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3 11:09:4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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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业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1

  企业管理中,安全管理是确保企业员工有一个遵守安全的意识,保护共同的环境。

  那么在工业方面的安管理有哪些准则,需要我们共同遵守呢现提供办公室工业安全管理制度,助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和守则。

  □总则

  (一)本公司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准则。

  (二)本准则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

  本公司

  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本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

  (十八)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十九)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电源或其他火源。

  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二十)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二十一)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本公司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

  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

  (二十二)火警发生时,电话总机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

  (二十三)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

  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窃盗防范

  (二十五)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二十六)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

  (二十七)夜间值勤的守卫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二十八)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私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二十九)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具公司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三十)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门窗,并确实下锁。

  (三十一)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

  □风灾、水灾、地震之防护

  (三十二)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守卫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的广播转知总经理、经理或厂长。

  (三十三)台风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门户,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2.熄灭炉火,不必要之电源或煤气。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三十四)强烈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电源或煤气来源。

  2.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密戒备。

  3.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4.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三十五)公司房舍有被洪水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三十六)为防止震灾,易燃物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身体伤害的预防

  (三十七)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三十八)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三十九)工作地点的顶上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时,应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

  (四十一)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

  (四十二)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机时,应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

  (四十五)玻璃、洋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

  (四十六)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机器。

  (四十七)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四十九)锻铸或焊接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眼罩。

  (五十)汽车机车、堆高机、起重机其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公司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驾车,亦不得练习驾车。

  (五十一)驾驶汽车或机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五十二)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

  (五十三)遇停电时要立刻总开关,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关。

  开主开关时须预先与关系者联络。

  (五十四)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开关而后行之。

  (五十五)高压电线作业未先确认死线前不可进行作业。

  □机械工具的处理

  (五十六)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点有无异状,无异状时始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客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始可操作之。

  (五十八)原动机或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行之。

  (五十九)机械的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

  (六十)如无必要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六十一)计器类要经常做正确的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

  (六十二)对于压力计、温度计及其他计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除非经特别允许作业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空袭的防护

  (六十四)关于空袭的防护,应严格遵守政府防空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六十五)本办法所称空袭避难,系指发布紧急警报后,或突然遭受空袭时,人员、车辆、重要文件所应采取的避难行动。

  (六十六)实施避离时,应遵守下列事项:

  1.门户,熄灭炉灶烟火,自来水龙头。

  2.应接受服勤人员的指导,不得在街巷之间、防空壕洞前或户外徘徊观望。

  3.敌机临空投弹时,应躺伏地上,紧靠墙基,将头部及胸部稍微抬起,使腕着力于地,并以棉花掩塞耳孔,口略张开,以防爆炸及震动的伤害。

  4.守卫及接线员注意警报音响,或携带半导体收音机,收听广播消息。

  5.凡参加消防队组织的人员,应依照规定执行勤务。

  (六十七)紧急警报发布后,人员行动准则如下:

  1.公司的人员,应立刻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进入指定的地下室或坚固建筑物底层,实施避难。

  2.工厂人员,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应就近利用地形地物,实施掩蔽。

  (六十八)紧急警报发布后,车辆(包括甲、乙种车辆)行动准则如下:

  1.在市区内行驶中的车辆,应就近向马路两旁疏开停放,但在干道向郊外行驶中的车辆,得继续驶往郊外疏散。

  2 .在市区停放的车辆,应一律禁止行驶。

  3.在郊区的车辆,不得进入市区,就近疏开掩蔽。

  (六十九)紧急警报发布后,消防人员应立即出动,驶往指定地点,分别执行下列各项任务:

  1.维持秩序。

  2.指挥人车避离掩蔽。

  3.保护公司安全。

  (七十)夜间听到警报,守卫人员立即熄灭一切灯火,严禁露光。

  (七十一)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2

  □总则

  (一)本公司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准则。

  (二)本准则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本公司

  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本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

  (十八)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十九)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二十)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二十一)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本公司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

  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

  (二十二)火警发生时,电话总机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

  (二十三)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窃盗防范

  (二十五)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二十六)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

  (二十七)夜间值勤的守卫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二十八)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私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二十九)携出物品时,应先取具公司规定之物品携出证件,保卫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三十)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下锁。

  (三十一)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

  □风灾、水灾、地震之防护

  (三十二)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守卫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的广播转知总经理、经理或厂长。

  (三十三)台风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门户,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2.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之电源或煤气。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三十四)强烈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

  2.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密戒备。

  3.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4.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三十五)公司房舍有被洪水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三十六)为防止震灾,易燃物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身体伤害的预防

  (三十七)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三十八)发生伤害时,应急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三十九)工作地点的顶上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强烈腐蚀性的浓酸时,应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

  (四十一)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

  (四十二)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机时,应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

  (四十五)玻璃、洋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

  (四十六)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机器。

  (四十七)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四十九)锻铸或焊接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眼罩。

  (五十)汽车机车、堆高机、起重机其驾驶员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公司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驾车,亦不得练习驾车。

  (五十一)驾驶汽车或机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五十二)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

  (五十三)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开关,送电时在开各开关之前,要先开总开关。开主开关时须预先与关系者联络。

  (五十四)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之。

  (五十五)高压电线作业未先确认死线前不可进行作业。

  □机械工具的处理

  (五十六)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检点有无异状,无异状时始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客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始可操作之。

  (五十八)原动机或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行之。

  (五十九)机械的清扫注油时应转动停止后行之,但得特别许可时不在此限。

  (六十)如无必要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六十一)计器类要经常做正确的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

  (六十二)对于压力计、温度计及其他计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除非经特别允许作业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空袭的防护

  (六十四)关于空袭的防护,应严格遵守政府防空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六十五)本办法所称空袭避难,系指发布紧急警报后,或突然遭受空袭时,人员、车辆、重要文件所应采取的避难行动。

  (六十六)实施避离时,应遵守下列事项:

  1.关闭门户,熄灭炉灶烟火,关闭自来水龙头。

  2.应接受服勤人员的指导,不得在街巷之间、防空壕洞前或户外徘徊观望。

  3.敌机临空投弹时,应躺伏地上,紧靠墙基,将头部及胸部稍微抬起,使腕着力于地,并以棉花掩塞耳孔,口略张开,以防爆炸及震动的伤害。

  4.守卫及接线员注意警报音响,或携带半导体收音机,收听广播消息。

  5.凡参加消防队组织的人员,应依照规定执行勤务。

  (六十七)紧急警报发布后,人员行动准则如下:

  1.公司的人员,应立刻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进入指定的地下室或坚固建筑物底层,实施避难。

  2.工厂人员,携带重要文件、帐册、财务等应就近利用地形地物,实施掩蔽。

  (六十八)紧急警报发布后,车辆(包括甲、乙种车辆)行动准则如下:

  1.在市区内行驶中的车辆,应就近向马路两旁疏开停放,但在干道向郊外行驶中的车辆,得继续驶往郊外疏散。

  2 .在市区停放的车辆,应一律禁止行驶。

  3.在郊区的车辆,不得进入市区,就近疏开掩蔽。

  (六十九)紧急警报发布后,消防人员应立即出动,驶往指定地点,分别执行下列各项任务:

  1.维持秩序。

  2.指挥人车避离掩蔽。

  3.保护公司安全。

  (七十)夜间听到警报,守卫人员立即熄灭一切灯火,严禁露光。

  (七十一)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条:目的

  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防止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加强企业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生产场所安全卫生

  1、工作场所、生产场地、应该保持整齐、清洁。

  2、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宽度不能小于1公尺。

  3、井下、巷道应保持畅通无阻、清洁干净、照明齐全。

  4、斜井、斜坡道、提升口、升降口、工作台应加护围栏、栏杆。传动部分的走台不能低于或平行于传动设备。

  5、矿石、原材料、工具、设备的堆放都不要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及时清除。

  6、生产车间、厂区的地面、墙壁、天花板、窗户应保持完好。

  7、高空设施、设备、工具要保持稳固、不能坠落。

  8、坑道、厂区都不能有积水、废水停留,排水沟需加盖板。

  9、工作场所的光线应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

  10、工作地点的照明亮度应该符合操作要求,通道应该有足够的照明,但不允许光线刺目。

  11、工作室、值班室、生产车间的窗户要经济擦试,启闭装置应该灵活。

  12、经常开启的门户,在气候寒冷的时候,应该有防寒装置,对于较常在寒冷气候中进行露天操作的工人应该设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处所。对于淋雨的露天作业和临水作业的工人应设雨棚或发放防水雨衣等劳保用品。

  13、室内生产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摄氏32度的时候,应采取降温措施;低于摄氏10度时应设置取暖设备。

  14、在低温条件下工作,首先要穿着暖和。

  15、在高温条件下生产操作的工人,应由单位供给盐汽水等防暑清凉饮料。

  16、工厂要供给工人足够的清洁开水,盛水器和饮水用具应该每日清洗消毒。

  17、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痰盂,每天要清洗一次,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洗手设备,并且供给肥皂或洗衣粉。

  18、工作场所不允许堆放垃圾,脏物腐朽东西。

  19、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散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地就餐或饮水。

  20、禁止在工作作业场所大小便,解手必须上厕所,厕所必须按时清洗、冲刷、消毒清池。

  第三条:生产性气体、粉尘治理

  1、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职工健康,消防粉尘危害,防止尘肺病的发生,杜绝矽尘病例,促进企业生产发展。

  2、本矿对坑道掘进采矿作业,碎矿工段矿石装运等粉尘生产环节和接尘人员定期检测,坑道作业人员每半年检测一次,车间作业人员每个检测一次。

  3、通过有效性综合治理,各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不能超过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最大允许浓度不超过2-4毫克/立方米。

  4、具体治理措施:

  ①坑道井巷掘进、采矿必须保证供水,坚持湿式作业,杜绝打干钻。

  ②合理安全劳动力,减少接尘人员。

  ③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首先保证坑内贯通和自然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井巷必须设置良好的机械通风,及时排除炮烟和粉尘。

  ④碎矿工段车间的老虎口,圆磨振动筛、矿仓、漏斗等粉尘散发量较大的流程和工作场所,必须采取密闭式作业。矿石应保持5-10%的水份。

  ⑤矿石和精矿粉的装卸,要保持3-5%的水份,粉尘浓度不能超标。

  ⑥厂房、车间要设置良好的吸尘、除尘设备或湿式雾化设备。

  ⑦入厂新职工必须经过入厂前的健康检查。

  ⑧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应使用好劳保用品,特别是口罩和防尘口罩。

  ⑨尘埃要按时清扫干净。

  ⑩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地应严禁烟火。

  ⑽生产性废气必须合理排放,防止跑冒、泄漏。

  第四条:生产性防毒治理

  1、严格防止硫化铅、氧化锌、一氧化碳、游离二氧化硅中毒以及加强药剂管理,特别要加强三酸和剧毒药剂的管理,防止职业危害,防止中毒。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

  3、毒性浓度不能超过0.02毫克/立方米。

  4、对于铅粗矿堆、铅粉装卸、铅浮选必须有严格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5、各种原矿、精矿作业都要坚持湿式作业。

  6、对药剂工要加强专职业条训练并要戴好防毒手套和口罩,使用巨毒药剂时,必须带好防毒面具。

  7、对接触酸、碱等腐蚀物质以及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该设有冲洗设备。

  8、对散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地点应加强防护设施。

  9、对化验室的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责任要到人,严防使用不当和流入社会。操作人员必须符合技术规范。

  10、加强药剂的管理作用。

  第五条:生产性噪声防治

  1、噪声防治和国际性卫生标准和工业防治重点,噪声超标对人体危害较为严重,必须加强防治。

  2、噪声最大允许量为ad90分贝。

  3、打钻人员必须要保护好消音罩,并要将消音罩的出口方向朝前。

  4、圆磨、筛分机、球磨机、空压机等较大设备应加设防护隔音消音设备。

  5、积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6、操作时不能靠近噪声较大的设备。

  7、严禁听觉失常、心脏病以及身份虚弱者操作声级较高(ad80分贝)以上的设备。

  8、对从事超标设备(90分贝)以上的操作工,应发给护耳器。

  9、对(90分贝)以上的超标设备、设施,应采取密封隔音和消声措施。

  10、对从事声级较高的岗位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矿区安全卫生

  1、加强外来车辆、外来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常驻矿区的外来人员应服从本矿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加强外包工程队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卫生管理,外包工程的施工组织和施工人员必须参照执行本矿的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接受本矿的安全监督管理,卫生监测检查。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矿区堆放废品、垃圾、脏物和柴草、废石、废碴必须按工业设计地点专门堆放处理。

  4、工业建筑必须整齐有序,不许任何人乱建私房,乱搭工棚。

  5、不许随意排放有害气体、有害毒物、脏水。

  6、井巷、道路、厂容厂貌、宿舍院落必须整洁卫生。

  7、禁止随地大小便。

  第七条:生活环境安全卫生

  (一)生活环境安全

  跑冒滴漏,坚持治理脏、乱、差。

  7、尾矿要进尾矿库坝。

  8、车辆运行要有序,停放要进库整齐。

  第八条:生活环境保护

  1、办公楼、宿舍楼、家属庭院都要每天清扫,不准乱堆乱扔杂物垃圾。

  2、阳台、楼道、门口、洗脸间、水房要清洁卫生。

  3、住室床铺要摆放整齐,不许乱倒乱扔、随地吐痰泼脏水,不许贴挂黄色画面图片。

  4、厕所要男女有别,定期打扫,夏季消毒灭蝇,禁止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大小便。

  5、大力提倡种花养花,发展盆景书画,创造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

  6、搞好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陶冶职工的情操。

  7、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开展体育比赛,发展体育运动。

  8、激发职工爱矿热情,把我矿建设成花园式的企业、城市化的风貌,园林化的环境,造福于自己、造福于后代。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4

  一、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t5858-XX《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1.2工业动火实行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制度。申请报告书应详细说明动火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估风险、制定交叉作业防范措施。

  1.3动火作业申请报告书只在签发的一个场所、一个作业班次有效。一级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如在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应在交接班时重新确认,进行技术分析交底,并由接班人员签字认可方持续有效。二级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动火申请报告书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二、管理办法

  2.1根据火灾爆炸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分,厂内动火分为三级:

  2.1.1一级动火: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或开、停工过程中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2.1.2二级动火:经认真吹扫处理并经化验分析合格,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系统管网。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置、系统上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经吹扫处理且化验合格的容器、管线;仓库、车库;

  2.1.3三级动火:在生产区域内,除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为三级动火。

  2.2动火方案的规定:

  2.2.1在进行动火作业前,要对动火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环境因素识别,识别项目和内容要全面;

  2.2.2在一、二级动火作业前,要制定动火方案。动火方案要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其中包括:置换、吹扫方案、盲板表、盲板图、各项安全措施等。动火方案制定完成后,要组织工艺、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会审,并签字确认后,报送公司主管生产、技术、安全部门及公司主管领导进行审核、批准;

  2.2.3动火方案实施时,公司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及审批部门要在动火作业前、按《动火作业检查表》对动火的各项安全措施进行逐一检查、确认。以上各项工作完成后,方可办理《工业动火票》,进行动火作业。

  2.3工业动火的审批程序及权限:

  2.3.1一级动火前,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车间、动火作业单位有关技术、设备、安全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协商,按动火方案落实措施,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并填写用火票后,报安全质量与生产运行部审批;

  2.3.2二级动火前,由本公司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协商,按方案落实动火措施,填写用火票后,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批准;

  2.3.3三级动火前,由本厂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调查,按方案落实动火措施,由车间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4动火人职责:

  2.4.1参加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4.2动火人必须持用火票作业;

  2.4.3按用火票上规定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2.4.4动火前,应确认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2.4.5按规定摆放动火设备,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

  2.4.6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2.4.7执行“四不动火”即无动火票、无动火监护人或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预防措施不落实、与用火票内容不符的动火。

  2.5动火监护人职责:

  2.5.1动火监护人有责任守护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

  2.5.2了解动火区域和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护器具;

  2.5.3动火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2.5.4动火监护人必须持用火票;

  2.5.5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措施不落实有权停止作业;

  2.5.6动火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及时采取措施;

  2.5.7动火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存在方可撤离。

  2.6动火作业要求: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不动火的一律不动,凡是能拆下来的'必须拆下来移到安全地点动火,节假日非生产必须,一律禁止动火,非动火不可的,必须提前通知有关人员。

  2.7动火作业隔离要求:

  2.7.1动火前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经检测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取样时间与动火时间间隔超过1小时,应对气体进行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2.7.2需动火施工的设备、设施和与动火直接有关阀门的控制安排专人操作,作业未完工前不得擅离岗位;

  2.7.3清除距动火区域周围5米之内的可燃物质或用阻燃物品隔离;

  2.7.4动火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

  2.7.5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点的上风作业,应位于避开油气流可能喷射和封堵物射出的方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溅。

  2.8动火作业气体测试要求:

  2.8.1凡需动火的储罐、容器、工艺管线等设备应进行内部和周围环境气体分析,气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应包括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氧气浓度检测分析;

  2.8.2动火施工中,动火点及操作区域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为0lel%时方可动火。若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其风向应与自然风向一致;

  2.8.3分析报告单附在工业动火申请报告书上。

  2.9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要求:

  2.9.1进入设备、设施及容器内部动火应进行气体检测和复查,测试合格后方可入内;

  2.9.2所有可能影响该有限空间的物料来源都应被切断;

  2.9.3有专人监护。

  2.10高处动火作业要求:

  2.10.1高处动火作业应具有有围栏和扶手的固定作业平台,并经专业人员确认,设立防落物设施,佩戴全身安全带,使用自动锁定连接,人造纤维绳;

  2.10.2在架管线及脚手架上施工的人员应系安全带;

  2.10.3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不应进行高处动火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不应进行地面动火作业。

  2.11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要求:

  2.11.1动土作业应完成以下作业危险分析:所有地下管道、电缆、光缆应确定方位。地面堆土、堆物应加以控制,进行必要的支撑以防滑坡;

  2.11.2埋地管线动火施工,操作坑大小应根据实际情况(如管径、埋深等)来确定,操作坑的深度、坡度应方便施工和动火作业有员逃生;

  2.11.3在埋地管线操作坑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系不燃材料的安全绳。

  2.12其它要求:

  2.12.1动火作业时应将塔、罐、容器、机泵等设备、工艺管线内的易燃、可燃和有毒介质吹扫置换,化验合格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

  2.12.2进设备内动火,必须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高空作业必须符合高空作业安全要求;

  2.12.3遇有6级以上大风(含6级)不准动火,特殊情况必须动火时要进行围隔并控制火花飞溅;

  2.12.4用火票是动火依据,不得涂改,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不得代签,由相关人员保存一年;

  2.12.5动火现场5米以内应无易燃物或用阻燃物隔离、无积水、无障碍物,便于在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迅速撤离;

  2.12.6四不动火即无用火票不动火、无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作业与动火审批报告内容不符不动火;

  2.12.7在轻烃分馏装置内承担施工任务的外来单位,必须按动火等级报请安全质量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动火;

  2.12.8用火票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齐全,缺项或项目填写不符合要求,该用火票无效。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加强工业管道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业管道的安全管理,包括压缩空气管道和蒸汽管道,不包括设备、设施附属的管道。

  3术语

  无

  4职责

  4.1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业管道的日常管理,包括制订起工业管道的管理制度和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制订工业管道的维修保养及定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4.2技术质量部负责工业管道的建设规划,设备管理部门配合。

  4.3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装工业管道。

  4.4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采购工业管道所需的材料。

  4.5管道使用部门负责工业管道的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6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工业管道档案管理。

  5工作内容

  5.1工业管道的设计、安装和验收

  5.1.1新增工业管道在设计时,要按照《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要求进行,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

  5.1.2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应选购经过安全管理部门注册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以保证管道的质量。

  5.1.3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对其所安装施工的压力管道工程安全质量负责。

  5.1.4开工前应向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5.1.5新装工业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取得合格证书,并根据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办理注册登记。

  5.2工业管道的日常使用管理

  5.2.1应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5.2.1.1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5.2.1.2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5.2.1.3工业管道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2.1.4发生故障,工业管道操作人应立即停止运行,及时通知上级管理人员。

  5.2.2工业管道的检查、定检

  5.2.2.1.日常检查工业管道日常检查工业管道操作人负责,检查频次每周不少于一次,主要是采用点检的方法对工业管道的进行巡回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使管道处于正常安全状态。工业管道日常检查主要内容有:

  ①检查管路外表是否完好、有无腐蚀和泄漏现象。

  ②检查管道上配置的阀门、安全阀是否完好、有效。

  ③检查管道标识。

  ④检查管道上配置的仪表是否完好,在有效期内使用。通过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理或改进意见,防止工业管道发生故障而引起突发性事故。

  5.2.2.2工业管道的定期检查

  ①工业管道的定检周期应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

  ②工业管道检定周期到期后,必须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或其授权单位检查、检测、鉴定合格后取得使用证方可继续使用。工业管道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不得使用。

  5.2.3工业管道的维护保养

  5.2.3.1工业管道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必须有专人负责。

  5.2.3.2对日常和定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维修处理。

  5.3工业管道档案管理工业管道档案管理,按《设备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5.4工业管道停用、报废

  5.4.1工业管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5.4.2工业管道停用、报废按《设备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特种设备停用、报废处理条款进行办理。

  6.相关文件

  6.1《设备管理制度》

  6.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6.4《设备操作规程》

  6.5《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6《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7.相关记录

  7.1设备日常维护/检查/运行记录表

  7.2特种作业人员明细表

  7.3工业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加强部门之间安全工作的沟通和推进安全管理,及时了解公司的安全状态,特制定安全会议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召开本单位的安全会议。

  3.2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3.3各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编写会议记录。

  4、安全会议组织:

  4.1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须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司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4.3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组织召开,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在召开会议前临时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4.4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单位自定。

  4.5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6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加人员应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须熟悉本部门,本单位的生产情况,不得随意安排他人替代参加会议。

  4.7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4.8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须及时召开会议。

  5.会议内容:

  5.1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现或隐藏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5.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5.3研究和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5.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5各部门提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5.6公司安全会议由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负责组织,安全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员将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工业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节安全作业证

  第1条安全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第2条安全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技术复杂的化工岗位工人,必须经所在工段(车间)转岗学习并经考试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职工。

  第3条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须取得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

  第二节考核内容和办法

  第1条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1.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

  2.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

  第2条安全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签字,报厂安技科核发。

  第三节使用管理

  第1条安全作业证是职工上岗作业的`证件,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2条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奖罚情况。

  第3条安全技术部门每月至少对安全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

  第4条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除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