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控管理制度

时间:2025-02-06 16:29:47 丽薇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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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控管理制度(精选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集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集控管理制度(精选6篇)

  集控管理制度 1

  一、值班制度

  1、集控站的值班方式调度运行中心确定,其值班轮值表,由站长、值班长编制,未经允许不得调班。

  2、集控站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找人代职,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岗。

  3、值班人员应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值班标志,衣着整齐。

  4、集控站必须配备专用通讯、交通工具,并保证通讯、交通工具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如发生障碍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不得随意关闭通讯工具,任何人不得随意将值班车辆调做它用。

  5、集控站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监视无人值班变电站及其远动、通信设备运行情况。无人值班变电站发生事故和出现异常告警信号时,值班人员必须根据自动化系统反映的信息量对其事故和异常作出正确判断,并汇报当值班调度员和相关人员。

  6、集控站值班人员应保证24小时内随时能够接受当值调度员的调度指令和监控中心的工作联系。

  7、集控站脱离值班工作三个月及以上的人员,必须重新熟悉设备、系统及有关规程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参加值班工作;对脱离值班工作不满三个月的人员,经熟悉设备及其系统后,即可正式恢复工作。

  8、在值班时间内,集控站值班人员必须共同做好无人值班变电站的保卫及安全生产工作:

  9、集控站值班人员通过监控系统发现形迹可疑人员进入无人值班变电站时,应立即告诉维操队值班人员,必要时报警。

  10、外来人员进出无人值班变电站,必须遵守门卫制度。

  二、交接班制度:

  1、集控站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交接班时间进行交接,并应与有关调度的交接时间尽量一致,在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全部参加,认真了解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的运行方式、运行状况等各方面情况。

  2、集控站交接班都有应实行监控系统与值班记录交接,接班人员如发现二者不相符时,应及时提出,并核实现场实际情况,清楚后才能继续交接。如果一时不能交接清楚的,可在交接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双方签字认可,并由接班人员尽快落实。

  3、事故处理和倒闸操作时,不得交接班。交接时如果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在交班人员的指挥下协助工作。

  4、交接班前,交班人员除进行卫生清扫、整理好有关记录以外,全值要开好交班前的碰头会,并在运行工作记录簿内按以下内容做好交班小结:

  a、运行方式;

  b、设备运行情况;

  c、倒闸操作及调度指令下达、执行情况;

  d、其他。

  5、交接班前,交班人员除进行卫生清扫、整理好有关记录以外,全值要开好交班前的碰头会,并在运行工作记录簿内按以下内容做好交班小结:

  a、运行方式;

  b、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和变更情况;

  c、设备运行情况;

  d、倒闸操作;

  e、检修工作;

  f、巡视维护工作;

  g、通信及交通工具使用情况;

  h、其他。

  6、交接班全体人员分别签名后交接班结束。

  7、接班后,值班负责人组织当班人员开好班前会,结合当时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明确本值重点工作及注意事项。

  三、倒闸操作制度:

  1、当值调度员根据下列情况将操作指令下达给集控站,集控站接到指令后分别下达:

  a、下达给监控中心的操作指令:限、送负荷;远方操作断路器改变运行方式;事故处理时的遥控操作;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的遥控操作;无功电压自动调节除外的无功补偿装置的投退和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开关的遥调;保护信号的远方复归等,监控中心的遥控、遥调操作必须按当值调度员的命令进行,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制度和操作票制度。

  b、下达给集控站的操作指令:现场改变运行方式;检修预试、事故处理及遥控、遥调失灵情况下的现场操作;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定值修改和压板投退;需集控站在现场进行的操作等,集控站的现场操作应进行摸拟预演,操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均应告知监控中心。现场倒闸操作过程中监控中心就加强运行监视,并根据现场运行方式复归有关信号。

  2、正常情况下,无人值班变电站所有运行或热备用状态的开关必须置于“遥控”位置。设备停电检修时,由集控站值班人员将需停电的'设备置于“就地”位置,根据调度指令进行就地操作。设备检修结束送电后,集控站值班人员应将“就地/遥控”开关切至“遥控”位置。

  3、当集控站值班人员在变电站进行现场操作时,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不得对该站进行遥控操作,此时该站的操作任务全部由维操队负责完成。

  4、现场倒闸操作过程中发生系统或设备事故,以及产生疑问时,集控站值班人员应立即停止现场操作,并向当值调度员汇报,弄清问题后,经调度同意,再继续进行操作。

  5、计划性检修工作,调度应提前一天将倒闸操作预令下达给集控站,值班人员应提前到达现场,并作好操作准备。

  四、工作票管理制度:

  1、预定工作的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检修单位提前一天送达集控站,无法送达时可以传真或电话将工作票全文通知集控站,临检、事故抢修等检修部门应电话通知集控站。集控站值班人员与检修人员工作当天在现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2、第二种工作票检修单位在工作当天与集控站双方约好时间到现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3、集控站值班人员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一般情况应有人留在现场配合检修人员。如果遇到下列工作任务,可不留在现场:

  a、其他无人值班变电站有倒闸操作任务;

  b、其他无人值班变电站有工作票需要办理;

  c、其他无人值班变电站发生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需要处理;

  d、当天不能完成的检修工作。

  4、当天不能完成的检修工作,每日收工及次日复工,检修工作负责人均应电话通知工作许可人或值班负责人,集控站值班人员应将情况记入运行值班记录簿,并做好交接。

  5、工作票需延期时,工作负责人应向集控站值班人员申请办理,经调度同意后,值班人员通知工作负责人,并作好记录。

  6、工作负责人需变动时,工作票签发人应电话通知维操队,集控站值班人员应作好记录。

  7、工作终结时,对当日开工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结束前2小时通知集控站值班人员验收;对多日才能完成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应提前一天通知维操队值班员进行验收。验收后在现场履行终结手续。

  8、通信、自动化人员进入无人值班变电站和集控站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履行工作票手续。

  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集控站应根据各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状况,制订《设备定期巡视周期表》,明确巡视内容,并在各无人值班变电站建立专用设备巡视记录簿。

  2、无人值班变电站应标有醒目的设备巡视路线,巡视应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

  3、集控站值班人员在巡视期间发现危急缺陷后,应及时汇报当值调度员,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发生设备事故和电网事故,并告知集控站当值人员加强运行监视。

  4、每次巡视时集控站值班人员应将巡视情况在《设备巡视记录簿》上进行详细记录。在巡视中发现的设备缺陷还应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记录。

  5、设备正常巡视周期规定如下:无人值班变电站应保证每周二次,所有正常巡视按巡视计划进行。

  6、遇有下列情况,集控站值班人员应增加巡视次数:

  a、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b、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或新安装的设备初次加入系统运行;

  c、设备缺陷有所发展时;、恶劣天气(包括高气温、大风、雷雨、浓雾、冰冻等)、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存在可疑现象时;

  e、上级通知有重要保电任务期间。

  7、巡视中如有紧急需要,巡视人员应立即停止巡视,参与处理有关事宜,处理完后,再继续巡视。

  六、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1、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的定期试验轮换应列入集控站工作计划,由站长组织进行,并做好记录。

  2、设备试验轮换周期如下:

  a、长期备用的主变压器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充电并运行12小时以上。

  b、站用电源每月必须轮换一次,并运行1小时以上。

  c、主变冷却系统应每月进行一次轮换,并检查、试验冷却器组是否完好。

  d、直流充电机有备用时应每月进行一次轮换。

  e、事故照明及交直流自动切换装置应每月进行一次试验检查。

  f、火灾报警系统应每年试验一次。

  3、设备试验轮换检查发现的问题集控站应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并督促检修单位及时处理。

  七、设备验收制度:

  1、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以及大小修、预试后的一、二次设备和自动化、通信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程标准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2、无人值班变电站必须进行远方“四遥”功能的整组联合试验合格后,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3、 35千伏及以上无人值班变电站新建投产,公司主管生产经理或总工程师必须参加。

  4、集控站组织或参加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设备的验收。组织或参加无人值班变电站“四遥”功能的整组联合验收。

  5、无人值班变电站大小修、预试和保护仪表校验、自动化设备检验由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检修试验记录簿,还必须注明是否可以投运及运行中的注意事项,经验收,由集控站值班人员的检修人员在记录簿签字,无疑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6、无人值班变电站新、扩、改建工程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a、检查竣工的施工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检查规定提交的技术文件。

  7、设备验收时若个别项目达不到验收标准,而急需投入运行时,必须经主管单位总工程师批准。

  八、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设备缺陷性质分类同有人值班变电站。

  2、集控站值班员发现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或监控系统运行异常后,应认真分析,确认是否为误发信号,并将详细情况记入运行值班记录内,对影响系统或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应立即汇报当值调度员和相关人员,由调度通知检修人员到现场核实和处理。

  3、集控站值班人员发现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缺陷后,应将详细情况填入运行值班记录和设备缺陷登记簿,并报告值班负责人。值班负责人根据缺陷性质分别汇报当值调度员或相关人员。

  4对无人值班变电站危急缺陷,值班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处理,防止造成事故。检修单位对危急缺陷应及时消缺;对严重缺陷,可定期检修进行处理,但检修单位就将缺陷消除计划及时书面通知集控站。

  5、远动、通信和变电检修人员应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缺陷消除后,集控站值班人员应认真验收并及时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6、无人值班变电站发生自动化系统主机故障或通信中断等重大缺陷时,自动化和通信专业人员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处理;集控站应立即派人到现场值班,直到上述缺陷消除恢复正常运行后,才能撤回值班人员。

  7、有关领导及公司生技部门、调运中心、应经常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督促联系尽快安排处理。

  8、带缺陷运行的设备,在缺陷未消除之前,集控站值班人员均应加强运行监视。

  9、每月底,集控站将远动通信设备缺陷汇总。

  10、每月底,集控站技术员应组织进行设备会诊性巡视检查,由技术员将所有设备缺陷(含已消除的)进行汇总上报。

  九、设备维护工作制度:

  1、集控站应分站建立设备维护记录簿,并根据各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情况制定设备定期维护周期表,按时进行设备维护工作。对防误装置,必须按公司颁发的《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进行经常性的维护。

  2、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电工仪表等应配备适当并妥善保管维护,按有关规定按时送有关单位校验、试验。坏的封存,缺的补齐。

  3、各无人值班变电站应按部颁《电力设备消防规程》的要求配备各种消防器具和设施,值班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及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4、各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场所,集控站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制订管理措施。

  5、集控站根据季节负责检查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的排水、供水系统,并督促有关部门定期维修,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6、空调机、通风机、加热器等应每进行检查和清洁维护,并启动试验一次。

  7、设备维护工作完后,值班人员应在专用记录簿上作好记录,应定期检查、考核签字。

  十、运行分析制度:

  1、集控站每月都应进行一次综合运行分析活动,全面分析所辖的运行情况,并记入运行分析记录簿。

  2、综合运行分析的内容:分析并找出安全、经济运行及运行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针对其薄弱环节,提出实现安全、经济运行的措施。

  a、综合运行分析主要包括:系统接线方式、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配置、设备完好率、保护或断路器正确动作率、两票合格率、事故、障碍、异常运行、设备缺陷、预防性试验结论及劣化趋势、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遥控、遥调成功率、设备可用系数、强迫停运率、耗能指标完成情况、电压质量、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及效果、记录填写、资料管理、文明生产等。

  b、维操队和监控中心应针对事故、障碍、异常运行,以及运行管理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不定期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题运行分析,并记入运行分析记录簿。

  c、运行分析活动由集控站站长主持,全体人员均应参加。

  十一、设备评级管理:

  1、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评级由集控站负责,按公司颁发的《变电设备评级办法》、《变电设备评级标准》执行。

  2、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管理,集控站应明确专人负责,按照《输变电设施评价规程(暂行)》对所辖变电设施进行统计评价,并填报表:

  3、集控站每季应分站统计所辖设备评级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和提出控制措施。

  十二、车辆管理制度

  1、驾驶员直接受集控站站长领导,车辆完好率达90%以上。

  2、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派车记录,报表等各项工作。

  3、建立机动车辆管理档案,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建立机动车辆保养制度。

  4、各班组要按规定用车,用车班组及人员都要对车辆安全负责,严禁非站驾驶人员驾驶本站车辆,每月按时将车辆行驶里程表报车队。

  5、严格执行车辆进出派车制度,认真履行驾驶员车辆移交手续。

  集控管理制度 2

  一、在值班经理领导下,负责集控操作、协调日常生产,并监督机电检修工作;集控员是具体工作的执行者。

  二、熟悉开、停车程序以及检查、防止和排除一般故障的方法。能熟练掌握工艺流程、数量、质量及其它基本情况。

  三、启车时,先和现场岗位工联系,等岗位工全部给予明确答复后,再按照逆煤流顺序启车。

  四、设备正常运行后,随时观察画面上的各种参数,如:煤量、料位、皮带称计量值等,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岗位工或工长处理。

  五、当班集控员负责指挥、协调各车间的日常生产作业,监督生产任务、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六、每班深入生产现场,时刻准确掌握生产情况;负责生产分析、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记录生产情况,发生事故及时处理并按程序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七、在厂生产平衡会上,由夜班集控员负责全天生产情况的汇报并反映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八、根据厂领导和值班经理意见下达生产指标和其他通知。

  九、负责厂内外的'生产联系工作,及时传达矿调度及相关领导的指示。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十、管好集控室内的仪器、设备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十一、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集控管理制度 3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四川电网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和所控厂站的调度管理,保证电网运行、操作和故障处理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并入四川电网运行的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设计、建设和调度运行管理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技术支持系统调度功能要求

  1、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设计和建设方案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涉及电网调度功能要求的设计方案,应通过电网调度机构的评审。

  2、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必须具备完善、可靠的技术支持系统,采用双机双备份等模式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实现下列基本功能,满足集控中心和调度机构对所控厂站一、二次设备进行实时远方运行监视、调整、控制等调度业务要求。

  (1)应实现“四遥”功能。具备远方操作拉合开关、刀闸等一、二次设备,远方控制机组开停机、调整有功和无功出力等手段远方控制机组运行状态,实现pss装置与机组同步投退等功能,具有为适应远方操作而设立的防误操作装置。

  (2)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应具备自动发电控制(agc)和自动电压控制(avc)功能,具备与系统agc和avc一体化运行的功能,同时预留新业务扩充功能,以满足将来可能出现的电网调度运行及控制新要求。

  (3)集控中心应实现对所控厂站的继电保护、pmu、安全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以及励磁等涉及电网安全运行装置的运行状况、定值、投退状况、跳闸报告等信息进行远方监视。

  (4)集控中心应具备对所控厂站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远方投退、远方测试(包括通道)、远方修改定值等功能。不具备此功能者,需在现场留有专业人员。

  (5)集控中心应具备控制不同厂站、发电机组组合等多种控制运行模式,调度机构根据各厂站在系统中的地位、电网运行方式和安全运行要求等进行选择并通知集控中心。

  3、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自动化系统功能要求

  (1)根据直调直采的原则,集控中心所控厂站的调度自动化信息(包括功角测量装置pmu信息)必须直接从各厂站站端系统以串行和网络通信规约上送调度机构,不经集控中心转发,以确保自动化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2)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同时须将各厂站调度自动化信息(包括pmu信息)汇集后以串行和网络通信规约上送调度机构,作为各厂站自动化信息的备用数据源。

  (3)各厂站和集控中心均应配置调度数据网络接入设备。

  (4)调度机构以单机、单电厂及多电厂等值三种控制方式实现集控中心所控厂站的自动发电控制(agc)。各厂站或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应可以直接接收并及时处理调度机构下发控制命令值。各电厂响应性能须满足调度机构要求。

  (5)调度机构对集控中心所控厂站的自动电压控制(avc)以下发各电厂的高压母线电压设定值/增量值的方式实现。各电厂或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应能直接接收并及时处理调度机构下发的avc控制命令值。各电厂响应性能须满足调度机构要求。

  (6)集控中心监控系统对所控厂站的无功电压调整必须按恒电压闭环控制方式调整,严禁采用恒无功闭环控制方式。

  (7)集控中心所控厂站均应配备单独的电量采集装置,站端电量采集装置相关信息应通过调度数据网络、拨号网络或gprs方式直接上送调度机构电能量计量主站系统。

  (8)集控中心应建有继电保护运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分站,各受控厂站应建立继电保护运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子站,集控中心的保护信息系统分站和各受控厂站的信息系统子站应与省公司主站联网,子站所采集的信息可以完整地传至调度机构主站和集控中心分站。

  (9)集控中心投运前必须建成流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实现自动采集雨水情信息,并与四川电网水调自动化系统中心站联网,按规定向调度机构报送水情信息。

  (10)集控中心二次系统必须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的相关规定。

  4、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系统通信要求

  (1)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通信设备接入四川电力通信网,必须符合四川电力通信网的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光传输设备和调度交换设备及网管应与四川电力通信网主网统一,减少通信网和设备的复杂性。

  (2)集控中心与调度机构间应建立两条独立的sdh光纤系统通信通道。集控中心与所控厂站间应建立两条不同路由的通信通道,优先采用光纤通信系统,尽可能组成光纤自愈环网。

  (3)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至调度机构的调度电话应具有两条以上独立通道,调度电话须具备可靠的自动录音功能。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应按有关要求设置调度交换机,并与调度机构的调度交换机联网。

  (4)集控中心通信电源应配置双套,不间断供电时间应不少于8小时。

  (5)集控中心及接入集控的各厂站的光传输设备应具有相应的网管系统,同时还应具备对通信动力及环境的监测监控手段。

  5、集控中心应具备防御各种故障和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建立和制定完备的通讯中断、集控失效等异常故障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和技术保障体系,满足异常故障处理的需要。

  三、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投运规定

  1、集控中心投运前应完成各项试验、调试和安全评价工作,确保满足电网调度运行,并经有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方可申请并网运行。

  2、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厂站投运前应提前1月向调度机构办理投运申请手续,应提交如下技术资料:情况报告或验收报告、反事故预案、调度联系及运行负责人员名单、运行值班制度、调度联系制度、操作制度、应急处理制度等,经调度机构批准后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为3个月。试运行期满后,向调度机构提交试运行报告,由调度机构批准后投入正式运行。试运行期间,所控厂站应保持正常的运行值班。

  四、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调度运行管理规定

  1、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属调度机构直接调度,调度机构对各厂站的调度业务内容、调度管辖单元和范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并负责下达集控中心的调度命名和调度管理模式。

  2、集控中心代表所控厂站与调度机构统一进行运行、操作、检修和故障处理等调度业务联系,并直接对所控厂站设备进行远方操作,正常情况下,所控厂站不再同调度机构直接联系。在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应注意明确设备所属的厂站名称,使用“三重名称”,如“××(厂站)××(设备)××(编号)”。

  3、集控中心统一管理所控厂站发电计划申报和接收工作,各厂站应严格执行调度机构下达的计划曲线。

  4、涉及集控中心所控厂站设备的检修业务可以由集控中心统一与调度机构进行协调和联系,但设备的检修计划,检修申请、异动报告和新设备投运手续等仍应以厂站为单位分别办理。

  5、接入集控的各厂站机组启停、负荷调整、倒闸操作等,由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下达调度命令给集控中心。

  6、集控中心应建立高效的操作制度,能够正确、迅速地执行各项调度命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指令要求正确完成所控厂站一、二次设备的控制操作和运行状态调整等任务。

  7、要求集控中心所控厂站每天24小时配置足够的现场运行值班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并建立相应的运行值班和设备巡视、维护制度。

  8、集控中心应制定合理的运行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运行值班人员,加强对所控厂站设备远方和现场的运行监视及控制调整,满足正常运行和异常故障处理的需要。

  9、集控中心及各所控厂站的运行值班(留守)人员均应参加调度机构组织的调度业务联系资格培训和考试,取得调度机构颁发的《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10、集控中心应按照《四川电网220kv及以上系统继电保护定值“四统一”管理规程》中对厂站值班室的要求,在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厂站均应存放完整、齐全、正确的继电保护定值单,并应按照调度机构要求,按期完成继电保护定值核对工作。

  11、集控中心应实时监视各所控厂站的雨水情,积极开展水情信息收集、处理、整编和水文预报工作,及时向调度机构汇报水情变化和所控厂站发电运行方案建议,确保电站水工建筑枢纽及设备发电运行和防洪度汛安全。水情信息和发电运行报表按单站统计,集控中心统一报送,各所控厂站不再单独报送。

  12、集控中心应按照调度机构下发的相关规范开展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继电保护、自动化和通信系统/设备的配置信息及运行缺陷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定期向调度机构相关部门统一报送,各所控厂站不再单独报送。

  13、集控中心应设置通信管理专责,负责厂、站内通信系统的日常管理及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

  五、故障和异常处理要求

  1、发电企业应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确保在电网或集控中心出现异常或故障情况下,应能够立即恢复各厂站现场值班(留守)人员对相应厂站设备的控制权和调度联系权,并迅速进行故障及异常处理。

  2、集控中心及所控厂站须有完善的现场运行规程、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确保在发生异常、故障时能迅速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快恢复运行。

  3、集控中心所控厂站应编制电站黑启动方案和保厂用电方案,并完成机组现场黑启动试验和进行保厂用电措施的事故演练。

  4、集控中心不能正常行使集中控制时,集控中心应立即汇报调度机构申请退出集中控制模式,将控制权和调度联系权移交所控厂站,并由现场值班(留守)人员直接与调度机构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故障、异常处理完毕,集控中心具备投运条件可以恢复正常控制时,集控中心向调度机构提出恢复集中控制模式申请,由调度机构下令将所控厂站转为集中控制模式。

  5、所控厂站发生故障,集控中心和所控厂站不能及时消除,可能影响到其它电网运行设备时,集控中心应联系调度机构将其与系统隔离。为避免故障进一步扩大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有权采取断开对侧开关将故障厂站解列等非常措施,迅速隔离故障点,有效防止故障发展,同时各厂站设备安全由发电企业负责。

  6、在集控中心agc/avc投入调度机构远方控制期间,当下列故障情况发生时,集控中心所控厂站一次设备应保持故障发生前的运行状态,并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1)集控中心或所控厂站监控系统故障。

  (2)集控中心或所控厂站至调度机构的通道中断。

  (3)集控中心至所控厂站的通道中断。

  7、发生电网故障后,集控中心应收集并向调度机构继保专业报送所控厂站有关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报告及故障录波报告。

  8、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和水调自动化系统发生故障后,集控中心应立即派人到现场巡视检查,及时将水情和水库运行信息报送调度机构,同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系统。

  集控管理制度 4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厂操作票管理工作的任务、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考核,和各级技术人员的责任及工作程序。本规定适用于国投曲靖发电有限公司运行部操作票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云南电力系统电气操作票、工作票管理规定》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3、总则

  操作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措施,为了规范操作票的管理,防止人身事故和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4操作票的使用范围。

  4.1、操作票的使用范围。

  4.1.1、倒闸操作必须填用操作票。

  4.1.2、下列各项操作除外:

  (1)事故处理;

  (2)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3)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5、操作票的使用规定。

  5.1操作票的使用。

  5.1.1、倒闸操作应根据设备分管权限分别由电网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发布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或编码)。发令人使用电话发布命令前,应先和受令人互报单位、姓名。电网调度员发布命令的全过程(包括复诵命令)和听取命令的报告时,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

  5.1.2、根据同一个操作命令,且为了相同的操作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相互关联并依次进行的倒闸操作过程称为一个操作任务,可以采用一张操作票。如:根据一个操作命令所进行的倒换母线和倒换变压器等的操作,以及一台机组检修,有关厂用电部分的停、送电操作。

  5.1.3、对虽然是为了同一个操作目的,但根据调度或值长命令,中间必须进行间断的操作,应在操作票中注明“待命”或分别填用操作票。对某些专一性的操作如开、停发电机等应单独填写操作票。

  5.1.4、接班后一小时内所进行的复杂操作,操作票可由上一班人员填写和审核。接班人员应进行逐级审核并在备注栏中签名注明原因,接班人员对进行操作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如前一班填写的操作票不合格,接班值班人员必须重新填写操作票。接班值班人员在执行操作任务前,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均应对操作票进行审核和签名,并对所要进行操作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

  5.1.5、在执行一个操作任务中,由于某种原因而中途停止操作,值班负责人应向发令人汇报操作终止项目。在备注栏内作简要说明,并签名。该操作票作为已执行的操作票统计。

  5.2、操作票的填写。

  5.2.1、操作票应按统一操作术语统一格式填写,字迹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包括刮、擦、改),个别错、漏字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下方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值班负责人扁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错、漏字修改每项不应超过一个字(连续数码按一个字计),每页不得超过三个字,但是设备的双重名称、动词、操作顺序号码和打“√”记号等不得作为个别错、漏字进行修改。

  5.2.2、 “操作任务”栏的填写应指明电压等级、设备双重名称。凡是符合运行、热备用、冷备用、试验、检修五种状态的,应以其状态变化来表示。设备(开关、线路、发变组、母线等)的五种状态应执行云南电网现场调度规程的'规定,并应同时遵守(1)~(5)的原则要求。小车开关和抽屉式开关的五种状态应以运行状态、热备用状态、冷备用状态、试验状态和检修状态表示。

  (1)运行状态: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合闸位置(所连接的避雷器、电压互感器无特殊情况均应投入),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在工作位置,开关在合闸位置。

  (2)热备用状态:设备的开关断开而刀闸在合闸位置,开关的控制和操作电源合上;小车开关或抽屉式的热备用状态(送电):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在工作位置,开关在断开位置,开关的控制和操作电源合上。

  (3)冷备用状态: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开关的控制和操作电源断开;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的冷备用状态(停电):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在试验位置,开关在断开位置,开关的控制和操作电源断开。

  (4)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试验状态: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在试验位置,开关在断开位置,开关的控制和操作电源合上。

  (5)检修状态: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并已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开关和刀闸的操作能源已断开,刀闸操作把手已锁住;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的检修状态: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拉出开关柜,开关的控制和操作电源断开,并锁上柜门。

  a)开关检修状态是指开关与两侧刀闸均断开,开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均断开,在开关与两侧刀闸间分别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检修的开关与刀闸间接有电压互感器时,则该互感器的刀闸应断开并取下高低压熔丝。若开关柜线路侧仍带电,则该柜出线的第一组线路刀闸也应断开,否则该线路应转检修。

  b)线路检修状态是指线路的开关,母线侧、线路侧刀闸均断开,开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断开,在线路出线端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如线路侧装有电压互感器时,应将其刀闸断开,并取下高、低压熔丝。

  c)母线检修状态是指接在母线上的所有开关、刀闸断开,开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断开,根据母线长度和有无倒送电,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装设足够的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应取下母线电压互感器高、低压熔丝。

  d)变压器检修状态是指接在变压器各侧的开关、刀闸均已断开(中性点接地刀闸应断开),开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断开,并在变压器各侧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变压器接有电压互感器时,应将其刀闸断开,并取下高、低压熔丝。

  5.2.3、一般操作票只填写操作开始和终了时间,但如操作涉及到系统的倒闸操作或并、解列(包括机组)、待令等操作时,应将有关操作时间记录在完成时间栏内。

  5.2.4、每个操作项目均应专项填写(包括规定需要分项填写的检查项目、查带电显示装置是否正常,以及原已断开的刀闸,在设备转检修时需检查该刀闸确在断开位置等)。同时,下列操作也必须列入操作项目和顺序:

  (1)为了同一操作目的,且根据调度或值长命令中间必须进行间断操作时,应在操作项目中专项注明“待令”。

  (2)合上和断开刀闸的操作或者将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推(摇)至工作(试验)位的操作,应先检查相应开关确在断开位置并专项填写。

  (3)在接地前应检查相应刀闸确在断开位置,在检修后合闸送电前应检查相应的接地刀闸、接地线确已断开、拆除。

  (4)其他操作检查开关和刀闸位置,凡就地操作的,“检查”可与该开关或刀闸的操作合填一项;远方操作的,“检查”应专项填写;连续断开或合上几个开关时,允许几个开关操作完毕后再分项填写“检查”各开关位置。

  (5)在操作过程中,如连续断开几个开关和相应的刀闸时,允许先断开几个开关后再分别断开刀闸,但断开刀闸前必须检查相应开关位置。

  (6)一套继电保护装置的几块压板,其投入或解除必须分别逐项填写。

  (7)在进行倒换母线操作,应填写“检查母联开关及两侧刀闸确在合闸位置”、“取”下母联开关操作保险”等项目。

  (8)在进行转换负荷或解列、断环操作时,应填写检查“负荷分配”的项目。

  5.2.5、对组合电器,无法直接观察到明显的断开点,检查开关、刀闸是否已断开时,除观看装在组合电器控制柜上的位置显示器外,还应查看组合电器就地装设的机械位置指示器进行确证。若有指示器外伸连杆的,还要看拐臂位置是否到位。

  5.2.6、操作票的操作项目中,断开、合上开关、刀闸的均应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其他项目可以只写设备编号或编码。

  5.2.7、验电和装设接地线(包括合上接地刀闸)应作为一个操作项目填写,即在验明确无电压后立即进行接地,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应填写编号或编码。

  具有五防功能的高压开关柜,在未合接地刀闸前打不开柜门,无法进行验电。此时,在停电前应确认带电显示装置(或电压表)指示正常的情况下,允许在确认开关确已断开小车开关拉出(或负荷侧刀闸拉开)后,查看带电显示装置(或电压表)确认无电压后,即可合接地刀闸。若需在网门内工作,则在后网门打开后,仍须先进行验电,验明确无电压后检查接地刀闸确已合好到位,才能开始工作。

  5.2.8、一个操作任务需续页填写时,续页的前一页最后一栏应注明下页的操作票编号:“接下页no:x x x x x”,续页上的第一栏应写出所承接上页的操作票编号:“承上页no:x x x x x”。操作票的第一页应写明操作任务,所有各页上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都应签名。每页必须同填写操作日期和操作任务。

  5.2.9、手写的操作票未填完空格,应在第一空行盖“以下空白”印章,打印的定型操作票未填完空格,可以不盖“以下空白”印章。

  5.2.10、如果审核人员发现所填写操作票有错误,应向己签名的责任人提出质询,证实确有错误后由操作人重新填写,此票应加盖“作废”,“未执行”印章。

  5.2.11、操作人在监护人的监督下进行操作,操作人、监护人按照操作票的顺序到操作地点看清设备,监护人根据操作票大声唱票,操作人按照实际设备编号大声复诵,并用手比划操作方向,监护人核对操作人复诵和比划与操作票一致,然后下令“操作”(或合、断、拉、取、装等),操作人在得到监护人的“操作”命令后方可操作,操作完一项后,监护人应在该项前划上“√”已执行标记,然后才可以进行下一项操作,直到操作完毕。

  5.2.12、操作中发现疑问,异常情况或操作票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或漏项,应立即停止操作,汇报值长,弄清楚情况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由值长重新下令后方可继续操作。

  5.2.13、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如遇事故处理,远方控制的开关允许操作。

  5.2.14、关于电气操作票的填写、审核、签名的规定:

  5.2.14.1对于6kv或380v单一负荷电源开关(不包括低压厂用变压器)的停、送电操作由操作人填写,副值、主值、全能副值初审,单元长、全能主值、值长终审,并分别在栏内签名。

  5.2.14.2除6kv或380v单一负荷电源开关(不包括低压厂用变压器)以外的停、送电、倒闸操作及厂用电切换操作由操作人填写,全能副值、主值、全能主值、单元长初审,值长终审,并分别在栏内签名。

  5.3、操作票的合格标准。

  5.3.1、凡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及〈〈云南电力系统电气操作票、工作票管理规定〉〉、关于倒闸操作有关条文及本规定的操作,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5.3.2、操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1)操作票丢失。

  (2)操作票无统一编号或编号重复错误。

  (3)操作任务不明确,错误或设备无电压等级,无双重名称。

  (4)操作项目中断开、合上开关或刀闸无双重名称。

  (5)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包括顺序号颠倒或涂改)。

  (6)操作术语错误。

  (7)应装(拆)接地线无编号或编码,接地点不明确。

  (8)装接地线前(包括接地刀闸)没有验电或验电没有填写,以及采用非《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电气部分)规定的方法验电(符合3.2.7款规定者例外)。

  (9)操作项目不符合操作任务要求。

  (10)不是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含一个项目打二个“√”或打“√”涂改)。

  (11)未经批准擅自解闭锁操作。

  (12)字迹模糊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

  (13)系统倒闸操作和并、解列操作、待令等没有填写完成时间。

  (14)承上页、接下页不符合规定要求。

  (15)手书操作票留下的空白栏未盖“以下空白”印章。

  (16)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电气部分)规定或漏签姓名。

  (17)操作票执行完毕后,未盖“已执行”印章,作废的工作票未盖“作废”印章。

  (18)没有弄清操作目的、操作不监护、不唱票、不复诵者。

  (19)操作票开始及结束项目中“得令”及“汇报”不清楚。(应写清楚得xxx令及汇报xxx)。

  (20)先操作,后补操作票者。

  (21)负荷停、送电不使用停、送电联系单者。

  6.执行热力系统操作票的规定

  6.1调整运行参数时不使用操作票,如水位、汽温、汽压、燃烧等在crt上的调整软操作。

  6.2事故处理时不使用操作票,但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度,但应将操作内容记入操作记录簿。

  6.3在控制异常时,按事故处理进行操作,严禁事后补填写操作票和补签名。

  6.4改变热力系统重大运行方式、主要辅机投停、热力系统中发电机冷却水系统、润滑油冷却系统、抗燃油冷却系统改变原运行方式均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6.5应逐步制定主要辅机投停、热力系统中发电机冷却水系统、润滑油冷却系统、抗燃油冷却系统切换定型操作票,做到执行规范、标准、程序化。

  6.6有关热力系统操作票的填写、审核、签名的规定:

  6.6.1改变运行方式的操作项目,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副值、主值初审,值长或单元长终审,并分别在栏内签名。

  6.6.2不改变运行方式的操作项目,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副值初审,主值终审,并分别在栏内签名。

  6.6.3对于不改运行方式,但涉及到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主值、副值初审,值长或单元长终审,并分别在栏内签名。

  6.6.4填写操作票时,对所要操作对象必须使用双重编号,即××机(炉)××设备。

  6.6.5执行过程中,操作人到达操作地点,核对操作对象正确后,汇报发令人(监护人),由发令人远方(控制台上)或就地监视(护)操作。操作人进行逐项操作,每执行完一项由(监护人)在操作票上该前打“√”。

  6.6.6根据《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规定:

  500kv刀闸不能进行如下操作:

  1)带负荷拉、合短引线(如需操作,须请示主管领导)。

  2)向母线充电或切空载母线(如需操作,须请示主管领导)。

  3)严禁用刀闸拉、合运行中的500kv线路并联电抗器、空载变压器、空载线路及电容式电压互感器。

  4)500kv二分之三接线的母线,是否可以用刀闸拉、合母线环流,应遵守制造厂的技术规定或通过试验确定。

  集控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1. 环境污染:由于人类在工农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向自然环境排放的、超过自然环境消化能力的有毒有害物质或能量致使环境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而引起的一类环境问题。

  2. 环境问题的发展历程: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

  3. 环境管理的核心问题:遵循生态规律与经济规律,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

  4. 环境管理学概念:研究环境管理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寻求的是正确处理自然生态规律与社会经济规律对立统一关系的理论和方法,以便为环境管理者提供理论和方法上的指导。

  5. 决策的非程序化。

  6. 环境管理的对象:

  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个人行为:只对个体的人为了满足自身存在和发展需要,通过生产活动或 购买去获得用于消费的物品和服务。

  企业行为:通过向社会提供物质性生产或服务来获得利润。

  政府行为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技术手段和宣传教育手段。

  第二章

  1.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布氏定义)害后代人满足的能力的发展。

  2.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3.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类容:经济可持续发展(基础)、生态可持续发展(条件)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

  4.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代内公平,本代人的公平;代际公平:世代平等。

  持续性原则:指人类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不能超越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载能力。

  共同性原则:鉴于各国的历史文化和发展水平的差异,可持续发展的具体目标、政策和实施步骤不可能是惟一的。但是,可持续发展作为全球发展的总目标,所体现的公平性原则和持续性原则则是应该共同遵从的。

  5.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理论:1)资源永续利用理论;2)外部性理论:3)财富代际公平分配理论。

  6.三种生产理论:人口生产(原动力)、物质生产(物质结构转化器)和环境生产(物质基础)。

  7.环境生产:指环境在自然力作用下消纳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产生出自然资源(生活资源如风景,生产资源如森林、水源、矿源)的总过程。

  8.三种生产理论在环境管理学中的地位与作用:

  1)阐明了人与环境关系的本质;

  2)揭示了环境问题的实质及其产生的根源;环境生产在输入和输出上的不平衡是造成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

  3)指明了环境管理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环境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推动人类建立一个新的生存方式,改变人类社会固有观念,调整目前的社会经济活动运行机制,将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强度、废弃物的排放强度与环境生产力匹配起来。

  4)明确了环境管理的主要领域和调控对象;

  5)奠定了环境管理学的方法论基础。

  第三章

  1.体制:有关组织机构的设置、领导隶属关系以及管理权限的划分方面的.体系和制度。

  2.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指国家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

  3.我国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分为五级:国家、省、市、县、乡(镇)。

  4.现行环境管理机构体系:环境管理行政机构 我国的行政管理机构体系包括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环境管理立法机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简称人大环资委。

  5.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执法地位平等。

  “统管”部门指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分管”部门指依法分管某一类自然资源保护或某一类污染源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统管与分管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在行政指法上都是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其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只是分工的不同。

  第四章

  1.环境政策的地位和作用

  法律法规是政策的法制化、定型化。

  1)党和国家的政策是立法的基础和依据;

  2)国家环境政策是环境法规的重要补充。

  作用:

  1)确定环境保护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

  2)奠定环境法治的基础;

  3)提高社会的环保意识;

  4)完善对环境保护的制度化管理。

  2.“三十二字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3.“三同步,三统一”方针: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 要实现 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方针。

  4.环境管理的三大基本政策: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2)水污染谁治理;

  3)强化环境管理。

  5.我国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手段:①绿色税收;②环境收费;③绿色资本市场;④生态补偿;⑤排污权交易;⑥绿色贸易;⑦绿色保险。

  第五章

  1.环境法的概念: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法律规范在逻辑上的组成: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三种行为模式:①可以这样行为模式;②应当或必须这样行为模式;③不应该(禁止)这样行为模式。

  两种法律后果:①肯定性后果:法律允许的行为,加以肯定很保护;②否定性后果:从事与法律后果不相符的行为,否定并承担责任。

  3.环境法的任务:

  (1)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2)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目的:

  (1)合理地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维护清洁适宜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3)协调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的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的发展。

  4.国家法高于地方法;上位法高于下位法;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特别法高于普通法;新法高于旧法。

  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效力高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5.环境法的基本制度:(八项制度)

  “老三项”

  “新五项” 排污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

  6.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第六章

  1.环境影响评价形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书: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用于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不利,敏感,综合,尚未有过的影响。

  2.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由评价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填报的关于建设项目的概况及其环境影响的表格。用于项目概况、自然地理、环境质量、工程分析、环境影响,措施。

  环境影响登记表:用于项目概况、项目内容集规模、原辅材料、主要设施规格与数量、水之源及能源消耗量、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周围环境简况、生产工艺流程简述等。

  2.“三同时”制度概念: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防止新污染和破坏的两大“法宝”:三同时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

  (1)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2)技术改造项目;

  (3)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

  (4)确有经济效益的

  综合利用项目。

  4.排污收费制度概念:关于全国范围内,对污水、废气、固废、噪声、放射性等各类污染物的各种污染因子,按照一定标准收取一定数额的费用,以及有关排污费可以计入生产成本,排污费转款专用,以及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污染与治理等基本原则规定的总称。 原则:排污即收费,超标即处罚。

  5.排污许可证制度概念:一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基础,由排污单位的申报登记、排污指标的规划分配、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颁发、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部组成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

  我国环境保护许可证可分三大类:①防治环境污染许可证;②防止环境破坏许可证;③整体环境保护许可证。

  生物多样性定义:指一个地区内的所有生物及其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包括三个基本层次: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

  集控管理制度 6

  1 目的

  为加强对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过程中集控室作业、配电盘安装调试交工前的安全及防火管理,确保船舶集控室作业、配电盘安装调试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船舶建造过程中集控室作业、配电盘安装调试作业安全管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基本管理内容与要求

  3.1.1企业应制订船舶项目配电盘安装调试工艺与安全要求。

  3.1.2根据工艺要求制订配电盘安装调试施工方案,指导施工人员按步骤进行安全施工。

  3.2施工管理内容与要求

  3.2.1集控室作业、配电盘线路及调试施工时应指定施工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施工过程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2.2集控室、配电盘安装调试过程中,必须按安装、调试工艺要求和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2.3线路施工时,集控室、配电盘上相应的开关应挂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安全警告标志。

  3.2.4集控室、配电盘室内施工项目未完成前,原则上不准送电。特殊需要送电时,由总建造师、安全主管和项目生产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指派现场监护人员进行全程监护后,方可送电。

  3.2.5集控室、配电盘具备送电条件后,必须要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并做好每日安全检查和值班记录。集控室房间门、配电盘要上锁,钥匙由值班电工专人保管。

  3.2.6进行集控室、配电盘室内的所有开关及操纵手柄操作前,必须经项目生产负责人批准,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确认后由值班专业人员来完成操作,其他人员禁止乱动。

  3.2.7值班人员应严守交接班时间,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值班时不准脱岗和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2.8值班人员必须掌握各线路施工完成情况,防止误送电造成事故。

  3.2.9集控室、配电盘室向各线路送电时,必须填写《集控室、配电盘线路送电申请单》,经审批确认安全后方可送电。

  3.2.10集控室、配电盘室内应保持清洁,室内不准吸烟、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外来人员进行检查时,应进行登记管理。

  3.2.11在集控室、配电盘室内进行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3防火安全要求

  3.3.1集控室、配电盘室内配电盘安装到位后,必须进行防护,该区域内实行三级热工作业管理。

  3.3.2集控室、配电盘室内电缆接线开始或室内装潢开始起,区域内实行二级热工作业管理。

  3.3.3集控室、配电盘室内的临时照明灯必须距离壁板200mm以上,避免灯头过热引燃壁板。

  3.3.4集控室、配电盘室内施工产生的可燃物必须及时进行清理,配电盘内及周围禁止放置可燃材料,包括清扫工具和图纸。

  3.3.5危险化学品进入集控室、配电盘室必须按要求进行登记管理,当日作业结束必须及时清理下船,禁止存放在室内。

  3.3.6集控室、配电盘室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突发事件的应急使用。

  1 岗位职责

  1.1 集控室值班员受运行班长的直接领导,负责对集控室操作盘上各表计、按钮的.检查,维护和各设备的集控操作,对输煤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负责。

  1.2 当班长不在岗时,集控室值班员应负责起班长的全部指挥责任,事后详细汇报班长。

  1.3 集控室值班员有权对本专业值班人员发出运行操作指令,并对发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2 工作内容与要求

  2.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树立牢固的安全思想意识,熟悉并严格贯彻执行现场安全规程。

  2.2 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时发生异常及以上的情况,能正确迅速的处理,并及时汇报,做好值班日志。

  2.3 保证设备及系统在最佳工况下运行,完成本班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各项经济指标。

  2.4 做好交接班工作。

  2.4.1 接班前30分钟到现场,认真查看运行日志,设备缺陷登录薄,上级通知等,了解设备运行方式及设备检修情况,听取交班班长的情况介绍,听取班长开工会的生产安排。

  2.4.2 对集控室的表盘控制进行仔细检查。

  2.4.3 正点交班,向接班班长介绍本机运行情况,上级指示等,协助班长开好收工会。

  2.4.4 如遇事故处理等特殊情况,交班人员应在处理完毕后交班,接班人员在事故处理中可协助工作,听从接班人员的安排指挥。

  2.5 认真规范的做好各种表报和工作日志的填写工作

  2.7.1 每周一白班皮带甲、乙路切换,#1、2水冲泵切换。

  2.7.2 每周1、15日进行联锁试验。

  2.7.3 每月15日事故拉绳试验。

  2.7.4 每天接班时试验事故音响及联系信号。

  2.7.5 备用15天以上的设备,试运10分钟(班长先联系电气测绝缘)。

  2.7.6 每月6、16、26日配合热工校验电子皮带称。

  2.7.7 定期实验后做好记录。

  2.8 认真执行公司颁布的《班组通用工作作,对本班发现的设备缺陷做好记录,正确输入微机系统,及时将验收合格的缺陷单在微机上注销。

  2.6 认真执行卫生管理制度,保持集控室内外干净清洁,做到窗明盘净,物品摆放整齐,起到文明生产的示范作用。

  2.7 定期工作标准》和《职工通用工作标准》。

  2.9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3 检查与考核

  3.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燃料分场当班运行班长按月检查考核。

  3.2 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工作内容、要求与任务完成情况。

  3.3 考核结果与当月奖励挂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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