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22 12:03:04 雪桃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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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卫管理制度(精选12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警卫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警卫管理制度(精选12篇)

  警卫管理制度 1

  为确保警卫室内有良好的工作环境,使警卫人员得以良好的工作休息,全体警卫人员应认真履行下列规定。

  (一)警卫人员只有在下岗后方能在警卫室休息;

  (二)警卫人员下岗后回警卫室休息要把衣帽整齐挂在规定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三)严禁在室内吸烟,保持室内清洁。

  (四)警卫人员在休息中要保持良好的仪态,禁止仰、卧、躺、靠在桌椅上,如有领导进屋要立即站立热情接待,注意礼节。

  (五)在接听电话时要使用文明的用语,如您好,万通新世界大厦保安部不得打私人电话;

  (六)每班警卫要设专人打扫卫生,为下班打好开水做到室内干净整洁;

  (七)室内桌椅、电器设备、警用设备公用衣帽等皆做为交接内容,由各班领班在交接前予以清点、检查,如有损坏及时处理、上报。

  (八)警卫人员在工作期间,严禁在警卫室会客。严禁在警卫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看书报、听广播、玩牌、睡觉等。

  警卫管理制度 2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保卫工作,防止盗窃案件、火灾和治安刑事案件发生,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警卫人员要认真学习保卫消防知识,提高岗位工作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纪律,严格执行本岗位责任制,做到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二、警卫值班时间应佩戴值勤标志,工作中不睡觉,不脱岗,不喝酒,不搞娱乐活动,不带外人闲谈,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坚守岗位,大胆负责,对非场内人员出入工地要进行询问、登记,对闲散无事人员拒绝其进入工地。

  四、熟悉场内各种材料、工具仓库、办公室、值班室情况,工人下班时警卫人员维护出场顺序,发现持物出门人员查明原因,做好处理工作,发现可凝情况报告值班领导妥善处置。

  五、严格履行出入登记制度和材料出门验证制度,外来人员,车辆进场须进行登记并查验有关证件,非本工地采购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物品不准进入现场。

  六、加强对场内重点消防保卫目标巡视,冬季要加强对取暖用火管理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巡查。

  七、警卫人员要熟悉火警电话号码,掌握基本的灭火知识、技能,能正确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向消防对报火警。

  八、本制度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和保卫消防组织实施,并执行监督。

  警卫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农发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第四条农发行安全保卫机构在本级行行长领导下工作,接受上级行保卫部门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指导,对本级行行长负责。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发行各级行。

  第二章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农发行各级行应当逐级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七条各级行行长为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目标,对完成本目标负责;

  (二)定期听取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四)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

  (五)抓好保卫队伍建设,按规定建立保卫机构,配备保卫人员,为保卫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各级行分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是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领导者,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领导保卫部门贯彻、落实上级行和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对安全保卫了作的要求和部署;

  (三)领导保卫部门建立健全金融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确保本级行安全运营;

  (四)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性的安全检查,推动保卫工作的开展;

  (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随时掌握保卫人员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第九条各级行保卫部门是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做好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等金融案件的防范工作,力保农发行资金安全:

  (二)做好防火灾、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工作,力促农发行资产和人员安全;

  (三)负责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案件侦破和事故调查工作;

  (四)指导本单位和所辖分支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所辖分支机构防范金融案件、治安灾害事故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指导和经常性监督检查;

  (五)负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技术防范设备的选用、管理及安会防范工程审查、验收;

  (六)负责警用器材、设备的管理;

  (七)保卫人员的管理、训练工作;

  (八)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组织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九)负责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办法及操作规程。

  警卫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良好的公司形象,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经营秩序,根据公司《员工手册》及其他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警卫人员负责全公司人员、车辆、物品之管控与安全,代表公司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警卫人员必须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文明执勤、公正无私,以积极主动的精神来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条、警卫人员工作职责:

  1、人员进出管理;

  2、车辆进出管理;

  3、物品进出管理;

  4、执勤、巡逻、防火、防破坏、防事故及财产安全的'维护;

  5、电话接听管理

  6、生产厂区车辆停放及通行管理;

  7、行政办公楼门窗安全管理;

  8、员工违纪、违规管理;

  9、消防、安全管理;

  10、紧急与突发事件处理;

  第二章纪律

  第一条、警卫必须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从安排、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

  第二条、警卫应熟记公司各处电源、开关、门销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及免临危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有缺损时、应立即通报行政部;

  第三条、警卫值班时应穿着保安公司统一的制服,保持整齐、整洁、文明执勤;警卫执勤时应注意方式方法,应避免与员工及外来人员发生冲突;

  第四条、警卫人员在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时,应公正严明,不徇私情,一视同仁;

  第五条、董事长、或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及贵宾与重要客户等进出厂门时警卫应向其问好,并行军礼;

  第六条、准时交接班,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警卫上班应集中精力,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警卫人员不得空岗;

  第七条、警卫室有一名警卫负责监控,立岗警卫一名;

  第八条、一般员工不得进入监控室,管理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警卫室;

  第九条、无人员与车辆进出时,公司的生产区域大门和小门应关闭好;

  第十条、执勤期间,应做好书面记录,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公司行政部主管报告;

  第十一条、搞好个人卫生、警卫室及大门周边的卫生,物品摆放整齐,位置适当,由当班负责人督查;

  第十二条、警卫交接班时一定要将上一班和下一班的情况交接清楚,下一班要清点厂区各种物品,无异常情况后在交接本上签名,否则出现问题。双方均应承担责任,下一班应提前15分

  钟上班,进行交接;

  第十三条、禁止上班时间吃东西、打游戏、看书、看报、听收音机、玩手机及做其它与工作无关之事;

  第十四条、班长或队长对工作督导不周应受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严禁警卫人员工作不认真,不努力、懒惰、办事马虎,不服从管理等对工作不负责任的行为;

  第十六条、禁止拉帮结派,搞不团结;

  第十七条、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贪污侵吞公物;

  第十八条、禁止对员工非法搜身、威胁、刁难、打骂,搞打击报复,禁止违章执纪,扰乱公司管理秩序,执法犯法。

  第三章人员进出管理

  第一条、员工出入生产区域时,警卫应检查员工是否佩戴胸卡,不佩戴胸卡或临时出入证者,或者胸卡中照片与本人不符者,警卫应不准其进入公司生产区域;

  第二条、男性员工穿拖鞋、短裤者,女性员工穿高跟鞋的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第三条、公安机关、劳教所管理人员、消防、工商、城管等行政机关人员来访,需要有公司行政部、办公室批准或有公司主要领导陪同方可进入生产区域,进入前,由警卫人员登记相关信息后,开门并行军礼。

  第四条、重要客户需要到生产区域参观的,应有公司相关负责人陪同,经警卫人员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开门并行军礼。

  第五条、下列人员一律拒绝入厂:

  1、不遵守会客规定而强行要求入厂者;

  2、小孩与精神病人及醉酒者;

  3、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者、曾在公司闹事或威胁公司主管而离职者;

  4、持假证者;

  5、持有凶器或成群结队者;

  6、以推销产品为目的的推销员;

  7、行踪可疑人员或有可能作案人员;

  8、公司主管要求不能入厂有关人员;

  第六条、所有人员离开生产区域时警卫应严格检查出厂人员是否将公司财物携带出厂;

  第四章、车辆进出管理

  第一条、骑车上班的员工在警卫室门口必须下车将车辆推行到公司停车点停放;

  第二条、警卫人员应熟记公司办公、运输车辆车号,公司运输车辆外出送货,必须凭送货单,核对数量无误后方可放行;

  第三条、公司办公车辆进出时如车上有领导或贵宾,警卫应及时开门并行军礼;

  第四条、外来未带货车辆,外出时要将会客单交到警卫室才准放行,警卫应认真检查车辆外出时是否将公司物品携带出厂;

  第五条、所有外来车辆进出公司生产区域车辆,警卫均应登记清楚;

  第六条、员工下班时需将自行车或电动车推行自公司生产区域大门外才准骑车;

  第五章物品进出管理

  第一条、供货商送货到公司货运进出口,由相关人员按规定登记后通知收货部门收货;

  第二条、警卫应严格检查,凡携带公司物品外出者须有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放行单应经生产主管签名,认真核对放行单上的货物、名称、数量等是否与实物相符,已包装的物品或产品只需清点箱数或件数;

  第三条、垃圾外出可不开物品放行单,但应严格检查是否混有其他物品,是否超过规定的装车标准。

  第六章执勤、巡逻、防火、防盗、

  防破坏、防事故及财产安全维护

  第一条、除警卫室的警卫外,其他警卫应在警卫室外执勤,且必须是分散流动执勤,不能聚集在一起;

  第二条、警卫人员夜班每2小时对生产区域巡逻一遍,关键部位进行巡更机签到,并做好巡逻记录,巡逻中闻到异味或是听到可疑声响,警卫应立即查明情况,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并认真记录在警卫日志上;

  第三条、观察供电有无损坏,发现损坏并有可能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报告公司行政部;

  第四条、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或是物品时要选择适当的位置加以监控,并及时报告;

  第五条、发现偷盗或其他不法行为发生时,应设法将犯罪分子擒获并立

  警卫管理制度 5

  为了维护学院校园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把建设和谐校园及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门卫是指设置值勤、保卫看守岗位的校园出入口。(下特指校门)

  二、本校师生员工出入校门持工作证(学生证)或出入证,临时工作人员持临时出入证出入校门。

  三、严格门卫值班制度,严禁车辆和行人阻塞大门和交通要道,禁止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进行与学校无关的活动。值班人员必须在室外值班,不得坐在室内聊天,对来访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证并登记其有效证件,主动热情地做好来访登记手续,并按规定开启和关闭大门,值班员在以下的时间必须在岗台站岗值班:早上7:30―8:30,下午16:20―17:20。

  四、凡来校联系工作,探亲访友人员或其他临时来校人员须持介绍信或本人证件,通过会客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内。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内。

  五、学生上课期间一律不准会客。

  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悉学校各部位情况,严格巡逻盘查制度,严格岗位检查制度,认真检查在校园内、离校园时携带、运载贵重物品(如电脑、设备等)的人员,进行查验证件,严密堵截盗偷他人物品行为。

  七、机动车出入校门要进行检查登记,拉运物品出校门必须持物品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通行证明。个人大宗物品出校门应由物品所有人到保卫科办理物品出门单,凭物品出门单给予办理登记手续,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通行。外来办事的车辆一律在学院指定区域有序停放,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内;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保证自行车车牌(分离式二合一)完整,主动下车配合检查,从侧门出入。

  八、工程施工及维修队伍在进校施工前,应由主管部门通知保卫科进行暂住人员登记,办理临时出入证件,签定治安管理责任书。凡校外人员在校内从事任何涉众事务都要办理登记手续。

  九、校园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流动叫卖。禁止推销、广告人员,废旧物品收购人员以及其他闲杂人员在校内从事一切活动。

  十、媒体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或采访介绍信,与学校宣传部门或办公室联系,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

  十一、学院正门(南大门)实行24小时开放管理,学校其他大门由早上5:30开门,晚上22:30锁门,实施半封式管理,严把校门出入关。

  十二、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者,视情节轻重移请所在部门处理或由保卫科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十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保卫科负责解释。

  警卫管理制度 6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警卫人员必须按时起床,整理好床铺、裤子、帽子、武装带及各种生活用品,必须规定摆放平整、统一。

  三、警卫人员必须注意仪容仪表及自身清洁卫生。

  四、爱护公司财物,不准在宿舍墙壁乱写乱画。

  五、宿舍每天必须有专人负责打扫,严禁在宿舍内乱扔纸片及杂物。

  六、警卫人员必须文明礼貌,严禁在宿舍内抽烟、酗酒、打架、斗殴、赌博、传看淫秽书刊杂志等违法乱纪行为。

  七、警卫人员严禁在警卫单位大声喧哗,到处乱走动。不经大厦领导批准,不准进入公司办公区域。

  八、警卫人员必须按时就寝、就餐。非经公司保卫部门批准,不准在外留宿,也不得留宿外人在公司宿舍过夜。

  九、警卫人员白天禁止在宿舍看电视、晚上看电视不得超过十点半。

  十、警卫人员只能用大堂卫生间,洗衣、洗澡在地下一层洗衣房和浴室进行。

  十一、如有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辞退。

  警卫管理制度 7

  第一条警卫保同应熟识公司组织环境及各级主管、人员。

  第二条警卫人员之职责规定如下:

  一、有关人、物、车辆进出这登记、管制、通知检查等事项。

  二、防止宵小窃盗、协助维持公司营业处秩序。守卫人员,对所属范围内应按时巡逻或不定时巡逻,如有事故发生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三、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遇有不能延误之事项,应迳行决定处理事后应呈报处理经过。

  四、其它临时交办事项之完成。

  第三条警卫人员之过则如下:

  一、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循私。

  二、眼勤中应整肃仪容,对于应急防身器具等,需随身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三、服从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四、应熟记公司各处内之电源、开关、门销及消防器材放置要点以及免临危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报请相关单位处理。

  五、交接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待清楚。

  第四条外界来宾位临接洽事务或参观访问,应至警卫室办理手续并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

  第五条离开公司人员经警卫人员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嫌疑者,暂扣物品,并以下列成程序办理。

  一、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并说明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并通报所属单位。

  二、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开现场速呈报处理。

  第六条本准则如未尽事宜,几时随时补充或修订之。

  第七条本准则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警卫管理制度 8

  1、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按学校规定时间定时关闭校门。

  3、按学校规定查验学生和教职工进出校门手续,教职工上班期间进出校门,必须查验由学校值班领导签署的'出门条,并及时登记。

  4、热情、规范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来访家长及其它人员要按学校有关规定文明、热情接待,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

  5、热情规范做好领导来校的接待工作。事前接到学校有关部门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执行。

  6、做好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

  7、做好室卫室保洁等工作。保持警卫室室内外每日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有序摆放。

  8、做好巡逻工作。巡逻区域覆盖整个校园。

  9、规范值勤行为。严禁吸烟、喝酒;学生上学放学时间,需规范站立于门侧热情迎送。

  警卫管理制度 9

  1、学生上下学前30分钟保安应到位警戒,校门口20米范围巡视。应将早到校学生及时放进学校,避免学生在门外拥堵聚集。

  2、中小学上课、放学后及时封闭校门,对有正当理由进校的人员和车辆进行询问、审查、登记后准予进入,严禁无正当理由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校。要求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限速、限道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3、中小学上课期间不准学生无正当理由出校。对携带学校物品出校的.人员进行审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不准出校。

  4、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

  5、安保人员应对校园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巡查、检查,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发现不法分子及时启动一键报警装置或其他方式报警,同时报告学校,设法制止侵害,保护师生安全。

  警卫管理制度 10

  一、警卫人员负责厂区内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单位安全。

  二、警卫人员必须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三、警卫人员日常工作职责:

  (一)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并问清事由,安排外来车辆到指定位置停车。如无故不登记或强行进入,应及时阻拦,并向办公室报告。严禁闲杂人等随意出入单位;

  (二)夜间值班时,应加强办公楼内外巡查,检查各种设施和车辆停放情况,按时开关院内照明设施,加强夜间进出车辆、人员的'管理;

  (三)厂区院内及门前卫生,每天上午清扫一次,负责管理机关绿化带内的花草树木;

  (四)代为收发单位报纸,并妥善保管。其中,重要信件、邮件收到后直接送达公司办公室;

  (五)负责单位热水器使用管理,每天早晨上班后按时供应开水,并按时关闭电源,以确保全局日常用水。热水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以防造成安全事故;

  (六)负责单位冬季采暖期间水循环系统管理,每天按时开关循环系统,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以防造成安全事故;

  (七)值班期间,如发生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

  (八)公司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警卫工作人员每天早上8点准时交接班,值班期间不得无故脱岗、串岗、饮酒、私自接电暖器、电炉子热水器等。如因特殊情况请假,须主管局长批准,并自行协调下一班警卫代值。

  警卫管理制度 11

  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警卫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特订定本准则。

  第二条警卫人员的服勤,系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

  第三条警卫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辍,其各班服勤时间,由警卫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警卫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警卫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警卫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警卫课核阅。

  (二)人员管制

  第六条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

  第八条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警卫室执行。

  经副理以上人员由警卫登记进出。

  第九条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十条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第十一条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第十二条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以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

  第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十四条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条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

  经警卫签认后之放行单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警卫室执行。

  第十六条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警卫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警卫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第十七条离厂人员经警卫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

  第十八条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

  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卫人员查验后放行。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

  第二十条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

  (四)车辆管制

  第二十一条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

  第二十二条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条及第十一条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

  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警卫应即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

  第二十四条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五)紧急事件之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第二十六条警卫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1.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及通知厂务单位。

  2.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第二十七条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六)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条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六、值班室管理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二)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三)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地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四)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五)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华。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六)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七)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室主任或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八)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警卫管理制度 12

  为了做好公司的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公司安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一、警卫人员必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敢说敢管,不怕得罪人,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二、按时交接班,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夜间当班人员上岗前和上岗后,不准喝酒。坚持巡逻,防止盗窃案的发生,注意检查门窗、水源、电源的.关闭情况,防止火灾和其他问题的发生。

  四、非本公司职工到公司办事必须凭证件到警卫室登记,经允许方可进入。

  五、周六、日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负责人请假,同时应找人代替。

  六、值班期间,擅自离岗二小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擅自离岗二小时两次者,罚款200元,三次以上者按下岗处理。

  七、公司保卫、冶金院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者将按上述条款处理。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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