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4 15:20:20 秀雯 制度 我要投稿

塔吊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塔吊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塔吊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塔吊管理制度 1

  1、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具有按拆资质的'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塔吊专用的配电箱,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

  4、塔吊必须安装小车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塔吊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作业前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符合标准。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检查电源电压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行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8、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9、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达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0、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减速缓行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11、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缓慢下降。

  12、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3、塔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m。

  21、作业后,塔吊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22、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3、任何人员上塔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塔吊管理制度 2

  1、塔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训练,了解塔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塔机的保养和使用,还应严格执行本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2、检查各钢丝绳头的压紧有无松动,尤其是起升卷筒与减速机输出轴联接滑块处的螺栓切不可松动。

  3、起重机的工作环境温度为+400C,-200C,风力应小于6级。

  4、塔机上的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随时保养,不得任意搬动和拆卸,严禁超载过负荷使用。

  5、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施。

  6、停机修理或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总电源,不许带电作业。

  7、地面、楼台、施工面要设专人指挥塔机作业,与司机的联络必须规定严格的'信号或手势、旗号等。

  8、在遇大雨、暴雨、浓雾或风力超过5级时一律停止起重作业。

  9、司机在接通地面电源,登上塔机进入司机室后应全面检查各按钮,操纵柄等是否处于非工作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总按钮。

  10、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机技术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图的规定作业,不得超载和强行作业。

  11、塔机不得斜拉或斜吊重物,并禁止用于拔桩等类似作业。

  12、各机构的操作必须顺序按档位从低速、中速到高速启动,再由高速、中速到低速顺序停止,中间不得越档操作,每档过渡之间必须停歇2-5秒。

  13、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待查清排出故障后在使用。

  14、塔机在每班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吊臂转到建筑物平行的方向,吊钩升高至离开最高建筑的高度,小车停在吊臂全长的中点处,切断总电源方可离去。

  15、司机在正式作业之前,必须逐项检验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绝对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的情况下勉强作业。

  塔吊管理制度 3

  为确保塔吊拆装工作的顺利进行,杜绝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塔吊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拆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塔吊拆除、安装时,应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所有参加拆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

  4.塔吊的安装、拆缷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塔吊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并通过劳动部门验收后方准予使用。

  二、塔吊拆装

  (一)施工单位

  1、对拆装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严禁招用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拆装塔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拆装单位编制的专项拆装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报监理单位总监审批。

  3、企业的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应对拆装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做好记录。

  4、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应对安装的塔吊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人对验收质量承担责任。

  5、塔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须持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拆装单位

  1、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拆装施工方案,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2、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拆装作业人员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现场设置明显警戒区,并对拆装进行全过程监管。

  3、现场拆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技术负责人参加已装塔吊的联合验收。

  (三)监理单位

  对拆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总监审查拆装专项施工方案,参与已装塔吊的验收,并签字确认。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拆装过程进行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塔吊使用

  (一)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持证的塔吊司机、信号工和起重工,加强教育培训。塔吊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塔吊司机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塔吊的运转记录,每天向安全员汇报运转情况,不得超时和带病操作塔吊。

  3、信号工要配备对讲机、指挥旗、哨子等指挥工具,认真观察吊物的运行路径及旋转范围,并进行有效指挥。

  4、起重工必须确保吊物不超重,绑扎科学、牢固。

  5、现场安全员要对吊装过程进行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6、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全责。

  (二)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对吊装工程进行巡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告筹建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塔吊维护

  (一)施工单位安全员必须每天对塔吊的安全使用性能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塔吊的关键部件和部位发生故障需进行修理、更换的,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塔吊产权单位进行检修,严禁塔吊带病运转。

  塔吊管理制度 4

  一、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轻车让重车。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5.客塔让主塔。以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机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6.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二、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准吊的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拉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明时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准吊。

  三、运行控制

  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整该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6.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

  四、安全措施

  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设立沉降观测点,观测点设在塔身四角(每角一点共四点。观测次数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沉降观测。随时了解塔基沉降情况,以便对险情进行预测措施。

  2.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已确认的相关方案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队长负责统一指导,并要求技术安全员在场监护。

  3.塔吊安装后,在空载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

  4.塔吊设专用临时配电箱,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5.塔吊使用前,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6.塔吊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7.当各塔使用时,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8.塔吊的大臂和吊钩,在非工作状态时锁扣打开,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吊钩提升到离杆顶端2~3m处。

  9.必须加强对塔吊机械的保养工作,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违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塔吊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之中。

  10.气候恶劣时(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雪、大雾.,应停止吊装作业。

  11.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塔机安全,各塔机需确保驾驶室内在工作时间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12.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

  13.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14.起重工要严格十不吊操作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固。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现象。

  15.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合法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并定期进行复检。

  16.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吊运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须用卡环。设备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17.旋转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18.塔机作业前应进行空载或试吊,确认无故障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要有足够的安全高度,作业面与吊钩之间不小于10m的安全距离。

  19.塔机停止操作后,应选择回转时无障碍物及大臂顺风停机。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绝对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顺风转动。应将吊钩及小跑车收回。钩绳盘索在扁担上,防止起重臂随风转动时与临近塔吊或其他物体碰撞。

  20.信号工要正确佩带安全帽、袖标。哨音响亮准确,旗语规范到位。严禁兼任挂钩工作。

  21.安装、运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信号指挥旗、哨、通讯工具.的正确使用规定。

  22.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砼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23.塔吊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使用中,应定期进行监测。

  24.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对20xx工程建设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的有关事项通知》(20xx安监总站第5号.的要求,塔吊等大型机械使用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塔吊管理制度 5

  1、一台塔机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每班一个司机一个指挥一个司索,在多层面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个指挥和司索;

  2、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3、司机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标准节是否有开裂现象,标准节螺丝是否松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各滑轮的磨损情况,各联接销轴的连接情况,以及各润滑点的油液润滑情况,“四限位”“两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发现以上问题及时向塔机租赁单位汇报,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除标准节开裂外,以上各种事项司机必须及时处理;

  4、司机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以拒绝执行;

  5、在塔机起升、下落重物时,指挥必须执行“起重臂和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6、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按照《塔机操作规程》和《十不吊》作业;

  7、在塔机起吊过程中严禁将钢丝绳与钓钩吊斗连在一起时进行人工装卸,司索必须将钢丝绳取下后,吊钩升到臂根部,转开吊斗位置后方可进行人工装卸;

  8、司索必须服从指挥的指挥,对于指挥的`违章指挥司索可以不执行。但司索在吊挂重物时必须知道重物的重量和该塔机起重臂各位置的吊重量以及绳索怎样挂牢靠,在起吊后不松动、下滑。取钩时必须等所吊物体停稳、放平后方可进行;

  9、每台塔机指挥不只是指挥本台塔机的起吊等还必须观察其周边物体的情况,以便该塔机正常安全使用;

  10、塔机租赁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两次严格的设备巡检,并填写好巡检记录,交项目一份自己保留一份;

  11、司机、指挥、司索、塔机租赁方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2、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有专人管理,设立机械操作班;

  13、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三者之间必须使用规定的语言进行上下联系;

  14、司索必须每天检查吊斗挂钩焊接的牢固情况,捆绑吊装必须由专业的司索员操作;

  15、司机上班要有详细的塔吊运行记录,下班有双方签字的交接班记录;

  16、司机在物体起吊至下落过程中必须响铃或按喇叭,以提醒下方施工人员避开重物,塔吊运行时,先响铃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

  17、塔吊司机、指挥、司索必须尽量做到协调一致,配合无误;

  18、塔吊停用时,必须对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等一一加以检查,并拉断电源,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9、当遇有恶劣的雨雪、大雾天气及风力超过六级都必须停止使用塔吊;

  20、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高低错开使用,高塔吊运行时,低塔吊大臂必须转动到高塔吊旋转半径范围之外,低塔吊运行时,高塔吊吊钩收至大臂根部,避免发生两机大臂相撞事故;塔吊吊物必须先垂直上吊物体再旋转,后走小车,这样当两台塔吊的高差超过20m时,高塔吊的吊物超过低塔吊机身才开始旋转,其使用将基本不受限制。

  21、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确保一机一台班三人,且操作工不得疲劳作业,坚决不允许一人同时指挥两台塔吊;

  22、塔吊作业无指挥人员,或只有一个指挥,或无证指挥时,司机必须拒绝操作。

  23、以上条款接受人签字后必须无条件执行,如发现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款,一次罚款100元。

  24、关于塔吊使用过程中违章行为的检查,塔机租赁单位派专人协助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巡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报告安全员,由安全员依据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塔吊管理制度 6

  一、塔吊司机,指挥(信号工)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省、市劳动部门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

  二、作业前司机应做的一些常规检查:

  (1)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异响,各机械的制动器及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应确认。

  (2)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4)主要部位与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5)钢丝绳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三、作业中应遵守的规定

  (1)司机、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2)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3)司机、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4)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

  (5)应经常检查连接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6)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执行,并指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伍与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由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五、作业完毕应遵守的规定:

  (1)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断开各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打开高空指示灯。

  (2)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部位检查修理时必须带好安全带。

  (3)做好交班、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接班记录,当发现或怀疑起重机有异常时,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应当面交接。

  六、例行检查

  (1)指定专人对起重机的吊钩、滑轮、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查。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

  (2)检查内容:

  ①各连接件有否缺少或松动。

  ②吊钩:有否变形、磨损、补焊。

  ③滑轮:裂纹、不均匀磨损达3mm,钢丝绳直径的50%。

  ④钢丝绳:腐蚀、变形、压扁、绳心脱出、电弧等高温损伤、局部变大、断股。

  七、维修与保养

  (1)司机对临时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对机械认真的做一次保养,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用润滑剂做好各部位润滑。

  (2)若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调整和保养检查。

  (3)修理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严禁修理单位自行改装。

  塔吊管理制度 7

  一、一般规定

  1、塔吊司机必须熟记塔吊“十不准吊”、“操作规程”,熟悉所操作塔吊使用说明书,禁止塔吊司机违章作业。

  2、严禁塔吊司机酒后上岗。

  3、保持驾驶室内卫生,玻璃干净、驾驶室内清洁、物品放置整齐无杂物、保管好对讲机、随机工具等。

  4、塔吊司机班前,必须对塔吊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空载、满载试运行一个工作循环,确认正常并填写“塔式起重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后方可投入运行。

  5、在塔吊上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规定。

  7、依据塔吊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执行维护、保养工作。

  8、发现塔吊存在故障或隐患时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

  二、班前检查管理规定。

  1、检查基础接地线是否完好,检查基础有无沉降,检查基础内是否清洁、无积水。

  2、检查各连接件螺栓是否牢固无松动,销轴无窜动,开口销完全撬开,配重块无晃动。

  3、检查底座、加强节、标准节、回转机构、平衡臂、起重臂、各拉杆结点等主要金属结构有无变形、开焊,上人爬梯、休息平台是否完好。

  4、检查附着环梁与标准节固定是否牢固,附着撑杆本身是否变形,附着撑杆与建筑物锚固连接是否牢固,底座螺栓、加强节螺栓、标准节螺栓、附着螺栓是否紧固。

  5、检查各滑轮是否完好、转动灵活,有无噪音。钢丝绳是否润滑良好,有无断丝、断股现象,钢丝绳固定端是否可靠。

  6、检查电气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有无噪音,线路绝缘有无老化。

  7、检查各机构润滑油量和油质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吊钩保险、防断绳保险装置是否有效,各限位器是否有效。起升抱闸、小车抱闸、回转抱闸制动是否正常,有无溜车。

  三、作业中管理规定。

  1、遇有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严禁作业。当风力超过6级时塔吊严禁使用,当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塔吊吊装大模板作业。

  2、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3、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

  4、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紧急措施。

  5、力矩、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发出警示或接近临界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6、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定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专用吊装筐装载,确认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无误后方可吊运。

  7、吊装作业前必须按动电铃,对回转半径内作业人员进行提示,引起回转半径内作业人员注意后方可运行。

  8、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位,然后逐级加档,每档停2-3s。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行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9、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不得从现场作业人员头顶经过。

  10、回转制动装置只可用于大臂静止工作中抗风定位,不可用于回转过程中的制动使用。

  11、运行中发现存在障碍物必须停止作业,吊物放置地面,待障碍物清除后方可继续运行。

  12、作业时禁止多塔抬吊同一物品。

  13、夜间工作时在现场有充足照明灯情况下方可运行。

  14、当塔吊突发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严禁带病运转,随后及时通知项目设备员进行维修。

  15、突然断电时,各操作手柄必须置于零位。并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最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

  16、塔吊司机作业时不准离开驾驶位置,必要离开时必须将吊物放置地面,小车收至起重臂根1.5米处,吊钩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闸断电,锁闭驾驶室,严禁其他人员操作塔吊。

  17、塔吊时间不得找人代班,不允许教授别人操作塔吊,有事不能上岗的事先向项目部请假,并安排好调班事宜。

  四、作业后管理规定。

  1、塔吊司机每班作业后必须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1.5米处,吊钩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闸限电,锁闭驾驶室,严禁其他人操作塔吊。

  2、塔吊作业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可进行回转制动与锚固。

  3、每天班后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填写天气情况、隐患排查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当天塔吊总计运转时间。

  4、夜间和视野不清晰时打开高空障碍灯,提供夜间警示信号。

  五、塔吊司机奖惩管理规定。

  1、塔吊司机在工作中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一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下岗处理。

  2、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发现设备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上报安全管理人员,经核实无误的奖励500-1000元。

  塔吊管理制度 8

  1、安装人员要工作岗位明确,作业职责明确,即要坚守岗位,又要互相配合,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塔机安全技术措施规定,集中精力,全神贯注地工作。

  2、塔机安装完后,未经“安装质量检测试验”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3、塔吊安装质量检测试验合格后,将安全操作规程标牌、塔机性能标牌和安装验收标牌,挂于醒目处,以提醒操作人员和其它人员。

  4、塔式起重机司机上岗,要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经项目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塔式起重机司机要正确合理地操作,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6、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有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7、保证使用的吊索、具及吊运方法符合要求,并按正常各级保养检查使用钢丝绳、吊索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各种吊具和索具。

  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上吊点。在吊运过程中,使吊运的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更不许长度方向朝下,以免在吊运过程中,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出掉下,发生事故。吊运碎散物品,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绑。

  10、司机要了解所吊重物的准确实际起重量,不可以估算为依据。

  11、禁止在非工作风力下作业。可在6级风以下,风速小于11-13m/s,风的压力约105pa工作。在操作过程中,如遇有大风(6级以上)、大雨、大雪、大雾(能见度小于10m)天气要停止工作。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严禁酒后操作。

  12、塔吊指挥必须配备对讲机。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要精神集中。

  13、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性能表中规定的.起重量进行工作,不许超载使用。

  14、起重机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严禁用于拔拉等类似的作业。

  15、工作中塔梯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整或维修机械等作业。

  16、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近臂架活动范围之内。

  17、液压系统安全阀数值,电气系统保护装置的调整数值及其它机构,结构部件调整值(如制动器、限位开关等)均不允许随意更动。

  18、有两台塔吊在同一现场工作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之间的位置,并采用不同标高的方法,以避免起重臂相互碰撞以及与建筑物碰撞。施工现场设置一个塔吊指挥,负责协调指挥各台塔吊吊运材料。

  19、塔机作业完毕后,回转机构松闸,升起吊钩,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处。

  10、在工程施工中及时收集当地的气象信息。如遇台风天气,停止塔吊作业,将塔吊臂转至与台风吹来的方向一致,并将吊钩降至地面,同地面上的固定重物相连接,防止台风吹动塔吊臂自由转动。

  21、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进行小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进行中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进行大修。

  22、在塔吊定时维修之外还应对各机构的制动器、变速箱、减速箱等要注意加油,对钢丝绳要检查断丝及松股现象,各螺栓的松紧程度及各机构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23、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要及时的包扎和更换已损伤的部分。遇到电动机过热现象要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

  24、各控制箱、配电箱等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上的灰尘。

  25、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的触点开关必须可靠。触点弧坑应及时磨光。

  26、每年测量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不大于4欧姆。

  塔吊管理制度 9

  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等。明确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做的工作。

  2、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所有进场的职工针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教育,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布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5、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6、 司机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7、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8、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9、 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入生产。

  塔吊管理制度 10

  1、塔吊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大型机械的拆除安装,对参加拆装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拆装程序,拆装时要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

  4、大型机械的.安装拆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并通过当地安检部门验收后方准予使用。

  塔吊管理制度 11

  1、基座围栏上悬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性能、载荷特性表及其它安全警示标牌。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悬挂明显部位,以便检查对照。

  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单独供电系统工程,极差符合要求,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规定。

  4、机械设备按jgj46-2005技术规范做好保护接零、避雷、接地和重复接地的工作(设备金属结构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结)。

  5、塔机基座底部和周围做好防水、排水措施,严禁长期淹泡。

  6、基础座边缘部位用砖、混凝土和其它坚实材料做好高500mm挡板墙。

  7、挡板墙上用砖砌方式搭设高度不少于2.7米(含0.5米)高的坚固封闭围栏,留有800mm安全门一道,随时关闭和销固。

  8、除塔吊司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和翻跨围栏内阻碍正常工作和从事其它非法活动。

  塔吊管理制度 12

  为保证铁路路网性行车乘务楼工程的顺利完成,保证施工过程中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塔吊司机管理制度如下:

  1、 塔吊司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保证设备及人员24小时正常作业,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塔吊司机如请假必须得到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和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2、 司机必须安装塔吊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不安全因素发生。塔吊司机应对操作的塔吊设备做到心中有数,要定期检查,按照“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的作业方法对塔吊进行保养,对设备出现的不良现象应及时向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反映情况,以便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 每台塔吊固定2名塔吊司机,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塔吊司机时,必须服从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的安排。

  4、 未经项目部同意,塔吊司机不得擅自更换;若必须更换塔吊司机,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同时更换的塔吊司机必须经专职管理人员验证方可上岗。

  5、 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必须听从专职信号工的.指挥,同时拒绝除专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的指挥要求,但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指令,均应立即执行。塔吊在吊装过程中,禁止超载、超负荷吊运以保证塔吊安全运行。

  6、 塔吊司机严禁上班时间、中午休息时间喝酒。工作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工作中手机聊天、听音乐,以免影响工作。

  7、 在塔吊正常工作中,如有其他问题,要及时向项目部提出,项目部视情况予以解决。

  8、 十不吊:

  (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6)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雷雨等恶劣天气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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