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4 11:16:48 制度 我要投稿

离职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职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离职管理制度(15篇)

离职管理制度1

  大厦管理处入职离职制度及程序

  一、入职手续办理:

  1、招聘原则:

  a、因事设岗,因岗择人;

  b、先店内,后店外;

  c、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2、招聘条件:

  a、一线面客员工基本要求:年龄:18-26岁,实际表现无劣迹,品质优良,身体健康,气质高雅,高中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或有特殊技能可适当放宽),普通话标准(英语或其他语种流利可优先考虑)。身高:女158cm以上,男170cm以上。

  b、后勤或其他工种则根据部门及岗位需要。

  3、招聘程序及步骤:

  a、用人部门根据本部人员编制及淡旺季等情况通过与人事部协商有计划地招聘人员。

  b、员工提出辞职,部门应在三天之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人事部,以便人力资源部提前进行人力调配。

  c、面试:任何面试人员必须首先到人力资源部面试,经人事主管考核签字后方可到用人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由用人部门确定职位、工资、入职日期(每周一,若有特殊情况请预先通知人力资源部),后返回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复核,再逐级审批后方可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各级别员工入职最终审批权限及程序如下表:

  d、入职前员工必须准备好如下资料:身份证、本人有效学历证、相关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健康证、照片、制服押金300元。全体员工须办理深圳户口担保手续(详见深圳担保要求),保安员须有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无犯罪纪录'证明书。

  e、入职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周一,入职培训时间为每周二及周三,到部门报到时间为每周四,部门在三个月内必须安排新入职员工进行部门内部的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二、离职手续办理:

  1.员工辞职须向部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试用期内提前七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否则扣除七天(试用期内)或三十天(通过试用期转正后)工资作为提前通知款。

  2.部门在收到员工辞职申请后,应首先了解辞职原因(可以挽留应尽量挽留),后由部门填写离职审批单,经员工本人及部门经理/总监签字后于三天内送交人力资源部,员工辞职审批权限及程序如下表:

  3.如员工属自动离职(连续三天旷工),则部门应于第四天将离职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

  4.被开除员工的部门应于当天上报离职审批表至人力资源部并通知员工。被开除员工须于即日办理离职手续,大厦将永不再录用。

  5.如部门根据营业需要进行裁员,应提前七天(试用期内)或一个月(通过试用期转正后)通知员工本人,并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人力资源部。

  6.经过以上级别逐一审批后,在最后工作日由员工本人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清单,并于三天内办完全部离职手续及结账手续。

  7.未过试用期的员工辞职时须扣除培训及其他有关费用100元。

  8.如因劣迹被大厦开除或辞退的'员工将永不再录用,被裁员的员工将根据其表现在一年以后考虑再录用。

离职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目的

  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有所依循,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条理。

  第二章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办法办理,若有特例,由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单位与员工个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个人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个人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 员工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员工个人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单位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单位纠正。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四、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离职手续办理

  一、离职申报

  1、离职员工个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填写《离职申请/通知单》报送直接上级及办公室。

  2、员工离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的书面申报。

  二、移交

  员工离职应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工作移交

  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1) 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2) 经管工作详细说明

  (3) 《客户信息表》、《供销关系信息表》:(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相关信息)

  (4) 培训资料原件

  (5) 公司的技术资料(包括书面文档、电子文档两类)

  (6) 项目工作情况说明

  A、项目计划书

  B、项目实施进度说明

  C、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D、其它项目相关情况详细说明

  二、事物移交

  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1、领用办公用品移交至办公室;

  2、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移交至办公室;

  3、考勤卡、(办公室、办公桌)钥匙、移交至办公室;

  4、借阅资料移交至原保管处;

  5、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移交至直接上级。

  三、 款项移交

  1、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2、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财务。

  以上各项交接均应由交接人、接管人签字确认,并经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方可认为交接完成。

  四、结算

  1、结算条件: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直接上级、办公室、总经理三级签字认可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2、结算部门: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办公室共同进行。

  3、结算项目:

  (1) 违约金: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由办公室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核算;

  A、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

  B、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

  (2) 赔偿金:离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办公室、财务进行核算。

  A、物品损失赔偿金:公司为方便办公所配置物品,不能完好归还。

  新品 按物品购入原价赔偿损失

  旧品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损失

  B、 培训损失赔偿金:

  赔偿金培训 = 培训费 ×(合同未满月数 + 6) / 合同期限月数

  (3) 住房基金

  住房基金的款项结算,按照《公司住房基金管理办法》由财务进行结算。

  (4) 工资

  (1) 合同期满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

  (2) 公司辞退的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因公司经营状况等特殊原因的资遣人员,发放正常出勤工资外,公司另外加付一个月基本工资。

  (4) 项目损失补偿金:项目开发人员违约性离职,其负责的开发任务未能完成和移交,应付公司项目损失补偿金。

  项目损失补偿金 = (项目开始至离职日之月数 + 3)× 月工资全额

  注:因个人原因,在技术服务、项目、生产等工作中对公司造成的损失不在此管理制度中,具体办法参见各项管理条例中的细则规定。

  五、关系转移

  1、转移前提

  (1) 交接工作全部完成(以签字为确);

  (2) 违约金、赔偿金等结算完成(以签字为确)。

  2、转移内容

  (1) 档案关系

  (2) 社保关系

  3、公司内部建立个人档案中资料不再归还本人,由办公室分类存档。

  第四章 附则

  本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协商确定的。不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在执行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可向公司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办公室,修改权归股东会。

离职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公司”指“康泰霖医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 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 合同终止

  第五条 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 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 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 合同解除

  第八条 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 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 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

  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 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 辞职

  (一) 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 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 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 擅自离职

  (一) 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二) 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 辞退、除名

  (一) 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二) 员工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的须作除名处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三) 对员工作辞退、除名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事业部提交《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见附件五),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第四章 合同违约处理

  第十三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后,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因任何一方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完全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违约,

  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

  第十四条 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应按规定时间和规定流程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公司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培训协议、保密协议)中另有赔偿约定和赔偿标准的,按合同或其附件(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约定执行。

  第五章 离职管理

  第十六条 员工离职情形均须由员工本人或者部门提出申请(《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见附件五),并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一) 高层管理人员:直接上级审核,总经理审批。

  (二) 中层管理人员:直接上级审核、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三) 公司基层员工:部门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事业部主任审核、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四) 临时用工人员(实习生):用人部门经理审批,报行政事业部备案。

  第十七条 员工离职申请获准后,由行政事业部将《员工离职申请单》反馈给离职者本人,离职人员应在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办妥离职手续(《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见附件八);员工被辞退或被除名处理,由行政事业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离职者应在行政事业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 离职移交规定

  (一) 离职者在离职申请获准后的一周内填报《员工离职、调岗工作交接清单》,(见附件七)交接清单内容由离职者本人编制,直接上级审核补充后签字确认。

  工作资料移交:原在职期间所产生或持有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脑资料)、技术资料、项目资料、方案、计划、档案以及遗留工作事宜等;

  物品移交:公司配置的办公用品;从公司或其他部门借出或领用的物品(劳动工具、公司各种证件等);其他应归还公司的物品;

  财务移交:包括应收应付帐款清单,往来客户清单,税务发票情况,业务合同情况,公司领借款情况等;

  其他:除上述内容外的其他应移交事项。

  (二) 移交期限:离职申请获准后,离职者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

  (三) 接交规定:离职者办理移交时由直接上级指定接替人接收;无指定接收人时由直接上级接收,待人选确定后再转交;涉及财务类移交须有相关财务人员参与,并经财务经办人员和财务部经理签字确认。

  (四) 监交规定:移交时应指定监交人,监交人对移交过程作全程监督;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移交由行政事业部主任监交;其他人员由直接上级监交;特殊岗位人员根据岗位特性由总经理指定监交人。

  第十九条 员工离职手续由离职者本人亲自办理,遇重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办理,但需出具书面委托书,责任仍由离职人负责。

  第二十条 各级审核人要把好离职移交的审核审批关,人员离职后发现物品、资料或财务事项有亏欠未清的,相关人员负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离职者不按规定办理移交或毁损、删除电脑资料、藏匿、偷窃公司资料,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 员工离职工资福利结算

  (一) 离职者各类移交手续办妥后,由行政事业部进行工资、保险清算。

  (二) 离职者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双方约定的移交手续结束日。

  (三) 离职者最后一个月工资按日计算,并于次月5日公司统一发薪日打入工资卡中。

  (四) 社保计算:15日之前离职,当月结清,社保缴费从离职者最后一个月工资扣除;15日之后离职,次月结清,公司代缴部分由个人补偿。

  (五) 离职者根据劳动合同、协议书及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或承担补偿金、违约金;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员工离职后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不法行为的,公司保留继续追讨的权利,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接收人、监交人玩忽职守、知情不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五条 离职者办妥离职手续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工资结算、转调人事关系、保险、档案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

  进行相应移交。 员工因工作需要,公司内部调动而离开当前工作岗位,参照离职规定

  第二十七条 必要时,对与经济直接相关的人员在离职离岗前,由行政事业部组织相关部门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作离职(离任)审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行政事业部进行起草与修订,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行政事业部。本制度与《招聘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等配套使用。

离职管理制度4

  第一条、

  公司所有员工自请辞职者,应按下列期限预先提出辞呈并交书面的申请。

  1、经理(含)以上人员,应于离职二月前提出。

  2、主任(含)以下人员,应于离职一月前提出。

  凡经理以上人员自辞职申请上交起未满二月擅自离开公司的或主任以下人员自辞职申请上交起未满一月擅自离开公司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公司有权扣留其工资和风险金。

  第二条、

  所有离职者经部门主管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照员工离职办理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手续办理,待完善各项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三条、

  因故被公司解聘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待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四条、

  经批准离职人员,应在离职前办妥业务移交手续,并经由部门主管监督交接完成后,可发给当月工资,未办妥各项离职手续者,工资延发。

  第五条、

  工作移交时,接任员工对于移交事项查有遗漏或手续欠妥者,应会同主管、离职人员核对,自移交日起三日内补办清楚。

  第六条、

  凡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永不录用。

  1、不服从公司管理和安排,经劝告仍不改正的.。

  2、安全意识较差,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累计3次无故不参加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训的。

  3、一年内发生事故三次以上,累计事故损失4万元以上的。

  4、不遵守管理制度,工作不认真负责,服务态度极差,造成机械损失或重大投诉。

  5、有严重经济问题,搞徇私 舞弊的。

  6、擅自停运、堵站、堵路、聚众闹事、干扰他人正常经营,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或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7、发生甩客、宰客,有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侮辱、谩骂、殴打乘客,情节严重的。

  8、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以上的。

  9、一年内有三次或三次以上劣迹记录的。

  10、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

  11、被行业主管部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12、严重违规经营的。

  13、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14、造成重伤伤人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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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领导:

  抱歉在此时提出辞职申请。

  20xx年7月入职至今,我从一名懵懂的应届毕业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XX银行员工。期间离不开领导们的殷切关怀和同事们的无私帮助,更离不开总行和部门提供的'一次次机会,让我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来提升自我。在工作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团结友爱的人际关系和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归属感,一度希望自己能为XX银行的发展壮大服务终身。

  但是,人生就是一场横跨近一个世纪的旅程,可平淡安稳、闲看花开花落,亦可投身怒海、勇战猛虎蛟龙。但以我智力之愚笨、品性之懦弱,只有饱经风吹雨打、遍踏密布荆棘、翻越层峦叠嶂,方可丰富阅历、增强胆识、提升气度。

  然而,最近我愈发觉得自己在工作中遭遇瓶颈,无法如入职之初那样迅速提升自我,导致工作效率降低,极大地拖累了部门工作进度,对此懊恼不已。为避免自己的精神状态影响团队的正常运转,我特此郑重提出辞职申请。

  我恳请在此辞呈提交之日起4周内完成审查审批和工作交接手续,以使部门有足够的时间寻找合适的替代人选,填补我离职造成的岗位空缺。在此期间,我也将全力协助接替我的同事完成工作交接,尽力把离职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离开之后,我仍将时刻想念XX银行的各位领导和同事,怀念在此度过的每一分一秒。

  很遗憾不能继续为XX银行的发展壮大献出自己的力量,唯有衷心祝愿部门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同事生活顺意。

  特此申请。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管理制度6

  1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3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决定权,但具有否决权。

  5离职申请

  5.1辞职

  5.1.1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1.2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2擅自离职

  由部门负责人在发现后当日,至财务部、行政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5.3劳动合同到期

  5.3.1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员工应提前30天将《离职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5.3.2公司提出不再续签: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填写《辞退员工申请表》,并提供具体的体现员工不胜任的,监察部提供员工具体的工作过失表现和处罚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办理相关手续。证据

  5.4辞退

  5.4.1试用期内:人力资源专员在试用期满前3天通知员工,员工收到通知后按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4.2合同期内: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将《辞退员工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在1个半月前将该员工的处罚资料和工作过失行为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员工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5开除

  对于符合开除条件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进行开除,无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6离职面谈

  6.1面谈准备工作

  6.1.1在得到员工离职信息的第一时间内,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沟通、确认。

  6.1.2员工信息收集整理:主要内容为与所属离职员工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信息、心理状况信息、阅历与经验信息、家庭背景信息、生活状况信息;与员工有关的绩效和薪酬信息,包括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信息、薪酬福利信息、绩效表现等内容;员工离职信息,包括离职原因、离职后的目标单位、目标岗位等。

  6.1.3准备面谈主题。

  6.2离职面谈注意事项

  6.2.1注意平衡维护企业、部门主管和员工三方的利益。

  6.2.2面谈场所和时间选择:场所一般选择轻松明亮的空间,面谈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40分钟。

  6.2.3不要过分安慰,不提员工表现。

  6.2.4不承诺做不到的事,不谈及他人。

  6.3面谈人的选择

  6.3.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负责离职面谈。

  6.3.2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离职面谈。

  6.3.3主管级认下员工: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离职面谈。

  6.4挽留原则

  6.4.1看该员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干力量。

  6.4.2看该员工现阶段的工作是否处于关键阶段,离开后是否会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6.4.3看该员工是否认同公司的文化。

  6.5面谈结束后,将员工面谈结果与部门负责人意见和离职员工信息对比,与同岗位在职员工交流,核实面谈信息的准确性。考整理分析面谈结果,提出分析观点和建议,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并进行归档管理。

  7离职手续办理

  7.1离职办理程序:离职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专员安排离职员工进行离职手续办理。办理次序依次为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行政部——售前部(北京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7.2离职通知

  7.2.1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意见的2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专员以邮件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交接时间。

  7.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整个离职手续办理工作的.监督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放《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严格根据《员工工作交接清单》进行。

  7.3离职手续办理

  7.3.1用人部门

  A确认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

  B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C资料交接:工作文件、客户资料、合同等,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D工作交接: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进度、代办事项、工作联系人等。

  7.3.2行政部

  A考勤卡或门禁权限的解除;电脑(笔记本)、名片及办公用品的回收。

  B本月考勤情况说明。

  C邮箱等账号的禁封,通讯录删除。

  D其它事项。

  7.3.3人力资源部

  A合同解除。

  B离职证明的出具。

  C五险一金终止日期及其减员。

  D确定档案、户口和福利关系的转出日期。

  E其它事项。

  7.3.4财务部

  A借款支票。

  B借款现金。

  C工资结算:包括应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发送)、赔偿金(扣除)及其发放时间和方式。

  7.3.5《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一式二份,由离职员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分别签字确认后,移交人保留一份,另一份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7.3.6移交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接收人。如暂时如合适的接收人,原则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为接收人。

  7.3.7普通员工由其直属主管监交。

  7.3.8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司监交或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监交。

  8离职管理

  8.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工资及相应补偿金等只有在办妥离职手续后才予以发放。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8.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需要进行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8.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应负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须受连带处分。

  8.5正常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应收账款回收,客户追踪),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工作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继续处理。如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责承担。

  9经济补偿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离职行为,由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追偿

  凡员工在离职时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经济追偿:

  10.1擅自离职者。

  10.2工作交接未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10.3违背国家法律与公司保密协议,泄露公司业务秘密情节者。

  10.4挪用公款者。

  10.5其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者。

  11离职薪资结算

  离职员工按照离职流程办妥离职手续,将《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清单》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工作交接清单》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上面的资料进行离职员工的薪资结算,并于次月的发薪日发放。

  12离职后续工作

  12.1人力资源部

  12.1.1检查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完备。

  12.1.2向行政部提供离职人员名单。

  12.1.3调整公司员工花名册。

  12.1.4离职手续归档。

  12.2行政部

  12.2.1调整公司通讯录。

  12.2.2办公用品的归档或销毁。

  13制度修订

  13.1本制度将随着公司战略调整与运营发展不断调整;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

  13.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离职管理制度7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通过内部晋升选拔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定向发展培养,建立企业人才梯队。

  2.规范企业员工晋升及离职管理工作,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晋升与离职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2章 晋升管理规定

  第3条 晋升标准。

  1.品质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职业道德、个人修养及品德素质,考核员工是否以企业利益为重,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2.能力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是否具备拟晋升岗位任职资格所需的'能力。

  3.态度标准。

  主要考核员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心等方面。

  4.业绩。

  主要考核员工的工作成果及其对企业的贡献等。

  第4条 晋升方式。

  1.定期晋升。

  每年××月,根据企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统一实施员工晋升工作。

  2.不定期晋升。

  员工离职造成职位空缺、员工工作表现优异或各部门经理发现优秀员工后主动推荐,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职位晋升安排。

  第5条 不定期晋升的实施程序。

  1.发布竞聘信息。

  职位空缺产生后,发布内部招聘信息,吸引员工参加竞聘。

  2.选拔竞聘员工。

  对应聘员工进行面试和考核,选拔符合空缺岗位要求的员工。

  3.确定录用人选。

  (1)根据考核选拔结果,确定录用人选。

  (2)被录用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岗位任职。

  第3章 离职管理规定

  第6条 离职分类。

  1.合同离职:员工因终止履行受聘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2.员工辞职:员工由于某种因素个人主动提出辞职。

  3.辞退(解雇)员工。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企业给予培训或调换岗位仍不能胜任者,企业予以辞退。

  (2)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企业予以解雇。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可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4.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个工作日以上,企业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第7条 离职移交手续办理。

  员工离职时,持通过批准的《离职申请单》和《离职移交清单》到所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各项移交手续办理完毕、相关经办人签字后,将《离职移交清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字。

  第8条 工作、物品移交说明。

  1.离职员工必须将工作过程中保管使用的账册、文件,如企业制度文件、员工手册、技术资料、图样等移交给指定的人员及部门,并填入《离职移交清单》中。

  2.离职员工应将已办而未办结的工作事项向企业指定人员交待清楚。

  3.离职员工应将领用的工作服装、办公用品等交还行政管理部门,接收部门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字确认物品交接完成。若员工交还物品已被损坏或丢失,企业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第9条 各种移交手续及物品交接办妥后,离职员工才能领取企业应发而未发的工资。工资领取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企业的有关制度执行。

  第4章 附则

  第10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裁核准后实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11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离职管理制度8

  一、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三、离职管理

  1、辞职1.1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1.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1.3辞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1.4审批通过后,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到离职日期当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1.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员工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结算薪资。

  1.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视岗位的重要性应提前3-7天提出申请。

  1.7审批权限:

  岗位审批人一线岗位(装卸工、生产线员工、厨师、清洁工等)基层管理岗位(文职岗位、仓管、质检、秘书、助理、出纳、统计、班组长等)中层管理岗位(各部门主管、会计)高层管理岗位(副总经理、总经理)部门主管√√××副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董事会×××√

  2、辞退、除名2.1有以下情况的予以辞退: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2)经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经过多次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能胜任工作的;3)损害单位利闪,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坏影响的;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各社会秩序的;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成刑事处分的;6)受到刑事处罚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员工由其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通知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由总经理填写。交由行政人事部审核。

  2.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员工辞退通知单》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2.3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三天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

  3、离职面谈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3)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一式三份,并由移交人、接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

  移交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一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印鉴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4)其他应交办事项5)未完成事项4.4监交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5.1除名员工不发放薪资。

  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3辞退员工薪资根据劳动法发放。

  5.4所有离职员工需接受财务部的审计,通过后才可发放薪资,不通过者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通过司法机关处理。

  5.5离职、辞退、员工薪资另外作表,不体现在当月的薪资表中,审计通过的.财务部于次月发薪时一起发放,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与当事人协商后再另定发放时间。

  6、管理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辞退或除名的员工,部门主管或相关部门需事先通知对方。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二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于行政人事部。

  五、附件:

  附件一:离职审批流程;附件二:辞退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附件三:员工离职申请表;附件四:员工离职交接表;附件五:离职证明附件六: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附附七:《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附件七:审计表附件一:

  正常离职手续办理流程不通过员工部门负责人上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经理(副总)离职申请离职面谈(离职面谈表)发放薪资签字确认离职手续办理(员工离职交接表)撤消申请挽留成功挽留失败审计薪资结算不发薪物品交接物品交接工作交接通审批审批附件二:

  辞退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不通过员工部门负责人上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总经理(副总)发放薪资辞退通知单离职手续办理(员工离职交接表)单)审计薪资结算不发薪物品交接物品交接工作交接通过审批审批辞退面谈(离职面谈表)附件三:

  员工辞职申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姓名部门职务进公司日期批准离职日期辞职因素公司因素个人因素□待遇□无晋升机会□环境□公司前景□人际关系□培训□工作不对其他:

  □另有他□搬迁□生病□回乡□照顾庭□创业□交通不便其他:辞职报告直接主管建议、审批副总建议、审批人事(建议、审批)总经理(建议、审批)附件四:

  员工离职交接表离职员工签名:

  各相关部门:

  请按以下顺序依次为部(室)岗位员工办理离职交接,并在相应的位置签名确认交接完成。

  行政人事部:

  日期:年月日以下填写工作移交手续所在岗位工作移交现指定接交的工作,请立即进行交接。

  直属负责人:日期:年月日□1.企业的各项内部文件□2.经管工作详细说明□3.客户信息表、供销关系信息表□4.培训资料件□5.企业的技术资料(包括书面文档、电子文档两类)□6.项目工作情况说明(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实施进度说明、项目相关技术资料、其他项目相关情况的详细说明)□借用图书□文件资料□劳保用品□通讯设备□附交接清单页□不附交接清单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日期日期日期以下填写事物移交手续直属负责人意见直属负责人:

  日期:

  后勤负责人意见□宿舍退房及用品验收负责人签字:

  行政人事意见□解除劳动关系□保险手续□工作牌□工作服□办公室钥匙□办公用品负责人签字:日期:所在部门意见财务部□欠款清理□财务清算□工资发放负责人签字:日期:

  附件五:

  离职证明兹证明,xxx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就职于我公司,于年月日与我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其离职手续均已办妥,特此证明。

  xxxx公司年月日离职证明兹证明,xxx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就职于我公司,于年月日与我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其离职手续均已办妥,特此证明。

  xxxx公司年月日本人以收到离职证明,特此签收。

  签收人:此离职证明一式两份公司联此通知书一式两份员工联附件六: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原因,公司决定解除终止与您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请您于年月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人:

  通知日期:年月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原因,公司决定解除终止与您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请您于年月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通知人:

  通知日期:年月日本人以收到离职证明,特此签收。

  签收人:年月日此通知书一式两份员工联此通知书一式两份公司附件七:

  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填表日期:年月日离职人员姓名所在部门担任职位员工工号入职日期离职日期1.请指出你离职最主要的原(请在恰当处加√号),并加以说明□薪金□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健康因素□福利□晋升机会□工作量□加班□与公司关系或人际关系其他:

  2.你认为公司在以下哪些方面需要加以改善(可选择多项)□公司政策及工作程序□部门之间沟通□上层管理能力□工作环境及设施□员工发展机会□工资与福利□教育培训与发展机会□团队合作精神其他:

  3.是什么促使你当初选择加入本公司4.在你做出离职决定时,你发现公司在哪些方面与你的想像和期望差距较大5.你最喜欢本公司的方面有哪些,最不喜欢本公司的哪些方面6.在你所在的工作岗位上,你面临的最大的困难和挑战是什么7.你对公司招聘该岗位的任职者有什么建议8.你认为公司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更有效地吸引和留住人才9.你愿意在今后条件成熟的时候在返回公司,是否会为公司继续效力。简单陈述理由面谈者签名:

  职务:

  日期:

  附件八:

  个人财务审计表被审计人员所属部门审计日期审计类型

  1、离职审计□:

  离职日期:

  正常离职□自动离职□恶意离职□开除□

  2、年终审计□

  3、临时审计□审计风险程度大□一般□无□审计内容及事项余额是否(发放/扣除)(发放/扣除)日期备注未发个人工资个人借款个人学习基金个人其他欠款个人其他应收款部门领导审批签字财务审批签字营运总监审批签字总经理审批签字注:所有离职人员所在部门领导必须填此表进行离职人员财务审计,离职人员未经审计或未完成审计手续,不发当月工资和退任何费用;管理人员每半年审计1次,审计日期为每年7月和1月份。

  填表人:年月日

离职管理制度9

  一、辞退管理

  1、辞退:是指对不适合店铺发展或严重违反店铺规章制度的员工依法进行的劝退,包括试用期内辞退及转正后辞退。店铺对被辞退员工按其薪资标准与实际出勤天数正常进行薪资结算。

  2、辞退程序

  被辞退员工需填写《员工入(离)职审批表》,办理离职手续,用人部门要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被辞退员工待各项工作审查及交接手续完毕后方可离职。

  二、开除管理

  1、开除:是指对严重违反店铺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

  2、开除程序

  (1)开除员工,店长报告上级批准后让其办理相关手续。

  (2)被开除员工需填写《员工入(离)职审批表》,店长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被开除员工待各项工作审查及交接手续完毕后方可离职。

  三、自愿辞职

  1、店铺与员工之间无论哪一方提出终止工作关系,都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试用期的通知期为一天),因违纪被开除者和被辞退者除外。

  2、辞职员工应由店长审批。

  3、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方可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需填写《员工入(离)职审批表》,部门主管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

  5、在所有离职手续办妥后,辞职员工方可在店铺规定日期领取工资。

  四、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员工离职获批

  向店长或指定人员移交工作及工作物品

  向宿舍长退还卧具

  向店长退还工服、宿舍钥匙、店铺钥匙、自行车等物品

  店长审定

  清算领、借款手续、核对扣款

  规定期限内领取工资

  若不退换卧具、工服则按进价从工资扣除

  1、移交的物品种类

  (1)店铺的文件资料(包括电子版)

  (2)店铺的有关资料

  (3)店铺用品

  (4)工服、钥匙

  (5)店铺分配给其使用的属于公司的财物

  (6)宿舍使用的'卧具

  六、工资结算

  1、辞职员工领取工资截止日期为正式离职日期

  2、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须扣除以下款项:

  ①员工拖欠未付的店铺借款、罚金、宿舍费

  ②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3)遗失的店铺任何财物将作价酌情赔偿

  八、辞职、辞退、开除的管理要求

  1、店铺不应违反程序,随意辞退或开除员工。任何类型的离职行为(辞职、辞退、开除)与处理程序,均须按规定进行

  2、店铺开除的员工,其他店铺不允许再录用

  3、不办理辞职手续就离职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店铺有权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除名处理

  4、店长辞职或调动离职,离店交接要有财务人员的离职审计记录

  店铺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应到而未到岗者;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

  3、旷工:未经领导批准离而不到岗者。

  4、病事假:因生病或有事者。

  5、串岗:不在规定岗位工作

  6、脱岗:不在工作岗位工作。

  (二)考勤须知

  1、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脱岗、串岗等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2、对旷工者,应作除名处理

  3、除公休外,店铺员工出满勤者享受店铺给予的全勤奖200元。

  (三)考勤处罚

  1)员工迟到或早退,串岗或脱岗(30分钟以内),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奖罚制度。

  2)当月迟到或早退两次以上(含两次),除执行食品安全奖罚制度外,即扣发当月全勤奖。

  3)当月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一次,除执行食品安全奖罚制度外,即扣发当月全勤奖。

  4)当月旷工除扣发3天工资外,再扣发当月全勤奖。

  5)当月员工因个人原因(如重大差错、事故、不服从上级安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开除者一律扣除全勤奖。

  (四)考勤统计

  1、店铺考勤员由外场领班以上管理人员担任。

  2、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在考勤机上按指纹。

  3、考勤管理员每月14日上报店长考勤记录,作为工资扣款依据。

  (五)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考勤

  2、如实反映本店铺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考勤记录凭证并存档

  4、记录时使用考勤符号

离职管理制度10

  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自动离职、辞退、终止劳动关系四种。本制度将针对每一种离职行为做出具体解释,明晰办理的流程。

  一、辞职

  1、试用期内的员工如感觉工作不适应,原则上可随时提出离职申请,但从企业实际生产情况出发,要求当事人提前7天(财务人员提前15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人力资资源部门和所在部门面谈确认后,将在7天内(财务人员在15天内)为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2、已转正员工辞职,至少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领导批准后,公司将在规定时限内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二、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员工在没有按照公司制度规定流程办理辞职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旷工达到一定时间,从而认定为自动离职的情况。

  企业坚决反对此类行为,并将根据企业制度对此类行为给予相应的惩处。

  1、试用期内员工如果不考虑企业经营实际,没有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或者提交书面申请后没有按公司安排办理离职手续,擅自不上班超过两天者,按照自动离职办理,扣发该员工最后一个结算月的.工资。

  2、对于已转正人员如果不考虑企业经营实际,没有提交书面辞职申请,或者提交书面申请后没有按公司安排办理离职手续,擅自不上班超过五天者,按照自动离职办理,扣发该员工最后2个月的工资及奖金,相关奖金福利全部取消。

  三、辞退

  1、对于试用期内,经企业考察觉得不适合企业招聘要求的员工,所在部门应及时

  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认定属实后,提前一天向该员工提出辞退告知,安排办理相应离职手续,正常办理手续离职者工资在次月工资发放日结清。

  在被告知办理离职手续后,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按照自动离职处理,扣发该员工最后一个结算月的工资。

  2、对于已转正员工如果出现重大渎职、严重违纪、不胜任该岗位工作,或者生病出院后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进行调岗后仍不能胜任新岗位者,或在考核中连续三个月最后一名者,或全年考核最后一名超过四次者,公司将要求该员工离职,在一个月内办理离职手续,正常办理手续离职者工资在次月工资发放日结清。

  在被告知办理离职手续后,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者,按照自动离职处理,扣发该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和奖金福利。

  3、对于发生打架斗殴、违法行为遭到公安部门拘留和判刑的员工,公司将对该员工做出辞退处理,并提前两天告知办理离职手续,正常办理手续离职者工资在次月工资发放日结清。

  4、对严重违规违纪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在予以辞退的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视其违规违纪具体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理。

  四、终止劳动关系

  1、对于和公司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在合同期结束前一个月没有接到公司续签合同的通知,视为自动终止劳动关系,可以在合同期结束后一周内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公司也可以直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在什么时间段办理正式离职手续。

  对于没有按照制度办理正规离职手续者,扣发最后一个月工资和福利奖金。

  2、对于合同期满公司通知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本人不愿意和公司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届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对于没有按照制度办理正规离职手续者,扣发最后一个月工资和福利奖金。

  3、对于达到退休期限的员工,公司将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办理正式离职手续,停缴各项社会保险金。

  对于办完退休手续,个人有意向继续在公司担任一定工作的老员工,可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可以以返聘的形式,重新办理入职。

  同样,如果公司需要聘用已退休的专家和人才,也必须以返聘的形式办理入职,同其他在职人员区别开来。

  五、离职谈话

  对于所有主动提出辞职的员工,公司要求100%进行离职前谈话,均要留下书面谈话记录。目的主要是:一方面,通过谈话尽可能留住员工,减少人才流失;另一方面,通过谈话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及时调整公司相应管理。

  一线员工谈话责任人为车间主任,一般管理人员、一般技术人员和关键一线岗位谈话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主管以上管理人员、中层技术人员谈话责任人为主管副总(或总经理),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谈话责任人为总经理。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抽查参与各层级员工的离职谈话,谈话记录额外提供。

  各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在年底拿出本员工离职谈话的总结,认真分析各部门员工离职原因,拿出下一针对性措施或解决方案。

离职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三、离职管理

  (一)辞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附件一),并依《分层负责办法》的`核决权限呈核。

  2、公司职员离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

  3、试用期职员或未签定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七日前提出。

  (二)辞退、除名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直属主管填写《奖惩申请单》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2、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

  3、有关辞退条款,依《员工奖惩办法》执行。

  (三)离退休

  1、员工合乎退休条件时得自动申请或命令退休,退休办法另订立。

  四、移交、监交

  (一)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人事课发给《离职通知书》(附件二)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二)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后(附件三),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一份,一份送人事课备查。

  (三)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四)监交

  1、副课长级以上主管及同等人员由处(副)长或厂(副)长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总经理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组长级以下同等级人员由直属主管监交。

  五、其他

  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人事课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六、管理(如何做好员工管理工作)

  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七、附则

  1、本办法由人事课制定,奉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2 、参考文件:《员工奖惩办法》

  3、附件名称:

  附件一:员工离职申请书

  附件二:离职通知书

  附件三:移交清册

离职管理制度12

  入职程序

  被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员工入职程序进行入职;

  入职者按综合部要求的时间或持综合部的录取通知上岗单到综合部办理入职手续;

  填写《员工正式入职表》并交纳2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人员须提供学历及其他相关证明。(收银员、吧员、仓管、财务等相关人员需提供本地行政事业单位担保人并办理担保手续)

  验证各种证明文件(学历证明、身份证、健康证明等)

  领取员工手册、工号牌、制服等入职、上岗所需物品;

  到上岗部门报到

  离职管理程序

  辞职

  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申请擅自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计。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可按正常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试用期员工在入职后的五天内提出辞职者不结算工资。

  员工持《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清单》至综合部及财务部等部门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员工将办理完毕的《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综合部核准并备存,同时结算工资;

  审批权限:经理级以上员工(含经理级)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综合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辞退、劝退

  因某种原因,公司认为该员工不再适宜在公司工作而被劝退或辞退者由部门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并报综合部核批。

  被辞退、劝退员工持《辞退/劝退通知书》到综合部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清单》后报综合部核准并备存。

  综合部根据《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结算工资和奖金;

  审批权限:经理以上级员工(含经理级)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报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批准,经理以下级员工填写《辞退/劝退通知书》和《离职交接清单》报部门经理、综合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批准;

  除名/开除

  因触犯法律或违反公司规定而受到处分者,由部门将其材料汇总送综合部,综合部负责人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后由综合部通知其本人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的办理参照辞退/劝退人员离职程序。(如违反公司规定造成损失的'可扣发工资和奖金,严重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自动离职

  员工未经批准离职称为自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二年按照二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加。公司有权不发工资和奖金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补偿的权利。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需聘用临时人员时,需提前10天填写岗位需求申请表,经上级主管批准后,送综合部备案,综合部凭此表招聘。

  临时人员到岗时,须到综合部提交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存查。

  临时员工在职期间,除工伤例外,其请假一律不发工资。

  对经管财务、有价证劵、仓库、营销及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聘用临时人员。

  临时人员在工作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欺瞒,聘用部门应予终止聘用,终止聘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写(离职通知书),经主管审核签署后,交综合部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

  临时员工聘用期满,如工作尚未完成,必须继续聘用时,应依程序重新办理聘用手续,经综合部核准后方可聘用。

离职管理制度13

  一、请假规定

  1、请假必须向领班以上管理人员申请,经上报店长批准后方可。未经批准不得先行离岗,未办请假手续不在岗者视为旷工。

  2、请假期满,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3、考勤指纹机和考勤记录为请假证明。

  4、所有员工请病、事假均100%扣除相应天数工资。

  5、病事假当月不发全勤奖。

  二、店铺员工休假制度

  1、员工休假采用轮休制,时间由店长根据店铺需要的排班表决定。

  2、根据学校放假实际情况,店铺员工休假原则上实行倒休制,即店铺营业期间每月休假一天,其它三天及相应月份法定节日公休倒休到寒暑假,薪资每学期开学后第一次发工资时一并发放(无全勤奖及社保补贴,因为已经在各月份中发放)。

  3、部门负责人公休需店长同意,店长公休必须提前告知投资人。

  4、暑假期间:

  1、三、四、五、六月为店铺全月正常运营月份,店铺员工每月休假一天,其它应休天数共计12天;二月、七月共计应休3天,总计应休15天。

  2、法定公共假日:清明节一天,端午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除去假日当月已实发3天工资外,剩余6天,连同以上六个月共计应休15天公假,总计21天。

  5、寒假期间

  八月公休1天,九、十、十一、十二共计13天应休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元旦1天,法定节假日5天,除去假日当月已实发5天工资外,共计10天,总计23天应休。各店应按报到实际时间计算。

  6、寒暑假工资计算:

  全勤奖、社保补贴因为已经分摊到各月中,所以寒暑假工资只发放基础工资。

  寒暑假整月工资:对每学期按时报到,按时放假的员工并且全勤,发放整月工资,相当于寒假奖励7天、暑假奖励9天的.基础工资。

  寒暑假非整月工资:是指报到以后或没到放假时间离职的工资,按每月实际天数累计计算。

离职管理制度14

  1、公司规定,员工申请辞职应满一年方能辞职,且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办理离职手续时,需要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提交公司办理的所有证件、劳保用品,且需领导签字(清单)。

  3、对于离职员工,公司规定实行离厂即给核算工资,但不同的离职方式,结算工资的方法也有所不同。

  (1)不向公司辞职,私自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不予发工资)。

  (2)向公司辞职但未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且立即要走的员工,公司给予结算工资时,以出勤天数结算“基本工资”。

  (3)所有手续齐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的,离职时结清全部未发工资。

  (4)在未满一年辞职的'员工还需承担公司为其办理的证件费用(N3证:650元,上岗证:50元等等)。

  4、工资按照公司财务规定,工资结算当月月底打到员工的原有工资卡中。

  5、试用期(三个月)内员工辞职特别规定。

  (1)为防止试用人员随意、故意或蓄意行为、不辞而别,浪费公司大量人力和物力,故新进员工凡在试用期内15天(含)辞职(退),无任何薪资结算。

  (2)试用期辞职的员工以“基本工资”且按出勤天数计薪,在试用期一个月内(含)辞职(退),其薪资公司将以“基本工资”的60%,试用期二个月内(含)的员工“基本工资”按70%,试用期三个月内(含)的员工以“基本工资”80%。

  6、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离职管理制度15

  为降低员工流失率,规范离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xx酒店各部门。

  本制度中离职指主动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

  (一)主动辞职:

  1、范围:员工要求脱离酒店,与酒店解除劳动关系。

  2、辞职申请:酒店正式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附件1),否则以一个月工资作为通知金。试用期员工必须提前七天申请,否则以七天工资作为通知金。申请时间以书面记录为准。

  3、辞职面谈:所有辞职员工必须经辞职面谈程序,以掌握员工辞职原因,便于日后改善工作。

  4、辞职审批:审批程序与权限见《酒店员工辞退规定》(附件5)。

  5、离职交接:辞职员工必须在最后工作日前与各相关部门办理完交接手续并填写《员工入职/离店交接表》(附件2),经相关部门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人事部方予办理结算事宜。

  6、离职结算:辞职员工工资结算至最后工作日,结算工资在下一发薪日打在工资卡。

  (二)辞退

  1、范围:有以下行为者酒店可做辞退处理:

  1)工作能力不适合职位要求;

  2)酒店经营机构调整;

  3)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

  2、辞退审批:员工所在部门申报《酒店离职申请书》审批程序与权限见《酒店员工辞退规定》。

  3、辞退通知:正式员工酒店将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给予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4、辞退补偿:酒店因经营调整辞退正式员工将根据以下标准给付补偿金。在酒店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的不足一年者补偿半个月工资;不足半年者补偿200元整。补偿工资以辞退前的'月基本工资为参考。

  5、离职交接:被辞退员工必须在最后工作日前与各相关部门办理交接,填写《员工入职/离店交接表》。经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人事部方予办理结算事宜。

  6、离职结算:工资结算至最后工作日,结算工资在下一发薪日打在工资卡。

  (三)开除

  1、范围:有以下行为者酒店可做开除处理:

  1)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给酒店造成损失;

  3)违x公德影响酒店声誉;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审批:审批程序与权限见《酒店员工辞退规定》。

  3、离职交接:被开除员工必须在三日内与各相关部门办理交接,填写《员工入职/离店交接表》,经相关部门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人事部方予办理结算事宜。

  4、离职结算:工资结算至最后工作日,结算工资在下一发薪日打在工资卡。由酒店开除员工无离职补偿。

  (四)自动离职:

  1、范围:员工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2、程序:各部门一旦发现有员工未正常出勤,应即时与该员工联系落实其未出勤原因,如联系不到或确定自动离职后上报《酒店离职申请书》及《员工入职/离店交接表》,因未及时上报而对酒店造成的损失由各部门承担。

  1、各部门经理是本部员工离职申报责任人,因未及时申报而对酒店造成的损失由各部门经理人承担。

  2、离职申报必须以书面形式,即《酒店离职申请书》为准。

  3、各部门必须在每月2日前上报《部门人员编制及损益表》(附件4)和《酒店离职人员汇总表》(附件3)。

  离职员工档案酒店将保存三年。三年后按规定自行销毁。

  1、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3、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1、《酒店离职申请书》

  2、《员工入职/离店交接表》

  3、《酒店离职人员汇总表》

  4、《部门人员编制及损益表》

  5.《酒店员工辞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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