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10 08:57:05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现如今,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人员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1

  为规范客户拜访作业,以提升工作业绩及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拜访目的

  (1)市场调查,研究市场。

  (2)了解竞争对手。

  (3)客户保养:A、强化感情联系,建立核心客户;B、推动业务量;C、结清货款。

  (4)开发新客户。

  (5)新产品推广。

  (6)提高本公司产品的覆盖率。

  二、拜访对象

  (1)业务往来之客户。

  (2)目标客户。

  (3)潜在客户。

  (4)同行业。

  三、拜访作业

  1、拜访计划:销售人员每月底提出拜访计划书,呈部门经理审核。

  2、客户拜访的准备

  (1)每月底应提出下月客户拜访计划书。

  (2)拜访前应事先与拜访单位取得联系。

  (3)确定拜访对象。

  (4)拜访时应携带物品的申请及准备。

  (5)拜访时相关费用的申请。

  3、拜访注意事项

  (1)服装仪容、言行举止要体现本公司一流的形象、

  (2)尽可能地建立一定程度的私谊,成为核心客户。

  (3)拜访过程可以是需要赠送物品及进行一些应酬活动(提前申请)。

  (4)拜访是发生的公出,出差行为依相关规定管理。

  4、拜访后续作业

  (1)拜访应于俩天内提出客户拜访报告,呈主管审核。

  (2)拜访过程中答应的事项或后续处理的工作应及时进行跟踪处理。

  (3)拜访后续作业之结果列入员工考核项目,具体依相关规定。

  四、销售拜访作业计划查核细则

  1、制定目的

  (1)本细则依据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办法》之规定制定。

  (2)促使本公司销售人员确实执行拜访作业计划,达成销售目标。

  2、适用范围:本公司销售人员拜访作业计划之核查,依本细则管理。

  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查核规定之计划程序

  (1)销售计划: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拟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2)作业计划:销售人员依据《月销售计划表》,每月填制《拜访计划表》;应于每月月底前,将次月计划拜访的客户及其预定停留时数,填制于《拜访计划表》之“客户”及“计划”栏内,呈主管审核;经主管审核后,销售人员应依据计划实施,主管则应确实督导查核。

  5、查核要项之销售人员

  (1)销售人员应依据《拜访计划表》所订的.内容,按时前往拜访客户,并根据结果填制《客户拜访调查表》。

  (2)如因工作因素而变更行程,除应向主管报备外,并须将实际变更的内容及停留时数记录于《拜访计划表》内。

  6、查核要项之部门主管

  (1)审核《销售拜访调查报告表》时,应与《拜访计划表》对照,了解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2)每周应依据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表》与《销售拜访调查报告表》,以抽查方式用电话向客户查询,确认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或不定期亲自拜访客户,以查明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五、注意事项

  1、销售部主管应使销售人员确实了解填制《拜访计划表》并按表执行之目的,以使销售工作推展更顺畅。

  2、销售部主管查核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作业实施时,应注意技巧,尤其是向客户查询时,须避免造成以后销售人员工作之困扰与尴尬。拜访计划作业实施的查核结果,应作为销售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数。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2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一)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二)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

  (三)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四)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五)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技术总监、 公司董事会聘任或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和业绩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

  (五)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六)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董事薪酬管理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董事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制定、管理与考核公司董事 (除独立董事) 薪酬制度;负责对公司董事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根据董事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

  (一)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以聘任合同的规定为基础,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依照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其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二) 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7.2 万元人民币(含税)。 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三)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年度津贴为 4 万元人民币(含税)。

  第八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 公司有权 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津贴。

  第十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放:

  (一)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薪酬补充。

  第三章 监事薪酬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监事的薪酬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进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 根据监事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

  (一)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标准。

  (二)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年度津贴为 3 万元人民币(含税)。

  第十五条 公司监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 公司监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放:

  (一)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公司监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 基本薪酬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绩效薪酬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管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第二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有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二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的发放:

  (一)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严重社会不稳定问题,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资产重大损失的,视情节相应扣减责任人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 第二十四条 薪酬核定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考核指标及各类重大事项情况,各单位应如实及时上报。对虚报、瞒报财务状况及弄虚作假多提多领薪酬等违规行为的,予以双倍处罚。违反公司制度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企业资产重组或整体改制,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公司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相应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相关事项。

  第二十六条 责任人在任职期间出现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所述情形的,应予以警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免职等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公司可以临时的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补充。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3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兼职人员的薪金支付,均按本制度的内容办理。

  基准内薪金——基本工资

  超时工作津贴

  基准外基金

  交通津贴

  其他薪金

  奖金

  第二条

  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规定如下:

  1、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1日起至当月月底止,并于每月15日支付薪金。若当日薪金支付日中恰逢休假日,则提前一日发放。

  2、兼职人员的薪金计算期间,也可依照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日期支付。

  3、退职或被解聘者的薪金,应于当日在办理完解职手续后,立即支付其应得的薪金。

  第三条

  公司与兼职人员所签订的协议中,如果有写明应有下列规定的扣除金额,或法令所规定的扣除事项,则应由公司从薪金中扣除,扣除之后的其他部分以现金形式直接支付给兼职员工本人。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个人应负担部分)。

  3、团体意外保险费。

  4、违反公司规定的罚款(罚款金额全部转入员工福利金)。

  5、公司与工会代表协议经半数以上同意的代扣事项。

  第四条

  兼职人员的工作时数的计算规定如下:

  1、薪金计算期间的加班、假日出勤、深夜执行公务以及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的缺勤时间,均须按照实际的加班时数、缺勤时数计算。

  2、时数若有不满1小时的尾数产生时,则依下列方式计算:

  (1)30分钟以上,以1小时计算。

  (2)15分钟以上但未满30分钟时,以半小时计。

  (3)未满15分钟时,则不予以计算。

  第五条

  薪金支付类型共有下列三种:

  1、日薪制。采用此种计算方式的薪金,应以每天的固定薪金额乘以实际工作日数,于每月薪金支付日发放。但如果在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缺勤时,则须从薪金中扣除实际缺勤时数的薪金。

  2、小时薪金制。依每小时的固定薪金额乘以实际工作时数,即得兼职人员应得奖金额。

  3、计件制。依每一单位产品的固定薪金乘以个人于每一薪金计算期间的'总产量,即为员工应得薪金额。

  薪金支付类型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作出规定。

  二、基准内薪金

  第六条

  兼职人员的基本工资规定如下:

  1、基本工资决定的标准,应在签订聘用合同书时,经双方协议后制订。

  2、基本工资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劳动部门所制定的最低支付标准。

  3、在决定基本工资标准时,须对同行业间的基本工资支付水平一并加以考虑。

  三、基准外基金

  第七条

  兼职人员若因业务上需要,必须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执行工作,导致其实际工作时数超过原聘用合同书所规定的工作时数时,则须依照加班津贴标准额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交通津贴的支付对象,是因上班执行公务而须负担额外交通费用的兼职人员,原则上,公司根据其实际发生的必要交通,采用全额发给的办法。

  四、其他薪金

  第九条

  于休假日返回公司继续工作时,应按第八条的规定,办理休假日工作津贴的支付。

  第十条

  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申请特别休假时,其薪金按下列方式处理:

  1、婚假、丧假等特别休假,不支付薪金。

  2、因公负伤、疾病而缺勤时,若有代办保险的医疗的医疗补助及团体意外险的灾害赔偿等事宜,薪金则不予以支付。

  五、奖金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增长比例,且考虑到兼职人员的工作绩效及贡献,根据其不同表现程度,分别制订奖金金额。

  第十二条

  奖金的支付日期原则上根据聘用合同书的内容来决定。

  六、薪金调升

  第十三条

  公司为激励兼职人员的士气,在提高工作绩效的前提下,应视个人在工作上的表现及考绩(含出勤率),制订薪金调升标准,并定每年的12月31日为薪金调升日。

  七、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4

  为确保公司安全,加强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之外的所有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及车辆;(细则中第四条为公司员工制定)。

  二、职责:

  安保科是公司门卫的管理部门,直接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公司进行管理。

  三、细则:

  1、对于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及车辆,必须持有效证件到门卫处登记。(上级领导、其它兄弟单位领导、客户、口头问询即可)。

  2、严格执行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进出公司大门,均应进行检查,特殊物资应在门卫登记,未经登记的物资,门卫人员不予放行;凡进出公司的车辆及货物必须持有安保科长签发的有效证明(如放行条),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否则不予放行。安保科长因事不在公司,则需致电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放行,同时做好登记。

  3、门卫负责管理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任何人及车辆不准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绝不允许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生产区域,特殊工作需要的,需报请领导同意后,由接待人员陪同方可。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5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销售管理,扩大产品销售,提高销售人员的用心性,完成销售目标,提高经营绩效,更好的收回账款,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凡属本公司销售、及其他部门人员均照本办法所规范的制度执行。

  三、销售人员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行政及财务管理外,应尽力完成下列各项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公司所制定的年度销售目标。

  2)对外务必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商务洽谈,并完善公司与各客户间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务必经公司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对于本公司的销售计划、策略、客户关系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如有发生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发生,直接辞退。

  4)严禁以不正当手段获得销售业务,严禁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严禁以任何形式毁坏公司形象,如发现以上状况属实,一律辞退。

  5)货款处理:

  ①收到货款应当日交到公司财务。

  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货款,如有直接辞退并交出所挪用货款。

  6)务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产品特性及生产状况,并随时与财务部门核对各客户的应收款,持续账面正确、清晰,便于及时催收尾款。

  7)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新的动态及发展方向,并建立往来客户良好的人际关系。收集市场需求量的变化、同行业价格变化的资料,客户对我公司的评价,包括产品质量、服务等的资料。用心发展新客户。

  8)及时了解客户项目的进度,每日生产、销售量及时上报至统计人员。

  9)执行公司所交付的相关事宜。

  四、统计人员职责:

  1)及时、准确的`统计过磅员上报的每日过磅单据。

  2)设立单独的合同台账,包括:

  a、合同名称

  b、沥青混合料型号、单价

  c、付款方式

  d、合同签订人信息。

  3)对每个合同所用沥青混合料型号、数量、做好台账。

  4)针对每个合同的付款方式和工程进度,及时通知该合同的负责人进行账款的催要。

  5)次月5日前上交单月工地各统计报表。

  销售人员考核办法及奖励办法

  一、制定目的:为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用心性,鼓励先进,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凡属本公司销售、及其他部门人员均照本办法所规范的制度执行。

  三、销售人员的考核、奖励及处罚:

  1、考核方法及奖励方法:

  ①奖励金额为单个项目沥青混合料销售数量(吨)x元;

  ②项目按照合同进行付款,每一次付款到期后不超过一个月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给付奖励金额为节点销售沥青混合料数量(吨)x元x50%。

  ③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不超过三个月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给付奖励金额为销售沥青混合料总量x元x50%。

  ④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不超六个月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给付奖励金额为销售沥青混合料总量x元x30%。

  ⑤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超过六个月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不再给付剩余20%的奖励金额。

  ⑥最后一次付款到期后超过六个月没有收回合同应付款项的,酌情处罚。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对ee系统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行财务领导和管理权,为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对各专业公司(不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财务人员及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权考核管理权,对其它公司各级财务负责人有建议任免权。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

  第三条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直属该企业总经理领导,同时接受总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公部门的人员编制,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爸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

  本企业的财会工作。专业公司财务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

  第三章财务人员调配

  第五条专业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和财务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经总公司财务本部同意,也可由专业公司自行推荐财务人员,但必须通过财务本部的业务考核并转人事本部按总公司人员招聘程序办理。

  第六条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专业公司总经理聘任,报财务本部备案。

  第七条各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可以采取择优录用的方法自行在当地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各子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总公司财务本部有权通过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

  第九条财务本部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各级财务人员,所属各级财务人员应服从财务本部的工作安排,听从工作调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两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财务本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提请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条总公司财务本部对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采取定期轮换制,聘任期为1一2年(试用人员除外),以锻炼财会专业队伍、提高他们全面和多项的工作技能和适应能力。

  第十一条决定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人选要经财务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见后,由财务本部总经理签署派任决定,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达任职通知书。

  第十二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派驻各企业的各级财务人员,仍隶属总公司财务本部管理和考评。

  第十三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人员和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的档案及任聘手续,由总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财务主管及各级财务负责人职责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本企业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健全本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核算制度,设置岗位,安排人员,明确分工,实施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计划指标、利润指标,并保证完成,一切围绕经济效益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按照总公司财务本部要求,制定本企业财务制度和年度的财务计划、预算(收人和支出),按规定做好各期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地向总公司财务本部呈报财务报表和资料。

  第十七条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保证企业依法纳税。

  第十八条对企业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要坚决抵制,对违纪和不执行总公司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汇报。

  第十九条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领导,做好财务分析,特别是所在企业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加强财务管理,向财务本部和所在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条加强对所在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锻炼,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当家理财的职责,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第五章会计交接

  第二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将经办事项结清,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各项移交内容、交接日期等。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签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三条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主管)监交。财务经理(主管)办理交接手续,属总公司派谴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管理处派员监交;不属总公司派谴的由该公司总经理监交。

  第六章考评办法

  第二十四条各级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对违反国家各项政策法令、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规定及本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侵害企业权益,给企业造成损失者,财务本部将提请人事本部按总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为全面衡量各级财务人员的实际业绩,总公司财务本部将根据总公司的考核办法通过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专人检查组对各级财务人员的德、才、勤、绩实行全面考评。同时认真听取用人部门经理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考评结果,将决定各级财务人员的晋升、降职、奖罚和续聘。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激励约束机制,表扬和鼓励先进者,鞭策和帮助落后者,惩罚和辞退不称职者,建立竞争机制,树立竞争意识,为ee公司培养一支品行端正、技术熟练、作风过硬、善于管理的财会专业队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7

  企业零售业务采用两种收款方式:一种是商店设收款台方式;另一种是无收款台(一手钱一手货)方式。

  1、设收款台(专人收款,钱货分开)

  (l)售货员在顾客挑选好商品后,开具“交款凭证”(一式三联),第1、第2联交给顾客到收款台交款,第3联售货员暂时留存。

  (2)顾客持1、2联“交款凭证”到收款台交款。

  (3)收款员收款完毕。在交款凭证上盖章并加贴计算机结算单,第2联收款员留存,第1联交顾客到柜台交票取货(大件贵重物品顾客需要发票,由售货员代理)。

  (4)售货员收到顾客盖有收款章和计算机结算单的第1联“交款凭证”后与留存的第3联“交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将商品随同第3联“交款凭证”交给顾客,第1联交款凭证售货员留存。

  (5)每日售货员凭“交款凭证”第1联汇总个人当日销售额,并做登计,组长签字。

  (6)收款员根据“交款凭证”第2联汇总销售额,与当日收款额核对无误后,按柜组填制“交款凭证汇总表”1——4联,1联转柜组,与第1联交款凭证汇总金额核对,2联转会计,3联连同“交款凭证”第2联转商品账,4联转统计员。

  (7)收款员清点货款后,填制“()组交款单”(一式四联)签字后双人交会计室。

  (8)商店会计室收到交来的货款,经双人清点无误后在“交款单”上加盖“款已收讫”章,及收款人名章,第1联退收款台,第2联会计记账,第3联商品账记账,第4联封签。

  (9)商品账凭收款台转来第1联“交款凭证”填制“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一式三联,凭第1联记“经(代)销库存商品明细账”销售数量。2联转统计,3联转柜台。

  (10)商品账凭“交款凭证”和“交款凭证汇总表”填制“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一式三联),凭第1联记经销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减少,第2、3联分别转交商店会计员和统计员。

  (11)商店会计、统计员接到商品账转来的“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和“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对其进行审查核实,并与当日“交款单”核对,无误后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12)商店会计室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控制商品账、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

  (13)顾客要求退款由售货员开具“交款凭证”红字,经双人签字。

  2、无收款台(一手钱一手货)

  (l)顾客挑好商品,由售货员直接收款,将商品交给顾客。

  (2)售货员每售一笔商品都要登记在“营业员销售卡”上面,不要漏登、重登。

  (3)每日营业终结前,售货员将营业员销售卡进行汇总计算个人的销售额,并与当日收到的现金核对无误后会计室,营业卡转商品账。

  (4)会计室点款、核票无误后,经双人签字,盖章留存第2联,将交款单第l联退收款员(柜台),第3联转商品账,第4联封签。

  (5)商品账根据“营业员销售卡”填制“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1—3联”。

  (6)商品账根据“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第1联”,记经销商品库存商品明细账中的.柜台减少。

  (7)无法进行日清日结的商品,营业部门可以不必做“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可不逐笔登记“经(代)销库存商品明细账”。月末按照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签名的盘点表(实物盘点)统计公司内每一种商品的月销售数量。

  (8)商品账根据“旧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填制“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无法进行日清日结的商品,根据“交款单”填制“营业部门进、销、日报表”,凭第1联登记“经销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减少,第2、3联分别转会计员、统计员。“旧清日结销售汇总表”2联转统计,3联转柜台。

  (9)顾客要求退款由售货员登记销售卡红字,经组长签字,票据流转程序视同销售。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确保员工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审核部门员工招聘计划,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订立劳动合同及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第三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经营业务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计划。负责应聘人员试用期考察及应聘上岗后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备、人岗适用”和“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注重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和忠实程度。

  第五条员工招聘分为一般员工招聘、管理人员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和临时工招聘四种。

  第六条需要招聘一般员工的部门,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员时,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制作岗位职务说明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需要招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时,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经理总经理签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招聘事宜。

  第九条需要聘用临时工的部门,填报《员工招聘申请表》,报公司行政人事部转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条公司行政人事部区别不同类型人员,按照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招聘岗位员工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实施具体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未经公司领导特批,任何部门不得招用从公司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

  第十二条招聘员工的渠道可以采取: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媒体广告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网络招聘及委托职业中介机构招聘等方法进行。但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事前办理申报批准手续。未经报批手续自行招聘人员的,所招聘人员作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章一般员工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门店营业员、营销员、仓库管理员、物流配送员、批发开单员、售后服务接待员、办公室文员、后勤服务员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装维修工,属于一般员工。按下列程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和发布招聘广告,公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以及相对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报名起止时间等事项。并负责处理应聘报名相关事项;

  2.应聘者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提交《身份证》、《户口册》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汇总整理所有应聘人员资料,联系用人部门,确定初选名单,通知初选人参加面试;

  4.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在征得应聘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门,给予5至10天的'适应选择期;

  5.选择期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职业道德,二是岗位职责);

  6.岗前培训结束后,组织笔试,笔试合格者,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适应选择期内任何一方认为不具备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可以说明原因,友好辞谢。适应选择期满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国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应聘者在适应选择期的实际上班天数发给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适应选择期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选择期计算为应聘人员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直属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市内门店负责人、涉外门店负责人及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特殊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必须配备的各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或技术职称的人员。譬如项目设计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员、安装维修技工等。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按下列程序办理:

  1.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约谈和面试。

  2.应聘人员与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就劳动报酬及相关工作职责、职权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应聘人员填写《招用员工登记表》及相关应聘资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

  5.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履行《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涉及公司机密岗位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的同时,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临时工招聘程序

  第十九条聘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报经批准后,由部门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过一个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章试有期

  第二十条员工的试用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一条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愿在公司继续工作,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或口头申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员工试用期间,发现聘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1.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2.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者;

  4.违反国家法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5.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或者在外兼职影响正常工作者;

  6.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满后,员工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审核定级手续,从批准定级的下月起调整工资待遇。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工资待遇

  第二十五条一般员工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规定》的标准执行。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间,不享受提成工资待遇。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员工被正式录用后,按其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和变动员工的工作。调整变动工作后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随之相应变动。

  第二十八条为稳定员工队伍,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实际年限,发给工龄工资;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发给年度特殊贡献奖;对在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和病、事假的员工发给全勤奖。

  第二十九条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公司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个人原因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公司按规定发给社会保险补贴。

  第八章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上班工作时间制度:

  (1)定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三十一条每个员工执行那种工作时间制,根据其所任职岗位的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二条所有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出勤与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事有病请假批准,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三条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按规定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员工出勤登记表,每月5日前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个季度公布一次员工考勤情况。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在执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第四条权责单位

  1、总经办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出勤管理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手册】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第六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需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洽谈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七条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1、销售主管人员

  1)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

  2)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

  3)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4)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5)随时稽核各销售人员之报表。

  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

  D.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

  A.客户资料的整理,档案的建立;

  B.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

  C.客户抱怨之处理;

  D.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3、货款处理

  公司收款方式主要以汇款方式处理,遇特殊状况需收取现金或票据,销售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d、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货品变质可以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第三章工作计划

  第八条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公司的.【年度销售计划表】,制订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并编制【月销售计划表】,呈总经理核准后,按照计划表执行;

  第九条执行计划

  1、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写【客户拜访计划表】,交销售主管审查,经审查通过后,销售人员应按照计划实施;

  第十条拜访作业

  1、拜访计划

  销售人员每月底前提出次月【客户拜访计划表】,呈部门主管审核;

  2、客户拜访前准备

  (1)拜访前应事先与拜访单位取得联系;

  (2)确定拜访对象;

  (3)拜访时应携带物品的申请及准备。

  3、拜访后续作业

  (1)每日应将当日拜访的工作内容,详细填入【客户拜访报告】,呈部门主管;

  (2)拜访过程中答应的事项或后续处理的工作应即时进行跟踪;

  (3)将新开发的客户资料输入客户档案资料中;

  第四章薪资与提成

  第十一条薪资构成及待遇

  1、业务员的薪资由底薪、提成组成。

  2、发放月薪=底薪+其它补贴+业务提成

  第十二条薪资设定

  底薪1800元/月

  公司实行任务制月薪,业绩任务额度为10000元/月,月薪1800元/月;

  第十三条月薪发放

  月薪发放日期为每月10号,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或推迟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十四条基本指标任务

  1、销售人员从受聘之日起至试用期结束期间,每月需完成10000元基本定量任务,销售人员完成月指标任务(以款到帐为准),公司发给底薪工资,如无法完成月指标任务的,则以底薪的80%发放;

  2、销售人员如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公司设定的指标任务,公司有权解除协议。

  第十五条业务提成设定

  1、业务提成分为两阶段:

  1)、第一阶段:为业务员发展的加盟代理商首次所下订单,提成按进货金额第一阶段比例计算(详如第一阶段业务提成比例表);

  2)第二阶段:为业务员发展的加盟代理商从第二次开始所下的订单,提成按进货金额的第二阶段比例计算(详如第二阶段业务提成比例表)

  2、第一阶段业务提成比例表:(单位:万元)

  月进货金额(万元)

  提成率(%)

  1万以上--2万

  1.5%

  2万以上-5万

  3%

  5万以上-10万

  4%

  2、第二阶段业务提成比例表

  月进货金额(万元)

  提成率(%)

  50万以内

  1.5%

  50万以上

  2.5%

  第五章实施与修正

  本管理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核准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10

  第一条自我介绍与打招呼

  与客户会面时,应主动与客户问好打招呼,然后作自我介绍。

  1、问好时,态度要真诚,面带微笑,动作要规范,声音要适中,努力给对方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2、对其他人也要点头致意。

  3、作自我介绍时应双手递上名片。

  4、随身携带物品,在征求对方后,再放置。

  5、打招呼时,不妨问寒问暖。

  6、若对方负责人不在,应与其上级或下级洽谈,千万不能随便离去。

  7、若对方很忙,要等对方忙完后再洽谈。若自己能帮上忙,应尽力趋前

  帮忙,边干边谈,与对方尽快亲近,是打开局面的良策。

  8、注意察言观色,相机行事,千万不能妨碍对方工作。

  9、准确地称呼对方职务,过高过低都会引起对方不快。

  第二条话题由闲聊开始

  1、闲聊的话题是多种多样的,但原则有一个:使对方感兴趣,如天气、人文地理、趣闻轶事、体育、社会时尚、企业界动态等。

  2、注意不要老生常谈,人云亦云,尽量少谈政治、宗教问题,以免因观点不同引起分歧,破坏谈话气氛。

  3、注意不能自己一个人滔滔不绝。耐心地听对方高谈阔论,更能取得好感。

  4、见好就收,一旦发现对方对某一话题不感兴趣,应立刻打住,再找其他话题。

  5、切勿忘掉与客户闲谈的本意是为了切入正题,因而应将话题向企业经营、市场竞争、消费时尚等方面引导。

  6、在闲聊中注意了解对方的故乡、母校、家庭、个人经历、价值观念、兴趣爱好、业务专长等。

  7、在交谈过程中,注意了解客户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已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困难。

  8、在交谈过程中,善于征求对方对市场走势、畅销产品、经营对策、产品价格、需求动向的意见。不论对方意见如何,都要虚心听取,不能反驳。

  9、在交谈过程中,要注意自始至终给予对方优越感。

  10、在交谈过程中,应不断地向对方提供与其业务相关的实用信息。

  第三条业务洽谈的技巧

  1、洽谈过程中,不能强硬推销,首先讲明本企业产品的优势、企业的信誉和良好的交易条件。

  2、洽谈过程中,不要首先让对方确定订货数量,依对方的决定行事,尊重对方。

  3、向客户确定出少量订货试销、中批量订货、大批量订货几种方案,供对方选择。

  4、列举出具体数字,说明客户在不同批量订货情况下的经济效益指标,如营业收入、纯收益、资金周转率等。

  5、首先推销重点产品,由重点产品连带出其他产品,不要四面出击。

  6、适时地拿出样品,辅助推销。

  7、不能因小失大,以哀求的口吻要求对方订货。

  8、注意战略战术,进退适宜,攻防结合,勿追穷寇。

  9、在洽谈商品价格时,一方面申明本企业无利可图(举成本、利润等数字),一方面列举其他企业产品价格高不可攀。

  10、在涉及其他企业及产品时,注意不能使用攻击性语言,不能出口伤人。

  11、在推销新产品时,要明示或暗示本企业属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12、更多地列举实例,说明某商品因经营本企业产品取得了多大的经济效益。

  13、提醒对方要保证销售,必须有充足的.存货。若能列举出对方存货情况更佳。

  第四条推销受阻应急技巧

  1、当对方拒绝订货时,首先应问清原因,以对症下药。

  2、若对方提出资金周转困难时,应强调经销本企业产品风险小,周转快,利益回报大(列举具体数字说明)。

  3、若对方回答负责人不在,应问明负责人什么时间回来,是否可以等候,或什么时间可再来联系。也可请对方提出大致意向。

  4、若对方提出现在很忙,无暇洽谈时,要判断这是对方有意推辞,还是确实没有时间。不论为何,都要对在百忙之中打扰对方,提出歉意。并提出与对方仅谈×分钟(可视情况递减)。注意洽谈一定要按约定时间结束。

  5、若对方嫌价格太高时,应首先申明本企业奉行低价优质政策,然后举实例,与同类产品比较。强调本企业向客户低价提供商品,强调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强调本企业有优质的售后服务系统。

  6、若对方提出由其他厂家进货时,首先要问清原因。然后以数字进行比较。说明从本企业进货的优越性。

  7、若对方提出已有存货时,应转问是否需要其他商品,或者告知由于本产品畅销,应有充足的存货。

  8、若对方提出退货,应首先问明退货的理由。若理由成立,应劝导对方改购其他商品。

  9、若对方偏好其他企业产品,则应用具体数字说明本企业产品绝不逊于其他产品,且有其他产品不可替代的特性。

  10、若对方对本企业抱有成见,或以往发生过不愉快的事,或对推销员本人抱有偏见时,首先要向对方赔礼道歉,然后问明原由,做出解释。最后,诚恳地希望对方对本企业和本人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利用这一时机,进一步与客户洽谈业务。

  11、若对方提出本企业供货不及时,推销员应首先表示歉意,然后讲明事出有因。最后保证改进工作,决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12、若对方提出采用易货交易方式时,首先向对方建议表示赞同,然后提出易货交易的种种弊端,促使对方放弃原来的建议。

  13、若对方默不作声,有问无答时,应直接明了地提出自己的看法:这样不利于双方交流,如对本人有什么看法,请明示。然后可采取以下对策:

  ①反复讲明来意。

  ②寻找新话题。

  ③询问对方最关心的问题。

  ④提供信息。

  ⑤称赞对方稳健。

  ⑥采用激将法,迫使对方开口。

  第五条不但善始还要善终

  1、向对方在繁忙中予以接待表示谢意。

  2、表明以后双方加强合作的意向。

  3、询问对方下一次洽谈的具体时间。自己可以提出几个时间,让对方选择。

  4、询问对方是否有个人私事,需要自己帮忙。

  5、向对方及其他在场人员致谢、辞行。

  (二)销售访问客户的要点

  第六条销售经理对客户进行访问,不同于推销员上门推销,但在意义与后者同样重要。通过对客户的访问,可以:

  1、了解市场动态,听取客户反映,收集市场信息。

  2、开拓新市场,争取到更多的新客户。

  3、把握客户的信用状况。

  4、为调整促销重点、促销方法、交易方法提供依据。

  第七条客户访问的主要目的是

  1、与客户打招呼、问候、联络感情。

  2、实地考察客户是否进一步扩大订货的余地。

  3、直接向客户说明本企业产品的特性、优点及价格偏高的原因(如:①使用优质材料。②高质量。③与其他企业产品的性能价格比等)。

  4、向客户提出扩大订货量的要求。

  5、希望客户与本企业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联系。

  6、在时机成熟时,向客户提出按期支付货款要求。

  7、从多个侧面了解客户信用状况。

  8、与客户交流经营管理经验,互为参考。

  9、把客户访问作为开拓新市场的一种手段。

  第八条访问客户时,应正确确定拜访的人及拜访顺序。

  1、客户若是小公司,拜访人员级别与顺序是:

  (1)店长(或经理,或主任)。

  (2)采购负责人。

  (3)销售负责人。

  2、客户是大公司,拜访人员级别与顺序是:

  (1)采购部长(重点访问对象)。

  (2)总经理(礼节性拜访)。

  (3)销售部长。

  第九条会面时礼节性问候

  与被访者会面时,不论是否已经相识,都要致以礼貌性问候。言词应恳切、热情。主要话题包括:

  1、祝贺高升。

  2、问候身体情况。

  3、祝贺事业发达。

  4、贸然打扰之歉意。

  第十条进入正题时话题要点

  1、向对方给予本企业在业务上的厚爱和照顾表示谢意,向对方给予本企业推销员的照顾表示感谢。

  2、向对方请教本企业产品在哪些客户或地区畅销,在哪些客户或地区中滞销,原因何在。

  3、请对方介绍其经营情况。

  4、与对方的交谈过程中,有意识地进行市场调查。

  5、请对方介绍其经营方针、管理方法、销售制度等,并提出自己的见解或建议。

  6、听取对方陈述面临的问题或对本企业意见或建议,共商解决办法。

  7、听取对方对双方进一步合作时的希望,对本企业销售制度、销售方法、结算方法等的忠告。

  8、在适宜场合,介绍本企业的新产品。

  访问结束时,销售部长应逐一与被访者辞行、致谢。辞行顺序是先高后低(即职务或级别高低。)

  (三)外销员业务技巧要点

  第十一条外销员的素质要求

  特殊的工作性质,要求外销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陶冶情操,加强修养。

  1、注意个人身体,有健康的体魄。以胜任繁重的工作。

  2、工作要有计划性,条理性,适应性。

  3、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克服困难的决心,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信念。

  4、在业务上要有进取心,虚心好学,不耻下问,不仅有宽阔的知识面,而且对本专业还要做到精通。

  5、有高超的语言技巧、公关能力和灵敏的反应能力。

  6、面对客户,不管出于怎样的目的,都应以诚待人,以信为本,以义行事。取得客户的信赖,保持责任感,保持良好的人格与节操。

  7、具有较强的统计分析能力,时刻注意搜集信息,判断信息,抓住机会,迎接挑战。

  第十二条勤务要求规范

  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休息时间不得擅自外出。

  2、外出联系业务时,要按规定手续提出申请,讲明外出单位、外出目的,外出时间及联系方法。

  3、外出时没有他人监督,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

  4、外出时,不能公私兼顾,公款私用。

  5、外出使用本企业的商品或物品时,必须说明使用目的和使用理由,并办理借用或使用手续。

  6、本企业与客户达成的意向或协议,外销员无权擅自更改,特殊情况下,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7、在处理契约合同、收付款时,必须恪守法律和业务上的各项规定,避免出现失误。

  8、外出时,应节约交通、通信和住宿费用。外销员外出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业务进展情况,听取上级指示,遇到特殊情况时,不能自作主张。外出归来后,要将业务情况详细向上级报告,并请上级对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

  第十三条非外出时间的工作

  1、日常业务

  外销员因没有外出业务而在公司坐班时,主要负责订货单据的整理、送货的准备、货款的核算、与客户及相关业务单位的联系等工作。另外还包括下次出差的准备、退货的处理等业务。

  2、市况报告

  外销员将出差时所见所闻,包括市场供求状况、客户需求趋势与要求、竞争对手的营销动态、价格变动动态、新产品开发情况等及时地向相关负责人反映。

  3、工作安排

  出差前应对下一段工作做出计划,包括:

  (1)对上段工作的总结与回顾。

  (2)上级对下阶段工作的指示。

  (3)下一阶段具体的业务对象、工作重点与对策。

  出差前的准备应包括如下内容:

  (1)外销资料、样品的准备。

  (2)制定出差业务日程表。

  (3)各种票据、印章、介绍信的准备。

  (4)车、船、飞机票的预定。

  (5)差旅费准备。

  (6)个人日常生活用品的准备。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11

  为保证公司生产秩序,保证人身安全,预防发生安全事故,进入厂区,严格遵守如下安全须知:

  1、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有接待人员带领。有关接待部门应向其讲解有关厂纪、厂规及安全注意事项,发给相应的安全劳保用品并全程陪同。出入厂区需配合门卫人员检查;

  2、进入厂区,着装应符合公司管理规定;进入车间,必须佩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赤膊、穿短裤、穿拖鞋、高跟鞋等不安全行为;

  3、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必须走规定路线,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和活动区域内开展工作,严禁随意进入其他办公场所和生产车间;

  4、未经允许禁止在厂区内拍照或录像;

  5、严禁酒后进入生产区域;

  6、未经允许,禁止触摸厂区内任何设备、设施。严禁私自搭接电线;

  7、厂区内易燃、可燃物品较多,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

  8、外来参观、学习过程中,服从陪同人员引导管理,发生异常情况,要服从陪同人员的'指挥,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

  9、凡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厂区,违者罚款200元;厂区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10、严格遵守各警示牌、告示牌之注意事项;

  11、外来人员因不听劝阻或指挥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对于外来送货及产品出库人员,不得私自用天车卸货,须由我公司相关单位专职天车操作工卸货或装货。

  13、进入车间内部外来作业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在车间安排区域内进行相关作业,不得进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或进行其它工作。施工作业须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外来施工人员及我公司车间职工安全。车间有义务配合施工单位做好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各生产区的所有人员(包括各各科室人员和公司领导)。

  3、程序

  1、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到公司安全科办理相关手续和通行证,方可进入。

  2、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3、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各生产区域各项有关规定,并接受我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4、外包单位在厂区施工,运输车辆时速不超过每小时10公里。

  5、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先向本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分厂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6、外来单位进行八大作业时,按公司规定到所作业的分厂办理相关票证。杜绝无证作业。

  7、外来人员须进入密闭容器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密闭容器,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经分厂安全科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8、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消防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按规定给予500元的罚款。

  9、外来人员应遵守分厂禁烟制度,违反者按分厂考核制度处理。

  10、公司各科室人员进入分厂需到安全科办理通行证。分厂安全科按照通行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11、外来参观和检查人员进入分厂生产区,由接待人负责到安全科办理通行证,否则不可进入。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企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财物部、运输部、外来各施工部门。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部门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外包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部门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部门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企业安全委员会同意,主管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督。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部门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部门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部门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部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部门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部门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部门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部门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企业安全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部门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企业安全委员会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企业安全委员会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包部门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1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部门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部门负责。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14

  公司关于外来人员、车辆出入管理的规定

  各部、室:

  为积极认真贯彻“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的行业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生产、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特对出入本公司的人员及车辆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凡来公司联系工作者,须主动出示介绍信或本人证件,由公司警卫值班保安与接待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公司,但不得进入车间。

  二、本公司员工不得带亲友、家属、小孩进入公司。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找人,应由警卫值班保安与办公室或相关人员联系,在警卫室会见。

  三、凡出入公司的外单位车辆,必须持有有关部门、人员签字的'出门证,由警卫值班保安验证无误后,方可允许出入;警卫值班保安应认真做好详细登记。

  四、凡需进入车间参观或学习的外单位人员,应征得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安排,按程序进入生产区域;并应到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临时出入证;并应在有关部门人员的陪同、带领下,方可进入公司及车间。凡需进入公司或车间的调试、施工人员及其他外协人员,应分别到制造工程部或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由接待部门到办公室办理临时出入证。以上人员出入公司必须佩带出入证,警卫值班保安对未按规定佩带者,一律不准放行。

  五、每天18:00以后,原则上不再装车,若有特殊情况急需装车,必须有市场企划部人员随同。在装车过程中,值班保安应配合市场企划部工作。

  六、此规定,望公司各部、室员工认真严格执行。凡违反以上规定的部门及人员,将按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给予当月奖金20%-50%的扣罚。警卫值班保安应认真履行职责,凡出现差错者,将从重处罚。出现差错一次者,扣罚50-100元;两次者,开除。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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