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1 13:17:58 制度 我要投稿

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理顺总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合作、投资关系和关联交易、内部往来,加强总公司对各分支的管理和控制,提高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监管力度,规范分公司经济行为,维护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1、原则:必须在总公司的监管和批准下从事银行方面相关的所有事宜。否则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2、账户分设的原则。分公司原则只开设基本账户和保证金专用账户。

  3、坚持事前申报、事后报备的原则。在当地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发生银行账户变动,包括新增、变更或撤销账户,都须事前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银行账户开户申请表》或《银行账户销户申请表》,经总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如分公司账户变动后一周内须向总公司财部报备变更后的账户资料。各机构经总公司财务部批准后的变动申请,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未及时办理的,该批复自动失效,以后办理,须重新申请。

  4、在当地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开户完成后,向总公司报备并上交总公司银行开户资料(包括银行印鉴章、印鉴卡、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

  各银行开户申批表、其他相关资料原件核实,总公司根据情况可留复印件,原件存分公司,其中银行预留印鉴的法人章在总公司保管)。

  5、分公司银行账户必须为网银的形式(设立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系统),支付密码由总公司财务部人员掌握,确保支付每一笔钱,总公司财务部均能监管到位。

  6、禁止事项。设置账外银行账户以及用公款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未经批准,严禁在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户等。

  第三章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1、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关键岗位会计人员报备总公司财务部,分公司写明委派书,并在总公司留存个人的承诺书,负责组织分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分公司会计业务真实、合规、合法。

  2、设有银行账户或在当地申请纳税的分公司,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分公司财务人员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个人资料必须报备到总公司财务部。

  3、分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培训通过后方能上岗,分公司财务人员离职时必须有新的财务人员到岗才能办理,离职时报总公司财务部,必须在总公司财务部委派财务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且通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5、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分公司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提出建议。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分公司财务部人员有监督分公司财产安全的责任,对分公司超出制度、权限的行为拒绝执行,并报告总公司。

  7、设有银行账户或在当地申请纳税的分公司,其财务人员的工资由总公司发放,并且总公司财务部有权根据公司相应的财务制度考核该财务人员,并且其养老保险在总公司购买,费用由分公司承担,相应金额于发工资和购买养老保险前2日打到总公司账上,否则总公司将停止该分公司的财务结算工作。

  第四章资金管理办法

  1、原则:必须在总公司的监管和批准下从事资金方面相关的事宜。否则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2、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每天下午三点前分公司上报总公司第二天要付款的资金计划明细表,并在网银上做好付款,待总公司财务部审核后,再确认付款。

  3、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对每笔现金的收支及时登记,各分公司财务做好每天现金收入台账或者现金流水登记簿,每日现金日清月结。

  4、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每月凭证、各类账本、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等均要装订成册。

  5、有独立账户的分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各项现金支出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严禁"坐支"现金。不得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不得收款不入账。

  6、分公司在实施资金管理中要严格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不得对外出借银行账户,不得对外出借资金,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7、没有独立设置账户的分公司,每月10日前提报上月收入情况。

  第五章财务管理办法

  1、分公司财务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缴纳各种税金,维护国家及投资者权益。除法定的会计账册、账户外,分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账户,不得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分公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总公司财务管理要求,及时填制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有效、合法。

  3、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4、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核算及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必须对全部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5、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正确。

  6、分公司无独自对内、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的.权力,需要时,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发生重大及异常会计核算事项时,须提前向财务部报告,财务部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协助处理,分公司及时将处理结果报财务部备案。

  第六章会计核算办法

  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间按时编制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分公司报送总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间如下:

  1、未设立银行账户和未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每月10前上月收入明细表送达总公司财务部。

  2、设立了银行账户并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月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各往来账余额明细表、现金账、银行账明细表、银行对账单(必须有银行盖章),纳税申报表或银行完税凭证均于下月18日前,以快递方式报送达总公司财务部,并且相应资料均由分公司财务人员、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分公司行政章,纳税表应有税务局出具的已申报章,或提供完税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3、年底汇算清缴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次年4月10前送达总公司财务部,如财务部认为有问题,总公司财务部将参与汇算清缴工作。

  第七章检查与考核

  一、检查

  1、公司财务人员发现损害总公司、分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及时向总公司报告;分公司其他人员对财务人员违反制度的问题应及时向总公司财务部报告。

  2、总公司财务部按照业务归口的原则,由财务部相应岗位人员对分公司财务进行日常监督;分公司财务配合总公司财务检查并准备好凭证、财务报表、会计账簿等其他总公司财务部需要检查的相关资料。

  3、总公司财务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对分公司会计业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总公司报告,并制定整改措施,监督分公司限期改正。

  二、考核

  1、未设立银行账户和未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未在每月10日前报送月收入明细表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200元/次。

  2、上报给总公司的收入明细表弄虚作假或漏报的,一经查实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3、设立了银行账户并在当地纳税的分公司,应在每月18日前把上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及收入明细表送达总公司,报送资料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完全不报的,考核支机构负责人10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4、年底汇算清缴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次年4月10前送达总公司财务部,报送不完整的,考核分公司负责人500元/次,完全不报的,考核支机构负责人1000元/次,并且总公司有权撤销该分公司。

  5、总公司要求提报的以上资料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6、设立了银行账户的分公司,发生银行账户变动,包括新增、变更或撤销账户,都须事前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7、银行账户或税务方面所有事宜的变动均应报总公司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处理的,根据事情严重程度考核分公司负责人20xx至5000元,如有名誉或经济损失,没有风险保证金,并且总公司有权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8、对外以本公司分公司名义:出借资金、出借银行账户、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的,一经核实直接撤销该分公司,没收风险保证金。

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新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和新的行业财务制度是企业进行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必须遵循的具体法规依据。为了强化企业的管理,切实搞好会计核算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根据会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有一套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有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运用会计科目设置齐全核算内容要符合法计制度要求。

  三、对原始凭证的.取得、填写、设置和使用应符合制度要求,原始单据凭证有二人以上签字盖章(经手验收或证明审批人)

  四、会计账簿设置齐全,设全明细帐和辅助登记帐,记账用蓝黑墨水,纠正方法要正确,现金、银行的记账按日登记,其他账簿10天一登记,做到四相符。

  五、选用(运输企业财务制度)为成本计算方法分清成本界限,合理分摊,按有关规定提全各项费用。

  六、每年年终对财产盘点,对资产损益按规定报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七、会计报表做到账面与帐表金额一致,表与表之间、各项间凡有关系的数要一致,各项指标计算正确,上报及时。

  八、会计档案要装订合格,印章齐全,填写好封面,做到整理好文件资料,年度结算装订成册,并保管好发票收据,编造交接清单记录。

  九、企业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要有分析、总结,按时上交应交款项。

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一、工作目标

  1、以总公司xx后勤工作方案与措施为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强、规范总公司各项财务管理与经营服务核算体系,保障总公司xx后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部门员工的财务管理与财务服务意识,充分利用xx后勤的新平台,改进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益,进一步树立“窗口”形象;

  3、提倡奉献精神,提高优质服务,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关系,真正做到“当家理财,服务促效”。

  二、机构设置

  在xx设置财务定时服务点,主要负责处理零星现金报销及其它有关财务管理工作(具体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另定)。

  三、管理制度

  认真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全面负责地完成本部门的各项职能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管理措施

  1、原则上严格按照总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部门的报销与费用开支审批均参照总公司各部门经费审批程序规定办理,实行xx各部门单独核算体系;

  2、由于xx校区远离市区且地处偏避,为确保人员及各项资金安全,各部门的各类现金收入,必须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缴清,现金收入不过夜,各部门自行负责缴存校内银行;

  3、为加强与规范现金管理工作,减少现金流通领域的各种漏洞,将设立统一现金收费点,定时办理(出售)各类有价票证(电话卡等)的现金交易,确保资金的.及时缴存与安全。

  xx后勤的财务管理工作,我们将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广泛了解并听取各部门的建议与要求,争取逐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核算体系,共同努力做好xx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户的委托

  (1)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2)依据企业特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代理记账公司的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

  (3)了解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帮助企业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情况,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原则。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超过计划预算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各项支出,违反制度规定的预付款项,非法出售材料物资任意出借、变卖、报废和处理财产物资,以及不按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划分的规定乱挤乱摊生产成本的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内容不完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补办手续或进行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等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在拒绝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主管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填制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以满足登记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账户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账户要填写齐全。

  (3)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6.对记账凭证进行编号

  所有记账凭证必须分类顺序编号,并填写在编号栏内。若遇较为复杂的经济业务需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可用编号的方式表示。

  7.审核记账凭证

  所有填制好的记账凭证,都必须经过认真的审核。在审核记账凭证的过程中,如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有误,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加以更正。只有经过审核无误后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记账凭证的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经济内容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内容相同。

  (2)应借应贷的会计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清晰,金额是否正确。

  (3)记账凭证的项目是否填制完整,摘要是否清楚,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8.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

  记账凭证中容易出现的错误与舞弊主要有:

  (1)会计账户运用错误。

  (2)合计金额计算错误。

  (3)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单据不符。

  (4)在汇总凭证中进行作弊。

  (5)记账凭证中的“摘要”失真,编造虚假记账凭证。

  9.凭证的传递与传递过程应注意的事项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时起,经审核记账到装订保管的全过程。交接包括与客户传递交接、内部传递交接、与监管部门传递交接:

  (1)与客户传递交接:

  A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

  B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

  (2)内部传递交接:

  A记账人员收到客户资料时,核对经办人员与客户传递交接清单,核对无误后签字注明传递日期,资料由记账人员负责保管。

  B账务处理完毕后需返还资料给客户,由记账人员列明清单,资料编号。由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注明交接日期。

  (3)与监管部门的交接:

  A本代理记账公司统一规定,凡是政府监管部分需要查阅客户资料的,如客户资料尚在本代理记账公司,由本代理记账公司的经办人员与客户传递交接,再由客户提供相关资料给政府监管部门。

  10.会计凭证对数字的书写

  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符合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11.关于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代理记账公司的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必须真实。在填写写“摘要”时,既要简明,又要全面,清楚,应以说明问题为主。

  12.启用账簿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会计账薄记录的合法性和资料的完整性,明确记账责任,在启用账簿前必须与客户沟通,以便设置具体账簿。启用账薄一律由负责该客户的记账人员完成,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监督,记账人员要填写账薄启用表。账薄启用表的填写要求是:

  (1)填写启用日期和启用账薄的`起止页数。如启用的是订本式账薄,起止页数已经印好不需再填写;启用活页式账薄,起止页数可等到装订成册时再填。

  (2)填写记账人员姓名和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以示慎重和负责。

  (3)加盖单位账务公章,以示严肃。

  (4)当记账人员或客户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办好账薄移交手续,并在启用上明确记录交接日期及接办人监交人的姓名,并加盖公章。

  13.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账薄记录,成本计算和会计报表不出现差错,登记账薄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进行。

  登记账薄的基本要求是:

  (1)内容准确完整。登记会计账薄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计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对于每项会计事项,一方面要计入有关的总账,另一方面要计入该总账所属的明细账。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该填写记账凭证的日期;以自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等)作为记账依据的,账薄记录中的日期应按有关自制凭证上的日期填写列。此外,负责登记账薄的记账人员,在登记账薄前,应对已经专门复核人员审查过的记账凭证再复核一遍,这是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牵扯制度的要求。如果登账人员对记账凭证中的某些问题弄不明白,可以向填制记账凭证的人员或其他人员请教;如果认为记账凭证的处理有错误,可暂停登记,及时向记账业务负责人反映,由其做出更改或照登的决定。在任何情况下,凡不兼任填制记账凭证工作的计账人员都不得自行更改记账凭证。

  (2)登记账薄要及时。登记账薄的间隔时间应该多长,没有统一的规定,这要看本单位所采用的具体会计核算形式而定。本记账单位针对账目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时间登记账簿,如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每十五天登记一次,月底结出余额,与客户核对。其余账簿每月初开始登记上月的记账凭证,每月20日前登记完毕。

  (3)注明记账符号。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在记账凭证上设有专门的栏目应注明记账的符号,以免发生重记或漏记。

  (4)书写留空。账薄中书写的文字的,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1/2。这样,在一旦发生登记错误时,能比较容易地进行更正,同时也方便工作。

  (5)正常记账使用蓝黑墨水。登记账薄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

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一)负责公司财税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二)负责租金、税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足额收缴工作;

  (三)编制公司各种财务报表及帐务处理;

  (四)负责员工薪酬发放、出差报销及日常帐务处理等财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司外部财务环境协调处理工作。

  (六)商户日常费用的收取。

  (七)公司库房等购买用品的建档记录。

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是处理财务事项的规范标准。

  第一章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在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公司的财务计划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建设期内,根据公司基建要求,计划目标和预算方案,组织建设项目的经济核算,督促和检查公司各项财务指标的落实情况。

  2、负责公司的资金融通和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3、参与各种计划审定和重要经济合同审查,检查计划、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

  4、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计划财务部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执行总经理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成本费用,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编制各种财务报告,向总经理、投资人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2、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

  3、筹划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协调相关方面关系。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报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的开支。

  三、投资人及公司其他员工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支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法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四、公司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支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五、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即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报表、账目、款项、公司印鉴、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计划总经理和办公室主任进行监交。

  第二章会计政策与报表体系

  一、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采用《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位币。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制度。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或水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二、公司收益与费用实行统一核算,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三、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公司股东应该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四、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和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作为固定资产。

  (一)分类:

  1、公路及构筑物:包括路基(土方和石方)、路面、桥梁(跨线桥和跨河桥)、涵洞、隧道、防护工程等。、安全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护网、灯杆、灯具配电控制柜等。

  3、通讯设施:包括外场设备、业务电话系统、指令电话系统、紧急电话系统、电缆光缆外线路系统等。

  4、监控设施:包括清扫车、压路机、洒水车、摊铺机、路缘机等。

  7、车辆:包括巡逻车、生活用车、拖车、工程抢险车等。

  8、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服务区房屋、收费站房屋、管理控制中心房屋、道班房、车库、油库等。

  9、电子设备:包括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摄像机、录音设备等。

  10、其他。

  (二)公司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公路及构筑物,安全、通讯、监控、收费、机械设施、车辆、房屋及建筑物,仪器仪表,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融资租和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凭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以前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等。

  (三)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不计留残值。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类别折旧年限

  A、公路及构筑物

  1、路基、桥梁、隧道25年

  2、排水及挡防构造物10年

  3、水泥混凝土路面20年

  B、安全设施

  1、防护栏10年

  2、道路照明设施5年

  3、标志标线5年

  4、其他安全设施10年

  C、通讯设施

  1、通信线路10年

  2、电源设备6年

  3、通信设备5年

  4、其他通讯设施5年

  D、监控设施5年

  E、收费设施5年

  F、机械设备10年

  G、车辆5年

  H、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30年

  2、建筑物20年

  I、电子设备5年

  J、其他5年

  (四)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五)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五、坏账损失

  1、坏账的确认标准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货款;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货款。

  2、坏账的核算方法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坏账时,将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冲减坏账准备。

  3、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坏账准备按年未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的5%计提。本公司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经董事会批准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六、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利润表(年、季、月)

  3、现金流量表(年度)

  4、基建工程明细表(年度)

  5、基建投资情况表(年度)

  6、基建借款情况表(年度)

  7、利润分配表(年度)

  8、成本明细表(年度)

  9、其他业务收支明细表(年度)

  第三章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计划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一、银行账户管理

  (一)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几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二)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法人章由出纳保管,财务章由财务部会计保管,不准收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章。

  (三)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准以收顶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二、现金管理

  (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xx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现金。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账户,违者按贪污论处。除1000元以下零星开支外可采用现金支付外,其余结算均应通过银行结算。如特殊情况,需用现金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并经财务部同意后,方可支付现金。

  (二)现金日记账必须用固定一本账,严禁使用两本账或账外有账。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账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三、支付报销制度财会人员办理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账及现金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及相关单证应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并按规定向财务部门提供合法的凭证,要求发票正规,客户名称填写本公司全称,大、小写金额相符,日期清晰,并整齐的粘贴于公司统一印发的.原始凭证粘贴单上,写明日期、项目、金额,单据张数要大写,由账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要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和支付手续。

  (一)、财务报销票证的规定

  1、财务报销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收据,白条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购买货物金额较小,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或单据,由经办人写出缘由,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2、所有发票或收据的报销,必须业务内容完整,金额计算正确,大小写相符,字迹清晰可认,签章齐全,合法,有效,汇总发票或单据还须附有清单。

  3、支付建筑工程及安装、调试设备工程的发票,必须是合法,合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入账,还必须附有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等否则不予报销或结算。

  (二)、审批程序。

  1、办公物资(包括文具、纸张等方案用品,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家俱器具,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机具设备,电扇、空调等家电设备)的购置应遵丛“保证供应、方便工作、节省开支”的原则,由办公室统筹计划,编制“采购计划”,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同时“采购计划”报财务部一份,由财部负责采购资金的准备。采购员在实施采购业务时,应充分了解所购物次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其他特别要求,要做到货比三家,保证物美价廉,采购后要收办公室主任验收确认,并将相关凭证由财务总审核后,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报销。

  2、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依据“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确认,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报销。

  3、通讯费固定办公电话费用由银行划转,经财务部审核报销。移动电话费凭据在限额内据实报销。

  4、车辆维修、使用费由办公室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签字,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报销,所有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5、购买支票,汇票凭证,支付汇费及其他财务费用,由财务部审核报销。

  6、职工教育费,职工在不影响工作并经领导同意的前提下接受相关教育发生的费用,在完成举办单位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凭有关证书,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报销。

  7、工资福利费用由人力资源总和办公室审核,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开支。

  8、以上未包括的其他费用开支,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报销。

  9、工程支出工程性支出,由相关部门按工作安排和工程进度情况,提出用款计划,并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申请支付时,经办人根据业经批准的计划,填写“工程付款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并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将有关凭据交财务总,由财务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计划安排,视资金情况安排付款。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三)暂借款管理因工作需要暂借现金或限额支票,由借款人按规定在(借款单)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属部门、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预计报账日期,借限额支票还需填写对方单位、开户行及账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并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支付,借款人应在事项完成后及时报账。

  (四)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四章税收及利润分配

  一、公司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二、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一、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二、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账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三、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第六章附则

  一、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二、如遇国家相关制度修改变更,本制度与其相低触的,按国家相关制度执行。

  三、本制度由公司财务总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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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印章一般应由以下人员保管:

  (1)企业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纳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

  (3)发票专用章、现金收(付)银行收(付)章由财务部部长保管。

  2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应按规定用途和范围内用印,不准交由非负责人用印,不准在空白纸张上用印,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0元。

  3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并登记,违者罚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4启用、封存或销毁财务印章,应当填制财务印章启用、封存或销毁表,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启用、封存或销毁,并做出记录。

  5财务印章应当随会计人员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并写出书面材料。

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

  所属企业财务人员调配及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对11系统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行财务领导和管理权,为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对各专业公司(不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财务人员及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权考核管理权,对其它公司各级财务负责人有建议任免权。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

  第三条

  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直属该企业总经理领导,同时接受总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公部门的人员编制,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爸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企业的财会工作。专业公司财务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

  第三章财务人员调配

  第五条

  专业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和财务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经总公司财务本部同意,也可由专业公司自行推荐财务人员,但必须通过财务本部的业务考核并转人事本部按总公司人员招聘程序办理。

  第六条

  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专业公司总经理聘任,报财务本部备案。

  第七条

  各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可以采取择优录用的方法自行在当地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各子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总公司财务本部有权通过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财务本部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各级财务人员,所属各级财务人员应服从财务本部的工作安排,听从工作调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两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财务本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提请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对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采取定期轮换制,聘任期为1一2年(试用人员除外),以锻炼财会专业队伍、提高他们全面和多项的工作技能和适应能力。

  第十一条

  决定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人选要经财务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见后,由财务本部总经理签署派任决定,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达任职通知书。

  第十二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派驻各企业的各级财务人员,仍隶属总公司财务本部管理和考评。

  第十三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人员和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的档案及任聘手续,由总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财务主管及各级财务负责人职责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本企业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健全本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核算制度,设置岗位,安排人员,明确分工,实施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

  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计划指标、利润指标,并保证完成,一切围绕经济效益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按照总公司财务本部要求,制定本企业财务制度和年度的财务计划、预算(收人和支出),按规定做好各期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地向总公司财务本部呈报财务报表和资料。

  第十七条

  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保证企业依法纳税。

  第十八条

  对企业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要坚决抵制,对违纪和不执行总公司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汇报。

  第十九条

  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领导,做好财务分析,特别是所在企业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加强财务管理,向财务本部和所在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条

  加强对所在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锻炼,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当家理财的职责,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第五章会计交接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将经办事项结清,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各项移交内容、交接日期等。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签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三条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主管)监交。财务经理(主管)办理交接手续,属总公司派谴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管理处派员监交;不属总公司派谴的由该公司总经理监交。

  第六章考评办法

  第二十四条

  各级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对违反国家各项政策法令、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规定及本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侵害企业权益,给企业造成损失者,财务本部将提请人事本部按总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为全面衡量各级财务人员的实际业绩,总公司财务本部将根据总公司的考核办法通过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专人检查组对各级财务人员的德、才、勤、绩实行全面考评。同时认真听取用人部门经理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考评结果,将决定各级财务人员的晋升、降职、奖罚和续聘。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激励约束机制,表扬和鼓励先进者,鞭策和帮助落后者,惩罚和辞退不称职者,建立竞争机制,树立竞争意识,为11公司培养一支品行端正、技术熟练、作风过硬、善于管理的财会专业队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结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除了规定另有规定外,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二章 代管基金

  第三条 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四条 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代管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定期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检查与监督。

  代管基金利息净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 企业有偿使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共用设施设备,应当设立备查帐簿单独进行实物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等)。

  管理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办公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限、使用人向企业提供的经营用房。

  第六条 企业支付速达软件 的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凿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基金;企业支付的共用设施设备有偿使用费,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认可后转作企业代管的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第三章 成本和费用

  第七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是发生的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第八条 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营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间接费用等。实行一级成本核算的企业,可不设间接费用,有关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资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

  第九条 企业经营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第十条 企业支付的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 企业对管理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营业成本或者管理费用。

  第十二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3%-0.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去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四章 收入及利润

  第十三章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四章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维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从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企业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十六条 企业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补贴收入。

  第十七条 补贴收入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第十八条 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是指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和其他业务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后的净额。

  第十九条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屋、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第二十条 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从事其他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有关成本和费用支出。

  企业支付的商业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企业对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计入递延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入其他业务支出。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级财务部门。

  第三条:公司各级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做好公司财务活动的计划、核算、分析、控制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公司应加强资产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财产的完整和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所有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七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础是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原始信息。凡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均应及时进行完整的原始记录。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做到手续齐备、计量准确,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二、资金筹集的管理

  第一条:资本金是指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按投资主体的不同,资本金可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

  第二条: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公司投资。

  投资者未按公司合同、协议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三条: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接受捐赠的财产等,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可以按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第四条: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公司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照有关规定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公司对投入资本金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制定投资者名册,据实登记认缴、实缴股本的数额,以及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公司的股份凭证为出资证明。公司需要增加股本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增资手续:

  1、以现款、材料、设备、其他用具、房屋、建筑物等有形资产投资时,以公司实际收到或接收资产的时间作为入帐时间,以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认定的价值(现款除外)或协议价作为实收资本的入帐依据。

  2、以土地使用权、专用技术、专利权、商标权以及版权等无形资产作价投资时,以企业收到有关具有法律效用的证书、文件和完整资料的日期作为入帐时间,按评估认定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的入帐价值。投资者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形成的出资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金的20%;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最高不得超过30%。

  3、以利润或公积金转作投资时,各方对公司的投资,要以董事会议文件确定的日期及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帐的依据。

  第六条:公司以各种方式借入的资金是公司的负债。偿还期在一年内的借款为短期负债;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为长期负债。

  公司经有关机构批准方可发行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是公司按照法定程序,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七条:公司借入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财务费用中列支。

  公司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或者购入无形资产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在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前支付的,计入该项资产原价;在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后发生的,在财务费用中列支。

  第八条:公司不得将以自身名义举措的借款作为实收资本;公司不得为投资者为投入本公司的资本而举措的借款作担保人;公司不得负担投资者投入本公司资本的借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九条:公司对参资企业各种经营性借款进行的信用担保,其累计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参资企业的投资额。

  第十条:公司可对参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性借款进行信用担保,但必须由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纪要,并出具委托书,同时需有其他投资方向原担保人出具反担保书。

  三、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之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动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二条:公司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制度、结算制度、外汇管理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和信贷纪律。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1、根据内部控制原则,会计职责与出纳职责不得互兼。

  2、凡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必须由会计部门(人员)和出纳部门(人员)分管执行。会计部门(人员)负责审核原始凭证及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并经审核无误后才可填制会计凭证,交出纳部门办理收付款;出纳部门(人员)必须对应收、应付款项的金额、对象、支付方式、审核审批程序的一致性和完备性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每一笔已付讫或收到的款项,出纳部门(人员)应根据核对无误的会计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出纳人员应保证每日库存现金和现金日记帐余额相符,保证月末调整后,银行对帐单(银行内部存款余额)与银行日记帐余额相符。

  4、财务部门应对现金库存进行经常性、突击性盘点。

  5、建立重要或敏感岗位轮换制度。

  6、公司对现金及银行支出实行分级授权审批和限额审批管理原则。凡超越审批权限(事项)或超额审批(金额)的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接受。

  第四条:公司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和待摊费用。应收票据按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五条:根据稳健性原则,公司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年度终了,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公司发生的坏帐损失,经批准后,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经核销的坏帐时,增加坏帐准备金。

  第六条:公司的坏帐损失,是指下列应收而不能收回的款项:

  1、因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部分;

  2、因债务人死亡,由于无遗产可供清偿,或以其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部分。

  3、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部分。公司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经公司总裁或财务总监批准并报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列作坏帐损失。

  第七条: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协作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八条:公司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

  1、购入的,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手续费、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专职物料采购部门的费用等计价。

  2、自制的`,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领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4、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5、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6、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应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第九条:公司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在购入(领用)时一次摊销。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存货盘点。年度终了时,必须由财务部会同机关部门对公司的存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对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经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及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

  四、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电源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资,单位价值在2千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应按财政部颁布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计价,应根据取得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分别确定:

  1、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4、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认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5、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

  6、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7、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入固定资产价值。

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1.日常财务管理

  1.1日常财务业务管理

  1.企业一切经营、劳务、中介、咨询等各种经济收入(含代管代收资金),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都一律归综合部财务人员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扣留、转移。

  2.综合部参与制订财务收支预算计划,从会计、税务、金融政策等方面提供建议,保障企业的经营发展和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

  3.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一切收入和支出均分别按规定在综合部财务人员处办理,杜绝自收自支、以收代支的现象。

  1.2日常财务决算管理

  1.每月根据会计账簿记录的资料,通过整理分析、总结,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经营情况,由财务主管会计及时向总经理汇报企业财务状况。

  2.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使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在企业管理中发挥作用。

  3.财务负责编报各类会计报表,于每月10日前将报表呈交总经理。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视情况每日库存现金5000元以下),超过限额的库存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挪用现金。

  1.3会计人员管理

  1.公司会计人员必须有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会计职称。且必须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2.会计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财经方针、政策,维护企业利益,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核算、监督。

  3.会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乐于奉献,有主人翁精神,对财务信息及商业机密高度保密,廉洁奉公,实事求是。

  4.会计人员必须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指导,组织会计人员的学习,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会计人员做到相对稳定。会计人员因故离职时,要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离任或离职会计人员需进行考核和审计。

  2.会计凭证和账薄管理

  2.1原始凭证管理

  1.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原始凭证的取得必须真实、有效、正确、完整。

  2.原始凭证的使用要求: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印章。

  (2)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其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和企业主要领导的签名或盖章。

  (4)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企业的印章;。

  (5)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6)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7)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

  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

  3.按规定应该使用网络电子发票、税控机打发票或定额发票的必须按其规定办理。

  4.凭证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并保存,不得撕毁或遗失。

  5.经批准的经济业务,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将批准文件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6.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7.已审核的原始凭证需有审核人签字并注明审核日期。

  2.2记账凭证管理

  1.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确定会计科目作为记账依据。

  2.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3.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4.填制记账凭证应包括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以及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财务负责人等内容。

  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6.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即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7.已登账的凭证,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应调整相关科目;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损益类的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用蓝字更正。

  8.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画线注销。实行账务电算化后,计算机打印的记账凭证不必在空行处画线注销。

  9.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人员需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微信明细账、支付宝明细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台账等账册。

  3.货币资金管理

  3.1现金管理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账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账,出纳管钱。

  2.为保证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持适量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每日不能超出5000元,超出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

  3.公司现金必须存放综合部保险柜内。

  4.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

  5.严禁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

  6.严禁其他单位和个人在我公司套取现金。

  7.严禁以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8.严禁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账务监督。

  9.严禁将公款携带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严禁挪用公款。

  10.出纳必须根据经办人签字、负责人审核、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的凭据付款。

  11.出纳不得擅自将公款借给员工,借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12.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务终了,应核对账、款是否相符。

  13.综合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2银行存款管理

  1.根据公司的资金性质,分别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户和一般存款户。

  2.销售及其他业务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现金可从银行存款中支取。

  3.严格执行结算业务中超过限额(500元以上)实行银行存款转账结算的规定。

  4.任何人不得将公司银行存款账户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5.建立银行存款日记账簿,由出纳逐日逐笔核算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及时结出银行存款余额,防止开空头支票。

  6.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逐日逐笔与银行核对账目,防止错账乱账,造成公司财产损失。

  7.预备银行的印鉴章由出纳和主管会计分管,不得一人兼办。

  8.严禁在任何空白纸张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

  9.加强对银行账户、网银U盾、密码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一律不得外泄。

  10.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于半年内不使用、不需用的银行账户应及时予以注销。

  4.财务预算管理

  1.公司财务预算要根据发展规划和全年运营项目进行全面预算,资金计划作为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部分财务预算的具体体现。

  2.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编制每月用款计划,于每月23日前将次月用款计划报至综合部负责人。由综合部汇总编制公司月度资金开支计划经总经理确认上报投资公司审批。财务以最终审批的资金开支计划作为各部门当月的付款依据,严格按决算或合同付款。

  3.对计划内支付的款项必须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会计审核,最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对超出计划的款项不予支付,特殊情况需要支付款项需由各部门负责人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增补单,经总经理审核,呈报投资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4.财务人员受理按程序签批完整的《付款申请书》、《费用报销单》办理付款时如按合同已超付或当月没有用款计划,财务部有权拒付,一旦造成超付或误付,财务人员要负全额追讨或赔付责任。

  5.财务付款原则上必须取得发票,要求一款一票。即按照本次付款额度取得等额发票,减少往来账的重复处理,及时真实地反映成本费用。不同行业可以索取该行业的专用发票,但不得收取假票或废票。凡收取了假票、废票或不应有的白条报账,财务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5.费用支出及报销管理

  5.1费用项目

  费用项目主要包含:工资、员工福利、业务招待费、办理手续上缴的各项规费、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广告费,固定资产、培训费等,综合部是费用控制的责任部门。

  (1)工资开支:工资开支按公司规定执行,每月6日(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由综合部制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发放工资时应将月份的考核或奖励一并增、减后据实发放,现金领款时要有本人签字认领。本月工资如有变动以总经理签字的工资变动表为准。

  (2)员工福利:员工福利开支按公司规定执行,在节日前由综合部制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领款时要由员工本人签字认领。福利明细如有变动以总经理签字的工资变动表为准。

  (3)业务招待费:各部门如有业务招待需求,提前通过OA提交《业务招待申请》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招待。报销时须凭用餐发票及OA签批的《业务招待申请》到财务审报,超出限额部分需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全报。

  (4)办公费:办公费用包含办公用品、办公耗材、低值易耗品等费用。办公费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和控制,财务人员对报销费用进行必要的审核。

  (5)差旅费:差旅费是指在十堰市城区以外的地区的出差费用。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外出,需在OA上提交《出差申请》请示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出差。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用实报实销,具体报销标准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

  (6)通讯费:包含公司固定电话费和个人通讯费,固定电话使用及费用支出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7)交通费:员工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交通费用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审核,每月有交通费补助的人员不得在补助外再次报销交通费。

  (8)广告费:市场运营组是广告费的管理与控制的主要责任部门,广告费用和其它费用一并列入计划管理,费用原则上不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市场运营组根据年初审批的收支预算确定的广告投入总额,逐步按方案明细实施,并根据进度按月编报用款计划。

  (9)固定资产:各部门因办公需要购置的固定资产,先由本部门领导确认,综合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相关固定资产,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10)培训费:由公司委派外出学习的,培训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

  5.2借款管理规定

  1.公司内部使用经费可事先通过办理借款手续取得,非因公使用经费不予借款。

  2.凡借款均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简要说明借款理由、借款期限及还款时间,一律报总经理审批后,递交财务办理。

  3.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OA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后3个工作日内凭《差旅费报销单》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4.公司内部人员办理涉外业务借款如因紧急事项必须借款时,遇总经理不在,由借款部门负责人或借款人电话向总经理报告借款情况并阐明事由,总经理同意并告知财务后支付,事后补办签批手续。

  5.员工借款不得超过20xx元,经理借款原则上不得超过5000元,试用期员工、实习生、非正式员工不得借款。

  6.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

  7.借款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借款人应于款项借出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冲账或还款手续,如遇外出情况,可顺延5个工作日办理,逾期未办理冲账或还款手续的从当月工资中予以扣回。

  5.3费用报销规定

  1.报销费用实行三级审核和一级审批,即报销单据由报销人填制(报销人、费用类别、金额、单据数量)并初审;部门负责人二级审核,负责内容的真实性;综合部财务人员进行三级审核,负责原始票据的真伪、完整性及费用的合理性,最后报总经理审批。

  2.总经理的费用报销计划内的报柳投公司总经理审批,计划外的需按增补用款流程办理增补手续后方可报销。

  3.费用报销实行计划管理,当月资金开支计划内的费用报销由总经理审批,超出计划不予报销。

  4.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填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6.合同管理

  1.财务人员作为费用管控部门,负责合同款项的支付及收取,应建立合同台账,避免遗失,借阅签字,限期归还。

  2.在审核收款业务类合同时,要明确合同金额、收款周期、开票开具要求,把控回款进度,依据合同方要求规范开具发票。

  3.在审核支付业务类合同,要明确合同主体、标的产品、合同金额,把控付款进度。合同所需要提供的发票原则上一款一票,但发票额不得低于付款额的90%。

  7.纳税管理

  1.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必须从公司战略、经营以及理财三个层面考虑,综合立体地进行思维,通过对公司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负担、降低企业纳税成本。

  2.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和社会责任,要分清企业必须缴纳的税费、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税收筹划与纳税协调一致的原则。

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一)制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

  (二)负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执行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三)负责公司会计核算,编报公司财务预算和决算;

  (四)分析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

  (五)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办理银行帐户、证券帐户的开销户,办理公司纳税申报和内部费用报销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七)负责接受审计、稽核、税务和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工作检查;

  (八)对公司经济业务的决策提出财务或税收筹划建议;

  (九)负责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了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财务行为,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完整,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锦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及各所属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资金核算,必须通过财务反映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条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部门工作职责和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纪律、法规、财经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银行以及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条帐薄、报表。

  第五条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对外提供有关财务数据。

  第六条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正确规范地填制凭证、续,由财务部经理或集团公司审计人员负责监交。

  第七条现金使用范围及库存现金管理。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下设会计室、出纳室。

  第九条财务部设财务经理、财务副经理、会计出纳及银行信贷员。

  1、支付员工的工资、补贴、劳保福利。

  2、支付职工出差的旅差费。

  3、支付个人其它劳动报酬。

  4、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5、财务部门应根据现金支出量多少,合理提取现金。

  6、公司的现金收入应在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采取防盗措施妥善保管,次日送存银行。

  7、严格执行银行有关库存现金存放限额,不得违反规定。

  第十条现金使用规定

  1、未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批准,不得向外部单位出借现金。

  2、不准利用单位的银行账户与其他单位支付或存取兑换现金。

  3、不准将公款、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所。

  4、不准私自挪用现金打“白条”顶替库存现金。

  5、不准垫支现金。

  第十一条财务审签程序

  1、公司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签的办法。

  2、各部门报支的费用,要由部门经理审核,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部经理和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报销。

  3、总经理有事外出,由总经理授权委托的`副总经理审签,总经理回来后补签。

  4、对于一次性付款的采购合同,经办人将合同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门付款。

  5、对于分次付款的采购合同,经办人需填制“申请付款单”,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门付款。

  第十二条现金、核算、清查的管理

  1、出纳必须以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收支现金,现金须当面点清、识别真伪。现金结算业务结束后,应在原始凭证上逐一加盖有日期的“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日期必须准确。

  2、未经总经理批准,出纳员不得擅自将现金转借或支出,同时出纳员有权拒付未经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的各种支出或借款。

  3、出纳员对现金要日结日清,登记现金日记账时,账款要逐日核对,如有不符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财务经理。

  4、财务经理根据要求对出纳员的现金日记账和库存现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出纳员付款要查核帐薄往来、单据签字情况,发票所列金额等内容,并及时将收支单据编制记账凭证,不得库存或滞留。

  6、出纳员到银行提取或送存大额现金,须公司派车或有人同行。

  第十三条公司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各种生产用、行政用的办公资产和其它资产。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的管理制度,对资产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盘点,防止资产的流失。

  第十五条公司资产对外投资、联营、处置,必须经过总经理同意签批,方可进行办理。

  第十六条公司的各项应收账款,要指定专人负责登记,每笔往来款项都须有明确责任人,要经常督促责任人清理应收账款,回笼资金。

  第十七条资产的新增、购置、调拨、转让、变卖的计价,严格按照《会计法》《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必须定期对公司资产和产成品、备品备件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出现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详实填写资产盘盈盘亏清查表,报总经理并及时做出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计提折旧费。

  第二十条公司的各项预付账款,往来会计要经常督促经办人,及时索回相应发票,以使资产或费用与相应的会计期间配比。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各项开支应贯彻精打细算,量入为出的原则,按计划预算从严控制,建立和完善内部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强财务审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加强产品成本的基础管理,规范成本核算规则。

  第二十四条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月份成本费用计划,每月进行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费用开支标准和范围,加一次成本费用完成情况分析和考核,积极开展目标成本管理工作,努力降低成本。

  第二十五条公司财务部要定期向公司主要领导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全面反映经营活动及其效果,切实发挥财务分析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第二十六条财务分析报告应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生产经营状况、成本费用、产品库存、应收应付帐款、销售收入、利润及负债等进行详细的诠释。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在十二月中旬前应编制出公司下年度财对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有缺陷需改进的地方提出建根据分析结合具体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财务计划并报有关领导审查,经董事长同意下达。

  第三十条编制财务计划,要力求缩短计划与实际的差距,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计算准确,内容完整。

  第三十一条根据生产情况,做出公司年、季、月度资金支出计划和销售款回收计划,督促销售部门及时催收销售款。

  第三十二条工程项目的需要。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一律实行申请、审批公司要积极筹措、运用和管理好各类资金,保证手续,财务部对经总经理批准支付的款项,予以办理付款手续;对未经申报及申报后未经总经理批准的款项,财务部应予以拒付。

  第三十四条对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应严格管理和控制。从材料设备采购、日常开支到工程预算,应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不得超标准支付工程款项。

  第三十五条支付材料、设备、工程承包、劳务等方面合同款时,应严格核对合同款项及金额后予以支付。

  第三十六条协助、配合销售部门准确制定和及时调整销售价格、租赁价格,严格按定价进行核算。

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关于实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真实、准确、快捷的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财务机构的设置:

  1.董事长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2.根据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规定,公司财务部设会计主管一名,会计2名,出纳1名。

  二.财务人员的职责范围

  1.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日清月结。2.审核各部门交来原始凭证与报帐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不予受理,记载不正确、手续不齐全的票据予以退回。3.根据当月会计帐薄编制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并按时进行纳税申报。4.妥善保管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5.进行成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6.负责管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进行日常收支,款项结算,工资发放。7.负责定期核对公司债权、债务往来款项,配合有关部门催收欠款。8.定期对公司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及利润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向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9.定期与仓储部门核对账务,并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现象,协助仓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做出处理。10.和税务、银行、财政等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关系。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现金管理制度

  1.公司现金用于日常报销,工资发放,采购农副产品等。2.其它支出能不动用现金的'一律通过银行结算。3.销售产品或因其它业务收入的现金要于当日交存银行,公司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不得存放大量现金。4.公司出纳人员对现金帐要做到日清日结,逐笔登记,帐款相符,并每日向董事长报送当日资金流量表。5.公司财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现金。

  四.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公司通过银行帐户结算业务单位的往来款项,公司财务人员要定期和银行的对帐单进行核对。2.由银行领取的支票由出纳保管并列表登记。公司因需要提取现金,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在表上签字同意。

  五.印章管理

  为方便工作,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手章,由财务部主管及出纳分别管理,其它部门需加盖章者要备案登记。

  六.财务报表制度

  1.公司财务人员在月底结帐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部门报关有关报表,并进行纳税申报。2.公司财务人员每月要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每位股东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附公司债权、债务和其它有关科目明细。3.会计财务人员每月向董事长、总经理报送财务状况说明书。4.会计年度终了,公司财务人员要将会计报表装订归档保管。

  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2.会计档案不到规定年限,不得销毁。3.会计档案在指定地点存放,不得携带出公司,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内部借款制度

  1.公司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因采购、出差或其它原因需向财务借款的,要填制内部借款单,列明借款部门、原因,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借款。

  2.借款人在办理完业务后要及时向财务报帐冲减借款,并交回余额。

  3.公司财务人员对内部借款进行监督,已三次借款未报帐者不得再次借款,再经催促不报帐者,可在工资中扣除。

  九.报销制度

  1.根据公司章程进行财务审批的权限划分,公司流动资金、小型固定资产投资、日常维修、费用开支,材料采购和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的报帐,由总经理审批,公司对外投资、借贷、大型建设项目、董事会的各项费用等不属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开支,需经董事会同意、董事长负责审批。

  2.公司对外办理各项经济业务要按规定索取正规票据。

  3.经办人员根据业务需要持有效票据,需办理入库的办理入库手续后,分别填制票据传递单,预付帐款通知单或成交付款通知单,先经部门主管人员同意,经公司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由部门主管或财务人员找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报销。

  十.成本管理制度

  1.材料采购① 公司对材料的采购由供应部门负责,首先根据生产需要填制采购预算单,注明采购材料名称、数量、用途、申请金额,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可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② 采购人员要根据采购内容填制采购明细表,属农副产品收购的要同时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村委会证明信一并交回采购内勤保管,没有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的财务部不予报帐③ 采购人员凭采购明细表办理材料入库手续,由公司仓库管理员和材料会计共同验收后(主要材料要通过公司质检员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填制四联式入库单,并加盖验收章和验收人员手章,第一联存根仓库留存登记台帐,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结算联给对方作为在财务支款依据,要有供应部主管人员和董事长签字,第四联验收,材料会计入帐凭证。

  2.材料领用:材料领用填制领/投料单一式三联,由各部门主管、领料人、发料人同时签字,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领用部门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仓库,同时作为材料出库凭证,生产部门填制的投料单要保证原料、辅料的配比合理性,材料出库价格以平均价计算。

  3.车间生产:生产部门领用材料投入生产,对领用不足部分,可按上述手续二次投料,剩余部分交回仓库并以红字填制投料单冲减,生产车间领用的材料在生产过程及存放过程中发生变质,不能使用,丢失等现象,要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生产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进行帐务处理。

  4.产品入库:车间加工完成产品或半成品要于当日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负责验收,填制产品入库单,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根仓库登记台帐,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车间留存,第四联验收材料会计入帐凭证。

  5.每月25日公司劳资人员,行政后勤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负责向财务报送当月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工资及当月水电费用,财务部收集以上数据,和当月发生其它制造费用进行汇总,以每批产品投入材料的比例在产品间进行分摊,计算出产品的生产成本。

  6.产品销售:产品销售由销售内勤根据业务员出具的销售单填制产品出库单一式四联,由销售内勤和业务员同时签字,注明合同号、购货单位名称,第一联销售部留存,第二联交财务,第三联交仓库,第四联为出门证。

  7.库存管理:公司成品库、半成品、材料库均由专人负责,建立库存台帐定期进行盘点,并与每月25日和财务部门核对,对盘点过程中发生的盘盈、盘亏要由仓储部门主管人员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一份留仓库调整台帐,一份报财务进行帐务处理。

  8.票据传递:为保证成本核算真实准确,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进行票据传递,保证在材料采购入库、领用出库、产品生产入库、销售出库三日内将票据传递到财务。

  十一.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对公司原有固定资产,仓储部门要建立台帐进行登记。

  2.公司新购固定资产办理入库验收手续,登记台帐,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

  3.公司即购即用不能周转,一次性耗废的低值易耗品可不办理入库手续,凭原始发票到财务报销。

  4.公司购入的可周转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桌、椅、床、工具、小型设备等,要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台帐,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

  5.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部门,要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办理领用、退库、报废、报损等相关手续。

  6.公司财务和仓储部门要定时对公司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

  十二. 处罚办法

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公司具体会计核算,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第四条公司应按财政部规定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会计报表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出具报告,方可向外提供。

  第二章会计准则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公司的会计机构。公司的会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均应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会计记账

  1、会计记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2、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可以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

  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清晰、项目完整、手续齐备。

  3、公司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账。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当期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4、各项财务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构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5、会计信息必须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投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公司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第八条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季度、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时间确定。

  2、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外国货币结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账,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3、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情况和原因、变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

  4、会计核算应当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

  5、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可能影响决策的重要经济业务,应当单独核算,分项反映,并在会计报告中重点说明。

  第九条公司的会计科目名称、内容和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种类、格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规定。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公司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项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

  第十条公司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包括: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按月或按年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季度终了后10

  天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中期结束后15天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报送。第十二条公司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2、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4、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公司报送年度会计报表应附送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

  1、公司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2、利润实现及利润分配情况;3、资金增减

  和资金周转情况;4、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公司向外报送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当由报表编制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公司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第十四条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四)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第十五条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专项工程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财务计划管理:公司财务计划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争取达到的目标利润,是计划实现的收入、支出、利润、融资、投资以及资本投入等目标的组合。财务计划为企业运作的管理与控制提供了依据。公司财务计划一般以年

  度为单位。但半年度应进行一次考核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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