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16 11:05:26 振濠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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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定位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员定位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员定位管理制度(精选13篇)

  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1

  1、人员定位系统发射块实行一人一卡制,严禁私自拆卸发射块。监控中心必须做好无线编码发射块的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发放和回收台帐。

  2、下井人员严禁携带发射块入井。携带发射块入井是人为造成失爆的行为,对矿井的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一经发现,取消当月下井津贴和班中餐,并扣除本年度已发放的下井津贴和班中餐;按严重“三违”处理,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和行政处分,扣除单位当月工资总额的1%,单位主要领导各连带250元/次罚款。

  3、矿方每月要安排专人对定位系统进行校对(中旬一次,下旬一次)。

  4、确属系统原因造成下井员工无法考勤的,由员工单位出具下井证明,监控中心进行核对签字后及时送交人力资源科。

  5、职工要对人员定位系统设施的保护和爱护,未经信控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改动。严禁私自移动监测设备、电缆,否则每出现一次对责任单位行政领导和责任人进行100元处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破坏监测设备、电缆,否则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设备原价两倍进行处罚。属于故意破坏系统设施的,按照严重“三违”进行处罚。

  6、为加强对外来人员下井的管理,后勤中心要建立《外来人员下井矿灯发放记录》,及时将外来下井人员的资料情况,包括姓名、灯架号、日期等在《外来人员下井矿灯发放记录》上工整书写后送交信控中心,以及时修改人员定位系统,并备案。

  7、监控中心设专人负责定位系统的`日常维护和资料调整,负责对各单位下井考勤记录与定位考勤的核对。

  8、监控中心在接到后勤中心《外来人员下井矿灯发放记录》后,必须及时对下井人员资料进行调整。

  9、监控中心要确保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考核准确率要达到系统设计的98%以上,每降低0.1个百分点。

  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2

  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kj133(c)人员定位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过程中可靠的安全保障功能,创建本质安全型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结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使用kj133(c)人员定位系统的生产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

  第二条使用kj133(c)人员定位系统的生产单位对本单位区域内的系统设备、设施维护、升级和正常使用管理负全责。

  第三条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人员,充分保证系统运行使用、维护。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二章系统安装与维护

  第四条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系统维护人员和硬件设施维修人员,维护定位系统软件运行正常,确保硬件设施无损坏。

  (一)软件系统必须建立权限分级管理,一级为最高权限,具有一级权限的人员可对系统升级、更改、数据录入、授权控制、设备设施的增减有最终权限。二级权限可进行人员信息的录入。三级权限只能进行实时监测,但不能更改任何信息。

  (二)各单位要建立权限审批手续,明确授权群体,根据具体要求授予权限和安装软件,严禁给予无关人员授权和安装软件。

  (三)设备维护人员要定期维护各种设备、线路。设备必须保证稳固、清洁,配件齐全;线路必须保证吊挂规范,设备检修或移动位置时,必须经过单位和一级权限人批准,一级权限人必须及时完成系统图纸补充。

  (四)基站、分站和无线信号接收装置严禁随意移动、搬迁,如影响巷道施工时,必须经公司企业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行调整。杜绝人为损坏情况发生。

  第三章系统使用管理

  第五条识别卡为入井人员的唯一标识,因此,携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一)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严禁一人携带多卡入井。

  (二)携带识别卡下井人员通过井口专用检卡设备时要检查识别卡是否正常,如发现电量不足,卡号错误,信息不全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换识别卡或更换识别卡电池,并能在换卡的同时进行信息关联。

  (三)井下工作人员未经本单位同意,严禁随意更换、拆卸识别卡,若有问题,及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更换识别卡。

  (四)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对下井人员是否携带检识别卡进行查验如发现未验卡或未佩戴识别卡的人员,有权限制其下井作业。生产安全处根据工作安排随机抽查员工携卡情况,如发现有未携卡人员,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携带识别卡下井人员必须保护好本人识别卡,禁止随意启动呼救功能,如发现属于虚假呼救信息,则追究本人责任。

  (六)当识别卡接收到呼叫信息时,携卡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撤离作业地点,并选择最近的安全地点集合,待接到单位领导或当班安全管理人员口头或书面通知并确认安全后再重新返回作业点。

  (七)接到系统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及值班领导,生产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八)调度员负责监视系统设备的运转和监测数据变化情况,核实和汇总人员跟踪监测信息,对信息出现异常或设备报警时,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后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第四章技术管理

  第六条使用单位要建立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技术资料要定期保存。

  (一)要按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报表:

  a)设备、仪表台账;

  b)设备故障登记表;

  c)检修记录;

  d)巡检记录;

  e)中心站运行日志;

  f)监测日(班)报表;

  g)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二)使用单位应绘制人员定位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三)中心站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各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四)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第五章罚则

  第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使用单位依据公司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实行经济处罚

  (一)下井人员未携带本人标示卡或携带他人识别卡入井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二)私自拆卸识别卡或故意损坏识别卡的'。一经发现,罚款3500-1000元。

  (三)作业期间私自启动呼救功能的,经确认每次罚款1000-5000元。

  (四)当作业人员接到呼叫信息后,未及时向安全地点集结的,经确认每次罚款1000-2000元。

  (五)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经确认每次罚款500-1000元。

  (六)井口检查人员未按规定滥发识别卡,造成监测数据失真或其他影响的。经确认每次罚款500-1000元。

  (七)使用单位未按规定配足人员定位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或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考核使用单位3-5分。

  (八)故障排查不及时, 8小时之内未及时处理故障影响安全生产的,或因停电时间过长,服务器不能运行而及时恢复系统运行的,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考核使用单位5-10分。

  (九)使用单位不及时更新系统人员巷道定位界面及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布置图的,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考核使用单位3-5分。

  第八条对故意破坏、盗窃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者,严格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设备处、企管处和生产安全出负责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使用单位必须将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纳入安全标准化体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常通过人员定位系统终端了解矿井生产人员组织等相关情况,分析、研究系统的各类数据,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入井人员活动规律,以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决策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能力。

  第十条使用单位必须编制人员定位系统发现问题应急处置预案,每年按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一次预演。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执行。

  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3

  一、通风矿长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全面工作。

  二、监控室主任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工作。

  三、地面监控室设3名监控员24小时轮流值班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井下每班必须有一名培训合格的专职维检员24小时在井下轮流值班。

  四、维检员每天要认真维护人员定位系统设备,保证系统运行正常,读取准确。

  五、持卡人员对标识卡要妥善保管,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损坏、丢失,否则要照价赔偿。

  六、井口检身员要对每个下井人员认真检身,查看下井人员携卡情况,对未携带标识卡或标识卡损坏不能读取数据的,拒绝该人员下井并要求及时更换。

  七、考勤员每班要与监控员核对下井人数与人员定位系统考勤人数是否相符合,如发现漏卡现象,要通知该持卡人员到监控室更换,杜绝漏卡现象的发生。

  八、监控值班员发现人员定位读卡器工作不正常,要及时通知井下维检员及时处理,恢复正常。

  九、监控员要认真填写每班定位系统考勤人数和井下实际下井人数,以及其他资料、报表,并存档备查。

  十、因维护、监管不到位或发卡人员、监控员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岗位人员要认真负责,发现其他异常情况要立即向监控室主任报告。

  十二、维检员每天要认真做好系统的`日检查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出井后填写相关记录报表。

  十三、维检员每10天要对系统进行一次巡检工作,查看系统线路设备等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保证系统运行状况良好,符合规定要求。

  十四、系统出现故障严重无法处理时,要立即申告县监控室,并及时联系厂商来矿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4

  一、各留宿单位自选一名宿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0住宿人员的管理及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环境卫生、治安防范等方案方面工作的管理,该负责人有义务协助物业公司维护好宿舍区域的公共秩序,各单位负责人将此管理规定张贴于本宿舍内并签属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各单位宿舍负责人每周向保安部报一次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数量、宿舍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三、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使用物品摆放整齐。

  四、禁止使用明火做饭,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危险物品。

  五、禁止躺在床上吸烟,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喝酒、大声喧哗。

  六、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搭电线。

  七、男女宿舍分开管理,严禁出现混居及违法行为。如有发现,物业公司视情节处理。如情节严重,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如夜间留宿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向本单位负责人请示,得到批准后,到保安部备案后方可留宿。

  九、保安部将不定时对各单位宿舍的安全、消防、卫生、人员等进行检查,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5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加快实施科技兴队,人才强队战略,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对职称津贴和技师岗位津贴实行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1)在岗在编且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和工勤类技师岗位人员依照本办法参加考核,并享受相关待遇。

  (2)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并从事技术岗位的合同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见习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当年度专项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条件

  考核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按照个人自评、实体推荐、专业考评的程序,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

  1、考核内容分为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1)“职业道德”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心、从事本职工作的上岗情况等。

  (2)“业务技能”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业务工作能力提高情况;计算机应用能力情况;完成工作量情况;掌握专业技术知识情况、反映专业技能水平的其它情况等。

  (3)“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完成工作目标情况;

  取得新的技术革新项目、科技成果、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情况;培养或指导专业技术人才情况;继续教育情况;受到各种奖励情况等。

  2、考核基本条件

  (1)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在自己从事的工作领域独挡一面,能正确协调处理各种关系,群众威信高。

  ②对本岗位职责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工作扎实;能不断提出对本岗位工作卓有成效的见解;能掌握和运用外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③工作积极主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能很好地掌握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④有技术革新、科技成果等;积极发表论文、著作、译著、作品等;积极培养指导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学习先进专业技术知识;室内提交报告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有地市级或省局及以上的科技成果不低于两项。

  (2)良好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能较好地处理协调各种关系。

  ②对本岗位认真负责;业务能力较强,工作扎实;有一定的外语基础;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③能胜任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较好地掌握专业技术知识。

  ④按规定完成技术革新项目、科技成果等;能够培养或指导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学习先进专业技术知识;室内提交报告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有地市级或省局及以上科技成果不低于一项。

  (3)合格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有一定的事业心、责任心,能处理协调各种关系。

  ②能按照要求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扎实,能操作使用计算机。

  ③胜任本职工作,能按要求完成工作量,掌握专业技术知识;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

  (4)不合格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

  ①责任心不强,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热情。

  ②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业务能力不足,工作不扎实。

  ③完不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专业技术知识不熟练,缺乏学习的主动性。

  3、考核具体条件

  各实体部门可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及基本条件,结合本部门、本专业特点,制定更加具体的考核细则,按照考核比例推荐相关人员。

  三、考核程序

  (1)个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交所在实体。

  (2)各实体根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等,每年负责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进行专项考核,在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分别按照10%、40%、50%的比例要求,评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人员。确有达不到合格等次条件的人员,可评出适当比例的“不合格”等次人员。实体写出推荐意见,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党群和人力资源部。

  (3)党群和人力资源部将各实体推荐名单汇总后,经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提交队行政办公会研究后确定最终结果。

  四、相关待遇

  (1)对在专业技术人员专项考核中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执行津贴待遇,按照高级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

  中级给予4000元、2200元、1500元;初级给予3000元、1000元、600元的标准进行专项奖励;技师按照3000元、2000元、1500元的标准进行专项奖励。当年奖励金额存入单位人才奖励基金账户,5年后连本带息全额发放,局内部调动人员调出后当月发放基金账户内余额,个人自动辞职人员不发放专项奖励。

  (2)加强由我队和省局统一招聘的全日制毕业生的见习期考核,并对见习期的应届毕业生发放补贴,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享受2400元/年,大专学历人员享受1800元/年,期限为一年。中途辞职或因考核不合格未转正人员不享受见习期补贴。

  (3)单位内部变动岗位的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与从事的工作一致,将自调动之日的下月起参加考核;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与从事的工作不一致,将自调动之日的下月起终止考核,待取得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再参加考核。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不足一年的,专项奖励按月计算,不足一月的.不再享受专项奖励。

  (4)参加专项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将停发职称津贴,野外增发部分按原标准执行。未参加考核的单位内聘专业技术人员和处在管理岗位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执行原职称津贴不变。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考核工作,队每年将抽调相关负责人成立专业技术人员专项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考核工作。专项考核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实施。

  六、附则

  (1)我队现行有关人才工作政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由队党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小区内部治安安全管理,保证内部工作正常运行及各施工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装修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1、在小区内的施工单位(包括短期、临时装修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检查日常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单位进场时须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并交纳相应的押金,退场时需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退还出入证及出示出门物品清单。

  3、装修施工申请进场,需交纳1000元施工押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公共设施(楼道)恢复粉刷费(按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待施工队完工清场、验收合格后,按规定退还剩余押金。

  4、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或在施工区内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及出入证,违者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元,经常未带者从重处理或清除出场。

  5、施工人员施工不准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物)进入楼层,特殊情况经安全部同意后可少量带进,做到一日一清,并必须设专人管理。违者赔偿150元,屡教不改者送交公安部门从重处理。

  6、施工人员之间纠纷引起打架斗殴损坏公共财物者,除加倍赔偿外,肇事者双方需支付赔偿金200元,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7、施工人员工作中不准饮酒,发现醉酒状态中有威胁他人安全的本物业公司有权将其约束到酒醒以后,并赔偿150元;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赤背、着短裤、穿拖鞋在小区公共区域行走。

  8、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本公司有权将其送至公安部门处理。

  9、对于施工的楼层部位,存在不安全隐患和不卫生状况,经小区安全管理人员书面通知后,不按期整改,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令该施工单位(施工队)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赔偿200元。

  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6

  为确保住宅小区业户的根本利益,并对小区装修施工队进行有序管理,根据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和《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内容,特制定本标准。

  一、任何施工队进入本小区施工,都要接受资质审查,并提供:

  1.市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

  2.市建设局发执业许可证。

  3.市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法人企业技术状况情况表。

  同时,要接受管理处对其进行的小区装修基本要求、行为规范、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罚等方面的培训和管理。

  二、本小区内装修队实行凭《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场和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制度。各施工队还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政府要求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人员要证件齐全。

  三、装修施工时间:超时施工,管理处有权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如需延长施工工期必须向管理处申报。

  四、施工队在取得进入本小区施工资格并在接到工程后需办理如下手续:

  1.交纳施工押金,按施工人数乘以元计收。

  2.交纳施工管理费,按施工人员每人每天元计收。

  3.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每份交纳工本费元。

  4.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位施工人员需交1寸免冠相片两张;办理一个出入证需交纳工本费元。

  五、施工人员只能在“装修施工许可证”指定的现场作业,不得乱串场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元;更不得私下再接工程而不办手续,违者除补交有关费用外,每队每次罚款元。

  六、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清运,每天垃圾应按指定地方放置并当天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七、施工队应绝对按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及附件和《小区消防管理规定》执行。

  八、施工后施工队和业户共同向管理处申请验收时交回进场《装修施工许可证》和《出入证》;如丢失《装修施工许可证》者每证罚款元,丢失《出入证》者每证罚款元。

  九、每项工程验收后,经1个月再复验,确定无质量问题和其他违章现象时,可退回施工押金。

  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7

  1、社区环卫保洁人员到各组收集垃圾时,每天必须到自己所收集租户一次,有义务给居民宣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环境好了才有利于我们身心健康。

  2、社区环卫保洁人员收集垃圾时,要态度端正,给居民协商好垃圾存放点位,不得乱丢乱放。

  3、社区环卫保洁人员,要求当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当天清运,不得有积存生活垃圾。

  4、社区环卫保洁人员工作期间无节假日,如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向社区卫生管理部门请假社区保洁人员规章制度社区保洁人员规章制度。

  5、社区为环卫保洁人员实行奖惩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按时收集垃圾,院落保持清洁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懒散不负责,不按时收集垃圾人员,社区先给予警告,不改正者,社区有权辞退。

  6、自身身体出现问题和不在工作时间出现的身体问题与社区无关,全由自己负责。

  7、保洁清运人员在上班时间每天必须穿上保洁服。

  8、以上规章制度社区环卫保洁人员必须遵守。

  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8

  1.租赁、承包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应当与租赁、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在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企业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4.对租赁、承包单位各类人员应接受本企业入厂安全教育,遵守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厂纪厂规,以及危害因素和预防、急救措施等。

  5.查明租赁、承包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无资质证书和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6.有两个单位以上在本单位承包设施、厂房的`,对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7.租赁、承包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本单位应按应急援预案方案进行抢救,并积极配合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9

  为保证天然气站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安全、平稳、可靠供气,严格站场进出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燃气站场为易燃易爆场所,进站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条 进站人员需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或由公司领导同意,进站前履行登记手续,佩戴发放的临时进站证件,否则站内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内。

  第三条 进站人员必须接受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站内危险源、危险区域分布情况及危险等级,进站人员的.防护要求、行为要求,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及注意事项等。

  第四条 进站人员必须正确穿戴防静电工作服,配戴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铁钉鞋、裙子等进站,进入站场需触摸静电释放柱。

  第五条 进站人员不得将手机、火种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站内,可将上述物品交由门卫或值班人员暂时保管。

  第六条 进站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允许一律不得触摸、操作、使用或移动站内任何生产设备和设施,注意保持站内卫生,同时必须在值班人员指定区域内活动、参观。

  第七条 站内严禁使用摄录像设备,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且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生产区内施工作业,应严格执行《进站施工管理制度》。

  第九条 如确因工作需要,进站生产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站场规定,接受检查并配带防火帽后在值班人员的引导下方可入内。

  第十条 如发生紧急情况,必须服从值班人员的引导进行抢险或疏散,对于不遵守指挥或规定酿成事故者,由肇事者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站人员进站要持有本人相关证件。

  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10

  (1)隧道洞口值班人员对进洞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监控。

  (2)隧道洞口值班人员应持有允许进洞人员名单,非名单上的人员不得进洞;上级及外单位等检查、参见人员确需进洞的,需持有分部领导的同意进洞批条或由分部领导带领。

  (3)所有进入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经允许后经过安检系统的检查方可进入洞内。

  (4)所有人员严禁携带香烟、火机、火柴、手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洞。

  (5)所有人员严禁穿着易于产生静电的服装(如化纤衣服)进洞。

  (6)洞口监控设备对进洞人员通过自动跟踪装置进行实时监控。

  (7)所有进洞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后方能进入隧道,对临时进入隧道人员,由作业队安全负责人经过洞内安全知识讲解后,方准进入隧道。

  (8)洞内遇到险情或警报信号后,施工人员应服从管理人员和洞内安全负责人的`指挥,有秩序的撤出危险区。

  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11

  一、外来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是外来施工单位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的第一负责人,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的工作;

  二、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参照本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规定,组织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等规章制度,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公司在使用外来施工单位之前,由公司综合部审查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各项安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教育等情况,由综合部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签订职业危害协议并负责监督管理;

  四、因外来施工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职业危害事故而造成的本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来施工单位负责。

  五、未按上述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的外来施工单位,公司有权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拒不执行本办法、公司可给予罚款停止作业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可清退出公司。

  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12

  为满足公司的发展对热水器安装人员需要,加强公司对热水器安装人员的管理,使安装工作向正规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请安装人员遵照执行,管理规范如下:

  一、工作职责及要求

  安装负责人的工作职责,电热水器的管理安装工作由公司安排,交由专职的负责人进行管理,安装负责人的工作直接向公司负责,其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1、有很强的责任感和端正的工作作风。

  2、安装工作的安排与调度。

  3、安装所需配件的采购与管理及安装情况的总结。

  4、安装回访登记工作。

  5、对兼职的安装人员进行必要的安装培训。

  6、对安装人员日常安装工作的监管。

  安装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热水器的安装工作交由公司认可的安装人员进行安装,其工作直接向专职安装负责人负责。职责和要求入下:

  1、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端正的工作作风。

  2、具有必要的电工基础知识、水暖安装实际工作经验。

  3、所有安装服务人员必须配备手机,而且在规定上班时间内不能关机,以方便联系,保证安装工作的正常开展。

  4、服从公司管理与安排,对公司销售的热水器按规定要求进行上门安装。

  5、安装人员在进行热水器安装时,要根据安装要求和用户要求事先确定安装位置和安装尺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和纠纷;因不按要求安装造成损失索赔事件发生的,其赔偿责任由安装人员负责,公司不对其赔偿责任负责。

  6、在进行热水器安装之前,要事先向用户声明要收取费用的项目,对费用作估算后与用户沟通,征得用户同意后才进行安装,以免产生纠纷;对不向用户申明收费情况造成收取不到安装材料费的,其材料费用由安装当事人负责支付。

  7、安装人员要对安装情况要按公司要求作好登记,不按要求登记者,公司将停止发放安装费用,不填写安装登记者,将取消安装资格。

  8、安装人员要按公司统一要求向用户提供安装材料和收取安装材料费用,不得私自购买假冒伪劣材料为用户安装和违规向用户收取安装材料费,此种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安装资格,并扣发其全部安装费用;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

  9、安装人员在安装完成后,征得用户同意后将包装物回收,交公司售后负责人。

  10、参与热水器的宣传销售工作,具体销售政策按公司统一规定要求执行。

  11、向公司和安装负责人提出可行的合理化建议,以改善安装服务质量。

  二、工作业务流程

  1、按公司要求,所有安装人员必须在每天上班时间之前赶到公司报到,接受必要的考勤制度。

  2、根据公司安排,制定当天的安装工作计划,作必要准备后开展正常的安装工作。

  3、汇报安装情况(电话),接受公司新的'安装工作安排。

  4、当天安装工作结束后,根据要求回到公司进行安装工作总结与交流,并作好第二天的工作准

  备。

  5、向公司上交当天的安装材料费。

  三、安装要求及规范

  1、着装要求。安装人员穿着要清洁整齐,仪表大方,精神要饱满,须佩戴“工作证”上岗安装,严禁穿奇装异服。

  2、上门安装时,必须按照热水器的安装要求规范和客户要求进行安装,在安装上和客户发生分歧时,要给客户必要的安装建议。

  3、在上门安装前,要按要求带齐安装所需底工具和配件,准时上门为客户安装,做到守信誉、不失约。

  4、安装热水器前,应先根据客户安装地点的实际情况估计安装过程和安装材料,并告知客户所需费用等情况,在得到客户同意后方可安装。

  5、安装热水器后,应填写《保修凭证》,该凭证共二联,都应由安装人员填写,其中“用户保存联”交由客户,其余一联必须带回公司;另外还需填写《热水器客户安装登记表》。如安装人员不认真填写以上两表,公司将不给予相应的安装费用,严重者扣除该月工资。

  6、在安装过程中,如需搬动用户的家具或物品,必须征的用户同意。安装完毕后,要把安装现场清洁干净,把搬动的物品归位。

  7、安装工作中必须严格按安装要求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要在用户面前进行全面的试机,征求用户意见。

  8、严格按照公司和厂家要求为用户服务,不得巧立名目向用户收取费用。如须收取费用的,要按要求收取,并向用户开写必要收据。

  9、安装完毕离开用户家时,要使用必要的礼貌用语,并留下必要要的售后服务电话,方便用户联系。

  四、费用收取

  热水器的装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由安装人员向用户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见《电器热水器材料收费标准》,的同时必须向客户开具公司专用热水器收费凭证。安装人员必须每天下班前回公司与公司财务部凭公司热水器专用收费凭证结算安装费用。

  五、费用结算

  安装人员的日常结算费用包括交通费用和安装费用,具体发放标准视公司要求而定,其结算流程如下:

  1、交通费用:如果是市区范围内安装的客户,公司原则上不报销交通费用;,如市区以外的安装客户无法骑车到达的公司全额报销来回的交通费用。

  2、安装人员待遇:公司专职安装人员采用底薪+提成的方案,其中安装提成为:热水器成交价2000元以下的每台25元,成交价2000元—3000元的每台35元,成交价3000元以上的每台50元;兼职安装人员安装费一律每台35元。

  3、所有安装人员必须严格使用公司提供的安装材料,不得私自在外购买材料给客户安装,安装人员可以从安装材料费中提取5%的提成,但一旦被发现私自在外购买材料安装的不仅没有安装材料提成,并给予1000元以上的罚款。

  4、安装人员根据当天的安装情况,回公司以后按公司要求填写当天的安装情况表格,经安装负责人核实后作好记录,费用于次月5号报公司审核后给予结算。

  人员定位管理制度 13

  为更好的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和加强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劳保用品时保护员工在民爆器材配送、装卸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的一种保护性装备,因此,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有利工作、有利安全生产的职责。

  2、享受劳保用品的岗位和人员由矿相关科室研究审定,并按公司制度的标准进行定期、定点,并登记造册负责发放。

  3、认真做好工种、工序、危险程度及时足额发放劳保用品。

  4、炸药库相关工作人员、爆破员等禁止穿戴化纤衣料上岗或进入炸药库。

  5、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员,要经常对用品进行清洗,并做好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

  6、发给员工个人劳保用品不得丢失、改装、送人、买卖。如属个人责任损坏者,按价赔偿。凡使用期限少于规定期限二分之一的按原价赔偿,期限超过二分之一的,按半价赔偿。赔偿后凭财务部门的赔款凭证,重新补发。

  7、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买卖、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好、报废等管理;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8、在物品发放过程中,若劳保用品质量不合格或号码差错等现象,服务部门应予以条换。

  9、劳动防护用品进库要严格履行入库手续,认真保管,做到防火、无丢失、无霉烂变质。

  10、员工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劳保用品,对在使用期间内已损坏的劳保用品,应及时申请补领或更换。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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