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6 14:52:51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1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 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 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八、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九、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2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总经办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必须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3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订立此管理方案,望全体员工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请假制度

  1、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组长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二、病假制度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xx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三、事假制度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事假当日不支付工资。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4、事假期限期满未返岗的,按旷工计罚。

  四、年假制度

  1、根据国务院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必须先休完,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已提出离职申请的员工,如还有本年度没有使用完的带薪年休假的,部门经理须安排其休完当年年休假后办理离职手续。

  五、婚假制度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满足在本单位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且须在领取结婚证后1年内申请,否则视为放弃休假。

  2、由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休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六、产假制度

  1、员工休产假前须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户口本、诊断证明等证明原件;并提供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原件而休产假的均按照违反国家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诊断证明,妊娠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天的产假;妊娠在四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的产假。

  3、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根据《xx人口与条例》,可享有X日产假。男员工依法享受陪产假。

  4、难产可额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七、丧假制度

  1、员工的亲属(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请3天(自然天)有薪丧假。

  2、丧假期间工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八、旷工规定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九、迟到与早退制度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 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特别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1)08:30—17:30(午餐时间:11:30—13:00)。

  (2)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时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风险提示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十一、加班、调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夜宵。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4

  一、工作时间

  1、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7小时为标准。

  2、工作时间: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考勤办法

  1、每日上班时,在公司考勤打卡机上进行打卡,因故未能打卡者须向主管请示并在考勤登记本上写明原因,行政部严格按打卡记录统计每月考勤,做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2、迟到:上班时间10分钟后为迟到。天气恶劣情况可放宽。

  3、早退:下班时间10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4、旷工:

  (1)上班时间30分钟后签到以旷工半日论处,上班时间1个小时后签到以旷工一天论处。下班时间30分钟前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下班时间1个小时前下班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家有特殊情况者经经理办公会讨论,本人提出申请后,每天可适当推迟或提前1小时。

  (2)未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以旷工论处。

  5、员工外出办事,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外出登记簿上登记外出地点和离开公司时间。不打卡也不登记者依据请假处理。

  6、出差:

  总部人员出差前后各一天,可在家适当安排休息,不计考勤,如果正常上班,可做加班予以换休。出差遇节假日计加班可以换休,其余时间必须在公司打卡,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三、请假管理办法

  1、手头有重要和紧急工作事物者,原则上不予准假或换休。

  2、请假或换休一天者由部门批准;两天者,由公司常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者,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请假或换休不能影响本人工作或与其他人的工作协作衔接,必须在休假前有安排交代。

  4、请假或换休必须到行政部上交请假单、换休单,否则按旷工处理。中层领导以上(包括中层领导)请假一天者,必须经常务副总批准。

  四、加班的管理办法

  1、公司着重考评员工在有效工作时间内的工作效率,一般情况不安排普通员工加班基础,但结合公司总部的工作特点,为处理好当日各项业务工作,下午17:00—19:30的时间不计入加班时间,零星延长工作时间不累计计算加班时间。

  2、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或节假日加班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工作至晚上11:30之后计一个加班日,节假日工作六小时以上者计一个加班日。加班换休尽可能安排在当月换休完。当月换休有困难者,可以顺延类推。因工作岗位特殊,同时加班时间又较多,年度未休完者,可以给一定的.加班补偿费,清偿年内剩余的全部加班换休假,但需常务副总批准。

  五、对违纪现象的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4次以上(含4次)处以10元/次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换休完的请假按照日工资标准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天

  3、对旷工者按日扣发工资,并予以50元/次的罚款,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六、本规定适用于总部除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外的所有员工。

  七、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望各部门、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考勤及休假管理,严格劳动纪律,维护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部门负责人为考勤休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员工请假的真实性负责;

  (二)核准和审批员工出差、因公外出、请假等。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

  (一)人力资源部为考勤休假的监督管理部门;

  (二)负责统计每月员工出勤情况,考勤结果是计发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三)负责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计算员工工资、补贴等。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五条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每日标准上班时间为:

  上午08:30—11:40

  下午12: 40—17:3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第六条考勤方式

  (一)公司统一实行指纹打卡的考勤方式,员工在工作日上班、下班、中途因公务外出时均需进行考勤记录。

  (二)若员工因机器故障或无法识别等特殊原因而无法打卡,需在上、下班时亲自到考勤管理人员处登记考勤,在《手工考勤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上、下班时间。

  (三)因出差或公务外出无法按时打卡的员工,考勤核算均以钉钉中备案的《出差审批表》、《因公外出审批表》为准。未登记或未经签批,按旷工处理。

  (四)出勤期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得办理私人事务。

  (五)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七条迟到早退

  (一)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且未超过30分钟者视为迟到;无正当理由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岗且未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早退。

  (二)员工每月有三次10分钟(含)以内缓冲时间的机会,其不计为迟到,但不包括开会等情况。因恶劣天气(台风、暴雨等)或重大交通事故半小时以内到岗者不计为迟到。

  (三)迟到10分钟(含)以内者(当月迟到次数≥4次时,3次缓冲次数不计入内)或无正当理由早退10分钟(含)以内者,迟到/早退每1次折算为1小时事假处理。

  员工迟到10分钟以上且30分钟(含)以内者,或无正当理由早退10分钟以上且30分钟(含)以内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每2次视作半天事假处理。

  (四)每月迟到早退情况,是当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旷工

  (一)员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手续尚未获批而休假,视作旷工处理。

  (二)上班中途离岗1小时以上,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休假,打架斗殴致伤而停工休息,无故不参加公司团体活动,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且超过30分钟到岗,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岗且超过30分钟,或休假期满后仍未出勤等情况均视为旷工。

  (三)旷工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0.5天)。凡旷工者,按照2倍工资扣款作为处罚,即:旷工扣款=月基本工资/21.75×旷工天数×2。另外矿工期间的绩效工资全额扣除。

  (四)员工累计旷工时间3天(含)以上,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因公外出

  (一)因公外出是指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离开公司办公场所,但在公司所在地市内活动。因公外出不享受出差补助。

  (二)员工因公外出,需提交《因公外出审批单》,经核准后方可外出;若未经核准私自外出,则以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者,员工本人应口头(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及外出时间,回公司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三)员工因工作性质需频繁因公外出者,可按周进行审批,并在《因公外出审批单》中明确每天具体的因公外出时间。

  第十条出差

  (一)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公司所在地市的活动。员工出差时间段若跨越休息日,休息日不计加班。

  (二)员工连续出差超过15天(含),返回后可带薪休息一天。员工连续出差超过30天(含),返回后可带薪休息两天。

  (三)员工出差应至少提前半天填写《出差审批单》,经有关领导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审批单》须抄送人力资源部考勤管理人员。如因特殊或紧急情况无法预先签批《出差审批单》者,需电话向分管领导报批,并告知考勤管理人员,同时填写《出差审批单》。

  (四)如无特殊情况,出差前未填写《出差审批单》,出差过程中或者返回公司后补办出差审批手续,则扣除一天出差补助(出差补助相关规定详见《差旅费管理细则》)。

  第四章请休假管理

  第十一条请休假种类

  本制度所涉及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按照国家及公司所在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事假、病假(医疗期除外)、年休假休假天数为实际工作日;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工伤假休假天数含法定节假日。

  第十二条事假

  (一)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出勤者,均应事先在钉钉提交《请假申请表》,三天或以下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同意,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同意。

  (二)事假为无薪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补贴等各项待遇。

  (三)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扣款计算方式:事假扣款=月基本工资/21.75/8×事假时数。

  (四)员工单次事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年累计事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天。每超过一次月度绩效考核进行分数酌减。

  (五)除因公外出或出差外,员工在上班或下班时产生未出勤打卡的情况,一律按照半天事假处理,如上下班均未打卡,一律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病假

  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依下列规定请病假:

  (一)病假须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就诊记录、病历卡、病情证明单、医药费证明等请假证明单资料,并报请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确认;无医院开具的就医证明,则按事假处理。如因情况紧急、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办理请假手续的,在

  恢复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逾期无效。

  (二)病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员工累计休病假时间不得超过法律医疗期规定的时间,病假扣款计算方式:

  1、当月累计病假天数≤3个工作日,则扣款额度按照每小时平均工资的3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资/21.75/8×30%×病假时数;

  2、当月累计病假天数>3个工作日且≤10个工作日,则扣款额度按照每小时平均工资的`50%计算,即:病假扣款=月工资/21.75/8×50%×病假时数;

  3、当月累计病假天数>10个工作日,则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三)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就医治疗时,可按照《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天津市相关规定,享受医疗期相关待遇。医疗期累计计算,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四)病假期间根据实际请假天数扣发月度绩效工资及年度绩效奖金。

  (五)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本市(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公司认为员工提供虚假病情信息或假资料或故意夸大病情的,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费用由公司先行垫付。复查结果属实,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复查结果表明员工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的,其虚假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休假期间视为无故旷工。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属实,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补休

  (一)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须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员工须在当月补休有效期内,事先填写《调休申请表》申请补休,未按规定事先办理补休手续而自行补休的,视为旷工处理。补休时长每月安排补休天数不超过一天,当月有效,逾期作废。补休时间须根据工作情况统筹考虑。

  第十五条年休假

  (一)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员工依法享受的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二)职工带薪年假天数: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当年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折算。即按照【(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工作自然天数÷365天)×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属上述1~3所列情形而当年已休过年休假的,则应在下一年停休年休假。

  (四)员工申请年休假时,需办理相应请假手续,经核准后方可休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五)原则上年休假在应在本自然年度内使用,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确因工作需要而未能使用的休假天数,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可延至次年度3月前使用,到期仍未使用完毕的年休假将不再另行安排补休。

  (六)员工可使用当年年休假同等天数折抵病假、事假(折抵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申请人须在《请假审批表》中注明折抵情况。

  第十六条婚假

  (一)转正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在劳动合同期内领取结婚证的,可享受7天婚假,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假期连续计算,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二)员工需凭结婚证可申请婚假,婚假自劳动合同期内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休。婚假需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十七条产假

  (一)产检假

  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凭借产前检查建档可享受带薪产检假。超过以下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1、怀孕第1~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2、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3、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二)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带薪产假128天;

  2、难产的增加带薪产假15天;

  3、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带薪产假15天。

  4、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基本工资计算。

  (三)陪产假

  男员工配偶正常生育的,可享受带薪陪产假7天。男员工陪产假,应提供配偶单位出具的休产假证明或孩子的出生证明。

  (四)流产假

  1、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可享受带薪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超过4个月流产时可享受带薪产假42天。

  3、流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基本工资计算。

  (五)保胎假

  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如员工身体虚弱且工作许可,经公司同意,由医院提供证明,可请保胎假,期间享受病假待遇。

  第十八条哺乳假

  女员工生育后,婴儿不满一周岁时享受每日哺乳假,每日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每次增加30分钟哺乳时间。

  第十九条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持死亡证明员工可给予3天丧假;员工的旁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持死亡证明可给予一天丧假。亲人在外地去世,本人需要前往料理丧事的,丧假酌情延长(以合理的往返时间计算)。

  第五章考勤休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条审批流程

  员工因公外出、出差或请假应按不同考勤类别填写审批单(须提供证明资料的须附证明资料),并提前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具体审批流程参见下表。

  第二十一条请假核实

  员工请假时,应告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予核实请假事由;因故未能事先请假,或请假期间需要续假者,应于当日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同时办理补(续)假手续,过期未办理手续者视为旷工处理。

  第六章考勤休假纪律

  第二十二条员工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严格遵循相关审批流程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处。

  第二十三条考勤作弊者、擅自修改考勤记录者、提供虚假休假信息或证明资料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经查属实,则在当年度内不允许参与升职、加薪。情节较为严重者给予降薪、降职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执行。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6

  一、工作时间

  办公部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生产部门:以临时通知为准,确保正常生产。

  二、全体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因公离开岗位的,应向上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才能离开。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情形,依有关规定处理。(详见六、七条)

  三、各部门的考勤表必须由部门经理亲自对本部门的员工记考勤,每月的考勤表由部门经理

  四、凡请病假者,应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或诊病发票等有效凭据,在看病当日或次日上班之前交上级主管核实。凡请事假者,要写书面请假条。请假为半天的,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请假天数超过一天(含一天),由部门经理核实并上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副主管或以上管理人员请假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以上人员必须办理相应请假手续,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五、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如当周不休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享有调休的权利,未经安排批准的加班一律不给予补休,超出8小时属加班时间(以考勤卡记录时间为准)加班时间给予补休或调休。冲抵后工时累计统一年底核算,多出工时给予加班工资。

  六、迟到、早退(离岗4小时以内的)一次扣20元,离岗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处理。连续迟到、早退三次的计一次旷工,旷工一次扣50元。

  七、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予以除名处理。

  八、休息休假

  (1)员工按照排班安排,每周休息1天。连续生产时,按生产需要合理安排轮休。

  (2)法定休假日

  a、元旦(1月1日)一天

  b、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c、“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3日)三天

  d、国庆节(10月1—3日)三天

  e、妇女节(只限于女员工)(3月8日)一天按国家规定放假,安排加班的人员和值班人员除外。

  (3)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

  a、事假:事假期间不得计算相应薪资。

  b、病假:

  c、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假为3天

  d、产假:女员工达到国家生育年龄,给予90天产假(请产假时须附准生证明)计发底薪。

  e、丧假:遇员工直系亲属亡故者,给予带薪丧假3天

  f、工伤假:因工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经公立医院医生证明须请病假的计发薪资。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7

  一、出勤要求:

  1.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违者给予当事双方经济处罚。

  2.员工因工作无法到公司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进行说明,以便其补充登记。

  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分出勤、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汇总至办公室。

  二、出勤时间:

  1.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

  2.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时间。

  三、考勤制度:

  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2.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3.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经理派驻;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4.请病假三天者,须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

  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

  四、管理规定: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领导视工作需要,进行调休。

  3.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4.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

  5.员工享受带薪工资病假半天。

  6.员工请事假并获得批准,扣发当天伙食补贴。

  7.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

  计算公式为:全部薪金所得÷22×实际请假天数

  8.迟到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5元;二次从当月工资中扣发10元;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岗位二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月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予以除名。

  9.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予以除名。

  10.一经发现代替打卡,扣发当事人双方本月基本工资50%;

  11.公司负责现场施工人员,因工作的特殊性,不要求每天打卡,考勤由工程部负责人考核登记,所有现场工程师要严格遵守相关考勤规定,并随时准备接受公司领导检查。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观念,规范考勤、加班、请假、休假等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及各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属公司原则上根据本制度执行,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制订考勤休假管理实施办法,报总部人力行政部审核备案后生效实施。

  第三条、职责

  人力行政部负责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导及监督下属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制度负责公司总部及总部直属单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属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全体员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是本单位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依照本制度负责下属员工的考勤纪律管理和请休假申请审批,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考勤管理原则

  1、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保持良好的出勤习惯是员工基本的职业素养和义务,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出勤并高效、勤奋工作。

  2、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严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约束员工的行为,在强调严肃紧张的工作纪律同时,公司更强调以工作结果为导向,强调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实行灵活多样、适当弹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条、工作时间

  1、公司原则上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其他时间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放假休息。

  2、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作息时间按照总部人力行政部发布的作息时间通知执行。其他特殊岗位因工作特点需要执行不同作息时间的报人力行政部审核确定。

  3、公司总部范围之外的其他下属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特点,自行制订适合本单位运营需要的作息时间,并报总部人力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执行。

  4、各单位制定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保障员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时间。

  5、因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经特别审批可以采用不定时工时制,如高级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外勤人员等。具体适用人员范围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经总裁审批并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6、不定时工作时间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标准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时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重要前提,根据自身工作任务及以工作地标准作息时间为基础自行安排弹性的上下班时间,但原则上要保证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总的工作时间。

  第三条、考勤登记方式

  1、考勤登记可采用指纹打卡、电子卡(纸质卡)打卡、签到考勤、记录考勤等方式。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考勤条件自行决定采取的考勤登记方式。

  2、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指定相关人员担任考勤员,负责统计检查记录员工出勤情况,收集整理考勤信息、请休假资料等日常事务,每月制作并提交考勤统计报表。

  3、长时间出差至其他下属单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区域各单位之间相互调派的人员,其工作时间和考勤登记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执行,并接受当地人事管理部门的考勤管理监督。

  4、执行指纹打卡或者电子考勤卡考勤登记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时间前、下午下班时间后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后首次打卡时间作为有效的考勤时间,午休时间不计入考勤时间。

  第四条、外出登记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要临时外出办理相关业务(1天以内),应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考勤员登记备案。

  2、员工次日需直接外出办理业务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考勤员登记备案。

  第五条、出差

  1、员工因公需要长时间出差异地办理业务(1天以上),需提前填写《出差审批单》,按出差审批权限报直接上级、上级领导审批后,由考勤员登记备案。

  2、《出差审批单》作为报销出差费用的依据,因公短时外出不超过1天的但有差旅费用需要报销的应按照出差审批流程办理。

  3、出差人员在外出差期间依照实际出差公务时间和往返票证时间进行综合考勤,出差期间和出差旅途往返时间按照标准工时计出勤,不计算为加班。

  第六条、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员考勤管理

  1、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记,平时上下班时间原则上按照工作地标准作息时间,但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业务需要弹性安排上下班时间,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先。

  2、如有公司通知必须按时出勤的情况,如参加重要会议、培训、接待重要客户等指定出勤要求时,必须按公司要求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3、在客户开发、业务洽谈、业务办理等需临时外出办公(1天以内)的,不需办理外出登记审批手续;临时自行调休(1天以内)的,不需办理请假手续,但必须报备直接上级领导知悉并向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4、如当月未请休扣薪假,则当月按标准全勤天数计算考勤,并作为工资计算的依据,不执行加班规定。

  5、申请休产假、婚丧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过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发起请休假申请流程,履行相关手续。

  6、如有无故缺勤、迟到、未经上级同意私自外出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等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从重处罚。

  7、人力行政部将不定期确认与更新不定时工作时间职员名单,如有与本规定不符合的行为及表现,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不定时工作时间资格。

  第七条、考勤异常

  1、实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员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记考勤,由各单位考勤员定期检查员工考勤打卡数据,统计考勤异常记录,并将考勤异常记录及时通知员工。

  2、实际到岗工作但遗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发紧急情况等导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请考勤异常处理。

  3、因遗忘等考勤异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请考勤异常,经查实后可不予处罚,但每月累计不超过5次。

  4、员工本人在出现考勤异常情况后3日内填写《考勤异常确认单》,发起考勤异常确认流程,由证明人或部门负责人核实审核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由考勤员更正考勤统计记录可以视为正常出勤。

  5、对因请假、外出、出差手续办理不全造成考勤数据异常的,员工需补齐相关手续。

  第八条、迟到:如员工晚于规定上班时间后60分钟内到岗,按迟到处理。

  第九条、旷工: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或者指定的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且未经过有效批准而未到岗工作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旷工:

  1、未经有效批准无故早于规定的时间下班的;

  2、未经批准或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的;

  3、以办理业务的名义外出而实际未办理业务或处理私事的;

  4、迟到时间单次超出规定上班时间60分钟以上的;

  5、未经批准超出事假规定时间不到岗工作且未补办请休假手续的;

  6、无故不打卡或进行考勤登记且无法证明到岗工作的;

  7、请假原因与事实不符或者提供虚假请休假证明材料的;

  8、未办理请休假手续或者请休假未经公司审批而擅自离岗休假的。

  第十条、考勤纪律

  1、员工应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处理好个人私人事务,打卡签到后即进入紧张有序的工作状态,有计划的开展一天工作,自觉遵守办公行为管理规范,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办理外出登记、出差和请假休假手续,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接受监督,服从管理,勤奋工作,不迟到、早退,严禁擅离职守、中间溜号,上班时间不得消极怠工,不得提供虚假考勤休假资料。

  3、员工如有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予以书面警告处分,并记录在人事档案;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并取消全部或者部分年度、季度、月度绩效奖金的发放,以及优秀员工的评定、晋升、加薪等待遇;严重违反考勤制度、态度恶劣的可给予停职、降职、降薪直至辞退。

  4、员工如因违反本制度受到处罚的,累计书面警告达3次者,第4次直接记过;累计记过达3次者,第4次直接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论处。

  5、员工未按时出勤导致延误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考勤处罚规定

  1、对于在公司总部工作的员工,每月迟到累计不超过5次且累计总时长不超过60分钟的可免于处罚,迟到的员工应自觉按迟到时长顺延下班时间。

  2、每月迟到累计时间超过60分钟的进行考勤处罚,每累计1小时的按缺勤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部分按半小时计算缺勤时间,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缺勤1小时计算。如有效审批的加班时长,可以加班时长与迟到时长按照1:1的比例相冲抵可免于考勤处罚。

  3、每次迟到时长超过10分钟且每月累计次数在6~8次的,每次予以书面警告一次;累计迟到9~11次的,每次予以记过一次;累计迟到12次及以上的将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4、每月漏打卡累计次数在6~8次的,予以书面警告;累计漏打卡9~11次的,予以记过;累计漏打卡12次及以上的将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

  5、如员工迟到后故意不打卡,事后又以忘记打卡为由申请考勤异常以逃避考勤处罚的,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论处,根据情节给予记大过、降职降薪、直至辞退。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9

  根据《浙江省全日制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必须按时到校,自修(早晚),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准时参加学校各种集会(晨会、开学结业典礼、成人宣誓仪式等)和各类会议(中考、会考动员、住校生例会、座谈会等),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 学生考勤由值周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考勤班长有权利和义务对班级同学的`考勤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并做好请假单存档,按时向政教处汇报考勤情况。

  第三条 学生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经班主任同意后,并报政教处批准存档;一个月以上须办理休学手续。

  第四条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课或参加活动(课间操等)的,须持医生证明(因病)或家长的报告(因事)到班主任或政教处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由本人或家长提出报告,出具有关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否则不予以复学。

  第六条 上课或晚自修期间因急事因病需要请假外出的,须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或坐班教师签批,并向传达室出示出入证,出入证由门卫收取后,方可出校。

  第七条 学生请假须持有“泰顺八中学生请假单”,请假单从考勤班长处领处。无重要或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手续不全者,以旷课论处。

  第八条 学生上学(上下午、早晚自修)迟到或外出一律在传达室登记。迟到或早退3次者,作旷课一节论处;一个月内旷课4节者,给予公开点名批评;一个月内旷课8节者,给予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五分之一,或累计旷课一周者,给予记过处分;一学期累计缺课三分之一,或累计旷课达两周者,作自动退学论处。

  第九条 未经批准请假的,一律作旷课处理。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2月2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均以本条例为准。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

  五月一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十月一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自觉按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2、打卡次数: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员

  1、因工作性质,无法按时打卡的人员(如市场人员、工程人员),由各部门经理提出免打卡人员名单,经公司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可实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员仍须报考勤报表,请假及其它登记手续仍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 各种假期规定

  一、病假

  1、员工看病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前往。看病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按病假处理。超过半天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则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且半天以内的看病请假每月不超过两次,超过两次以上的部分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按事假处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向部门经理请假,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登记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医院急诊证明)来不及请假的,可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医院证明书。

  二、事假

  1、职工因个人事务请假,按事假处理。请事假需事先填写请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请假登记后方可休假。

  2、特殊情况(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来不及事先请假的,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假满后应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销假。未销假又未为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婚、丧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一般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条件的婚假为七天。婚假必须在结婚年度内安排使用,可与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2、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三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丧假应在丧亡之日左右一个月内使用。

  3、员工请婚、丧假,可以按常规先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在销假时凭结婚证明或死亡证明予以确认,凡无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四、产假

  1、在华为公司工作满两年以后怀孕、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产假为九十天。根据医院证明,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产假十五天。

  怀孕期间:每月给予一天孕期检查假。

  哺乳时间: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个工作日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对于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十五天;三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规定执行。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计划生育假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休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六、汽车司机年审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汽车司机每年给予三天的年审假,用于办理其本人驾驶执照的年审,外省司机给予适当路程假,但年审假最多不得超过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为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假期中如含节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增加实际假期天数)。

  2、休假必须连续使用,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连续休假者,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分两次使用,但不得多于两次。

  3、计算休假的考核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进入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从进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满一个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者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则取消休假资格。

  5、凡具有休假资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弃休假的员工,公司另外发给放弃休假等额工作,其计算公式为:放弃休假天数放弃休假工资额=×月度标准工资30

  注:月度标准工资是指放弃休假员工本人在发放休假工资年度元月份的标准工资。

  6、为便于管理,员工休假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在每年的春节期间。放弃休假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资的发放办法是由部门经理提供放弃休假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发放。

  八、工伤

  1、员工因工负伤休息,亦需持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并经部门经理批准、考勤员登记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由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只须医院证明及部门经理批准即可按病假处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必须填写“工伤报告”并经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批准,才能按工伤处理(一切待遇不变),并将休假全部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观念,规范考勤、加班、请假、休假等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及各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属公司原则上根据本制度执行,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制订考勤休假管理实施办法,报总部人力行政部审核备案后生效实施。

  第三条职责

  人力行政部负责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导及监督下属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制度负责公司总部及总部直属单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属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全体员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是本单位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依照本制度负责下属员工的考勤纪律管理和请休假申请审批,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考勤管理原则

  一、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保持良好的出勤习惯是员工基本的职业素养和义务,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出勤并高效、勤奋工作。

  二、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严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约束员工的行为,在强调严肃紧张的工作纪律同时,公司更强调以工作结果为导向,强调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实行灵活多样、适当弹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条工作时间

  一、公司原则上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其他时间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放假休息。

  二、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作息时间按照总部人力行政部发布的作息时间通知执行。其他特殊岗位因工作特点需要执行不同作息时间的报人力行政部审核确定。

  三、公司总部范围之外的其他下属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特点,自行制订适合本单位运营需要的作息时间,并报总部人力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执行。

  四、各单位制定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保障员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时间。

  五、因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经特别审批可以采用不定时工时制,如高级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外勤人员等。具体适用人员范围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经总裁审批并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六、不定时工作时间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标准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时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重要前提,根据自身工作任务及以工作地标准作息时间为基础自行安排弹性的上下班时间,但原则上要保证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总的工作时间。

  第三条考勤登记方式

  一、考勤登记可采用指纹打卡、电子卡(纸质卡)打卡、签到考勤、记录考勤等方式。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考勤条件自行决定采取的考勤登记方式。

  二、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指定相关人员担任考勤员,负责统计检查记录员工出勤情况,收集整理考勤信息、请休假资料等日常事务,每月制作并提交考勤统计报表。

  三、长时间出差至其他下属单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区域各单位之间相互调派的人员,其工作时间和考勤登记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执行,并接受当地人事管理部门的考勤管理监督。

  四、执行指纹打卡或者电子考勤卡考勤登记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时间前、下午下班时间后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后首次打卡时间作为有效的考勤时间,午休时间不计入考勤时间。

  第四条外出登记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要临时外出办理相关业务(1天以内),应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考勤员登记备案。

  二、员工次日需直接外出办理业务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考勤员登记备案。

  第五条出差

  一、员工因公需要长时间出差异地办理业务(1天以上),需提前填写《出差审批单》,按出差审批权限报直接上级、上级领导审批后,由考勤员登记备案。

  二、《出差审批单》作为报销出差费用的依据,因公短时外出不超过1天的但有差旅费用需要报销的应按照出差审批流程办理。

  三、出差人员在外出差期间依照实际出差公务时间和往返票证时间进行综合考勤,出差期间和出差旅途往返时间按照标准工时计出勤,不计算为加班。

  第六条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员考勤管理

  一、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记,平时上下班时间原则上按照工作地标准作息时间,但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业务需要弹性安排上下班时间,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先。

  二、如有公司通知必须按时出勤的情况,如参加重要会议、培训、接待重要客户等指定出勤要求时,必须按公司要求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三、在客户开发、业务洽谈、业务办理等需临时外出办公(1天以内)的,不需办理外出登记审批手续;临时自行调休(1天以内)的,不需办理请假手续,但必须报备直接上级领导知悉并向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四、如当月未请休扣薪假,则当月按标准全勤天数计算考勤,并作为工资计算的依据,不执行加班规定。

  五、申请休产假、婚丧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过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发起请休假申请流程,履行相关手续。

  六、如有无故缺勤、迟到、未经上级同意私自外出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等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从重处罚。

  七、人力行政部将不定期确认与更新不定时工作时间职员名单,如有与本规定不符合的行为及表现,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不定时工作时间资格。

  第七条考勤异常

  一、实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员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记考勤,由各单位考勤员定期检查员工考勤打卡数据,统计考勤异常记录,并将考勤异常记录及时通知员工。

  二、实际到岗工作但遗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发紧急情况等导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请考勤异常处理。

  三、因遗忘等考勤异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请考勤异常,经查实后可不予处罚,但每月累计不超过5次。

  四、员工本人在出现考勤异常情况后3日内填写《考勤异常确认单》,发起考勤异常确认流程,由证明人或部门负责人核实审核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由考勤员更正考勤统计记录可以视为正常出勤。

  五、对因请假、外出、出差手续办理不全造成考勤数据异常的,员工需补齐相关手续。

  第八条迟到:如员工晚于规定上班时间后60分钟内到岗,按迟到处理。

  第九条旷工: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或者指定的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且未经过有效批准而未到岗工作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旷工:

  一、未经有效批准无故早于规定的时间下班的;

  二、未经批准或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的;

  三、以办理业务的名义外出而实际未办理业务或处理私事的;

  四、迟到时间单次超出规定上班时间60分钟以上的;

  五、未经批准超出事假规定时间不到岗工作且未补办请休假手续的;

  六、无故不打卡或进行考勤登记且无法证明到岗工作的;

  七、请假原因与事实不符或者提供虚假请休假证明材料的;

  八、未办理请休假手续或者请休假未经公司审批而擅自离岗休假的。

  第十条考勤纪律

  一、员工应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处理好个人私人事务,打卡签到后即进入紧张有序的工作状态,有计划的开展一天工作,自觉遵守办公行为管理规范,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办理外出登记、出差和请假休假手续,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接受监督,服从管理,勤奋工作,不迟到、早退,严禁擅离职守、中间溜号,上班时间不得消极怠工,不得提供虚假考勤休假资料。

  三、员工如有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予以书面警告处分,并记录在人事档案;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并取消全部或者部分年度、季度、月度绩效奖金的发放,以及优秀员工的评定、晋升、加薪等待遇;严重违反考勤制度、态度恶劣的`可给予停职、降职、降薪直至辞退。

  四、员工如因违反本制度受到处罚的,累计书面警告达3次者,第4次直接记过;累计记过达3次者,第4次直接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论处。

  五、员工未按时出勤导致延误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考勤处罚规定

  一、对于在公司总部工作的员工,每月迟到累计不超过5次且累计总时长不超过60分钟的可免于处罚,迟到的员工应自觉按迟到时长顺延下班时间。

  二、每月迟到累计时间超过60分钟的进行考勤处罚,每累计1小时的按缺勤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部分按半小时计算缺勤时间,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缺勤1小时计算。如有效审批的加班时长,可以加班时长与迟到时长按照1:1的比例相冲抵可免于考勤处罚。

  三、每次迟到时长超过10分钟且每月累计次数在6~8次的,每次予以书面警告一次;累计迟到9~11次的,每次予以记过一次;累计迟到12次及以上的将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四、每月漏打卡累计次数在6~8次的,予以书面警告;累计漏打卡9~11次的,予以记过;累计漏打卡12次及以上的将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

  五、如员工迟到后故意不打卡,事后又以忘记打卡为由申请考勤异常以逃避考勤处罚的,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论处,根据情节给予记大过、降职降薪、直至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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