人的饮食。

  (6)按计划安排工人预约并推送病人检查,整理各项检查报告单。

  (7)负责办理出入院、转科、饮食、手术、死亡的通知工作。

  (8)负责转抄长期医嘱执行单(分别为输液、注射、口服、其它)和记帐。

  (9)负责运行病历的管理,防丢失;负责出院病人病历的质量检查及整理。

  (10)了解病房病人动态情况,书写病房动态交班报告。

  (11)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负责办公室的电脑、电话的管理,做好清洁、保洁工作;负责各种纸张、表格的清理、补充。

人员管理制度7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2、项目组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分管项目经理请示填获准后方可外出。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需向项目副经理通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

  6、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处理。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例会。

  2、每日例会由施工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组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施工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重要事项报公司总经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施工队、班组间需协调的问题提交每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上级指示精神、作业要求、安全状况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由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公司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等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由项目组专人负责。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等。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检查资料、采购资料、合同等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项目组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外购件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外购件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外购件入库单。有条件应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外购件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外购件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外购件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外购件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外购件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赔偿的原则。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指定厕所。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外购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不沿途遗洒并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统一、规范、整洁。

  6、工作场地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坚决杜绝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等情况。

  8、对施工机械等噪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躁噪声扰民。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标记。

  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和安全梯。

  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大中型施工机械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现场地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二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线。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只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八、施工现场看护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看护保卫人员(24小时,一班不得少于两人)。看护保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

  2、施工项目经理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挡栏,围栏等。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

  3、施工项目经理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号牌,外来人员无施工项目经理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夜间值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6、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设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7、施工班组自带的所有设备、工具等应进行登记,登记清单由项目组保管。以备有关人员查阅。

  8、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的批条方可。

  九、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2、项目组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8、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9、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人员管理制度8

  一、客户申报及限时保护制度:

  1、项目经理在着手客户开发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调度室报批所要开发之客户名单,经调度室核准批复之客户该项目经理可拥有为期一个月的开发保护期。

  2、项目经理在客户开发期内必须全力以赴完成客户拓展工作,并即使向上级领导书面提交该客户扩展情况备案,若该客户在保护期内未能成交,上级领导可凭项目经理所提供的客户拓展情况备案向调度室协调延长开发时间。

  3、未经调度室核准,项目经理私自开发之客户业绩不纳入销售提成标的.,所造成之一切后果由项目经理本人承担。

  二、客户拜访流程及制度:

  拜访前24小时内向直属上级书面报备→直属上级向调度中心申请→直属上级

  12小时内回复项目经理是否可以拜访→否→放弃→是→按计划拜访→填写洽谈记录表(附客户名片)提交直属上级→上级审核签字报销差旅费用。

  三、差旅费报销标准:

  1、因公外出车费报销标准:

  本市内:凭市内公交车、地铁票实报实销。

  本市郊:凭车票实报实销。

  市外:凭当日长途汽车票及该市市内公交车票实报实销。

  2、营销人员如因工作需要在外地留宿,必须提前一天跟直属上级报备,经上级批准同意后方可留宿。

  四、营销部人员离职处理制度:

  试用期内:营销部人员如试用期内申请离职,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级提出申请,三天内办理离职手续。

  五、量化考核数据报表管理制度:

  1、每日定时向团队队长报交的量化考核报表(非工作理由过时不报视当日无绩效量):

  a、每日晚上22:00前报交工作日志

  b、每日23:30前报交新客户资料及每日电话跟进情况说明电子文档(发邮件)

  2、每周定时向团队队长报交的量化考核报表(非工作理由过时不报视当周无绩效量):

  a、每周六下午17:00前报交工作周总结报告

  b、每周一上午12:00前报交工作周计划

  3、每月30日晚上23:00前上交当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人员管理制度9

  随着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部门陆续使用了一些编制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编外用工”)。这些编外用工在促进学校后勤改革、减轻财政负担、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有少数单位编外用工使用不当,管理不够规范,存在用工过多、人员冗杂、无合同管理等问题,极易发生劳动纠纷。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编外用工的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北省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1、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总量。编外用工只限于空缺岗位,按实际需要情况从严控制,尽量少用、不用编外人员。

  2、优先使用超编分流人员。学校凡有后勤空缺岗位的,需报请区教育局从外校超编人员中挑选充实,不足部分才可向社会招聘。面向社会招聘编外用工必须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的人员应品行端正、业务熟练、身体健康。首次被聘用人员年龄一般须在45周岁以下,并经医院体检合格。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一律不得聘用。

  3、实施合同管理。凡经学校聘用的编外用工,均须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书,不签订合同的一律不得上岗。凡涉及到后勤社会化部分的,学校要负责督促社会单位或个体承包人规范用工行为。所有编外用工合同均为短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用工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学校应将终止或者续订用工合同的意向书面通知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的,可再次签订合同续聘,且续聘合同期限仍不得超过一年。

  4、切实保障编外用工的合法权益。依照《劳动法》、《湖北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学校除支付编外用工劳动报酬外,一年后还须承担其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办理方式可为代办,也可将单位应缴的保险费发给当事人,由其本人自己到保险机构投保。凡由本人投保的,应在工资表中注明发放的保险费数额。单位贴补的养老保险金额为个人工资额的22%。

  5、切实抓好编外用工的管理教育工作。学校要切实加强对编外用工的职业道德教育,认真抓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加强安全知识和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编外用工的思想和业务技能水平,以适应其岗位工作的要求。同时,要为其提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保障编外用工休息、休假。

人员管理制度10

  一、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聘用并按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严格管理;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下述两项条件方可上岗:按规定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培训,领取培训合格证,每年定期参加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从业人员要服从学校卫生管理员的卫生工作及服务态度方面的监督。

  八、食堂从业人员花名册报送学校备案,若有人员变更,要及时通知学校管理部门。

人员管理制度11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学校食堂主管人员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人员管理制度12

  总则

  第一条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和工人。

  术语

  第三条公司宿舍包括公司在a地的宿舍和在各工厂的宿舍,分为员工宿舍和工人宿舍。

  第四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包括总部员工宿舍和工厂员工宿舍。

  第五条总部员工宿舍指公司为所有在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自人职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员工及工作满6个月以上外派到××市以外地区长期工作的员工所提供的宿舍。

  第六条工厂员工宿舍指公司在各工厂为驻厂工作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七条工人宿舍指公司为在公司各工厂工作的工人提供的宿舍。

  工作职责

  第八条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宿舍的安排、管理、协调和控制。

  第九条各工厂办公室负责对所在工厂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十条各宿舍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十一条行政部负责解释此制度。

  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的员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2.在公司工作在6个月以上但外派到××市以外地区长期工作的员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3.在各工厂工作的工人可人住公司在工厂安排的宿舍。

  4.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5.所有人员在人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十三条宿舍管理。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

  2.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工厂自建宿舍由工厂统一支付水电费),住总部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3.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4.严格宿舍分类,员工和工人不得混住。

  5.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7.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8.公司行政部及工厂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9.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宿舍长应当及时通知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十五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人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十六条住宿人员发生一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经理和总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人员管理制度13

  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并按以下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以保证正常的营业秩序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1、员工早上见面后,应互道“早安”,遇到上司,应主动向上司问候“早安”。

  2、打卡后立即到更衣室按规定更换好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并化好妆,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在营业现场装扮仪容。

  3、到岗位后应立即打扫卫生,清理物品,准备好工作中所需的用品。

  4、不得拿私人物品到营业现场。

  5、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应请报主管批示。

  7、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聚集聊天。

  8、工作时间不得躺在美容床,美发椅上,应随时保持端庄的仪表。

  9、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会客请到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并向主管请假,不得擅自行施,严禁在工作管理现场或操作时间会客。

  10、操作时不得与顾客以外的人员闲聊。

  11、严禁营业时间私自外出或擅自享受任何服务。

  12、因公事外出,必须换上自己的服装,严禁穿工作服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13、退勤及就餐时,请按指定员工通道出入。

  14、在非当班时间到营业现场时不得与当班员工在营业现场闲聊。

  15、请在指定饮水,不得将饮水杯带入营业现场。营业结束时,按营业结束规范完成有关工作。

人员管理制度14

  1、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进入仓库储存区域。

  2、物料人员在库房物料交接区域内与仓管人员进行物料交接。

  3、送货人员在卸货区域内与仓管人员进行物料交接。

  4、对必须进入仓库物料储存区的相关业务人员(如iqc、品质复检、稽查审核等),经库房同意后、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由仓库人员陪同后方可进入,严禁携带与物料无关的.物品进入,离开时在登记表中登记“离开时间”,如有携带物品,要接受仓库人员的检查。

  5、对物料进行筛选、维修的供应商指派人员,在指定的接待区域进行,不得进行库房物料储存区域内。

  6、清洁人员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进入仓库区域。

  7、进入仓库区域的外来人员有义务接受仓库员工的监督与检查。

  8、《外来人员登记表》需放在库房门口处位置。

人员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所有会计人员。

  第二章移交

  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部门间财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长、各科长移交时,还必须将自己分管的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6.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的,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7.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8.公司、部门撤销的,公司财务部必须确定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清算工作。清算工作未完毕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公司财务部确定。

  第三章接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要通过随机抽查个别账户余额方式,核实账账、账实的核对情况。

  5.接管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

  6.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微机上进行实际操作,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四章监交

  1.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监交人的规定如下:

  (1)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所在科室主管会计或科长监交。

  (2)主管会计或科长交接,由账务部长监交。

  (3)财务部长交接,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监交。

  (4)财务负责人交接,由公司总经理监交。

  2.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

  3.移交人员在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卸责任。

  第五章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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