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0 13:13:22 制度 我要投稿

物品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品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品管理制度合集15篇

物品管理制度1

  第一条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上报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第二条安全技术股: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害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平时应做好调查与研究,当好领导参谋。

  第三条车辆运输股: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调配应急所需的车辆及驾驶员,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的安全运送工作。

  第四条综合股:负责联系医院,医护人员,急救车辆,准备急救器材;负责事故现伤员培护,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对撤离人员进行安置;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

  第五条工程机械股:负责组织、参与事故救援工作,调配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确定设备的工作方案及安全注意事项,负责电路、通讯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按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物品管理制度2

  一、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三、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爆易爆、剧毒物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四、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五、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六、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七、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八、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九、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十一、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十二、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物品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保证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及储存,防止因管理不严、使用不当,发生危险,造成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储存、运输管理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8号

  4储存使用要求

  4.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i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4.2各级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加强日常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管理,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可靠。

  4.3风场应设置专门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根据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4.4风场允许存放少量的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每种最多不能超过1桶以上),以备日常应急所用,严禁超量储存。检修用氧气、乙炔气瓶每种最多允许存放2瓶,并且应分开单独放置。

  4.5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牌,库房门应上锁,并设专人负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专责人必须了解易燃易爆物品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按照国家规定的防火防爆要求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4.6库房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控制电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库房负责人每天应对库房防火情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7库房内应根据易燃易爆物品数量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维护检查,保证消防器材足够好用。

  4.8库房内应经常通风换气,防止易燃易爆物质挥发积聚产生危险,室内温度不宜过高,宜保持在15℃以下,夏季还应做好降温措施。

  4.9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场所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防爆要求;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电冰箱等设备。

  4.10易燃易爆物品的外包装要有明显的标识。使用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正确使用。

  5运输要求

  5.1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前必须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易燃易爆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防震胶圈的气体钢瓶不得装运。

  5.2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混车装运。

  5.3遇热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措施。

  5.4易燃易爆物品在搬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工具。

  6附则

  6.1本规定由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监部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物品管理制度4

  一、物品采购程序

  1、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负责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类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大宗物品采购,由总务处提供相关资料,经校长同意后,报送区政府招标办,按程序招标采购。

  3、应急物品采购需提前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送交总务处汇总,具体流程为:处室填写“物品购置申请单”→处室主任审批→总务主任审批→分管副校长审批→常务副校长审批→校长审批(不能在区教育局装备中心记帐购买的`,1000元以下由常务副校长审批,10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

  4、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品采购。

  二、物品采购制度

  1、各类物品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专业性较强的食品设备及材料,一般情况下由总务处协同相关处室专业人员进行采购;特殊情况下,还应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监督指导采购。

  3、财务室、固定资产管理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帐及资产登记手续,做到帐、物、卡相符。

  三、物品采购要求

  1、采购前应对多家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采取校内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

  2、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负责采购人员必须廉洁自律,敬畏有关财经制度和纪律的规定要求,确保所购物品货比三家,物美价廉,严禁收受卖家馈赠或宴请。

  4、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四、物品采购票据要求,所有发票必须是正规票据

  1、采购物品在1000元以下,可以现金支付。

  2、采购物品在1000元以上,实行转账支付。

  五、说明: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购行为,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后果由经办者个人负责;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物品管理制度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切实抓好我单位民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由项目安全副经理对民爆物品使用负监管总责。

  2、各架子队以班组为单位,指定民爆物品使用现场监管员,并将各组民爆物品使用监管员名单报炸药库备案。

  3、民爆物品监管员要对所负责的班组民爆物品的开票、支领、使用和清退等过程进行监督。

  4、没有指定民爆物品监管员的`班组,炸药库有权不发给民爆物品。

  5、各班组民爆物品监管员如因请假不能上班,队长必须指定临时民爆物品监督管理员,并出具证明给炸药库备案。否则炸药库有权不给支领民爆物品。

  6、各班组根据本班工作量预计所需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将数量报本班安全员开具《民用爆炸物品出库通知单》报相关人员审核批准,爆炸物品支领单,经监管人员审核签字后,安全员与爆破工一起到炸药库支领民用爆炸物品,班长指定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懂爆炸物品性能的人员与专职爆破工负责支领和运送。

  7、进入作业区前,监督员要对支领的数量、种类、规格等进行核实,并认真填写记录。

  8、民爆物品现场监督管理员,对民爆物品的使用过程、使用数量及班末清退等进行监督,爆破作业后,监督员要对炸药库民爆物品使用监督管理记录表上填写的数量进行核实,若支领、使用、和清退数量与监督员掌握的数量相符,监督员应在民爆物品使用监督管理记录表上签名,否则,不给签名,并及时追查原因。没特殊原因,不审核签字的,一次罚款50元。

  9、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或处理,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物品管理制度6

  随着餐饮酒店规模的不断扩大,餐饮酒店的管理也越来越难,尤其在财务物品采购管理方面更是难上加难了,不过有一套好的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管理就不再是难题了。有了制度还必须要有流程标准,同时还要做好如何减少餐饮采购中的漏洞问题。为了加强餐饮酒店物品采购的管理,防止库存积压、造成滞销、超期变质等损失,我们需要结合餐饮酒店的实际情况,制定该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采购人员须认真学习《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餐饮酒店规定,不得因合同条款订立不当而给餐饮酒店带来损失。合同在签订前须由经办人填写合同签订申请书,报餐饮酒店总经理批准,方可签署。

  2、采销合同由专人统一编写、登记、编制、发送和保存。所有合同必须保留正本两份,一份交财务部做付款凭证,另一份交由相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留档备查。

  3、物品的采购:

  物品的采购,按每月使用计划及合理库存的需要,经营业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不得因提前或拖延采购而影响营业,也应避免因超计划采购带来积压或损失。

  采购人员采购物品时,应根据请购单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用途,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采购。管理用物品的`采购,如固定资产、仪器、工具、办公用品等,各部门应填写请购单,经所购物品的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买。

  办理购物付款时,应附付款申请单、购销合同、请购单,已经总经理审批的付款计划或购货合同执行情况表,报财务部审核后,方可付款。

  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时应核实付款手续是否齐全,否则财务有权拒付,并要求补齐相关手续。

  采购人员报销时,应办理入库单,入库单内容必须填写清楚齐全,如需要质检的物品,应附质检部门的审签手续。根据财务要求,发票应在开出一个月内报销,逾期未报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采购经办人承担,该部门经理负同等责任。

  采购、库管人员按季度对库房存货情况进行分析,对库存物品的积压、变质、沉淀要列表清查、处理,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负直接责任。

  4、成本部每月2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物品(包括各分库)盘点情况汇总表报财务部,并对库存物品现状如短缺、毁损等列示清楚,及时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如是人为因素给餐饮酒店造成损失,当事人要承担责任。

  5、采购人员不得营私舞弊,吃回扣贪污,假公济私,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严厉追究当事人经济或刑事责任。

  以上五点就是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内容,可能内容比较广,具体的细化内容还需要自己根据自身的工作岗位要求进行调整,同时以上制度的内容是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的,财务部负主要责任。有了这份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还必须要有一套餐饮业采购流程及标准还能把采购部的工作做得更好。

物品管理制度7

  1、易燃易爆工作岗位上的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规定。

  2、易燃易爆岗位要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如确实要动用明火时,要严格遵守并执行“关于印发‘辽河石油勘探局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中的规定。

  3、易燃易爆部位的设备、装置要符合防火要求,消防器材、防火设施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改正的.要及时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汇报,未整改前要有临时防护设施。

  4、岗位工人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各类火灾发生。

  5、岗位工人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性能、使用方法,熟练本岗位上的灭火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迅速按照本单位的灭火应急预案进行灭火。

  6、易燃易爆场地的场地要清洁,设备无渗漏,工具材料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

  7、易燃易爆部位要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

  8、易燃易爆工作间要有“严禁烟火”标志。电器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可靠的防静电和通风设施。

  9、工作间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实行定量领取,不得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易燃易爆部位要认真抓好自检自查,并填写好相关记录。

物品管理制度8

  一、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应根据使用过程中的火灾危险程度,划定禁火区,并设立明显的禁止标志,严格管理火种。

  二、化学危险品必须存储地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储存室的面积一般不得超过20m2,储存柜的总量不得超过200kg;各类化学物品必须分类储存。化学性质不同、灭火方法不同、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切忌混放在同一库房,同一储存室内以免发生事故。

  三、凡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领发要有严格的.手续。

  四、采购化学危险物品,要申请采购证,凭有关部门发给的采购证购买。购买剧毒物品,除严格执行凭证供应外,还应由本单位出具证明,详细写明品种、数量和用途,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名盖章后方可购买。

  五、托运化学危险物品,必须附有有关证明,向指定的运输部门办理。自运化学危险物品的,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经过培训,熟悉业务、有上岗证的人员装运。

  六、安全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加强对危险物品运输、贮存、使用、保管的安全监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与普查以及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和指挥。

  七、安全部门必须切实做好对直接管理或接触危险物品人员的审查、考核和培训工作,业务上坚持上岗培训制度和经常考核。

物品管理制度9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经济效益,严格规范废旧物资处理行为,依据集团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XXX废旧物资处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成立XXX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 XXX XX XXX XXX XX

  成 员:供应科、机电科、生产科、综检车间、财务科、武保科、行政办企管等相关人员。

  二、各部门职责

  1、供应科负责全矿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各种废旧物资要单独建帐、立卡、单独存放,收支手续要完备、齐全,帐目要清楚,其它科室、车间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对外出售。

  2、机电科、生产科、综检车间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

  3、行政办企管、纪委负责监督、检查整个废旧物资的处理进程是否规范,是否符合上级部门的规定要求。

  4、财务科负责办理出售废旧物资的货款收缴手续。

  5、武保科负责核对出矿废旧物资与出门证是否相符。

  三、处理范围

  1、按照规定程序报废的材料、配件及设备。

  2、回收后不能复用的材料、配件。

  3、其它原因形式的帐外报废物资。

  四、审批程序

  处理价值不超过三千元,由供应科召集废旧物资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确认无使用价值的物资,填写《废旧物资联合鉴定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案后处理;处理价值在三千元以上,填写《废旧物资联合鉴定单》,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经审批后方可处理。

  五、其它规定

  1、本矿职工由于特殊原因购买板皮,由职工本人提出购买申请,所在单位行政正职核实签字,经矿长或总会计师审批后,到供应科坑木场办理购买手续。

  2、本矿职工家庭烧煤户购买劈材,由职工本人提出购买申请,所在单位行政正职核实签字,经供应科科长审批后,到供应科坑木场办理购买手续。

  3、购买锯末子的人员,到供应科坑木场直接办理购买手续,坑木场负责人根据本矿实际需用情况,在保证矿使用有余量的情况下进行出售。

  4、坑木场以外地点装板皮、劈材,一律不予办理出售手续。

  5、以件数为计量单位的废旧物资处理要全部点数,以重量为单位的'废旧物资处理一律检斤。

  6、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在每周三进行,由供应科牵头通知,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去进行鉴定,并在《废旧物资联合鉴定单》上签字。

  7、板皮、劈材仅每周三出售,武保科要派一人到现场进行监督。

  8、废旧物资的出售价格参照集团公司物资经销中心下发的《关于废旧物资出售价格的通知》执行;板皮出售价格为每公斤0.2元,劈材出售价格为每公斤0.10元,锯末子出售价格为每袋0.6元(袋子的规格为950X550).

  9、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XXX,如本办法与上级文件想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二00五年十月二十日

物品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系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 公司及所属有关单位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在安排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工作时,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条 公司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第六条 从事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管理制度《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相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管理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负责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办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台帐;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培训。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

  (二)项目部负责在计划新建、扩建、改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建设项目时,对项目的安全符合性进行审查,协助治理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

  (三)保卫部门负责爆炸品、剧毒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的安全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办理采购及公路运输的合法证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危险化学品事故,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八条 负有监督检查责任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危险化学品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立即整改或者限期整改。

  (三)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建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发现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条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章 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所要求的相应条件。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危险化学品项目时,应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第十二条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实行资质认定。

物品管理制度11

  为了确保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私有财产的安全,防止学校财产流失,进一步规范物品出入管理秩序,切实做好门卫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携带教育教学设备、基建材料、实训设备器材等公物出门,须持后勤处和保卫处共同开具的.物品外出单,方可出门。安保人员须收回物品外出单预留备查。同时安保人员有权查验,对可疑、手续不全物品有权扣留待查。各类公物夜间(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出门。

  二、师生携带电脑或其它私物出门,请自觉接受安保人员核实和登记后方可外出(学生须凭借班主任签条认可)。

  三、部门或个人有处理废弃物需要出门,必须要有主管部门领导和保卫处的签字认可,再凭借“物品出入单”方可出校门。

  四、校园内食堂、超市及各类营业场所的物品进出校区时,请相关负责人主动提前到保卫处办理相关证明,在进出校园时向安保人员出示,在安保人员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出。

  五、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准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带入校园,一经发现立即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置。如因工作需要携带上述物品进入校园,须事先持有关证件到保卫处登记,并由相关部门到校门口接洽确认后,由专人负责,方可进入。

  六、处理的废弃物、污染物等有害物品,应预先告知保卫处,并由后勤处协同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回收并在指定地点统一销毁处理。

  七、所有出入物品,须按安保人员指定的路线搬运,以免影响校园正常秩序。

  八、校园“物品出入单”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印制,发放各处室系部。

物品管理制度12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基地和职能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

  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

  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

  5、其他废旧物资。

  第四条 采购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

  第二章 废旧物资管理

  第五条 各基地(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 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

  第六条 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的`界定同集团公司关于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由资产的使用部门打内部公文单,后附填写《固定资产处理单》,对该设备的名称、规格及型号、购置时间、预计使用时间、购入原值、已提折旧、帐面净额、报废原因等一一填写完毕,设备部签字确认报废情况属实,同意变现意见,财务部确认该固定资产的账面金额,转总经理处,总经理签署处置意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权限在单位资产原值3万元以内,超过3万元的上报审批程序同集团公司下发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审批权限)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2、各基地(职能部门)对需要处理的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

  耗品等库存物资打内部公文单,后附《材料、低耗品处理单》,以书面形式报设备部门签署意见后,传到财务部门确认物资的原始价值、经理签字确认;公文报总经理审批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经理处,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处置所得上缴公司帐户。

  3、各基地(职能部门)对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其他废旧物资的处置如果属于:

  (1)价值较高的(如所有的废钢铁等),应将需要处理的废旧物资打公文单,后附《废旧物资处理单》,以书面形式上报设备部,由设备部确认确实无利用价值需要处理的,签字报转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审批后公文单转到采购部,由采购部经理安排废旧物资处理和招(议)标工作。

  (2)除废钢铁外的其他边角废料,各部门经理(场长)不必再打公文单上报,可以直接处理,款项及时缴存公司帐户。

  第七条 废旧物资由保管统一管理并登记管理台帐,会计审核,每月10日上报一次,处理后做销帐处理,款项及时上存银行。

  第四章 违规处分

  第八条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办法执行,不得私下处置,如有违反,则按私下处置资产的市值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罚金从当月工资及绩效中扣除,如当月不够就从下月续扣)并通报批评。

物品管理制度13

  一、酒店工程部物品的领用,要按计划、实用数和审批手续办理,维修人员需领料时,要填写领用单,写明物品名称、数量、用途、日期并签名后交工程部经理审批。

  二、将领用单经库房人员认可后,方可领取所需的维修材料或工具。

  三、库房工作人员应每周统计各班组的'消耗并将资料存档。

  四、物料用品应勤领少储,防止积压和浪费。

  五、物品及工具的保养,应由领用人负责。专用工具由专人使用,不用的工具由保管员负责保管,贵重工具、仪器、仪表由主管负责人保管。

  六、有关工种所需的个人工具,必须填写“工具登记卡”,若工具损坏需调换,要以旧换新;若工具遗失,需填写“工具遗失表”,由遗失者照价赔偿。

  七、有关工种需配专用设备和专用工具,要建卡登记,分工保管,责任到人,并定期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八、工具和设备要随用随借,并执行借用归还手续,按时归还,工程部物品不准借给其他部门,特殊情况需办理工具借用手续,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若有损坏或遗失,应视具体情况赔偿。

物品管理制度14

  为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保证学校财产安全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

  一般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由使用课程教师和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提出计划,购买量以一学期(最多一学年)的实际使用量为准。购买计划由总务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将购买计划分别存放实验室。购买时通过正常渠道在指定的化学危险品商店购买。

  二、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与管理

  1、化学危险物品购回后立即在购买人、任课教师、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验收并签字,合格后交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员进行储存与管理。

  2、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员应具有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知识,并按化学危险物品性质建立严格的分类档案和领、使用记录,做到“一品一案一记录的三个一”管理制度。“一品”即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一案”即对该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人、购买时间、验收人及其签字、保管责任人、存放地点等做好详细记载,“一记录”即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均有一个领、使用的详细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领用人、领用量、用途、使用地点、领用时间等;

  (2)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3)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4)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5)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6)化学危险物品中剧毒品严格落实两人管理、两人保管和两把锁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7)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剧毒品管理人员需报保卫处备案,其管理人员调动,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做好交接工作,并备案。

  三、化学危险物品领、使用

  1、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制定化学危险物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2、领用时按当次实验所需实际量领用,并做好准确无误的领用记录。

  3、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时先由任课教师或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向使用人讲解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督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4、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和有关处理(如标本的防虫防霉处理)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时应当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毒、防潮、防静电、降温、隔离操作等措施。

  5、使用化学危险品的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任课教师对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四、化学废物的处理

  一般化学废物的处理是应根据化学固、液废物及其原化学危险品的特点随时分级、分类收集、定点存放,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集中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在处理废弃剧毒物品及其包装时,须请负责处理的部门在该剧毒物品的“使用记录登记簿”上签字,证明其已经销毁。

  五、责任与处理

  对于违反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与使用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物品管理制度15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审批程序

  (一)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前,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和有关资料;

  (二)工程竣工后,生产企业向当地消防机构申请工程验收;

  (三)凡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和消防管理规定的生产企业,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签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

  (四)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企业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的有关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有立项权限政府的立项批文;

  2、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厂区布置、全年主导风向、周围建筑情况、厂区周围1000m范围内的居民情况等;

  3、生产工艺情况。主要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及安全可靠性说明,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自动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的配置及说明等;

  4、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副产品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自燃点、闪点、熔点、爆炸极限、相对密度、比重、腐蚀性、氧化性等;

  5、消防设计情况。主要包括:厂房、库房、生产装置等的'消防安全设计,消防设施的设计、选用情况,发生火灾后的应急措施等;

  6、储存、运输、包装的技术要求。

  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和有关资料;

  (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收到申报表后,派员到经营、储存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并在规定期限内审核完毕;

  (三)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储存、经营场所,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填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每年审验一次。

  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办理程序

  (一)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呈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审核申报表》和有关证明、证件;

  (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收到《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审核申报表》后,应审核其主管部门的证明以及车辆行车证、驾驶证、押运证、船舶运输证等是否齐全、准确、有效,运输工具是否配置消防设施和相应的化学危险品标志,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三)经审验,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填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对长期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的企业或个人可核发长期准运证,对临时运输的应核发临时准运证。长期准运证有效期限为一年。

【物品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物品采购管理制度08-19

物品使用管理制度02-05

物品管理制度06-13

物品领用管理制度02-10

物品采购管理制度02-21

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02-21

公司物品管理制度03-12

物品出入管理制度02-14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07-06

物品采购管理制度13篇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