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8 19:44:51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合集15篇)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

  1、安全防火组织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由安全员为队长,并不少于5名消防值班员的义务消防队。按时实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必须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负责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2、施工现场防火

  (1)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和生活区域等。

  (3)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巡逻。

  (4)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易燃物品。

  (5)木工操作棚内严禁吸烟,并按时清理好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保持棚内清洁,木料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齐。

  (6)工程开工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都应将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如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消防桶、铁锨等。

  (7)电焊割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凡有易燃材料、易爆物品和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部位,严禁进行焊割作业。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禁按照公司下发的“安全用电统一规定”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3、施工现场仓库安全防火

  (1)各项目经理部的仓库,应设置在距伙房、锅炉房及一切有可能发生飞火的地方50米以外。

  (2)仓库内材料要堆放有序,如油漆稀料、汽油等一切易燃易爆材料应另行存放,不得混杂搁置,并有防火墙隔离。

  (3)燃易爆物品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以防撞击出火花发生事故。

  (4)各仓库必须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配备好消防用品,如灭火器、消防桶、水源等。

  (5)仓库使用的照明灯及开关箱,接线盒等,距易燃易爆物品不小于1.5米,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仓库内严禁使用碘钨照明,以防电气起火。

  4、建立奖罚制度

  (1)奖励制度,凡在消防工作中,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并遵守消防规章制度的,未出大小事故的给予表彰。面临火灾机智勇敢进行扑救,有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处罚制度,对违反规定的`,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应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罚款、行政处分等处理,造成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交给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习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三、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凭”。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五、机械设备租凭

  1、项目经理部租凭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并将《租凭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凭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六、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

  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茶运转。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七、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设备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

  2、《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设备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八、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

  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2、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4、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5、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2、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十、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3

  1)建立健全现场料具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现场料具要严格按平面图布置码放,分片包干负责。

  2)加强现场平面布置的管理,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材料及物资变化,设计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堆料现场的位置,保持道路畅通,减少二次倒运。

  3)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及用料信息,搞好平衡调剂,正确组织材料进场。材料计划要严密可靠,及时准确保证施工需要。

  4)严格按平面布置堆放料具、成堆、成线,经常清理杂物和垃圾,保持场地、道路、工具及容器清洁。

  5)认真执行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料、退料、回发等手续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各种台帐,对来料原始凭证善保存,按月盘点核算。

  6)施工现场必须由专职材料员进行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材料员必须通过考核,持证上岗;材料员的.人员配置以能够使生产及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为准。

  7)材料进场必须以施工用料计划为准,严格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有关资料(送料凭证、合格证、材质证明等)必须齐全。

  8)现场材料保管必须如下规定:

  a)需要施工现场外临时存放在施工用料时,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按规定办理临时占地手续且材料码放不得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

  b)现场内露天存放的工程用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中标明的位置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底垫高度不得小于10cm,地面要垫上木方,并有排水措施,堆料存放应界线分明,避免混放。

  c)现场临时仓库中放的料具必须分类规格码放整齐,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必须专库存放。

  d)凡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必须按照其物理及化学性能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进行保管,如防潮、防雨、防晒等措施。

  9)施工用料发放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限额发料制度,并设立材料定额员。

  b)在施工过程用料必须进行限额材料,其中主要材料必须建立定额考核台帐。

  c)现场的原材及半成品料分开码放,制作统一的标志牌,将合格不合格或待检的材料挂上相应的标牌,成品料标明规格、型号及所用的工程部位以防混淆。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4

  我们拥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程体系,做到步步工序有保证,道道工序您放心

  1、我们的准则

  1.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1.2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如需改动,应由业主到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

  1.3采购的装饰材料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证书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由业主、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1.4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等设施。

  1.5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调和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1.6供需双方在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期限、保修等内容。

  2、我们的'验收

  2.1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2.2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处均应无渗漏。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测和手感的方法检查有无渗漏。

  2.3水管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小于50mm,用钢卷尺检查。

  2.4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cm。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顶内出现裸露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5

  一、一般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合理使用安全带、安全帽,扣好帽带,并穿着工装。

  2、电气、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工程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标准,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

  4、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措施。

  5、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施工过程中不得饮酒。工作时间不准嘻戏打闹。

  6、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光滑地面上使用梯子登高时要有防滑设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人字梯中部要有结实的牵绳拉住。

  7、发生事故及时报告,重伤或死亡事故首先急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必须布局合理、堆放整齐、符合安全、文明卫生的要求,对散落的管件、废料、建筑垃圾应及时整理。

  2、危害工人健康的各种有害物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仓库内。

  3、对产生噪音、振动及异味的施工,必须在夜间施工。

  4、施工现场危险区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

  5、雨、雪天气,应及时排除路面积水、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三、现场与个体防护

  1、凡在2米以上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拴挂牢固,严禁拴在不牢固的物体上。如作业上方无拴挂点,应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

  2、现场从事喷漆、打磨除锈等作业,必须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有毒有害物质容器内、坑道内作业前必须取样分析,其有害物质浓度必须符合标准,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出入容器必须使用金属爬梯并派专人监护。

  3、施工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5、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b.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c.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d.移动电气设备时(手持式电动工具、小型可移动式工具除外),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6、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

  7、施工现场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8、配电箱、开关箱进行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9、电缆线路应采用沿支架或墙壁架空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措施。施工现场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电缆。

  10、配电系统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配电箱内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

  11、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1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13、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1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1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1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17、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18、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19、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20、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21、焊接机械

  a.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b.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c.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d.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e.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

  22、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一般场所可使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行灯及潮湿等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低电压照明器,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路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

  24、施工完成后临时用电的拆除应报知项目公司,不得私自拆除。

  25、施工临时用电不可作为租户办公的正式用电使用。

  26、项目管理人员如发现临时用电安全隐患有权及时停电处理、令其停工整改。

  五、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在楼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先清理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

  2、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器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3、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疏散通道;

  4、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对不申报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6

  1. 适用范围

  1.1.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3. 公司鼓励从事技术、质量、工程、材设、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施工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科学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安全生产标准化

  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料、法、环、测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设。

  2.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3. 隐患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4. 工作环境

  施工作业场所内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3 工作主体职责

  3.1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2 项目部根据承建工程的规模,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员,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第一领导责任人,应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限期完成上级安全部门或监理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3.4 项目施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编制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落实安全员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项目部。

  3.5 项目安全员负有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临建设施、材料设备库场、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状况,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负责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反馈到项目部,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议。

  3.6 劳务作业队长是劳务作业队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劳务作业队必须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劳务作业队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施工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施工班组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工作。

  3.7 项目施工时,安全员和施工员发生意见不同时,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先执行安全员决定,再请项目部领导仲裁。

  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4.1 一般要求

  4.1.1 安全标准化工作原则

  1. 项目部开展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2.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经营和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4.1.2 建立和保持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4.1.3 评定

  1. 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2.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和有关评分细则,对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向有资格的外部评审机构申请复评认证。

  4.2 通用要求

  4.2.1 安全报监

  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到设区的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报监手续,并提供如下基本资料:

  1.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工程中标通知书》;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安全生产费用预收凭证和费用计划;

  5.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6. 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7.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8. 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9. 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4.2.2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2. 施工期间,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检查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3.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上墙。

  4. 项目部应配备有关施工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项目部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施工现场操作岗位前。

  4.3 核心要求

  4.3.1 安全目标

  1. 项目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总体及年度或阶段安全目标。

  2. 安全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目标。

  3. 安全目标应分解到项目部各管理层及相关岗位,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目标分解到每项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标和考核办法。

  4.3.2 组织机构和职责

  4.3.2.1 组织机构

  1. 项目部应根据承建工程规模,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⑴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

  ⑶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⑷ 项目部同时承担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土建、安装工程,按照土建专业、安装专业配备各不少于1人。

  3. 项目部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具体要求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4.3.2.2 职责

  1. 项目部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3.3 安全生产投入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应当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4.3.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⑴ 项目部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人员、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⑵ 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岗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人员汇总。

  ⑶ 项目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

  ⑷ 项目部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将相关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及时转化为本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2. 规章制度

  ⑴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和施工作业行为。

  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应符合公司、分公司相关要求。

  3. 操作规程:项目部可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4. 评估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应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时,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合规性评价。

  5. 修订

  项目部应根据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及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3.5 文件和档案管理

  1. 项目部应执行公司的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2. 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施工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3. 安全检查采用仪器监测的技术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或施工员负责填写、收集、整理;安全检查采用巡视检查方法的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负责填写,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

  4.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或行业的要求。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7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对国家和用户高度负责,为了使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质量、工程品质功能和使用价值,特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国家和企业质量标准运行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质量责任制,强化管理,责任到人。

  2、认真搞好项目施工人员质量管理教育,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序、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明确项目质量目标,标准要求,抓好职工培训,争创优质工程。

  3、努力学习,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优化工艺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样板墙制度,以点带面,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对“四新”技术,明确重点,详细具体,注重可操作性。

  4、在认真搞好图纸会审,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加强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审查)管理,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强化组织技术交底,强化积累技术质量的全面、科学、准确、及时。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严格选择分包商,通过对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能力,信誉调查以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检验评价,各供方之间的比较,最后中和评价,选定工作关系,在使用前严格进行:

  1、书面检查;

  2、外观检验;

  3、理化检验;

  4、无损检验等四种检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5、实施工序质量监控,通过对工序活动条件(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等)和工序活动效果(即工序的过程标准)两个方面监控,通过管因素、管过程,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过关、转向事前、事中控制。

  6、及时准确留存质量过程成果,如砂浆、砼试块,钢筋焊接等施工过程试件,必须及时做好,专人养护、专人送试,及时留档。

  7、组织施工质量检验,强化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俗称质量三检)和专业检查(施工组项时检查,项目部每月两次综评验测)工程隐蔽验收、工程预检、基础和主体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实施工程质量优质优价,班组个人奖罚分明,兑现整改坚决及时。

  8、从施工顺序和防护措施两个主要环节入手,加强成品保护,按正确流程施工,不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确的施工方法,保护方法保护好前道工序产品质量。

  9、坚持竣工标准,做好售后服务,坚持竣工内容,标准,通过内容分层次自检解决全部遗留,整理好竣工质量,实现工程竣工质量目标,售后服务体现工程质量,坚持24小时内处理好质量投诉,并按季节性,技术性,保修期满,积极主动回访用户,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完善,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本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条例。

  项目部为施工员工提供宿舍,由项目部同意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工程项目宿舍;凡是本工程项目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项目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

  一、每个班组要认真维护、保持宿舍内的卫生,并指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专门负责管理,宿舍内严禁随意订钉、晾晒衣物、被褥,如需晾晒必须到指定晒衣场晾晒。

  二、班组长要教育班组人员爱护宿舍内的各种生活设施,每个宿舍必须配备六张铁床,规定每个宿舍内要按照每人两平方米的生活空间进行设置,不准超出范围进行安置。

  三、每天班前要指派专人打扫宿舍,将宿舍内的垃圾倾倒至垃圾箱内,严禁乱泼脏水或乱扔剩饭和其它杂物。

  四、宿舍内要求统一褥单,被褥铺叠整齐。对洗漱用品以及个人物品统一摆放整齐,床下严禁堆放各种杂物。

  五、对宿舍人员应实行挂牌管理,严禁私自容留非本工地人员住宿。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9

  1.总则

  1.1.为了确保施工进度和装置生产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专项管理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预制、加工场所和安装现场内的承包商的动火作业管理。

  1.3.在施工区域内一般用火只需办理固定用火作业票。

  1.4.在装置区域动火作业时,需执行公司相关动火规定。

  1.5.施工装置与生产装置碰管作业动火和施工区域与生产装置间距少于15米的用火作业比照1.4执行。

  1.6.本规定未尽事宜或存在与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则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职责

  2.1.公司hse职责

  对施工作业现场承包商的动火作业进行检查监督。

  2.2.总包商/监理公司职责

  负责现场的动火检查、监护。

  3.用火作业内容

  3.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3.2.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3.3.防腐、衬里作业;

  3.4.化学清洗及脱脂作业;

  3.5.热处理作业和化学检测作业;

  3.6.火焰煨管,熬制沥青作业;

  3.7.爆破作业和锤击作业;

  3.8.机动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4.一般规定

  4.1.用火作业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前的用火安全教育,掌握用火作业的安全基础知识,并会使用消防器材;

  4.2.用火作业的施工现场,必须配置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4.3.用火前必须进行施工交底,熟悉工作范围、周围环境、撤离路线;

  4.4.按规定办理动火票,明确监护人;

  4.5.用火作业部位附近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即用火作业部位附近必须放置有效的灭火器材)前,不得动火;

  4.6.与外部相连的管道与设备,在未查清有无险情之前,不得动火;

  4.7.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动火;

  4.8.在有可燃、易爆气体的区域进行爆破和锤击作业时,应先对现场的可燃、易爆气体含量进行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4.9.油漆作业地点周围的30米半径内,作业时及作业完毕后的24小时以内,不得动用明火;

  4.10.在设备、容器内进行防腐、衬里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穿产生火花的钉子鞋和衣服,不得携带火种,严禁在衬里作业的同时进行电火花检测及针孔检测;

  4.11.进行化学清洗、脱脂和防腐涂料涂刷作业的场所应严禁烟火;

  4.12.进行静电喷漆作业时,应进行静电接地,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4.13.施工完毕,应仔细检查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5.高处作业用火规定

  5.1.高处作业用火时,必须设置防止火花飞溅坠落的设施,并对其下方的可燃物、易燃物、机械设备、电缆、气瓶等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否则不准动火;

  5.2.高处作业用火时,不得与防腐施工同时进行垂直交叉作业;

  5.3.高处电焊、氩弧焊作业人员在未到达作业位置之前,不得开启电源;

  5.4.高处交叉动火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

  5.5.风力大于5级时禁止高处作业用火。

  6.监督和监护

  6.1.施工承包商的hse监督员要加强施工用火作业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停工整改,并监督整改情况。

  6.2.对动火作业的重点或危险部位,总包商的hse监督员必须到位,进行全过程监督;施工承包商专职或兼职hse监督员必须现场监护。

  7.本规定由hse部起草、解释并归口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

  a、工作防护棚

  地面固定作业机械设备均按要求搭设工作防护棚,(如砼搅拌台及其它作业等),工作棚由钢管、槽钢、钢板搭设而成,工作棚应满足工作安全、采光、通风、实用等要求。

  b、环境保护

  a)制定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工地是一个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尤其为噪音、粉尘及废水,而这些环境污染将直接影响社区生活环境。因此,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保持正常施工、创建文明工地的主要工作之一。

  b)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人为的噪声控制措施: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音扰民的自觉意识。

  减少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到白天作业;晚间作业如超过22:00时,提前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尽量利用噪声小的机械施工。

  易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

  施工现场的强噪音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施工作业尽量放在封闭的机械棚内;或在白天施工,以致不影响工人与居民的休息时间。

  c、防止空气污染

  建筑施工垃圾较多,应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利用翻斗车,推拉至地面,严禁随意凌空抛散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水泥采用专库室内存放,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施工现场道路全部用混凝土地面、使其能承受一定的荷载,并随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严禁违章明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动火,要控制烟尘排放量。

  d、防止水污染

  搅拌机的.废水排放控制:施工现场搅拌作业时,在搅拌机前设置“沉淀池”。使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流入水沟排入市政污水管。

  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区设置排水明沟,场地及道路放坡,使整体流水至水沟,然后排入城市排污管网内。

  现场存放的各种油料,要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在生活用水及施工作业时,要节约用水,随手关紧自来水龙头。

  食堂用水排放要合乎要求。

  e、环境保护的检查工作

  工地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进行检查一次,凡违反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的及时提出整改。项目部进行每月两次的检查,在检查中,对于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采用“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工作。

  f、建筑垃圾

  制定《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废钢筋、铁钉、铁丝、纸张之类的送废品收购回收;落地灰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及时运出工地。垃圾清运出场必须到批准的场所倾倒,不得乱倒乱卸。

  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物,要通过施工电梯及时清运,严禁从楼层向外抛掷。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由专人管理现场清洁卫生。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1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叫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电梯工、登高作业、锅炉工、制冷工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不能有从事本工种所禁忌的疾病。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转换工种。

  7、按时参加资格证件的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

  8、特种作业人员有休假和疗养的优先权。

  9、单位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使装饰工程现场施工管理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是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公司管理文件编写。在贯彻执行中,所属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 文明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是体现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志,是企业形象的窗口。

  文明施工要以“安全、规范、健康、环保”为主题。

  2.1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作业工人一律佩带安全帽。工地出入口要有公司标牌标志及告示警语,无关人员不许进入施工场地。

  2.2 施工单位现场办公室要布局合理,地面水泥砂找平;台、椅、文件柜要摆设整齐、清洁;门口挂项目现场办公室标牌。墙上适当位置应挂设以下标牌:

  (1)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或横度图。

  (2)项目部管理架构图。

  (3)项目部各级人员管理责任制。

  (4)安全生产禁令。

  (5)现场防火制度。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火警,盗警、急救电话)

  (6)有关管理部门要求挂设的标牌。

  2.3 施工现场道路必须畅通,材料堆放要整齐,标识清楚。场容场貌干净美观。

  2.4 工地现场宿舍、材料仓库、厨房、厕所等要挂牌标明,保持整齐、清洁卫生。

  2.5 现场人员服装整洁,言行文明。

  2.6 施工区域内严禁住人。施工单位雇用的外地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向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并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

  第三章 现场防火管理

  3.1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条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健全和落实自防自救各项防范措施。

  3.2 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必须配备工地防火责任人,正常施工期间必须有责任人在现场。防火责任人要熟知消防法规,了解本工地的消防方案。

  3.3 施工现场落实义务消防人员及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做到人人会使用灭火器材。

  3.4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定期、不定期地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当即整改,把火险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3.5 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开存放,严格杜绝不按操作规程使用,要设立临时危险物品仓库,标明警示标志,及放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

  3.6 现场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先领证后动火”规则,绝对不允许“无证作业”。烧焊作业前,必须清除场地内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并有专人携灭火器跟进。作业后应及时清除场地内火种,并确定场地内无火种后方可离开,以确保安全。

  3.7 饰面油漆、加工木制品场地遗留的易燃物等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干净,不留火险隐患。

  3.8 施工照明用电严禁使用500瓦以上高热灯具,禁止使用花线剪接电器、电灯线路,不准电线拖地使用。

  3.9 施工作业场内严禁吸烟及一切火源火种存在。

  3.10 根据施工场地面积大小,装饰装修格局以及周围环境情况,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按规范放置,易见易取,并保证消防器材有效使用,同时设置防火警告牌。

  第四章 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第一节 工程质量管理

  4.1.4 以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为手段,认真做好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质量评定等工作。

  4.1.2 工程部根据装修项目的特点及工艺划分,有针对性的制定具体质量管理措施。

  4.1.3 质量管理坚持过程控制为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按合同条款约定质量要求及相关的规范标准等实测检验,及时消除质量隐患。

  4.1.4 质量验收

  (1) 材料质量验收:根据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及所定材料样板验收;首次进场甲供材由材料部牵头,工程部、监理、施工方到场检查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所有材料应按材料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确保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2) 专业工程项目验收:电气、通讯、空调、消防、给排水和设备工程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会签记录和签证,由工程部经理主持,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3) 成品保护:要认真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以免失窃和损坏,影响工程交工验收。

  (4) 竣工验收:单位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预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预检合格后,填报竣工报告。会同设计,质监、监理、和施工单位有关部室参加,并办理相关手续,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4.1.5 质量评定:质量评定必须以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为基础,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施工方预评,监理、工程部人员确认后按质量验评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并填写好质量评定表格,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第二节 安全生产管理

  4.2.1 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求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安全生产落实到人,建立安全管理体制。

  4.2.2 要求施工方在开工前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

  4.2.3 施工期间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教育:要求施工单位新工人进场或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必须办理签名手续;坚持每周进行安全活动教育的制度。

  4.2.4 所有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大型、特殊工程,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4.2.5 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电工、架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4.2.6 坚持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所有装饰工程项目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检查。

  4.2.8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用的材料、仪器、设备、机具、器材,其质量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标准的.失效的防护器材、机具、材料、设备。

  4.2.9 做好安全标牌及示警工作。单位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标语和安全标志牌。施工现场的六口(电梯口、线井口、笼口、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 五临边(阳台边、周边、通道边、坑道边、斜道边)、易燃易爆场所,要设围栏、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易燃易爆材料、物品要设危险品仓库和设警示牌,并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4.2.10施工现场脚手架的搭设要按现行技术规程或设计规定搭设,经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4.2.10高空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佩带安全带,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

  第五章 现场用电和机械管理

  第一节 现场用电管理

  5.1.1 现场用电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1) 用电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

  (2) 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电工在场跟班。

  5.1.2 现场用电的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用电安全规范》。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定此制度。

  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用电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宿舍照明不得乱拉接线,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

  1.2仓库、食堂等场所不得擅自安装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时,必须经现场电气技术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室内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灯泡。

  1.4现场使用设备(除固定设备外)在使用时必须设置三级开关箱,不得强迫电工将使用设备、器具的电源线直接接在远离设备的二级配电箱上。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合格证和资质证明不全的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6开关箱应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1.7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设置独立漏电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包含插座)。

  1.8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开关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倾斜放置,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5m。

  1.9施工用电源线、设备线不得有破损,有破损处必须包扎良好,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1.10现场使用设备及三级箱的电源线不得在钢筋或地上拖拉,电缆导线必须用木方、绝缘导管或绝缘皮保护,以防电缆、导线绝缘破坏而伤人。

  1.11各设备、线路、开关箱存在问题时或使用不方便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及相关设备维修人员处理。

  1.12用电人员应做到:

  1.12.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1.12.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1.12.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1.12.4若发现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线和开关箱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解决。

  1.12.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12.6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

  1.13电箱管理规定1.13.1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接电气设备。

  1.13.2工作人员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1.13.3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更不准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1.13.4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有权向安全部门报告。

  1.13.5电箱安装就位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现场使用移动照明时,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电缆、导线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并经电气技术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况工作时,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低压照明,不得擅自乱拉接线: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违者每条罚款100元2.常用机具及操作人员应达到以下操作要求:

  2.1电焊工

  2.1.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1.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2.1.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雨、雪,风力五级(含五级)以上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2.1.5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2.1.6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2.1.8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2.1.9焊接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2.1.10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1)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2)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3)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5)更换保险装置时。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2.1.11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2.1.11.1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2.1.11.2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正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2.1.11.3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2.1.11.4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2.1.12操作时严禁将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2.1.13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2.1.14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2.1.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2.1.16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2.1.17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1.18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一机一闸箱,箱内必须是漏电开关。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2.1.1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1.20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20)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2.1.20.1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2.1.20.2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2.1.20.3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2.1.20.4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 2.1.20.5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2.1.20.6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2.2打夯机操作要求

  2.2.1打夯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2.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2.2.3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 S。

  2.2.4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其电缆长度应小于50m。

  3.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3.1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3.2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应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3.3施工现场优先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 S的漏电开关

  3.4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开关或漏电开关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3.5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侯型的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接线牢固

  3.7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总包方电气专业及安全检查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现场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总包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分包方及人员进行教育和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4

  一、施工现场根据所处地域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

  二、建立健全的.保卫消防组织和人员,做到昼夜巡查,不缺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备充足适用,布局合理,消防设备三米以内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畅通。

  五、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六、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有专用库房和地点存放。存放领用专人管理,严格手续。

  七、明火作业,采取专人检查批准,实行“用火证”制度,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八、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九、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 消防保卫负责人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5

  施工安全守则

  1、未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工地设定指定吸烟处,其它区域严禁吸烟。

  3、工地严禁烧火取暖,油漆等易燃物要远离火源。

  4、工地施工动工前,配电箱一定要有漏电保护装置,机具用电必须配插头、插座,否则不得动工。

  5、严禁穿拖鞋上班,严禁长发者、带手套者操作机械设备,设备用毕要切断电源。

  6、射钉枪应上好专用防护罩,操作时带好防护用具,严禁对人射击。

  7、施工现场的刀、斧、锯等工具,应放在工具箱内。

  8、严禁把东西放置在窗台、阳台上,严禁从窗口往外丢东西,以防坠物伤人。

  9、施工中采用的梯子、高凳要牢固。吊顶作业时,不得垫高使用梯子和高凳。

  10、宽度≥600mm的吊顶和重量≥2公斤的吊灯,吊柜要用合格的'膨胀镙丝加固。

  11、不得擅自改动煤气、液化气、建筑物主下水管道等。

  1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改动房屋结构。

  13、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规范操作规程。

  14、施工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随时做防火、防盗等工作。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工地现场文明施工事关企业形象,每一个员工都要从我做起,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2、工地现场显著位置悬挂《施工安全守则》《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上岗者需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工艺质量和材料规范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优良,进度符合要求。

  4、上岗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条例》,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5、现场原材料必须分门别类码放整齐,专人下料,合理用材提高材料利用率。

  6、搞好现场文明卫生工作,严禁有非施工垃圾存在。每天必须清扫施工现场。

  7、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成品的保护。

  8、施工现场严禁赌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私拿他人财物。

  9、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要保持卫生间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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